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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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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到家的当夜我和于伟彻夜未眠。小家伙哭了半宿,最后哭倦了,吃了半瓶奶,才睡下了。我和于伟关掉灯躺在床上商量该给孩子请个什么样的保姆,我倾向于请个年轻的小保姆,手脚麻利,会逗孩子玩,关键要会说普通话;而于伟则倾向于请一个身体好而年长的妇女,因为她们带过孩子,有经验和耐心。最后是于伟的提议占了上风。商量完给孩子请保姆的事,是下半夜了,我们又商量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于伟说孩子不兴随他姓,可随我姓白。我便脱口而出就叫他白芦苇吧,小名也叫芦苇。于伟说,芦苇就芦苇,挺浪漫的一个名字,只是希望我儿子长大了不是个情种。我们又说了一些如何给孩子上户口,如何为他添置童车、玩具、衣服等等事情。说得东方即将泛白,我们都困得支持不住了,于伟拥住我悄声在耳畔说:“看来假日的节目必须取消了,我看你很累了。”

    “你自己不也一样力不从心了吗?”我调侃他一句,他嘿嘿笑着默认了。才睡没有多久,我们便被孩子的哭声吵醒了,小家伙将毯子蹬飞了,光着屁股哭得红头涨脸。我手忙脚乱地将他抱在怀里,于伟拍了拍孩子睡过的小褥子,愁眉苦脸地说,全尿透了。

    这个刚刚有了名字的芦苇任我如何哄他都不止住哭声,于伟急得抓耳挠腮地为他扮鬼脸。以往我生气时于伟就这样哄我,几乎是次次奏效。可芦苇却不吃这一套,他越看他扮鬼脸越是哭,于伟只能拉长着脸把柜子上能吸引小孩子的东西一样样地都拿来,他对它们也不理不睬,直到一个心形小闹钟出现了,芦苇才抽抽噎噎伸出了手,并且不哭了。我们连忙给他换上干爽的褥子,又忙为他冲了一瓶奶。玩过闹钟,又喝过奶,他便安静地睡了,我们这才松了口气。天已经亮了,我煎了两个荷包蛋,切了几片面包,又煮了两杯牛奶,我们面对早餐都有些无精打采,于伟的眼圈还布有血丝。我有些沮丧地想,我们是否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别担心,过几天就会好的。”于伟安慰我“相互要有个熟悉过程。”

    “的确,”我有些赌气地说“我小时候抱小狗崽回家,狗崽还接连叫好几天呢。”

    于伟努了一下嘴,忍不住笑了:“瞧瞧你,真是——”

    我也笑了:“嗨,抓紧请个保姆来。”

    于伟说:“最好是我们和芦苇先熟悉一段,我们是他的父母嘛。如果保姆一到,他反把保姆当成主人,我们倒在其次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我说“不过物色到一个好保姆也要一段时间。”

    以往于伟上班后,家中只我一人,我便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画室里画画。画倦了,便听听音乐、翻翻书、喝喝茶。现在则不一样了,我刚刚打扫完房间,还没来得及洗手,芦苇又醒了。他是哭着醒来的。我连忙上前抱起他,左摇右晃地哄他,给他唱童谣,然而这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芦苇在我怀中扭来扭去,我不知道该怎样对付他。他为什么哭?要奶、玩具还是要拉屎?我正迷惑不解时,他突然止了哭声,端起肩膀圆睁双目,打了个激灵,一副极庄严的表情。正在我蹊跷不已时,我托着他屁股的手感觉到被一团柔软而热乎乎的东西溢满了,一股臭气随之弥漫开来。那一时刻我慌乱极了,竟不知该如何为他把屎,脑袋木木地反应不过来。最后错误已经无可挽回,他拉完了屎,而我的手掌则如同涂了厚厚的金黄色颜料。我先用手纸草草地擦了一遍手,然后又擦他的屁股,接着烧水为他洗澡。当我将他赤条条地放入澡盆中时,他竟然咯咯地冲我乐了。这是儿子第一次冲我笑。

