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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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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一曲终罢,情儿看着抚弦的异样神情,心中竟然泛起一丝酸意,随即惊觉,拍手笑道:“公子的笛子,吹得还是那样的好!”抚弦站起身来,脸上红晕未褪,低著头,不敢看向蒋琬。四周众女一齐盯着她,无不感觉到羡慕。

    蒋琬握著笛子,忽然伸手扣击身边的木柱,敲出“箜箜”的声响,只听他朗声吟道:“数萼初含雪,孤标画本难。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横笛和愁听,斜枝倚病看。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这首诗原是唐人的诗作,此刻他一时兴起,朗朗吟出,恰恰一株梅花之上,滚落一团积雪,惊起两只冬鸟“嘎嘎”两声,振翼向谷外飞去。

    就在这时,有一个女子声音拍掌道:“好诗,好才情,不愧是南唐第一才子,只是也好大的架子,连公主都请你不来”

    众人愕然看去,就见到一行五个少女走在前面,后面跟著几个待女与侍卫,担箱提得篮,那五个女子最左边的那个一身黄色衣裳,风姿绰约,雅致大方,此刻正拍手而笑,走了过来,进到亭子中,站在蒋琬面前,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那黄裳女子拍一拍手掌,身后跟著的那些担箱提篮的侍卫,立即来到亭中,将石桌之上铺上貉皮毡子,然后再放上十个楠木凳子,铺上厚厚的垫子,再在桌子上摆好几样精致的小菜,最后竟然从箱子中取出几壶酒,几个雕刻精美、玲珑剔透的白玉杯子。放在桌上,原样把箱子挑出去,留下几个待女侍候,一齐退出亭外,远远站到谷口之处。不让外人进来。

    情儿及众女目瞪口呆的看着片刻之间,这个朴素简单地小亭子中,立即大变样成了一处富丽堂皇、温暖雅观的地方,简直就是大家闺秀的闺阁,那些毛毡锦礅,香喷喷的,精织细秀,简直就是那些女孩子出阁之时亲自缝治的嫁衣一样,巧夺天工,完美无暇。可是此刻,竟然拿来当作坐垫。

    直到锦垫铺好,那四个女子才坐下,接著那黄裳女子也坐了下来,抬头看了看这片地方。目露惊讶之色,说道:“想不到,在这个地方,居然还有这样一片洞天福地,我们还不知道。”

    那四个女子仔细地打量了几眼这个地方,面上都不由得露出惊诧之色。她们本以为方才梅花亭之上、一览万山梅海的景色,世之无匹,不想在这个小地方,竟然藏著这样的一片天地。清溪流泉。梅花缤纷,花雪如海。

    “你是”见那群人忙了半天,似乎这里根本没有其他人在一般,旁若无人的闯进亭中,情儿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阿秀回去之后,颤颤噤噤。商云裳见她身后一个人都没有,逼问之下,阿秀只得将蒋琬的原话说了出来,商云裳当时就听得大怒,说道:“想不到还有这种不知好歹的人,居然连公主的邀请都不听,直接就可以治他大不敬罪,派两个待卫去将他抓过来。我们肯定是不会去见他的。”

    李暮晴与李颖虽然生性文静,但也是一生下来便是帝王之家,第一次有人胆敢拒绝她们,邀请不来,心中不由都有一点气愤,李络棋却拍掌笑道:“不,我们偏去,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有多自傲,许多隐者,皇帝下令,几次召见,都会推辞不见,何况是他这样的一个人。他说要我们过去,肯定是料定我们一定不会前去,我们偏不如他地意,去看看他!”

    穆晴岚笑道:“对呀,公主说的正是,我们前去,吓他一大跳,有三位公主在此,以他的性子,到时不知道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李暮晴与李颖不由得“扑嗤”一声,笑出声来。商云裳听了,心中倒底还是很想见一见这个少年,居然敢推掉公主的邀约,胆子不小呀,公主都答应了,她也就没有反对,当下让侍卫上来收拾东西,五人一起来往这边而来。走近梅边,就听到了那低沉得如同潺潺流水地笛音,跌荡多变,瞬息数出。让人听得心神俱醉。几人都不由得露出惊讶之色。

    她们对乐律都是自幼精通,便是乐中宗师左腾迁的曲子,也听过不少,但此刻听到这阵笛声,毫无疑问,若论手法枝巧,自然没有左腾迁几十年日夜浸润来得熟练,但这少年和笛声,却使人有一种从心底生出的的感觉,完全沉浸入他的笛声当中,不能自已。

    众人愕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笛声袅袅消散,方才惊醒,走入林中,就听到了那个黑氅少年自吟的那首梅花。

    “数萼初含雪,孤标画本难。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横笛和愁听,斜枝倚病看。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听到情儿发问,商云裳倨傲一笑,淡淡道:“其实你知道,刚才我们派人来请你们公子,你们公子说让我们过来,我们就过来了,怎么,也不欢迎一下?”

    情儿一时不知怎么回答,蒋琬却淡淡地道:“既然来了,那就请坐!”他身子都懒得动一下,左手玉笛轻扣,商云裳看着他的那幅散淡样子,一时不由得为之气结。

    她不知道一向极为自制的他,今日怎么会因为这样一个孩子就屡屡生气,只得冷笑一声,说道:“这位公子,不知道尊姓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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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有事出去了,回来得晚了一些,不好意思,明天寂寞尽可能更新一万字,补上今天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放浪形骸.万物自流

    蒋琬终于转过头来,李络棋与穆晴岚都不由一呆,再见之时,这黑氅少年面上已经脱却了半年之前的那种清雅出尘,更多了一份静凝沉淀,当注视到面前少年的眼晴之时,五人身子不由齐齐感到一震。

    黯淡无光的眼晴,竟然,竟然是个盲人?张大著口,说不出一句话来。

    上次相见,李络棋与穆晴岚只远远的见到蒋琬一眼,当时被他气势所吸引,根本没有注意到其他,等到蒋琬转身离去之时,留给李络棋与穆晴岚的,只有一个白衣如雪的背影,刚才正是因为看到那个离去的少年背影,所以才一眼认出是他来,因为虽然气质有所变化,那种清淡寂寞,却深入了蒋琬的骨髓之中,永远不会剔除,此刻再如此近距离相见,才猛然发觉,那个才情惊世,白衣如雪的少年,竟然是一个盲人。

    商云裳、李暮晴与李颖的震惊,也是不言而喻的,她们都没有想到,那个看起来是如此与世不群的一个惊世少年,竟然会是一个盲人,想到这里,几人心里蓦然一动,盲人?前段时间宫中不是出了一个神奇的盲眼少年神医么?难道

    几人还没有说出,却听蒋琬淡淡道:“相见即是有缘,随后各分东西,名字只不过是一个称号,张三李四王五高六,我也还只是我而已,又何必追究名姓。你们要叫,便叫我李四吧!”

