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屠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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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开始阴沉下来,先前的大雪突然停止,但黑色的乌云已同灰色的河水沾在一起。湿漉漉的潮气在光滑的板甲上凝结出一层水珠。
转眼间就诛杀了二十个精锐西军汉子,敌人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这也是杨华新训练出的陌刀阵的第一场实战,战果非常惊人。这也不是才五十人,假以时日,再招收到合适的士兵,一千多陌刀兵纵横于战场,哪又是何等的光景。
残酷的杀戮吓坏了王相府的家人,在这种压倒性的优势面前,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劣质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杨华掀开面具,纵声大笑,感觉扑面而来的冷风清爽之极,前些日子在开封时的郁闷一扫而空。
再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一个个都神情亢奋。这次战斗,没有一个人阵亡,唯一只有一个运气不好的家伙在冲下山坡时摔了一交,把脚踝扭伤了。到战斗结束,这个倒霉的家伙都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
走到李鹞子面前,看了看他刀尖上挑着的那颗头颅,他甚至还伸出手指翻开那家伙的眼皮,看了看里面那颗粒金黄色的眼珠。
说起来他同王黼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加上又不熟悉历史,并不是很痛恨这个所谓的奸臣。奸臣这种东西任何时代都存在,也可以理解。但是,皇帝要他死,而杨华现在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自然要随着这台机器的巨大惯性运转。
但不可否认,这场酣畅的杀戮让他心中大感兴奋。
军队,军队就是要杀人的,只有杀人才能保持战斗力。嘴角带着一死冰冷的笑容,就让王黼的头颅来做我的进身之阶吧。不管从公私哪方面来看,都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利。
李鹞子小心地将王黼的头颅用一张锦缎收好,跳下马来,指着那群俘虏问:“杨将军,这群俘虏怎么处置?”
“还能怎么样,都屠了!”满手都是鲜血的古松突然冷冷地说。
杨华倒被古松的杀心吓了一跳,不过,古松这话一说出口让扬花长松了一口气。他也有想法将这群人都给杀了,可做为一军之主,这样的事说得却做不得。又古松来决断自然是最好不过,或许,在他心目中,奸臣死有余辜,奸臣的家丁也不会是好人,杀之理所当然。
这群家丁和脚夫留不得,一旦让他们走脱,回开封之后必然到处宣扬龙卫军杀王黼一事。虽然皇帝深恨王黼,可北宋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王黼一死,大可报个路遇金人被害。
现在若留下人证,将来被有心人一利用,皇帝需要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到那时,倒霉的可是杨华自己。
杨华不是傻子,再说,他也不愿在新旧两党中陷得太深。到靖康二年,两个皇帝,新旧两党被金人一网打尽,现在依附他们任何一方都没任何意义。他只对龙卫军的弟兄,对自己负责。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在古中国,走差一步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下场。杀戮,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手段吧。生存就是战斗,战斗就是杀人。
因此,即便这群人都已经放弃抵抗,杨华还是默许了古松的屠杀。
迸松命令所有的俘虏将手中武器扔进滚滚的河水当中,然后用细麻绳将他们一个个捆起来,让所有人都跪在地上,一一用陌刀砍死。
没有人帮忙,所有人都沉默地站在一旁边看只古松一个人动手。刚开始时,古松还砍得上劲,几乎是一刀一个。渐渐地,他动作不那么流利起来。显然,这重达十五斤的陌刀让他双臂酸麻。到最后,他只得无奈地放弃了陌刀,只抽出腰上的横刀,随便在俘虏脖子上一抹,然后一脚踢下河去。
“这家伙够狠!”李鹞子有些悚然动容“妈的,比我们党项人下手还毒。”那群俘虏号叫着死去,河面上浮着一层鲜红的液体,转瞬就被浊浪吞没。
“可惜了”杨华摇摇头。
“可惜什么?”
杨华不想再说下去,他突然被自己心中的一个念头给惊住了:如果现在有新兵就好了,让他们也见见血。
低头看了看满是茧子的手,上面全是鲜血,敌人的,自己的血都曾经在这双如生铁一样的手上流过。杨华心中突然有些难过,这还是我吗,这就是我所想要的生活吗?
