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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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我暗暗叫苦。
在卡特琳娜率领兽人大军进攻英格兰尼之前,爱克斯大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对我的行为进行过谴责。只不过后来卡特琳娜把水搅混了,我率领兽人大军的事也就侥幸不了了之。现在,难道我又得冒天下之大不韪施展黑巫术?
不过想想,我兰特虽然未曾雄霸天下,但是起码也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总不能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性贵族的家臣之手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施展黑巫术,德鲁戈家固然对我是必欲杀之而后快,罗德曼家呢?亚斯伯爵未必顶得住压力。将我进行驱逐还是轻的。就算将我五花大绑送交给魔法师协会,我也并不会感到丝毫惊奇。
在“穷凶恶极”施展狂化技能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发愣,我却并没有闲着。除了提醒蒂丝射箭之外,我还偷偷对“穷凶恶极”下了蛊。那时,我已经知道事不可为。理智告诉我,凭着盛特拉姆三人根本无法抵挡狂化后的幻剑士,可是我却幻想着着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并没有发生。待到盛特拉姆等人重伤倒地后,我仍旧无法避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如果明目张胆施展黑巫术,我就不得不以剑的身份再次踏上黑暗之路。但是如果放弃黑巫术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明年的今天将成为我的忌日。
不!我还不能死!答应过琳娜等她成年后成为我的妻子还没做到呢,答应别人的事绝对不能赖帐。在没有娶得美人归之前,我得活下去。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如果“穷凶极恶”不是那么狂燥,其实多花上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毫发不伤地解决盛特拉姆三人吧。从这个角度而言,现在的形势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狂化会增加力量和速度,相应减少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我而言,这实在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身体的反应速度远远逊于对方,这个战斗怎么打?
我的口中异常干涩:除了施展黑巫术,似乎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身旁站满了持矛战士,但是这些已经不具顽强斗志的战士却并不能令我产生任何安全感。
身旁的小火弓着身子,口出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微微瑟缩。它虽然好斗,但是当敌人强大到完全无法战胜的时候,同样也会感到害怕(例如面对娜弗丽的时候)。幻剑士固然足以击败小火,但是却不至于令小火丧失斗志。可是狂化后的幻剑士战斗力大幅提高,终于超过了小火能够承受的心理极限。
“穷凶极恶”一直以强大的气势压制着我,我却并不担心他会立刻下杀手。此刻“穷凶极恶”只有怒意,却没有杀意。我分析,他可能想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与“穷凶极恶”残忍的目光对视着,大脑极速运转。在“穷凶极恶”越来越诧异,最终打算动手的前一刻,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掌握全局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可能摆脱困境的喜悦,使我的脸上忍不住浮显出笑意。
“穷凶极恶”愤怒地咆哮道:“你被吓疯了吗?这种时候还敢笑?!”
“我略知医术。”我微笑着回答:“你现在身患奇症,如果过于生气或是过量使用斗气,就会犯病。”
我回过头对着小脸苍白的蒂丝神秘地笑了笑,安慰她说:“你别担心,也许马上敌人就会因为犯病而失去战斗力。”
“穷凶极恶”被我的表现刺激得出离愤怒了,这一点,我可以从他的战斗力突然升高得出结论。
用精神催动种在“穷凶极恶”体内的蛊,他在向我发动攻击前的一瞬间突然色变。
我微笑着看着他,但是心中却暗生警惕。
蛊的种类极多,我对“穷凶极恶”所下的蛊,学名叫银线蛊。根据银线蛊的作用,习黑巫术之人也往往将之称为疼痛蛊。疼痛蛊是一种微小生物,平时以精血为食寄居在我的体内,在我的精神催动之下,疼痛蛊潜入“穷凶极恶”的体内,立即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分裂繁殖。只需要大约两三秒的时间,就能够在“穷凶极恶”的体内繁殖出足够多的数量。
待我再用精神催动之后,疼痛蛊便释放出毒素。这种毒素的作用之一是对神经起特定的作用,可以令受害者产生剧烈的疼痛感。疼痛可以分为七级,而疼痛蛊造成的效果属于最高级的。第七级的疼痛,相当于五马分尸时的感觉。
经受过七级疼痛之后,有少数人会因此而猝死,也有一些人重新醒来后已然疯掉。“穷凶极恶”在经受过五马分尸的万里痛之后却只是脸色大变,这简直令我无法想象。
“穷凶极恶”声音嘶哑地凶狠的嚎叫了一声,向我扑过来。
值得庆幸的是“穷凶极恶”此时剩下的战斗力比一名见习剑士还不如。疼痛蛊可以发挥的另一个作用便是令肌肉严重痉挛。“穷凶极恶”承受五马分尸的疼痛感时,在肌肉严重痉挛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倒下,反而能够向我扑过来,这不能不令我佩服。
突然之间,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收服“穷凶极恶”
按吉姆里特的说法“穷凶极恶”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我不是更安全吗?