    他地名字已极为出名,此刻却不愿再用,他本来就是那种淡淡的性子,为了怜诗诗来到这里,久已没有这种平淡与温馨,这片刻的欢娱。

    他不想被人破坏。

    李四?商云裳李暮晴等,都是冰雪聪明之辈,立即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个化名,只是那少年淡淡的一句相见即是有缘,随后各分东西,却不禁让几人心中一怔。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心。相见即是有缘,随后各分东西,百年修得同船渡。他们的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交集,能在此相见。地确是一种缘份,也许从此之后,就再也不可能相见。莫名的。众人心中,都不由得突然一沉。

    李四,商云裳念了两遍,心中愤然,冷冷一笑。说道:“李四公子确是有才,刚才那首梅花堪称上佳之作。只是李四公子如此大的架子,不知是不是想学古人终南捷经,上达帝听,从而求名致仕吧?”

    她博学惊人,这首梅花却从未听过,如此佳作自不应当没有流传于世,是以料定是面前这个少年所作,只又他如此冷淡,却是她所始料未及,忍不住出言讥讽。

    情儿与众女脸上齐齐变色,蒋琬也懒得说这诗不是他写的,世人毁我,于我何干?浪费的,只是别人的生命与心情,李络棋与穆晴岚却不由得有些不满,一个连南唐第一才子都不在乎地人,还会故意求名?

    蒋琬却只是淡淡不语,半晌,忽然道:“就算是吧,那又如何?”

    商云裳一下子被他呛得愕然,心中发怒,眼珠子一转,忽然念道:“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集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这话说的就有些重了,说的是人只要有一丝贪图私利地念头,那么就会曲刚直变为柔弱,由聪明变为昏聩,幽慈善变为残忍,由高洁变为污浊,坏了一生人品。摆明是说蒋琬看起来清雅,却像有的隐者一样,故作清高,其实内心填满了私欲。明显骂他。

    蒋琬好笑的摇了摇头,不知她为何要那么地逼迫自己,难道自己哪里得罪过她么,他不想与她争辩,于是就轻轻道:“涉世浅,点染亦浅,历事深,机械亦深。故君子与其练达,不若朴鲁;与其曲谨,不若疏狂。”

    这句话说的是少年刚沙足于世,阅历不深,受到不良的影响便小而阅历丰富,各种奸谋技巧也多。所以,一个坚守道德准则地人,与其过于精明圆滑,不妨朴实笃厚,与其谨小慎微曲意迎合,不如本性疏狂。

    商云裳一听,立即就明白了这少年的意思,我故作疏狂,不因你们身份尊贵而逢迎,那是小人之为,我不逢迎正是尊重你们,其实已经是变相认输了。但商云裳心知他心中必非如此之想,见到他那一幅随便你怎么说我就是不跟你争的样子,自觉无味,反而激起一股好胜之心,暗道:“你不是很厉害吗,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有哪些真才实学,莫不是沽名钓誊之辈,非得逼你说出真话不可。”

    当下不依不饶,继续说道:“君子之心事,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韫珠藏,不可使人易知。”这两句又是出自古书之中,君子之心事,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明显是说他藏藏匿匿,不是君子所为。

    情儿等人听了都不由得暗自喹怒,心道这人好不知好歹,公子都已经认输不说了,你还咄咄逼人,真是太过份。只是她们没有蒋琬的吩咐,却不敢随便开口说话。几个人忍不住就对商云裳怒目而视。连李暮晴等人都不由对商云裳的行为有些疑惑,心想这个看起来一直挺平和地她今天怎么会变得这样不依不饶了呢。

    商云裳却对几人的目光视如不见,她自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见到这个少年便生出要将他击倒之心,笑吟吟地看着蒋琬,倒要看看他如何回答。

    蒋琬仍是丝毫不见怒容,只淡淡道:“势利纷华,不近者为洁,近之而不染者为尤洁;智械机巧。不知者为高,知之而了用者为尤高。

    浓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草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好动者,云电风灯;嗜灭者,死灰槁木。须定云止水中,有鸳飞鱼跃地气象。才是有道的心体。聪明人宜敛藏,而反炫耀,是聪明而愚懵其病矣,焉得了败?“

    他这话也是出自古书之中,说的是面对世上纷纷扰扰追逐名利的行为,不去接近是志向高洁。然而接近了却不受污染则更为品质高尚;面对计谋权术这样的机关手段,不知道它的人固然是高尚的,而知道了却不去使用这种手段地人无疑更为高尚。

    浓烈、肥肉、辛辣、甘甜并不是真正的美味。真正的美味是清淡平和;行为举止奇特怪异的人不是真正德行完美的人,真正德行完美的人,其行为举止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

    一个好动地人。就像云中的闪电一样飘忽不定,又像风中的残灯孤蚀一样忽明忽暗,而一个嗜好安静地人。则像火已经熄灭的灰烬,又像是毫无生机的枯木;以上这种人都了合乎中庸之道,应该像静止地云中有飞翔的鸯鸟,在不动的水中有跳跃地鱼儿,用这种心态来观察万事万物。才算是真正达到了真正将合道的理想境界。

