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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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踏上上山的小道之前,山脚下聚集了很大的一群人,毕竟是一个年级的学生,数量不在少数。
可是,当这群人觅入到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大家会发现,群居着的人类,对于茫茫的大自然而言,是多么渺小的存在。
“你有没有觉得,周围的人变少了?”
“好像是,我们该不会是走错了路了吧?”“应该不可能吧,上山就只有一条路,是不可能走错的!”
这是攀登了一定高度的同学之间最常见的对话,乌云山寨的海拔大约是1000米,可那是垂直的距离,真要到达那里,走的路会很长。
就像是红军过草地的时候一样,一旦队伍被拉长,你就会感到周围的同伴都不见了,那些走得快的,可能已经快到山寨了,而那些走得慢的,大概还在离山脚不远处,在山腰的同学,应该是最寂寞的。
“真安静啊,这才是大自然啊!”司马小夜对满山遍野的竹林发出感叹,
“和这座山比起来,凸山的森林公园就是小孩子的游乐场嘛!”
陪同着司马小夜的嘟嘟以及罗杰,可以说是跟随着她的步伐,一鼓作气爬到了山腰,甩开了底下的大部队,这里的光线已经没有山脚时候的充足,主要是因为这一代的树林比较的茂密。
“饿了吧,大家来吃点东西吧!”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有点饿了,听吧嘟嘟嘟嘟,我的肚子可是很脆弱的!”
罗杰对于这个提议并没有异议。他早已准备了干粮,想要在上山的途中吃掉。现在地时间是下午的一点钟,按照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已经错过了午餐地时间了。
“在路上吃终究不好,万一别人路过会倒胃口的!我们到树林里面去!”
“但是。万一迷路了怎么办?”
身为唯一一个男生,罗杰应该对女孩子们地安全负责。
“别傻了,我们只是稍微朝里面走走,绝对不会去密林的深处的,再说。我们俩上次不也是在森林公园里迷路了吗,上一次没有死掉,这一次也绝对不会!”
不知道为什么,罗杰总觉得司马小夜的话对自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说服力,以至于对方地建议,无论对错,他都没有否定过。
在上山的过程中,如果肚子饿了,就吃自己携带的干粮。可以一边走一边吃,也可以坐下来慢慢吃,唯独到树林里面去用餐是不被允许的。这是校方的规定然而这个规定只是以强调危险性为前提,校方并没有考虑到学生们的自主性。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同学。稍微冒一下险是合情合理的。
“嘟嘟,嘟嘟。我赞成!我们到树林里面去,不仅可以获得安静的环境,还可以睡一个午觉,何乐而不为呢?”
嘟嘟小姐地建议同样危险,在树林里睡觉,搞不好就被野兽叼了去。
“那就进去吧,但是千万不能走得太深。小说网。”
争得了最后一名同伴的同意,一男两女走进树林,到了一个从外面看不到的地方,这里地光线已经是斑驳不齐,头顶上是好几层的竹林。嘟嘟,将吃地拿出来吧!”
在司马小夜地示意下,嘟嘟从背包里拿出了数量不少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手制地糯米圆子,夹杂着细小的腊肉粒,闻起来特别香。
“这是你做的?”
罗杰问道。
“是我做的,尝尝看味道如何?”
自从和司马小夜交上朋友以来,嘟嘟就主动承担起了好像是司马小夜保姆一般的角色,包括这次带食物来也是一样,是她自己要求的,她想让司马小夜尝尝自己的手艺。
由于嘟嘟是校长的亲侄女,那就排除了她是因为想要获得利益而接近司马小夜的可能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嘟嘟小姐的好意,司马小夜全都欣然接受,在学生生涯里,能够交到这样的朋友是很难得的。“好吃啊!”糯米圆子一吃进嘴里,美味就扩散开来,这可不仅仅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这已经可以算是在品尝了!
“嘟嘟,你的手艺真不错!”
吃了好东西,罗杰自然要夸奖一下。
“谢谢你,罗杰诺,小夜,我的圆子味道如何?”
