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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那一抹血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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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那一抹血红 (一)

    一晚上的**消退了李墨生最近的紧张与烦躁,他就那样抱着董兰卿沉沉睡在了她家的那张大床上。直到第二天清晨,外面第一缕阳光射进来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的被下面传来的一阵异动给惊醒了。“怎么,又想要了?昨晚上还没有喂饱你吗?”李墨生一边摸着她的秀发一边说。

    董兰卿躺在他的怀里慵懒得说:“我也不知道。实话对你说吧,其实在你之前,我也认识了不少男孩子,有英俊帅气的,有年轻有为的,其中还有一个追我追地特别厉害,曾送过我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们就是没感觉,提不起兴趣来。但是,惟独对你。你知道吗?自从你和芬芳第一次在俱乐部碰见我时,我就对你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感觉。唉,怎么说呢?反正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明知道你不会属于我,可我对你仍是欲罢不能,好像是上辈子欠了你什么,今生来还你。”

    听了董兰卿这一番软软细语,李墨生心中不禁感到一阵好笑,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她这个话茬,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你家的房子真大啊!就你一个人住?”

    “是啊,我很寂寞的,所以你要经常来陪我哦。”董兰卿一边说一边用她那修长的手指在李墨生的胸膛上画着圆圈。

    “那你的家人呢?”李墨生好奇道。

    “我没家人,这世上再也没有我的一个亲人了。”董兰卿的声音有些低沉。

    “啊,对不起!”

    “没事,我已经习惯了。”董兰卿微微一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她的眼神变地迷离而朦胧,思绪仿佛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董兰卿出生在渭河平原的一个小山村里。家里祖传行医,父亲是村子里有名的赤脚医生,母亲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和大多数七十年代出生的小孩一样,董兰卿童年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却很快乐。

    小时候,董兰卿经常和父亲上山采摘草葯,他们住的那个地方有座小山,一到春天,山上就灌木茂盛,野草葱笼,满山的野花争奇斗艳,引来成群的蝴蝶,蜜蜂和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小虫。因此董兰卿每次和她父亲上山都玩地十分的开心,以至于经常流连忘返,常常是母亲在山下喊了半天,才见她一手捏着蝴蝶一手拿着一把野花,从树丛草隙中跑下山来。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的,童年转瞬即逝。很快,董兰卿就开始上初中了,这在农村是不多见的,因为在农村中,女孩子一般都是不读书的,即使是读书,那也只是上到三四年级,认识几个字就行了。而董兰卿之所以能小学毕业,而且还能继续上初中,这完全赖于她那个做赤脚医生的开明父亲,虽然那时她父亲不知道,也没听过“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但是他心里明白读书肯定要比不读书好,再加上董兰卿平时勤奋好学,比她的两个哥哥强多了,所以她父亲在家庭经济比较拮据的情况下还是努力供她读初中了。而董兰卿也很争气,在学校里成绩一直保持第一,就连她的班主任都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董兰卿上清华北大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董兰卿上初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部队里就传来噩耗,她那两个相继去当兵的哥哥先后在老山前线牺牲了。这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那这个家给震地摇摇欲坠。从此,她父亲就意志消沉,忧郁成疾。终于在董兰卿上初三的时候,这个医治了无数村民的赤脚医生还是没能医治好自己的病,两腿一蹬,撒手人寰了。至此,这个家算是彻底垮了,董兰卿的母亲在她父亲死后不到一个月也永远的离开了她。

    说到这里,李墨生的心不禁为之深深一颤,虽然他知道董兰卿现在过地很好,威风八面。但还是忍不住为她当时的境况暗捏了一把冷汗,手中也不禁加大了力道,将她搂地更紧了。董兰卿似乎明白他的心思,深情得看了他一眼,伏在他的怀里继续回忆起来。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董兰卿的四个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她而去,她成了孤儿。这时别说是继续上学了,就是连温饱都成了问题。虽然村子里的人都比较同情这个小女孩,但那时人人都是很困难,想帮助她也都有心无力。

    眼看董兰卿就要辍学,自谋出路了。这时,邻村的一个和董兰卿一家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收留了她。不过仔细算起来,这个亲戚应该算是她的表叔,四十多岁,姓郑,是那个村子里的村支书,家境相对来说比较殷实。

