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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姨娘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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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是自觉叶兰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那负责照料的丫鬟之后几日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叶兰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汤药也是一日才得一碗,但她头上的伤却奇迹似的愈合了。

    白日里在院子里走走,初春的清晨,空气依旧有些冷冽,但难得清新,中午坐在屋檐下晒晒太阳,倒也暖意融融,唯一可惜的是夕阳很短暂,没什么绚烂的晚霞可以欣赏。

    当然,若是能填饱肚子,黄昏也会在她眼里变得更美丽一些。

    这一晚,叶兰实在耐不住本噜噜响个不停的肚子,爬起来摸了摸碗里有些干硬的半个馒头,最后无奈的开门出去,打算欣赏一下圆圆的月亮,想象它是一张面饼,骗骗肚子。

    她正四处转悠的时候,不想,院子外面却突然跳进一个黑衣人,明亮的月色,把那黑衣人魁梧的身形、浓密的双眉、雪亮的大眼照得极为清晰。

    叶兰下意识想起前世看过的那些武侠片,于是立时捂了眼睛,小声说道:“这位英雄,主院在东南方向,主人都不在家,您想如何行事尽管动手,我没有看到你的模样,请你高抬贵手留我一条性命。”

    那黑衣人原本还有些好奇的打量她的模样,没想到却听到这样一番说词,脚下一软,差点儿绊了一个趔趄。

    叶兰听得动静还以为这黑衣人不肯放过自己,心里暗骂,放开双手就大声威胁道:“你若是赶紧离开,我们就井水不犯河水,否则我可喊人了!”说罢,她深吸了一口气,打算“一鸣惊人”

    好在那黑衣人及时开口阻拦道:“闭嘴!你可是叶丞相嫡女,闺名单字为兰?”

    叶兰一口气憋在嗓子眼里,呛咳了好几声,仔细想想黑衣人的话,这才谨慎应道:“我就是叶兰,你难道是来找我的?我可没银子,这会儿肚子还饿着呢,你劫了我,可是丝毫好处都没有。”

    那黑衣人眉头紧紧皱着,好似极力忍耐着不发火,又低声说道:“我是受人之托,带你离开这里。”

    “受人之托?”叶兰很是疑惑,心里暗暗提高了警觉。这几日她装作刁蛮,常常喝骂丫鬟,从她嘴里倒是套出了许多事,包括老爹已经求得“美人王爷”收下自己做侍妾。在他老人家看来,女儿犯下如此大错,还能留在王府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自然绝对不会派人偷偷带自己出去。

    但除了老爹,难道还有别人在惦记自己?

    她迅速在脑海深处翻找着原主的记忆,可惜最后还是一无所获,只得问道:“你受谁的托付,要带我去哪里?”

    黑衣人负着手,冷冰冰应道:“我没有空闲回答你的问题,三日后我再来一次,走不走你自己决定。”说完他就一个闪身上了墙头,几个跳跃便没了踪影。

    叶兰好半晌才阖上半张的嘴巴,偷偷竖起了拇指。原来武侠片里的情节也不全是骗人的,这世上还真有能够飞檐走壁的人,只不过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有待观察。

    “咕噜噜”叶兰揉揉并没有因为方才的意外变故而安静下来的肚子,哀怨的回屋躺进稻草堆,一时有些无所适从,难道真要跟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大侠逃出王府?谁知道外边等着自己的是什么状况,人心险恶,还是不可轻信,但若是不出去,她也不想一辈子就困死在这个王府了啊。

    这般犹犹豫豫到了第二日下午,叶兰终于下定决心走人,原因无他,实在是太饿了。

    那个该死的丫鬟更过分了,已经两日不见人影。与其被饿死,还不如出去闯荡看看,也许会有个世外桃源一样的美好之地在等待她的光临呢。

    叶兰一边极力在脑子里描绘着世外桃源的安宁富足,一边拖着软绵绵的双腿在院子里四处走动,期待找到些东西果腹。

    皇天不负苦心人,不知先前哪个馋嘴的仆役在院子角落的小杂间里藏了一袋红薯和一块小小的火石,许是没想到叶兰会突然地被关了进来,红薯也没来得及拿出去,也巧合的拯救了叶兰抗议良久的肚皮。

    柴房里最不缺的就是柴禾,抓把稻草,火石一敲,小小的火堆就燃了起来。叶兰丢了两个小红薯在柴堆最底下,不到两刻钟就得了两个黑漆漆的炭块。

    饱了蜜不甜,饿了黄连香,叶兰烫得龇牙咧嘴,但三两口就把红薯吃光了,肚皮如同孩子一样,欢快的叫了两声,催促她继续烤红薯大业。

    这般烧了吃,吃了烧,足足折腾了一个时辰,叶莲才算吃得饱足,末了想起逃跑一事又犹豫起来,人总是在困境里才有一搏的勇气,一旦安逸下来,退缩又成了本能。

    可惜,布袋里的红薯很少,叶兰省了又省,第三日黄昏之时,还是只剩下最后四个。

    叶兰拨弄着火堆,无奈念叨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斗地主,分田地,均贫富。民以食为天,红薯为父母”

    “噗哧!”

