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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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赴约前一刻,沈青珊差点改变主意,想放小芬鸽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亲照片她还是提起勇气走进福华饭店。虽然,今天也叫“相亲”至少这相亲是她请人安排的,是一种出于不得已的自愿。
她并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着她“最漂亮”的行头。
基本上来说,沈青珊没有所谓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种场合适用的套装,而这些套装也跳脱不了黑、深蓝和深棕色这三色是有几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两套是当朋友伴娘时买的,穿在这种“初相识”的场合中,有点太过“喜气”的嫌疑。
最后,她仍是选择穿一套各种场合通用的套装,为表谨慎,她还花了些时间在脸上弄些较不同以往的色彩,并且用一根翠玉发簪,将一头微卷的长发给盘了起来。为了不使身上的套装过于严肃,她偷偷到母亲的衣柜里,偷渡了一条金黄色系的丝巾披在颈子上,一方面当装饰,另一方面还有保暖的作用,着实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抚平衣服上的小皱折,深吸了口气,走向有两个小弟站岗的大门,进了大门,便看到一盆做门面用的大型花卉,上头有香水百合、火鹤之类的比较持久型的花种。
沈青珊之所以注意到这盆花,仍是因为她现在仍处于紧张情绪中因为紧张,所以不敢四处张望;只好把目光集中在这盆花上。
“青珊,你来了啊。”小芬正和男友坐在正对柜台前的沙发上闲聊,不过眼尖的她还是看到一身黑的沈青珊。于是抛下男友,自个儿起身走向沈青珊。“老天,我不是要你穿得美美的来吗?”她夸张地上上下下审视沈青珊。“要不是你脖子上的这条丝巾,我差点以为你是来参加某人的告别式。”
“我没有别的衣服好穿,”沈青珊无奈地摊手。“再说,现在去买衣服的话贵得要命所以,就这样了。”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但是她的确是个“物尽其用”的人,凡是衣服一定要穿到它寿终正寝,再不然就是她身材变型时。因此,她每件衣服,都算得上是有历史的了。同时,她认为一件衣服可以用一千元买到,就不必花上个两、三千元去买。也就是说,她这人买衣服的季节就是每个百货公司所谓的“季末出清”时节。
现在不过十一月中,冬装刚上市没几个月,价格正高着,她当然不愿意在这时当个被坑的大头。
“好吧,就算这是个理由,可是你也可以穿得比较”小芬不是很满意地瞧着她身上的黑色套装。“悠闲一点吧。”她穿得实在太严肃了,感觉挺沉重的,这样无形中会给对方莫大的压力。
小芬听到她老妈说,她这个表哥就是想结婚了,才四处放消息,要大家帮他找个温柔敦厚的女孩子,看看能不能共组一个和乐家庭沈青珊的本性绝对是温柔敦厚的,但是她的穿着只会让大家以为她是个精明干练的女人,压根和温柔敦厚扯不上什么关系;再加上她遇上陌生人时,总是一副有礼但生疏的表现今天的相亲小芬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这只能任天由命,看两人的造化了。
“来这里总不好穿得太悠闲吧?”沈青珊不顾四周,男客至少穿个西装什么的,女客好歹会弄件比较正式的衣服要是她真把在家中穿的“悠闲”衣服给穿出来,岂不是会贻笑大方?