    董兰卿到了他家后,虽然没有了以前的自由和快乐,但不管怎么说?生活是有了保障,而且还能继续上学,这已经让她感到很满足了。

    表叔一家对她不算好也不算坏,但董兰卿是很自觉懂事的,一般她都是在学校里把功课做完,回家就帮着表叔家做家务,什么喂猪,挑水,拾柴这些几乎都被她一把包了。后来董兰卿上了高中,去县城读书了,在表叔家的时间就少了很多,但只要逢年过节一回来,还是帮着表叔一家干这干那,可以说,只要董兰卿在家,他们就不需要做家务的,因为家务活全被她给包了。尽管做这些很辛苦,但寄人篱下,不这样能行吗?因此表叔一家对她也还尚可,还让她继续读了高中,这在农村可算得上是一件奇事了。唯一令董兰卿感到有些不安的是她觉得表叔看她的眼神总是怪怪的,自从第一次她看见这个表叔她就觉得他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对劲之感越来越强烈,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董兰卿也说不上来。

    直到上高二的时候,有一次,董兰卿在学校和一个要好的同学去澡堂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同学瞥了她胸部一眼,然后悄悄得对她说:“喂,你的这个好大哦。”董兰卿一听,顿时羞得满面通红,伸手就要拧那个同学的嘴,两人笑打成一团。

    经过这个小小的插曲,董兰卿开始注意自己的身体来,她悄悄得观察了周围的几个同学,发现她们的胸部确实都没有自己的大。那时她才十七岁,但**已经发育地像小馒头似的了,走起路来能明显感觉到胸前两团肉的重量。再看旁边的几个女孩,她们的**只是微微坟起,穿上厚重一点衣服几乎就看不出来了。这时,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一手捏着蝴蝶一手拿着野花的小女孩了。

    那时正是琼瑶小说风靡全国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爱琼瑶阿姨的小说,为里面主人公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而流泪。董兰卿也不例外,学习之余,也经常看看那些小说,也偷偷看过在几个女生之间流传的所谓的“黄书”慢慢得也朦朦胧胧懂得了男女之间的情爱和**。

    通过这些对情爱的理解和对自身的变化的认知,再加上女孩子这个时期特有的敏感和细腻,她终于发现表叔看她的眼神不是一个长辈看晚辈的眼神,而是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的眼神,这个发现让董兰卿感到有一些惶恐不安。可这仅仅是她的猜想,并没有事实依据,而且她目前还是寄人篱下,所以董兰卿对这个表叔还是恭恭敬敬,言听计从,但是在心里已经暗暗防备了他,尽可能得减少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间。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她这个纯洁的女孩怎么可能斗地过那个早已对她挥眈眈,垂涎欲滴的老色狼呢?最终,董兰卿的**之身还是被这个人面兽心的表叔给夺去了。

    那是董兰卿高考后取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那一天当时是她最快乐的一天,不过现在想来,那一天也是她最痛苦的一天。那天她收到了她梦寐以求的北大录取通知书,董兰卿十分高兴,辛苦了这么多年,终于得偿所愿得上了她理想的大学,从此以后不但可以走出这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而且还可以自立更生了。她已经打算好了,除了第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和学费向表叔家借外,以后其他所有的费用她都准备通过勤工俭学来获得。

    当日,表叔一家也是很高兴的,毕竟这是这个小山村出的头一个名牌大学生啊,而且还是个女状元,这可是这个小山村自古未有的啊,于是就连乡干部也来他家道喜,这让表叔一家感到倍有面子。尤其是表叔自己,一天都是笑嘻嘻的。到了晚上还大摆宴席,宴请了周围的乡里乡亲,而董兰卿作为主角,自然免不了要喝上几杯,由于她心里高兴,再加上心里也有些感激表叔一家这些年对她的照顾以及对她金榜题名后的隆重操办,所以就放松了这些年来一直保持的警惕,喝地迷迷糊糊了。

    宴席结束后,董兰卿就有些支持不住了,她跌跌撞撞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连门都没关,就一头倒在了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了。

    到了深夜,董兰卿迷迷糊糊得感觉到有个人趴在了自己的身上,一张酒气哄哄的嘴在自己的脸上乱吻,她心里暗叫一声:“不好!”想要挣扎,想要呼喊,可是全身软绵绵的,浑无力气,嘴也被趴在自己身上的那个人给堵住了,半点声响也发不出。这时,董兰卿只希望这只是自己做的一个噩梦,并快快得醒来。可是切切实实的触摸感告诉她这不是一个噩梦,她感到那个人在剥自己的衣服,她大急,可又无力反抗。很快,她就觉得自己的身上一凉,她知道自己的上身已经赤裸,少女的羞涩让她几欲晕去。

    这个时候,那张本来在云姐脸上乱吻的嘴开始下移,轮流含住了她胸前那两粒鲜红的蓓蕾。此外,他的那双手也不闲着,纯熟得解开董兰卿的腰带,褪去她的长裤,然后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裤。

    一阵尖锐的撕裂之痛使董兰卿晕了过去,悠悠得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很长时间,也许是极短的时间,她又被这个表叔给弄醒过来。这时,床前的小灯亮了,表叔像一条死狗一样趴在她身上喘着粗气,董兰卿只感到一阵阵的恶心,她用力地推开了压在她身上的表叔,然后费力地拾起自己的衣服穿了起来,穿到长裤时,她发现原本洁白的长裤染上了点点血渍,就像一朵朵盛开的小红花,令人夺目。

