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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八玉梳魂牵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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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心无月

    白月用毛巾仔细地替红云擦拭一头湿发。红云的头发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蓬得满头都是,所以她不能剪短发,只能紧紧地用头绳系住。这样"张狂"的头发洗起来自然更加麻烦。红云没有耐心,每次都弄不好,等干了一梳免不了又要哇哇大叫。

    "姐。今天来的那个人你确定那把古梳可以卖给他们吗?"红云有些不确定,先前她在店里找东西,一失手险些把那漂亮的梳子掉到地上,差点把白月吓死。

    结果不到半个小时白月就把它卖掉了。之后还狠狠瞪她一眼说:"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你总有一天弄碎它不如卖了换钱花。"

    "你现在倒担心起那把'倒霉'的梳子来啦?你已经是第几次差点把它掉在地上了?我还以为你看它很不顺眼呢?"白月故做不解地调侃她,嘴角隐隐地笑意出卖了她,可惜背对着她的红云看不见,可怜地想着怎么跟她解释。

    终究还是不忍心看她那么烦恼"放心吧。我是不会忘记我们的'职责'的。"红云闻言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姐,其实我不完全是担心那把梳子"

    白月感动地笑了,其实她一直都知道妹妹是更担心她忘记职责而受到惩罚。

    "看你下次还敢这么毛手毛脚的了。"

    "我一定努力控制。"说话间她已经不小心的把一个红木雕刻掉在地上,换来白月一声惊呼。红云暗想,还好这个摔不碎。

    广袤无边的枫树林,饱经风霜的红叶鲜红得仿佛要滴出鲜血,繁茂的枝叶遮天避日,形成凝重的红云,低低地压在人们的心上。

    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是谁,是谁在说话?我猛地睁开眼,惊恐地弹坐起来,急速地喘息,瞳孔因为心脏的剧烈收缩而微微放大,双手紧紧攥着项链上的吊坠,想借此摆脱那个诡异的梦境,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还会梦到?不敢再睡,只能披衣起身,坐在书桌前,开始翻阅桌上的案卷。

    本人凌霄,25岁,正值挑选男人和被男人挑选的临界点上,就职于本市第一医院心理科,专门研究人的心理状况并寻找为其排减痛苦的方法,也曾获得类似"优秀"、"模范"之类的称号。但如同顶尖的理发师难以打理自己的头发,我不知道该用何种理论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小孩子5岁的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开始,每当睡觉总是做同一个梦,给人一种让人心碎的熟悉,好怕好怕,往往睡不到一小时就哭着醒来,但醒来后只记得无边无际的红枫林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重复一句话,久而久之就不肯睡觉。人消瘦得很厉害,父母很焦急,带着我四处求医,但无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吃了很多安神助眠的药物,却毫无效果,每天强撑着眼睛想睡又不敢睡,人瘦得只剩一张皮了,只待一阵风将我刮回轮回殿去。每个人都知道我活不过这个秋天,人们只能拍拍父亲的肩膀,道声节哀。

    但是就在那时,我遇见了一位高僧。

    那时我正裹着父亲的大衣,坐在路边,看着树叶在凋零的刹那在空中漂浮的身影,曼妙而又凄凉。一个身影站在身前,挡住了光线。

    你是谁?我眨了眨眼睛问。

    他,一脸的慈悲,没有说话,长长的眉毛无风而动,只是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额头,我只感觉有一种暖流从头顶流进身体,突然觉得好困,就依靠着树睡着了,迷糊中好像听见他说,千年情缘,痴缠一生,是福是祸,唯天可知,阿弥陀佛

    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父母欣喜的微笑。再低头,见在颈间垂挂着一颗毫不起眼的黑色珠子,但我知道,或许我可以安心睡觉了,再也不会有枫林,再也不会有诡异得如同预言的声音了。我得以平凡地长大,和寻常人一样读书、生活、工作,只是在每个深秋时分,路过枫林时,不禁会驻足观望一番,那种熟悉的感觉在血液中奔腾,有一种冲动想进入红叶中畅游,但理智即使将我的脚步拉了回来。

    但是没有想到,岁月弹指一挥间,才过了二十年,深秋季节,那个窒息的梦境重又占据了所有的睡眠时间,仿佛一闭上眼,便是遮天避日的红叶,风一过,如同在树枝间跳跃扭曲的火焰,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低喃:卿卿吾妻,当血枫尽染,珠联壁合,就是你我相聚之时