“打扫战场,我们回城。”
即便皇帝已经下诏查抄六贼的财产,可开封府的人一直没敢动手。因此,王黼虽然被流放,可财产并未受到损失。房产固然只带不走了,但府中金银细软却装了满满六大车。
杀人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打扫战场却很是麻烦。
等古松带人清点完毕,数据很快报了上来。一共有白银九千两,黄金四百两、绸缎三车、各色玉器四百二十一件、珍珠六盒、皮裘一百一十三条,还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什物。若不是因为他仓促出逃,只怕会更多。
“好象发财了。”杨华笑笑从盒子里抓起一大把珍珠看了看,又扔了回去。这东西在人工养殖技术泛滥成灾的现代根本就不值钱,可在古代,这玩意却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拥有的。
这六车财物计算下来,价值起码在十万两白银。这个王宰相还真是富裕啊,现在倒便宜了杨华。
一不小心就成了富翁,果然还是杀人放火来钱快。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事实大凡如此。
每人发了十两白银后,龙卫军同时发出一声欢呼,拉着大车朝开封城走去。
道路泥泞难行,走了一整天,累得贼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奇怪的是,雪虽然停了,天上却起了大雾,能见度不足三百步。
正走到离开封城十里的地方,突然前方浓雾中有一队轻骑冲来。定睛看去,是西军打扮。
因为天已经黑了,加上视线模糊,怕双方误会,杨华忙提气大喊:“我是龙卫军指挥使杨华,请问是西军哪一部分?”
听杨华喊话,一个将军模样的骑士一声大笑,从马上跳下来,一拱手,说:“原来是杨华兄弟,我是姚平仲,可想死我了。我部正在巡逻警戒,这不正巧碰到你。太让人高兴了”
“哦,原来是姚平仲将军。杨华失礼了。”杨华突然有些奇怪,这里可不是姚平仲的防区,他怎么跑这里来了?
看到杨华眼中的疑问,加之心情激动,姚平仲压低声音说:“杨华兄弟,我部刚得到天子秘令,今夜突袭金人大营,活捉宗望,解救康王。”说着话,他狠狠地挥了挥拳头。
天开始阴沉下来,先前的大雪突然停止,但黑色的乌云已同灰色的河水沾在一起。湿漉漉的潮气在光滑的板甲上凝结出一层水珠。
转眼间就诛杀了二十个精锐西军汉子,敌人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这也是杨华新训练出的陌刀阵的第一场实战,战果非常惊人。这也不是才五十人,假以时日,再招收到合适的士兵,一千多陌刀兵纵横于战场,哪又是何等的光景。
残酷的杀戮吓坏了王相府的家人,在这种压倒性的优势面前,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劣质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杨华掀开面具,纵声大笑,感觉扑面而来的冷风清爽之极,前些日子在开封时的郁闷一扫而空。
再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一个个都神情亢奋。这次战斗,没有一个人阵亡,唯一只有一个运气不好的家伙在冲下山坡时摔了一交,把脚踝扭伤了。到战斗结束,这个倒霉的家伙都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
走到李鹞子面前,看了看他刀尖上挑着的那颗头颅,他甚至还伸出手指翻开那家伙的眼皮,看了看里面那颗粒金黄色的眼珠。
说起来他同王黼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加上又不熟悉历史,并不是很痛恨这个所谓的奸臣。奸臣这种东西任何时代都存在,也可以理解。但是,皇帝要他死,而杨华现在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自然要随着这台机器的巨大惯性运转。
但不可否认,这场酣畅的杀戮让他心中大感兴奋。
军队,军队就是要杀人的,只有杀人才能保持战斗力。嘴角带着一死冰冷的笑容,就让王黼的头颅来做我的进身之阶吧。不管从公私哪方面来看,都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利。
李鹞子小心地将王黼的头颅用一张锦缎收好,跳下马来,指着那群俘虏问:“杨将军,这群俘虏怎么处置?”
