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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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彼得高中一处绿意盎然的小花园里,两名女学生手里拿着去福利社买回来的饮料,正坐在石板凳上闲聊着校园八卦。
“情书不敢自己送,怎么办?”a女学生烦恼地问。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b女学生不假思索的答。
“想直接约对方出去,又不好意思自己说,怎么办?”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
a女学生喝口果汁,眨了眨眼笑问:“那女厕的马桶坏了怎么办?”
“找季”幸好即时悬崖勒马。“呿!找工友啦。”
“呵呵,差点就煞不住车喽。说,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要不然对她的事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哦,有内幕”a女学生拉高了音调质疑。
“哎唷,被发现了,因为我和我的阿娜答就是她撮合的啦。”b女学生巧笑倩兮地回答。
“原来如此。话说回来,她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她家是开杂货店的咩,可能从小耳濡目染练就了一副好口才吧。”
当——当——
上课铃声响起,打断了她们的八卦交流。
“这一节是自由活动,我想白马王子孙东靖应该会在篮球场打篮球。走,我们去帮他加油。”b女学生说。
“喂,你不是有男朋友了,怎么还在觊觎孙学长?”a女学生揶揄道。
“这不一样嘛,看得到吃不到,过过瘾总行吧?难道说有男朋友的人,就不能去看刘德华的演唱会吗?”
“说的也是。孙学长人不但长得帅,功课又好,运动细胞更是没话说,他代表学校出去比赛空手道,还得了个北区金牌回来,难怪全校女生都那么崇拜他。”
“是呀是呀,概括所有优点,他荣获本校风云人物第一把交椅实至名归。”b女学生赞不绝口,彷佛他是个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珍奇异兽般。
a女学生一口气把果汁喝个精光,单手托腮,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我也请季晓芙帮我送个情书给他好了。”
b女学生噗哧一笑,嘴里的饮料差点没喷出来。
“我看你省省吧,把他所收的情书加一加堆起来,可能比我们学校的礼堂还要高,也没看见他有女朋友了呀。这个人就算是请超级红娘季晓芙帮忙,也不见得有用。”她实话实说。“我看你还是像我一样吧,标准降低一点,这样才交得到男朋友。”
“好啦好啦,我有自知之明可以了吧。再不走,好位置都被占光了。”a女学生催促道。
话完,她们把饮料空罐丢入回收桶,赶紧出发,去篮球场当啦啦队。
“孙东靖加油、孙东靖加油”
阳光下,一群女学生毫不害羞地热情大叫着,整个篮球场围绕着高分贝的欢呼声。
只见孙东靖一个跃身,微微向后仰,橘色的球在空中划出完美弧度,一记三分球漂亮入框。
“唷喝——”
现场又是一阵欢呼声四起,一直持续到快下课。
此时,一条人影夹带着一阵旋风奔来,原来是超级红娘出任务了。
季晓芙拿着隔壁班班花林诗音委托给她转交的情书急急跑着,因为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这次的收信人孙东靖现在应该正在篮球场打篮球。
她飞快地跑跑跑,还有五分钟就要结束自由活动,再慢一点可就会堵不到人。
看到了、看到了孙东靖打完球正朝她的方向走过来。太好了,她再跑快一点就可以把信交给他了。
看着眼前碍眼的栏杆,她像一只小燕子般,轻灵的抬起脚儿跳跃过去。
“哇——”哪知估计错误,她的脚尖勾了一下,整个人在空中转了半圈,接着就以大字型的姿势膜拜大地。
砰——好大一声。
接下来迎接她的,是一阵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
“超级红娘季晓芙怎么会这样?”
“是呀,她她出任务好卖命,不愧是超级红娘。”有人啧啧称奇。
“天呀!她居然做出这种事太太过分了”
一群女孩像麻雀一样吱吱喳喳,发出了责怪的声音,但季晓芙头晕目眩,根本听不清楚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在说什么?