    一周过去了,芦苇已经安静下来,夜里不再哭闹了。于伟将儿童商场有趣的玩具买回了一大堆,他有了他应有的一切。他知道与我亲近了,我伸手抱他的时候,他也会张开小手来迎接我。他开始在吃饱喝足之后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并且不厌其烦地玩着玩具。一个午后的日子,他吃饱了奶在童车里爬来爬去,他穿着一套天蓝色的毛线裤,每每他在抬头的一瞬看见了我,就会甜甜地会心会意地冲我一笑。我突然灵感勃发,连忙支好画架,就坐在他的童车旁画了一幅午后童车上的芦苇。我在用光上极其小心,那光不浓也不淡,泛着晨曦中泉水的那种光泽。芦苇几次好奇地爬到童车旁,用手把着栏杆,看着我作画。我冲他笑的时候,他就备受鼓舞地用手掌拍得栏杆啪啪响。

    晚上于伟回来后先是去抱孩子,他抱着芦苇来到窗前,指点着汽车、行人、广告牌给他看,芦苇哇哇叫着,仿佛听懂了似的。就在于伟转身的一瞬,他发现了我放在角落里的那幅午后童车上的芦苇,他“呀——”地叫了一声:“这幅画简直太棒了!”

    我从厨房探出头得意洋洋地说:“那当然。”

    “一幅充满温暖的画。”于伟说“不像你前一段的作品,阴冷恐怖,我看到的除了萧条的景色就是变形夸张的人。没有了大片的浅灰和深褐色,画面这么柔和、明朗,这蓝色用得恰到好处,还有光,真是好极了。”

    “感谢芦苇。”我说。

    “感谢我们的儿子。”于伟使劲亲了一下孩子的脑门。

    半月之后,芦苇已与我们相处得亲密无间的时候,保姆到了。那是个五十七岁的女人,面色白皙,目光沉静,彬彬有礼,是大学的退休老师。她姓林,我唤她林阿姨。开始的几天我对她抱有担心,怕她不能吃苦,不肯给孩子擦屎把尿。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不惟能吃苦,而且干净利落,从不多言多语,芦苇非常喜欢找她。闲谈中我得知她的老伴去世了,唯一的女儿又远在美国。她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憋得慌,所以就出来找点事情做。

    “怎么会想到当保姆?”我直言不讳地问。

    “我听说这孩子的家长是白絮飞。”她坦诚地说“前年我看过你的个人画展,有一幅画叫做地上的流泉,给我印象极深。”

    “你喜欢画?”我颇为吃惊。

    “我已故的老伴和我都喜欢画。”她说“他闲暇时喜欢画水墨画,无非是些竹子、葫芦、牡丹、菊花、马、兰草之类的东西。”她说到往昔时眼神泛出一股格外柔和的光芒“不过我对水墨画兴趣不大,我喜欢油画。”

    “那你自己画过吗?”我追问道。

    她笑了笑,轻轻将偎在她怀中睡着的芦苇放入童车,然后说:“画过几张,不过不得要领,你知道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第一次面对颜料时竟不知该如何下手。”

    “可你还是画过了!”我惊奇而兴奋地说“什么时候你回家取几幅你的作品让我来看看。”

    “其实我把它们带来了。”她有些拘谨地说“没敢拿出来让你看。”

    天色已近黄昏,屋子里响着芦苇入睡时微微的鼾声。我坐在画室里等待她把画拿来,那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与去八方台镇接芦苇一样。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因为热切期待我觉得每分每秒都发出一种金属般悦耳的回响。她终于将她的画惴惴地拿进画室,她说话时声音有些紧张:“就四幅画,要是看完第一幅你失望的话,其余的就不要看了。”

    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她则站在门前一米左右的地方,我们之间相距五六米,我吩咐她再稍稍走近一些,俨然以一个鉴赏家的口吻。她顺从地向我靠近些,当我觉得跃过窗口的夕照给她的脸打上了一层极为柔和的色调时,我小心翼翼却急切地说:“刚好,快拿出画!”