“哎呀,你管别人穿什么。”小芬对这方面的细节倒不是非常在意。
“好了,那你也别管我穿什么。”和她这么一扯,沈青珊心情放松不少。“你表哥到了吗?”心一宽,自然而然会关心一下今天的男主。
“还没,大概等会儿就到。”小芬看一下手表“反正现在离七点还有十来分钟,不急。我们到那里先会一会儿。”她拉着沈青珊走向她之前坐的位子。
简崇浩在约定前的十五分钟已经到达目的地,几乎和沈青珊是同一个时间到达饭店的,不过一前一后,两人错开,并未于中途相遇。
到这地方来,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照理说,他刚结束一段长达七年的爱情长跑,短时间内理应不再对女人展露任何兴趣;或者是说,他还是能爱另一个女人,但不是现在。
说他健忘也好,说他寡情也罢,只是他的年纪也不小了,该是找个好女人,共组一个稳定、温暖家庭的时候。
对于上一任的女友,他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孰是孰非都不重要,要紧的是未来的日子该怎么走下去。人嘛,总是会有聚散离合,他和她没有缘份成为夫妻,也不必执意强求,弄得大家反目成仇,好聚好散是最好的。
以上,叫表面话,是说给一些以为他是被女人抛弃的好人们安慰他的时,他拿来应对的话。
实话是,他终于解脱了。
七年来的恋情对他来说,虽不至于水深火热,但是也够瞧了。他是个凡事实事求是的人,不喜欢用些外来的价值标准来衡量自己,更不喜欢事事和人比较。
他的人生目标并不像大多数年轻人那般的充满报负以及理想。他的目标很简单,找个正当的工作,有分稳定的薪水,等有点积蓄后,聚个老婆、生几个小孩他的目标就是过一般人会过的生活。不要有什么大起大落,也不需要多采多姿,因为他坚信平安就是福。
所以,他选择当个职业军人。相信依他自己的能力,要安安稳稳做满二十年不是什么大问题;再加上,从军和一般的公务人员也没啥太大的不同;而且,也不必担心经济不景气被裁掉,还是什么精简省爱组职之类的问题因为,中华民国的政策是,军队国家化虽然薪水的弹性很差,不和外头的私人企业比起来还算过得去吧。
在二十五岁以前,他的人生就如他所计划般的前进,或许小细节有点不同,但大原则没改变。
直到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他第一个女友(他差点以为那是最后一个),他的人生才起了巨大的变动
“过去都过去了,想这有什么用。”简崇浩不知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以前的事,不过,他很快地笑了笑。“事情都过去了。”的确,他的人生也许曾经脱轨过,但是它终究还是导向一个他要前进的路线。
今晚,正是一个起点。
他妈妈和妹妹的先生的嫂子的姐姐老天,他差点被这层亲戚关系给弄昏头了。总之,就是他的某个亲戚知道他想结婚了,便透过层层的关系,帮他介绍女孩子,好让彼此能认识、认识。
据他母亲告诉他,为了避免两人不自在,所以将不会有任何的表辈出席,好降低彼此的压力,这样他们才会“比较”有得聊。由于男、女双方在之前都不认识,因此这些好心的长辈们特地安排了一位“表妹”充当介绍人。
这位表妹说来好笑,简崇浩对她并不是那么的熟悉,只是在某些亲戚在聚集的场合见过几面,隐约知道她的名字及长相其它的,就一片空白了。这位表妹的出现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她是女方的同事,也就是促成今天这场“相亲宴”
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他走向集合地点。
“啊,人来了。”耐性向来不是小芬的优点,虽然她嘴巴上说离约定时间还有十来分钟,可是她仍旧四处张望,想从其中找出一张有点熟悉,又不是太熟稔的脸孔。“青珊,我表哥来了。”她拉起自个儿的男朋友,匆匆忙忙走向同她一般也在寻找张熟悉脸孔的男子。
“小芬,你走慢点啊。”小芬这表现,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以为今天相亲的女主角是小芬,而不是沈青珊。“人就在前头而已,不急嘛。”小芬的男朋友的个性恰巧和她相反,连忙要小芬别这么冲动。
孰知小芬哪管得了这么多,见着了人便大声地嚷了起来:“简崇浩!”甚至高举右手朝空中挥舞。
“你是小芬?”简崇浩看到这个有点熟悉的脸孔,试探性地问。
“是啊。”小芬这会儿和她的男朋友走到他的面前。“你是简崇浩没错喽?”其实她也不是很确定,只是觉得这人很眼熟,再加上他也是一脸寻人样大概就他了。
“是的。”简崇浩一板一眼地回答。“我是简崇浩,应该也算得上是你的表哥。”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纯粹姻亲关系,亲等大概也在八等之外。不过,中国人总喜欢攀亲带戚的,非得把这些复杂至极的亲属关系给弄得一清二楚,才肯善罢甘休。
“表哥好。”小芬恭恭敬敬地道。”对了,表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夫,陈建铭。”她挽着男友的手臂,自动将他的身分往上提升。“还有,就是今天的重点人物”她朝后一看,沈青珊拿着提包,快步地走向他们。“我的同事沈青珊。”反正,来这里的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没必要个迂回曲折,弄一堆拉拉杂杂不相干的事。
沈青珊没小芬的行动迅速,当小芬像颗火箭般的拖着男朋友,抵达目的地时,她才刚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而等到她终于赶抵三个的会合处时,恰巧赶上小芬的介绍。