    而那颗珠子只是静静地垂挂在颈间,颜色黯淡。

    当我掩上卷宗,已是旭日东升,带有温度的光芒驱散房间的黑暗,我闭着眼睛沐浴在晨光中,以期望洗刷内心的窒息和迷茫,同时一遍又一遍地催眠自己:凌霄,你很正常,凌霄,你会没事的

    适时响起的门铃声将我奔腾不止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开了门,不期然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眸子,乍看一下平淡无奇,但细看之下却好像有一层黑色迷雾笼罩着,看不清其真实的想法,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问,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的脸闪过一种很奇怪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道,不,凌小姐,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不过我的照片经常在财经杂志上出现,说不定你有印像。

    是吗?但是我从来不看财经杂志。

    霄霄,霄霄,昊天是不是很帅,送给你当男朋友好不好?

    我终于将眼光收回,低头看着正眨巴着眼睛,紧扒着我不放的红色无尾熊,淡笑道,荷,我不知道你的兴趣是当红娘,而且穿得还像红包似的。

    红包撇了撇嘴道,可惜我们十几个红娘都没有把你推销出去,真是失策。

    我失笑。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的惊吓,长大后我生性淡泊,处世不惊,仿佛所有的热情都在上一世用尽了,习惯独来独往,待人处事不温不火,然而,总有一些朋友围绕在身边,夏荷就是其中一个。用她的话说,我是黑夜中的烛火,而她们是渴望光明的飞蛾。我还能说什么呢,都已经不是人了。

    今天来的是夏荷和她的未婚夫,以及做为伴郎的神秘男子陆昊天,为的就是商讨下星期五婚礼的安排,而我做为伴娘不得不参与烦琐的讨论,即使我所做的只是捧一杯热茶坐在一边点头。夏荷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霄霄,这次可是你第七次做伴娘了,什么时候才能喝到你的喜酒啊。我道,你也知道我这是第七次啊,还好意思叫我继续做。夏荷用很可怜地眼光看着我道。可是她们一个接一个早婚,我能去找谁。我说,你不知道做了三次以上就很难嫁出去了吗?以后你养我啊。夏荷很开心地点点头,说,好啊好啊,我养你,我养你,听了我直翻白眼,对旁边一脸无奈的男人说,你怎么还没有教育好她。夏荷的未婚夫只能说,只要你早点结婚就好了。我正要接腔,却被那个陆昊天抢去了话头。他说,或许凌小姐很快就可以请你们喝喜酒了。说完,还冲着我笑了笑,说不尽的古怪。我只能点了点头,说,是啊是啊,到时候准备好贺礼就好了。

    临走前,夏荷递给我一个狭长的木匣子,说,这是昊天送的新婚贺礼,可惜不适合我,今天就当着昊天的面送给你了。我接过,有点沉,木匣子是用上好的檀木而制,散发的檀香宁静而悠远,因年代久远呈现焦黑的颜色,而表面经常被人摸索,显得温泽润和,相信这样的盒子里装的一定不是凡品。打开盒子,一支玉梳静静地躺在鲜红的锦缎上,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样式古朴典雅,好像是唐朝的作品。的确很难想像她这个跳豆用如此雅致的玉梳,就好像汽车行驶在恐龙的脚下。

    我细细地打量着玉梳,突然发现在玉梳的几个梳间有几丝红丝,好似有鲜血的沾染。我的脑子里开始出现许多跳跃的画面,就像是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闪现,稍纵即逝,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抓不住一丝一毫。我有一种预感,这只玉梳一定和我那古怪的梦境有关。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刚触碰到冰冷的玉质,一股电流冲进体内,强烈地撕扯每一个细胞,我直直地倒了下去,落入一弯臂膀之中,夏荷惊惶地呼喊声逐渐模糊,身边升起了青色的浓雾。我渐渐沉浸在一个梦境之中,真实得让人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的梦境。我只知道,在那个梦境中,我不是凌霄,我的名字是红袖。

