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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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不公平的。
你会因你爱的人为你开的那一次车门而感动,
忘记你不爱的人,曾经殷勤地为你开一千次车门。
——林菊若
“嫁给初恋情人,是不是很无聊的事,你说?”两米高的落地镜前,二十五岁的林菊若对自己穿着白色礼服的身影左顾右盼,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打从高中时就是死党的李燕珊介绍这家婚纱摄影给她,又陪她来试试婚纱,正在逗婚纱摄影店的小博美狗玩,听她这么一问,随口回了话:
“是有点无聊,不过,很多女人渴望这种无聊。”
“所谓幸福就是无聊的同义词吗?”菊若看看镜中的自己,没施脂粉的脸庞在白纱的比对下显得有些苍黄,让她想起当船长的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从非洲捧回的象牙雕刻,放在上了锁的玻璃陈列柜里,还是一年一年黄了颜色。她在自问自答,并没有期待燕珊的答案。
嘻嘻哈哈惯了的燕珊,从不会给她什么认真的答案。
两人从来是互补的。燕珊好动,菊若好静;燕珊粗线条像个男孩,菊若心细如发。念高中时,两人好到被编派成一对恋人;两人相处和一般的闺中密友大相径庭,只是一起看看电影,一起吃四果冰和蚵仔面线,无条件的好交情,素来没有谈过“心”有一种自然而然的默契
连菊若的恋爱史,燕珊都没主动问过。两人念大学时一南一北,相隔甚远,燕珊到底谈了哪些恋爱呢?菊若也不明了。只记得有一次,在南部念书的菊若回台北遇到燕珊,燕珊气色不甚好,菊若问燕珊怎么了,燕珊说,失恋了。菊若根本没听说燕珊和谁谈恋爱,惊讶地问,谁让你失恋?燕珊摇摇头把嘴抿成一线,维持三秒钟无奈的表情后轻声笑道:“算了,我自作多情!”
燕珊很中性。菊若一直羡慕她那种天塌下来也不关我事的潇洒。她也羡慕燕珊自自在在的气质,让她留超级短发穿白衬衫、牛仔裤加篮球鞋都那么好看!尽管燕珊已研究所毕业了,也当了几年的上班族。
“幸福是不是无聊的同义词,看人*%!对我来说,是的。对你来说,大概不是。你好像一直很适合无聊的幸福;你不多心,也不偏心,似乎从来就盘算:如果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希望过着a种生活,你就会觉得a也是你需要的。”
原来,燕珊一边逗狗,一边在想答案给她,罕见的认真态度。
听燕珊这么说,菊若笑了:“听起来我和无聊也是同义词。”过一会儿,她又问起:“那——你觉得赵鹏远如何?”
“很适合你。”燕珊的嘴边带着一抹神秘的微笑“怎么,认识那么多年,试穿礼服了,才问起我的意见?”
“很适合我的无聊幸福?”
“我可没这么说。小赵嘛,还好啦,是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女人会选择嫁的那种好男人。”
林菊若听了燕珊的话,觉得沮丧起来。她知道,燕珊虽褒实贬。她的意思是说,她的未婚夫赵鹏远和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男人一样平庸。
难道不是吗?
不然,为什么当他开口问她什么时候结婚时,她一点也没有惊喜的感觉?也没有感动,虽然她没有拒绝。是因为认识这么久了吗?她那时只觉得自己像一双顾客付了定金的皮鞋,放了好久,主人终于来缴清金额穿回去。
刚订了婚,原以为会摇身一变,成为一身喜气洋洋的准新娘,可是,日子还是索然乏味,跟原来没什么不同,意志反而更消沉了些。林菊若起初并不懂,为什么一点喜气也没沾染上?直到遇到了杨选,她才一点一滴明白了原因。
人说初见面是三分情,是缘分。但初见后,又再次巧合地碰上他,似乎就是命运的安排了。怪命运,怪天,多少可以掩盖自己不由自主的心慌,以及意志力的不坚强。她不想承认,那全是她的错。
