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小说 > 夕雾草 > 第二节

第二节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行祸天下史上最强帝后超凡兵王清明上河图

一品小说 www.epshu.com,最快更新夕雾草最新章节!

    从叶家豪华的宅邸回来之后的如意,仍心安理得的照料花店里的生意。

    那名搭救她免于被巨大的灯光当头砸下的男士,一直萦绕在她心头不去。她明知他不可能再出现在她生活之中,但仍忍不住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思念他。

    她想起那一天晚上,他吊著臂膀和她一起离开医院,到附近的一家小餐馆进餐;最后竟还是由他付帐,真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还好是在晚上,否则两人身上的衣服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吓人呢。后来,他叫来一部计程车,先送她回家之后就走了。

    她除了知道他名叫史秉忱之外,其他的就一无所知了。刚开始几天,她会期待他忽然出现在她家的花店门口。但一连好几天过去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的希望一一落空。

    不要幻想了。她对自己说,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小说里,不可能出现在花店的灰姑娘身上的。

    而且现实生活里根本不容许她存有幻想。她最好把他当成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好好的收藏在心底。如此就够了!她这么安慰自己,够了,这样就够了。他救她一命,让她依然能完好无恙的看店卖花,维持一家生计。上苍已然如此厚爱她,她还能再做无理的要求吗?欲望越多,烦恼越多,不是吗?

    想通了也就没事了。

    她照常勤奋的工作。一般她清晨就开门做生意,一直到下午四点才关门。不过她在门铃边装设了一个拉铃;熟客都知道在关门以后拉这个铃,还可以买到花。

    她照常在下午四点关上落地窗门,然后开始进行结帐的工作。

    这个月由于叶家派对大手笔的买了大量的鲜花,收支很容易就能均衡了。她这个月份可以不必再担心付不出房屋贷款,或付不出买花的帐单了。

    每个月她就只担心这两笔费用。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费用,勉强凑和过去,也要不了多少钱。但是现在他们居住的这一幢位于民生社区市场敖近的一、二楼店面和住家,当初是贷了钜款才买下来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每个月的负担不小。而且这笔债务还得再背负十载才偿还得了。

    自母亲过世后,家计便由她负责了。她负责把花店的收入,支付每个月定时与不定时而来的帐单。花店的生意虽不恶,但要达到收支平衡也确实颇伤脑筋。唉,也实在是房屋贷款的压力太重了,不然日子一定过得轻松多了。

    她把帐做清楚之后,又得去做晚饭了。

    她父亲负责买花和外务。她就负责打理一切内务了;包括看店和家中的各种事务。很辛苦。不过她做了两、三年了,越做越顺手,也就不觉得苦了。再则她的弟妹也大了,多少也能替她分担一些工作,她已经轻松不少了。

    她的两个弟妹,一个就读成功高中二年级,一个还在念国中。他们处在升学压力之中,却都不参加补习,只为节省家庭的支出。因为他们都知道母亲过世时,不但花费了大笔医药费,连丧葬费用也是对外举债来支付。两兄妹年纪虽小,不过却很懂事,知道自己尚处在消费阶段,都不敢任意增添家庭的负担。

    如意颇感安慰。母亲在天之灵应可安息了。她虽然不在人间,但他们一家四口能和和乐乐的过活,一定是她所庇-的。

    白展雄收帐回来了。他嚷道:“如意,钱收回来了,我放在抽屉里,你记得来销帐。”

    “喔,好的。”她扬声答应著。抓起一大把青菜,丢进油锅里“滋滋滋”的作响。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

    一家四口也坐好了,几乎是同时端起饭碗。

    “姊,我的球鞋坏了,明天又有体育课。”如玮一边扒饭,一边说。

    “等吃过饭以后,我拿钱给你自己去买。”如意说。对弟妹她从不过度干涉,容许他们有一点自我空间。“如玉,还有钱用吗?”

    “有。”如玉乖巧的点头。她很节俭,不真正需要的东西,她绝不会买。这个年龄正是最爱美的,但她从不要求买新衣,宁可穿姊姊的旧衣服。她的理由是平常都穿制服,穿便服的机会很少,何必浪费?

