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恐怖的儿童语言老师是为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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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手中烟头快要熄灭,坐在椅子上的胡老师用嘴狠吸一口,烟头突然变亮了,他拿起烟头,朝着眼前学生的手臂烫下去,一阵“吱吱”声后,学生手臂上出现血淋淋的烫伤。昨晚,记者在垫江县人民医院烧伤科见到了3位被老师烫伤的学生,几名学生竟异口同声说:“老师是为了我们好!”(4月2日重庆时报)
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申五令,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仍然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时常见诸报端。笔者小时候很调皮,母亲常对老师说,如果孩子不听话,你就打他,打完了我倒水给你洗手。在家长方面,就算到了现在,如我母亲般认同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和必要性的仍然大有人在。而在老师,则仍然有很多的人认为,适当的体罚是必要的,因为现在的孩子太难管。甚至,他们常常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这种话来为自己的体罚学生辩护。这一切的一切,往往都是在“为了鬃好”的名义下进行的。
每次读到老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我的心情都异常地沉重。不过,却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令我感到沉重——这种心情恐怕只能用“恐怖”和“悲凉”来形容了。才十一二岁的孩子,好玩或不服管本来就是天性,不过就是偷偷翻墙出去看牡丹罢了,竟然惹得那位“虐待狂”式的老师用烟头来“吱吱”地烫他们的手臂。不过,不可思议的却是,学生事后却替老师隐瞒和辩护,并对老师的“虐待狂”表示理解。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和谐的师生关系的画面呀!
如果仅仅只是老师的虐待学生,而学生则对老师的暴行感到了不满和怨恨,甚至起而反抗,倒还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遗憾的是,没有不满,也没有怨恨,更没有反抗——至少表面上没有——有的却是异口同声的“老师是为了我们好!”一个个很乖、很听话、很懂事、很善良,驯服顺从得像纯洁的小绵羊——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难道仅仅“为了我们好!”就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么?就能使这种暴力合理化和合法化么?
被压迫者往往拥有压迫者的思想和意识——这句话也可以用来描述这几位被老师烫伤的孩子们麻木和被扭曲的心灵的真实相,而且一点都不过分。在这一案例中,你不得不承认,老师是作为压迫者出现的,他或她拥有制定规则,并用自己喜欢的方式任意惩罚学生的无限权力——这种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得到社会认同的;而处于弱势和被压迫者地位的学生,有的却只是盲目地服从,他们不但认同和内化了这种规则,而且用这种规则来为自己的行为定位。
一个完美的、运作良好的压迫系统要持存下去,必须使自身的压迫与压迫行为合理化和合法化。系统性压迫的形成往往绝非压迫者单方面暴力的支撑就能维持,而是与被压迫者同谋的产物。也就是说,不管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都认为压迫行为的存在与实施是自然的和合理的。就像老师的体罚学生,在老师,认为自己是为了学生的利益着想;而在学生,则认为老师也是为了自己好。因此,二者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或对行为的反应天经地义,无可厚非。而且,如果学生当了老师,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学生。
心理学家们将上述心理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或“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该综合症或症候群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这种情结产生的首要条件是被害者受到了显在的或潜在的暴力的威胁,其次是施暴者给受害者施以小恩小惠,同时控制受害者的信息来源,即除了给受害者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得到。最后一个条件是,让受害者感到无路可逃。一开始的时候,或许受害者还会反抗,可在多次反抗无效,且没有外界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受害者很容易向施暴者的小恩小惠投降,转而采取一种合作——甚至感恩——的态度,将自己受迫害的命运合理化,这种合理化同样也使施暴者的迫害行为变得合理化了。
在老师用烟头烫学生的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全部特征。如学生因为怕骂,被老师用烟头烫的时候不敢叫,因害怕没有书读了而恳求家长不要给老师说,这说明他们受到了显在或潜在的暴力的威胁;当他们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他们表示“这是老师严厉要求我们,我们理解他”甚至齐声说“老师是为了我们好”这表明他们认为自己受到惩罚的原因全是自己不好,不能怪老师。另一方面,在师生的日常交往中,出于使学生“乖”或“听话”的目的,那位用烟头烫学生的也不可能没有给学生施以小恩小惠。再加上孩子太小,所能接收的外界的信息来源非常有限,同时他们也无法自主地安排或逃脱生活在老师的淫威下的命运。从这一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老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学校就是与监狱最类似的场所,且是一台非常完美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生产机器。等到孩子从学校毕业了,他们早已将压迫与被压迫的合理性内化成了自己的“第二天性”——他们已变成了天生的“压迫者和受压迫者”因此,当他们走出校园后遭受到来自社会的或政治的更严重的压迫时,他们也不会感到有什么不习惯了。他们同样也会异口同声地以“老师是为了我们好”这样的话语和态度来使一切不合理的压迫与被压迫合理化和合法化——这难道不是一幅令人感到背脊上寒气直冒的最恐怖的社会场景么?