虽然有点仓皇,但是她还是勉强地露出个笑容,来回应小芬的介绍。“你好。”时间正好足以让她对他问声好,而不会让人有仓猝的感觉。沈青珊心里可是捏把冷汗,怕一开始就给人不好的印象。
人嘛,总是希望给别人好印象,不论对方是不是她的相亲对象,这种心态都是相同的。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我们去吃饭吧。”小芬见全员到齐,没道理继续在这里等着,再说今天到福华吃饭的人还真是不少,虽然她事先预约了位置,可万一被分派到边陲地带,那她到食物区拿东西吃,可要走上好一段路。
今天她的任务可以说是圆满达成她只负责介绍两人认识,其它的后续动作,便不在她的责任之内理所当然可以大吃一顿。
简崇浩一直盯着沈青珊瞧,总觉得她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可是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或者是在哪个地方他认人的本领一向不差,可是却一时想不起到底哪里曾经见过这张有点熟悉的脸孔
沈青珊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紧张地低下头看看身上是不是沾到酱汁还是什么的,要不然为什么他会直盯着自己猛瞧?“表哥,你干什么一直瞧着青珊啊?”一直忙着吃东西的小芬,趁着盘中食物告馨的时候,用点空档时间挤出这句话。不是她喜欢当个超级大灯泡,喜欢插嘴,只是这两个人除了自我介绍时开了点金口外,其它时间都是相对无语,害得她要是不讲点,别人还以为他们是仇人同桌。
“喔,对不起。”简崇浩这时才察觉到自己失礼之处。“不过,我总觉得沈小姐好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而且,应该是最近而已,只是他完全无法将她和记忆中的任何一张面孔连结起来。
“我和简先生应该没见面,”沈青珊迟疑地开口,她的记忆力虽远不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是有点特色的人,她应该是会记得住的。“如果我们曾经见过,我想,我大概不会忘记。”
简崇浩的气质沉稳,总会不知不觉地感染他人。本来她在见到他之前,心跳比平常少说要多出个几十下。后经小芬搅和,有稍微减缓的迹象,但是还是满紧张的,因为她这是第一次出来相亲,要是这次的相亲不成功,那么她母亲会领着她参加多次的相亲宴,直到她终于找个男个嫁了出去为止。
和长辈出去,总让人不太自在,再说一个开始便是以结婚为提,即使两人对彼此有好感,认为能交往下去,好好地了解对方,再来决定是不是适合结婚。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父母们总是等不到那个时候,通常只要得知男女双方对彼此有好感后,就会催着结婚,根本来不及谈得到合不合适的问题。
小芬替她找的这个男人,她对他的印象还算挺不错的,除了看起来相当稳重外,五官轮廓分明,身材也不错。虽然有些严肃,不过,她想一个严肃的男人只要能沟通的话,总比一个会油嘴滑舌、花言巧语的男人好了。
对于丈夫,她自有一套标准。
丈夫,首重责任感,这个要求比其它额外条件都来得重要。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会自觉对家庭有分责任,当他在做任何事时,都会考虑到这事对家庭的影响为何。
其次是要求他的人品。沈青珊出社会也有段不短的时间了。人的历练一多,看的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她的观念,和她某些朋友比起来,算是传统许多,虽然她到这年纪都不曾和谁论及婚嫁,或是和谁有什么浪漫绮事。但是,她仍认为,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及归宿就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她对男人的要求不高,不希望对方得是个拥有三高身材高、薪水高、学历高的男人,也不期望她抢得是个三子登科房子、车子、银子的男人,长相、家世什么的,更不在她的条件范围内。而她唯一的坚持,就是对方得是个有责任人、有担当的男人。她可不要在婚后,像个女战士般时时刻刻为了自己的家庭健全而奋战,不但要抵御外侮,还要制止内乱,更要阻止老公的花心等等的。
这太累人了。她的观念传统,但她绝不会是个委曲求全的女人。
以前,不是没人介绍对象给她,由于她的坚持,再加上有些男人根本是抱着“游戏人间”的心理,因此总在见面当儿,就叫她给严词打退。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要帮她介绍男人了。
唉,想到这儿,沈青珊不禁叹口气。以前,她可以这么做,而且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但是,以前她还是个年轻的女人不像现在,她是个接近三十大关的女人;是个即将贬值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权利再坚持,也不再有人会支持她的坚持了。要是她继续自己的坚持,那么她将会有一连串的战要打,不论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还是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异样眼光
就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小坚持,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找不着自己的mr。right呢?