    饭后,如玮和如玉拿便当盒装剩下的饭菜,明天带去学校当午餐。

    如玉一般都包办洗碗的工作,如玮一有空也会拖拖地什么的。最难得的都是自动自发,从不用人家威胁利诱。

    如意销完帐后,抽出两张千元大钞交给如玮。

    “买好点儿的,耐穿。”

    “一千块就够了。”他要还给姊姊一张千元钞票。

    “都拿去,买好一点的球鞋,一千块不够,别以为我没上街买过东西。”她又推回给他。

    “一千块真的就够了,我又用不著穿那么好的。”

    “去买双真皮制的,比较好穿,也耐久。一分钱一分货,这是绝对的。”如意想了想,又问:“要不要我陪你去?”

    如玮有些迟疑,但仍张著一双迫切的大眼睛看着姊姊,轻轻的点点头。

    “好,你等我一下。”如意把今天收的现金和帐款锁好,只随手携了一只皮夹。“好了,走吧。”

    如玮似乎很兴奋。自母亲过世之后,他很孤寂,很多事找不著倾诉的对象。姊姊和父亲虽很照顾他,但总没有母亲那样亲近。尤其姊姊对他一向采取放任的教育,说避免过度干预。其实他希望她能多方面关注他,即使有点“骚扰”的倾向,他也不会介意。好比母亲以往总爱清查他的房间,甚至到他被窝里“临检”看他有没有在偷打电动玩具。现在他得自己清理房间,即使偷偷“窝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也没人来盘查。他知道姊姊不是不关心他,她怕过度管束会受到他情绪反弹。毕竟她不是母亲。她要进他的房间,必定会先敲门。他觉得她太过于尊重他了。但这一切他都放在心里,不敢对任何人讲。苦闷的十七岁。

    因此,到了球鞋专卖店,他故意拿不定主意要买哪双鞋。

    “姊,你看呢?哪双好?”他问。拿起这双看看,再去试穿另一双,然后又脱下来。

    “我觉得这几双都不错,你就挑一双吧。”如意还是愿意尊重他的意见。

    “我不知道耶,看起来都差不多。姊,你决定好了,你的眼光一定比我好。”

    “那好吧,我看看——”她拿起球鞋比较了一下,说道:“这一双怎么样?”

    “好。”如玮很高兴的一口答应。这双鞋是他姊姊亲自替他挑选的,意义很不同。

    如意也很高兴,对店员说:“就这双好了,麻烦请包一下。”

    “好,请跟我来这边结帐。”店员记下球鞋的编号。

    如玮捧著新买的球鞋,高高兴兴的跟著如意回家去。

    晚间,如意到后阳台收衣服。折叠好之后,分送到各人房闲。如玮和如玉都拥有各人的房间,因为要方便他们专心念书。从前如玉是和如意共用一个房间的,但自她们的母亲过去之后,父亲便坚持把主卧房让出来给如意住,自己搬到楼下的贮藏室睡。如意没法子,只得将贮藏室彻底清理一遍,把许多杂物移到楼梯下的空间,再叫人做一道拉门,关上又是一个小型贮藏室了。

    她父亲现在的房间很小,一张单人床,一个小衣橱,别无长物。平常都是如意在帮他整理房间。以前父亲不抽烟,现在却抽得很凶,几乎一、两天就抽掉一包。她很担心,但却束手无策。她知道父亲是因母亲过世,心情苦闷。因此她一直不忍心劝阻他吸烟。

    她抱著一叠父亲的衣服,去敲他的房门。一连敲了几次,里面都没人应声。或许他外出找友人喝喝小酒,或喝茶聊天什么的。他一定很寂寞,这是可想而知的。

    她推门进去,父亲果然不在。她将衣服分门别类收进衣柜。床头烟灰缸有几截烟**和一堆烟灰,她顺手清理干净。其余的还算整齐,不需怎么整理,她看看便走出去了。

    她又分别将干净的衣服送到如玮和如玉房里。两兄妹皆挑灯苦读,她感到又是欣慰又是心疼。放下衣服,她无声无息的走出去。

    回到房里,看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十点五十五分了。真快,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她将衣物收进衣柜里,一眼看见那浅咖啡色白色碎花的洋装时,又想起那一天到叶家豪邸插花的情景。她抖开那件洋装,胸襟上那一片已沉淀成暗咖啡色的血渍,令她回想起那天史秉忱奋不顾身抢救她的那一幕。她在他的保护之下,毫发未伤,他却被玻璃碎片割裂了一道深深的伤口,缝了十几针。

    史秉忱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他的却一无所知。那一天从医院急诊室出来后,他们共进一次晚餐,而后他坐计程车送她回家。他们没有留下彼此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约定再见面的日子,只淡淡的互道一声再见能再见吗?她忍不住想着这个问题。对方是叶家的贵宾,想必有一定的身分地位;而自己只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他不可能再来找她吧?也许他忙于工作,不消数日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而她却对他念念不忘,实在是一厢情愿的可笑!但是毕竟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对他感念不已,应该也是人之常情吧!

