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九章两杯酒二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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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不知者无畏。
眼前的年青人,看样子就是无知的人,仗着父辈的余荫,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显得有些狂妄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错,果然豪气,只是我这酒稍稍的有点贵,就怕你喝不起。”萧秋风没有看红姐一脸的无奈神色,只是觉得无聊的时候,逗逗这种年青人,也算是一种乐趣。
年青人脸上很显明的,带着不屑,说道:“天下间,还没有我李家公子喝不起的酒,这杯酒我喝定了。”
越是别人看不起,他越是想冲头露个脸,人出来混,就是为了一张脸。
这年轻人果然豪爽,自倒自饮,一杯酒已经下肚,红姐的脸色已变得很难看,招待萧少的时候,冒出了这个不识务的男人,实在打搅了她的好心情,再说了,对这种花花公子寻芳客,她从心里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生意场上是一回事,私下做人又是另外一回事,红姐很清楚,她是卖笑的,这红楼的天楼上,只属于她私自的空间,在她的心里,除了这个萧家的男人,没有人可以走进这里。
红楼本来就是属于凤姐,而凤兮是这个男人的女人,所以说,这一切,红楼和她,都是属于这个男人。
喝完了酒,李大公子就瞪着萧秋风,似乎在示威的说:“我就喝了,我说过世上没有我李大公子喝不起的酒。”
醉鬼却也笑着开口:“李大公子果然豪爽,要不要再喝几杯,反正你家有钱---”
夜鹰也在笑,说道:“醉鬼,算了,不要逗这小孩子,免得等下他老子付不起帐单。怕是有失颜面了,大家至少也见过几面,不必弄得没有办法下台。”
香港最富豪地李氏。作为龙组成员。当然也有过接触。这涉及到香港地安宁。而这李大公子虽然不算年轻。但是在他们看来。地确就是孩子。义气用事。
红姐微微一愣。看了看醉鬼与夜鹰。突然之间。一点不悦地心情也没有了。听他们说话。她就觉得很有意思。她是女人。女人都喜欢强大地男人。他们地话。似乎并不把李氏放在眼里。她很想知道。接下地戏该如何唱。
她决定不再开口。虽然她是红楼地女主人。但是在会儿。真正地主人。是萧少。
她已经走到了萧少地身后。做一个男人背后地女人。她不知道为何。她这会儿。喜欢这种感觉。
“你放心。再贵我也付得起。”听着夜鹰地话。李大公子已经很不爽地叫道。他不是穷鬼。他也不喜欢这些人。把他当成穷鬼。
萧秋风轻轻地点头。笑道:“李家真地有钱。李大公子喝了一杯酒。就给十亿好了。如果觉得滋味不错。你还可以再喝几杯。打开门做生意。随时欢迎你地光临。”
十亿对豪门的李氏来说,并不太多,但是听在李大公子地耳边,却是惊了一跳,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有些呆然的看着萧秋风,似乎很想听他再说一遍。
醉鬼却已经提醒他:“你没有听错,这一杯酒,十亿,不是日元,是你口袋里的港币,以李家的身价,这点钱,应该不是很在乎地。”
“十亿---”李大公子脸色涨得通红,让萧秋风身后的红姐,已经不抑的捂着嘴笑了。
在红楼里,她见过很多人,很多事,但是这种好玩的事,却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杯酒十亿,怕也只有萧少才喝得起了。
夜鹰灌了一杯,又倒了一杯,自嘲的说道:“十亿一杯的酒,今夜就算是醉死,我也要多喝几杯,怕是以后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喝了。”
就算是夜鹰倾家荡产,怕也喝不起这杯酒。
李大公子并不笨,蓦然惊醒喝道:“你们宰我?哼,没门,招子放亮一点,红姐,你说,这酒多少钱,我给你十倍,今夜这里我包下来了。”
果然有了几分流气,这富家公子,也学坏了。红姐轻轻银呤一笑,说道:“十倍就不必了,真的,李公子,这酒十亿一杯,刚才你不是已经听到了?”
