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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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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头那名黑衣士兵看起来很瘦弱,观战的大将们都认为这个率先登上城头的士兵不过是一个炮灰罢了,纵然神勇也无法挡住城头这么多人的围攻。眼前黑衣士兵周围的党项守军越来越多,不过瞬间那名黑衣士兵周遭情况大变──黑衣士兵居然将手中的长矛狠狠的向前投掷了出去,挑起脚下一具刚才杀死的尸体一脚揣在尸体上借力跟在长矛的后面向敌人冲去,而尸体却在他一踹之后向身后的守军横了过去,砸到了三四个士兵,还没有等人想明白这个看起来比较瘦弱的黑衣士兵怎么脚下有这么大的力量的时候,冲进敌人中的黑衣士兵如同变戏法一般居然从怀中抽出一柄短剑!

    霎时寒光四起,在黑衣士兵前方的四个党项守军丢掉了手中的兵器,双手捂住脖子,痛苦的倒了下去──那名黑衣士兵趁敌人走神的刹那间居然用短剑划过了四名敌人的喉咙!周遭的党项守军都看得心中直发毛,仿佛都忘记此时正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看着黑衣士兵如同鬼魅一般在同伴中穿过,所过之处的守军不是双手捂住喉咙就是捂住心口,就在他们一愣神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有不下二十个党项人倒在了黑衣士兵的短剑下!

    攻城战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拼得就是一口气,看谁先耐不住,看谁地士气高。黑衣士兵在登上城头后不过才片刻。转瞬间便将他在的那段城墙上的守军杀得闻风丧胆,这极大的鼓动了还在城下的泼喜军,不仅都热血沸腾奋不顾身的顺着梯子向上爬,而且后面地李清也抓住机会再向战场投入了两大队人马──刚才还攻守得当的守军居然片刻间有倾覆的危险!

    李清在阵前虽然距离比较远,但也看到了这一幕,心中一时惊讶的很。眼睛边紧紧盯着那名黑衣士兵如同穿花蝴蝶一般在城墙上肆意杀戮党项守军,一边问道:“这是哪个军营中的士兵?!”

    “李帅,这、这不是军中的士兵,看其装束应该是临时应召来的!”旁边的一个将领说道。

    泼喜军的军装都是有严格的规定地,不仅级别不同服饰不同,就连护甲也有着严格的要求。黑衣士兵身上只紧紧的穿了一件可以护住前胸和后背的牛皮薄甲,根本就不是泼喜军的装束。在李清出征地时候,从其领地中也召集了不少当地居民进入军队中,不过这部分人的服装还未来得及装备,就连兵器也都是自己带的。这名黑衣士兵的装束说明他应该是临时征召来的。

    李清听后点了点头没有做声,而是继续盯着那个黑衣士兵在城头上战斗,在这个乱世像黑衣士兵这样地人太多了!由于黑衣士兵非常勇猛,除了开始登上城头的时候用了三个回合杀了两名守军后,其余的不是一剑封侯。便是直击心脏,所过之处居然无一合之敌,这也是多亏了城头上地守军都是手持长矛,人太多摆不开,面对冲进人群中的黑衣士兵短剑一时没有办法所致。黑衣士兵勇猛诡异的表现吸引了很多守军。搅乱了守军的防守,使得更多的泼喜军士兵登上城头,时间拖的越久守军的防线就离崩溃更进了一步。

    “大帅。人已经带到了!”

    李清站在铁治务的城头,上面有些呛鼻的血腥味并没有让他有什么不适,周围地亲军护卫和麾下大将都站在他一丈之外。他转过身来说道:“你就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士兵?!”