制作c级宝剑的材质远胜于阳狂、阴韵。据阿拉卡说,为了最快将c级宝剑变换为现金,c级宝剑的销售价格平均只不过在三千八百枚金币左右。不过,在夏默的强烈要求下,我让兰仆在所有外销的c级宝剑上都留下一个特别薄弱的地方,只需要用一柄普通长剑以特定的力度斫击那个特定的位置,便可以轻易地将之斫断。在特定的位置预留瑕疵还好说,必须以特定的力度才能轻易将之击断,那才真是很费了兰仆一番心思兰仆事后向我报怨说,制作外销的c级剑比普通的c级剑要多耗费20%的能量。
想要收服“穷凶极恶”必须彻底摧毁他的精神。
在战士们不约而同后退一步的同时,我不退反进。在“穷凶极恶”的速度比正常情况慢了数倍的前提下,阳狂迎击斫去。随着“叮”的一声脆响“穷凶极恶”手持的c级宝剑从中间整整齐齐的断成了两截。然后,我一脚将他踢翻倒地。
果然不出我所料“穷凶极恶”在连续的打击之下,目光中混合着恐惧、愤怒和不可置信。他全身剧烈抽搐着,终于心有不甘地徐徐倒在地上。“穷凶极恶”膨胀的肌肉渐渐恢复原状,他的狂化状态因为意外的打击而提前消失了。
我走到“穷凶极恶”的身旁,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以后你不要生出对我不利的念头,不要违背我的任何命令,也不要产生自杀的念头,要不然刚才的情况就会再次发生。虽然你的忍耐力出乎的我的意料,不过那种程度的痛苦如果经历的次数过多,可能会疯掉。想一想,塞维尔第一杀手如果成为一个疯子”
我嘿嘿的笑了两声,感觉自己的笑声中竟然有一种奸诈的味道。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兰仆教我蛊术的时候就曾说过,想要发挥蛊术最大的效果,必须强烈地刺激受蛊人,以心理暗示在他的潜意识中定下今后的行为规则。
“我知道你想知道我的名字,现在告诉你吧。我叫剑。而你呢,以前的名字不必再用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奴隶了,叫作剑奴!”
“穷凶极恶”被我刺激得几欲发狂,他的嘴角激烈地颤抖着,似乎想对我破口大骂。可惜他翻了一个白眼之后,竟然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晕了过去。
看到“穷凶极恶”的惨状,我略生怜悯之心。不过,他活该!是他逼我不得不施展黑巫术的。眼下虽然未必有人能够识破我的手段,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事情败露,我将不得不再次踏上黑暗之路。
想到这儿,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暴虐的快感。遭受日尊者的欺压后,我产生过“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的想法。现在,这种想法是第一次变为现实。
“剑”身后传来蒂丝怯生生的声音。“把他绑起来关入地牢吧?吉姆伯伯被他一拳就打昏了。他太可怕了。”
转身的过程中,我借机瞄了盛特拉姆一眼。在比兹堡内,实力最高的是他,见识最广的也是他。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我施展了黑巫术,那么这个人必定是盛特拉姆。让我担忧的是,盛特拉姆眼中充满迷惑,似乎并不相信“穷凶极恶”恰巧犯病的说法。
我干咳一声。“蒂丝,你不必怕。刚才我对‘穷凶极恶’说能够治好他的病,所以他打算成为我的奴隶。以后,他的名字就是剑奴了。”
“有剑奴在这儿,不仅对于守城大有帮助,而且可以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
“有这种事?”思想单纯的蒂丝没有多想,高兴极了。“太好了,‘穷凶极恶’是塞维尔公认的第一杀手,居然成为你的剑奴了。我想,就算是兰特公爵也未必比得上吧。”
我感觉怪怪的。蒂丝怎么什么事都要扯上兰特?!。
第二十五章
我暗暗叫苦。
在卡特琳娜率领兽人大军进攻英格兰尼之前,爱克斯大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对我的行为进行过谴责。只不过后来卡特琳娜把水搅混了,我率领兽人大军的事也就侥幸不了了之。现在,难道我又得冒天下之大不韪施展黑巫术?