    她俯身将画放到地上,然后拈起最上面的一张,两手捏着边角轻轻展示给我。为了不使画颤动,她敛声屏气凝神不动,仿佛一尊雕塑。

    我惊呆了:一个金黄色的舞女在我眼前飞快地旋转着。我看不到她的眼神,她的头颅小小的,双臂张开,漫长而沉重的裙裾几乎占据了整个画面。从她微微歪着的头颅和呈火焰状的裙子上面,能感觉到她正舞在生命的最高xdx潮时期。她热烈、孤傲又有些阴郁。

    我急忙说:“拿第二幅。”

    还是那个金黄色的舞女,她站在酒吧的柜台前拈着一个酒杯轻轻啜着。扎着领结的年少的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背景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紫罗兰花。

    第三幅的舞女面色苍白地坐在拱形门前疲惫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金黄色的手纤细柔软,背景有一个端盘子的侍者和一个大腹便便的吸烟者。

    第四幅的舞女高高地坐在酒吧台前,一只脚微微跷起,露出了一部分乳白的短裤。她放浪形骸,笑得惊天动地,牙齿暴露无遗,有两个矮瘦的男人在笑着撩她的裙子。画面左上方是一盏桔黄色的灯。

    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有些怕见到这个把金黄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女人。她的心灵深处该有何等的痛苦和激情才能把画作到燃烧般的地步。的确,她不大懂得绘画技巧,但她的色彩感却是如此强烈。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竟会把最灿烂而危险的金黄色驾驭得如此纯熟自如,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们互相望着,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她开始俯身将这些画拢在一起,我突然问:“这舞女是中国人,而背景中的人却都是外国人,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中国姑娘在外国当舞女的故事。”她平淡地说。

    “这舞女真是迷人,你认识她?”

    “她是我女儿。”她平静地说“她从小就不安分,很喜欢跳舞,喜欢香烟和烈酒,喜欢找男人。她简直就不像我生的孩子,当时我和她爸爸都为她感到难过。”

    “她怎么出的国?”我问。

    “她不喜欢上学,高中都没上就跟着几个生意人到广东跑买卖去了。后来因为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审。一年后她出狱遇见一个美国商人,他把她带到美国,开始时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她被抛弃了,就去酒吧当舞女。”

    “你没去美国看过她?”

    “从来没有。”她说“我也不想见到她。她爸爸死的时候没有合上眼睛,我知道他仍在惦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可从你的画中我感觉到的是你对她浓浓的爱。”

    “那是因为她快死了。”林阿姨凄凉地说“她写来了一封长长的信,并且寄来了十几张当舞女的照片。她总是穿着一条金黄色的长裙子,我的女儿——”她终于抽噎起来“她是那么迷恋金黄色”

    “她得了什么病?”

    “爱滋病。”她说“她在信中竟然还说这是上帝赐赠她的最幸福的死法。她称爱滋病是人类最美丽的病。”

    “她的确与众不同。”我说“可惜我无缘结识她了。”

    “她就是个动物,是狗、是猪、是狐狸。”林阿姨说“可我总忘不掉她,我便拿起了画笔。我希望在画她的时候能忘却她,可不知道怎么的,我越画她就越想念她。”

    我正不知该如何劝慰她,芦苇醒来的哭声把我们从一种感伤的情境中拉回现实。我和她同时跑向芦苇。芦苇见了我委屈地扑过来,用柔嫩的小手抓我的脸,我的眼前突然闪现出芦苇的亲姐姐抱住我的腿不让她弟弟离开家的情景,一股辛酸感使我更紧地抱住了芦苇。

    “我想我忘不掉我的女儿,完全是因为她身上流着我的血。”林阿姨一边给芦苇冲奶粉一边说“尽管她不承认是我的女儿,可她是我生的。血缘关系简直无可替代,哪怕它隐含着罪恶。”

    她的话无意当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于伟整天忙于公司的事,但只要是有了假日,他便整天和芦苇呆在一起。他抱着芦苇那副亲昵的样子使我的心底常常泛起一股悲哀,人是如此不可抗拒地需要一个后代。于伟常常把孩子放到地毯上,和他一起爬来爬去。孩子由于兴奋而急促地笑个不停,嘴角流出口水。我们不再拥有星期日开车去农村兜风的那种日子了。

    芦苇开始长了两颗雪亮的白牙,他能吃鸡蛋黄了,而且渐渐在爬的过程中努力向墙靠近,倚着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试图能走出一两步。可他总是刚迈出一步便又扑倒在地。这时候冬天已经来临,气温下降,林阿姨为芦苇做了棉祆、棉裤、棉肚兜,还做了一双十分好看的虎头鞋。逢到周日她便回家打扫一下无人居住的房屋,取来一些适用的东西,她还抽空看了两本我推荐给她的书。久而久之,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上了她。