“马马虎虎吧。”
司马小夜的标准和罗杰并不一样,
“如果是你自己做的,那就确实值得表扬,但是如果是你请厨子做的,我劝你最好解雇他!”
“瞧你说的什么话?我家哪有钱请厨师啊?这几个糯米圆子千真万确是我亲手做的,我可是自信满满的拿到你面前的哦!”中国有句俗话,叫“食不言,寝不语”就是说吃饭睡觉的时候不要说话,不过这样的传统在现今推杯把盏的社会里已经被淡忘了,只有像司马小夜这样受过礼仪教育的大小姐才会遵守。
在吃午餐的过程中,嘟嘟小姐的嘴一直没有消停过,无论什么时候,她都能找到话来说,自己精心烹制的圆子,她自己倒是没有吃几个。罗杰见司马小夜不说话,自己也不好去搭腔,也是默默的吃着,偶尔嘟嘟讲到好听的地方,他抿着嘴笑一笑,但是并不说话。
“嘿,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成了哑巴了?如果只知道吃,那我们到这里来就没有意义了!”
嘟嘟显得很兴奋,和另外的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她地注意力也特别集中,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她都能感觉得到
“好像有人来了!”
听她这么一说。罗杰和司马小夜也感觉到了,午餐进行了十来分钟,旁边的那条上山的小道上竟然没有人经过,这确实有点奇怪。
“走,看看去。偷偷地!”
三人悄悄的来到小道旁,躲到了几根竹子地后面,经过的是一男一女,而且也是三班的人。
“李”
罗杰想要打声招呼,却被司马小夜一把将嘴巴捂住。
“笨蛋,想当电灯泡吗?”
司马小夜的声音极其细小,但威慑力却很强,令罗杰一下子安静下来。
和李奇在一起的,是他地最佳搭档林星同学。而且这个时候林星同学已经明显的体力不支,是由李奇背着她在走。
“奇奇,你也累了。放我下来自己走吧!”
一边说着,林星一边用手帕给李奇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不想打扰的场面!
“别担心。星儿。我还撑得住,我会背你到山顶的。我们一起去看云海,一起看日出”
李奇谈笑自若,很快的就走远了。
“奇怪啊,林星不是篮球打得很好吗?怎么这么快就没有体力了?”
罗杰不解的问道。
“对啊,我也想起来了!嘟嘟”
嘟嘟小姐恍然大悟,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在你们班和四班的篮球对抗赛上打地是控球后卫的位置,她的球技相当不错,上次地比赛还是我解说的呢!但是”
“但是什么?”
哲学家一样地转折语,令罗杰忍不住接话。
“但是,就算是会打篮球,或者是体力很好,也并不代表不需要男生地背脊哦!女孩子嘛,都希望能够撒娇的嘛!”
这句蕴含着丰富内涵地话,让司马小夜不由自主的向嘟嘟看了一眼,她对这个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的看法再一次改变,她所说的话,并不一定是毫无意义的废话。
在这之后,三人又重新开始享用午餐,午饭时间总共持续了半个小时,其间也有同学从旁边经过,但是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多,大家都是只顾着赶路,没有注意到躲在密林里偷偷用餐的一男二女。
“现在已经快到下午两点了,”
罗杰看看表,
“我们还是加快脚步吧,如果在太阳落山之前赶不到乌云山寨,那可就麻烦了。”
于是三人就再一次踏上了登山的道路。
和前半程不一样,后半程花的时间要比前半程多得多,一方面是因为山路比先前的陡峭许多,另一方面是因为登山者的体力也渐渐不支。
“哈、哈罗杰连多说一句话的体力都没有了,他不断的哈气,呼吸器官已经由鼻孔改为了嘴
但是,他却无法要求停下来休息一下再走,因为两名女生都没有停下,自己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在女孩子面前示弱呢?
司马小夜也累了,从她的表情就可以看出,不过她却没有照原计划让罗杰来背自己,大概是因为力气用尽,连那方面的精力也没有了。
“嘿,你们怎么不说话?不说话多无聊啊!来,说说你爬山的感想吧,罗杰;小夜,刚才我的圆子,消化了没有?”