    在攻城战当中李清虽然没有看清楚那名黑衣士兵的容貌,但当他看到眼前半跪在地上的士兵一眼便认出来,士兵尽管身穿黑衣,但胸前薄甲上鲜红的血迹和有些变得扎眼的衣服说明了这个士兵能够活到现在不愧是个奇迹。

    “抬起头来!”李清见士兵没有说话,便命令道。

    李清看到的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庞,也许这个人张的不是令人很难忘,但那双眼睛绝对令人难以忘记。士兵苍白的脸上。嘴角上还挂着两道血迹,脸上也有不少血点──嘴角上的血迹自然是士兵自己的,而脸上的血点却是敌人的。

    “你叫什么名字?是汉人吧?!”

    “王顺,静州……”话还没有说完,嘴里便涌出一口鲜红的血迹,脸上更加苍白。

    李清见此情况知道这名士兵已经身受重伤,便抬手阻止士兵继续说话,对左右说道:“叫最好的郎中为他诊治,赐王顺黄金百两,入铁骑营为校尉!”说完便有两个亲卫上前架起王顺退下去。

    “难得此人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武艺,大帅真是慧眼识珠!”旁边的一名将领笑着说道。

    “英雄多自草莽起,想当年你我不过是一匹夫耳,时至今日不也是统军一方吗?!”李清还是以他一贯的声调说道,不过任谁都可以看得出他眼中的笑意。

    王顺拿了军中郎中的药后便回到自己先前所在的营中,此时他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铁骑营是泼喜军中李清的本部,在军中的地位仅次于亲卫营,只要在里面混上段日子大难不死,出来便是一个中级军官了。

    王顺对此并不在意,将郎中给的药扔到一边,从自己的包裹中取出两三个瓷瓶,又是内服,又是外敷,忙活了一阵便处理好自己的伤势。随后一队士兵来到王顺的营地找到他,将李清奖赏的百两黄金送到,并且催促他赶快去铁骑营报到。王顺留下了一部分后。将其余黄金都分给了同营地士兵,然后背起自己的包裹便走出了营地。听着以前同营士兵分到黄金的笑声,王顺在帐篷口只是停了下,便大步走了出去。

    夜已经深了,但远处还能够听到士兵们畅饮的欢笑声,铁治务虽然不是很大。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考验后,也许只有美酒才能够麻痹士兵们不用去想明天的战斗。在王顺的眼中这里地酒哪里能够称得上是美酒,不过在远离大宋的草原上,有酒就算不错了,而且并不是每个士兵都能够喝到酒,只有将领和有功的士兵才能够有酒,王顺这里也有一坛。

    也许是自己立下了大功,所以在来铁骑营后他所受的待遇也不错,居然一个人住了一顶小帐篷。王顺坐在毯子边上,抽出短剑。在微弱的烛光下,这柄短剑闪烁着幽幽的寒光。王顺从旁边拿起那一小坛酒,拍掉泥封后,一股辛辣的酒味立刻充斥着这顶小帐篷,他并没有去喝。而是将坛子抓在手中将酒慢慢的倒在短剑上,慢慢的冲洗着上面还残留的血迹。

    坛子中地酒很快便倒干了,王顺用衣襟擦干剑人上残留的酒滴,一个纵身便在这小小的帐篷中独自舞剑。霎时帐篷内寒光四起,人影和剑影混合在一起越来越快。在这狭小的空间内王顺居然还能够快速的舞剑,帐篷内地烛光如狂风中飘荡的一叶小舟明暗不定。

    王顺的剑势一收,帐篷内的蜡烛断成两截。上半部分依然燃烧,不过是在他的剑尖上,借着剑刃上地烛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尺短剑接近剑柄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冰封”!他将剑刃上地蜡烛放在矮几上,坐回到毯子上将短剑用力的插进泥土中:“先生,我又进了一步!”

    “哦?是真的吗?”李清坐在书案旁疑惑的问道。

    “属下不敢欺瞒大帅,王顺将百两黄金留下六成分给了原来同营的士兵,又将剩下的黄金多散给铁骑营中兵士买酒,自己仅留下了不到五两!”

    “呵呵。这个王顺还是真有意思,以后你要好好提拔他,兴许不多久又是一名悍将!不过……他会识字读书吗?”