    叶兰正念叨得欢快,不想旁边却突然传来一声喷笑。她本以为是黑衣人再次光临,结果却是一个身穿月白锦缎长衫、头插玉簪的年轻公子,容貌俊朗阳刚,身形颀长,走在街上,绝对是让女孩子尖叫的美男一枚。

    不过,叶兰两顿没吃饭,这会儿满心只有火堆里的红薯,什么美男美女对她都没有吸引力。

    她眼见男子走过来,立时张开双臂护住火堆,开口喝问道:“你是什么人,光天化日居然跑进王府抢红薯?你就不怕我喊护卫吗?”

    那年轻公子显见没想到她开口就是这样的话,愣了那么一瞬之后就笑得前仰后合,抹着眼角应道:“本殿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王府里护卫如此清闲,居然要因为几个烤红薯就出动的?”

    “哼,你不知道的事多了。总之,我正饿着,这红薯你就不要打主意了。”

    叶兰懒得猜测这不速之客的身分,抄起一根欢枝拨出一个红薯就掰了开来,黑漆漆的外皮下,红薯肉已是烤得金灿灿,甚至隐隐带着一些暗红之色。

    夜风吹得丝丝缕缕的甜香飘散开来,惹得那年轻公子不禁咽了咽口水。

    他忍不住暗自纳罕,本来不过是闲极无聊,出宫走走,想着在六皇叔这里留宿一晚,走过院外之时嗅得烟火气,一时好奇就进来看看,没想到居然碰见个这么古怪的的女子在偷吃烤红薯。

    不知她是犯了什么错被关了进来,身上连件外衫都没有,只穿了件月白的夹袄,沾了一层黑灰,很是狼狈。不过仔细打量一番,她的容貌倒是很不错,柳叶眉,挺直的鼻梁,小巧的嘴巴,特别是一双杏核眼,一边大口吃着烤红薯一边满是戒备的望着他,好似护食的小兽一般,越发让人觉得可爱逗趣。

    他难得的也起了玩笑之意,低声威胁道:“江湖规矩,见面分一半!你这个时候烤红薯吃,想必也是背了人吧,若是不分我尝尝,那不如我也喊护卫来转转?”

    叶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他腰上悬挂的美玉,心里暗自腹诽:这么个有钱人不去酒楼吃大餐,跑这里同她争几个红薯,真是没天理了。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已是打定主意要同黑衣人逃出去,这会儿还是要多低调就多低调的好,护卫之类当然是不能招惹的角色。

    这般想着,她就不甘不愿的挑了两个最小的烤红薯拨了出来。

    年轻公子笑得更欢实,也不管衣衫会不会弄脏,一**坐到火堆另一侧的木墩上,捡起红薯就边吹边吃了起来。

    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许是见到叶兰眼里浓浓的不舍,年轻公子只觉手里的红薯是这辈子吃过最香甜的。

    两人风卷残云,各自吞下自己的红薯,待得有空闲抬头看看对方,又忍不住齐齐笑了开来。

    别管是不是美女俊男,嘴巴上糊了黑黑的一层,谁也潇洒不起来。

    年轻公子掏出帕子,想了想又扔给叶兰,笑道:“擦擦吧,一起分赃,咱们也算朋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左天谕。”

    不想叶兰却是直接把帕子又扔了回去,扯起袖子胡乱抹了抹嘴巴,不屑道:“你一个大男人还随身带着帕子?女气!还有你搭讪的方法太老套了,直接问名字就好,扯什么朋友不朋友的,我叫叶兰。”

    左天谕好脾气的把帕子塞回去,同样扯了袖子抹嘴。

    叶兰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小声抱怨道:“我不过是随口说说,可惜你那好衣衫了。”

    “叶姑娘,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听你说什么民以食为天,听着很有道理,左右闲着无事,咱们闲话几句,可好?”左天谕眼见叶兰并没有因为听到自己的名字而惊奇,猜她并不知自己身分,于是越发随兴,舒坦的斜依在木墩上,笑嘻嘻地问道。

    叶兰抬头望了望刚刚露出半边脸的月牙,猜想黑衣人应该没那么早过来,于是也不排斥有人陪着聊天打发时间,顺手打开憋闷多日的话匣子。

    “好啊,这句‘民以食为天’是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还有一句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更喜欢。”

    “咦,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词更新鲜,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了,除非你跑去二十一世纪。”叶兰小声嘀咕了一句,不等左天谕发问又说道:“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人们首先要吃饱了肚子,脑子才会想着名利和富贵。”

    “这句话倒是同‘仓廪实而知礼仪’有些异曲同工。”

    “聪明,大约都是一个意思了。”叶兰添了几根枯枝,让火堆烧得更旺,初春的夜还是有些寒凉。

    左天谕好奇她所知甚多,又问道:“你同谁学的识字,读过很多书吗?”