“你个**,想坑我们公子是不是---”李大公子冒出冷汗,但是他背后地狗腿子却已经不愤地开口了。
狈吠是很正常的,但是吠出不爽地声音,却是讨打。
萧秋风还是坐在那里,但是五指一弹,一滴酒水已经无影而击,正中那狗腿的面门,一声不太舒服地惨叫,这只狗已经被弹飞起来,撞在了门边的墙上,然后“啪”的一声,落地,气息若缕,而他的脸,全是鲜血,怕是离死也不远了。
李大公子一向很嚣张,从来不怕任何人,因为他有钱。
但是此刻,他身体有些在颤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厉害的人物。
如果不是身后有人扶着,估计他会趴在地下。
夜鹰摇了摇头,这些人,实在没有意思了,他已经拔通了电话,小的不玩,可以找老的,如果老的不来,这小子估计还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了,因为刚才那个狗腿子,已经坏事了。
没有人可以骂萧秋风,或者骂萧秋风在意的人,夜鹰当然知道,这红楼本就是东南黄金水城的分支,是属于凤兮的产业,说实际一些,这就是属于萧秋风的,没有人可以在这里找他的不痛快,绝对没有人敢。
“你们李家公子,在红楼惹了一些麻烦,李富翁,有没有兴趣过来坐坐?”夜鹰的话,带着戏谑的语气,但是对方却听得很明白,就算没有兴趣,就算此刻深更半夜,他也必须去。
李文渐与夜鹰有过一次交际,他也算是帮了夜鹰一个小忙,所以夜鹰留下了电话,这个电话李文渐记得很清楚,像这种特别的,可以真真正正办事的人,作为商人的李文渐,从来不敢疏忽。
李文渐在商海里纵横了数十年,他看人的眼光,比任何人都准。
就算是老婆在旁边唠叨,李文渐也没有一刻的停留,十分钟后,他就已经冲进了红楼,冲进了红楼的天楼层中。
他已经看到了夜鹰,更看到了萧秋风,他已经有些不太自在,因为从三人坐的位置,他就可以看出这里谁是主导。
“爸,爸---”被吓到的李公子,看到老头子,算是清醒了一些,急忙叫道:“爸,他们坑我,说一杯酒十亿港币,你一定要帮我。”
如果是一般人,此刻一听,就会发火,李文渐在香港,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得罪的人,但是商人就是商人,虽然心里很是颤动,但是嘴里却已经不在意的骂道:“你个没用的东西,什么酒也敢喝,有些酒,怕是一百亿,也不会有人嫌贵。”
“鹰兄,不好意思,小儿多有得罪,多有得罪,我李文渐愿意敬酒陪罪。”在香港,能让李文渐陪罪的人不是太多,或者说一个也没有,但是连夜鹰都陪笑的酒席,就算酒再贵,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醉鬼笑道:“李氏果然有钱,对了,这酒可是十亿一杯,喝了可是要付帐的。”要让人家付帐,但是自己却已经一杯下肚,好像这十亿的酒,喝起来特别的痛快。
李文渐看了夜鹰一眼,发现他没有抬头,只是轻轻的笑,心里一颤,却也没有太多的神色,说道:“各位朋友看得起,十亿一杯又何妨,来,我先干为敬。”
萧秋风没有动,但是夜鹰却已经抬杯,对着萧秋风笑道:“秋风,喝一杯,小孩子不懂事,算了,让老李以后好好的教教,犯了错,总是要给他一个机会改正的。”
萧秋风看得出来,夜鹰在是帮李家小子求情,兄弟情谊,怎么说也要给他一个面子。
“果然不愧是李家家主,倒是有些魄力,算了,这一次不计较了,不然倒显得我萧秋风小家子气,你们走吧,对了,记得这两杯酒钱,可是要付的。”
李文渐心里是一惊一喜,因为这一刻,他已经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也许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让龙组组长都讨好几分。
喜的是,他终于不追究。
这个男人的事迹实在太多,他了解的也不少,就像当年,为了一个明星,把香港三大家之一的霍家斩尽杀绝,几天的功夫,就在香港领地上消失,这种手段,让任何人都敬畏几分。
包不要说整顿香港黑道,他与十三妹也是有些交情,当然也听说过,傲天盟真正的主人,就是这个东南萧家的萧少。
得罪这种人,能活着,就已经是一种运气了。
“感谢几位海涵,你们慢用。”
