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小说 > 万寿寺 > 第八章

第八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品小说 www.epshu.com,最快更新万寿寺最新章节!

    1

    千年之前的长安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在它的城外,婉蜒着低矮精致的城墙。在它的城内,纵横着低矮精致的城墙;整个城市是一座城墙分割成的迷宫。这些城墙是用磨过的灰砖砌成,用石膏勾缝,与其说是城墙,不如说是装饰品。在城墙的外面,爬着常青的藤萝,在隆冬季节也不凋零。

    冬天,长安城里经常下雪。这是真正的鹅毛大雪,雪片大如松鼠尾巴,散发着茉莉花的香气。雪下得越久,花香也就越浓。那些松散、潮湿的雪片从天上软软地坠落,落到城墙上,落到精致的楼阁上,落到随处可见的亭榭上,也落到纵横的河渠里,成为多孔的浮冰。不管雪落了多久,地上总是只有薄薄的一层。有人走过时留下积满水的脚印──好像一些小巧的池塘。积雪好像漂浮在水上。满天满地弥散着白雾整座长安城里,除城墙之外,全是小巧精致的建筑和交织的水路。有人说,长安城存在的理由,就是等待冬天的雪

    长安城是一座真正的园林:它用碎石铺成的小径,架在水道上的石拱桥,以及桥下清澈的流水──这些水因为清澈,所以是黑色的。水好像正不停地从地下冒出来。水下的鹅卵石因此也变成黄色的了。每一座小桥上都有一座水榭,水榭上装有黄杨木的窗棂。除此之外,还有渠边的果树,在枝头上不分节令地长着黄色的批耙,和着绿叶低垂下来。划一叶独木舟可以游遍全城,但你必须熟悉长安复杂的水道;还要有在湍急的水流中操舟的技巧,才能穿过桥洞下翻滚的涡流。一年四季,城里的大河上都有弄潮儿。尤其是黑白两色的冬季,更是弄潮的最佳季节;此时河上佳丽如云那些长发披肩的美洲人在画肪上,脱下白色的亵袍,轻巧地跃入水中。此后,黑色的水面下映出她们白色的身体。然后她们就在水下无声无息地滑动着,就如梦里天空中的云这座城市是属于我的,散发着冷冽的香气。在这座城中,一切人名、地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

    在长安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铺着镜面似的石板,石质是黑色的,但带有一些金色的条纹。降过雪以后,四方皆白,只有街道保持了黑色;并和路边的龙爪槐相映成趣。那些槐树俯下身来,在雪片的掩盖下伸展开它们的叶子,叶心还是碧绿色,叶缘却变成红色的了。受到雪中花香的激励,龙爪槐也在树冠下挂出了零零散散的花序,贡献出一些甜里透苦的香气,能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真是幸运。她就这样走进画面,走上镜面似的街道,在四面八方留下白色的影子。

    我在一切时间,一切地点追随白衣女人。她走在长安城黑色的街道上,留着短短的头发,发际修剪得十分整齐,只在正后方留了一络长发,像个小辫子的样子。肩上有一块白色的、四四方方的披肩,这东西的式样就像南美洲人套在脖子上的毯子。准确地说,它不是白色,而是米色,质地坚挺,四角分别垂在双肩上、身后和身前。在披肩的下面,是米色的衣裙。在黑色的街道上,米色比白色更赏心悦目。在凛冽的花香中,我从身后打量着她,那身米色的衣服好像是丝制的,又好像是细羊毛──她赤足穿着一双木履,有无数细皮带把木鞋底拴在脚腕上。她向前走去,鞋底的铁掌在石板上留下了一串火花我写到这些,仿佛在和没有记忆的生活告别。

    我来上班,站在万寿寺门口,久久地看着镌在砖上的寺名。这个名称使我震惊。如你所知,我失掉了记忆,从医院里出来以后,所见到的第一个名称,就是“万寿寺”;这好像是千秋不变的命运。我看着它,心情惨然,白衣女人从我身边走过,说道:犯什么傻,快进去吧。于是,我就进去了。

    早上,万寿寺里一片沉寂,阳光飘浮在白皮松的顶端,飘浮在大雄宝殿的琉璃瓦上。阳光本身的黄色和松树的花粉、琉璃瓦的金色混为一体;整座寺院好像泡在溶了铁锈的水里。就在这时,她到我房间里来坐,搬过四方的木头凳子,倚着门坐着,把裙角仔细压在身下;在阳光中,镇定如常地看着我。就是这个姿势使我起了要使她震惊的冲动在沉思中,我咬起手来。她站了起来,对我说:别咬手,就走出去了,仪态万方她就这样走在一切年代里。