    她用指尖轻轻抚摸洋装上那片暗咖啡色的血渍,这是史秉忱的血,他的血呀!这件衣服不能再穿了,但她决定要永久保存。就像她永久保存那一天的记忆一样!

    上午十点钟整,史秉忱将车开进叶家的深宅大院。

    时值十一月上旬,气温还算高。因此叶明珠小姐已著上泳装,像条美人鱼般在泳池里梭巡,只见她悠哉游哉的,不亦乐乎!

    秉忱在车库停好车,便走到游泳池边,和叶明珠打招呼。“秉忱,你也去换泳裤,下来陪我游泳!”她将头露出水面,高声叫道。

    他微微一笑,缓缓的摇头,就势坐在太阳伞下的白色凉椅上。

    “快点嘛,秉忱。”她的声音中带点娇嗔,似乎有些不悦了。见他仍按兵不动,又扬声喊道:“秉忱——”

    他对她挥了挥手,又摇摇头,指一指自己的左手肘。

    她屡唤他不来,颇感不耐烦;便朝向他游过来。

    “秉忱,你到底要不要下来?”她在水中叫道。

    “我手伤还没好呢。”他笑道:“你自己游吧,我坐在这儿看你。”

    “那多没意思呀,算了,我上去啦,不游了!”她登上梯子,冉冉出水。她一路滴水,姗姗走来;所谓“出水芙蓉”大约是指这一幕情景吧。

    艳阳下,她的笑容明媚,鹅黄色的泳装包裹着她曼妙的身材,凹凸有致。叶明珠实在得天独厚,天使般的面孔,搭配魔鬼般的身材,令天下间的男子无一能够抗拒。

    秉忱展开一条嫩黄色的大浴巾,披在她肩上。

    她朝他娇媚的一笑,一边用浴巾揩拭身上的水。

    白色的小圆桌上有冰镇过的果汁和红茶。几只水晶杯,在阳光下更显得晶莹剔透。

    “你要果汁,还是红茶?”秉忱问。

    “果汁。”她戴上太阳眼镜,躺在凉椅上晒太阳。她的肌肤白里透红,极不容易晒黑。

    他将果汁送到她面前。她并不伸手去接,只稍稍抬高上半身,张口抿了口果汁。

    “还要喝吗?”他问。

    “嗯。”她又接连喝了两口。“好了,不喝了。”说完又躺回去,享受日光浴。

    他将椅子拉至她旁边,默默的喝著手中的冰红茶,杯缘镶著片柠檬片,顿时暑意全消。

    这是自上次他在他们的订婚宴会上缺席后,第一次和她见面。她气不过他缺席,整整一星期不见他。今天大小姐气消了,觉得给他的惩罚也够了,便准许他来看她。

    他在电话中早不知说了多少次对不起,对自己的缺席也解释得清清楚楚的。他所持的理由是他不愿一身狼狈相的当众宣布他和她订婚的事。

    “怕给你丢脸。”他如是说。“而且那天又是你生日,亲朋好友都来了,我不希望因我不慎受伤,扫了你的兴致。毕竟你的生日一年只有一次,而我们要订婚随时都还有机会。”

    大小姐对他的解释能理解,但仍责怪他没有在宴会上露面,似乎太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她这么埋怨他:“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因此你迟到并不要紧。但一整个晚上也不露面一下,别人或许会想你是在逃避和我订婚呢。我当然知道你不会,可是人家会怎么想?尤其是唐婉如,她嫉妒你爱我,而不爱她,没事就在我背后放冷箭。那一天晚上你缺席,都不晓得她笑得什么样子,存心看我的笑话,恶心死了!”

    为此她整整生气了一个星期,到今天才肯和他见面,而且她要故意绝口不再提订婚的事,存心要看他着急。这一次她可不愿那么便宜他了,非得他再向她求婚一次,而且要他跪下来求,她才肯接受!