一刻也不敢多呆,二十亿买个平安,对李氏来说,很划算。
李大公子没有进来时的狂妄,低着头,安安份份的问道:“爸,就这样给他们宰啊,我们找些人来对付他们吧,我就不相信,在香港,还有人比我们更厉害。”
李文渐冷喝道:“住嘴,你想死,不要祸害李家,明天,你移民澳洲,这一辈子都不要再回香港,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正所谓,不知者无畏。
眼前的年青人,看样子就是无知的人,仗着父辈的余荫,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显得有些狂妄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错,果然豪气,只是我这酒稍稍的有点贵,就怕你喝不起。”萧秋风没有看红姐一脸的无奈神色,只是觉得无聊的时候,逗逗这种年青人,也算是一种乐趣。
年青人脸上很显明的,带着不屑,说道:“天下间,还没有我李家公子喝不起的酒,这杯酒我喝定了。”
越是别人看不起,他越是想冲头露个脸,人出来混,就是为了一张脸。
这年轻人果然豪爽,自倒自饮,一杯酒已经下肚,红姐的脸色已变得很难看,招待萧少的时候,冒出了这个不识务的男人,实在打搅了她的好心情,再说了,对这种花花公子寻芳客,她从心里并没有太多的好感。
生意场上是一回事,私下做人又是另外一回事,红姐很清楚,她是卖笑的,这红楼的天楼上,只属于她私自的空间,在她的心里,除了这个萧家的男人,没有人可以走进这里。
红楼本来就是属于凤姐,而凤兮是这个男人的女人,所以说,这一切,红楼和她,都是属于这个男人。
喝完了酒,李大公子就瞪着萧秋风,似乎在示威的说:“我就喝了,我说过世上没有我李大公子喝不起的酒。”
醉鬼却也笑着开口:“李大公子果然豪爽,要不要再喝几杯,反正你家有钱---”
夜鹰也在笑,说道:“醉鬼,算了,不要逗这小孩子,免得等下他老子付不起帐单。怕是有失颜面了,大家至少也见过几面,不必弄得没有办法下台。”
香港最富豪地李氏。作为龙组成员。当然也有过接触。这涉及到香港地安宁。而这李大公子虽然不算年轻。但是在他们看来。地确就是孩子。义气用事。
红姐微微一愣。看了看醉鬼与夜鹰。突然之间。一点不悦地心情也没有了。听他们说话。她就觉得很有意思。她是女人。女人都喜欢强大地男人。他们地话。似乎并不把李氏放在眼里。她很想知道。接下地戏该如何唱。
她决定不再开口。虽然她是红楼地女主人。但是在会儿。真正地主人。是萧少。
她已经走到了萧少地身后。做一个男人背后地女人。她不知道为何。她这会儿。喜欢这种感觉。
“你放心。再贵我也付得起。”听着夜鹰地话。李大公子已经很不爽地叫道。他不是穷鬼。他也不喜欢这些人。把他当成穷鬼。
萧秋风轻轻地点头。笑道:“李家真地有钱。李大公子喝了一杯酒。就给十亿好了。如果觉得滋味不错。你还可以再喝几杯。打开门做生意。随时欢迎你地光临。”
十亿对豪门的李氏来说,并不太多,但是听在李大公子地耳边,却是惊了一跳,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有些呆然的看着萧秋风,似乎很想听他再说一遍。
醉鬼却已经提醒他:“你没有听错,这一杯酒,十亿,不是日元,是你口袋里的港币,以李家的身价,这点钱,应该不是很在乎地。”
“十亿---”李大公子脸色涨得通红,让萧秋风身后的红姐,已经不抑的捂着嘴笑了。
在红楼里,她见过很多人,很多事,但是这种好玩的事,却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杯酒十亿,怕也只有萧少才喝得起了。
夜鹰灌了一杯,又倒了一杯,自嘲的说道:“十亿一杯的酒,今夜就算是醉死,我也要多喝几杯,怕是以后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喝了。”
就算是夜鹰倾家荡产,怕也喝不起这杯酒。
李大公子并不笨,蓦然惊醒喝道:“你们宰我?哼,没门,招子放亮一点,红姐,你说,这酒多少钱,我给你十倍,今夜这里我包下来了。”
果然有了几分流气,这富家公子,也学坏了。红姐轻轻银呤一笑,说道:“十倍就不必了,真的,李公子,这酒十亿一杯,刚才你不是已经听到了?”