如今,她会坐在这儿,和个陌生的男人相会只能说,她将她的坚持给打了对折,对外放出风声,她要找对象了。幸运的话,她或许会找到她理想中的对象。
反正坚持都只剩一半,倒不如把对方的底细给摸清,省得浪费时间而现在,她最缺的就是时间。
“对了,我还不知道简先生在哪儿高就?”要是她手上有本记事就好了,那她就可以把她问的问题统统给记录下来。
“不要叫我简先生,叫我崇浩就可以了。”简崇浩觉得沈青珊挺赏心悦目的,简直就像他理想中的太太该有的样子。
他同沈青珊一般,对自己的妻子也有些要求。
妻子,无非就是共度人生辣苦酸甜的伴侣。既然妻子的定位,在他的心目中是如此,也就是说,她得是个和他自己合得来的女人。
他自认不是能够宠溺女人的男人,他会爱自己的老婆;但是,不是那种完全无条件地付出,不求回报的爱。有些女人可能不会喜欢他们的老公说这些话,不过,这绝对是事实。他爱她,当然希望她也要爱他,他对他们的家庭付出,同样的他也会要求他的妻子尽一份力。如果,只是他单方面的努力,时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绝对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像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那般宠溺女主角。有时,他真是搞不懂,会有哪个男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方如何的刁钻、使小性子、无理取闹、自以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稣,无法兼爱天下,更没有那般替世人背负所罪恶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认为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男人,真的称得上是圣人;除了圣人外,大够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种程度了。
“我目前在军中服务。”简而言之,他是个职业军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个军人时,总有两极化反应,一是趋之若鹜,另一个避如蛇蝎,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种。
“喔,原来你在军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简崇浩只是在某个公司上班,没有特别的反应。“应该很辛苦吧?”电影中演的军教片,好像每个职位较大的都会被那些个菜鸟兵给烦得半死。
“嗯,还好,工作都一样。”简崇浩的职务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选择到外就业,面对的压力也不下于当个职业军人吧。
“表哥,你是军人啊?”小芬这会儿才知道这个三千里表哥原来是军公教的一员。“现在军人的福利不错吧?”应该是不错才是,虽然要开始课税,不过据说他们用加薪来补课税的部份,也就是实质所得没有变动。
“是比几十年前好,”简崇浩中肯地说。“但是真要和外头福利制度健全的民营公司比,恐怕还是差了点。怎么说,图它的稳定吧。”一般社会对男人的印象,必须得在外头冲锋陷阵,努力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要不是这么做,或是不试图这么做的人,都会让人觉得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男人。
“是啊,稳定很重要。”他的说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让她不禁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她不像时下有事业企图心的女人,没什么钱和成就,出手也不阔绰,不过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给自足的。有些小钱让她偶尔可以买些小东西,吃点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几个好朋友出国玩个几天。在她的想法中,这些小小的奢侈已经足够了。人的欲望愈多,痛苦也跟着多了起来。做人嘛,不过短短几十年,清心寡欲过日子,人是快乐得多了。
小芬见这两人的谈话已经稍微上了轨道,该是让两人独处的时候,便连忙使眼色给她的男朋友,要他说出她事前交代他说的台词。谁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盘上,压根没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气得小芬从桌下狠狠踹他一脚。
“哎哟喂”
“建铭,你不是说和人约好了要去看家具吗?”小芬不理会他的哀号,将原来属于他的台词照本宣科。“要是我们再不走的话,会迟到的。”