    聪明有才华的人应该隐藏自己名位,如果到处炫耀张扬。那么这种聪明就跟愚蠢没有什么区别,哪有不败的道理。

    商云裳一听不由得有些恼怒,蒋琬这话说的是:三位公主在侧,他知道却不去逢迎巴结,算得上是高洁之中地高洁。故意把自已的行为告诉别人,觉得光明地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君子,自觉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必博佳名。而真正的君子他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光明,而去打扰他人,何必一定便要人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万物自流,我自唯我,不必干扰他人。因此,真味是淡,至人只常,君子外表与形为之上,是看不出来的,他们并不客意去追求什么,云止水中,动中有静,君子亦没有一个定数,人皆可为君子,你以这种标准来看我,只是说明自己没有达到道的那种境界而已。

    这是说自己的见识不行了,商云裳不服气的反问道:“孙高倨傲,无非客气”说的是一个人之所以有心气高傲的现象,无非是利用一些虚假的言行来装腔作势。

    蒋琬不由得有些啼笑皆非,这女子也不知怎么了,怎么还不肯罢手。忍不住说道:“富贵家宜宽厚,而反忌刻,是富贵而贫贱其行矣,如何能享?居卑而后方知登高之危,处晦而后方知向明之太露;守静而后方知好动之过劳,养默而后方知多言之为躁。”

    商云裳一听,登时脸上变色,想了一想,却又放下,只是瞧着蒋琬的面容不住冷笑,蒋琬这话说的是富贵之家应该待人宽容、仁厚,如果对人过于挑剔、苛刻,那么即使处在富贵之中,其行为和那贫贱无知的人也没有什么两样。到了低矮的地方观察,才知道向高处攀登弃满了多少危险,到了黑暗的地方才知道当初的光亮过于耀眼;持有宁静的心情,才知道四处奔波的辛苦,保持沉默,才知道过多的言语所带来的烦恼不安。

    这话直接告诉商云裳,她对于一个第一次见的人,有些过了,交浅言深,怎么能那样咄咄逼人。过于耀眼,会带来多少麻烦,他不愿与她相争,因为知道过多的言语会给人带来许多的烦恼不安。富贵之家的人,如此不知礼节,那和贫贱无知的人也就没有什么两样了。

    这话说得就有些重了,商云裳面色忽青忽白,瞪视著面前的这个黑氅少年李四,知道若论斗嘴,自己绝对斗不过他,看到他的那双黑黝黝的眼晴,忽然心中一狠,面上立时笑颜如花,忽然开口说道:“李四公子眼晴已盲,也需要学那些士人出来赏雪观梅吗?怎么看呀?”

    情儿与众女脸上齐齐变色“铮”的两声,羽然与侍剑的剑齐齐拔出鞘外,管她是不是南唐公主,太尉小姐,只要公子一声命下,她们就毫不犹豫要上前杀了商云裳。李暮晴等人也吓得面无人色。齐齐发白,眼盲天生,谁也没有办法改变,这样骂人,就有些太过份了。剑气森然,亭中一时气氛静寂如死,凝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商云裳一时气愤。说出口之后,立即后悔,怎么能说出这样地话来,而且还是当着当朝三位公主之面,这下麻烦大了,而且她这才发现。对面那些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孩,以为当作饰物玩耍的佩剑竟然发出了这种凛列的剑气,这时她才知道惹大麻烦了。只要那个李四一声令下,看那几个女孩的样子,绝对不会顾忌什么南唐公主在此。而外面的那些侍卫全部在十数丈外,就算他们拼死赶到,在这之前。以她们几个手无傅鸡之力的柔弱少女,只怕都得饮恨剑下。

    这时那边地几个侍卫终于发现不对,齐齐奔了过来,羽然身形一晃,商云裳只觉颈边一冰。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就架到了她白玉一般晶莹剔透的颈子上。吓得她再也不敢妄动,这时她才发觉那柄剑竟然是没有剑尖的。只不过此刻她哪里还能想得到其他的事。这剑冰寒如水,其薄如纸,只怕轻轻一动,自己便要香销玉陨。到时就算那队侍卫过来,杀了这群人,又有什么用?是以此刻她一动不过妄动,连连摆手。

    羽然冰冷的声音道:“站住,再前进一步,你们便等著收尸吧!”

    那群侍卫一见此景,顿时都吓得面无人色,停住了脚步,再不敢上前一步。只是宝剑齐齐出鞘,瞪着亭中,梅花林中一时猛然冷了下来。

    侍剑见状,当即宝剑出鞘,站在李暮晴等人身边,那些女孩则隐隐形成一个阵势,将五人包围在其中。

    还是李暮晴最早回过神来,虽然心底也极是害怕,但还是挥了挥手,命令众侍卫不许过来。她转头望向那个斜躺地少年,所有人都知道,此刻,掌握著所有人生死的,就只要这个少年淡淡的挥一挥手。每个人都紧张地盯著那个少年,李四面上却毫无表情,半晌忽然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情儿急忙上前扶住他的手臂。

    他仰起头,面上寂然不动,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亭中萧杀如死的气氛,不知在想些什么,半晌,吐了一口气,忽然说道:“水不波自定,鉴不翳则自明,故心无可清,去其混之者,而清自现;乐不必寻,去其苦之者,而乐自存。心无物欲,即是秋空霁海;坐有琴书,便成石室丹丘。人解读有字之书,不解读无字之书;知弹有弦之琴,不知弹无弦之琴。以迹用,不以神用,何以得琴书之趣?”

    商云裳默然不语,知道他说地是水没有波浪就自然平静,镜子没有灰尘就自然明净,所以人的心地并不需要刻意去追求什么清净,只要去掉了私心杂念,就自然会明澈清静。快乐不必刻意去寻找,只要远离那些痛苦和烦恼,那么快乐就自然便会呈现。

    心中没有对名利等物欲的贪求,就会像秋高气爽地天空和晴朗的海面一样明朗辽阔;在闲坐时有琴弦和书籍为伴,生活就会像居住在山洞中的神仙一样逍遥。

    而一般的人只懂得读有文宇所写成的书籍,却无法读懂大自然这本无字之书;只知道弹奏有弦地宝琴,却不懂得弹秦大自然的这架无弦之琴。一味执着于事物地形体,却不能领悟其神韵,这样怎么能懂得弹琴和读书的真正妙趣呢?