    然而不愉快还是微妙地降临了。

    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接连降了几场大雪,街上一片白茫茫的。我坐在窗前画雪后的城市。这时林阿姨抱着芦苇朝我走来,问我这孩子从一生下来就怕惊么。我问怎么了。林阿姨说:“我不小心将一盒录音带碰到地上,声音算不上很响,可孩子却吓白了脸。”

    我极其脆弱地说:“的确,他从小就怕惊,胆很小。”

    “你怀他时大概水果吃得太多了。”林阿姨说“要是多吃点肉恐怕他会更结实一些。”林阿姨笑着打趣道“我也不懂这些,全是听人胡说的。不过肉吃多了生他就困难了。”

    我只能顺水推舟:“肉和水果都没少吃。”

    “你和于伟年纪都不小了,这么晚才要孩子,全是为了事业吧?”

    我真不明白她那天为何如此饶舌,如此刨根问底。为了表达我的不满,我说:“林阿姨,以后我作画时最好不要来打扰。”

    她愣怔了一下,脸色发灰了,她一边道歉一边抱着芦苇退出画室。我的眼前又出现了她的那几幅关于女儿的油画作品,那种洋溢着难以割舍的亲情的作品,我便觉得自己过分了,便主动找她说话。

    “我推荐你看红磨坊吧。”

    “红磨坊是什么?”她问。

    “写克鲁斯劳特雷克的。他是法国的一位著名画家,下肢畸形,是个侏儒。他生前常常去红磨坊,就是酒吧场所,那里有妓女和舞女。他把舞女简直画绝了。”我补充道“他的红色用得极其得体。”

    “妓院就该是这种颜色。”她笑笑。

    我们之间的短暂隔阂就此消解了。

    然而第二次不快竟像流感一样很快袭来。

    圣诞节的那天。于伟提前下班回家。他为我、芦苇和林阿姨都带来了礼物。我们不像西方那样有火鸡可吃,就以烧鸡代替。芦苇见我们吃肉也伸出手来要,我怕他消化不良就加以制止。可林阿姨还是撕了一条肉递给他,芦苇将肉吞掉了。因为过节,我不想破坏气氛,便没有说什么。可到了临睡的时候,她又突然向我要芦苇婴儿时的照片:“我想看看他一个月和百天的样子。”

    我触电一般立在那里。于伟连忙上前解释道:“这孩子还没有拍过照片,实是因为工作太忙了,顾不上。”

    “你们对孩子也太不经心了。”她半是责备半是遗憾地说“我真想看看他几个月前的样子。”

    “过几天是新年了,我一定多给他拍些照片。”于伟笑着应付。

    我和于伟垂头丧气地走进卧室。我气急地说要把林阿姨辞了,她太关心保姆以外的事了,而且她有意无意干扰我作画的心态,她还自作主张给芦苇吃鸡肉。于伟则认为我太狭隘,他认为孩子不必太娇气,而且林阿姨要照片看也没什么过错,她并不知道芦苇不是我们亲生的。

    “要么就告诉她这个事实。”于伟说。

    “不——永远不——”

    “你不能生养这并不是你的错。”于伟轻声说“这不是什么缺陷,把事情说清了,你会很轻松的。”

    “芦苇破坏了我们的生活。”我哭了“我们很少有单独的时间能在一起了。”

    “我——”于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真该死啊,我怎么下个周日吧,我们仍然开车到乡下去。”

    “孩子呢?”

    “有林阿姨照看呢。”于伟说。

    “不过我们不去八方台镇了。”我说。

    “这也是我的想法。”于伟关掉床头灯,在我耳畔悄悄说“圣诞老人告诉我,男人要在今夜把他身上最珍贵的礼物献给他所爱的女人。”

    “圣诞老人也告诉我,女人不要在这个夜晚轻易接受男人赐赠的任何礼物。”我在他温暖的怀中接受他的爱抚,窗棂籁籁作响,寒风为我们那如火的激情而突然改变了性质:它宛如春风那柔曼的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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