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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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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夜光停下手边的打扫工作,白皙双颊因阵阵咳嗽泛起潮红。她偷偷瞄了端坐在沙发上看报的叶殊一眼,脑子里念念不忘他昨天对范克衍说的话。出唱片?原来这就是当初他说要买下她声音的理由。可是他该不会是认真的吧?

    坐在沙发看报纸的叶殊,对著无趣的头条标题皱起眉,心思完全不在上头。

    可恶!这个女人打算向他多支领一份女佣薪水吗?吃饱饭不好好休息,居然没事找事的打扫起来。打扫也就算了,居然还边打扫边咳嗽,整个下午,那恼人的咳嗽声惹得他心烦意乱,连看个报纸也没办法专心。去!他发誓,要是再让他听到她咳嗽,他一定会——

    “咳咳咳咳”他反射性抢过她手中的抹布扔到一旁。“你够了吧?马上去休息。”命令式的口吻,不容质疑。

    电话铃声却在这时突兀地响起。

    两人对看一眼。只见他双手插在裤袋里杵在原地,没有接听的打算。铃声中断,自动切换成答录系统,传出的娇媚甜腻女声,是两人都熟悉的人。

    “叶殊,你在吗?为什么不听电话?我我好想你。你究竟去哪里了?为什么突然消失?叶殊,回个电话给我好下好?要不我去找你——”

    叶殊大掌一挥,整台答录机摔落在地,说话声顿时中断。“去休息。”他面无表情,重新下达刚才的命令。

    他为什么不愿意和晨星把事情谈开来呢?帮她出唱片又对他有什么好处?他的计画究竟是什么?一大堆疑问在夜光心头缭绕不去,她低头望着惨遭分尸命运的无辜答录机,暗暗叹口气。“我没没事,-点热开水就行了。咳咳”“还逞强?你是不是没坐过救护车,打算来个救护车游街初体验?”他脸一沉,乾脆化命令为行动,将她拦腰打横抱起。

    “啊!”夜光急忙揽住他颈项免得跌下,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叶殊,你在做什么?快放我下来!”

    她好轻。像是没有重量的天使,随时会趁他不备时扬动翅膀,远远地飞离他身旁。不知为何,这样的想法竟令他感到极端不安。

    “你太瘦了。”她的厨艺一流,偏偏食量和只小麻雀不相上下,每次下厨准备了一桌子好菜,却只是笑着看他大快朵颐,实在令人想不通。

    “叶殊,”见他一路走进三楼卧房,她忍不住提醒:“这是你的房间。”

    他一脸“那又如何”的表情,将她安置上床,盖好羽绒被。“我让你睡这里,你就睡这里,别跟我废话一堆。”东翻西找一阵,取出耳温枪替她测体温。

    “我发烧了?”瞧他的坏脸色,十有八九没错。

    “39度。”该死!她烧成这副模样,他居然迟钝到一点都没发现!“我去倒开水,乖乖躺著不准乱动!”

    他打电话找来家庭医师,听他在电话里的急促语气,医师还以为是什么性命垂危的紧急状况,、十万火急地匆匆赶来,没想到不过是区区感冒。

    “让她多休息,多-开水,烧退了就没事了。她的体质比较弱,需要好好调养,多准备点营养的食物。喔还有,以后不必这么大惊小敝,现在医学很发达,一点平常的小靶冒不会死人的。”临走前,医师还不忘糗他一下。

    叶殊臭著脸,捧壶温开水回到床畔。

    “别担心,”夜光喝水喂药,见他还是面露不豫,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我的身体就是这样,动不动就发烧感冒的,只要多休息一下就会没事了。”

    他一脸郁闷地追问:“为什么会时常发烧?”

    “嗯大概是遗传了妈妈的体质吧。从小,我的抵抗力就比其他的孩子差,总是三天两头就发烧感冒。爸爸妈妈又是容易紧张的个性,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不许我出门,结果我整天只能躺在床上,躺得腰酸背痛。”她笑了。“所以,我一直好羡慕晨星喔,她不但比我漂亮、比我聪明,身体也比我强壮多了,每天都可以到外头和其他小朋友玩,我时常趴在窗口看咳咳”见她咳嗽不止,叶殊长手一伸,将她捞进胸前,轻拍她的背心顺气。

    “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跟著爸爸妈妈移民过来了,他们在中国城开了一问杂货铺,店面不大,可是什么东西都有。我最喜欢陪妈妈看店了,老是缠著妈妈让我帮客人算钱,只要算对了,妈妈就会让我选一颗彩色水果糖吃。”

    琳琅满目的杂货铺、大大的玻璃罐中彩色炫目的水果糖球、笑声爽朗的父亲,还有总是轻声细语的温柔母亲各种声音气味,杂沓交织成她珍贵且独一无二的童年回忆。

    啊是因为生病了,才会突然怀念起从前吗?

