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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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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亮,西门庭起身,如同以往,缠上白布再换上底衣跟外衣,随即跳下床洗脸。

    老顺发的早膳不定时,员工自动到厨房取用。今天大哥要回南京,下一次不知何时才能再共同用早饭。

    一打开,她微愕。

    “早啊!”一名少年郎很活泼地朝她打招呼。“你是”

    “我是老顺发雇来打扫的。顺叔说最近局里多事,好几名信役受了伤,所以就聘我,每隔几天来清扫局里。对了,我叫方果生,西门哥哥,请多多照顾啊。”

    “喔你是外地人吗?我在这镇上没见过你呢。”

    方果生搔撞头,很害臊地笑:“西门哥哥果然眼尖,我是打北方来的,本来想投靠亲戚,没想到才到半路,盘缠就用尽,只好找份工作了。”

    “原来如此。”

    “小六,你起来了正好,我去厨房拿了两份早饭,一块来用吧。晚点我还得跟顺叔道谢。”西门笑一出现在院子里,方果生就偷偷用很敌意的目光瞧他。

    “好啊。”西门庭笑道,上前帮忙接过了托盘,往凉亭走去。

    “咱们约定好,今年你一定得抽空回南京,去年你错过恩弟的婚事,今年一定要回来让他看看。”

    “大哥,只怕我一回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吧。”她面带微笑。

    “什么话?家里又不是牢房,我怎么会绑著你不让你出来呢?”

    她很爽朗地笑,一针见血地说:

    “其实,最会骗人的是大哥。你常面不改色地骗我,小时候你为了要让我觉得读书是件好事,所以你故意在我面前打开书本,蹦出一颗热腾腾的包子,说是书中自有吃到饱。只要背熟了一整本书,就有食物从书里变出来。这种骗小孩的玩意,大哥说来真是像实话啊。”

    “”在凉亭旁扫来扫去的方果生,闻言只能默然。这种蠢事,谁会被骗?

    西门笑笑道:

    “我哪知你年纪小小不受骗,你来的前两年,我就是这样骗你永二哥的,他真听话,乖乖地背完书,就坐在那里守著书本等饭吃。你义三哥小时候也很纯真,书本变不出东西来,他只道这本书坏了,再去背一本。而恩弟听了,看了我良久,最后很捧场地拍手,说道:大哥,原来你在说笑话,真有趣。你呢,则是看了我一眼,默默接过书去。你那一眼,我至今记得让我很汗颜。”

    “”原来西门家里有一半的人,都满蠢的,方果生扫来扫去扫著地上的落叶,竖起耳朵拼命偷听。

    “不是两位兄弟笨,而是大哥的脸太会骗人了,只要你说的话,二哥跟三哥都会当是实话。要不,我的秘密也不会藏了这么久。”

    哼,帮凶!帮凶!背对著他们扫地的方果生恨恨忖思。

    西门笑往亭外的方果生瞧去一眼,对她做了个口形:小心隔墙有耳。

    他必须想个最完美的法子让小六恢复女儿身,可不能让旁人胡乱说闲话,那个南京城的聂拾儿就是最好的借镜。

    “无论如何,我都在南京等你。”

    她只是微微笑着,并不表态。等用完了早饭,西门笑离去之后,西门庭往亭外看去,那叫方果生的还在打扫。地上落叶有这么多吗?

    从背后看去,只觉这少年身形很修长,束起的长发有点焦黄,像是长年的营养不良。

    她突然想到拾儿当提过,若是信口雌黄易容一个人最容易,但要成为原本就有的人,那就算是一种挑战。假若方果生是拾儿易容,那她真得说她完全认不出来呢。

    “怎么胡思乱想到这了呢?”好好一个人,也能让她想到另一个人。她暗自微笑,不知下一次收到拾儿的信会是多久以后了。“方兄弟?”

    方果生弹跳了一下,马上转身,讨好地问:

    “西门哥哥,你要叫我做什么事?”

    不知为何,每次这方果生一叫她一声西门哥哥,她全身就起颤。

    “你也整理得差不多了,快去厨房用饭吧。”

    “喔”方果生观了她一眼,忍不住问:“西门哥哥,你跟你大哥真是亲热啊,我一进老顺发,就听说你大哥好到每年都会寄好几箱甜食腌果来,造福其他同事的家眷呢。”

    “是啊。你若爱吃,待会自个儿去拿就是。”

    “唔,我是个男的,怎么会爱吃那种酸溜溜的果子呢?”语气有点酸:“我只是看西门哥哥一表人材,实在很不像是会吃那种娘娘腔玩意的人。”

    西门庭注视著他,然后笑:“我是不爱吃,兄长盛情,我一定得收。方兄弟,你多说几句话好吗?”