与司马小夜和罗杰不同,嘟嘟虽然也十分疲劳,但是嘴却一直没有停过,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是经过思考之后说出来的,不像是条件反射。“这座乌云山啊,据说是山顶上乌云密布,所以才取了那样的名字,也不知道正确不正确!”
面对着嘟嘟滔滔不绝的话语,司马小夜说了一句:
“你的话还真多,不说话会死人吗?”
“不说话虽然不会死人,但是却不是什么有意义的行为,人怎么可以不说话呢?”
谈笑间,三人又向上攀登了几十米,看来是要到乌云山寨了,但是却没有看见山寨的影子,原因是乌云山的丛林都格外的茂密,根本就看不见远处的景物。
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大部队应该集中在山腰,而先头部队差不多应该有人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又向前走了几步,就看见一名男生躺在那里!
“那家伙是叫黄兴强吧?”“好像是。”
“是黄兴强!”
名叫黄兴强的男生奄奄一息的睡在石板上,他的脸上有一个巨大的鞋印。
“喂,你怎么了?是不是摔倒了?”
罗杰还真以为他出了什么意外,赶忙上前问道。
“我不行了她不管我了还踩了我一脚”
作为从一开始就勇往直前的一批同学,黄兴强和他的女朋友一直都走在最前面,可是越是快到终点,他的体力就越是不支,终于,他倒下了。
在排姐的谩骂之下,他坚持要留下来休息,所以就被p1狠狠的踢了一脚。
“你们一定要到达终点告诉她我在最后一刻都在想着她”
像是演戏一样的台词,罗杰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走吧,别理他!”
司马小夜一声令下,三人撇下了倒下的同学,继续向山顶前进。
前面是已经登顶的同伴,后面是紧紧追赶着的和已经倒下的同伴,时间在小腿的酸痛中渐渐流逝什么是明天?如果不能到达终点,所有的人都没有明天!
漫长的道路,漫长的人生,都是学生们需要感悟的东西。
在最疲劳的时候,如果停下自己的脚步,那就是失败,这也是校方让大家来登山的原因。
真正的成功者,要敢于面对任何的困难,学习、生活、情感
在踏上上山的小道之前,山脚下聚集了很大的一群人,毕竟是一个年级的学生,数量不在少数。
可是,当这群人觅入到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大家会发现,群居着的人类,对于茫茫的大自然而言,是多么渺小的存在。
“你有没有觉得,周围的人变少了?”
“好像是,我们该不会是走错了路了吧?”“应该不可能吧,上山就只有一条路,是不可能走错的!”
这是攀登了一定高度的同学之间最常见的对话,乌云山寨的海拔大约是1000米,可那是垂直的距离,真要到达那里,走的路会很长。
就像是红军过草地的时候一样,一旦队伍被拉长,你就会感到周围的同伴都不见了,那些走得快的,可能已经快到山寨了,而那些走得慢的,大概还在离山脚不远处,在山腰的同学,应该是最寂寞的。
“真安静啊,这才是大自然啊!”司马小夜对满山遍野的竹林发出感叹,
“和这座山比起来,凸山的森林公园就是小孩子的游乐场嘛!”
陪同着司马小夜的嘟嘟以及罗杰,可以说是跟随着她的步伐,一鼓作气爬到了山腰,甩开了底下的大部队,这里的光线已经没有山脚时候的充足,主要是因为这一代的树林比较的茂密。
“饿了吧,大家来吃点东西吧!”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有点饿了,听吧嘟嘟嘟嘟,我的肚子可是很脆弱的!”
罗杰对于这个提议并没有异议。他早已准备了干粮,想要在上山的途中吃掉。现在地时间是下午的一点钟,按照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已经错过了午餐地时间了。
“在路上吃终究不好,万一别人路过会倒胃口的!我们到树林里面去!”
“但是。万一迷路了怎么办?”
身为唯一一个男生,罗杰应该对女孩子们地安全负责。
“别傻了,我们只是稍微朝里面走走,绝对不会去密林的深处的,再说。我们俩上次不也是在森林公园里迷路了吗,上一次没有死掉,这一次也绝对不会!”