    “后来呢?”他曾经“逼问”过阿桔,她顶多只肯透露宁家两姊妹是在十三和十二岁那年被白老爹收养,不愿详述其中缘由。

    “原本店里的客源很稳定,生意也一直不错,日子满平顺的。有一天,爸爸的朋友来家里拜托他们当他的借款保证人,说是要用那笔钱做点小生意,他们当然马上就答应了。可是过没多久,那个叔叔就带著钱逃跑了,债务落到我们身上,爸爸妈妈根本还不了那么大一笔钱,只好把店铺卖了,但还是不够还债,他们只好四处打零工赚钱。”

    失去安身之处,一家四口窝在六坪不到的租屋里,裹着大棉被对抗寒风飕飕尽管如此,爸爸妈妈还是不吝惜给予拥抱和笑脸,对她们姊妹俩说:没关系,只要我们一家人都在一起,只要再努力一点,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一定会变好的

    但是,他们的希望和乐观,终究抵抗不了现实和命运的残酷。

    “不知道为什么,那年冬天似乎特别冷,妈妈身体原本就不好,大病一场以后,就没能下床了。没多久,爸爸也因为操劳过度染上肝病,拖了一阵子”她的语音黯然,屈起膝,下自觉地往他怀中依缩,汲取温暖和力量。“丧事是中国城的伯伯阿姨们筹钱帮忙办的。丧礼过后,同一条街上开餐馆的白老爹好心收留了我和晨星。幸亏有他,我们才没有流落街头,或是被那些恶债主卖去当雏妓还债接客。”

    他下巴抵在她发上,嗅闻著她的茉莉发香。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当面谢谢那位白老爹。要不是当年有他伸出援手,也许这对年幼的姊妹真会沦落到城市中某个污秽黑暗的角落,从此过著不见天日的生活吧?“白老爹是个什么样的人?”

    “嗯他长得很高、很壮,满脸的大胡子,骂人的嗓门特大,不笑的时候,简直像只吓人的大黑熊。可是,只要和他相处久了就知道,其实他的心比谁都还柔软善良。他宠我们就像宠自己的孩子一样,有什么好吃好玩好用的,总是先想到我们,对我而言,他就是另一个爸爸。”

    呵,为什么突然这么多话呢?夜光偎在他胸前忍不住想。也许是他的怀抱令人心安,她自然而然便倾吐出一切吧。“你呢?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爸爸妈妈呢?”

    “我?”叶殊沉思不语。

    其实,他记得很多事,像是妈妈美丽的黑发黑眼,穿上旗袍时的曼抄身材、顾盼丰采;记得她用一口清脆好听的中文念中国民间故事哄他睡觉。他也记得爸爸和妈妈吵架时,每到激动处,妈妈就会改用中文,爸爸听不懂,只好拉著他硬要他翻译,他觉得烦,躲回房间,一整晚翻来覆去,捣住耳朵却仍然能听他们你二曰我一语激烈交锋的嗡嗡声,失眠的老毛病,想必就是那时候染上的。

    但是,他记得最清楚的,却是她离去的那一天,放开他紧握的手,然后揽住了另一个男人的手说:宝贝,妈咪爱你,对不起

    他蹙起眉,撇开脸冷冷开口:“没什么好说的。”

    夜光定定望着他。啊,他又生气了,是她问错了什么吗?似乎每次只要碰触到令他心烦在意的问题,他就会板起脸闭口不谈,彷佛只要下去谈论,就可以假装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并不存在。然而,许多事愈是极力逃避,就愈会如影随形纠缠,或许这就是他失眠的主要原因吧。

    她伸出手,轻柔抚平他的纠结眉心。“你知道,逃避并不能改变什么,有时候,逃避甚至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糕。”

    叶殊沉下脸,毫不领情地拂开她的手。“怎么,你想充当我的心理医师吗?需不需要预付你钟点费?”