    “这个属下倒是不知,不过可以问问,怎么大帅……”

    “打仗武艺好固然是重要,但若是不通智谋、不懂兵书则成就有限!”

    “大帅所谋甚远,属下不及!”

    李清摆摆手说道:“以后的仗还多着呢,今后军队扩大是必然的事情,能够多搜罗些人才是十分重要的,所谓‘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这个王顺以某看做个先锋官还是没有问题地,至于能不能成器,这还是等到以后慢慢看看再说吧!”

    五月,辽国静远山。

    远处山谷的入口出,一匹黑马载着一个一身戎装的中年男子,风驰电掣一般策马扬鞭,举弓射中了一头麋鹿,后面大队的随从立刻跟上,将猎物呈送到他的面前。这个中年男子便是当今大辽皇帝耶律洪基,如果王静辉在场的话肯定能够知道他所骑的黑马名叫“飞电”。

    耶律洪基生平最大的爱好便是打猎,王静辉虽然到现在也没有机会见见这个历史上曾经统治辽国长达五十五年的皇帝,但也知道这个辽国皇帝实在是个做猎户的好材料──后世史书中关于这位皇帝的记述,通篇充斥着“辽国如鸭子河”“辽主如达鲁河”等字样,要说历史上皇帝打猎上排个名词的话,耶律洪基绝对可以进入前三甲──在他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叛乱全部都是在他打猎的时候发生的。

    耶律洪基骑着飞电继续驰骋,不过不一会儿便有一匹白马载着一身红装的女人慢慢的追随在飞电之后,耶律洪基在马上有所感觉,回头一看便笑了笑逐渐放慢了马速,让后面的红装女人追了上来。红装丽人在据耶律洪基两马身距的时候从马鞍上取下长弓,利落的从背后的箭筒中抽出一支箭,“嘣”的一声便射中了前方二十丈远的一头麋鹿!

    耶律洪基见状哈哈大笑,这个红装丽人正是他的妻子萧观音,大概也是整个辽国历代所有皇后中最美丽地。辽国虽然自开国君主耶律阿保机开始。命大臣制出契丹文字,但相对中原来说还是比较野蛮。辽帝国宫廷内,一向严禁读书,他们认为读书不但浪费时间,还会把一个人的脑筋弄得太复杂,所以皇后也大都温柔不足。英爽有余。辽国萧皇后多能指挥千军万马冲锋陷阵,过一种“马作的卢飞,弓如霹雳弦惊”的生活。辽道宗的皇后叫萧观音,绝对是辽国萧后系列中的一个例外。

    萧观音是辽钦哀皇后之弟枢密使萧惠之女,世为皇后家族。“姿容冠绝,工诗,善谈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是为当世第一”,由于生下皇太子耶律浚。更是宠逾众妃,为辽道宗地“红颜知已”。

    契丹人都保持着尚武的习俗,喜欢打猎,辽道宗时常骑着号称“飞电”的宝马,瞬息万里。出入深山幽谷,萧观音也时常追随左右。萧观音见耶律洪基停下马,也落在丈夫的深后,笑着慢声吟道:“威风万里压南邦,东去能翻鸭绿江;灵怪大千俱破胆。那教猛虎不投降!”

    萧观音这首诗是借打猎为题,表现出雄心万里,威震四方。丈夫醉心打猎这让她对丈夫的安全非常担心,而且大辽也是弊政丛生,她想要借这首诗能够激发丈夫励精图治的雄心。

    “好!好!好!”耶律洪基醉心打猎哪里是萧观音一首诗就能够劝回的?不过这首诗确实在耶律洪基内心中泛起了涟漪,契丹人最重英雄,在他看来作为大辽皇帝,也唯有他能够“力压南邦,威风万里”了。不过这首诗平心而论确实是一首好诗,气势雄浑,彰显出萧观音女中豪杰的豪气和北国女子的飒爽泼辣。尽管是“侮辱”了“南朝”,但即便是王静辉在场也不能不对这首诗喝彩。

