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小说 > 哈尔罗杰历险记14:北极探险 > 第十一章穿晚装的麝牛
第十一章穿晚装的麝牛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品小说 www.epshu.com,最快更新哈尔罗杰历险记14:北极探险最新章节!
“我想我们可以再往前走大约睡5觉的工夫,”奥尔瑞克说“然后,我们就掉头回家。”
罗杰给弄糊涂了:“睡5觉的工夫?我猜你是说5天吧。”
“唔,我不好那样说。”奥尔瑞克说“因为整个夏天我们只有一天。爱斯基摩人不以天数计算时间,他们以睡觉的次数来计算。他们累了就睡觉,但那总是大白天。不到夏天结束,太阳绝不会落下去,整个夏天就是一天。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干够了,我们就会支起帐篷睡觉。”
“那你为什么预算睡5觉呢?”
“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吃的东西差不多该完了,剩下的东西刚好够回到我们藏下的最后一个食物窖的路上吃。那是我们的4号食物窖。那儿的食物刚够维持到3号食物窖。3号窖的食物够我们吃到2号窖,然后到1号窖。再以后,就到休丽城了。”
于是,在掉头回家之前,他们动身往前再走5“觉”
“你的那只手怎么样了?”奥尔瑞克问哈尔。
“还是冻得硬邦邦的,”哈尔说“一点儿也不痛。我知道,等它开始暖和起来时,会痛得火烧火燎。我打算把它搁在睡袋外头冰冻着,好踏踏实实睡上一会。”
“它不能长时间冰冻着,”奥尔瑞克说“那样会形成坏疽,你的这只手可就要被截肢了。”
这只手将不得不被砍掉,这可不是什么使人高兴的事。哈尔知道,必须用雪好好地揉搓它一下,可是极目所及,除了冰还是冰。
奥尔瑞克看看天。“打起精神来,很快就会下雪了。”
在他们就寝前,真的下雪了。哈尔立刻为他的手施行雪疗,他可真宁愿让手就那么冰冻着,因为那样它一点也不痛。现在这一雪疗,他感到了可怕的疼痛。
“好,”奥尔瑞克说“这意味着血液循环恢复了,血开始往你的手里流。”
“我真不明白,”哈尔说“雪是冰冷的,它却使我的手暖和起来。”
“雪并不真像它看起来那么冷,”奥尔瑞克说“动物喜欢让雪盖住它们,它们深深地钻进雪堆里取暖。当我们的赫斯基狗叠作一堆歇息时,它们很愿意被雪埋起来。”
哈尔感到手指能动弹了,就终止了雪浴,把疼痛的手塞进他的驯鹿皮夹克里,让身体的热气把它捂暖。慢慢地,手不痛了,开始像只真的手,而不再是一块冰疙瘩了。
他们又往前走了3“觉”工夫,遇上了一样宝贝。
“一头麝牛!”奥尔瑞克兴奋地大喊。“格陵兰岛以前麝牛很多。它们大都被捕杀了,所以现在它绝对是珍稀动物了。我们交好运了。”
这只麝牛最令人惊奇的地方,是它那件浓密蓬松的毛皮大衣,长长的,几乎拖到地面。
“它让我想起妈妈。”罗杰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议论自己的母亲?”哈尔抗议道。
罗杰解释:“每当妈妈外出参加晚会或音乐会,她总是穿一袭长长的晚装,一直拖到她的脚面上。”
奥尔瑞克哈哈大笑:“罗杰,能把这只野兽与你母亲相比,说明你很富有联想力。”
“可这些长毛都有什么用呢?”
“那可比女士们的晚装有用多了。”奥尔瑞克说“甚至当气温降到大大低于零度时,它也能给麝牛保暖。麝牛实际上有两件大衣——就是厚厚的两层毛,在这两层毛里面还有一件轻柔的内衣,那是一层漂亮的、比开士米还要柔软的毛。这件长晚装还有一样好处,麝牛生了小麝牛,可以把幼仔藏在那厚厚的毛帘子后面。”
哈尔用力嗅嗅空气。“一股什么怪味?”他问。“既不是什么好闻的气味,但也不难闻。这是什么?”
“麝香,”奥尔瑞克说“这位女士不仅穿着晚装,还洒了香水。”
“不过,”哈尔说,”这气味并不很像香水。”
“也许不像,”奥尔瑞克说“但香水制造商们可少不了它。几乎每一瓶香水里都有一点儿麝香。”
“他们就是从麝牛上取麝香吗?”