    秉忱呆呆的出神,也不知在想什么。他的视线落在天际的白云上面。雪白的云朵,几乎是静止的,今天一定没什么风,他想。

    沉默的时间太长了。明珠不耐烦了,只好先开口说道:“你在发什么呆?”

    他回过神来,殷勤的问:“还要喝果汁吗?”

    她坐起身子。“喝红茶,就你手上那一杯。”

    他将手上的红茶凑到她唇边。她一连喝了好几口,嫌不够冰:“叫小翠再拿冰块来,冰都化了。”

    不消他去叫,小翠娇俏的身影已出现了,手上拎著冰桶向池边走来。

    她早把时间算得准准的。这个聪明的小妮子!他在心中暗自喝了声采。

    “史先生好。”小翠很有礼貌的打声招呼,将手中的冰桶放在圆桌上。“小姐,你中午要不要在家吃饭?”

    明珠不置可否,用眼睛瞟了瞟秉忱,仿佛要让他决定。

    “我们出去吃吧,好不好?明珠,算我向你陪罪。”他说。

    她笑了。他这么说令她很高兴,于是欣然的点点头。

    小翠见没她的事了,便识趣的退下。

    “几点了?秉忱。”她问。

    他看看表。“才十点半,你可以再去游个三十分钟。”

    “好!”她站起身子,对他说:“你真的不游?”

    “我不是跟你说我的伤口还没好吗?”他说。

    “不是都过了一个星期了吗?我看看,哪一只手受伤?”她走过去,拉起他的右手看看,没有受伤的痕迹;又去拉他的另一只手检视。可不是,他左手臂上有一道长约三、四公分的伤口,缝合的线都还没拆下来呢。她喃喃的说:“什么时候去拆线?伤口这么深,以后好了一定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

    “我是男人,怕什么?留下疤痕就留下疤痕好了。”

    “难看死了!而且摸起来怪不舒服的。”她嘟著嘴巴说。“我叫爸爸去找最好的整型医生,替你消除手上的疤痕。”

    “算了,我是男人怕什么?整什么型?不过多受一次皮肉之苦罢了。”他洒脱的说。

    “你既然说是男人不怕,那再受一次皮肉之苦又有什么?”

    “好了,你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他不想再继续研究整型手术的问题。“你再去游泳吧,我们十一点半准时出发。”

    “去餐厅吃饭为什么要准时?”她咕咕哝哝的说。“噗通”一声,跃入池中。她的姿势极美,游泳的技术也不错,活像一只美人鱼。不过她绝对不会像童话中的人鱼公主,为了换取双腿接近心爱的王子,而遭受到恶毒的诅咒。叶明珠小姐不具备那种悲剧性格和高贵的情操,在她私人的字典里只有“予取予求”这四个字。

    由于叶大小姐坚持要打扮得美美的,因此他们没法在十一点半出门。

    秉忱一直在大厅上等。他看看表,都十二点了,叶明珠还没下来。

    倒是小翠先下来了,她说:“史先生,你再稍等一下,小姐已经打扮好了,马上下来了。”

    他点点头。“没关系。”

    “喔,对了,史先生,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下,那位白小姐有没有受伤?”小翠忽然有此一问。那天的情形她没有亲眼目睹,都只是听来的。不知为什么,她挺牵挂如意的。

    他知道她是在问如意,于是答道:“她很好,毫发无伤。”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真是幸运,若不是史先生救了她,不知现在是怎样的情形呢。史先生,你真勇敢!”她直率的夸赞他。

    “啊,哪里,应该的。”他难免有些难为情。

    “秉忱——”叶明珠下来了。她打扮得艳光四射,身上一袭米黄色的小礼服,不但适合出去用午餐,若晚上还想去夜总会消遣,也对付得了。她似乎特别偏爱黄色系列,手上的皮包和脚上的鞋子,都是同一色系。

    她的美丽,秉忱早见识过了,因此不会觉得心跳加剧。但他仍不失绅士风度的抬起一只手,牵著她步下最后一级阶梯。

    一般和秉忱出去,她就不坐司机的车,因为秉忱就是她的司机。

    明珠特别偏爱吃法国菜。她喜欢法国式的细腻和浪漫气氛。

    道地的鹅肝酱使她食欲大增,心情也变得很好。不过,就在邻座的一位男士送了他的女伴一大束玫瑰花之后,她的脸就沉了下来,气呼呼的埋怨秉忱:“你好久没有送我花了!”