    我叫红袖,出生在唐朝最繁荣的时代,蜗居在长安。这一片滚滚红尘之中,所谓大隐隐于市,我想我可以算是最大的隐士了。

    在长安,提起牡丹坊,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男人们暧昧地挑挑眉,面上春意昂然,而女人们则羞红了脸,啐上一口,甩袖离去。牡丹坊,是长安最大的青楼,有最艳最大的牡丹,最精致的亭台楼阁,最豪华的装饰,最烈最醇的酒。自然,还有最美的女人。在觥筹交错之间,美人脸上的那一抹红晕,让王孙贵族如痴如醉,轻罗扇后欲迎还拒的盈盈秋波,让土仕绅豪如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地投入无底的销金窝中。

    我喜欢看人,坐在高高的楼台上,俯视着芸芸众生,冷冷地看着一场场虚假的男欢女爱。对面街角的那个乞丐本是江南有名的富豪,却爱上了牡丹坊里的姑娘,被掏空了家财,扔到了街上,但痴心不改,每天守侯在门口,饱受门卫的老拳,也要看一眼曾经海誓山盟的她。然而,等到的只是一句,滚开!免得脏了本小姐的衣服。在后园正努力清洗一大堆衣服的老妇人曾是名振一时的花魁,当年有多少人捧上千金为求一笑。而如今,一旦年老色衰,昨日的你哝我哝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昔日的车水马龙变为门可罗雀,往日一口一个心肝宝贝的情人怀里是新一代的绝代风华。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

    拎起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从喉头滑如胃中,开始如岩浆般翻滚。我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栏杆上感受着秋天的气息。清风拂面,温柔地仿佛情人指间的爱怜,带着各异的胭脂花粉味,吹动了屋檐上铜制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清脆而绵长。这时间,怕是山前的枫林也开始红了吧。

    红袖姑娘,今天是不是

    微一抬眼,见嬷嬷正垂手立在门边,一脸的渴望,见我一颔首,那整张橘皮似的脸开心地舒展开来,忙唤了夏荷为我置了一身火红的衣群,佩带上最珍贵的珍珠宝石,抹上最上等的胭脂。夏荷谓叹道,小姐,你真漂亮。我不置可否,对着铜镜笑了笑,镜中模糊的人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路过一个小小庭院,忽听得一个人道,赵将军真是好运气啊,一来就遇上红袖姑娘献舞。

    另一个豪爽的男声朗声大笑道,小小舞伎有何能耐,能让那么多人着迷,不过是卖弄色相而已。

    只是卖弄色相而已?我对夏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饶有兴趣地躲在花丛后寻声望去。见几个人正坐在石凳上说话,其中一个二皇子,以及一些跟班。而那个说我只是卖弄色相而已的男人正在喝酒,看他举杯的姿势就可以看他应该是个武将。他模样不错,朗目剑星,气宇轩昂,身材健硕而又无野蛮人的剽悍之气,再加之陪坐在一边的是对皇位虎视耽耽的二皇子,可见此人身份的尊贵,若是能攀上,怕是飞上枝头做凤凰了,难怪旁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眼角含春。

    二皇子忙道,赵兄,你这句话可就错了。红袖小姐的确是美艳动人,但光凭这点也坐不上花魁的宝座,只有你看过她的舞蹈,你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真是此舞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天上人间也不过如此了。

    那个男人大笑道,你们这些文人把这些风月之事看得比命还重要,你可知道沙场上的一刀一剑才是最惊心动魄的,那软绵绵的歌舞我还是不去了,免得影响喝酒的心情。

    赵兄,你这不是不给小弟面子嘛,走啦走啦。

    见那个男人被二皇子拖走,我才从花丛后面出来。卖弄色相是吗?我倒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所谓的天上人间。我低声吩咐了夏荷几句。

    人人都知道牡丹坊中挂牌的姑娘都冠以花名的。其中以四朵名花艳压群芳,牡丹的雍容华贵,碧莲的清廉自洁,海棠的楚楚可怜,寒梅的冷艳清高,让世上的男子魂牵梦萦,失魂落魄,但牡丹坊的花魁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舞伎,而且那个舞伎最爱拿乔,高兴的时候出来舞上一段,赢得满堂喝彩,不高兴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见踪影。对此,嬷嬷却毫无怨言,让那些王孙贵族怨声载道偏又望穿秋水,与众女调笑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问上一句,今天红袖来不来,怎不叫一票美女咬碎一口银牙。而我,却生来享受这种眼神,我问身边的夏荷,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夏荷急忙摇着头说,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真的。我看着她惟恐我不相信的焦急样子,不禁莞尔,拍拍了她的头,阻止她将头摇下来的行为。其实我做的不过是卖了个面子,把她从一个喜欢虐婢的主子手中要了过来,不料把的心也要了过来。