    我迫随那位白衣女人。更准确他说,我在追随她的小腿。从后面看,小腿修长而匀称,肌肉发达。后来,我走到她面前,告诉她此事;她因此微笑道:是吗,你这样评价我──这种口气不像是在唐代,不在这个世界里;但是她呵出的白气如烟,马上就混入了漫天的雪雾,带来了真实感。我穿着一套黑粗呢的衣服,上面还带一点轻微的牲畜味。雪花飘到这衣服上就散开,变成很多细碎的水点;而且我还穿了一双黑色的皮靴。但她身上很单薄这使我感到不好意思,想到:要找个暖和的地方。但是她微笑着说:没关系,我不冷。这些微笑浮在满是红晕的脸上,让人感觉到她真的不冷。再后来,我就和她并肩行去,她把一只手伸了过来,一只冰冷的小手。它从我右手的握持中挣脱出来,滑进宽大的衣袖,然后穿入衣襟的后面,贴在我胸前。与此同时,黑色的街道湿滑如镜。是时候了,我把她拉进怀里,用斗篷罩住。她的短发上带有一层香气,既不同于微酸的茉莉,也不同于苦味的夹竹桃,而是近乎于新米的芳香;与此同时,带来了裸体的滑腻。

    在漫天的雪雾之中,我追随着一件米色的衣裙和一股新米的香气。除了黑色的街道和漫天的白色,在视野中还有在密密麻麻雪片后面隐约可见的屋檐;我们正向那里走去,然后,爬上曲折的楼梯,推开厚厚的板门,看到了这间平整的房子,这里除了打磨得平滑的木头地板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与平滑的木头相比,我更喜欢两边的板墙,因为它们是用带树皮的板材钉成的,带有乡野的情调。而在房子的正面,是纸糊的拉门,透进惨白的雪光。我想外面是带扶栏的凉台,但她把门拉开之后,我才发现没有凉台,下面原来是浩浩的黑色江水──那种黑得透明的水,和人的瞳孔相似;从高处看下去,黑色的水像一锅滚汤在翻腾着,水下黄色的卵石清晰可见。那位白衣女人迅速地脱去了衣服,露出我已经见过的身体她一只手抓住拴在檐下的白色绳子,另一只手抓住我的领子,把修长、紧凑的身体贴在我身上──换言之,贴在黑色的毛毡上。顺便说一句,那条白色的绳子是棉线打成的,虽然粗,却柔软;隔上一段就有个结,所以,这是一条绳梯,一直垂到水里。又过了一会儿,她放开了我,在那条绳子上荡来荡去,分开飞旋的雪片,飘飘摇摇地降到江里去。此时既无声息,又无人迹;只有黑白两色的景色。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它绝不会毫无意义。

    在古代的长安城里,有一条黑色的江,陡峭的江岸上,有一些木头吊楼。我身在其中一座楼里。我所爱的白衣女人穿过飞旋的雪片到江中去游水。这个女人身体白皙、颀长,在黑色的吊楼里,就如一道天顶射下的光线;就如一只水磨石地板上的猫──这是她下到江里以前的事。我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她是我之所爱──等到她从江里出来时,皮肤上满是水渍。在水渍下面,身体变得像半透明的玉,或者说像是磨砂玻璃。整个房间充满了雪天的潮湿,皮肤摸起来像玻璃上细腻的水雾在冷冽的水汽中,新米的香味愈演愈烈。

    我在江边的木屋里,这里的地板很平整,平到可以映出人影。我终于可以听到那条江的声音了,流水在河岸边搅动着。从理论上说,有很多东西比水比重大。但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流水更重。每有一个浪头冲到岸上,整座吊楼都在颤动。就在这座摇摇晃晃的房子里,我亲近她的身体。她既冷冽又温暖,既热情又平静。在黑白两色的背景之下,她逐渐变得透明,最后完全不见了。与此同时,新米的香气却越来越浓。与此同时她说,这难道不好吗?声音弥散在整个房间里。这很好,起码什么都不妨碍。我深入她的既虚无又致密的身体,那些不存在的发丝在我面前拂动;在我肩头还有两道若有若无的鼻息等到一切都结束,她又重新出现在我的怀抱里;带着小巧鼻翼冰凉的鼻子,乳房像一对白鸽子──老实说,形像并不像。我只是说它偎依在怀里的样子,这是我和那位白衣女人的故事,但它也可以是薛嵩和他情人的故事。是谁都可以。在这座城里,名字并无意义。