    蒋琬说的是,他追求的只是这种心境,而非外在事物的表像“看见”并不一定要用眼晴,有眼晴的人看到的,也许不过只是一片梅花林,求的无非心静,而他置身这片花海之中,就已能得到了平静,又何必非要眼晴?

    他忽然挥了挥手,说道:“羽然,把剑放下,让她们走吧!”

    羽然闻言,怔了一下,但公子的了敢违,只得恨恨然的将宝剑撒下“铿”的一声,用力插进鞘中,似乎这剑鞘跟她有仇一样。

    商云裳惊魂仆定,已经说僵,只得离开,蒋琬在她临走之时,忽然说道:“生长富贵从中的,嗜欲如猛火,权势似烈焰,若不带些清冷气味。其火焰了至焚人,必将自烁矣!”说罢便转过身去,静静地站在那里,渊临岳峙,如同一座孤冷的高峰,雪花倾城。

    而他身边的那些女孩则无不对她怒目而视。

    李暮晴等人也不能再待,商云裳已经走了。她们互相看了一眼,只得也跟著告辞,李暮晴走过来向蒋琬道:“李四公子,对不起,我代云裳姐姐向你道歉!日后若有缘再见!必致酒陪罪!”

    几人走出亭中。连地上的东西一件没带,走出好远,李络棋与穆晴岚还是忍了住再一次回头。望向那个渐渐遥远的小亭,亭中那个黑氅的少年李四,依然清寂如水。她们的心中,却渐渐冰凉,这个少年。离她们,是越来越远了。见面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可能永生,也再没有交集。

    依依不舍地离去,那个少年的影子。在她们眼中,渐渐模糊。最后终于消失不见。在这个影子,却烙入内心,沉封到记忆深处去。

    那些侍卫本要冲进来将他们拿下治罪,居然敢拿剑威胁当朝公主,简直就是大道了道,杀一千遍也不为心,只是李暮晴却止住了他们。带着众人,走出梅花林中。

    在梅花林外,商云裳心中不知想些什么,回头看了那里一眼,自苦一笑,知道刚才那句话,算是那少年对自己的忠告。她忽然想起一句诗来:“澹泊之士,必为浓艳者所疑;检饰之人,多为放肆者所忌。”

    此刻她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几年来,穷其富贵,无事不成,自己,真的已经嗜上了这种权欲的味道么?

    昔日新丰商家那个病弱饱受府中歧视的小女孩,长大了,就变了么?

    在梅花林外,商云裳跟李暮晴等人告辞,她自觉无颜再见众人,独自一人离开了,李暮晴等人倒并不怪她,只是她去意已决,众人挽留不住,无法可想之下,只得任由她带著侍女离去,当夜,商家地所有基业就从京城全部辙离,这一段时间长袖善舞,在京城之中轰动一时的商家大小姐商云裳,从此消失在京城中人的视线之中,直到数年之后,她才带着一身地神秘,回到南唐帝都建业。

    商云裳离开之后,李络棋等人自觉无味,也没有再去梅花亭中,就那样离开了,回到宫中。

    等到众人走开,羽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公子,为什么要放她走?我觉得应该杀了她才对”

    蒋琬淡淡的道:“羽然,你今天似乎有些变了”

    羽然的身子一僵,脑海中又回到方才来地路上,那个黑衣少年的惊天一击以及那个白衣少年宛若游龙一般的身法,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可是此刻,才发觉自己是那么地微不足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不知不觉间,变得有些暴燥起来。

    她低下头,说道:“羽然不敢!”

    情儿却没有发觉她的异样,上前柔声说道:“羽然说的也没有错,公子不要太责怪她。任何一个人敢对公子不敬,情儿也会杀了她的。”

    蒋琬默然,心道难道是我的错觉。也就没有再言语。摸了摸羽然地头,声音柔和下来,说道:“嗯,是公子错怪你了,羽然,你的剑断了是吧?”

    羽然默默地点了点头,说道:“是。”蒋琬想了一想,说道:“方才在渤泥国王墓那里,隔壁雅间里的人谈论,我还听到一件事,他们此来,其实是为了一样古物,玄武湖今夜子时,将有神剑出土,各方武林人物纷纷汇聚京城,听说连三大圣地,玄教、魔教总坛人画魔宫、莫愁湖都有派人前来,刚才我们遇到的三个人,应该就是了。”

    “他们手下众多,听到三大圣地的人都掺杂了进来,怕自己人手不够,便过来想请渤泥国王墓左近的‘观瞻寺’方丈悲禅大师一起前去,助他们拿到那把神剑。既然你的剑断了,那么我们便也去瞧瞧热闹吧,像这等神剑,会自动认主,你若有缘,也许有机会拿到也不一定。就算今夜不行,放心,我一定会给你找一把好剑的。”

    羽然猛然抬头,惊喜道:“真的?”

    蒋琬微笑着点了点头:“公子何时骗过你们。”四周众人无不露出羡慕之色。蒋琬有时得到一两样好东西,往往送给她们,像抚弦的‘葬歌琴’,移玉的‘碧玉笛’,羽然原本的宝剑‘乌金剑’,都算得上是一样宝物,他说要给自己找一柄好剑,那就肯定会找到,而且绝非凡品。羽然如何能够不喜?