    我登上舞台,只往台下瞟了一眼,喧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见酒杯从手中滑落,摔在地上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而本来正在享受爱慕者殷勤的美人顿时沦为壁上花,却不等表现出怨妇的模样,咬着锦帕,用恨恨的眼神瞪着,巴不得瞪出个洞出来。而那个男人正和二皇子一群人坐在最前排,默默地喝着酒,面无表情,想必不情愿得很,与周围淫亵的目光格格不入。

    接过夏荷手中的佩剑,向乐师打了个手势,琵琶声如迸泻的水银炸开,带来一片金戈铁马之声,将手中的双剑舞将开来。火红的身影在不大的舞台上腾挪转移,风,化为我灵动的舞步,琵琶声,是浮动在空中的音符,一个又一个或正或斜的银色光圈荡漾开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懂得我的舞蹈,还是只会注意我的脸蛋和身体,这些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之列,我只是让自己沉浸在一阵急似一阵的琵琶声中,用身体、用感情、用双剑舞出关外的漠漠黄沙,滚滚狼烟,两军交战前的一触即发,兵刃相接时的惊心动魄,夕阳下打扫战场的凄凉荒芜当最后一个颤音回荡在空气中,我缓缓地起身,看见那男人眼中的激动和欣赏。

    要知道所谓公孙大娘的舞剑术,杜二娘的"神针点睛"和顾三娘的"朱笔飞毫"并称当代三绝,又以公孙大娘的舞剑术为首。诗人杜甫还特意做了首诗,赞曰:"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而我作为公孙大娘的首席弟子,自然不能丢了她老人家的面子,而我做的,仅仅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

    我微微一笑,转身离去,空留身后如雷的叫好声。

    再遇上那个男人是在上香途中的枫林中,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闹剧。几个自诩为潘安再世的纨绔子弟在深秋时分,自认为潇洒地摇着纸扇,拦住了我和夏荷的去路,没说两三句话就开始动手动脚。我冷冷地笑,正要动手,他挡在我们的面前,只是那么一站,低喝一声,滚!暴戾之气喷薄而出,吓得那几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人落荒而逃,连掉了的扇子都忘了拣。

    赵将军好威风哦。我说。

    他有些诧异,问,为什么在下不自报家门,红袖姑娘却知在下名谓。

    我淡笑,避而不答,反问了一句,二皇子不太好相处吧。

    他恍然。要坐上皇位,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还需要拉拢一票人,以寻求经济、军事上的支持,那些握有兵权的将军们自然成了香馍馍,而镇守北疆,在安西都护府统率边防守军的赵天昊成为二皇子寻求合作的目标。他苦笑道,政治复杂多变,今天的朋友很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谁都不能相信,杀人于无形,还不如在沙场上,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一刀下去落得干脆。

    那今天赵将军是来

    我是来看我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大唐的好子民,他遥望着矗立在山头的寺庙,眼神飘渺,我仿佛在刹那间置身于庙宇之中,隔着袅袅的香火瞻仰一个个长生牌位上默默无言的名号,在绵延的钟声和低喃的诵经声中成为永恒。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也许是兄弟们保佑,能在这里遇见红袖姑娘,实在是在下的荣幸。说完微微一笑,露出白色而整齐的牙齿,眼睛弯弯的,笑容明亮,好像划破春天的莺啼,化为百花盛开的瞬间,但眼底却有一抹化不开的忧伤,浓重而深邃,清晰地疼痛着。虽然我不明白一个人的笑容为什么可以拥有如此矛盾的极端,但我只知道,就因为这个笑容,我爱上了眼前的男人,爱得痛彻心扉,从此,万劫不复。

    你并不适合沙场,我说,你的眼底沉淀着因为杀戮而凝结的忧伤,深不可测,不可触摸。

    他的身子整个振了振,眼睛闪过复杂的情绪,似惊喜,似悲苦,似释然,似无奈,交织在一起。良久,才长叹一声道,红袖姑娘真是在下的知己,但一个只懂得耍刀弄枪的武夫不打仗,又能如何?