“呃”陈建铭这时才恍然大悟地说:“对啊、对啊。”这会儿,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连忙照之前套好的剧本给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约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离开。”还算他会看脸色,他要是真的将小芬交代的事情给忘了,搞不好会被她念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沈青珊机灵地看向陈建铭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个底,知道这八成是小芬的临时脱术,好让她和男方有单独共处的时间。因此,她也聪明地不做声,让他们两个放手去演戏。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走吧,免得待会迟到就不好了。”这方面,简崇浩还算善解人意,他活到这个岁数,岂会看不出来他表妹的小把戏;不过相亲本就是这样,介绍人见情况在控制的话中,总是会找借口开溜。“今天就由我作东。”
“那就谢啦。”小芬愉快地看着这个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铭就先走了。”说着便拉起她那动作慢了好几拍的男朋友离开现场,留沈青珊和他两人独处。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不到必要时刻,她向来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准则,当个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现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词不可避免地多了起来,不说不成。
“崇浩,你在军中服务几年了?”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多话类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点能吸引他兴趣的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会很难熬早知如此,当初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时,她不该拒绝的。
“今年刚满十年了。”她似乎相当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以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对了,刚才忘了问沈小姐是在哪儿高就?”简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过他却不知道小芬是做什么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饼,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之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全神贯注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经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
在赴约前一刻,沈青珊差点改变主意,想放小芬鸽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亲照片她还是提起勇气走进福华饭店。虽然,今天也叫“相亲”至少这相亲是她请人安排的,是一种出于不得已的自愿。
她并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着她“最漂亮”的行头。
基本上来说,沈青珊没有所谓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种场合适用的套装,而这些套装也跳脱不了黑、深蓝和深棕色这三色是有几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两套是当朋友伴娘时买的,穿在这种“初相识”的场合中,有点太过“喜气”的嫌疑。
最后,她仍是选择穿一套各种场合通用的套装,为表谨慎,她还花了些时间在脸上弄些较不同以往的色彩,并且用一根翠玉发簪,将一头微卷的长发给盘了起来。为了不使身上的套装过于严肃,她偷偷到母亲的衣柜里,偷渡了一条金黄色系的丝巾披在颈子上,一方面当装饰,另一方面还有保暖的作用,着实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抚平衣服上的小皱折,深吸了口气,走向有两个小弟站岗的大门,进了大门,便看到一盆做门面用的大型花卉,上头有香水百合、火鹤之类的比较持久型的花种。
沈青珊之所以注意到这盆花,仍是因为她现在仍处于紧张情绪中因为紧张,所以不敢四处张望;只好把目光集中在这盆花上。
“青珊,你来了啊。”小芬正和男友坐在正对柜台前的沙发上闲聊,不过眼尖的她还是看到一身黑的沈青珊。于是抛下男友,自个儿起身走向沈青珊。“老天,我不是要你穿得美美的来吗?”她夸张地上上下下审视沈青珊。“要不是你脖子上的这条丝巾,我差点以为你是来参加某人的告别式。”
“我没有别的衣服好穿,”沈青珊无奈地摊手。“再说,现在去买衣服的话贵得要命所以,就这样了。”
她不是个小气的人,但是她的确是个“物尽其用”的人,凡是衣服一定要穿到它寿终正寝,再不然就是她身材变型时。因此,她每件衣服,都算得上是有历史的了。同时,她认为一件衣服可以用一千元买到,就不必花上个两、三千元去买。也就是说,她这人买衣服的季节就是每个百货公司所谓的“季末出清”时节。
现在不过十一月中,冬装刚上市没几个月,价格正高着,她当然不愿意在这时当个被坑的大头。
“好吧,就算这是个理由,可是你也可以穿得比较”小芬不是很满意地瞧着她身上的黑色套装。“悠闲一点吧。”她穿得实在太严肃了,感觉挺沉重的,这样无形中会给对方莫大的压力。