好痛!她痛到快掉下泪了。半撑起趴在地上的上身,她忍不住倒抽了口气。幸好平时和哥哥一起练跆拳道,练就了一身的蛮力,也摔习惯了,所以还挺得住。
只不过,她的胸前和鼻子还是痛到不行,想要揉揉自己的鼻子,看看它还在不在,可没想到她一只手还拿着信,另一只缩回来时,居然紧紧抓着一件卡其色的衬衫,而地上的泥沙里,彷佛还散落了几颗钮扣
这时顾不得疼痛的她,连忙抬起头来一看究竟,结果瞬间傻眼。所有的声音都卡在喉咙里,她说不出话来了。
她她她竟然将孙东靖的制服给扯了下来!
季晓芙瞠目结舌,尴尬地看着他精壮的上半身,只剩下一件蓝色的汗衫挂着。唔,她好想死哦孙东靖长吁口气,颇为不耐地闭了闭眼问:“你到底在做什么?”
他将她从地面拉起来,再从呆若木鸡的她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衬衫套上,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这时季晓芙才回过神,拍拍身上的泥土,忍着痛忙不迭地跟过去。
“孙学长你好,不好意思,请问可以耽误你一点点时间吗?”她不是第一次送信来给他,也数不清楚是第几次了,但到底是从哪一次开始他对她愈来愈冷淡,最后还冷着一张脸给她看,她实在是想不起来?
“我没时间。”他一贯冷漠地说。
“没时间没关系,你只要收下这封信就行了,谢谢。”季晓芙双手耐心的举着信,很诚恳地捧在他眼前,等他收下。
不知沉默了几秒,他突然冒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深邃的眸子直直看向她。
“你就只会替别人送情书来吗?”他的语气温温的,令人听不出是不耐烦还是意味着什么。
第一次被他正眼盯着,季晓芙的心脏没来由的不听使唤,卜通卜通跳得好快。
她快要无法呼吸了,她她她不会送情书送到自己也喜欢上他了吧?
噢天呀,不妙!
她深吸口气,抿了抿唇瓣说:“我要不然我把委托人一起带来,好吗?”她居然还舌头打结?好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又是受人之托。“我没兴趣看你那一大堆的委托人,谢谢。”他眉头不悦地皱起,挥手把信推开,然后随着同学们的步伐而去。
季晓芙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背影。这是孙东靖第一次不肯收下她送来的情书,而且他好像在生气?气她一直烦他吗?
亏她跌得那么惨,他也不会同情一下讨厌!刚刚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他,现在她就懊悔了。
自从这一次起,季晓芙送的信孙东靖再也没有收过了。她也因此一扫之前对他的好感,只在心底剩下对他的一句评价——他是大猪头!
夏日炎炎,火红的太阳热情燃烧着蔚然的天空,六月是凤凰花开的季节,校园里除了毕业的喜悦外,还带着淡淡的离愁。
傍晚时分刚放学,蝉声大作不绝于耳,明天就要开始放暑假了,对才高一的学生来说真是一大乐事。
回家的路上,季晓芙手中轻松地抓着一颗苹果啃着,当然了,这颗苹果也是她帮人撮合的众多谢礼之一,不过她还是觉得立可白比较实用就是了。
“小芙开学见了,掰掰。”
一对男女同学看起来感情很好,从她身旁经过时,客气地向她问候。
“开学见,掰掰。”她露出了小虎牙,回以甜甜的微笑。
一路上,不时出现她曾经帮过的同学们,向她打招呼,原来撮合情侣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她才当红娘耕耘一年而已就有这等成绩,真是连她自己都不得不赞叹自己。
蓦地,她瞄到前方树下有一幕令她讶异的画面,索性停下脚步。
真是冤家路窄,她看到骑着自行车的孙东靖正停下来和一位学姊说话。
没多久,他还接过学姊递去的信,然后微微颔首地将信收入了书包里。
什么玩意?那是情书吧?