    她只消说了这一句话,秉忱立即找服务生过来,交代他去订购二十五朵黄玫瑰。叶明珠芳龄正值二十五。二十五朵玫瑰,代表她芳华二十五。

    他在这方面相当细心,因此她才会在众多追求者中挑选他做为她的未婚夫。她计画自己的结婚年龄在二十五至二十六岁之间。

    他们尚未用完午餐,服务生的领班已将二十五朵黄玫瑰送到。

    明珠喜孜孜的接过花来,心想若秉忱开口再向她求婚,她便不再刁难他了。却只见他缓缓举起酒杯,放在唇边挽了一口,压根不再提他们的婚事。她欣喜之情马上冷却,将花束撇在一边,赌气的灌下一大口酒。他也只权当没看见,对她种种情绪化的举动,早已疲于应付了。

    他觉得这一次是老天爷帮他延缓他们的婚期,他真的得重新考虑这件婚事。不晓得有多少世家子弟,欣羡他能雀屏中选,当上叶氏企业集团的女婿。但他忽然退缩了,忽然觉得成为叶明珠的丈夫,可能会毁了他的一生。既然产生这种感觉,他岂能再盲目的与她步入结婚礼堂?不!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考量一遍,调整自己人生的方向,不能这么快就决定他和叶明珠的婚事。但是父母那里通得过吗?叶明珠的父亲会放过他吗?他根本不敢去想,困难重重!不过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明珠狠狠的瞪著他,气他不开口求婚。总不成由她先提起吧?哼!那是绝绝对对不可能!她心里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会先开这个口,就算耽搁婚期,也在所不惜!

    一顿饭吃完了,他自始至终没提起过跟“婚”字有关的事情。

    她跟他赌气:“我要回家了,头痛。”

    他遵命。结完帐后,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气坏了,一进门便冲上二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坏房里的摆设。这也算是一种汰旧换新的方式。即便她一个月只动一回真气,对房里的摆设进行革命性的破坏,那么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机会重新添置新的摆设。这有时还得包括新的梳妆台!实在有点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为的情况并不常有。

    秉忱听她房内“劈哩啪啦”一阵乱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咬著牙,大步走出叶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这种气了。

    上了车,他一踩油门“唰”的一下冲了出去。这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一路开到市区,才不得不把车速减缓下来。车速慢下来之后,他脑中的思绪却加快了。他忆起第一次见到明珠的情景。那约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国外取得企管硕士的学位回来,就在家里为他举行的接风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叶明珠就为她的美丽“惊艳”了。

    在家人的怂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来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终于得到她的首肯,答应与他订婚。

    但在订婚宴会之前发生意外后,他立刻退缩了。那种感觉可谓是顿悟!他忽然领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后,一定会抱憾终身。但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会赞同。当然其余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儿,绝对会高举双手,表示赞成,并感谢他留下这大好的机会给他们。

    管他们的!避他们怎么想!现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除非他想通了,否则绝对不会轻易步入结婚礼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关系人”白如意。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受伤。如果他没有受伤,就不可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没有到医院治疗,根本就不可能在订婚宴会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确定,那么他一生的厄运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虽救了这个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时也救了自己呢!不知为了什么,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轻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诉她这件事,不然或许他会买一大把鲜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还买什么花送她呢?人家家里开花店的。对了!她用来替他止血的那条丝巾,血迹斑斑,算是毁了。一定得赔人家一条,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车就近开到一家百货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购物,对于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个专卖名牌丝巾的专柜选焙。在售货小姐的帮助下,他买了一条淡紫色为底的丝巾,上面还有各种繁复却美丽的图案。这是夕雾草的颜色,带给他的影响,令他挑了这么一条有美丽的紫色的丝巾。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现在就送去给她!有何不可?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了看手表,四点钟,这个时间刚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当他抵达白家位于民生社区的“花之屋”时,却发现店门紧闭。一方小版示牌上写著营业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下午四点。糟糕,四点才过了。不过他不是买花的客人,应该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他注意到门铃边有一个拉索。既有门铃,为何还要弄个拉索?他考虑著是该按门铃还是用拉索。一会儿见到如意,要记得请教她这个问题。

    他干脆两者齐来,按了按门铃,又去扯动拉索。

    约莫一、两分钟之后,如意匆匆跑来开门。见到是他,又惊又喜!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头也没梳,脚上还是穿著一双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觉得好窘。她一张脸蓦地红了起来,也只好延请他入内。