不知道为什么,罗杰总觉得司马小夜的话对自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说服力,以至于对方地建议,无论对错,他都没有否定过。
在上山的过程中,如果肚子饿了,就吃自己携带的干粮。可以一边走一边吃,也可以坐下来慢慢吃,唯独到树林里面去用餐是不被允许的。这是校方的规定然而这个规定只是以强调危险性为前提,校方并没有考虑到学生们的自主性。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同学。稍微冒一下险是合情合理的。
“嘟嘟,嘟嘟。我赞成!我们到树林里面去,不仅可以获得安静的环境,还可以睡一个午觉,何乐而不为呢?”
嘟嘟小姐地建议同样危险,在树林里睡觉,搞不好就被野兽叼了去。
“那就进去吧,但是千万不能走得太深。小说网。”
争得了最后一名同伴的同意,一男两女走进树林,到了一个从外面看不到的地方,这里地光线已经是斑驳不齐,头顶上是好几层的竹林。嘟嘟,将吃地拿出来吧!”
在司马小夜地示意下,嘟嘟从背包里拿出了数量不少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手制地糯米圆子,夹杂着细小的腊肉粒,闻起来特别香。
“这是你做的?”
罗杰问道。
“是我做的,尝尝看味道如何?”
自从和司马小夜交上朋友以来,嘟嘟就主动承担起了好像是司马小夜保姆一般的角色,包括这次带食物来也是一样,是她自己要求的,她想让司马小夜尝尝自己的手艺。
由于嘟嘟是校长的亲侄女,那就排除了她是因为想要获得利益而接近司马小夜的可能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嘟嘟小姐的好意,司马小夜全都欣然接受,在学生生涯里,能够交到这样的朋友是很难得的。“好吃啊!”糯米圆子一吃进嘴里,美味就扩散开来,这可不仅仅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这已经可以算是在品尝了!
“嘟嘟,你的手艺真不错!”
吃了好东西,罗杰自然要夸奖一下。
“谢谢你,罗杰诺,小夜,我的圆子味道如何?”
“马马虎虎吧。”
司马小夜的标准和罗杰并不一样,
“如果是你自己做的,那就确实值得表扬,但是如果是你请厨子做的,我劝你最好解雇他!”
“瞧你说的什么话?我家哪有钱请厨师啊?这几个糯米圆子千真万确是我亲手做的,我可是自信满满的拿到你面前的哦!”中国有句俗话,叫“食不言,寝不语”就是说吃饭睡觉的时候不要说话,不过这样的传统在现今推杯把盏的社会里已经被淡忘了,只有像司马小夜这样受过礼仪教育的大小姐才会遵守。
在吃午餐的过程中,嘟嘟小姐的嘴一直没有消停过,无论什么时候,她都能找到话来说,自己精心烹制的圆子,她自己倒是没有吃几个。罗杰见司马小夜不说话,自己也不好去搭腔,也是默默的吃着,偶尔嘟嘟讲到好听的地方,他抿着嘴笑一笑,但是并不说话。
“嘿,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成了哑巴了?如果只知道吃,那我们到这里来就没有意义了!”
嘟嘟显得很兴奋,和另外的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她地注意力也特别集中,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她都能感觉得到
“好像有人来了!”
听她这么一说。罗杰和司马小夜也感觉到了,午餐进行了十来分钟,旁边的那条上山的小道上竟然没有人经过,这确实有点奇怪。
“走,看看去。偷偷地!”
三人悄悄的来到小道旁,躲到了几根竹子地后面,经过的是一男一女,而且也是三班的人。
“李”
罗杰想要打声招呼,却被司马小夜一把将嘴巴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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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小夜的声音极其细小,但威慑力却很强,令罗杰一下子安静下来。
和李奇在一起的,是他地最佳搭档林星同学。而且这个时候林星同学已经明显的体力不支,是由李奇背着她在走。
“奇奇,你也累了。放我下来自己走吧!”
一边说着,林星一边用手帕给李奇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不想打扰的场面!
“别担心。星儿。我还撑得住,我会背你到山顶的。我们一起去看云海,一起看日出”
李奇谈笑自若,很快的就走远了。
“奇怪啊,林星不是篮球打得很好吗?怎么这么快就没有体力了?”