    在玻璃一样的地板上,我也想要消失。失掉我的名字,失掉我的形体,只保留住在四壁间回响的声音和裸体的滑腻;然后,我就可以飘飘摇摇,乘风而行,漫游雪中的长安城。

    江边吊楼敞开的窗户外面,雪片变得密密麻麻,好像有些蘸满了白浆的刷子不停地刷着,黑色斗篷的外面越来越冷,冷气像锥子一样刺着我的面部神经。而在那件斗篷内部,在这黑白两色的空间里,则温暖如春。她不再散发着新米的香气,而是弥漫着米兰的气味。米兰是一种香气甜得发苦的花。在我看来,黑白两色的空间、冷热分明的温差,加上甜得发苦的花,就叫作“性”我不同意她再次消失,就紧紧地抓住她的手腕于是,她挺直了身体,把白色的双肩探到斗篷外面,舔了一下嘴唇。不管怎么说吧,第二次像水流一样自然地过去了。以后,她在我身体两侧跪了起来,转了一个身;再以后,她倚着我,我倚着墙,就这样坐着。我不明白为什么,仅仅坐着会使我感到如此大的满足。

    我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个故事,觉得它完全出于虚构。那位白衣女人看了以后说:不管怎么说罢,我不同意你把什么都写上。这句话使我大吃一惊:听她的口气,这好像是发生过的事情。难道我和她在长安城里做过爱?我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大的年龄我需要记忆。难道这就是记忆?

    但我又曾生活在灰色的北京城里。这里充满了名字。我有一个姥姥,一个表弟,还有我自己,都有名字。我们住在东城的一条街上,这条街道也有名字。我在这条街上一个大院子里,这座院子也有门牌号数。我很不想吐露这些名字。但是,假如一个名字都不说,这个故事就会有点残缺不全──我长大的院子叫作立新街甲一号,过去这院子门口有一对石头狮子,我和我表弟常在石头狮子之间出入──吐露了这个名字,就暴露了自己。

    因为想起了这些事,我又回到了青年时代。那时候我又高又瘦,穿着一件硬领的学生上衣,双手总是揣在裤兜里。这条蓝布裤子的膝头总是油光银亮,好像涂了一层清漆。春天里,我脸上痛痒难当,皮屑飞扬,这是发了桃花藓。冬天,我的鼻子又总是在流水:我对冷风过敏。我好像还有鬼剃头的毛病──很多委托行都卖大穿衣镜,站在它的面前,很容易暴露毛发脱落的问题。我总是和我表弟在京城各家委托行里转来转去;从前门进去,浏览货架寻找猎物,找到之后,就去委托行的后门找人。走到后门的门口,我表弟站住了,带着嫌恶的表情站住,递过一团马粪也似的手绢,说道:表哥,把鼻涕擦擦──讲点体面,别给我丢人!我总觉得和他的手绢相比,我的鼻涕是世上绝顶清洁之物。实际上,那些液体也不能叫作鼻涕。它不过是些清水而已。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我修理过一台“禄来福来”相机。“禄来福来”又是一个名字。这是一种德国造的双镜头反光相机,非常之贵。到现在我也买不起这样的相机。然而我确实记得这架相机,它摆在西四一家委托行的货架上。这家委托行有黑暗的店堂,货架上摆着各种电器、仪器,上面涂着黑色的烤漆、皱纹漆遮掩着金属的光泽──总的来说,那是在黑暗的年代。就如纳博科夫所说,这是一个纯粹黑白两色的故事。

    我和我表弟常去看那台禄来福来相机,要求售货员把它“拿下来看看”人家说:别看了,反正你们也买不起;口气里带着轻蔑。这仿佛是我们未曾拥有这架相机的证明。然而下一幕却是:我和我表弟出现在委托行附近的小胡同里。这个胡同叫作砖塔胡同,胡同口有一个庵,庵里有座醒目的砖塔,总有两三层楼高罢,我们俩在胡同里和个老头子说话,时值冬日,天色昏暗,正是晚饭前的时节。这条胡同黑暗而透明,从头透到尾;两边是灰色的房屋。此人就是委托行的售货员,头很大,屁股也很大,满脸白胡子茬,和我们的领导有点相像之处。我做了很大的努力,才使自己不要想起此人的名字──我成功了。但我也知道,这人的名字,起码他的姓我是记得的──此人姓赵。我们叫他赵师傅。当时叫“师傅”是很隆重的称呼,因为工人阶级正在领导一切