    她拉住蒋琬的衣袖,亮晶晶的眼晴凝视到蒋琬那清若莲花的面容,忽然又想起那个白衣如龙的玄教弟子白衣胜雪,脸上莫名一红,急忙低下头,说道:“谢谢公子。”声音低若蚊蚋,也没有刚听到之时的那种狂喜,那一瞬间的异样,却没有人看到。

    蒋琬耳朵灵敏,听到了,有些奇怪,却没有多想。说道:“本来已经玩够了,可以回去,但现在离子夜还早,为了替羽然找柄好剑,我们就暂时不回去了,随便转转,时间到了,我们直接去玄武湖。”

    听到暂时不用回去,众人都忍不住都出兴奋之色,当下也懒得再待在这里了,众人从梅花山下来,便往栖霞山这边而来,看过神道石柱之物后,眼见天色已经不早,当下众人便直接往玄武湖这边而来。

    一路之上,到处是携刀佩剑的武林人士,僧道尼儒,或穷凶极恶,或温文尔雅,队队禁卫军从大路上驰过,这些人关系甚大,便是皇帝也不敢一网打尽,而且武林与江山关系甚密,好多势力与朝廷势力掺杂其中,不好处理,因此只要他们还没开始闹事,那队禁军也就不敢出手管。

    玄武湖旁边的酒楼这下可是赚翻了,蒋琬等人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靠窗的雅阁,付出的金子竟然比之平时多出十倍,幸好此次还算尚早,等下夜深,涌来的人流就肯定更多,到时只怕有钱也找不到地方了。这些江湖中人,哪里管你钱多不多,一刀就下去了。

    蒋琬等人在雅阁之中静静等待,今夜就是得不到那把剑,也不枉此行了。这么大的势闹,众女可是从没见心,也算是开了开眼界。

    夜幕渐渐的沉了下来,情儿要来精致的酒菜,注视着窗外,灯火次第亮起,玄武湖旁边的人,来得更多了。所有的酒楼全部爆满,打砸之事时有发生。不一会儿便是一起血光之灾。

    第一百一十三章剑气分光.长乐未央

    玄武湖三面环山,一面临城。钟山雅峙湖东,古城濒临西南,富贵、覆舟、鸡笼山屏列于南,秀峰塔景隔城辉映,朝阳、幕府山绵延湖北,山城环抱,沿湖名胜古迹众多。

    玄武湖古称桑泊、秣像湖、后湖、昆明湖等。相传南朝刘宋年间,有黑龙出现,故称玄武湖。湖中七成以上是水域,环洲、樱洲、梁洲、翠洲、菱洲五块绿岛镶嵌水中,圆内亭、台、楼、阁、榭疏密有致,云光岚影倒映,鱼跃鸯飞,画舫游弋。环洲烟柳、樱洲花海、翠洲云树、梁洲秋菊、菱洲山岚,风姿各具。可惜今日显然不是风景观光的好日子。

    玄武湖畔,人群如潮,喧声四起,传入湖畔一家“天福居”二楼雅阁之中,那黑氅少年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情儿看到他的表情,不由得有些不安的道:“公子,要是太吵,我们就不等了,回去吧!这么多人,我们几乎是不可能得到的”

    她话还没说完,忽然对面的蒋琬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她闭上嘴巴,心中奇怪,就在这时,楼下一阵喧杂声传来,一个破锣般的声音“啪”的一声,将一把厚背鬼头刀拍在桌上,单腿立地,一只脚站在凳子上,喝道:“小二,小二,还不快过来,你马大爷来了,快给我将你们店最好的野鸭桃仁丁、爆炒鱿鱼、箱子豆腐给我来一份,烧刀子一坛!”

    一个店小二的声音急忙道:“好咧,马大爷您稍等!”大声对厨子道:“野鸭桃仁丁、爆炒鱿鱼、箱子豆腐各一份,多放点,要用好料,马大爷来了”立即奔跑过来,擦擦桌子。打开一个倒扣的杯子,倒上一杯热茶,点头哈腰的道:“马大爷您稍等。厨里检您的菜先做,先喝杯茶歇歇气,酒菜马上就好。马上就好”那五大三粗的马大爷一听这话,觉得在众武林同道面前大长了回脸面,从怀中拍出一锭银子“拍”到桌上,大笑道:“好小子。有前途,赏你的,把大爷我地酒拿过来,这茶淡得出屎来。有什么好喝的!”伸手端起桌子上的热茶,随手往地上一泼。

    那热茶正倒在一个极为胆小地人脚上,只烫得眦牙列酒,但看到这马大爷如此之横,硬是不敢还口。

    旁边一个人可就没有这么好客气了。站起来,怒瞪著马大爷,吼道:“你丫想找死,是不?”

    马大爷一听立即火了。随手抓起桌上的筷子筒,一看了对。怎么过么轻了,随手一甩,筷子就漫天向后扬去,他伸手抓起桌子上的大刀,看着那个站起来地精瘦少年,倒是讶异了一下,上下打量了数眼之下,方才不敢确定的问道:“就你这样,也敢跟马大爷我叫板?知道我是谁吗?”

    那黑衣少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马大爷头一抬,胸一挺,结果那少年看了半天,最后说道:“嗯,好像是没见过!”

    大堂之中众人狂喷了一地的饭,那马大爷道:“操你奶奶的,看刀!”连鞘带刀,一刀便劈了下去。

    那黑衣少年一闪,行动之间,从身上飘出一张白纸,上面黑迹淋漓,蛇飞鸟舞的写著几行大字,最下面画了一个圈,两个圈,中间画个鬼脸。下面写着:天福居,申酉。

    黑衣少年本来身子如同一只纸鸯一般,早已飘走,此刻见到自己身上飘落下来地这张白纸,刀光一闪之间,刀已到,黑衣少年却毫不犹豫,手指轻轻动了一动,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刀已落空,那张张纸已经到了黑衣少年手中。

    所有人都大张著嘴巴,不敢相信,世间还有如此快速的手法,竟然比如鬼魅一般,那黑衣少年拈起这张纸,小心翼翼的吹了吹,呵呵一笑,收入怀中藏好。

    那马大爷半天张不拢口,刚才他虽然刀未出鞘,可是那一刀下去,凭他的气力,只怕是一张楠木方桌,都要一劈两断,那少年,竟然到他刀下去夺一张纸,真是找死呀,明明已经闪过去了嘛,这一碰到,手不断才怪。