“你个**,想坑我们公子是不是---”李大公子冒出冷汗,但是他背后地狗腿子却已经不愤地开口了。
狈吠是很正常的,但是吠出不爽地声音,却是讨打。
萧秋风还是坐在那里,但是五指一弹,一滴酒水已经无影而击,正中那狗腿的面门,一声不太舒服地惨叫,这只狗已经被弹飞起来,撞在了门边的墙上,然后“啪”的一声,落地,气息若缕,而他的脸,全是鲜血,怕是离死也不远了。
李大公子一向很嚣张,从来不怕任何人,因为他有钱。
但是此刻,他身体有些在颤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厉害的人物。
如果不是身后有人扶着,估计他会趴在地下。
夜鹰摇了摇头,这些人,实在没有意思了,他已经拔通了电话,小的不玩,可以找老的,如果老的不来,这小子估计还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了,因为刚才那个狗腿子,已经坏事了。
没有人可以骂萧秋风,或者骂萧秋风在意的人,夜鹰当然知道,这红楼本就是东南黄金水城的分支,是属于凤兮的产业,说实际一些,这就是属于萧秋风的,没有人可以在这里找他的不痛快,绝对没有人敢。
“你们李家公子,在红楼惹了一些麻烦,李富翁,有没有兴趣过来坐坐?”夜鹰的话,带着戏谑的语气,但是对方却听得很明白,就算没有兴趣,就算此刻深更半夜,他也必须去。
李文渐与夜鹰有过一次交际,他也算是帮了夜鹰一个小忙,所以夜鹰留下了电话,这个电话李文渐记得很清楚,像这种特别的,可以真真正正办事的人,作为商人的李文渐,从来不敢疏忽。
李文渐在商海里纵横了数十年,他看人的眼光,比任何人都准。
就算是老婆在旁边唠叨,李文渐也没有一刻的停留,十分钟后,他就已经冲进了红楼,冲进了红楼的天楼层中。
他已经看到了夜鹰,更看到了萧秋风,他已经有些不太自在,因为从三人坐的位置,他就可以看出这里谁是主导。
“爸,爸---”被吓到的李公子,看到老头子,算是清醒了一些,急忙叫道:“爸,他们坑我,说一杯酒十亿港币,你一定要帮我。”
如果是一般人,此刻一听,就会发火,李文渐在香港,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得罪的人,但是商人就是商人,虽然心里很是颤动,但是嘴里却已经不在意的骂道:“你个没用的东西,什么酒也敢喝,有些酒,怕是一百亿,也不会有人嫌贵。”
“鹰兄,不好意思,小儿多有得罪,多有得罪,我李文渐愿意敬酒陪罪。”在香港,能让李文渐陪罪的人不是太多,或者说一个也没有,但是连夜鹰都陪笑的酒席,就算酒再贵,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醉鬼笑道:“李氏果然有钱,对了,这酒可是十亿一杯,喝了可是要付帐的。”要让人家付帐,但是自己却已经一杯下肚,好像这十亿的酒,喝起来特别的痛快。
李文渐看了夜鹰一眼,发现他没有抬头,只是轻轻的笑,心里一颤,却也没有太多的神色,说道:“各位朋友看得起,十亿一杯又何妨,来,我先干为敬。”
萧秋风没有动,但是夜鹰却已经抬杯,对着萧秋风笑道:“秋风,喝一杯,小孩子不懂事,算了,让老李以后好好的教教,犯了错,总是要给他一个机会改正的。”
萧秋风看得出来,夜鹰在是帮李家小子求情,兄弟情谊,怎么说也要给他一个面子。
“果然不愧是李家家主,倒是有些魄力,算了,这一次不计较了,不然倒显得我萧秋风小家子气,你们走吧,对了,记得这两杯酒钱,可是要付的。”
李文渐心里是一惊一喜,因为这一刻,他已经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也许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让龙组组长都讨好几分。
喜的是,他终于不追究。
这个男人的事迹实在太多,他了解的也不少,就像当年,为了一个明星,把香港三大家之一的霍家斩尽杀绝,几天的功夫,就在香港领地上消失,这种手段,让任何人都敬畏几分。
包不要说整顿香港黑道,他与十三妹也是有些交情,当然也听说过,傲天盟真正的主人,就是这个东南萧家的萧少。
得罪这种人,能活着,就已经是一种运气了。
“感谢几位海涵,你们慢用。”
一刻也不敢多呆,二十亿买个平安,对李氏来说,很划算。
李大公子没有进来时的狂妄,低着头,安安份份的问道:“爸,就这样给他们宰啊,我们找些人来对付他们吧,我就不相信,在香港,还有人比我们更厉害。”
李文渐冷喝道:“住嘴,你想死,不要祸害李家,明天,你移民澳洲,这一辈子都不要再回香港,不然,我打断你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