    我表弟建议这位可敬的老人,假如有人来问这架禄来福来相机,就说它有种种毛病;还建议他在相机里夹张纸条把快门卡住,这样该相机的毛病就更加显著了。总而言之,他要使这台相机总是卖不去;然后降价,卖给我们。我表弟的居心就是这么险恶。说完了这件事,我们一起向马路对面走去。那里有家饭庄,名叫“砂锅居”这地方的名菜是砂锅三白,还有炸鹿尾与这些名字相连的是这样一些事实:姥姥去世以后,我和表弟靠微薄的抚恤金过活,又没有管家的人,生活异常困难,就靠这种把戏维持家用:买下旧货行里的坏东西,把它加价卖出去。做这种事要有奸商的头脑和修理东西的巧手。这两样东西分别长在我表弟和我的身上。从本心来说,我不喜欢这种事,所以“禄来福来”这个名字使我沉吟不语。

    我表弟到北京来看我,我对他不热情。我讨厌他那副暴发户的嘴脸,而且我也没想到立新街甲一号这个地点和禄来福来这个品牌。假如想到了,就会知道我只有一个表弟,我和他共过患难。把这些都想起来之后,也许我会对他好一点。

    下一个名字属于一架德国出产的电子管录音机,装在漆皮箱子里;大概有三十公斤左右,在箱子的表面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一个“残”字。在西四委托行的库房里,我打开箱盖,揭掉面板,看着它满满当当的金属内脏:这些金属构件使我想起它是一台“格朗地”电子管和机械时代的最高成就。她复杂得惊人,也美得惊人。我表弟在一边焦急他说:表哥,有把握吗?而我继续沉吟着。我没有把握把它修好,却很想试试。但我表弟不肯用我们的钱让我试试。他又对那个臀部宽广的老头说:赵师傅,能不能给我们一台没毛病的?赵师傅说:可以,但不是这个价。我表弟再次劝说他把好机器做坏机器卖给我们,还请赵师傅说要“哪儿请”但赵师傅说:哪儿请都不行,别人都去反映我了这些话的意思相当费解。我没有加入谈话,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眼前的金属美人吸引住了。

    那台“格朗地”最终到了我们手里。虽然装在一个漂亮箱子里,它还是一台沉重的机器,包含着很多钢铁。提着它走动时,手臂有离开身体之势。晚上我揭开它的盖子,揭开它的面板,窥视它的内部,像个窥春癖患者。无数奇形怪状的铁片互相啮合着,只要按动一个键,就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运动;引发很复杂的因果关系。这就是说,在这个小小的漆皮精子里,钢铁也在思索着

    我把薛嵩写作一位能工巧匠,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现在我发现,他和我有很多近似之处,我花了很多时间修理那台“格朗地”与此同时,我表弟在我耳边恬噪个不停:表哥,你到底行不行?不行早把它处理掉,别砸在我们手里!起初,我觉得这些话真讨厌,恨不得我表弟马上就死掉;但也懒得动手去杀他;后来就不觉得他讨厌,和着他的吩叨声,我轻轻吹起口哨来。再后来,假如他不在我身边啼叨,我就无法工作。哪怕到了半夜十二点,我也要把他吵起来,以便听到他的唠叨我表弟却说道:表哥,要是我再和你合伙,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从此之后,我就没和表弟合过伙。我当然很想再合伙,顺便让天雷把表弟轰掉。但我表弟一点都不傻。所以他到现在还活着。

    因为格朗地,我和表弟吵翻了。我把它修好了,但总说没修好,以便把它保留在手里。首先,我喜欢电子设备,尤其是这一台;其次,人也该有几样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就想要这一件,但他还是发现了,把它拿走,卖掉了。此后,我就失掉了这台机器,得到了一些钱。我表弟把钱给我时,还忘不了教育我一番:表哥,这可是钱哪。你想想罢。钱不是比什么都好吗──我就不信钱真有这么重要。如今我回想起这些事,怎么也想象不出,我是怎么忍受他那满身的铜臭的吵架以后不久,他就去泰国投靠一位姨父。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的过去一片朦胧现在我正期待着新的名字出现

    2

    晚上,我在自己家里。因为天气异常闷热,我关着灯。透过塑料百页窗,可以看到对面楼上的窗子亮着昏黄的光。这叫我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的诗句──“一张张燃烧的纸牌”本来我以为自己会想不起马雅可夫斯基是谁,但是我想起来了。他是一个苏俄诗人。他的命运非常悲惨。我的记忆异常清晰,仿佛再不会有记不得的事情──我对自己深为恐惧。

    在我窗前有盏路灯,透进火一样的条纹。白衣女人站在条纹里,背对着我,只穿了一条小小的棉织内裤。我站了起来,朝她走去,尽力在明暗之中看清她。她的身体像少女一样修长纤细,像少女一样站得笔直,欣赏墙上的图案。我禁不住把手放在她背上。她转过身来,那些条纹排列在她的脖子上、胸上,有如一件辉煌的衣装。

