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溪先生问题果真出在开头一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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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搜索自己的笔名,一不小心发现了刘梦溪先生对我不久前写的一篇题为“从前有座山”与千年的“礼治主义”迷梦的文章的回应。当时,我写这篇文章确实是针对人民日报上一篇署名为“刘梦溪”的文章有感而发的。恕我孤陋寡闻,我当时确实并不知道刘梦溪是何许人也,虽然文章的末尾注明了他的身份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但我确实也不知道“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什么单位,所以“刘梦溪”先生是何许人也对我仍然是笔糊涂帐。
当时读到这篇文章后非常气愤,觉得这位所谓的“研究员”太昏愦,以至于满口胡柴,竟不知今夕为何夕了。或许,刘梦溪是一位忠厚的长者,写这篇文章也是出于“为国为民”的考虑,但这种昏愦的思想若是出自有德君子,其对社会的危害则往往更甚于出自无德的小人——如罗兰夫人云“正义,正义,多少邪恶假汝之名”社会真正的害群之马往往并非千夫所指的小人,而是为普通大众所崇拜的各色英雄人物。
“质疑”(在我自己的感觉,其实是“批判”)刘梦溪先生的文章写好后,我觉得非常快意,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一时心血来潮,或是未能免俗,以至于人类共有的好奇心在作怪,不免百度了一下“刘梦溪”才知道他原来是位红学家,中国文化杂志社的创办人,中国文化暨世界汉学杂志主编,文艺学和艺术学两学科的“双料博导”不但著作等身,还主编过数十卷的“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等大型丛书。头上罩着那么多的光环,确实不能不让后生小子如我者望而生畏。无奈我那时过于冲动,竟然忘记了“君子有三畏”的圣人遗训,一下子就将文章发到了网上去,于是便引出了刘梦溪先生这篇题为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的文章来了。当然,这是后话。
最开始读到刘梦溪先生的回应文章时,我感到非常自责。一来刘梦溪先生声称“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说明我张冠李戴,找错了批评的靶子,让梦溪先生没来由地蒙受了不白之冤,其错自然在我;二来就算梦溪先生受了我的“冤枉气”却仍然心平气和,表现得非常有风度,不免使我感到自惭形秽。虽然我在写评论文章时,往往是对事不对人,但仍然对自己这篇批评梦溪先生的文章有欠平和中正感到痛心疾首。当时的想法是,我应该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梦溪先生真诚地道歉。
出于对梦溪先生人格魅力的崇敬,我诚惶诚恐地找出了梦溪先生在回应文章中提到的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礼仪与文化传统的重建一文,并将之与“非我所写”的那篇文章一对照,才发现原来我几乎上了梦溪先生的恶当。梦溪先生称“问题出在开头一段”并严正申明“这段文字不是我写的”虽然他也承认“文章内容除了开头,其余也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但他却从中得出了“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这个结论来——这三个命题或曰三句大实话(即:“这段文字不是我写的”、“文章内容除了开头,其余也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单独地来看都没错,都是100%的真理,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逻辑的关联,可却给人造成一种梦溪先生为人“老实厚道”的印象。然而,古人云“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梦溪先生却在不知不觉中转移了读者的视线,轻描淡写地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无辜的受害人,实在不能不令我佩服他手段的高明。
为什么说梦溪先生转移了读者的视线呢?我的批评文章针对的并非梦溪先生声称“不是我写的”的“开头”恰恰却是“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的“其余”梦溪先生却因为开头不是他写的,人民日报未经他的同意而选编了他的文章,满脸委曲地表示“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从而使我对“其余”的批评显得有欠公正。因此,他自信地认为“宕子先生与我商榷的一些观点,相信他明白了真相之后,会有改变”可令他遗憾的是,这位“说的(得)有鼻子有眼”的宕子先生却并未“有改变”反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虽然梦溪先生断言自己“从未提倡过‘礼治’”同时觉得“以德治国”也“不通”“况‘礼治’乎?”但他却认为“但礼仪却是必要的,我们现在太不讲究礼仪了,这是百年以来文化传统流失的一个显例”——不知他到底在哀叹什么?对于传统中国而言,礼与德不过是同一块硬币的两面罢了,此二者对于维护古代中国那种人与人不平等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大概是尽人皆知的吧。梦溪先生哀叹“礼仪和信仰”的两大缺失,并提倡“制礼作乐”(出自于梦溪先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礼仪与文化传统的重建一文),不知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何况,我们现在也未必“不讲究礼仪”不过,不讲究传统的礼仪了,那倒是确实的,因此,难免梦溪先生要有今不如昔的感慨了——在此意义上,制定国家礼仪大典也确实“价值无穷”呀,由梦溪先来“编撰国家的礼仪大典”也就顺理成章了!
梦溪先生又称“‘正名’云云,更非我意”可见这是宕子杜撰出来的,而且“宕子也说是他‘本人考证的结果’”因此“他的‘考证’未免太大胆了”不错,冤哉枉也!梦溪先生的文章里确实没有出现“正名”两个字,可让人觉得大惑不解的是,梦溪先生却又认为“称呼的混乱反映一个国家伦理秩序的混乱”而且又说“其实要说‘正名’,现在需要‘正名’的事物多到不知凡几,只是没有明白人、细心人提出而已”这无疑表明“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的“明白人、细心人”正是我梦溪先生呀!
至于梦溪先生所推崇的“可以增进人伦关系的庄重性,可以重建人的尊严和人伦的庄严”的礼仪——这剂医治“礼仪和信仰”两大缺失的社会病之良药——到底疗效如何,恐怕还是要等到梦溪先生编撰国家的礼仪大典,完成“制礼作乐”的伟业后才能得到验证,尔等芸芸众生且拭目以待吧!