    “我不想分析你,我只是想帮助你。”见他一下子又将两人好不容易缩短的距离拉开,她心中有著说不出的失落忧伤。

    “去你的帮助!”怒气逐渐爬升,这个女人以为她是谁?他生命的救世主吗?假装一副关心他的样子,其实还不是想要他放宁晨星一马!哼,他才不要这种极度虚伪、有目的的关心!“我下需要你的帮助,或是你那见鬼的泛滥过度同情心!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不需要任何人,我自己一个人照样可以活得很好!我不、需、要、你!”说完转身就走。

    “叶殊!”夜光伸出手想拉住他,指尖却只擦过他的衣摆一角,一急,整个人往前倾跌下床。好痛!她闷哼一声,揉揉发疼的膝盖,眼泪在眼眶旁打转。

    叶殊没有回头,脚步虽然明显顿停了一下,踌躇半晌,最后还是选择推门离去。

    是人都需要其他人的。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夜光多想这么对他说。我们都需要爱,需要拥抱的温暖来度过漫漫寒夜,需要分享的快乐,就算这样的依偎不会是永远或是全部,至少也曾拥有过短暂光亮温热的一瞬间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够强韧到孤独活过一辈子的。她坐在地上,无奈又心疼地望着他决绝离去的孤傲背影,却什么话,也无法对他说。

    又是一位意料之外的访客!

    “晨星好久不见。”一打开门,夜光脸上的表情由原先的惊讶转为喜悦。五年不见,晨星比电视上看见的模样出落得更亮丽动人,要是爸爸妈妈还在世,一定会为她的成就感到骄傲的。

    “夜光!”摘去墨镜,宁晨星的柳眉高挑,妆点无瑕的脸蛋上丝毫看不出有所谓久别重逢的欢喜情绪。“叶殊呢?他在哪里?”

    “他不在。”事实上,打从昨晚离开以后,他一直没回来。他会上哪去呢?有没有可以过夜的地方?还生气吗?她躺在有他气息的枕上胡思乱想了一整夜,怎么也睡不好。

    “是吗?让开!”她傲慢地将夜光推往一旁,足蹬三寸高跟鞋,大大方方地入内梭巡,确定叶殊人不在屋内,才又将目光转回她身上。“说吧,你是怎么认识叶殊的?为什么会在他家?”既然叶殊不在,她也就没必要演戏了。

    上回的记者会后,果然如她预期般的引来连串反应,不但各家媒体争相想采访她,广告商、片商的邀约也接踵而至,让她光是排行程就排得笑不拢嘴。

    原本还自信满满的以为大势底定,没想到叶殊却忽然避不见面,手机没开、电话也转成答录机,她察觉情况有异,好不容易在满满行程中腾出时问,精心打扮了一番后亲自来找他,结果不但扑了空,居然还在这见到了被她抛诸脑后多年的妹妹!

    说她不惊讶是假的,但她现在更想搞清楚的是:夜光的存在,会不会对她和叶殊的关系造成影响?眼看她距人气红星只差一步,她绝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她长久以来的梦想和目标。

    “也许你该等叶殊回来,让他自己跟你说。”对他们而言,她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第三者,若真有心想解决问题,应该由当事人面对面好好谈谈才对。

    宁晨星眯起一双美目,精光不减。“听你的口气,好像跟他很熟似的。你跟叶殊到底是什么关系?”

    夜光好脾性的解释:“晨星,你不要胡乱猜测,我没有——”

    “没有什么?没有居心叵测暗藏诡计?”她丝毫下给情面地打断,姿态咄咄逼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颗小脑袋瓜在想什么!从小你就最会摆出一副楚楚可怜、体弱多病的样子,好吸引爸妈和周遭人的注意力,把所有原本应该属于我的全都抢走。经过这么多年,原本我还以为已经摆脱你,没想到你竟然阴魂下散!你是不是一看到新闻,就巴巴的找上门来,想施展你的狐媚功夫从我这里抢走叶殊?我警告你,你最好不要痴心妄想,叶殊是我的!谁也别想抢走他!”

    从来不知道,原来晨星是这么看待她这个妹妹的。“我从来没有想从你那里抢走任何东西。更何况,叶殊是人,不是东西,就算他爱你,他也不属于你。”

    明知光靠一两句话是无法消弭成见的,但她就是不希望两人之间存有任何心结芥蒂,毕竟,她们是彼此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呀!