    我还在长安城里。下雪时,白昼和黑夜不甚分明,不知不觉,这间房子就暗了很多;除此之外,敞开的窗框上已经积了很厚的雪。雪的轮廓臃肿不堪,好像正在膨胀之中。那个白衣女人把黑色的斗篷分做两下,站了起来,说道:走吧,不能总呆在这里。然后就朝屋角自己的衣服走去。从几何学意义上说,她正在离开我。而在实际上却是相反。任何一位处在我地位的男子都会同意我的意见,只要这位走开的裸体女士长着修长的脖子,在乌青的发际正中还有一缕柔顺的长发低垂下来;除此之外,这位女士的身体修长、纤细,臀部优雅──也就是说,紧凑又有适度的丰满──这些会使你更加同意我的意见。在雪光中视物,相当模糊,但这样的模糊恰到好处当她躬下身来,钻进自己的衣裙时,我更感到心花怒放后来,她系好了木履上的每一根皮带子,就到了离去的时节。我对这间已经完全暗下来的房子恋恋不舍。但我也不肯错过这样的机会,和她并肩走进漫天的大雪。如前所述,我不认为自己是学院派。但在这些叙述里,包含了学院派的金科玉律,也就是他们视为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东西。

    我在条纹中打量那位白衣女人,脖子、乳房、小腹在光线中流动。她对我说:什么事?我说,没有什么。就转过身去,欣赏我们留在墙上的图案。在墙上,我们是两个黑色的人影。有风吹过时,闪着电光的鳗鱼在我们身边游动。忽然,她跳到我的背上,用光洁的腿卡住我的腰,双手搂住我的脖子,小声说道:什么叫“没有什么”?此时,在我身后出现了一个臃肿的影子。我不禁小声说道:袋鼠妈妈这个名称好像是全然无意地出现在我脑海里。白衣女人迅速地爬上我的脖子,用腿夹住它,双手抱住我的头,说道:好呀,连袋鼠妈妈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现在我不像袋鼠妈妈,倒像是大树妈妈,只可惜我脚下没有树根。重心一下升到了我头顶上,使我很难适应。我终于栽倒在床上了。然后,她就把我剥得精光,把衣服鞋袜都摔到墙角去,说道:这么热的天穿这么多,你真是有病了起初,这种狂暴的袭击使我心惊胆战;但忽然想起,她经常这样袭击我。只要我有什么举动或者什么话使她高兴,就会遭到她的袭击。这并不可怕,她不会真的伤害我。

    我努力去追寻袋鼠妈妈的踪迹,但是又想不起来了,倒想到了一个地名:北草厂胡同。这胡同在西直门附近,里面有个小工厂。和表弟分手以后,我就到这里当了学徒工。在它门口附近,也就是说,在别人家后窗子的下面,放了一台打毛刺的机器。我对这架机器的内部结构十分熟悉,因为是我在操作它。它是一个铁板焊成的大滚筒,从冲压机上下来的零件带着锋利的毛刺送到这里,我把它们倒进滚筒,再用大铁锹铲进一些鹅卵石,此后就按动电门,让它滚动,用卵石把飞刺滚平,从这种工艺流程可以看出我为什么招邻居恨──尤其是在夏夜,他们敞着窗子睡,却睡不着,就发出阵阵呐喊,探讨我的祖宗先人。当然,我也不是吃素的,除了反唇相讥,我还会干点别的。抓住了他们家的猫,也和零件一起放进滚筒去滚,滚完后猫就不见了,在筒壁内部也许能找到半截猫尾巴。

    后来,那家人的小孩子也不见了,就哭哭啼啼地找到厂里来,要看我们的滚筒──他们说,小孩比猫好逮得多;何况那孩子在娘胎里常听我们的滚筒声,变得呆头呆脑,没到月份就跑了出来;这就更容易被逮住了。这件事把我惊出了一头冷汗。谢天谢地,我没干这事。那孩子是掉在敞着盖的粪坑里淹死了──对于他的父母真是很不幸的事,好在还可以再生,以便让他再次掉进粪井淹死──假如对小孩子放任不管,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我就是这样安慰死孩子的父母,他们听了很不开心,想要揍我。但我厂的工人一致认为我说了些实话,就站出来保护我这老实人。出了这件事以后,厂领导觉得不能让我再在厂门口呆着,就把我调进里面来,做了机修工。