    我笑道,辞官归隐,种上几亩良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岂不悠哉,总比见到自己兄弟的尸体和牌位好上千百倍,莫非赵将军舍不得荣华富贵?

    他朗声大笑,区区不才,哪里还舍不得这几斗米的,若红袖姑娘肯为在下织布制衣,别说辞官归隐,就是发配到边疆,在下也是十分愿意的。

    平生第一次,为了一句话,竟然羞红了脸,如同枫叶刚由青转红事的那一丝红痕,清涩却又艳丽无比。而他,只是愣愣地盯着我罕见的那一抹娇羞发起呆来。四目相投,含情脉脉,此时无声胜有声,只有风吹过枫林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耳畔回响。直到夏荷看不下去了,硬是咳嗽了几声,我们才惊醒了过来。

    有空请来我的红袖阁坐坐。我客套了一句,拉着夏荷匆匆离去,却不料我这一客套,为红袖阁套来了一个白吃白喝的将军。

    白天,我们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在城外的郊游。马蹄溅起的点点尘土都带有我俩的欢笑。夜晚,或在月光的银辉下,我抚琴,他舞剑,或在房间中秉烛夜谈,他谈西疆的粗旷豪迈,人心朴实,我谈江南的烟雨凄迷,远树含烟。一日复一日,他眼中的爱怜日渐堆积,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总在四目相对时将我溺毙在其中,但我不躲不逃,心甘情愿。

    秋已深了,经霜的枫叶灿烂地如同二月花,恣意燃烧人们的视线。坐落在枫林之中,品茗青雅甘醇的碧螺春,实在是一件趣事。端杯相敬,我开玩笑道,赵大将军,何时把你在我这红袖阁里费用清一清,我这里可是以黄金计价,怕时间一久,即使赵将军当掉裤子也付不起这个价钱。

    他笑道,红袖阁是你的,你又是我的,那红袖阁自然就是我的,自己的东西还要付钱吗。

    我听得好笑,此人脸皮之厚,世上绝无仅有,不禁徉怒道,哼,你的都是我的,我的可不是你的。

    对对对,我从上到下,从每一根头发到脚底的泥巴都是属于红袖姑娘的。他笑着一把拥住我,耳鬓私磨。又说,只是不知红袖姑娘什么时候给在下一个名分。我大笑地挣脱开,才跑了两三步,又被他一把抓进怀里,牢牢地锁在坚实的臂弯里,灼热的鼻息喷在耳后引起阵阵颤栗。他轻声道,红袖,我为你赎身可好。

    斜瞥了他一眼,我说,怎么,将军府上少一个端茶递水的称心丫鬟,将心思打到本姑娘头上了。

    他笑道,我可不缺什么丫鬟,只缺一位将军夫人,不知道红袖姑娘有没有兴趣。

    我瞪他,那我缺一名护院,不知道赵将军有没有兴趣。

    他还一本正经地点头说,好啊好啊,你做我的将军夫人,我做你的护院。

    他耍赖的样子很可爱,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神情,让人不忍心拒绝。轻抚他的脸,我叹了口气,昊,你是我今生的劫数。

    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他开心地笑了,抱着我转圈,四周的景色飞快地旋转,令人晕绚,枫叶在树枝间跳跃,如同无数对龙凤花烛舞动的火焰。

    我想,我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但事情远非我们想像地那么简单,婚姻并不是一场家家酒,只要你情我愿,盖上一块红布就可以替代凤冠霞帔。他是将门之后,名门之子,而我只是一个叫红袖的舞伎,即使拥有绝世容颜,过人之才,也不过是个倚门卖笑的舞伎。自他那天回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根据夏荷打听的消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老将军大发雷霆,将自己的宝贝儿子杖责二十,关入房间软禁起来,而他的母亲更是夸张地晕了过去,醒来后整天以泪洗面。

    昊,你可知道你的父母正在为你物色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小家碧玉,以便断了你的念头,难道我们注定有缘无分,无法白头偕老吗。

    一个人坐在阁上,怔怔地看着远方,我感觉凛冽的秋风穿过身子,在心上留下一个血洞,汩汩地流着鲜血,疼痛,刺骨而尖锐。我终于下了个决定,唤来了夏荷,低低地说了句,你陪我去见一个人,一个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三天后,皇上亲自赐婚,将苏尚书的千金许配给赵天昊将军,十日后举行婚礼。