    “当然,我不只读过好多书,还去过很多地方呢。”叶兰想着很快要离开王府,人海茫茫的,以后许是同这年轻公子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难得的卸下戒备,彻底打开了话匣子。

    两人从山川大河说到人间百态,又说到吃喝玩乐,直到月上中天才停了口,却有些意犹未尽。

    左天谕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笑道:“今日太晚了,以后咱们再闲话吧。”

    “好啊,一定。”叶兰这会儿突然想起那个黑衣人,心虚的赶紧应了下来。

    两人各自随意行了一礼,左天谕翻墙跳出院子,留下叶兰装作若无其事回屋,等了好半晌听得院子里再无动静,她这才重新跑了出来,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小声呼喊着“黑衣大侠,你来了吗?黑衣大侠,你在哪里?”

    等在暗处的黑衣人狠狠冲着天空翻了个白眼,心里一再说服自己,只要把这女人送回碎石城,他就彻底“自由”了。忍耐,一定要忍耐!

    叶兰眼见黑衣人从墙角走出来,赶紧小跑过去,抱怨道:“黑衣大侠,你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了半晚了。”

    黑衣人深深吸了一口气,冷冷说道:“走吧。”

    不想叶兰却是阻拦道:“别啊,大侠,你们行走江湖,难道没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好习惯吗?你看这王府多富贵啊,一定藏了很多金银。我先前伤了头,差点儿没命呢,拜托你去趟主院取些金银珠宝,咱们带着一起上路,当是我的营养费了,你看如何?”

    黑衣人双眼死死瞪着她,神情说不上是惊讶还是惊喜,叶兰果断把这当成是赞同的信号,兴奋的指了主院方向,还要再指点一二的时候,那黑衣人却是一个手刀砍在她脑后上。

    世界终于清静了!

    黑衣人长长舒了一口气,顺手捞起软倒的叶兰,几个纵跃便消失在夜色里。

    王府景致和陈设都是最好的一座客院正房里,灌了一大壶茶水,换了干净中衣躺在床上的左天谕半梦半醒间吩咐贴身伺候之人“记得明早提醒我问问洪公公,那个丫头到底犯了什么错,若是没什么大事就把她送进宫去,真是个有趣的!”

    “是,殿下。”

    小太监轻手轻脚放下金丝帐子,心里好奇至极,到底是哪个丫鬟运气如此之好,入了太子殿下的眼,以后飞上枝头做贵人是指日可待,他一定要好好巴结才成。

    可惜,世事难料,老天爷并不因为一个人的身分地位高低决定其运气好坏,不管是当朝太子还是小小的太监内侍,齐齐失望了。

    第二日一早,洪公公亲自带了丫鬟仆役伺候太子殿下用餐,当太子提起关在柴院里的女子时,他一时还有些发懵。

    按理说,一个大总管对王府所有之事恨不得了如指掌才算称职,可是,六王爷因为被丞相“逼迫”纳妾,一怒之下带着王妃远走边关巡查,王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甩了一摊子,加上几家皇亲赶在一处婚丧嫁娶,忙得洪公公都想长八只手、四个脑袋了。

    好在,他想了没一会儿终于记起那个“烫手山芋”也是让他不知如何对待的“新夫人”

    他偷偷扫了一眼太子殿下好似很愉悦的神色,心里越发古怪,试探问道:“殿下,怎会问起柴院里的人,难道她冲撞殿下了?”

    左天谕摇摇头,吞下一口荠菜鸡肉馄饨,含糊应道:“没有,赶紧把她唤来一起用饭,一会儿同我回宫。”

    洪公公脸色苦得好似黄连,想要把事情说一说,又不知怎么张口,难道要说,殿下啊,你叔叔新婚之夜睡错了女人,如今除了王妃还纳了一妾,她不是丫鬟,是你的小婶婶?