小芬听到她老妈说,她这个表哥就是想结婚了,才四处放消息,要大家帮他找个温柔敦厚的女孩子,看看能不能共组一个和乐家庭沈青珊的本性绝对是温柔敦厚的,但是她的穿着只会让大家以为她是个精明干练的女人,压根和温柔敦厚扯不上什么关系;再加上她遇上陌生人时,总是一副有礼但生疏的表现今天的相亲小芬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这只能任天由命,看两人的造化了。
“来这里总不好穿得太悠闲吧?”沈青珊不顾四周,男客至少穿个西装什么的,女客好歹会弄件比较正式的衣服要是她真把在家中穿的“悠闲”衣服给穿出来,岂不是会贻笑大方?
“哎呀,你管别人穿什么。”小芬对这方面的细节倒不是非常在意。
“好了,那你也别管我穿什么。”和她这么一扯,沈青珊心情放松不少。“你表哥到了吗?”心一宽,自然而然会关心一下今天的男主。
“还没,大概等会儿就到。”小芬看一下手表“反正现在离七点还有十来分钟,不急。我们到那里先会一会儿。”她拉着沈青珊走向她之前坐的位子。
简崇浩在约定前的十五分钟已经到达目的地,几乎和沈青珊是同一个时间到达饭店的,不过一前一后,两人错开,并未于中途相遇。
到这地方来,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照理说,他刚结束一段长达七年的爱情长跑,短时间内理应不再对女人展露任何兴趣;或者是说,他还是能爱另一个女人,但不是现在。
说他健忘也好,说他寡情也罢,只是他的年纪也不小了,该是找个好女人,共组一个稳定、温暖家庭的时候。
对于上一任的女友,他已经不想再多说什么,孰是孰非都不重要,要紧的是未来的日子该怎么走下去。人嘛,总是会有聚散离合,他和她没有缘份成为夫妻,也不必执意强求,弄得大家反目成仇,好聚好散是最好的。
以上,叫表面话,是说给一些以为他是被女人抛弃的好人们安慰他的时,他拿来应对的话。
实话是,他终于解脱了。
七年来的恋情对他来说,虽不至于水深火热,但是也够瞧了。他是个凡事实事求是的人,不喜欢用些外来的价值标准来衡量自己,更不喜欢事事和人比较。
他的人生目标并不像大多数年轻人那般的充满报负以及理想。他的目标很简单,找个正当的工作,有分稳定的薪水,等有点积蓄后,聚个老婆、生几个小孩他的目标就是过一般人会过的生活。不要有什么大起大落,也不需要多采多姿,因为他坚信平安就是福。
所以,他选择当个职业军人。相信依他自己的能力,要安安稳稳做满二十年不是什么大问题;再加上,从军和一般的公务人员也没啥太大的不同;而且,也不必担心经济不景气被裁掉,还是什么精简省爱组职之类的问题因为,中华民国的政策是,军队国家化虽然薪水的弹性很差,不和外头的私人企业比起来还算过得去吧。
在二十五岁以前,他的人生就如他所计划般的前进,或许小细节有点不同,但大原则没改变。
直到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他第一个女友(他差点以为那是最后一个),他的人生才起了巨大的变动
“过去都过去了,想这有什么用。”简崇浩不知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以前的事,不过,他很快地笑了笑。“事情都过去了。”的确,他的人生也许曾经脱轨过,但是它终究还是导向一个他要前进的路线。
今晚,正是一个起点。
他妈妈和妹妹的先生的嫂子的姐姐老天,他差点被这层亲戚关系给弄昏头了。总之,就是他的某个亲戚知道他想结婚了,便透过层层的关系,帮他介绍女孩子,好让彼此能认识、认识。
据他母亲告诉他,为了避免两人不自在,所以将不会有任何的表辈出席,好降低彼此的压力,这样他们才会“比较”有得聊。由于男、女双方在之前都不认识,因此这些好心的长辈们特地安排了一位“表妹”充当介绍人。
这位表妹说来好笑,简崇浩对她并不是那么的熟悉,只是在某些亲戚在聚集的场合见过几面,隐约知道她的名字及长相其它的,就一片空白了。这位表妹的出现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她是女方的同事,也就是促成今天这场“相亲宴”
调整好自己的呼吸,他走向集合地点。
“啊,人来了。”耐性向来不是小芬的优点,虽然她嘴巴上说离约定时间还有十来分钟,可是她仍旧四处张望,想从其中找出一张有点熟悉,又不是太熟稔的脸孔。“青珊,我表哥来了。”她拉起自个儿的男朋友,匆匆忙忙走向同她一般也在寻找张熟悉脸孔的男子。
“小芬,你走慢点啊。”小芬这表现,不明就里的人可能会以为今天相亲的女主角是小芬,而不是沈青珊。“人就在前头而已,不急嘛。”小芬的男朋友的个性恰巧和她相反,连忙要小芬别这么冲动。
孰知小芬哪管得了这么多,见着了人便大声地嚷了起来:“简崇浩!”甚至高举右手朝空中挥舞。
“你是小芬?”简崇浩看到这个有点熟悉的脸孔,试探性地问。
“是啊。”小芬这会儿和她的男朋友走到他的面前。“你是简崇浩没错喽?”其实她也不是很确定,只是觉得这人很眼熟,再加上他也是一脸寻人样大概就他了。
“是的。”简崇浩一板一眼地回答。“我是简崇浩,应该也算得上是你的表哥。”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纯粹姻亲关系,亲等大概也在八等之外。不过,中国人总喜欢攀亲带戚的,非得把这些复杂至极的亲属关系给弄得一清二楚,才肯善罢甘休。
“表哥好。”小芬恭恭敬敬地道。”对了,表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未婚夫,陈建铭。”她挽着男友的手臂,自动将他的身分往上提升。“还有,就是今天的重点人物”她朝后一看,沈青珊拿着提包,快步地走向他们。“我的同事沈青珊。”反正,来这里的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没必要个迂回曲折,弄一堆拉拉杂杂不相干的事。