    “史先生,请进。”

    “谢谢。”他走进“花之屋”环顾四周,处处都是鲜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处其间,倍觉舒畅。

    “请坐。”如意走到后面的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罐饮料出来。她正欲拉开易开罐的拉环,却被他一手夺了去。

    “我来。”他说。一连拉开两瓶饮料的拉环之后,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如意在店内摆了一套迷你的藤制桌椅,勉强可供三、五个人坐下来休憩。她原来的设想就是让来买花的客人,有个歇脚的地方。

    现在她便是让秉忱坐在这组藤椅上,自己也坐在一侧做陪。

    小圆桌上铺著一条浅色格子布的桌巾,几乎垂到地面上了。藤椅也是小巧得可爱,那种没有靠背的。为的是要节省空间,她在店面里辟出这点小空间已是相当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搭讪道:“我从来不在这张小桌上摆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会摆些瓶花做为点缀。

    “你这店内处处是花,何需多此一举?”他的观感与她一致。

    她很高兴。“我就是这个意思。”

    两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许多言词来解释了。

    他这才将带来的纸袋放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个包装得极精巧的扁平状的盒子出来。他笑着说:“这是我特地买来还你的。”

    “还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开来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

    她迟疑的看着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装,一时之间竟难以下手。

    他洒脱的一笑。“我来代你拆好了。”三、两下那些美丽的缎带花和包装纸便被拆除了。他打开盒盖,一条光彩耀目的丝巾静静的躺在盒里,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谓的“还她”应该是她用来替他止血的丝巾。她连忙推拒,急急的说:“呀,不,我不能收,你转送给你的母亲或家人吧。你说还我一条丝巾,那我要怎么还你呢?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你救回来的,可是我还你一命,你又怎么能要呢?唉——”她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很为难。

    “那别说还什么了,就当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转口说道。

    “我怎能收你的礼物呢?怎么说也该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恼。怎么反倒让他抢先一步?自己实在为人失败。失败归失败,但总得及时补救。她一跃而起:“我送一束花给你吧,现成的。”

    他笑着把她拉回来:“不忙,我还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么可能?求你来都来不及”她冲口而出。虽及时打住,但多少泄漏出自己内心的秘密,她不但脸红,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么话说得这么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责。

    他还是保持一贯的笑容,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可爱。为了解除她的尴尬,他立到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记得要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已经有门铃了,你还要加装一个拉铃?”

    “喔,这件事呀!”她笑着说。“那条拉铃是在关门以后,给临时想买花的客人叫门用的。因为我一向很早就开门,因此下午四点以后,多半会睡个午觉。我的房间在二楼,听不见门铃声,因此才会加装这一条拉铃。铃铛的声音清脆又清楚,比较不会听错。”

    他点头称许。她果然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孩子,处处替人著想。

    “不过有时会有调皮的小孩子来玩拉铃,常让我白跑一趟。还好现在比较少了,也许是他们玩腻了这种游戏,也许是他们良心发现,不好意思再恶作剧。不管如何,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上这种当了。”

    “你每次发现上当时,一定没发脾气骂人吧,所以久而久之,他们反而不好意思再对你恶作剧了。”

    “可能。我有时的确气疯了,但总是尽量忍住。我想多半是这附近的小孩,若是骂了他们,对他们的父母不好意思,而且做生意的人,和气生财嘛。”

    “你照顾花店多久了?”他看她年纪轻轻的,故而有此一问。

    “两年多了。”她有些感叹的说。“高中毕业以后,我就在家里看店。我没有上大学。”她索性说开了。若是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做他的朋友,正好趁早死心。

    “那你才二十岁左右-?”

    “嗯,虚岁二十一。”

    “我大你好几岁呢。”他说。

    “你几岁?”她认为他既然知道她的岁数,自己也有权利问他。

    “噢,比你大多了,我快三十了。”

    “快三十了?那到底是几岁?”她打破沙锅问到底。

    “呃,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老?”他问。对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来说,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是嫌老了点。

    她微微一笑。“不会呀,男人三十岁不算老。”

    “这样我就觉得安慰一点了。”他松了一口气。“呼——时间过得真快,好像没多久以前,我也才二十郎当而已。啊!时间很无情的!”