    “我说话很好听吗?”不会吧?方果生的声音有点甜,但也有点沉,话一快就卷起来,不算好听。

    “不,方才你那句酸溜溜的果子的语气,让我觉得很耳熟,好像我在哪儿听过的口音。”

    方果生浑身起毛,然后用力眨了眨很无辜的眼,用很甜的声音说:“西门哥哥,你要听我就多说几句话。我听顺叔说,你在跟一个人通信,长达好几年,而且信件都收得很好。”

    “是啊。”

    “收在哪儿?”他很好奇地问。

    西门庭锁住他的眼眸,展露笑颜。阳光照在她的贝齿上,极其灿烂地闪闪发亮,方果生不由得退了几步,用力试眨了下暂时瞎掉的眼睛。

    “方兄弟,我想起来了。”

    “想想起来什么?”不会吧?她这么神,能看穿他的伪装?

    “你跟南京城的一个人同名同姓呢。”

    “咦?”他一愣。

    “我才听我大哥提过,他在南京开了一间东西信局,可是他除了开张去过一回外,其馀都交给我三哥。我三哥身边有个很好的助手,就叫方果生,有点顽皮,除此外,是个很值得信任的人,你瞧起来也皮皮的,跟南京的方果生同名同姓,也算是趣事一桩了。”

    “是是啊。”方果生搔搔头。“可惜我从小到大没去过南京,听说南京多繁华,我真想去见见世面啊。”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他非南京人。他的口音带点北方,甚至带点乡音,绝不会是南京土生土长的人。

    “你也别忙过头,小心累坏,顺叔可会内疚的。”抛下这句,又看了他一眼,才捧著托盘离开。

    方果生目送著,然后缓缓蹲在地上,托著可爱的腮面,眯起眼。

    “原来我的护卫躲到南京去啦果然他聪明,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一次我看你怎么逃真吓我一跳,我还当她认出我来,怎么可能?连央师父、十一郎见了易容的我,也不得不赞叹我巧夺天工的人皮面具。”

    骄傲归骄傲,心里还是有一点点怅然所失不管他变成何等面貌,始终无人看穿他。

    即使,卸下了人皮面具,他还是不知不觉在易容是很失意,但,嘿嘿,也挺好玩的。只是好像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一见她那万丈光芒可比霹雳弹的笑,他的心口还是霹雳啪啦狂跳著。

    当她是男子时,他可以硬研个理由唬自己;但当她是女儿身时,这“知己啊”口气有点酸气。不是不肯正视,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己能付出的底限在哪里?他能脱下多少面貌与她袒程相见,连他自己都无法作主啊一旦注意了,就好像不管到哪儿,都会撞见那个人。

    “阿庭,你在看方果生?”高朗少好奇道,很难得见到西门庭专注研究一个人。

    “没有。”西门庭拉回视线,看向高朗少,唇形一扬,笑道:“高大哥,我听顺叔说,你家里捎信来逼你先回家成个亲,再回来做事,是不?”

    斑朗少瞪著她的笑,直到她略带好奇地注视自己,才回神支支吾吾的:“我我压根不想回老家,可年龄到了就是这样。唉,男人其实也很可怜,被迫得传宗接代。倒是阿庭你好,家里兄弟这么多,你大哥似乎也不急著要你成亲。”

    “我才二十呢。”她笑。

    “我也不过二十三啊。”高朗少叹气:“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上工时四处跑,虽然眼云游四海的那种闲情意致差太多,但我挺喜欢这种平常居无定所的日子;就算下了工,跟同事谈天说地,喝个小酒狂欢一晚,我也痛快得紧。可惜,一旦有家累,什么事都得受限制呢。”

    她沉默了下,轻声笑:

    “你说得是。我也二十了,也许再过两年,就步了高大哥的后尘呢。”

    “说什么后尘?你这小子一定得来喝喜酒,我到时有藉口,就说跟同事一块回老顺发,隔天马上出来,多好”顺手要敲一下她的后脑勺,才碰到她的头发,就觉又丝又滑。

    “哇,你干嘛?”有人跳出来尖叫。

    斑朗少吓了一跳,连忙缩手。“你你吓著我了,方小弟。”

    “我才被你吓了跳。”方果生酸意四溢,道:“明明两个人都是男人,你这样摸她、那样摸她”他学高朗少的摸法,一直摸她的头发。果然又软又滑,比他自己保养得还好。“你不被人误会才怪!”