    “来人,以后这片山林就叫‘伏虎林’了!”萧观音这首诗得了耶律洪基的欢心,他便当即将这片打猎地山林命名为“伏虎林”。

    萧观音十四岁就嫁给当时为燕赵国王的耶律洪基为妃,两人年龄相仿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夫妻。不过萧观音的性格还是非常的内秀,她能骑马涉猎,但在内心中非常反感这样地活动,她没有萧琸太后那样雄心万里,万千手段,即便有也没有用,他的丈夫正当壮年,现在还不到四十,看这样还能够做很产一段时间的皇帝,决非是一个短命的皇帝。萧观音的诗词琵琶虽一时能够博取丈夫地欢心,但在丈夫的眼中这种难得的才情只能偶尔欣赏一下,长久下来肯定是吃不消地,所以夫妻两人的关系走到现在已经有些生分了。

    萧观音策马赶了两步来到耶律洪基的身旁说道:“陛下,久居南朝的萧佑丹派人带回一封信想呈送给陛下!”

    “怎么不呈送给有司转交给朕,还要劳烦皇后费心?底下这帮人看来越来越懈怠了!”耶律洪基说道。

    “事出机密,萧佑丹怕走漏消息,所以才派使臣径直把信送到臣妾这里,想让臣妾代为转交!”萧皇后说道。

    辽国皇太叔耶律重元造反作乱,皇族耶律乙辛平乱有功而加封太子太傅,皇帝耶律洪基长期打猎,耶律乙辛渐渐地大权独揽,朝臣无不阿附,野心便日益增大,萧观音的儿子即太子耶律浚虽然年纪小但颇为英明,耶律乙辛对他有些忌惮。对皇帝耶律洪基有些失去信心的群臣开始把目光转向年仅十五岁的皇太子耶律浚,这恰恰砸到了耶律乙辛的痛脚,若是他日耶律洪基大行,耶律浚继位,那耶律乙辛恐怕就有麻烦了。

    耶律乙辛自然不会坐以待毙,朝廷中立刻分成了两派开始相互倾轧,不过皇帝耶律洪基信任耶律乙辛,朝中大小事务都交由他来处理,所以便会有萧佑丹这样的人出走。双方阵营泾渭分明,若是让耶律乙辛知道是萧佑丹地来信,那肯定到不了耶律洪基手里,这才出现了萧观音代为转交的事情。

    萧佑丹在宋朝的作用是巨大的,若是以后世的观点来评价,这家伙堪称是金牌间谍,最重要的是他凭借着自己和后族的关系,对太子耶律浚施加了很重的影响,各种有关于大宋的消息和动静不断的通过萧佑丹的双眼传递给耶律浚,儿子尚且如此,做母亲的哪里还不明白?萧佑丹是自己家族中非常有名的“贤人”,他所嘱托的事情萧观音肯定是尽力而为的。

    耶律洪基看过信后,沉思了一阵,他虽然喜欢打猎,但这个人却并非是一个简单的人,若论起谁最了解他,还要当数远在千里之外的王静辉。王静辉对耶律洪基的历史并不是很清楚,但却知道这家伙历经叛变却总是有惊无险,在充满腥风血雨的辽国权力高层屹立五十五年不倒,从来没有失去过权力做名义上的“架子皇帝”,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至少王静辉是绝对不会小看耶律洪基的!

    (对于辽国太子有称耶律浚之外,还有叫耶律睿,不过据戒念所知应该是耶律浚才是,因为耶律洪基就这么一个儿子,历史上辽国的最后一任皇帝的天祚帝正是他的儿子,按照传统的皇位继承方式,如果耶律洪基还有儿子的话,怎么也轮不到孙子来继承皇位。对于萧观音,根据史料记载,她应该在辽国众多“萧皇后”中容貌排名第一,才情第一,本书为了结构安排,将她的年龄提高了两三岁,因为无论是读者还是戒念自己都无法接受一个十四岁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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