沈青珊没小芬的行动迅速,当小芬像颗火箭般的拖着男朋友,抵达目的地时,她才刚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而等到她终于赶抵三个的会合处时,恰巧赶上小芬的介绍。
虽然有点仓皇,但是她还是勉强地露出个笑容,来回应小芬的介绍。“你好。”时间正好足以让她对他问声好,而不会让人有仓猝的感觉。沈青珊心里可是捏把冷汗,怕一开始就给人不好的印象。
人嘛,总是希望给别人好印象,不论对方是不是她的相亲对象,这种心态都是相同的。
“既然大家都到齐了,那我们去吃饭吧。”小芬见全员到齐,没道理继续在这里等着,再说今天到福华吃饭的人还真是不少,虽然她事先预约了位置,可万一被分派到边陲地带,那她到食物区拿东西吃,可要走上好一段路。
今天她的任务可以说是圆满达成她只负责介绍两人认识,其它的后续动作,便不在她的责任之内理所当然可以大吃一顿。
简崇浩一直盯着沈青珊瞧,总觉得她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可是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或者是在哪个地方他认人的本领一向不差,可是却一时想不起到底哪里曾经见过这张有点熟悉的脸孔
沈青珊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紧张地低下头看看身上是不是沾到酱汁还是什么的,要不然为什么他会直盯着自己猛瞧?“表哥,你干什么一直瞧着青珊啊?”一直忙着吃东西的小芬,趁着盘中食物告馨的时候,用点空档时间挤出这句话。不是她喜欢当个超级大灯泡,喜欢插嘴,只是这两个人除了自我介绍时开了点金口外,其它时间都是相对无语,害得她要是不讲点,别人还以为他们是仇人同桌。
“喔,对不起。”简崇浩这时才察觉到自己失礼之处。“不过,我总觉得沈小姐好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经见过她。”而且,应该是最近而已,只是他完全无法将她和记忆中的任何一张面孔连结起来。
“我和简先生应该没见面,”沈青珊迟疑地开口,她的记忆力虽远不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是有点特色的人,她应该是会记得住的。“如果我们曾经见过,我想,我大概不会忘记。”
简崇浩的气质沉稳,总会不知不觉地感染他人。本来她在见到他之前,心跳比平常少说要多出个几十下。后经小芬搅和,有稍微减缓的迹象,但是还是满紧张的,因为她这是第一次出来相亲,要是这次的相亲不成功,那么她母亲会领着她参加多次的相亲宴,直到她终于找个男个嫁了出去为止。
和长辈出去,总让人不太自在,再说一个开始便是以结婚为提,即使两人对彼此有好感,认为能交往下去,好好地了解对方,再来决定是不是适合结婚。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父母们总是等不到那个时候,通常只要得知男女双方对彼此有好感后,就会催着结婚,根本来不及谈得到合不合适的问题。
小芬替她找的这个男人,她对他的印象还算挺不错的,除了看起来相当稳重外,五官轮廓分明,身材也不错。虽然有些严肃,不过,她想一个严肃的男人只要能沟通的话,总比一个会油嘴滑舌、花言巧语的男人好了。
对于丈夫,她自有一套标准。
丈夫,首重责任感,这个要求比其它额外条件都来得重要。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会自觉对家庭有分责任,当他在做任何事时,都会考虑到这事对家庭的影响为何。
其次是要求他的人品。沈青珊出社会也有段不短的时间了。人的历练一多,看的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她的观念,和她某些朋友比起来,算是传统许多,虽然她到这年纪都不曾和谁论及婚嫁,或是和谁有什么浪漫绮事。但是,她仍认为,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及归宿就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
她对男人的要求不高,不希望对方得是个拥有三高身材高、薪水高、学历高的男人,也不期望她抢得是个三子登科房子、车子、银子的男人,长相、家世什么的,更不在她的条件范围内。而她唯一的坚持,就是对方得是个有责任人、有担当的男人。她可不要在婚后,像个女战士般时时刻刻为了自己的家庭健全而奋战,不但要抵御外侮,还要制止内乱,更要阻止老公的花心等等的。
这太累人了。她的观念传统,但她绝不会是个委曲求全的女人。
以前,不是没人介绍对象给她,由于她的坚持,再加上有些男人根本是抱着“游戏人间”的心理,因此总在见面当儿,就叫她给严词打退。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要帮她介绍男人了。
唉,想到这儿,沈青珊不禁叹口气。以前,她可以这么做,而且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但是,以前她还是个年轻的女人不像现在,她是个接近三十大关的女人;是个即将贬值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权利再坚持,也不再有人会支持她的坚持了。要是她继续自己的坚持,那么她将会有一连串的战要打,不论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还是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异样眼光
就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小坚持,为什么她到现在还找不着自己的mr。right呢?
