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好赌好酒好在学理上的三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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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诗经能解决婚姻问题、李白是“蛊惑仔”、大禹“婚外情”之后,中南大学教授杨雨而今又依据李清照的诗文,揭露了这位女词人的诸多“劣行”称其好赌、好酒、好色。(见4月1日现代快报)
虽然鲁迅先生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笔者却愿意相信这些学者之所以得出如此“夺人眼球”的结论,并非故意“炒作”而是由于学力或修养不够;或者,仅仅只是一种调侃的说法——读者何妨当作在听神鬼狐怪的故事,彼“姑妄言之”我亦“姑妄听之”然而,他们却明明一本正经地将这些不着边际的玩意儿当成严肃的学术问题来言说,因此,笔者不能不在此指出——这位美女教授在解读李清照时存在三大学理上的错误。
确实,美女杨雨在论证李清照“好赌、好酒、好色”时旁征博引,显得有理有据,很能迷惑人。但是,她却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把文人的诗词当成了他们的生活实录或自传来解读。其实,诗人的话,往往是当不得真的,他们写小偷,未必自己就是“梁上君子”写通奸,未必自己就得有情人。清代小石道人嘻谈录记载了一则这样故事,说是有个人作了一首百韵诗献给他的上司,其中有一联写道:“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亡。”上司看了,动了恻隐之心,说:“真没想到你家里的灾祸竟到了这种地步!”这人却回答说:“实无其事,我哥哥也没死,弟弟也没亡。我只是为了追求诗句对偶贴切才这样写罢了。”就李清照的诗词而言,其中固然有她生活的投影,却未必事事着实,因此,她的诗词或文章绝对不是她生活的实录。诗人的话虽不可以当真,可学者在做学问时却必须求真——杨雨教授若以李清照的诗文为证据,来证明其“好赌、好酒、好色”“浮躁”或“缺乏常识”且不说,如此治学,未免也太不够严谨了吧。
此外,在对文本的解读时,不可过于执著于字面的意思,而是要在无字处读书。明代杨慎在升庵诗话中解读唐杜牧江南春一诗时说:“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这种论调斤斤于诗词的字面意思,不免为后世所笑话。就李清照的打马图序来说,虽然表面上是在写赌博,却处处透露出她对人生的感慨和对过去生活的怀念,言在此而意在彼——在一定意义上,对赌博的描写只不过是她所玩的一种“障眼法”罢了,堂堂的大学教授如果读不出她的言外之意,只能说明教授大人的文学修为还是有限得很呀。
退一步而言,就算李清照的诗文真能当成她的生活自传来看,似乎也不足以得出她“好赌、好酒、好色”的结论来——至少,这在李清照根本算不上什么“劣行”如果李清照生活在当代,给她的行为下一“好赌、好酒、好色”的断语倒也并非不可以,但若将古人从他或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剥离出来,却往往会得出相当荒谬的结论。如康震教授所言,李清照喜欢赌博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赌博”而只是当时的文人雅士在闲暇之余的一种娱乐方式,即所谓“不为无益之事,何消有涯之生”——李之好酒亦当作如是观,不过是一种艺术化的生活方式罢了,若以“劣行”视之,岂不大煞风景?至于“好色”乃人之天性,李清照在词中的表现,并无可非议之处——杨雨教授若是接受不了,则不能不说,以她这种对“色”的认识,已足够给她一个“灭绝师太”的称号了。
继诗经能解决婚姻问题、李白是“蛊惑仔”、大禹“婚外情”之后,中南大学教授杨雨而今又依据李清照的诗文,揭露了这位女词人的诸多“劣行”称其好赌、好酒、好色。(见4月1日现代快报)
虽然鲁迅先生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笔者却愿意相信这些学者之所以得出如此“夺人眼球”的结论,并非故意“炒作”而是由于学力或修养不够;或者,仅仅只是一种调侃的说法——读者何妨当作在听神鬼狐怪的故事,彼“姑妄言之”我亦“姑妄听之”然而,他们却明明一本正经地将这些不着边际的玩意儿当成严肃的学术问题来言说,因此,笔者不能不在此指出——这位美女教授在解读李清照时存在三大学理上的错误。
确实,美女杨雨在论证李清照“好赌、好酒、好色”时旁征博引,显得有理有据,很能迷惑人。但是,她却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把文人的诗词当成了他们的生活实录或自传来解读。其实,诗人的话,往往是当不得真的,他们写小偷,未必自己就是“梁上君子”写通奸,未必自己就得有情人。清代小石道人嘻谈录记载了一则这样故事,说是有个人作了一首百韵诗献给他的上司,其中有一联写道:“舍弟江南没,家兄塞北亡。”上司看了,动了恻隐之心,说:“真没想到你家里的灾祸竟到了这种地步!”这人却回答说:“实无其事,我哥哥也没死,弟弟也没亡。我只是为了追求诗句对偶贴切才这样写罢了。”就李清照的诗词而言,其中固然有她生活的投影,却未必事事着实,因此,她的诗词或文章绝对不是她生活的实录。诗人的话虽不可以当真,可学者在做学问时却必须求真——杨雨教授若以李清照的诗文为证据,来证明其“好赌、好酒、好色”“浮躁”或“缺乏常识”且不说,如此治学,未免也太不够严谨了吧。
此外,在对文本的解读时,不可过于执著于字面的意思,而是要在无字处读书。明代杨慎在升庵诗话中解读唐杜牧江南春一诗时说:“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这种论调斤斤于诗词的字面意思,不免为后世所笑话。就李清照的打马图序来说,虽然表面上是在写赌博,却处处透露出她对人生的感慨和对过去生活的怀念,言在此而意在彼——在一定意义上,对赌博的描写只不过是她所玩的一种“障眼法”罢了,堂堂的大学教授如果读不出她的言外之意,只能说明教授大人的文学修为还是有限得很呀。
退一步而言,就算李清照的诗文真能当成她的生活自传来看,似乎也不足以得出她“好赌、好酒、好色”的结论来——至少,这在李清照根本算不上什么“劣行”如果李清照生活在当代,给她的行为下一“好赌、好酒、好色”的断语倒也并非不可以,但若将古人从他或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剥离出来,却往往会得出相当荒谬的结论。如康震教授所言,李清照喜欢赌博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赌博”而只是当时的文人雅士在闲暇之余的一种娱乐方式,即所谓“不为无益之事,何消有涯之生”——李之好酒亦当作如是观,不过是一种艺术化的生活方式罢了,若以“劣行”视之,岂不大煞风景?至于“好色”乃人之天性,李清照在词中的表现,并无可非议之处——杨雨教授若是接受不了,则不能不说,以她这种对“色”的认识,已足够给她一个“灭绝师太”的称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