作为终有一死的普通人,我们只希望活在太阳下的每一天都令人感到自由、快乐、幸福。我们只希望能像一个人一样地有尊严地活着。由于每个人都有他或她独特的感觉,因此,我们的幸福感是任何人都没法、也不能代替我们事先设计的。俗话说得好,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诚然,在追求自己的快乐和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会犯错,甚至会误入岐途——这在任何人都难以避免,况且犯错也是我们的权力,它可能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丰富,更精彩——就算如此,我们都不需要任何强加在我们头上的“为了我们好”还是让我们“为了自己好”吧!我们更不能原谅在“为了我们好”的名义下对我们所犯下的任何罪行,也不会对未经我们同意的“为了我们好”而带来的那一点点福利感恩戴德。
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只有当他们作为平等的个体进行对话与交流,并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人际冲突时,真正的“人的教育”才会出现。否则,只有教化,甚至——驯化,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非人的教育。鲁迅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中说,觉醒的父母,应该“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与我们一样,我们后代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轨迹,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当我们放下“为了鬃好”思维模式,给他们更多的自由和选择权,并以平等的身份和他们相处的时候,则不但解放了他们,同时也解放了我们自己。
看着手中烟头快要熄灭,坐在椅子上的胡老师用嘴狠吸一口,烟头突然变亮了,他拿起烟头,朝着眼前学生的手臂烫下去,一阵“吱吱”声后,学生手臂上出现血淋淋的烫伤。昨晚,记者在垫江县人民医院烧伤科见到了3位被老师烫伤的学生,几名学生竟异口同声说:“老师是为了我们好!”(4月2日重庆时报)
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申五令,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仍然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且时常见诸报端。笔者小时候很调皮,母亲常对老师说,如果孩子不听话,你就打他,打完了我倒水给你洗手。在家长方面,就算到了现在,如我母亲般认同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和必要性的仍然大有人在。而在老师,则仍然有很多的人认为,适当的体罚是必要的,因为现在的孩子太难管。甚至,他们常常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这种话来为自己的体罚学生辩护。这一切的一切,往往都是在“为了鬃好”的名义下进行的。
每次读到老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我的心情都异常地沉重。不过,却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令我感到沉重——这种心情恐怕只能用“恐怖”和“悲凉”来形容了。才十一二岁的孩子,好玩或不服管本来就是天性,不过就是偷偷翻墙出去看牡丹罢了,竟然惹得那位“虐待狂”式的老师用烟头来“吱吱”地烫他们的手臂。不过,不可思议的却是,学生事后却替老师隐瞒和辩护,并对老师的“虐待狂”表示理解。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和谐的师生关系的画面呀!
如果仅仅只是老师的虐待学生,而学生则对老师的暴行感到了不满和怨恨,甚至起而反抗,倒还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遗憾的是,没有不满,也没有怨恨,更没有反抗——至少表面上没有——有的却是异口同声的“老师是为了我们好!”一个个很乖、很听话、很懂事、很善良,驯服顺从得像纯洁的小绵羊——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难道仅仅“为了我们好!”就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么?就能使这种暴力合理化和合法化么?