    “哼,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宁夜光,别再扮纯洁善良的好孩子了,你想要的不就是钱嘛!”她大方提议:“开个价吧!只要你肯乖乖滚回原来的地方,答应我永远不再来骚扰叶殊,不管多少我都给得起!”

    夜光不敢置信地倒抽一口冷气。五年前的晨星,至少还保有一些直率善良的天性,但是,眼前这个打扮入时、亮丽的女人,已被名利蒙蔽了心灵,不再是她所认识的晨星了。“成名对你而言,真有那么重要吗?”

    “当然!”她回答得毫不迟疑。“你知下知道我花了多少心血才让叶殊爱上我?我花了很长的时间调查他的出身背景、四处打听他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不但如此,我还研究他听的音乐、花钱买他的私人行程,你以为我做这些纯粹因为好玩吗?”

    “你的意思是,你不爱他,你只是在利用他?”之前她一直对叶殊的话存疑,没想到今天居然会亲耳听见晨星承认一切。

    “利用他又怎么样?”这些年来,她在演艺圈打滚,经历过台面上各种无情的竞试、淘汰,也见识过私底下各种卑鄙的相互攻讦、陷害,这里俨然是野生王国,奉行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信条,而她学会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单凭美貌或肉体就想爬到金字塔顶端是不够的。“这是个现实功利的世界,想要出人头地扬眉吐气,就要要点必要的小手段,我只不过是人尽其才罢了。”

    “为什么?”她问得沉痛,不为自己,而是叶殊。“难道你盲目得看不出来,叶殊他是真心爱著你的。”

    “真心?哼,真心值多少钱?”她嗤之以鼻地应。“我要的是钱、是名气,我要私人轿车、豪华别墅,我还要爬上演艺事业的最顶峰!你知不知道,只有这些具体的、看得见、握得牢的东西才实在!”什么真心啦爱啦,不过是一堆起不了屁作用的名词,根本没啥实质的好处,她要来何用!

    “你太偏激了。”

    “偏激又怎么样?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不断提醒自己,绝对不要像爸妈一样的傻,飘洋过海努力打拼了大半辈子,到头来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也就算了,居然遗笨到替人背了一身债,拖著我们姊妹过苦哈哈的日子!哼,幸亏他们死得早,否则说下定我现在就跟你一样,只能被迫窝在那问穷酸的小餐馆,整天做那些替人端盘子洗碗的不入流工作——”

    “够了!”听她用充满下屑的口吻谈论去世已久的父母,和对姊妹俩照顾有加的白老爹,向来好脾气的夜光终于也捺不住性子动怒了。“不准你侮辱爸爸妈妈和老爹!他们都是心地善良又正直的好人,有自己的处事原则,他们让我明白,不管日子再怎么艰苦,只要一家人彼此相爱、怀抱希望,就能活得踏实快乐。我尊敬他们,也相信他们。这里不欢迎你,你可以出去了!”

    宁晨星摇了摇头。真可悲!抱持著这种想法,注定一辈子只能当个没啥作为的平凡人!“反正我行程排得很满,也没时间陪你瞎耗在这里,听你说些无聊的废话。”她还得赶去摄影棚拍杂志封面照呢!

    “晨星!”夜光喊下她匆忙离去的背影,不忍心告诉她实话,只好语带保留地说:“你还是快点停手吧,迟早叶殊会发现一切的。”

    “我再警告你一次,”戴上墨镜,美丽的脸孔霎时变得冰寒无情,宁晨星冷冷吐出威胁意味浓厚的话语:“你最好不要插手干涉我的事,否则,就算你是我的亲妹妹,我也会让你后悔莫及!”

    “小美人,你没事坐在外头发什么呆?不要告诉我你嫌这个路段的交通太顺畅,想替提升事故机率尽一份心喔。”

    范克衍由对街走来,远远就看到托著腮坐在阶梯上的夜光;她一头如瀑黑发迎风飘扬,清丽脱俗的模样,不知吸引了多少路过驾驶人的贪看注目。

    “嗄?”兀自沉思的夜光一脸没回过神的表情,好半晌才拉回远游的思绪。

    “范大哥,你怎么来了?”