    进到工厂里面以后,我遇上了一个女孩子,脸色苍白,上面有几粒鲜红的粉刺,梳着运动员式的短头发。那个女孩虽没有这位白衣女人好看,但必须承认,她们的眉眼之间很有一些相似之处。她开着一台牛头刨。这台刨床常坏,我也常去修,我把它拆开、再安装起来,可以正常工作半小时左右;但整个修理工作要持续四小时左右,很不合算;最后,她也同意这机器不值得再修了。这种机床的上半部一摇一摆,带着一把刨刀来刨金属,经常摆着摆着停了摆,此时她就抬起腿来,用脚去踹。经这一踹,那刨床就能继续开动,我从那里经过,看到这个景象,顺嘴说道:狗撤尿。然后她就追了出来,用脚来踹我。她像已故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一样,能把腿踢得很高。但我并非刨床,也没有停摆啊我怀疑这个女孩就是袋鼠妈妈,她逐渐爱上了我。有一次,我从厂里出来,她从后面追上来,把我叫住,在工作服里搜索了一通之后,掏出一个小纸包来,递给我说:送你一件东西,然后走开了。我打开重重包裹的纸片,看到里面有些厚厚的白色碎片,是几片剪下的指甲。我像所罗门一样猜到了这礼物的寓意:指甲也是身体的一部份。她把自己裹在纸里送给我,这当然是说,她爱我。下次见到她时,我说,指甲的事我知道了。本来我该把耳朵割下来做为回礼。但是我怕疼,就算了吧。这话使她处于颠狂的状态,说道:连指甲的秘密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马上就来抢这只耳朵,等到抢到手里时又变了主意,决定不把它割下来,让它继续长着。

    3

    我有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又肥又长,不记得是从哪个委托行里买来的,更不知道原主是谁。我斗胆假设有一位日本的相扑力士在北京穷到了卖大衣的地步,或者有一位马戏班的班主十分热爱他的喜马拉雅黑熊,怕它在冬天冻着;否则就无法解释在北京为什么会有件如此之大的衣服,假如我想要穿着这件衣服走路的话,必须把双臂平伸,双手各托住一个肩头,否则就会被下摆绊倒──假如这样走在街上,就会被人视为一个大衣柜。当然,这种种不利之处只有当白天走在一条大街上才存在。午夜时分穿着它坐在一条长椅上,就没有这些坏处,反而有种种好处。北京东城有一座小公园,围着铁栅栏,里面有死气沉沉的假山和乾涸的池塘,冬天的夜里,树木像一把把秃扫帚,把儿朝下地栽在地上。这座公园叫作东单公园──它还在那里,只是比当年小多了。

    此时公园已经锁了门,但在公园背后,有一条街道从园边穿过,这里也没有围墙。在三根水泥竿子上,路灯彻夜洒落着水银灯光我身材臃肿,裹着这件呢子大衣坐在路边的长凳上,脸色惨白(在这种灯下,脸色不可能不惨白),表情呆滞,看着下夜班的人从面前骑车通过。这是七五年的冬夜,天上落着细碎、零星、混着尘土、像微型鸟粪似的雪。

    想要理解七五年的冬夜,必须理解那种灰色的雪,那是一种像味精一样的晶体,它不很凉,但非常的脏。还必须理解惨白的路灯,它把天空压低,你必须理解地上的尘土和纷飞的纸屑。你必须理解午夜时的骑车人,他老远就按动车铃,发出咳嗽声,大概是觉得这个僻静地方坐着一个人有点吓人。无论如何,你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独自坐在这里。我也不希望你能理解。

    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有一辆破旧的卡车开过。在车厢后面的木板上,站了三个穿光板皮袄、头戴着日本兵式战斗帽的人。如果你不曾在夜里出来,就不会知道北京的垃圾工人曾是这样一种装束。离此不远,有一处垃圾堆,或者叫作渣土堆,因为它的成份基本上是烧过的蜂窝煤。在夜里,汽车的声音很大,人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汽车停住以后,那些人跳了下来,用板锹撮垃圾,又响起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说夜里寂静是一句空话──一种声音消失了,另一种声音就出来替代,寂静根本就不存在。垃圾工人们说:那人又在那里──他大概是有毛病罢。那人就是我。我继续一声不响地坐着,好像在等待戈多因为垃圾正在被翻动,所以传来了冷冰冰的臭气。