如今,她会坐在这儿,和个陌生的男人相会只能说,她将她的坚持给打了对折,对外放出风声,她要找对象了。幸运的话,她或许会找到她理想中的对象。
反正坚持都只剩一半,倒不如把对方的底细给摸清,省得浪费时间而现在,她最缺的就是时间。
“对了,我还不知道简先生在哪儿高就?”要是她手上有本记事就好了,那她就可以把她问的问题统统给记录下来。
“不要叫我简先生,叫我崇浩就可以了。”简崇浩觉得沈青珊挺赏心悦目的,简直就像他理想中的太太该有的样子。
他同沈青珊一般,对自己的妻子也有些要求。
妻子,无非就是共度人生辣苦酸甜的伴侣。既然妻子的定位,在他的心目中是如此,也就是说,她得是个和他自己合得来的女人。
他自认不是能够宠溺女人的男人,他会爱自己的老婆;但是,不是那种完全无条件地付出,不求回报的爱。有些女人可能不会喜欢他们的老公说这些话,不过,这绝对是事实。他爱她,当然希望她也要爱他,他对他们的家庭付出,同样的他也会要求他的妻子尽一份力。如果,只是他单方面的努力,时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绝对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像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那般宠溺女主角。有时,他真是搞不懂,会有哪个男人能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方如何的刁钻、使小性子、无理取闹、自以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稣,无法兼爱天下,更没有那般替世人背负所罪恶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说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认为那些小说家笔下的男人,真的称得上是圣人;除了圣人外,大够没有什么人能做到那种程度了。
“我目前在军中服务。”简而言之,他是个职业军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个军人时,总有两极化反应,一是趋之若鹜,另一个避如蛇蝎,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种。
“喔,原来你在军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简崇浩只是在某个公司上班,没有特别的反应。“应该很辛苦吧?”电影中演的军教片,好像每个职位较大的都会被那些个菜鸟兵给烦得半死。
“嗯,还好,工作都一样。”简崇浩的职务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选择到外就业,面对的压力也不下于当个职业军人吧。
“表哥,你是军人啊?”小芬这会儿才知道这个三千里表哥原来是军公教的一员。“现在军人的福利不错吧?”应该是不错才是,虽然要开始课税,不过据说他们用加薪来补课税的部份,也就是实质所得没有变动。
“是比几十年前好,”简崇浩中肯地说。“但是真要和外头福利制度健全的民营公司比,恐怕还是差了点。怎么说,图它的稳定吧。”一般社会对男人的印象,必须得在外头冲锋陷阵,努力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要不是这么做,或是不试图这么做的人,都会让人觉得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男人。
“是啊,稳定很重要。”他的说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让她不禁频频点头,以示支持。
她不像时下有事业企图心的女人,没什么钱和成就,出手也不阔绰,不过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给自足的。有些小钱让她偶尔可以买些小东西,吃点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几个好朋友出国玩个几天。在她的想法中,这些小小的奢侈已经足够了。人的欲望愈多,痛苦也跟着多了起来。做人嘛,不过短短几十年,清心寡欲过日子,人是快乐得多了。
小芬见这两人的谈话已经稍微上了轨道,该是让两人独处的时候,便连忙使眼色给她的男朋友,要他说出她事前交代他说的台词。谁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盘上,压根没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气得小芬从桌下狠狠踹他一脚。
“哎哟喂”
“建铭,你不是说和人约好了要去看家具吗?”小芬不理会他的哀号,将原来属于他的台词照本宣科。“要是我们再不走的话,会迟到的。”
“呃”陈建铭这时才恍然大悟地说:“对啊、对啊。”这会儿,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连忙照之前套好的剧本给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约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离开。”还算他会看脸色,他要是真的将小芬交代的事情给忘了,搞不好会被她念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沈青珊机灵地看向陈建铭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个底,知道这八成是小芬的临时脱术,好让她和男方有单独共处的时间。因此,她也聪明地不做声,让他们两个放手去演戏。
“既然这样,你们就先走吧,免得待会迟到就不好了。”这方面,简崇浩还算善解人意,他活到这个岁数,岂会看不出来他表妹的小把戏;不过相亲本就是这样,介绍人见情况在控制的话中,总是会找借口开溜。“今天就由我作东。”
“那就谢啦。”小芬愉快地看着这个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铭就先走了。”说着便拉起她那动作慢了好几拍的男朋友离开现场,留沈青珊和他两人独处。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么多话的人,不到必要时刻,她向来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准则,当个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现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词不可避免地多了起来,不说不成。
“崇浩,你在军中服务几年了?”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多话类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点能吸引他兴趣的话题,接下来的时间会很难熬早知如此,当初有接触异性的机会时,她不该拒绝的。
“今年刚满十年了。”她似乎相当不习惯这样的场面,以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对了,刚才忘了问沈小姐是在哪儿高就?”简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过他却不知道小芬是做什么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饼,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之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全神贯注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经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