偶尔搜索自己的笔名,一不小心发现了刘梦溪先生对我不久前写的一篇题为“从前有座山”与千年的“礼治主义”迷梦的文章的回应。当时,我写这篇文章确实是针对人民日报上一篇署名为“刘梦溪”的文章有感而发的。恕我孤陋寡闻,我当时确实并不知道刘梦溪是何许人也,虽然文章的末尾注明了他的身份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但我确实也不知道“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什么单位,所以“刘梦溪”先生是何许人也对我仍然是笔糊涂帐。
当时读到这篇文章后非常气愤,觉得这位所谓的“研究员”太昏愦,以至于满口胡柴,竟不知今夕为何夕了。或许,刘梦溪是一位忠厚的长者,写这篇文章也是出于“为国为民”的考虑,但这种昏愦的思想若是出自有德君子,其对社会的危害则往往更甚于出自无德的小人——如罗兰夫人云“正义,正义,多少邪恶假汝之名”社会真正的害群之马往往并非千夫所指的小人,而是为普通大众所崇拜的各色英雄人物。
“质疑”(在我自己的感觉,其实是“批判”)刘梦溪先生的文章写好后,我觉得非常快意,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一时心血来潮,或是未能免俗,以至于人类共有的好奇心在作怪,不免百度了一下“刘梦溪”才知道他原来是位红学家,中国文化杂志社的创办人,中国文化暨世界汉学杂志主编,文艺学和艺术学两学科的“双料博导”不但著作等身,还主编过数十卷的“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等大型丛书。头上罩着那么多的光环,确实不能不让后生小子如我者望而生畏。无奈我那时过于冲动,竟然忘记了“君子有三畏”的圣人遗训,一下子就将文章发到了网上去,于是便引出了刘梦溪先生这篇题为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的文章来了。当然,这是后话。
最开始读到刘梦溪先生的回应文章时,我感到非常自责。一来刘梦溪先生声称“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说明我张冠李戴,找错了批评的靶子,让梦溪先生没来由地蒙受了不白之冤,其错自然在我;二来就算梦溪先生受了我的“冤枉气”却仍然心平气和,表现得非常有风度,不免使我感到自惭形秽。虽然我在写评论文章时,往往是对事不对人,但仍然对自己这篇批评梦溪先生的文章有欠平和中正感到痛心疾首。当时的想法是,我应该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梦溪先生真诚地道歉。
出于对梦溪先生人格魅力的崇敬,我诚惶诚恐地找出了梦溪先生在回应文章中提到的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礼仪与文化传统的重建一文,并将之与“非我所写”的那篇文章一对照,才发现原来我几乎上了梦溪先生的恶当。梦溪先生称“问题出在开头一段”并严正申明“这段文字不是我写的”虽然他也承认“文章内容除了开头,其余也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但他却从中得出了“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这个结论来——这三个命题或曰三句大实话(即:“这段文字不是我写的”、“文章内容除了开头,其余也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单独地来看都没错,都是100%的真理,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逻辑的关联,可却给人造成一种梦溪先生为人“老实厚道”的印象。然而,古人云“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梦溪先生却在不知不觉中转移了读者的视线,轻描淡写地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无辜的受害人,实在不能不令我佩服他手段的高明。
为什么说梦溪先生转移了读者的视线呢?我的批评文章针对的并非梦溪先生声称“不是我写的”的“开头”恰恰却是“确是我的文章的选编”的“其余”梦溪先生却因为开头不是他写的,人民日报未经他的同意而选编了他的文章,满脸委曲地表示“我被质疑的文章非我所写”从而使我对“其余”的批评显得有欠公正。因此,他自信地认为“宕子先生与我商榷的一些观点,相信他明白了真相之后,会有改变”可令他遗憾的是,这位“说的(得)有鼻子有眼”的宕子先生却并未“有改变”反而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虽然梦溪先生断言自己“从未提倡过‘礼治’”同时觉得“以德治国”也“不通”“况‘礼治’乎?”但他却认为“但礼仪却是必要的,我们现在太不讲究礼仪了,这是百年以来文化传统流失的一个显例”——不知他到底在哀叹什么?对于传统中国而言,礼与德不过是同一块硬币的两面罢了,此二者对于维护古代中国那种人与人不平等的严格的等级制度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大概是尽人皆知的吧。梦溪先生哀叹“礼仪和信仰”的两大缺失,并提倡“制礼作乐”(出自于梦溪先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礼仪与文化传统的重建一文),不知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何况,我们现在也未必“不讲究礼仪”不过,不讲究传统的礼仪了,那倒是确实的,因此,难免梦溪先生要有今不如昔的感慨了——在此意义上,制定国家礼仪大典也确实“价值无穷”呀,由梦溪先来“编撰国家的礼仪大典”也就顺理成章了!
梦溪先生又称“‘正名’云云,更非我意”可见这是宕子杜撰出来的,而且“宕子也说是他‘本人考证的结果’”因此“他的‘考证’未免太大胆了”不错,冤哉枉也!梦溪先生的文章里确实没有出现“正名”两个字,可让人觉得大惑不解的是,梦溪先生却又认为“称呼的混乱反映一个国家伦理秩序的混乱”而且又说“其实要说‘正名’,现在需要‘正名’的事物多到不知凡几,只是没有明白人、细心人提出而已”这无疑表明“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的“明白人、细心人”正是我梦溪先生呀!
至于梦溪先生所推崇的“可以增进人伦关系的庄重性,可以重建人的尊严和人伦的庄严”的礼仪——这剂医治“礼仪和信仰”两大缺失的社会病之良药——到底疗效如何,恐怕还是要等到梦溪先生编撰国家的礼仪大典,完成“制礼作乐”的伟业后才能得到验证,尔等芸芸众生且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