罗杰不解的问道。
“对啊,我也想起来了!嘟嘟”
嘟嘟小姐恍然大悟,
“那个小个子的女生,在你们班和四班的篮球对抗赛上打地是控球后卫的位置,她的球技相当不错,上次地比赛还是我解说的呢!但是”
“但是什么?”
哲学家一样地转折语,令罗杰忍不住接话。
“但是,就算是会打篮球,或者是体力很好,也并不代表不需要男生地背脊哦!女孩子嘛,都希望能够撒娇的嘛!”
这句蕴含着丰富内涵地话,让司马小夜不由自主的向嘟嘟看了一眼,她对这个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的看法再一次改变,她所说的话,并不一定是毫无意义的废话。
在这之后,三人又重新开始享用午餐,午饭时间总共持续了半个小时,其间也有同学从旁边经过,但是并不如想象的那样多,大家都是只顾着赶路,没有注意到躲在密林里偷偷用餐的一男二女。
“现在已经快到下午两点了,”
罗杰看看表,
“我们还是加快脚步吧,如果在太阳落山之前赶不到乌云山寨,那可就麻烦了。”
于是三人就再一次踏上了登山的道路。
和前半程不一样,后半程花的时间要比前半程多得多,一方面是因为山路比先前的陡峭许多,另一方面是因为登山者的体力也渐渐不支。
“哈、哈罗杰连多说一句话的体力都没有了,他不断的哈气,呼吸器官已经由鼻孔改为了嘴
但是,他却无法要求停下来休息一下再走,因为两名女生都没有停下,自己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在女孩子面前示弱呢?
司马小夜也累了,从她的表情就可以看出,不过她却没有照原计划让罗杰来背自己,大概是因为力气用尽,连那方面的精力也没有了。
“嘿,你们怎么不说话?不说话多无聊啊!来,说说你爬山的感想吧,罗杰;小夜,刚才我的圆子,消化了没有?”
与司马小夜和罗杰不同,嘟嘟虽然也十分疲劳,但是嘴却一直没有停过,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是经过思考之后说出来的,不像是条件反射。“这座乌云山啊,据说是山顶上乌云密布,所以才取了那样的名字,也不知道正确不正确!”
面对着嘟嘟滔滔不绝的话语,司马小夜说了一句:
“你的话还真多,不说话会死人吗?”
“不说话虽然不会死人,但是却不是什么有意义的行为,人怎么可以不说话呢?”
谈笑间,三人又向上攀登了几十米,看来是要到乌云山寨了,但是却没有看见山寨的影子,原因是乌云山的丛林都格外的茂密,根本就看不见远处的景物。
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大部队应该集中在山腰,而先头部队差不多应该有人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又向前走了几步,就看见一名男生躺在那里!
“那家伙是叫黄兴强吧?”“好像是。”
“是黄兴强!”
名叫黄兴强的男生奄奄一息的睡在石板上,他的脸上有一个巨大的鞋印。
“喂,你怎么了?是不是摔倒了?”
罗杰还真以为他出了什么意外,赶忙上前问道。
“我不行了她不管我了还踩了我一脚”
作为从一开始就勇往直前的一批同学,黄兴强和他的女朋友一直都走在最前面,可是越是快到终点,他的体力就越是不支,终于,他倒下了。
在排姐的谩骂之下,他坚持要留下来休息,所以就被p1狠狠的踢了一脚。
“你们一定要到达终点告诉她我在最后一刻都在想着她”
像是演戏一样的台词,罗杰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走吧,别理他!”
司马小夜一声令下,三人撇下了倒下的同学,继续向山顶前进。
前面是已经登顶的同伴,后面是紧紧追赶着的和已经倒下的同伴,时间在小腿的酸痛中渐渐流逝什么是明天?如果不能到达终点,所有的人都没有明天!
漫长的道路,漫长的人生,都是学生们需要感悟的东西。
在最疲劳的时候,如果停下自己的脚步,那就是失败,这也是校方让大家来登山的原因。
真正的成功者,要敢于面对任何的困难,学习、生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