“还能怎么样,都屠了!”满手都是鲜血的古松突然冷冷地说。
杨华倒被古松的杀心吓了一跳,不过,古松这话一说出口让扬花长松了一口气。他也有想法将这群人都给杀了,可做为一军之主,这样的事说得却做不得。又古松来决断自然是最好不过,或许,在他心目中,奸臣死有余辜,奸臣的家丁也不会是好人,杀之理所当然。
这群家丁和脚夫留不得,一旦让他们走脱,回开封之后必然到处宣扬龙卫军杀王黼一事。虽然皇帝深恨王黼,可北宋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王黼一死,大可报个路遇金人被害。
现在若留下人证,将来被有心人一利用,皇帝需要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到那时,倒霉的可是杨华自己。
杨华不是傻子,再说,他也不愿在新旧两党中陷得太深。到靖康二年,两个皇帝,新旧两党被金人一网打尽,现在依附他们任何一方都没任何意义。他只对龙卫军的弟兄,对自己负责。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在古中国,走差一步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下场。杀戮,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手段吧。生存就是战斗,战斗就是杀人。
因此,即便这群人都已经放弃抵抗,杨华还是默许了古松的屠杀。
迸松命令所有的俘虏将手中武器扔进滚滚的河水当中,然后用细麻绳将他们一个个捆起来,让所有人都跪在地上,一一用陌刀砍死。
没有人帮忙,所有人都沉默地站在一旁边看只古松一个人动手。刚开始时,古松还砍得上劲,几乎是一刀一个。渐渐地,他动作不那么流利起来。显然,这重达十五斤的陌刀让他双臂酸麻。到最后,他只得无奈地放弃了陌刀,只抽出腰上的横刀,随便在俘虏脖子上一抹,然后一脚踢下河去。
“这家伙够狠!”李鹞子有些悚然动容“妈的,比我们党项人下手还毒。”那群俘虏号叫着死去,河面上浮着一层鲜红的液体,转瞬就被浊浪吞没。
“可惜了”杨华摇摇头。
“可惜什么?”
杨华不想再说下去,他突然被自己心中的一个念头给惊住了:如果现在有新兵就好了,让他们也见见血。
低头看了看满是茧子的手,上面全是鲜血,敌人的,自己的血都曾经在这双如生铁一样的手上流过。杨华心中突然有些难过,这还是我吗,这就是我所想要的生活吗?
“打扫战场,我们回城。”
即便皇帝已经下诏查抄六贼的财产,可开封府的人一直没敢动手。因此,王黼虽然被流放,可财产并未受到损失。房产固然只带不走了,但府中金银细软却装了满满六大车。
杀人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打扫战场却很是麻烦。
等古松带人清点完毕,数据很快报了上来。一共有白银九千两,黄金四百两、绸缎三车、各色玉器四百二十一件、珍珠六盒、皮裘一百一十三条,还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什物。若不是因为他仓促出逃,只怕会更多。
“好象发财了。”杨华笑笑从盒子里抓起一大把珍珠看了看,又扔了回去。这东西在人工养殖技术泛滥成灾的现代根本就不值钱,可在古代,这玩意却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拥有的。
这六车财物计算下来,价值起码在十万两白银。这个王宰相还真是富裕啊,现在倒便宜了杨华。
一不小心就成了富翁,果然还是杀人放火来钱快。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事实大凡如此。
每人发了十两白银后,龙卫军同时发出一声欢呼,拉着大车朝开封城走去。
道路泥泞难行,走了一整天,累得贼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奇怪的是,雪虽然停了,天上却起了大雾,能见度不足三百步。
正走到离开封城十里的地方,突然前方浓雾中有一队轻骑冲来。定睛看去,是西军打扮。
因为天已经黑了,加上视线模糊,怕双方误会,杨华忙提气大喊:“我是龙卫军指挥使杨华,请问是西军哪一部分?”
听杨华喊话,一个将军模样的骑士一声大笑,从马上跳下来,一拱手,说:“原来是杨华兄弟,我是姚平仲,可想死我了。我部正在巡逻警戒,这不正巧碰到你。太让人高兴了”
“哦,原来是姚平仲将军。杨华失礼了。”杨华突然有些奇怪,这里可不是姚平仲的防区,他怎么跑这里来了?
看到杨华眼中的疑问,加之心情激动,姚平仲压低声音说:“杨华兄弟,我部刚得到天子秘令,今夜突袭金人大营,活捉宗望,解救康王。”说着话,他狠狠地挥了挥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