不过想想,我兰特虽然未曾雄霸天下,但是起码也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总不能死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性贵族的家臣之手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施展黑巫术,德鲁戈家固然对我是必欲杀之而后快,罗德曼家呢?亚斯伯爵未必顶得住压力。将我进行驱逐还是轻的。就算将我五花大绑送交给魔法师协会,我也并不会感到丝毫惊奇。
在“穷凶恶极”施展狂化技能的时候,其他人都在发愣,我却并没有闲着。除了提醒蒂丝射箭之外,我还偷偷对“穷凶恶极”下了蛊。那时,我已经知道事不可为。理智告诉我,凭着盛特拉姆三人根本无法抵挡狂化后的幻剑士,可是我却幻想着着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并没有发生。待到盛特拉姆等人重伤倒地后,我仍旧无法避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如果明目张胆施展黑巫术,我就不得不以剑的身份再次踏上黑暗之路。但是如果放弃黑巫术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明年的今天将成为我的忌日。
不!我还不能死!答应过琳娜等她成年后成为我的妻子还没做到呢,答应别人的事绝对不能赖帐。在没有娶得美人归之前,我得活下去。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如果“穷凶极恶”不是那么狂燥,其实多花上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毫发不伤地解决盛特拉姆三人吧。从这个角度而言,现在的形势已经算是最好的了。
狂化会增加力量和速度,相应减少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我而言,这实在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身体的反应速度远远逊于对方,这个战斗怎么打?
我的口中异常干涩:除了施展黑巫术,似乎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身旁站满了持矛战士,但是这些已经不具顽强斗志的战士却并不能令我产生任何安全感。
身旁的小火弓着身子,口出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微微瑟缩。它虽然好斗,但是当敌人强大到完全无法战胜的时候,同样也会感到害怕(例如面对娜弗丽的时候)。幻剑士固然足以击败小火,但是却不至于令小火丧失斗志。可是狂化后的幻剑士战斗力大幅提高,终于超过了小火能够承受的心理极限。
“穷凶极恶”一直以强大的气势压制着我,我却并不担心他会立刻下杀手。此刻“穷凶极恶”只有怒意,却没有杀意。我分析,他可能想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与“穷凶极恶”残忍的目光对视着,大脑极速运转。在“穷凶极恶”越来越诧异,最终打算动手的前一刻,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掌握全局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可能摆脱困境的喜悦,使我的脸上忍不住浮显出笑意。
“穷凶极恶”愤怒地咆哮道:“你被吓疯了吗?这种时候还敢笑?!”
“我略知医术。”我微笑着回答:“你现在身患奇症,如果过于生气或是过量使用斗气,就会犯病。”
我回过头对着小脸苍白的蒂丝神秘地笑了笑,安慰她说:“你别担心,也许马上敌人就会因为犯病而失去战斗力。”
“穷凶极恶”被我的表现刺激得出离愤怒了,这一点,我可以从他的战斗力突然升高得出结论。
用精神催动种在“穷凶极恶”体内的蛊,他在向我发动攻击前的一瞬间突然色变。
我微笑着看着他,但是心中却暗生警惕。
蛊的种类极多,我对“穷凶极恶”所下的蛊,学名叫银线蛊。根据银线蛊的作用,习黑巫术之人也往往将之称为疼痛蛊。疼痛蛊是一种微小生物,平时以精血为食寄居在我的体内,在我的精神催动之下,疼痛蛊潜入“穷凶极恶”的体内,立即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分裂繁殖。只需要大约两三秒的时间,就能够在“穷凶极恶”的体内繁殖出足够多的数量。
待我再用精神催动之后,疼痛蛊便释放出毒素。这种毒素的作用之一是对神经起特定的作用,可以令受害者产生剧烈的疼痛感。疼痛可以分为七级,而疼痛蛊造成的效果属于最高级的。第七级的疼痛,相当于五马分尸时的感觉。
经受过七级疼痛之后,有少数人会因此而猝死,也有一些人重新醒来后已然疯掉。“穷凶极恶”在经受过五马分尸的万里痛之后却只是脸色大变,这简直令我无法想象。
“穷凶极恶”声音嘶哑地凶狠的嚎叫了一声,向我扑过来。
值得庆幸的是“穷凶极恶”此时剩下的战斗力比一名见习剑士还不如。疼痛蛊可以发挥的另一个作用便是令肌肉严重痉挛。“穷凶极恶”承受五马分尸的疼痛感时,在肌肉严重痉挛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倒下,反而能够向我扑过来,这不能不令我佩服。
突然之间,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收服“穷凶极恶”
按吉姆里特的说法“穷凶极恶”是塞维尔的第一杀手。如果能够得到他的保护,我不是更安全吗?