    然而让他最惊讶地还了是这个,而是那个少年收入怀中的那张纸,他扔掉刀,从粗布衣服里面掏出一张揉得皱巴巴的白纸,打开,上面那蛇飞鸟舞的字体,正和刚才那黑衣少年掉出来的那张一模一样,几个好奇地人挤上前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的是:“字谕和叔宝号金万来,酉时,带五十万两银票,天福居。可随便请人,败,则将五十万两银票盖粥棚千座,施粥一月,胜,不但分文不取,再奉上纹银五十两,魔教弟子薛临凡笔。下面正是那一个圈,两个圈,中间画个鬼脸的标志。下面两个小字,申酉。”

    近几年来,江湖之中崛起了几个了不起的人物,其中之一,便是“魔鬼笔”薛临凡。魔教总坛弟子,受过魔教教主然吾苍亲授武功三日。所有接到他纸笺地人,都把他看作洪水猛兽,魔鬼临凡。而在民间,他有另外一个称号:“万家佛”

    他出道不足两年,然足迹所至,以这样的一张纸笺,在天下各处,总共获取了两千六百五十七两白银,修断桥一百八十二座,施粥四千五百三十一次,间接救济了十数万众。而他地那个古怪的规矩,每到一地,随便找一家穷凶极恶,而又富得流油的大户人家,第二日之后,满城之上,就会到处贴上他的这张借贴,只是从来都是有借无还,而他找的那家,可以有三日的时间准备,随便你请什么人来,只要能打得过他,他分文不取,反而还奉送白银五十两,而若胜了,那就得按他的要求办,不然那一家就会死得很惨。手段极其残忍。

    是以他的那张拜贴,那些被点到的人家称之为索命贴,而他那蛇飞鸟舞的字体,人称之为“魔鬼笔”因为他这个人,就像是魔鬼一般可怕,而且最下面是一个鬼脸的标志。出道至今,未尝一败。还从来没有哪家,真的斗得过他。凡是被他点上的,几乎都是只有自认倒霉。

    无其他方法可想。

    他的手段,颇为正道中人不耻,而他的魔教弟子薛临凡这几个字,因为是魔教弟子,反抗的人反而不多。就算请来了极为厉害的武林高手,斗勇斗智,居然都没能逃过他的毒手。

    但也有许多热性汉子,因为他的行为,只要哪个地方敢到这种“拜贴”被点中的那家找一些极其厉害的人物过来,有几次薛临凡差点死于非命,消失了数月之久,人皆以为他已经死在某个地方,当他复出之时,再有比斗,许多人会不远千里,前来助拳。

    而这个马者大,只不过是京城马帮的一个小首领,在这些店小二的眼里,倒还算是一号人物,而且为人豪爽,热血肝肠,此次见到几个小乞丐在城中张贴这种魔鬼贴,立即撕下来一张,放下一大单的生意不做,急急忙忙便跑过来助拳。

    刚才他还与那黑衣少年怒目而视,此刻见到对方身上也有一张魔鬼贴,登时大起知已之感,哪里还有刚才的剑拔弩张,猛然前冲过去,一把抱住那黑衣少年,黑衣少年怔了一下,看着他抱过来的身子,略为犹豫了一下,最终却没有闪开身子。与那马大爷对抱了一下。方才推开。

    那马大爷还不觉得什么,四周众人却无不吃了一惊,这黑衣少年的手法,快如鬼魅,在座众多武林高手,都没有看清他的出手,可是此刻,却没有闪避过去,要是这马大爷是他的敌人暗中派来的,只怕一刀下去,他就会丧命当场。

    马大爷却是一根粗粗肠子直通到底,并不觉得什么不对,拉著那黑衣少年的手到他桌子那边,一把把他按坐在凳子上,那黑衣少年看着他,哭笑不得刚才还视若仇敌,此刻却像是老朋发一样,勾肩搭背的,他忍不住缩了一缩身子,总是觉得有些不习惯被人这样。

    第一百一十四章香雪之海.三十三天

    那马大爷红著一张脸笑道:“小兄弟,做哥哥的不是说你,你也是来帮薛大侠的对不对,那金万来鱼肉乡民,各种恶事干尽,哥哥我早就想要出手教训他一顿,只是总是没有机会,他那金府下人众多,哥哥还没冲进去便被他乱棍打了出来,没有法子,不想这薛大侠这一招倒是高明,让他出来,这哥哥可就不怕了,就他那样子,不是哥哥吹牛,三拳五拳下去,就将他打得在地上满地找牙”

    “咱们既然都是来帮助薛大侠的,自然也是兄弟。”这时那店小二刚才拎著一翁酒,看见他们对打,吓得脸都白了,半天不敢过来,直到此时,见他们似乎和好了,并且还好得不能再好,这才小心翼翼的过来,将酒坛放在桌上,急忙退开了。

    马老大一掌拍开封泥,登时酒香四溢,这烧刀子虽不如纷酒好喝,却烈性非常,是他们这些马帮里的人最常喝的酒,拿过两个大碗,手一翻,就倒满一琬酒“砰”的一声将酒坛拍到桌上,倒吓了那黑衣少年一跳。

    只见那马老大捧著一大碗酒递到他面前,笑道:“是兄弟的,自然就要干了这杯酒。”他右手端酒,左手把胸脯拍得震天价响,豪爽说道:“今天这酒,我请了,小兄弟尽管喝,不够再要,等下薛大侠过来,一定要将那金万来打得找不著北,乖乖掏出五十万两银子,这天寒地冻的。可够寒掺人呀,有了这千座粥棚,这京城四周的穷苦百姓与乞儿都能挨过这个冬天去了,薛大侠此举,实在是功德无量。”

    那黑衣少年面上不知怎地突然红了一下,他其实本不善饮酒,就算有时小酌,那也是江南春酒,何曾闻过如此厉烈的酒气。扑鼻而来,闻了一下他差点就要晕了过去,但是看着那马者大一脸真城的看着自己,心中一阵热血涌起。竟然真的接了过来,说道:“好,我喝!”