    垃圾车开走以后,有一个人从对面胡同里走出来。他穿了一件蓝色棉大衣,戴着一个红袖标,来回走了几趟,拿手电到处晃──仿佛是无意的,有几下晃到了我脸上。我保持着木讷,对他不理不采。这位老先生只有一只眼睛能睁开,所以转过头来看我,好像照像馆用的大型座机他只好走回去,同时自言自语道:什么毛病。再后来,就没有什么人了。四周响起了默默的沙沙声她从领口处钻了出来,深吸了一口气说:憋死我了──都走了吗?是的,都走了。要等到两点钟,才会有下一个下夜班的人经过。从表面上,我一个人坐在黑夜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在大衣下肌肤相亲。除了大衣和一双大头皮鞋,我们的衣服都藏在公园内的树丛里,身上一丝不挂,假如我记忆无误,她喜欢缩成一团,伏在我肚子上。所以,有很多漫漫长夜,我是像孕妇一样度过的但此时我们正像袋鼠一样对话,她把我称作袋鼠妈妈。原来,袋鼠妈妈就是我啊。

    如你所知,毕业以后,我到万寿寺里工作。起初,我严守着这两条戒律:不要修理任何东西,不要暴露自己是袋鼠妈妈。所以我无事可做,只能端坐在配殿里写小说。因为一连好几年交不出一篇像样的论文,领导对我的憎恶与日俱增。夜里,在万寿寺前的小花坛里,一谈到这些憎恶,她就赞叹不止:袋鼠妈妈,好硬呀。然后我就谈到让我软一些的事:别人给我介绍对象。他们说,女孩很漂亮,和我很般配。就在我们所里工作,和我又是同学。假如我乐意,他们就和女方去说。她马上大叫一声,从大衣底下钻了出来,赤条条地跑到花坛里去穿衣服,嘴里叫着:讨厌,真讨厌!这样大呼小叫,招来了一些人,手扶着自行车站在灯光明亮的马路上,看她白色的脊背,但她对来自背后的目光无动于衷。我木然坐在花坛的水泥沿上,她又跑了回来,在我背上踢了一脚说,还坐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滚?而我则低沉地说道:可你也得把我放开呀后来,我和她一起走进黑暗的小胡同,还穿着那件黑大衣,推着一辆自行车,车座上夹着我的衣服。我微微感到伤感,但不像她那样痛心疾首。但她后来又恢复了平静,说道:既然如此,那就结婚罢。这就是说,如果不是有人发现我和她般配,我到现在还是袋鼠妈妈。

    那一天她不停地磕瓜子,从早上磕到了午夜,所到之处,到处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红缎子旗袍和一双高跟鞋,这在她是很少有的装束。除此之外,她还在读安加沙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娘对此感到愤怒,就去抢她的书,抢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变古彩戏法。但是变古彩戏法的人身上总是很臃肿的,而这位新娘子则十分苗条,简直苗条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单薄,连乳头的印子都从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来──我的丈母娘老想把印子抚平,并且用身体挡住我的视线,她说:妈,别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气得两眼翻白。时至今日,我也不知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唯一可行的解释是:我丈母娘和她通同作弊,明里抢走一本,暗里又送回来,用这种把戏来恫吓新女婿,让他以为自己未来的妻子有某种魔力。但我又觉得不像:我丈母娘是个很严肃的人,鼓着肥胖的双腮,不停地唠叨。我很讨厌别人唠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儿,我绝不会和她打任何交道

    我记得这是我们结婚的日子,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礼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因此她把自己对准了一本侦探小说,鼻梁上架了一副白边眼镜──她有四百度的近视。等到眼镜被抢走之后,她就眯起眼睛来,好像一只守宫(一种变色龙)在端详蚊子。到酒宴临近结束时,大家要求新娘子给男宾点烟。她把书收好站了起来。此时大家才看到,这位新娘子长了两只硕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没眼镜看书看的。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号手枪,把所有的男宾一一枪毙掉。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枪式的打火机给大家点烟。每点一位,就扭过头去闻闻自己的腋窝说:天热,有味了。这当然是说所有的宾客都早已死掉,已经有味了。

    喜宴过后,到了新房里,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床上看克里斯蒂。我无事可干,只好抽烟。把身上带的四盒烟都抽完以后,很想再去买一盒。当时午夜时分,要买烟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实在远了一点,所以我没有去。这些事说明她很能沉得住气。这好像也是我的长处。但我很不想往这方面来想。假如我们俩也可以贯通,那就要变成一个人。这样人数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烟抽完后,就开始磕瓜籽。假如是葵花籽,我磕起来就没有问题。不幸是些西瓜籽,籽皮又滑又硬,我不会磕,磕来磕去,磕不到籽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间、鸡屎也似的残渣

    在长安城里,我和白衣女人分手,走过黑白两色的街道。现在飘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这样的雪片像落叶一样在街道两侧堆积着。在我身后,留着残缺不全的脚印。也许我的下一篇论文该考一考长安城里的雪?它又要把领导气得要死。在他狭隘的内心里,容不下一点诗意。