    看到这一幕,董兰卿再也忍不住了,一行清泪顺着她的脸颊不断滑过。

    说到这里,董兰卿眼泪再一次的忍不住流了下来,李墨生看在眼里,纵是他铁石心肠也稍有不忍。,于是轻拍她的粉背说:“好了,别再多想了,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董兰卿展颜一笑说:“没事,我只不过是一时有些感触罢了。”说完,用手抹了抹眼泪,继续回忆起往事。

    事后,表叔痛哭流涕,求董兰卿原谅。并说他早就喜欢上了她,况且他们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血缘关系,只要董兰卿答应和他保持关系,他会答应她的一切要求。

    这时,董兰卿出奇得冷静,她没有哭,也没有闹,一言不发,静静得坐在一边听着这个表叔喋喋不休。过了一会,这个表叔说话终于告一段落,董兰卿开口了,她说:“事情已经这样,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我知道我的两个哥哥牺牲后,国家发了一笔抚恤金,虽然爹娘在世的时候为了生活和治病花掉了不少,但我想应该还是留下了一部分,我想让你把这笔钱给我,另外,再把我上四年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一齐给我,从此我们两不相欠,各走各的路。”

    表叔顿时瞠目结舌,他没想到外表温顺柔弱的董兰卿在这个时候还这么坚强和冷静,他原先以为他霸占她哥哥的抚恤金她是不会知道的,可没料到她年纪虽小,心中却是一片雪亮,以前可真是小看她了。现在看来哄是哄不住她了,如果不答应她的要求,以她的性格恐怕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要知道表叔那时可是个村支书,在那个年代,生活作风问题对他来说可是致命的。董兰卿所要的钱虽然数目有些大,但他还是掏地起的,于是表叔想了想,还是一咬牙将那笔在当时来说数目不菲的钱给了她。过了几天,董兰卿拿到全部的钱后就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去了北京,从此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大学四年,董兰卿也谈了好几次恋爱,但最后都是以分手而告终。毕业后,她没有服从分配回到原来的那个小县城,因为那里有她太多的伤心往事了,所以她只身一人南下深圳了。凭着她自身的学识和相貌,她很快在一家港资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并在两年的时间里做到了公司的高层管理。然而好事中也搀杂着不少坏事,由于董兰卿能力突出,长相迷人,所以很快引起了同是高层管理的另一个女人的嫉妒,而这个女人的另一个身份就是这家公司老板的情人。这个老板很器重董兰卿,而且经常在这个女人面前不经意间表露出对董兰卿的好感和欣赏,于是这个女人很恐慌,生怕老板会移情别恋,一脚踢开她而转投向董兰卿,因此暗中打击排挤董兰卿,想把她赶出公司。本来嘛,董兰卿也不怕这个女人,也想和她斗一斗,但见那个五十多岁的香港老板对自己确实有点意思,经常借讨论工作之名,请她吃饭,有时还毛手毛脚,做些性騒扰。董兰卿不堪其扰,便一怒之下自己辞职,离开了为之奋斗两年多的公司。

    休息一段时间后,董兰卿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离开深圳,来到现在的古都市。刚好碰到那时候银行第一次对外公开招聘,董兰卿凭借着自己的相貌能力文凭轻松的进入了银行系统。

    随后,她又在银行内部认识了现在的老公。而随着老公的平步青云,她的事业也是蒸蒸日上。

    听了董兰卿的故事,李墨生不禁感慨良多,他知道董兰卿虽然说地很简单,但其中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想想当初自己从学校出来后找工作的那段时间里,自己还不是困苦,焦虑,彷徨,但那时自己起码还有几个号弟兄陪着自己,至少不至于忍饥挨饿。而董兰卿当时就孤零零的一个人,什么事都要靠自己,老家也是回不去的,她当时该是承受多大的压力啊!

    想到这里,李墨生不禁对董兰卿的坚强产生了佩服之心,他悄悄得在董兰卿的耳边说:“宝贝,你不但漂亮,而且还坚强,真可算得上是奇女子啊!”董兰卿柔情脉脉得看了他一眼说:“我可不想做什么奇女子,我只想做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说完,她就送上了自己的香唇。李墨生当然毫不客气,照单全收。顿时,四片嘴唇又如胶似漆得粘在了一起。

    吻了良久,两人才气喘吁吁的分开,就在李墨生觉得神魂皆飞的销魂时刻,他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别接!”董兰卿眼神迷离的望着他并命令道。

    “好的,那就不接。”李墨生冲她坏坏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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