她就要嫁给大学谈了四年恋爱、等他当了两年兵,走上社会后又当了两年男女朋友的赵鹏远,看来多年的感情要开花结果了。一切顺理成章,波折几乎没有;把自己在爱情温室里养大的林菊若,原以为自己对感情的从一而终是因为要求不高,只是要一个让她安心、会对她好的男人。
试完婚纱,燕珊邀她到她新租的公寓去看新租的录影带。燕珊是报社记者,上晚班的,五点多接了一通call机,说是紧急采访出去了,要她继续看,出去把门带上就行。菊若一边看一边帮燕珊抹地板,好报答她陪着试婚纱。忽然,有人重重地撞了一下门。声音平息许久后,菊若才敢探出头去看。一个男人倚在门口,看来已不省人事。
菊若二话不说,赶快报警,又要警察叫救护车。
警察来了之后,菊若才壮着胆出门。那男人忽然睁开眼睛,用焦聚迷蒙的眼睛看着她说:“谢谢,谢谢。”
失焦的眼珠下,是挺直的鼻梁和落魄的笑容。看得出他的胡子已有好几天没刮,把很有角度的下巴染成了黑白参差。他一身西装已经很零乱,而且满嘴酒气,但没有让她有一丝“坏人”的感觉。
“我刚辞职!”他像个孩子似的对她挥着胜利的v形手势。
“你们认识?”年轻的警员一副茫然的表情。
“不”菊若话还没出口,男人就接了腔,神志不清的他,说起话来仍慢条斯理:“认识认识,她是我的邻居,我住楼上。”接着把口袋中的钥匙掏了个满地。两个警员扶他上楼,核对完证件,认定该男子是屋主没问题便走了。
菊若打call机给燕珊,问燕珊认不认识楼上那个男人。燕珊淡淡地说,又喝了酒是吧?冰箱中有解酒的东西,拿一瓶给他。他酒品不差,别怕。他不会犯法,因为他是律师。
菊若上楼按门铃,男人开门时看来已清醒些,满头湿发,应该是洗完了澡。“等等,我去穿好衣服。”他穿衣服的时候,菊若犹豫了一下,怕自己的善举是多此一举,正想转头下楼梯,该男子迅速叫住了她:“李燕珊,你头发长了!”
“我是李燕珊的朋友,”菊若回眸淡淡一笑“她叫我拿解酒的东西给你。”
“哦,对不起,”男子搔了搔头,一大串水珠顺着他的颈项流下来“第一次见面,就让你吓了一跳,让你看见我这么狼狈的样子”
“没关系。”菊若急着要走。
“李燕珊呢?”
“上班去了。”
“哦,我忘了,她晚上上班。李小姐,哦不,你是”
“我姓林。”
“对不起,我忘了,简直是得了老年痴呆症”
“别急着责备自己。因为我根本没告诉你。”
爱是不公平的。
你会因你爱的人为你开的那一次车门而感动,
忘记你不爱的人,曾经殷勤地为你开一千次车门。
——林菊若
“嫁给初恋情人,是不是很无聊的事,你说?”两米高的落地镜前,二十五岁的林菊若对自己穿着白色礼服的身影左顾右盼,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打从高中时就是死党的李燕珊介绍这家婚纱摄影给她,又陪她来试试婚纱,正在逗婚纱摄影店的小博美狗玩,听她这么一问,随口回了话:
“是有点无聊,不过,很多女人渴望这种无聊。”
“所谓幸福就是无聊的同义词吗?”菊若看看镜中的自己,没施脂粉的脸庞在白纱的比对下显得有些苍黄,让她想起当船长的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从非洲捧回的象牙雕刻,放在上了锁的玻璃陈列柜里,还是一年一年黄了颜色。她在自问自答,并没有期待燕珊的答案。
嘻嘻哈哈惯了的燕珊,从不会给她什么认真的答案。
两人从来是互补的。燕珊好动,菊若好静;燕珊粗线条像个男孩,菊若心细如发。念高中时,两人好到被编派成一对恋人;两人相处和一般的闺中密友大相径庭,只是一起看看电影,一起吃四果冰和蚵仔面线,无条件的好交情,素来没有谈过“心”有一种自然而然的默契
连菊若的恋爱史,燕珊都没主动问过。两人念大学时一南一北,相隔甚远,燕珊到底谈了哪些恋爱呢?菊若也不明了。只记得有一次,在南部念书的菊若回台北遇到燕珊,燕珊气色不甚好,菊若问燕珊怎么了,燕珊说,失恋了。菊若根本没听说燕珊和谁谈恋爱,惊讶地问,谁让你失恋?燕珊摇摇头把嘴抿成一线,维持三秒钟无奈的表情后轻声笑道:“算了,我自作多情!”
