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抄袭软件遭学生破解叫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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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抄袭软件没用了,我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非研究性的本科生论文干脆取消。”武大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直呼无奈。历时6年,沈阳研究出“rost反剽窃系统”意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去年,武汉多所高校都启用了该软件。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反抄袭”软件遭遇了学生们五花八门的招数来“反反抄袭”使这个软件行将失效。(3月29日长江商报)
俗话说“任你奸似鬼,也喝老娘的洗脚水”一切破解都有反破解,一切杀毒软件都会碰上它无法处理的病毒。在“反剽窃系统”刚出道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了。其实,很简单,大多数人都不会冒着领不到毕业证或名誉受损的风险硬把头往“反剽窃系统”上撞,而规避该软件的办法也很容易想到,如逐句改写、翻译国外论文、汉英互译、交费“试测”这四招,招招都挺管用。恐怕沈阳教授再厉害,也研制不出应对这四种看似最笨的招数的办法来。从某种意义上讲,沈阳教授历时6年的心血可以说是白费了——这也怨不得别人,只能怪他自己当初选题的方向不对。
我既反对,也支持学生或教授们的论文抄袭行为的。不管怎么说,抄袭他人的文章,侵犯了人家的知识产权,总还是一种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但是,往往被抄者的文章也并无什么创新之处,或者干脆也是抄袭和变相抄袭而来的,那么,这种“抄袭的抄袭”对于被抄袭者也就谈不上什么损害或侵权了,因为那本不是自己的东西,或本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别人借去用一用,于人有利,于己也没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说支持抄袭行为,其实那是一种不得已的支持。论文的价值,就在于创新,与发表与否,或在什么级别上的杂志上发表,是毫无关系的。要创新,则首先得具有创新的能力。然而,在我国目前这种社会和教育语境下,要想获得或拥有这种能力,实在是太难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的社会和教育部门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对学生个性和创造力的全面扼杀,等到读大学的时候,你却向他或她要创造能力,要求写出有价值的论文来,不是强人所难吗?在剥夺了人家的创造力之后,又责怪人家怎么没有创造力,并把没有创造力的罪过加在人家头上,这简直就是陷人于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毕竟首先要求生存,在生存的基础上才有发展和创新的可能;所以,为了生存或活得更好,在写不出具有创见的论文的情况下,东抄西摘拼贴几篇论文模样的东西用来混口饭吃,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东西,就拿不到毕业证,或评不了职称,个人的生计就会成问题,至少,生活的质量会受到影响。
“反剽窃系统”增加了抄袭的成本,但这些成本是在抄袭者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的,何况相对于成本的增加,被认定为抄袭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他们远远没法承受的,因此不足以有效减少抄袭现象的发生。而从另一角度来说,这种增加的成本对于社会是完全没有任何价值的,只是造成了更多的社会资源的毫无意义的浪费——如果将这些资源用在其他具有生产性和建设性的事业上,岂不是对社会更有益。
此外“反剽窃系统”仅仅只能检测出一篇论文与另一篇论文在文字上的雷同之处,根本无法评判一篇文章是否有创见,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论文抄袭问题。而且,这一系统将使某些它检测不出来的变相抄袭行为合理化,同时会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将抄袭的罪过完全推到抄袭者身上来,从而使人们忽视了更深层次的追问。
由此可见“反剽窃系统”的出现只不过使抄袭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罢了,对于扼制抄袭现象完全措手无策,而且造成了社会资源更大的浪费,真是害莫大焉!现在它的制造者宣布失效了,难道不值得我们欢呼一声么?
“反抄袭软件没用了,我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非研究性的本科生论文干脆取消。”武大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直呼无奈。历时6年,沈阳研究出“rost反剽窃系统”意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去年,武汉多所高校都启用了该软件。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反抄袭”软件遭遇了学生们五花八门的招数来“反反抄袭”使这个软件行将失效。(3月29日长江商报)
俗话说“任你奸似鬼,也喝老娘的洗脚水”一切破解都有反破解,一切杀毒软件都会碰上它无法处理的病毒。在“反剽窃系统”刚出道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了。其实,很简单,大多数人都不会冒着领不到毕业证或名誉受损的风险硬把头往“反剽窃系统”上撞,而规避该软件的办法也很容易想到,如逐句改写、翻译国外论文、汉英互译、交费“试测”这四招,招招都挺管用。恐怕沈阳教授再厉害,也研制不出应对这四种看似最笨的招数的办法来。从某种意义上讲,沈阳教授历时6年的心血可以说是白费了——这也怨不得别人,只能怪他自己当初选题的方向不对。
我既反对,也支持学生或教授们的论文抄袭行为的。不管怎么说,抄袭他人的文章,侵犯了人家的知识产权,总还是一种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但是,往往被抄者的文章也并无什么创新之处,或者干脆也是抄袭和变相抄袭而来的,那么,这种“抄袭的抄袭”对于被抄袭者也就谈不上什么损害或侵权了,因为那本不是自己的东西,或本是毫无价值的东西,别人借去用一用,于人有利,于己也没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说支持抄袭行为,其实那是一种不得已的支持。论文的价值,就在于创新,与发表与否,或在什么级别上的杂志上发表,是毫无关系的。要创新,则首先得具有创新的能力。然而,在我国目前这种社会和教育语境下,要想获得或拥有这种能力,实在是太难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我们的社会和教育部门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对学生个性和创造力的全面扼杀,等到读大学的时候,你却向他或她要创造能力,要求写出有价值的论文来,不是强人所难吗?在剥夺了人家的创造力之后,又责怪人家怎么没有创造力,并把没有创造力的罪过加在人家头上,这简直就是陷人于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毕竟首先要求生存,在生存的基础上才有发展和创新的可能;所以,为了生存或活得更好,在写不出具有创见的论文的情况下,东抄西摘拼贴几篇论文模样的东西用来混口饭吃,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东西,就拿不到毕业证,或评不了职称,个人的生计就会成问题,至少,生活的质量会受到影响。
“反剽窃系统”增加了抄袭的成本,但这些成本是在抄袭者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的,何况相对于成本的增加,被认定为抄袭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他们远远没法承受的,因此不足以有效减少抄袭现象的发生。而从另一角度来说,这种增加的成本对于社会是完全没有任何价值的,只是造成了更多的社会资源的毫无意义的浪费——如果将这些资源用在其他具有生产性和建设性的事业上,岂不是对社会更有益。
此外“反剽窃系统”仅仅只能检测出一篇论文与另一篇论文在文字上的雷同之处,根本无法评判一篇文章是否有创见,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论文抄袭问题。而且,这一系统将使某些它检测不出来的变相抄袭行为合理化,同时会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将抄袭的罪过完全推到抄袭者身上来,从而使人们忽视了更深层次的追问。
由此可见“反剽窃系统”的出现只不过使抄袭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罢了,对于扼制抄袭现象完全措手无策,而且造成了社会资源更大的浪费,真是害莫大焉!现在它的制造者宣布失效了,难道不值得我们欢呼一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