    他是被人架着拜了天地,抬着进了洞房,多日的绝食使他的脸颊深深地陷了下去,脸色苍白而憔悴,原本刀刻似的轮廓变得更加鲜明,让人看了心疼。红袖,他醒了,睁开眼,伸手覆盖住我正在他脸上摸索的手,温柔地笑道,真好,又梦见你了,你带凤冠的样子真漂亮,好像仙女下凡,不过仙女是不流眼泪的。

    我透过朦胧的泪眼微笑,说,亲爱的昊,你并没有做梦,我就在你的面前,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我们已经拜过天地,我们可以白头偕老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皱了皱眉,说,我记得我是和苏尚书的千金成婚,为什么

    我就是苏尚书的千金,我是苏红袖。

    他愣了一下,然后夸张地叹了口气道,早知道你是苏尚书的千金,我就该吃饱了喝足了,以准备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我连忙塞了一汤勺的粥堵住那张毫无禁忌的嘴,以掩饰微红的双颊,说,我知道你很疑惑,为什么牡丹坊的舞伎会成为苏尚书的千金,我给你讲故事吧。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富家女爱上了穷书生,为了爱情舍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任由艰辛的风霜在娇柔的面容上刻下岁月的痕迹,她,如同失去了水分的花朵迅速地枯萎着,但每晚回倚在门边期待上京赴考的丈夫高中归来。即使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眼睛仍是朝着门的方向。在简陋的葬礼之后,她的女儿带着信物去找父亲,这才知道当年的穷书生中了状元,被丞相看中,招了做女婿。自然是平步青云,官运亨通,忘记了在家乡的妻儿。女孩恨她的父亲,是他的薄情寡义导致了母亲的死亡,她不顾父亲的呼唤转身离去,在各处流浪,直到遇到公孙大娘,拜了师傅学习舞蹈,长大后成为牡丹坊的幕后老板,每天坐在高阁上看尽人世情爱。她不相信爱情,却在某一天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与他厮守终身,她去找了十几年未见的父亲。她突然发现,或许,她没有想像中那么恨眼前这个霜染鬓发,老泪纵横的男人。

    他紧紧地抱着我,以期补偿我少时所受的所有苦难,低声喃喃道,红袖,你是枫林中舞蹈的精灵,从见你的第一眼起就轻易捕获了我的心,我愿好好地守护你,给予你世间最大的幸福,即使毁天灭地,也再所不惜。

    我亲吻着他如刀剑一般的眉毛,说,你不需要毁天,也不需要灭地,只要你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不要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可以得到我的灵魂。

    755年冬,以诛杨国忠为名,时为平卢(治今辽宁朝阳)、范阳(治今北京)、河东(治今山西太原)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乘机发动叛乱,率15万大军由范阳南下,直指洛阳和长安。"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皇上任命朔方(治今宁夏灵武西南)节度使郭子仪为主帅,赵天昊为副帅迎战。

    那时,我们已成婚五年,依然如胶似漆,恩爱甜蜜。每天他会用一把玉梳替我盘起发髻,为我画眉,他总会亲亲我的脸颊,说,红袖,红袖,真想为你梳一世的秀发,画一辈子的眉。而我,则每天下厨,为他煮一些他最爱的小菜,再热一壶好酒,在盈盈花丛中看着他笑着走来,将我拥入他的怀里。

    但当他要回北疆的时候,总舍不得我去受苦,希望我呆在安定繁荣的长安,但我不愿和我的母亲一样,将其一生耗尽在无穷无尽的等待当中,就把两个儿子扔给了赵老将军,化了装偷偷地跟在大军后面,直到半途被他发现,当着众兄弟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脸无奈地将我拥入怀里,宣布我为他的传令官,女扮男装,编入他的帐中,从此寸步不离。我们共乘一骑,驰骋在仿佛没有尽头的草原之上,枕在他的腿上看毫无瑕疵的蓝天白云,唱着粗犷豪迈的歌谣,跳着热情奔放的舞蹈。只要他在身边,那些粗茶淡饭,淡汤浊酒胜过山珍海味,琼浆玉液。跟了一次两次之后,他走时顺便将我打包,以免我风餐露宿,让他心疼。