哇!待遇怎么会相差那么多?她送去的一卡车情书他连收都不收,而别人送的他就一副多多益善的模样,真是过分死了!
大猪头、大猪头、大猪头
季晓芙眼底冒着火焰,等到那位学姊走了之后,她马上不甘心的跑过去,用着跑百米接力的速度猛追孙东靖的自行车。
“孙东靖你给我等一等”她气喘吁吁的挥手叫着,什么学长、学妹的称谓全都抛诸于脑后了,现下她只想叫他一声“超级无敌大猪头”!
听到有人十万火急的叫自己名字,孙东靖停下了自行车,人还坐在上头,侧着身望了她一眼。“什么事?”
赶上他后,她很快调匀呼吸才说得出话。“你你为什么收别人的信,却不收我送的?”厚此薄彼。
那次林诗音泪眼婆娑的哭了一整天,哭到连眼睛都肿了,害她多不好意思。超级红娘没促成佳偶就算了,连个情书都送不出去,简直是害她无颜见江东父老。
“有吗?”迟钝如她终于发现了?孙东靖吊儿郎当的哂笑着。
瞧他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季晓芙更抓狂了。“刚刚你明明就收了那位学姊的信,我都看到了耶,你还想狡辩!”她咬牙切齿地指控。
“哦,那又如何呢?”他眉毛轻挑,不认为自己应该跟她解释些什么。
理亏在先的人还敢用这种嘲弄的眼神跟口气问她?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你分明就是大小眼、欺负人!”她气急败坏的大骂着。
“只要我高兴,有何不可?”孙东靖嘴角勾起一抹轻慢的笑容,随后踩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熊熊的怒火直窜脑门,季晓芙火大了,她按捺不住怒气,顾不得手中的高级苹果才啃到一半,便直接恶狠狠的丢向他。
去死吧——大猪头!
砰!太好了,正中目标,击中他的背。嘻嘻,不过若能打中脑门就更好了。
见他身体因被砸中而往前一俯,然后僵硬地回头睨她,她赶紧把头撇开,当作没这回事。活该,谁教他欺负她,哼!
看见她肇事后还挂着得意的笑脸,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孙东靖的眼中不自觉迸出两道火焰。
好、很好,他向来不会放过敢招惹他的人,尤其对方还是季晓芙。她最好要有心理准备,他会要她付出代价的。
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年过了,七月份第三个礼拜的星期一早上——
“闪闪闪,敢挡老娘路者,格杀勿论——”季晓芙开着她的小车在路上横行霸道的冲冲冲,她双手紧握方向盘,眼神专注而锐利,丝毫无惧洪水猛兽般的车潮急急奔驶,为的就是要赶在九点半前到公司。
以为她是急着要赶去打卡吗?
错!她是急着赶去抓迟到的员工。为什么呢?不为什么,因为她是老板呀。
老哥问她为什么不装打卡机?其实她有装,只是上个月坏掉了,为了省钱,她只好采取自我管制的方式了。
而她自己开公司还会那么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三个月前,她交了一个很不错的三高abc男朋友——薪水高、学历高、身材高。所以,这三个月来就像是遭到天谴一样,公司没有半点大条的金额进帐,纯粹是在吃之前的盈余老本过日子。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呢?唉,说来可话长了,还不就是魔咒惹的祸!
传说当媒人的人,若是还没结婚就帮人撮合,最后不是自己跟对象分开,就是被撮合的人会散。
由于她还没结婚,这状况已经碰过很多次了,跟前九任的男朋友都交往不超过三个月就分手,其中有四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而另外的五位则是被她给吓跑的,因为才交往不到三个月,她就提出要结婚,一般正常的人大概都会退却。
每一回就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眼看公司快要撑不下去了,她只好乖乖自动提出分手——即使对方不愿意也不行,谁教他们不马上娶她?
她都不怕嫁错郎了,他们还在怕什么?