    “方兄弟,你可以放下手了。”西门庭面色不改地说道。

    方果生闻言,才惊觉自己好像模过火了,连忙乾笑地收手。

    “你可不要误会啊。”高朗少生怕这刚来做事的小子,四处传话。这是小镇不比大城市,流言可不会传了七十五天自动结束。“我跟阿庭之间清清白白的,绝没有任何龌龊!”

    西门庭失笑:“高大哥,方兄弟是玩笑话,你怎么当真了?”

    “通常当真的人,心里就有鬼。”方果生咕哝。

    斑朗少闻言,满面通红。

    他对西门庭当然没有任何的不轨念头,只是有时候看见阿庭露齿而笑时,他跟大夥一样,都会心跳加速。有一种人,天生就有魅力,男女都会被迷惑,可是,他很清楚那只是一般人对吸引人的人事物无法抗拒。

    但,就在方才,即使阿庭没露齿笑,他好像也有点心动了,所以,才很心虚啊。

    西门庭看他一眼,眸里带著淡笑,为他解围道:“也不过是摸个头发而已,大惊小敝的。高大哥的头发若是保养有方,我也想摸啊。”

    “是是是。”高朗少见方果生很不以为然,暗自告诉自己别跟年轻人杠。“阿庭,你趁能跑的时候多跑跑吧,将来被迫结婚生子,那时想要随心所欲地过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啊。”

    西门庭点头,淡淡一笑:“我懂的。”

    斑朗少临走之前,正要拍拍阿庭的左肩,忽地有人抓住了他的手。他一愣,见是方果生。这少年的力道真是惊人的大啊。

    “唔你的手,真美啊。”方果生乾笑,当作没有看见西门庭的眯眼。

    斑朗少马上缩手到背后,并命擦拭。“阿庭,我先去前厅了,你要小心、要小心。”最后两句话是含在嘴里,瞪著方果生的。

    西门庭慢吞吞地打量方果生,打量到后者寒毛直竖。

    “西门哥哥,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呢?”

    西门庭一一扫过他的眉、他的眼、他的脸、他的手,甚至是颈色,完全都与娇贵两个字称不上边。

    站在她眼前的,是一个看起来很讨喜可爱的少年,怎会知道她的左肩有伤未愈?

    这少年叫方果生连南京城都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啊。

    忽然之间,她的视线停在他的眸瞳里,良久,她才很有趣地笑:

    “方兄弟,你真像是我认识的一名故友呢。”

    “故友?”

    “是啊,我这个朋友他贼头贼脑,贪性很重又娇贵,我还记得,他有一个生死至交,泄露了他一个秘密。”

    谁?是谁泄露的?方果生揣测不安。是老赵?还是奉剑尧?不论是谁,都没有人与她独处过。

    还是,她在试探他?

    哼,想试他?也不想想他的功力多高深,他绝对相信就算他扮成三哥,同住一家的四哥也绝对看不穿;连自家兄弟都看不穿了,世上还有谁能看穿他天衣无缝的人皮面具?

    “你朋友的秘密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先说,你在厨房做什么?”

    说起这个,他就得意。“我在厨房做点爽口的面,我曾在其他大户人家的厨房做过,多少学会一点,你若要尝,我马上去拿。”真的不是他要说,老顺发的厨技真的好糟,糟到他边吃边吐,宁愿自己做饭菜。

    “你一定还会缝纫、饮诗、千杯不醉、打算盘、画画,反正每行每业你都专精一点,是不?”

    “你怎么知道?不,我是说,我在这么多地方工作过,你都猜得出来?”他内心充满惊讶,难以置信。

    她展颜开朗地笑:“我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因为他长得很娇贵,所以人人都以为他就是个娇贵的大少爷,有时,连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外貌给骗了,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性子。”

    “这是你说的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的?”方果生的双眼睁得大大的。

    “最后一句,是我补的。”她笑。

    “”她果然认出他了吧。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要论观察入微,世上的人比比皆是,为何只有她认出来?是她眼太利,还是他在她面前特别笨拙?他的自尊好受伤啊。

    “方兄弟,再过了两个月我大概会回南京城吧。”

    “啊?”