“不仅仅是。另外还有一些动物也会分泌麝香,比如香猫、麝鼠、水獭,还有麝鹿。”
麝牛一点逃走的念思都没有,相反,它似乎随时都会向前冲。它仰着那颗巨头向周围看,威胁地低声咕哝着,一对尖利的弯角危险地朝下顶。
“这位女士那么温文尔雅,我敢肯定她不会攻击我们。”罗杰说。“别太肯定。”奥尔瑞克说“碰巧这位女士不是一位女士,这是一只公麝牛。它最喜欢的莫过于打架,而且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使我们全都丧命。”
公麝牛正恼怒地用爪子在地上乱抓。
哈尔可不想坐等这1/4吨重的野兽把他踩扁。他从雪橇上抽出麻醉枪,朝麝牛颈部射了一枪。一枪麻醉药量并不足以使巨兽睡觉,但至少可以使它镇静下来。公麝牛转过身,开始慢步踱去。哈尔的套索这时呼啸着飞出,圈套落在麝牛硕大的头上,正好套在牛角的后面。哈尔把绳头系在雪橇上,奥尔瑞克啪地朝狗挥响了鞭子。10只赫斯基狗一齐开始拉,半睡眠中的麝牛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过了5“觉”后,他们就调转头回家去。
他们又逮了一样好东西——一只迷途的驯鹿。这是一只北极驯鹿,跟拉普兰地区的驯鹿大不一样。它没有咬他们,很容易就逮住了。这驯鹿漂亮优雅。它没有那拖到地上的毛帘子,不像麝牛。它的体型匀称,双角非常漂亮。这是一只雄鹿,雌鹿也有角,不过没那么大。
“人们通常根据角叉的数量判断鹿角的品质。”奥尔瑞克说“我仔细数过,这只鹿那对造型美丽的角上有60个角叉。”
“驯鹿有敌人吗?”罗杰问。“它不喜欢狼,”奥尔瑞克回答。“但它的死敌是渡鸦。”
“渡鸦怎么能伤害这么大一只驯鹿?”
“渡鸦会突然猛扑下来,叼去驯鹿的眼睛。”
“你说过,生长在冰冠上的动物以吃其它动物为生,”罗杰说“但我不相信麝牛和驯鹿会吃别的动物。那么,在冰冠上它们靠什么为生呢呢?”
“它们用爪子扒开岩石上的雪,吃生长在石头上的地衣。”
像那只麝牛一样,驯鹿被一根与雪撬相连的长绳子缚着,跟在雪橇后面走。
喀嚓,喀嚓,喀嚓,它走着。
“那些喀嚓喀嚓是怎么回事?”罗杰问。
奥尔瑞克回答:“这是驯鹿脚里的骨头互相摩擦发出的响声。所有听到这种声音的小动物都会让开。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动物会像它那样边走边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驯鹿的脚的确与众不同,那脚平平的,大得像薄饼。”
“说到薄饼,我可是饿了。”罗杰说。
“我们的食物都吃光了,”奥尔瑞克说“不过,我们不用等太久,只要走到食物窖,我们就有吃的了。”
“我想我们可以再往前走大约睡5觉的工夫,”奥尔瑞克说“然后,我们就掉头回家。”
罗杰给弄糊涂了:“睡5觉的工夫?我猜你是说5天吧。”
“唔,我不好那样说。”奥尔瑞克说“因为整个夏天我们只有一天。爱斯基摩人不以天数计算时间,他们以睡觉的次数来计算。他们累了就睡觉,但那总是大白天。不到夏天结束,太阳绝不会落下去,整个夏天就是一天。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干够了,我们就会支起帐篷睡觉。”
“那你为什么预算睡5觉呢?”
“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吃的东西差不多该完了,剩下的东西刚好够回到我们藏下的最后一个食物窖的路上吃。那是我们的4号食物窖。那儿的食物刚够维持到3号食物窖。3号窖的食物够我们吃到2号窖,然后到1号窖。再以后,就到休丽城了。”
于是,在掉头回家之前,他们动身往前再走5“觉”
“你的那只手怎么样了?”奥尔瑞克问哈尔。
“还是冻得硬邦邦的,”哈尔说“一点儿也不痛。我知道,等它开始暖和起来时,会痛得火烧火燎。我打算把它搁在睡袋外头冰冻着,好踏踏实实睡上一会。”
“它不能长时间冰冻着,”奥尔瑞克说“那样会形成坏疽,你的这只手可就要被截肢了。”
这只手将不得不被砍掉,这可不是什么使人高兴的事。哈尔知道,必须用雪好好地揉搓它一下,可是极目所及,除了冰还是冰。
奥尔瑞克看看天。“打起精神来,很快就会下雪了。”
在他们就寝前,真的下雪了。哈尔立刻为他的手施行雪疗,他可真宁愿让手就那么冰冻着,因为那样它一点也不痛。现在这一雪疗,他感到了可怕的疼痛。
“好,”奥尔瑞克说“这意味着血液循环恢复了,血开始往你的手里流。”
“我真不明白,”哈尔说“雪是冰冷的,它却使我的手暖和起来。”
“雪并不真像它看起来那么冷,”奥尔瑞克说“动物喜欢让雪盖住它们,它们深深地钻进雪堆里取暖。当我们的赫斯基狗叠作一堆歇息时,它们很愿意被雪埋起来。”
哈尔感到手指能动弹了,就终止了雪浴,把疼痛的手塞进他的驯鹿皮夹克里,让身体的热气把它捂暖。慢慢地,手不痛了,开始像只真的手,而不再是一块冰疙瘩了。
他们又往前走了3“觉”工夫,遇上了一样宝贝。
“一头麝牛!”奥尔瑞克兴奋地大喊。“格陵兰岛以前麝牛很多。它们大都被捕杀了,所以现在它绝对是珍稀动物了。我们交好运了。”
这只麝牛最令人惊奇的地方,是它那件浓密蓬松的毛皮大衣,长长的,几乎拖到地面。
“它让我想起妈妈。”罗杰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议论自己的母亲?”哈尔抗议道。
罗杰解释:“每当妈妈外出参加晚会或音乐会,她总是穿一袭长长的晚装,一直拖到她的脚面上。”
奥尔瑞克哈哈大笑:“罗杰,能把这只野兽与你母亲相比,说明你很富有联想力。”
“可这些长毛都有什么用呢?”