圣彼得高中一处绿意盎然的小花园里,两名女学生手里拿着去福利社买回来的饮料,正坐在石板凳上闲聊着校园八卦。
“情书不敢自己送,怎么办?”a女学生烦恼地问。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b女学生不假思索的答。
“想直接约对方出去,又不好意思自己说,怎么办?”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
a女学生喝口果汁,眨了眨眼笑问:“那女厕的马桶坏了怎么办?”
“找季”幸好即时悬崖勒马。“呿!找工友啦。”
“呵呵,差点就煞不住车喽。说,你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要不然对她的事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哦,有内幕”a女学生拉高了音调质疑。
“哎唷,被发现了,因为我和我的阿娜答就是她撮合的啦。”b女学生巧笑倩兮地回答。
“原来如此。话说回来,她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她家是开杂货店的咩,可能从小耳濡目染练就了一副好口才吧。”
当——当——
上课铃声响起,打断了她们的八卦交流。
“这一节是自由活动,我想白马王子孙东靖应该会在篮球场打篮球。走,我们去帮他加油。”b女学生说。
“喂,你不是有男朋友了,怎么还在觊觎孙学长?”a女学生揶揄道。
“这不一样嘛,看得到吃不到,过过瘾总行吧?难道说有男朋友的人,就不能去看刘德华的演唱会吗?”
“说的也是。孙学长人不但长得帅,功课又好,运动细胞更是没话说,他代表学校出去比赛空手道,还得了个北区金牌回来,难怪全校女生都那么崇拜他。”
“是呀是呀,概括所有优点,他荣获本校风云人物第一把交椅实至名归。”b女学生赞不绝口,彷佛他是个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珍奇异兽般。
a女学生一口气把果汁喝个精光,单手托腮,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我也请季晓芙帮我送个情书给他好了。”
b女学生噗哧一笑,嘴里的饮料差点没喷出来。
“我看你省省吧,把他所收的情书加一加堆起来,可能比我们学校的礼堂还要高,也没看见他有女朋友了呀。这个人就算是请超级红娘季晓芙帮忙,也不见得有用。”她实话实说。“我看你还是像我一样吧,标准降低一点,这样才交得到男朋友。”
“好啦好啦,我有自知之明可以了吧。再不走,好位置都被占光了。”a女学生催促道。
话完,她们把饮料空罐丢入回收桶,赶紧出发,去篮球场当啦啦队。
“孙东靖加油、孙东靖加油”
阳光下,一群女学生毫不害羞地热情大叫着,整个篮球场围绕着高分贝的欢呼声。
只见孙东靖一个跃身,微微向后仰,橘色的球在空中划出完美弧度,一记三分球漂亮入框。
“唷喝——”
现场又是一阵欢呼声四起,一直持续到快下课。
此时,一条人影夹带着一阵旋风奔来,原来是超级红娘出任务了。
季晓芙拿着隔壁班班花林诗音委托给她转交的情书急急跑着,因为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这次的收信人孙东靖现在应该正在篮球场打篮球。
她飞快地跑跑跑,还有五分钟就要结束自由活动,再慢一点可就会堵不到人。
看到了、看到了孙东靖打完球正朝她的方向走过来。太好了,她再跑快一点就可以把信交给他了。
看着眼前碍眼的栏杆,她像一只小燕子般,轻灵的抬起脚儿跳跃过去。
“哇——”哪知估计错误,她的脚尖勾了一下,整个人在空中转了半圈,接着就以大字型的姿势膜拜大地。
砰——好大一声。
接下来迎接她的,是一阵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
“超级红娘季晓芙怎么会这样?”
“是呀,她她出任务好卖命,不愧是超级红娘。”有人啧啧称奇。
“天呀!她居然做出这种事太太过分了”
一群女孩像麻雀一样吱吱喳喳,发出了责怪的声音,但季晓芙头晕目眩,根本听不清楚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在说什么?