制作c级宝剑的材质远胜于阳狂、阴韵。据阿拉卡说,为了最快将c级宝剑变换为现金,c级宝剑的销售价格平均只不过在三千八百枚金币左右。不过,在夏默的强烈要求下,我让兰仆在所有外销的c级宝剑上都留下一个特别薄弱的地方,只需要用一柄普通长剑以特定的力度斫击那个特定的位置,便可以轻易地将之斫断。在特定的位置预留瑕疵还好说,必须以特定的力度才能轻易将之击断,那才真是很费了兰仆一番心思兰仆事后向我报怨说,制作外销的c级剑比普通的c级剑要多耗费20%的能量。
想要收服“穷凶极恶”必须彻底摧毁他的精神。
在战士们不约而同后退一步的同时,我不退反进。在“穷凶极恶”的速度比正常情况慢了数倍的前提下,阳狂迎击斫去。随着“叮”的一声脆响“穷凶极恶”手持的c级宝剑从中间整整齐齐的断成了两截。然后,我一脚将他踢翻倒地。
果然不出我所料“穷凶极恶”在连续的打击之下,目光中混合着恐惧、愤怒和不可置信。他全身剧烈抽搐着,终于心有不甘地徐徐倒在地上。“穷凶极恶”膨胀的肌肉渐渐恢复原状,他的狂化状态因为意外的打击而提前消失了。
我走到“穷凶极恶”的身旁,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以后你不要生出对我不利的念头,不要违背我的任何命令,也不要产生自杀的念头,要不然刚才的情况就会再次发生。虽然你的忍耐力出乎的我的意料,不过那种程度的痛苦如果经历的次数过多,可能会疯掉。想一想,塞维尔第一杀手如果成为一个疯子”
我嘿嘿的笑了两声,感觉自己的笑声中竟然有一种奸诈的味道。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我。兰仆教我蛊术的时候就曾说过,想要发挥蛊术最大的效果,必须强烈地刺激受蛊人,以心理暗示在他的潜意识中定下今后的行为规则。
“我知道你想知道我的名字,现在告诉你吧。我叫剑。而你呢,以前的名字不必再用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奴隶了,叫作剑奴!”
“穷凶极恶”被我刺激得几欲发狂,他的嘴角激烈地颤抖着,似乎想对我破口大骂。可惜他翻了一个白眼之后,竟然一口气喘不过来而晕了过去。
看到“穷凶极恶”的惨状,我略生怜悯之心。不过,他活该!是他逼我不得不施展黑巫术的。眼下虽然未必有人能够识破我的手段,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事情败露,我将不得不再次踏上黑暗之路。
想到这儿,我竟然产生了一种暴虐的快感。遭受日尊者的欺压后,我产生过“对付残忍的敌人,只有以更残忍的手段去让敌人为之颤栗”的想法。现在,这种想法是第一次变为现实。
“剑”身后传来蒂丝怯生生的声音。“把他绑起来关入地牢吧?吉姆伯伯被他一拳就打昏了。他太可怕了。”
转身的过程中,我借机瞄了盛特拉姆一眼。在比兹堡内,实力最高的是他,见识最广的也是他。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我施展了黑巫术,那么这个人必定是盛特拉姆。让我担忧的是,盛特拉姆眼中充满迷惑,似乎并不相信“穷凶极恶”恰巧犯病的说法。
我干咳一声。“蒂丝,你不必怕。刚才我对‘穷凶极恶’说能够治好他的病,所以他打算成为我的奴隶。以后,他的名字就是剑奴了。”
“有剑奴在这儿,不仅对于守城大有帮助,而且可以极大地打击敌人的士气。”
“有这种事?”思想单纯的蒂丝没有多想,高兴极了。“太好了,‘穷凶极恶’是塞维尔公认的第一杀手,居然成为你的剑奴了。我想,就算是兰特公爵也未必比得上吧。”
我感觉怪怪的。蒂丝怎么什么事都要扯上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