    仰起头,咕喽咕喽的一口气灌了下来,面上瞥得通红。只觉喉中一股辛烈之气猛然涌上,头晕脑涨,他此刻早已不知道这酒是什么味道了,简直和吞火一般,坚持著把这碗酒喝到一大半,他打了一个饱噶。

    站起身来,摇晃了两下,面皮早已紫胀“啪”的一声,拿不住酒碗。

    摔到地上,酒水四溅。口中喃喃道:“好酒,好酒”

    那马老大急忙伸手扶住他,这才知道面前这少年虽然热血沸腾,和他一样是来给薛大侠帮拳的。但是酒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扶著那黑衣少年重又在椅子上坐倒。那黑衣少年醉眼朦胧,看着马老大,伸手揽住他肩,凑尽他耳边,神秘分分的说道:“看你这么这么热心帮忙的份上,我我告诉你一个大秘密,知不知道,今晚这么多江湖人到这里来,是干什么?”

    那马老大虽然不是武林人物,却也是经常四处奔波地人物,各处听过不少的传闻,疑惑的道:“不会真的是有什么神器出世吧?”

    那黑衣少年打了一个酒噶,勉强咧了一下嘴,笑着露出一口雪白地牙齿,笑道:“当然,是真的,呃,那个,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这把宝剑,就是我”

    下面的两个字那马老大没听清,勉强听出好像是什么魔门八宗之一,什么未央宗的镇宫之宝,绝世名剑长乐未央。

    这时周边几桌的人听到他说及今夜玄武湖宝藏地秘密,登时凑了过来,那马老大不知道魔教八宗是什么东西,听名称好像是个大得不能再大的组织,也不知道比他马帮大不大一些,马帮遍及天下,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地方头领,从来以能到马帮的总堂堂口去看过一眼为荣,那里简直是人间天堂,那气势,那么多的人,简直让他为之瞪目结舌,他一生的目标,便是有一天,能成为站在马帮总堂口地一员小弟子。可惜的是,这个愿望却一直从来没有实现过。

    他想,难道这个魔教能跟自己的马帮相比吗,可能要差一些,听小兄弟的口气,倒也不小,有机会倒要去见识见识。

    他不知道魔教八宗是什么东西,其他人可未必不知道,只要在江湖中混的人,谁不知道天下武林,有三大至尊,那便分别是正道宗主玄教、魔道宗主魔教以及世外奇门莫愁湖,魔教是天下魔道领袖,总坛所在,无人能知,极其神秘,有人传说建在极西地大雪山之巅,有人传说在极北的九重冰天,而魔教总坛出来的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在江湖中掀

    起一场腥风血雨,要不然薛临凡也不会让世人如此惧怕了,因为魔教弟子这四个字,简直就是一道魔咒,扣在天下人头上。

    魔教八宗:天魅、如意、冥神、莲花、血池、明月、未央以及魔命。常人口中纷传的多是血池与魔命两宗,一般江湖中人知道的也就是天魅宗,但是另外几宗,却极少有人知道,莲花、明月、未央三宗,从不出世,只是魔教八宗地宝物,世人却大都耳熟能详。

    这便是天魅宗的天魔相舞、如意宗地如意美人、冥神宗的冥神宝衣、莲花宗的七心海棠、血池宗的血鬼幔、明月宗的明月心宝镜、未央宗的镇宗之宝绝世名剑长乐未央,以及魔命宗的天魔绸。这八样东西称之为魔教八脉。而未央宗的镇宗之宝长乐未央。正是天下两大神剑之一,被称之为魔道第一神剑。那正道的第一圣剑“玄剑”并列于江湖传说之中。

    论武功,未央宗远远比不上同为魔教八宗之一的魔命宗,便论宝剑,魔教八宗之中,却无人可有那它相抗衡之物,传说其中蕴含著巨大的秘密,只是这把剑一直没有现身过江湖之中,若是有缘得到此剑,更有可能从中发现一个绝大的秘密。

    那就是一张藏宝图。据说这张藏宝图之中,就是通往三十三天的地图,三十三天之内,不但金银财宝无数,武功典籍不穷,天材地宝漫山遍野,像百宝香这种两间灵物,就只有三十三天之内和传说中的西域圣地香雪海之中,可以找寻得到。

    百宝香并不是一种香木,而是一种必须生长在万花丛中,吸引日月精华的一种花,这种花晶莹剔透,光彩流传,听说每隔半个时辰,便会变换一种颜色,通体透明,赤时如珊瑚,白时如如截肪,黑时如泽漆,青时如翠羽,黄时如黄金,光明洞彻,若当月圆之夜,更是散发出一种七彩的神光,变幻无穷,瑰丽神奇。

    这种花三百年才开一次,开过不到片刻,便会调谢,之所以叫它百宝,便是因为它几乎可以调治百病,是所有医者梦魅以求的神物。可惜天下还无人采摘过一株,只有香雪海里面,有那种东西,三十三天则根本就没有人想过自己有机会能进去。

    因为香雪海虽是西域圣地,极难寻找,但毕竟尚在凡间,而三十三天,却是传说中的天界。纵然不是真的三十三天,但那里,也终究不是凡人能够进去的地方。

    但传说在长乐未央之中,就有著通往三十三天的地图,所以这许多人前来,倒并不一定是冲著宝剑而来,许多其实更是冲著那张藏宝图而来,刚才蒋琬等人遇到的三位皇子,以他们的身份,怎么可能觊觎区区一柄宝剑,大内之中,虽然没有可以媲美长乐未央的宝剑,但他们却也不一定非要得到它不可,宝剑虽利,终究只能挡得一人之敌,而李轩阁所需要的,却是能当万人故的东西,那就是财富。

    当听到长乐未央剑中有通往二十三天的藏宝图时,他就心动了,因为假使他能够得到长乐未央,就有机会找出那张三十三天的藏宝图,如果得到了那张藏宝图,他就能找到三十三天,得到其中的所有宝藏,到时候,再争权时,他就再也不用惧怕太子李温了,有了那些富可敌国,无穷无尽的财富,招兵买马只不过是下莱,用它来获得大多数人的忠心,却是毫无疑问的。

    有了它们,就等于手中随时握著数十万大军,朝中的大半官员,不论是朝中还是军中,都将无人可以那他相匹敌。

    这种关乎他命运、江山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不尽力,这才动用了母后交给他的一支王牌‘观瞻寺’方丈悲禅大师,据说他武功高得离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母后会认识一个和尚,但他却没有多问,带著玉佩,那悲禅大师看到玉佩,呆了一呆,随即叹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既是故人之子,有还恩玉佩在,者僧自当尽力!”