好痛!她痛到快掉下泪了。半撑起趴在地上的上身,她忍不住倒抽了口气。幸好平时和哥哥一起练跆拳道,练就了一身的蛮力,也摔习惯了,所以还挺得住。
只不过,她的胸前和鼻子还是痛到不行,想要揉揉自己的鼻子,看看它还在不在,可没想到她一只手还拿着信,另一只缩回来时,居然紧紧抓着一件卡其色的衬衫,而地上的泥沙里,彷佛还散落了几颗钮扣
这时顾不得疼痛的她,连忙抬起头来一看究竟,结果瞬间傻眼。所有的声音都卡在喉咙里,她说不出话来了。
她她她竟然将孙东靖的制服给扯了下来!
季晓芙瞠目结舌,尴尬地看着他精壮的上半身,只剩下一件蓝色的汗衫挂着。唔,她好想死哦孙东靖长吁口气,颇为不耐地闭了闭眼问:“你到底在做什么?”
他将她从地面拉起来,再从呆若木鸡的她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衬衫套上,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这时季晓芙才回过神,拍拍身上的泥土,忍着痛忙不迭地跟过去。
“孙学长你好,不好意思,请问可以耽误你一点点时间吗?”她不是第一次送信来给他,也数不清楚是第几次了,但到底是从哪一次开始他对她愈来愈冷淡,最后还冷着一张脸给她看,她实在是想不起来?
“我没时间。”他一贯冷漠地说。
“没时间没关系,你只要收下这封信就行了,谢谢。”季晓芙双手耐心的举着信,很诚恳地捧在他眼前,等他收下。
不知沉默了几秒,他突然冒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深邃的眸子直直看向她。
“你就只会替别人送情书来吗?”他的语气温温的,令人听不出是不耐烦还是意味着什么。
第一次被他正眼盯着,季晓芙的心脏没来由的不听使唤,卜通卜通跳得好快。
她快要无法呼吸了,她她她不会送情书送到自己也喜欢上他了吧?
噢天呀,不妙!
她深吸口气,抿了抿唇瓣说:“我要不然我把委托人一起带来,好吗?”她居然还舌头打结?好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又是受人之托。“我没兴趣看你那一大堆的委托人,谢谢。”他眉头不悦地皱起,挥手把信推开,然后随着同学们的步伐而去。
季晓芙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背影。这是孙东靖第一次不肯收下她送来的情书,而且他好像在生气?气她一直烦他吗?
亏她跌得那么惨,他也不会同情一下讨厌!刚刚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他,现在她就懊悔了。
自从这一次起,季晓芙送的信孙东靖再也没有收过了。她也因此一扫之前对他的好感,只在心底剩下对他的一句评价——他是大猪头!
夏日炎炎,火红的太阳热情燃烧着蔚然的天空,六月是凤凰花开的季节,校园里除了毕业的喜悦外,还带着淡淡的离愁。
傍晚时分刚放学,蝉声大作不绝于耳,明天就要开始放暑假了,对才高一的学生来说真是一大乐事。
回家的路上,季晓芙手中轻松地抓着一颗苹果啃着,当然了,这颗苹果也是她帮人撮合的众多谢礼之一,不过她还是觉得立可白比较实用就是了。
“小芙开学见了,掰掰。”
一对男女同学看起来感情很好,从她身旁经过时,客气地向她问候。
“开学见,掰掰。”她露出了小虎牙,回以甜甜的微笑。
一路上,不时出现她曾经帮过的同学们,向她打招呼,原来撮合情侣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她才当红娘耕耘一年而已就有这等成绩,真是连她自己都不得不赞叹自己。
蓦地,她瞄到前方树下有一幕令她讶异的画面,索性停下脚步。
真是冤家路窄,她看到骑着自行车的孙东靖正停下来和一位学姊说话。
没多久,他还接过学姊递去的信,然后微微颔首地将信收入了书包里。
什么玩意?那是情书吧?