“那可比女士们的晚装有用多了。”奥尔瑞克说“甚至当气温降到大大低于零度时,它也能给麝牛保暖。麝牛实际上有两件大衣——就是厚厚的两层毛,在这两层毛里面还有一件轻柔的内衣,那是一层漂亮的、比开士米还要柔软的毛。这件长晚装还有一样好处,麝牛生了小麝牛,可以把幼仔藏在那厚厚的毛帘子后面。”
哈尔用力嗅嗅空气。“一股什么怪味?”他问。“既不是什么好闻的气味,但也不难闻。这是什么?”
“麝香,”奥尔瑞克说“这位女士不仅穿着晚装,还洒了香水。”
“不过,”哈尔说,”这气味并不很像香水。”
“也许不像,”奥尔瑞克说“但香水制造商们可少不了它。几乎每一瓶香水里都有一点儿麝香。”
“他们就是从麝牛上取麝香吗?”
“不仅仅是。另外还有一些动物也会分泌麝香,比如香猫、麝鼠、水獭,还有麝鹿。”
麝牛一点逃走的念思都没有,相反,它似乎随时都会向前冲。它仰着那颗巨头向周围看,威胁地低声咕哝着,一对尖利的弯角危险地朝下顶。
“这位女士那么温文尔雅,我敢肯定她不会攻击我们。”罗杰说。“别太肯定。”奥尔瑞克说“碰巧这位女士不是一位女士,这是一只公麝牛。它最喜欢的莫过于打架,而且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使我们全都丧命。”
公麝牛正恼怒地用爪子在地上乱抓。
哈尔可不想坐等这1/4吨重的野兽把他踩扁。他从雪橇上抽出麻醉枪,朝麝牛颈部射了一枪。一枪麻醉药量并不足以使巨兽睡觉,但至少可以使它镇静下来。公麝牛转过身,开始慢步踱去。哈尔的套索这时呼啸着飞出,圈套落在麝牛硕大的头上,正好套在牛角的后面。哈尔把绳头系在雪橇上,奥尔瑞克啪地朝狗挥响了鞭子。10只赫斯基狗一齐开始拉,半睡眠中的麝牛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
过了5“觉”后,他们就调转头回家去。
他们又逮了一样好东西——一只迷途的驯鹿。这是一只北极驯鹿,跟拉普兰地区的驯鹿大不一样。它没有咬他们,很容易就逮住了。这驯鹿漂亮优雅。它没有那拖到地上的毛帘子,不像麝牛。它的体型匀称,双角非常漂亮。这是一只雄鹿,雌鹿也有角,不过没那么大。
“人们通常根据角叉的数量判断鹿角的品质。”奥尔瑞克说“我仔细数过,这只鹿那对造型美丽的角上有60个角叉。”
“驯鹿有敌人吗?”罗杰问。“它不喜欢狼,”奥尔瑞克回答。“但它的死敌是渡鸦。”
“渡鸦怎么能伤害这么大一只驯鹿?”
“渡鸦会突然猛扑下来,叼去驯鹿的眼睛。”
“你说过,生长在冰冠上的动物以吃其它动物为生,”罗杰说“但我不相信麝牛和驯鹿会吃别的动物。那么,在冰冠上它们靠什么为生呢呢?”
“它们用爪子扒开岩石上的雪,吃生长在石头上的地衣。”
像那只麝牛一样,驯鹿被一根与雪撬相连的长绳子缚着,跟在雪橇后面走。
喀嚓,喀嚓,喀嚓,它走着。
“那些喀嚓喀嚓是怎么回事?”罗杰问。
奥尔瑞克回答:“这是驯鹿脚里的骨头互相摩擦发出的响声。所有听到这种声音的小动物都会让开。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动物会像它那样边走边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驯鹿的脚的确与众不同,那脚平平的,大得像薄饼。”
“说到薄饼,我可是饿了。”罗杰说。
“我们的食物都吃光了,”奥尔瑞克说“不过,我们不用等太久,只要走到食物窖,我们就有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