    她“噗哧”一声笑了:“我不知道男人也怕老。”

    他认真的对她点点头。“除了小孩之外,任何人都怕老。”

    她点点头。只有小孩不怕岁月流逝,他们巴不得一觉醒来,就能变成大人。而当人成年之后,却又盼望能重回童稚的时光。人生就是这么矛盾。

    他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时间已从身边流逝不少。如意虽留意到做饭时间已近,但她总不能抛下客人不顾吧?何况这又是个很特别的“客人”对待一个于你有救命之恩的人,就不能顾虑到日常的作息。偶尔一天不做饭,应该不要紧的,可以换换口味去“外食”

    他也注意到时间不早了,考虑了一会儿才说:“我能请你出去吃饭吗?”

    “啊!可以,不,我的意思是我请你,应该我请你才对!”她很兴奋。啊!真好,他愿和她出去晚餐,这算是约会吗?如果不算约会又算什么呢?是约会!是约会呀!她难掩内心的狂喜,全身的细胞都兴奋的跳起舞来。

    “你去换衣服吧,我替你看店。”他不跟她争执谁来请客,现在的重点是先出去再说。

    “好,你等我一下,很快,很快!我十分钟就好了!”她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匆匆的飞奔上楼。

    她先洗了把脸,然后找了件她衣柜里最好的衣服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连身洋装,衣领和袖口上饰以手工编织的花边,在简单中流露些许华丽和浪漫。穿这样应该可以吧?她在镜前左照右照,觉得还算满意。

    她的肤色白皙洁净,不需敷粉。何况再好的粉霜,也比不过她那天然的、白里透红的肤色,仿佛吹弹得破似的。她将一头秀丽的黑发梳顺之后,才在线条优美的唇上搽点粉红的胭脂。

    她的装扮甚是简单,果然不消十分钟就弄妥当了。

    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了张字条,上面写著要家人到外面用餐,她晚上才会回来。

    “好啦,可以走了。”她一身白衣胜雪,袅袅婷婷的站在秉忱跟前。

    “哗,真漂亮!”他真心的发出一声赞叹。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叶明珠就是一个典型的大美人,但她的美是精雕细琢的,让人多少有点压迫感。但如意的美,美得自然,美得单纯,令人看了感到很舒服。

    “我平常很少装扮,因此也不知如何装扮自己。你觉得我这样还可以,是吗?”她拉了拉裙摆。

    “何止可以,很漂亮哩。走吧!”

    她高高兴兴的锁上店门,和他一起出去。

    “我的车子停在附近,得走一小段路。”他说。

    “嗯,现在很少有停车的地方,几乎到处都被占满了。”她说。她爸爸的小货车晚上还可以停在店门口,白天若要停车得四处去找。很麻烦的!

    当她看到他的车时,不禁发起愣来。她虽不识货,但也看得出是很高级的名车。忽然想起他是叶家的客人,家世一定很好,自己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如何匹配得上?

    “怎么了?上车啊。”他替她打开车门,却见她还愣愣的站在那儿。

    “噢。”她恍然回过神来,默默的上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才绕过车身,坐上驾驶座。

    “想吃什么菜?”他问。

    “随便,随便什么都可以。”她也没什么概念,反正有他拿主意就好。

    他笑笑。她跟叶明珠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在在让他觉得很新鲜,也很轻松。他想还是带她上普通的西餐厅就好,太高级的地方,那些繁文褥节一定会令她感到困扰。

    于是他将车开到东区的繁华街道上找寻,见到停车场便开进去。

    “我们先把车停在这儿。”他找到位置停好车,便关掉引擎。

    如意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并站在一旁等候。

    “走吧。”他付完停车费回来找她。

    这一带多的是西餐厅,他们挑选了其中一间看来较明亮宽敞的。

    一进大门,立刻有服务生来领他们就座。

    秉忱让如意先点。她快速的浏览了一遍,很没创意的点了一份牛排全餐。

    “我跟她一样。”他对服务生说。点全餐是最省事的了。如果是跟明珠来,她一定从餐前酒开始点起,然后是什么汤啦、沙拉、前菜、主菜,总得花上一番工夫。他忽然发现用全餐就不需费心思了。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从喝洋葱汤开始,一直到上甜点,他们仍有说不完的话题。

本站推荐:重生之老子是皇帝医妃惊世采红回到宋朝当暴君回到明朝当王爷嫡长孙四季锦史上最强帝后清穿之四爷宠妃毒妃在上,邪王在下

夕雾草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品小说只为原作者秋颜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秋颜并收藏夕雾草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