燕珊很中性。菊若一直羡慕她那种天塌下来也不关我事的潇洒。她也羡慕燕珊自自在在的气质,让她留超级短发穿白衬衫、牛仔裤加篮球鞋都那么好看!尽管燕珊已研究所毕业了,也当了几年的上班族。
“幸福是不是无聊的同义词,看人*%!对我来说,是的。对你来说,大概不是。你好像一直很适合无聊的幸福;你不多心,也不偏心,似乎从来就盘算:如果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希望过着a种生活,你就会觉得a也是你需要的。”
原来,燕珊一边逗狗,一边在想答案给她,罕见的认真态度。
听燕珊这么说,菊若笑了:“听起来我和无聊也是同义词。”过一会儿,她又问起:“那——你觉得赵鹏远如何?”
“很适合你。”燕珊的嘴边带着一抹神秘的微笑“怎么,认识那么多年,试穿礼服了,才问起我的意见?”
“很适合我的无聊幸福?”
“我可没这么说。小赵嘛,还好啦,是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女人会选择嫁的那种好男人。”
林菊若听了燕珊的话,觉得沮丧起来。她知道,燕珊虽褒实贬。她的意思是说,她的未婚夫赵鹏远和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男人一样平庸。
难道不是吗?
不然,为什么当他开口问她什么时候结婚时,她一点也没有惊喜的感觉?也没有感动,虽然她没有拒绝。是因为认识这么久了吗?她那时只觉得自己像一双顾客付了定金的皮鞋,放了好久,主人终于来缴清金额穿回去。
刚订了婚,原以为会摇身一变,成为一身喜气洋洋的准新娘,可是,日子还是索然乏味,跟原来没什么不同,意志反而更消沉了些。林菊若起初并不懂,为什么一点喜气也没沾染上?直到遇到了杨选,她才一点一滴明白了原因。
人说初见面是三分情,是缘分。但初见后,又再次巧合地碰上他,似乎就是命运的安排了。怪命运,怪天,多少可以掩盖自己不由自主的心慌,以及意志力的不坚强。她不想承认,那全是她的错。
她就要嫁给大学谈了四年恋爱、等他当了两年兵,走上社会后又当了两年男女朋友的赵鹏远,看来多年的感情要开花结果了。一切顺理成章,波折几乎没有;把自己在爱情温室里养大的林菊若,原以为自己对感情的从一而终是因为要求不高,只是要一个让她安心、会对她好的男人。
试完婚纱,燕珊邀她到她新租的公寓去看新租的录影带。燕珊是报社记者,上晚班的,五点多接了一通call机,说是紧急采访出去了,要她继续看,出去把门带上就行。菊若一边看一边帮燕珊抹地板,好报答她陪着试婚纱。忽然,有人重重地撞了一下门。声音平息许久后,菊若才敢探出头去看。一个男人倚在门口,看来已不省人事。
菊若二话不说,赶快报警,又要警察叫救护车。
警察来了之后,菊若才壮着胆出门。那男人忽然睁开眼睛,用焦聚迷蒙的眼睛看着她说:“谢谢,谢谢。”
失焦的眼珠下,是挺直的鼻梁和落魄的笑容。看得出他的胡子已有好几天没刮,把很有角度的下巴染成了黑白参差。他一身西装已经很零乱,而且满嘴酒气,但没有让她有一丝“坏人”的感觉。
“我刚辞职!”他像个孩子似的对她挥着胜利的v形手势。
“你们认识?”年轻的警员一副茫然的表情。
“不”菊若话还没出口,男人就接了腔,神志不清的他,说起话来仍慢条斯理:“认识认识,她是我的邻居,我住楼上。”接着把口袋中的钥匙掏了个满地。两个警员扶他上楼,核对完证件,认定该男子是屋主没问题便走了。
菊若打call机给燕珊,问燕珊认不认识楼上那个男人。燕珊淡淡地说,又喝了酒是吧?冰箱中有解酒的东西,拿一瓶给他。他酒品不差,别怕。他不会犯法,因为他是律师。
菊若上楼按门铃,男人开门时看来已清醒些,满头湿发,应该是洗完了澡。“等等,我去穿好衣服。”他穿衣服的时候,菊若犹豫了一下,怕自己的善举是多此一举,正想转头下楼梯,该男子迅速叫住了她:“李燕珊,你头发长了!”
“我是李燕珊的朋友,”菊若回眸淡淡一笑“她叫我拿解酒的东西给你。”
“哦,对不起,”男子搔了搔头,一大串水珠顺着他的颈项流下来“第一次见面,就让你吓了一跳,让你看见我这么狼狈的样子”
“没关系。”菊若急着要走。
“李燕珊呢?”
“上班去了。”
“哦,我忘了,她晚上上班。李小姐,哦不,你是”
“我姓林。”
“对不起,我忘了,简直是得了老年痴呆症”
“别急着责备自己。因为我根本没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