    原本唇角眉梢处处是趣味的笑意,被有点无奈的笑、有点无所谓所取代。

    “从小到大,我没想过要做什么事,直到有一天,看见民信局在徵人,我就想,在民信局里做事,可以四处跑,也许能为小弟找到良方。于是,我就做了,做到现在,一直恪守本份,可是,我二十了。”

    “你还不算老啊。”

    “嗯哼,一朵花就算被层层包住,只要到了盛开的时期,仍然会有人闻香而来。”她笑叹:“就算一辈子想要处于两者之间,终究,还是掩饰不住啊。”

    方果生想起方才高朗少不由自主地摸著她的头发。

    那种对异性的吸引,即使她极力掩饰,也会因她的年纪渐长而逐渐散发女子的气息。

    连她都察觉到了,只好回老家吗?

    不得不承认,她处事有著男子的爽快作风,又有女子的优雅,更有随遇而安的特性;没有男子的粗枝大叶,她也不计较人生得失不会吧?才通信几年,相处过几日,就把她摸得这么透?原来,他这么注意她吗?

    身侧的五指微微勾起,成拳,家想要抓住什么,然后惊觉自己的失态,连忙强迫自己松开。

    “西门哥哥,你要回南京你笑什么?”第一次瞧见她难以控制地“喷笑”出来。

    “没,听你叫一声西门哥哥,我真是觉得挺有趣的。方兄弟,你来老顺发做得惯吗?”

    “有得吃、有得住,很习惯呢!”他讨好地说。

    “那就好。像我,虽然有什么吃什么,可偶尔,也想让嘴刁一下。每当此时,我总想起我的至交,他曾在信上写著,非美食难以入咽,可他又说他易容之好,世上无人可比,而他的易容,我是见过的。一个易容之技冠天下的人,一定很讲究神韵、气味、肢体动作,说话方式跟该有的饮食习惯,他常易容成旁人,我猜他一定得配合吃些他不喜欢的食物。”

    方果生脸皮抽搐。“西西”在她没说破之前,他抱著一线希望,就是不甘愿莫名其妙被她认出来。

    “别再叫西门哥哥,怪恶心一把的,叫我挺之就好。我大哥叫我小六,同事叫我阿庭,我这个字只有一个人在叫,我想现下他大概在天涯海角,搞不好这一辈子无缘再见了呢。”

    “挺之哥,我、我刚听顺叔提到,今天晚上有个神秘客人来。”

    她目不转睛地注视他,等待下文。这人绝不会无故出现在这里,必定跟今晚的客人有关。

    “这客人,据说是个官。”食指举到唇间,方果生神秘兮兮地靠近她一步,随即像闻到她身上什么味道,神色虽然没有变,但又巧妙地退了两步,轻声说:“他来做客得保密,你连其他人也别提啊。”

    “哦,好啊。”顺叔有认识朝廷命官吗?

    方果生微微垮了脸。这女人,也太无所谓了,至少得问问前因后果吧!

    仿佛看穿他心中抱怨,她又补了一句:“这朝廷命官来小小民信局做什么?”神色表露趣味。

    方果生很有成就感地压低声音道:“据说,是朝中有高官传递私信,托老顺发送这信,收信的官员为表敬重,特地选今晚来拿信。”

    她走近他一步,发现他很小心地倒退一步。她好奇问:“现在还有这么清廉的高官,送私信竟然不托驿站?”

    “那当然,据我所知,是有这么一个。”方果生的鼻子翘得老高。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我的至交曾在信里告诉我,他有一个大哥,位居朝廷高官,为官很恶毒很贪污,可是骨子里是很清廉的,这么充满矛盾的话,我还是头一回听见。不知道是不是跟方兄弟嘴里说的是同一个人?”

    他连有个兄长在朝廷做事都告诉她了吗?那他到底还有什么没有说的?可恶!他写信时必定被猪油蒙了心,才会把所有的事都不小心说溜了。

    “反正”他清了清喉咙,很可爱地说:“总之,挺之、哥,今晚你就别出房,拉屎拉尿都在屋里解决好了”他皱起眉,抚上肚子。

    “肚子不舒服?”她很好心地问。

    “是、是啊”“有点急?”

    “满急的,挺之哥”

    “你放心,我回头帮你拿纸去,你快去吧。”

    她的话方落,方果生便迫不及待一溜烟地消失在她眼前。

    “这人看起来很结实,可是外强中乾,动不动就跑茅厕”她喃道,随即又笑了出来。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心里有点兴味兴味之中有著淡淡的甜意。又见面了她怎么会这么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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