哇!待遇怎么会相差那么多?她送去的一卡车情书他连收都不收,而别人送的他就一副多多益善的模样,真是过分死了!
大猪头、大猪头、大猪头
季晓芙眼底冒着火焰,等到那位学姊走了之后,她马上不甘心的跑过去,用着跑百米接力的速度猛追孙东靖的自行车。
“孙东靖你给我等一等”她气喘吁吁的挥手叫着,什么学长、学妹的称谓全都抛诸于脑后了,现下她只想叫他一声“超级无敌大猪头”!
听到有人十万火急的叫自己名字,孙东靖停下了自行车,人还坐在上头,侧着身望了她一眼。“什么事?”
赶上他后,她很快调匀呼吸才说得出话。“你你为什么收别人的信,却不收我送的?”厚此薄彼。
那次林诗音泪眼婆娑的哭了一整天,哭到连眼睛都肿了,害她多不好意思。超级红娘没促成佳偶就算了,连个情书都送不出去,简直是害她无颜见江东父老。
“有吗?”迟钝如她终于发现了?孙东靖吊儿郎当的哂笑着。
瞧他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季晓芙更抓狂了。“刚刚你明明就收了那位学姊的信,我都看到了耶,你还想狡辩!”她咬牙切齿地指控。
“哦,那又如何呢?”他眉毛轻挑,不认为自己应该跟她解释些什么。
理亏在先的人还敢用这种嘲弄的眼神跟口气问她?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你分明就是大小眼、欺负人!”她气急败坏的大骂着。
“只要我高兴,有何不可?”孙东靖嘴角勾起一抹轻慢的笑容,随后踩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熊熊的怒火直窜脑门,季晓芙火大了,她按捺不住怒气,顾不得手中的高级苹果才啃到一半,便直接恶狠狠的丢向他。
去死吧——大猪头!
砰!太好了,正中目标,击中他的背。嘻嘻,不过若能打中脑门就更好了。
见他身体因被砸中而往前一俯,然后僵硬地回头睨她,她赶紧把头撇开,当作没这回事。活该,谁教他欺负她,哼!
看见她肇事后还挂着得意的笑脸,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孙东靖的眼中不自觉迸出两道火焰。
好、很好,他向来不会放过敢招惹他的人,尤其对方还是季晓芙。她最好要有心理准备,他会要她付出代价的。
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年过了,七月份第三个礼拜的星期一早上——
“闪闪闪,敢挡老娘路者,格杀勿论——”季晓芙开着她的小车在路上横行霸道的冲冲冲,她双手紧握方向盘,眼神专注而锐利,丝毫无惧洪水猛兽般的车潮急急奔驶,为的就是要赶在九点半前到公司。
以为她是急着要赶去打卡吗?
错!她是急着赶去抓迟到的员工。为什么呢?不为什么,因为她是老板呀。
老哥问她为什么不装打卡机?其实她有装,只是上个月坏掉了,为了省钱,她只好采取自我管制的方式了。
而她自己开公司还会那么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三个月前,她交了一个很不错的三高abc男朋友——薪水高、学历高、身材高。所以,这三个月来就像是遭到天谴一样,公司没有半点大条的金额进帐,纯粹是在吃之前的盈余老本过日子。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呢?唉,说来可话长了,还不就是魔咒惹的祸!
传说当媒人的人,若是还没结婚就帮人撮合,最后不是自己跟对象分开,就是被撮合的人会散。
由于她还没结婚,这状况已经碰过很多次了,跟前九任的男朋友都交往不超过三个月就分手,其中有四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而另外的五位则是被她给吓跑的,因为才交往不到三个月,她就提出要结婚,一般正常的人大概都会退却。
每一回就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眼看公司快要撑不下去了,她只好乖乖自动提出分手——即使对方不愿意也不行,谁教他们不马上娶她?
她都不怕嫁错郎了,他们还在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