被压迫者往往拥有压迫者的思想和意识——这句话也可以用来描述这几位被老师烫伤的孩子们麻木和被扭曲的心灵的真实相,而且一点都不过分。在这一案例中,你不得不承认,老师是作为压迫者出现的,他或她拥有制定规则,并用自己喜欢的方式任意惩罚学生的无限权力——这种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得到社会认同的;而处于弱势和被压迫者地位的学生,有的却只是盲目地服从,他们不但认同和内化了这种规则,而且用这种规则来为自己的行为定位。
一个完美的、运作良好的压迫系统要持存下去,必须使自身的压迫与压迫行为合理化和合法化。系统性压迫的形成往往绝非压迫者单方面暴力的支撑就能维持,而是与被压迫者同谋的产物。也就是说,不管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都认为压迫行为的存在与实施是自然的和合理的。就像老师的体罚学生,在老师,认为自己是为了学生的利益着想;而在学生,则认为老师也是为了自己好。因此,二者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或对行为的反应天经地义,无可厚非。而且,如果学生当了老师,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学生。
心理学家们将上述心理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或“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该综合症或症候群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这种情结产生的首要条件是被害者受到了显在的或潜在的暴力的威胁,其次是施暴者给受害者施以小恩小惠,同时控制受害者的信息来源,即除了给受害者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得到。最后一个条件是,让受害者感到无路可逃。一开始的时候,或许受害者还会反抗,可在多次反抗无效,且没有外界力量支持的情况下,受害者很容易向施暴者的小恩小惠投降,转而采取一种合作——甚至感恩——的态度,将自己受迫害的命运合理化,这种合理化同样也使施暴者的迫害行为变得合理化了。
在老师用烟头烫学生的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全部特征。如学生因为怕骂,被老师用烟头烫的时候不敢叫,因害怕没有书读了而恳求家长不要给老师说,这说明他们受到了显在或潜在的暴力的威胁;当他们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他们表示“这是老师严厉要求我们,我们理解他”甚至齐声说“老师是为了我们好”这表明他们认为自己受到惩罚的原因全是自己不好,不能怪老师。另一方面,在师生的日常交往中,出于使学生“乖”或“听话”的目的,那位用烟头烫学生的也不可能没有给学生施以小恩小惠。再加上孩子太小,所能接收的外界的信息来源非常有限,同时他们也无法自主地安排或逃脱生活在老师的淫威下的命运。从这一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老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学校就是与监狱最类似的场所,且是一台非常完美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生产机器。等到孩子从学校毕业了,他们早已将压迫与被压迫的合理性内化成了自己的“第二天性”——他们已变成了天生的“压迫者和受压迫者”因此,当他们走出校园后遭受到来自社会的或政治的更严重的压迫时,他们也不会感到有什么不习惯了。他们同样也会异口同声地以“老师是为了我们好”这样的话语和态度来使一切不合理的压迫与被压迫合理化和合法化——这难道不是一幅令人感到背脊上寒气直冒的最恐怖的社会场景么?
作为终有一死的普通人,我们只希望活在太阳下的每一天都令人感到自由、快乐、幸福。我们只希望能像一个人一样地有尊严地活着。由于每个人都有他或她独特的感觉,因此,我们的幸福感是任何人都没法、也不能代替我们事先设计的。俗话说得好,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诚然,在追求自己的快乐和幸福的过程中,我们会犯错,甚至会误入岐途——这在任何人都难以避免,况且犯错也是我们的权力,它可能使我们的人生变得更丰富,更精彩——就算如此,我们都不需要任何强加在我们头上的“为了我们好”还是让我们“为了自己好”吧!我们更不能原谅在“为了我们好”的名义下对我们所犯下的任何罪行,也不会对未经我们同意的“为了我们好”而带来的那一点点福利感恩戴德。
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只有当他们作为平等的个体进行对话与交流,并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人际冲突时,真正的“人的教育”才会出现。否则,只有教化,甚至——驯化,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非人的教育。鲁迅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一文中说,觉醒的父母,应该“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与我们一样,我们后代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轨迹,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当我们放下“为了鬃好”思维模式,给他们更多的自由和选择权,并以平等的身份和他们相处的时候,则不但解放了他们,同时也解放了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