    他就算是个太监总管,也没这么厚的脸皮啊,更何况这事还涉及到自家王爷的丑事,万一传扬出去,王爷发怒,他的老命就保不住了。

    都说情急生智,洪公公眼珠子转了无数圈儿,还真想出个主意,那就是把皮球踢出去,不如就依照太子的吩咐,把人请过来,以那位“新夫人”对自家王爷的情有独锺,别说进宫,就是升天成仙都不会去的。到时候太子从新夫人嘴里听说原委,王爷回来也不会责罚他的。

    洪公公心里的小算盘拨得劈啪作响,痛快地唤了两个丫鬟去请人。

    不想,众人左等不见人来,右等也没有影子,就连两个丫鬟都是肉包子打狗不见回转,洪公公隐隐察觉有些不对劲,示意两个小太监仔细伺候太子,然后打算亲自走一趟。

    结果,还没等他退出屋门,先前派去的两个丫鬟已是一脸惊慌的跑了回来。

    “总管,总管,叶姨娘不见了,柴院里根本没有人!”

    “什么?”洪公公吓得双膝一软,差点儿跪倒在地。“你们可是仔细找过了,是不是人躲到哪里了?”

    “总管,”两个丫鬟跑得额头见汗,脸色通红,赶紧解释道:“柴院真的没人,我们连左右几个院落也都找过了。”

    “出了什么事?”左天谕听到动静,高声问道。

    洪公公心里叫苦,无奈之下,只得把屋里的丫鬟仆役撵了下去寻人,之后才低声把这场闹剧讲了一遍,当然,他一个奴才不好说主子闲话,言语间很是含糊。

    但太子是什么人啊,整日同朝堂里那些老狐狸打交道,早练就了一颗七巧玲珑心,听到一半就猜着了事情大致经过。

    他这心里的滋味,实在有些复杂,霞丞相家的大小姐,刁蛮霸道又贞节有损的流言他自然听过,记得当初在酒桌上还同兄弟们说,六皇叔娶了她一定会闹得整个王府不得安宁。后来六皇叔换了王妃,他还庆幸不已。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昨晚那个坐在月色下,笑得爽朗、无所不知的清灵女子就是叶家大小姐,果然是传言不可全信吗?

    左天谕皱起眉头,疑惑过后,心里又涌出那么一点点淡淡的遗憾。老天爷真是不公平,他自打出生就只碰到这么一个交心又赏识的女子,却阴错阳差的竟是六皇叔的女人。

    如今更是逃得无影无踪,让他想要再当面问询几句的机会都没有

    “既然她是六皇叔的侍妾,又贵为丞相之女,为何关在柴院里,连饭食都没有?”左天谕勉强收拾了七零八落的心事,淡淡问道:“昨日我遇到她正烧火烤红薯,据说已是饿了两日。”

    洪公公闻言脸色大变,这次再也没能坚持住,膝盖彻底软了下来。即便叶兰被王爷嫌弃,身分也只是亲王的侍妾,但无论如何都是王府的半个主子,他一个奴才绝对承担不起苛待主子的罪名啊!

    “殿下,王妃走之前曾吩咐老奴要仔细修缮新院子,所以叶姨娘才暂留在柴院没有搬离,但老奴已是安排丫鬟照料汤药和饮食,实在不敢慢待主子。”洪公公巧妙点出了新王妃的存在,又道:“老奴这就唤那丫鬟前来问询。”

    左天谕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早有眼尖的小太监跑出去找了脸色刷白的丫鬟珍珠过来。

    珍珠这会儿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身体哆嗦得如同筛糠一般,跪在屋子中间半晌说不出话来。

    洪公公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上前狠狠给了她一巴掌,骂道:“我吩咐你照料叶姨娘,你把人看到哪里去了?快说!”

    珍珠捂着脸,哭着求饶道:“总管,奴婢奴婢家里老母病了,就去后门外住了两晚。叶姨娘叶姨娘就在院子里没出去过啊,奴婢也不知道她怎么就不见了”

    洪公公闻言恨不得掐死珍珠,当奴才的不听吩咐,擅离职守,这是大罪,足够拖出去杖毙了。

    但如今人已经不见了,就是打死珍珠也无济于事啊。

    左天谕却是不耐烦听他们扯皮,起身扔下一句“给你们王爷送信吧,丞相府那边也不要瞒着。”说完,他就抬步离了王府。

    洪公公殷勤送了太子出门上马,再回身时脸色铁青,高声吩咐两个管事“珍珠擅离职守,杖责四十,撵出府去!另外派人去丞相府送信,我这就修书一封禀告给王爷知晓。”

    “是,总管。”

    没过片刻,王府的偏院里就响起珍珠的痛叫声,洪公公听了,勉强算是出了一口闷气,之后低头执笔写信,想起过会儿叶丞相就要上门要人,他的太阳穴就忍不住一跳一跳,疼得厉害。

    他是招谁惹谁了,不曾偷懒也不曾耍滑,怎么就祸事不断。待得事情了了,一定要找个空闲去庙里拜拜,去去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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