    “我想念你亲手特制的那个什么萨什么姆樱桃塔呀!”他笑嘻嘻地应。正事要办,口福当然嘛也要顾,寓工作于享乐,才是人生的极致咩!

    “那是法国的乡村甜点,叫林姆萨樱桃塔她啼笑皆非地纠正。

    “哎哟随便啦,反正我只负责吃,才懒得去记那拉哩拉杂落落长的名字。”他挥挥手,往内探看。“我们家叶大牌呢?我奉命带了一堆他指定的摄影作品来让他审核挑选御用摄影师,那小子该不会好命到这时间还在睡大头觉吧?”

    “叶殊他一整晚都没回来。”表情有些丧气。

    “没回来?不会吧,自从你来了以后,这小子变得特别乖,都没出去找女人乱搞了——”一看她脸色不对劲,他连忙改嘴:“咦?小美人,你的脸好红耶,没事吧?”

    “嗯,没事,昨晚有点发烧,看过医生也吃过药,现在好多了。”

    “哇!发烧怎么不早点跟我讲,居然还傻傻地站在外头吹冷风。走走走!快进去。”以小美人目前的重要性和身价看来,要是她这当口出了什么差错,叶殊那个暴力份子说不定不,是一定,一定会把他大卸八块扔进哈德逊河里当冤魂!他虽然特爱吃生鱼片,可对当鱼饵没多大兴趣!

    “范大哥,晨星她刚刚来过。”她被安置在沙发上,看着范克衍忙碌地穿梭在厨房内泡茶的身影。“你觉得我应该告诉叶殊吗?”

    她从来就不懂叶殊心里真正的想法,偏又糊里糊涂一脚踏进了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无论出唱片当歌手,或和晨星争风吃醋,全不是她想要的,她只想回去过平静无波的生活。

    但是,每次望向叶殊那双不带半点笑意的碧蓝眼眸,她仿佛能清楚透视他的寂寞隐藏在伪装的强悍表面,并且听见他重复对她说: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这会不会只是她太过自作多情的想像?

    范克衍端著两杯热茶走来。“她说了什么?”用膝盖想也知道八成没啥好话。

    夜光沉默,抬起头笑了笑,顾左右而言它地说:“今天的点心是起司南瓜派喔,你等等,我去端。”

    “免了免了!这厨房我比你还熟,待会我自己去端。你是病人,病人就该安安分分的坐著休息养病,想趁机转开话题也不必表现得这么明显吧?”其实用不著她转述,他多少也猜得出来那只狐狸精撂了哪些狠话。“她是不是说,你最好给我离叶殊远一点,不要碍我的好事,布啦布啦诸如此类的?”

    她黯下眼神。“她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晨星了。以前她说话不会这么刻薄,也不会这么势利自私的。为什么才短短五年,她就改变了这么多?我不懂。”

    范克衍拍拍她头表示安抚。对这么单纯的女孩来说,演艺图的复杂现实,恐怕远比白垩纪的恐龙还难以理解吧?唉,真搞不懂叶殊在打什么主意,要是他,他才舍不得把这样一块纯净美善的瑰宝扔进大染缸里泡咧!

    “-,小美人,反正闲闲没事,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吧。”

    “故事?”她当然很乐意听,不过,怎么他突然有说故事的好兴致?

    “对呀,你上次不是说想知道叶殊失眠的原因吗?我现在就细说从头。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别怪我没事先提醒你,这可是个非常、非常长的故事喔。”他忽然有种预感,眼前这个女孩似乎能成为解除叶殊睡眠障凝的秘密武器哈!叶殊,我这是在做好事帮你,可别怨我把你的底掀光光!

    “没关系,再长我也想听。”夜光用力点头。只要和叶殊有关,她都想知道。

    “叶殊他妈呢,好像是什么资优生吧,在台湾考取了公费留学,一个女孩子提著包包就来美国了。一来就遇上他爸,也就是她的指导教授。她妈不只聪明,还漂亮得没话说。他爸呢,学识渊博又风度翩翩,所以喽,两个人研究学问之余也顺便研究感情,就这么日久生情看对眼了。不巧怀了他,当然顺理成章结婚了。不过毕竟异国婚姻没有想像中那么单纯,国情不同,生活习惯也有差异,加上两个人又是闪电结婚,才热恋没多久马上要面对婚后一堆柴米油盐的现实问题,大概是落差太大了吧,一开始是小吵,后来就变大吵,最后当然闹翻了,从冷战一直到各自向外发展。拖了几年吧,离婚协议书一签,他妈妈就拎著箱子跟另一个男的走了;他爸也不甘示弱,马上把养在外头多年的情妇大大方方娶进家门。”他摊了摊手。“国王和皇后寻找到了各自幸福的第二春,却忘了还有一个心碎兼没人要的小王子,很不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那时候他几岁?”夜光拧著眉问。