    但这一役他却坚持让我留在军帐之中,不可外出,还派了两个小兵守在帐外。听着山崩地裂的喊杀声,我如坐针毡,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折磨得我坐立不安,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要到他的身边去,不然,我一定会后悔终身。换了一套普通战士的盔甲,不顾小兵的阻拦,我冲到战场,那些飞溅的血液和残肢,和我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兄弟与敌人同归于尽,那两个小兵为了挡住向我落下的武器,也倒在血泊之中,但周围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只有一个信念,赶快到他的身边去,一定要快。

    终于,我看见他了,骑在"踏雪"身上的他浑身浴血,连"踏雪"的身上也都是红的,他如战神下凡,所向无敌。四周的敌人一次一次地围上来,却一次一次倒在他的银枪之下,我可以看见他们在胆怯,他们在颤抖,他们的长官大叫着放箭,快放箭。我微一转头,看见一羽飞箭正悄然无息地接近他,我没有多想,飞身扑了上去,撕裂的疼痛从胸口炸开,红色的液体激扬开来,无力的身子从空中坠落,落入熟悉的怀抱。我看到他眼中的难以置信,他眼中的忧伤让我心疼,他说,袖,为什么你要来,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两行泪流了下来,混着刺眼的鲜血。

    我想安慰他,想伸出手触摸他的脸,告诉他我没事,但我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周围越来越冷,无边无际的黑暗落下帷幕,阻隔了我心爱的他,只有悲怆的哭嚎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响

    怀中的玉梳落在地上,沾染了两人的鲜血,诡异地闪烁着翠绿的色泽

    周围的青雾渐渐散去,我知道我又回到现实世界,缓缓地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看来我又为医疗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右手很沉,抬不起来,好像被什么压着,转头一看,原来是被人牢牢握在手里,捧在心口,不能动弹。见我醒了,忙问,感觉怎么样,头疼不疼,我马上叫医生过来。

    我拉住他正要按铃的手,微笑着说,昊,原来你长胡渣是这个样子的。

    他怔在那里,笼罩在眼睛上的黑雾如同曝在阳光下逐渐消散,显出清明而漆黑的眸子,欣喜的笑容绽放开来,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好似三月的阳光劈里啪啦地照过来,灿烂得让人晕眩。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霄,你都想起来了吗。

    我点点头,说,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有你,有我,有夏艳,还有其他人,既甜美又悲伤。但是昊,今生我只是凌霄,不是红袖,没有绝世容颜,没有倾城舞姿,你会不会觉得失望。

    他眼底深藏的忧伤如潮水般涌了出来,他低低地说,霄,我也不是前世的昊,你还会爱我吗。

    看着他忧伤的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前世的一幕幕又飞快地在脑中闪过,他眼神清明的样子,他遥望山顶寺庙飘渺的样子,他在枫林中舞剑的样子,他在月光下诉说绵绵情话的样子,他争着和我抱孩子的样子,我们在草原驰骋的样子,他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样子,还有,最后那一刻无泪恸哭的样子我将头埋进他坚实的胸膛,一遍又一遍地说,我爱你,我爱你

    他捧起我的脸,眼神专注而虔诚。他说,那你可不可以答应我,永远陪伴在我身边,不能和上一世一样,早早地离我而去,将我一个人扔在你不在的世界里。

    我拼命地点头,拼命地点头,直至我们相拥。

    病房的落地窗外是一片火红的枫林,随风摇曳的树叶如同跳跃的火焰,好似千年前的那一片枫林,有个男人跪在其间三天三夜,恳求法师以其三十年阳寿换取来世的情缘。

    附:

    玉花鸟纹梳,唐,长10。5cm,宽3。5cm,厚0。4cm。

    梳玉色白中略青,半圆形,薄片状。外弧饰镂空花鸟纹,中部为3朵花,两侧各有一鸟。梳齿集于下弦,齿密而间距细小,底端平齐。

    唐代妇女往往在头部插梳以为装饰,此件玉梳器薄、齿短,恐非用以梳理头发,而应是置于头部的饰物。唐至五代,用于头部的玉饰品一般都较薄,且玉质精良,表面少起伏变化,刻画图案多用阴线,线条直而密,这些特点在此玉梳上有明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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