    在我自己的故事里,早已经过了午夜,但我还没按大姨子的告诫行事。她终于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并给它两个字的评价:瞎编;把它丢开。然后,她朝我皱起了眉头,说道:咱们要干什么来的?我摇摇头说:我也不记得。看来,我失去记忆不是头一次了后来,还是她先想了起来:嗅!今天咱们结婚!当然,这不是认真忘了又想起来,是卖弄她的镇定从容。我那次也不是认真失去了记忆,而是要和她比赛健忘。无怪乎本章开始的时候,我告诉她自己失去了记忆时,她笑得那么厉害──她以为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觉得自己还不致于那么没出息

    后来,她朝我张开双臂,说道:来吧,袋鼠妈妈必须承认,这个称呼使我怦然心动。那根大蘑菇硬得像搏面杖一样。我说的不仅是过去,还有现在──用当时的口吻来说,那就是:不仅是现在,还有将来。但我还是沉得住气,冷静地答道:别着急嘛。我一点都不急──我看你也不急。她说道:谁说我不急?就把旗袍脱掉,并且说:把你的大蘑菇拿出来!好像在野餐会上的口气。在旗袍下面,她什么都没有穿,只有光洁、白亮的肉体──难怪她白天苗条得那么厉害──于是我就把大蘑菇拿了出来。那东西滚烫滚烫,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请相信,底下的事我一点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她说了一句:你真讨厌哪,你因为想不起来,所以那个关节还在,我的过去还是一个故事,可以和现在分开。

    现在,我除了长安城已经无处可去。所以我独自穿过雪幕,走过曲折的小桥,回到自己家里。在池塘的中央,有一道孤零零的水榭;它是雪光中一道黑影,是一艘方舟,漂浮在无穷无尽的雪花之上那道雪白的小桥变得甚胖。这片池塘必定有水道与大江大河连接,因为涌浪正从远处涌来,掀起那厚厚的雪层。在我看来,不是池水、层积在上面的雪在波动,而是整个大地在变形,水榭、小桥、黑暗中的树影,还有灰色、朦胧、几不可辨的天空都在错动。实际上,真正错动变形的不是别的,而是我。这是我的内心世界。所以就不能说,我在写的是不存在的风景。我在错动之中咬紧牙关,让“格支格支”的声音在我头后响起。好像被夹在挪动的冰缝里,我感觉到压迫、疼痛。这片错动中的、黑白两色的世界不是别的,就是“性”

    我在痛苦中支持了很久,而她不仅说我讨厌,还用拳头打我。等到一切都结束,我已经松弛下来,她还不肯甘休,追过来在我胸前咬了一口,把一块皮四面全咬破了,但没有咬下来。据说有一种香猪皮薄肉嫩,烤熟之后十分可口。尤其是外皮,是绝顶美味。这件事开始之前我是袋鼠妈妈,在结束时变成了烤乳猪。那天晚上,我被咬了不止一口──她很凶暴地扑上来,在我肩头、胸部、腹部到处乱咬,给我一种被端上了餐桌的感觉但是,她的食欲迅速地减退,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当一切都无可挽回地沦为真实,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在玫瑰色的晨光里,我终于找到了我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写着她的名字,在另一栏上写着:户主。我的名字在第二页上,另一栏上写着:户主之夫。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但现在不敢说;恐怕她会跳到我身上来,叫道:连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这怎么得了啊!现在不是举行庆祝活动的适当时节,不过,我迟早会说的。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汇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汇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

    虽然记忆已经恢复,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但我还想回到长安城里──这已经成为一种积习。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在长安城里。我最终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水榭,在四面微白的纸壁中间,黑沉沉的一片睁大红色的眼睛──火盆在屋子里散发着酸溜溜的炭味儿。而房外,则是一片沉重的涛声,这种声音带着湿透了的雪花的重量──水在搅着雪,雪又在搅着水,最后搅成了一锅粥。我在黑暗里坐下,揭开火盆的盖子,乌黑的炭块之间伸长了红蓝两色的火焰。在腿下的毡子上,满是打了捆的纸张,有坚韧的羊皮纸,也有柔软的高丽纸。纸张中间是我的铺盖卷。我没有点灯,也没有打开铺盖,就在杂乱之中躺下,眼睛绝望地看着黑暗。这是因为,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上前往湘西风凰寨的不归路。薛嵩要到那里和红线汇合,我要回到万寿寺和白衣女人汇合。长安城里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本站推荐:农家小福女我老婆是冰山女总裁豪婿撒野怪医圣手叶皓轩神级龙卫表小姐婚婚欲睡:顾少,轻一点朝仙道强行染指

万寿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品小说只为原作者王小波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王小波并收藏万寿寺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