    “应该是六岁吧我想。你也知道叶殊那家伙话少,不大讲自己的事,这些东西都是我硬灌他酒逼他说,再自己东拼西凑出来的。”那个连自己都醉到吐得稀巴烂的恐怖逼供过程,实在是不堪回首呀。

    他皱起眉,缓缓继续:“本来呢,他妈妈要跟情郎双宿双飞那一晚,是有打算要带他一起走的。结果想也知道,那个男的对于多带一个拖油瓶上路这档事非常有意见,两个大人边开车边讨论究竟是要丢了他还是带他走,最后唉,他妈妈也够狠心的,居然就把他扔在路边任他自生自灭。你想想,一个六岁的小孩子,穿著睡衣在大马路上边哭边追在车子后头跑,又是大半夜的,不出事才怪!车祸就是这样发生的。”

    “车祸?”虽然是遥远的往事,夜光还是听得一颗心都揪紧了。

    “对呀,那时候伤得不轻,又是手术又是复健的,在医院里躺了很久。本来个性就不怎么阳光了,这下子变得更难搞,回家以后又跟那个继母合不来,他爸乾脆送他去读学费贵得要死又古板得要死的贵族寄宿学校。”没想到正好结下了他们两人的不解之缘。“我呀,就是在学校认识他的。这小子在学校里可红了,一张俊脸比那些电影电视明星还抢眼,定到哪里都有一堆花痴小妞把他当神像膜拜,偏偏叶大爷他下层当好形象的万人迷,行为乖僻嚣张得不得了,又搞乐团又狂开地下party,三天两头被请去校长室喝茶。后来有一次,他聚众开party,还上台表演了一首自己写的歌,歌词内容主要就是在抗议校风过度保守,学校那些老家伙气到差点没爆血管,发起飙来退他学。他拎著行李回家,结果又被他那个无情的老爸骂他不孝于、败坏家门,拿了扫把一拐子轰出门,从此以后他就没再回去,我跟他也因为这样而失去联络了。”

    十七岁的少年,定到哪里都被驱逐,却没有人真正想过,看似狂傲不羁的他,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一份归属感,一种被人需要的感觉啊!夜光忍不住叹息。

    “那隔了这么多年,你们怎么会再遇见对方的?”茫茫人海,能够再度相遇,实在不是件简单的事。

    “嗯这我也只能说命运真奇妙了。几年前的一个大雪夜,我受邀去参加口downtown一间新pub开幕兼耶诞晚会,没想到他正好是当晚表演乐团的主唱。他一站上台我就傻眼了,满脑子只想着:妈的这家伙居然还活著,而且居然还是那副又帅又肢的死样子,也不知道要给我个消息,亏我担心他担心得要命!”

    范克衍嘴角微扬地笑着回忆:“话说回来,那天有够好玩。他才开场唱了一首歌,气氛马上炒得火热,没想到跟著就冲进来一堆条子说要临检,一检查就搜出了好几十种禁药。这下子还得了,场子里一大票人全被抓进警局里蹲唱圣诞快乐歌,我和叶殊只好在警局里上演久别重逢的戏码。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直都在玩音乐,专搞地下乐团,跑一些pub。舞厅表演。说真的,以他的实力和外表,要出名根本不是问题,偏偏他个性又孤僻,人又难相处,三天两头就跟团员吵架拆夥,搞得自己三餐下济凄惨落魄。不过呢,多亏他遇上了无敌王牌经纪人我,之后当然就一路星途长红喽!”

    “然后呢?他一直没有再回家?也没有他妈妈的消息吗?”

    “然后——”

    “没有然后了。”低沉的男声打断他们的对谈,两人不约而同往声音来源望去,只见叶殊手横胸前伫在电梯旁,表情高深莫测,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说故事的时间结束了。”他冷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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