    第一百一十五章不堪一击.胜之不武

    听到长乐未央剑中,居然还有一张通往三十三天的藏宝图,而且里面就有百宝香,蒋琬的神色微微动了一动,随即平淡下来。

    情儿却着急的道:“公子,这把剑我们一定要得到,你不是还缺百宝香一样吗?有这机会,等下我让她们散布各方,夺取宝剑。”

    蒋琬却淡淡摇了摇头,止住她道:“绝对不能,今夜玄武湖来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各方武林高手不计其数,别说是里面还有三十三天的地图,便是没有,单伤长乐未央这把魔道第一圣剑,也不是我们所能够夺得到的,分开可就更危险了。”

    “像这种已经通灵的宝剑,都会自动择主,与也不是随便想争就能争得到的,所以我们不要着急,一切都等晚上神剑出世之时,再随机应变吧,我原也没想到一把宝剑,居然有如此多的势力掺杂其中,朝廷、各大皇子、武林势力甚至他国高手我们实力太小,暂时还不能那之争锋,因此今晚,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离开我身后一步。违著永远开革出我们的凤凰山庄。大家都记住了没有?”

    众女本来均磨拳擦掌,想要今夜一展身手,为公子抢夺到这把宝剑,此刻听以蒋琬如此严厉的吩咐,身子都不由得颤了颤,虽然不甘,却也无可奈何,只得说道:“是!”只有几个人心中,却并不这样想,心想等我拿到宝剑,再献给公子。若能治他公子的眼晴,便算丧命,那又算得了什么?

    蒋琬自然不知道她们心中所想,见她们答应。心底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说真的。收养这些女孩开始他完全只不过是因为一时怒火焚烧之下,作出的决定,但经历过“死域”与宛国之事后,他地性子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原本他并没有现在这样冷,这样孤傲,甚至在前世官场之上。为了替朋发报仇,他已经忍受很多,违背自己的性子,忍让屈膝,逢迎接纳,做出许多心中不能容忍的事情。

    但他知道,他地性子执拗与孤冷,从小就有人说他生地不是时候。

    如果在古代,他应该是天资过人、隐遁山林的高人,但却不适合现代这种人与人之间千差百错的关系,没有人能脱离别人而生存,而这。跟他的性格,却是那样的激烈冲突。

    从小到大,母亲、老师们说的东西,他不同意,却从不辩解。嘴里答应,转瞬之间便抛到九霄云外。而他坚定的东西,却从来没有变过,一直从小到大。

    他地性子淡泊冷漠,那世界都已隔绝,极难有人能够走近到他的身边,正因为少有,他外表上与人极为冷淡,心中却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看重友情,为此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官场,是蒋琬心底永远的一个痛,那里的东西,让他作呕,却又不得不百般忍受,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他竟然被自己最亲最爱,花费无穷精力,救出来的人,逼到只有自杀一途。在天涯绝壁,面对着数十挺微冲,无奈之下,不愿死于人手,母亲与朋发,都已离他而去,这个世界,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再值得留恋的东西,跳下万丈绝壑。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没有死,虽然因为过去,使他的心变得死灰槁木,性格也变得更为偏激,他再也不肯去救任何人,他认为与这个世界,自己是多余地,没有资格管这个世界的任何事,但直到怜诗诗的死迅传来,他才知道,被人背叛固然痛苦,然而失去亲人,那才是真正的痛不欲生。

    有些东西,真的只有失去之后,人才会懂得珍惜。为了报仇,来到京城,但再入官场,他却已不愿那前世一样,卑躬屈膝,死亡已经不再可怕,他还畏惧什么,这个世界,本来便于他毫无关系,再死一次,那也没有什么。

    生有所恋地人,对于死亡,都是那么的恐怖,但当你死过一次,就知道,其实死亡,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原本是想利用这些女孩,却给他做许多他不能做的事情,然而自从“死域”回来之后,他却已隐隐不愿再利用她们去达到自己的目地了。

    莫名的对于前世,那些方法那技巧,他都生出了折斥与厌恶之心。

    就在此时,猛然间“砰”地一声,酒楼之上一个人撞破屋顶,直往楼下黑衣少年那一桌砸来,一个声音冷冷的道:“薛临凡,想不到你堂堂魔教一个总坛弟子,居然和一个普普通通的马帮首领在这里喝酒,真是难得,不知道你魔教中人听到之后,心里会怎么想?”

    一个穿红衣

    的和尚从破洞中跃下,双手铜钹灿若黄金,威风凌云。

    眼看那撞破屋顶的黑影便要落到那黑衣少年桌上,就在这里,异变突起,那黑影略缩起来的身子,猛然之间寒光一闪,双手这中竟然各弹出一柄短匕,这下变起仓促,相距如此之近,而且那人是从半空中落下,速度更是快了一倍,那人双手猛然向歪倒在桌子上的黑衣少年颈后插去,只要击中便是一击毙命,众人这才知道这人竟然不是让人给扔下来的,而是故意刺杀那黑衣少年。距离如此之近,任是谁也闪避不开。

    那红衣和尚说话故意吸引人的注意,以为他才是正角,反而忽视了被他当作沙包扔下来的人,就在这时,那扔下来的人猛然出刀,可能性就增加了不止一倍,因为知道这个黑衣少年不好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一定就得一击必杀,虽然后面还有好几个高手押后,但谁也不敢提有信心对付这个魔教然吾苍亲手调教过数日的鬼才弟子薛临凡。

    鬼影赵奇看着那近在咫尺之遥的黑衣少年那雪白的脖颈,鬼影赵奇忍了住舔了舔嘴唇,一丝嗜血的笑意泛起在嘴角,想到只要一下,轻轻的一下,自己的已首挥出之时,那黑衣少年的颈边就会喷出满天的鲜血,那个世人眼中恐怖得像魔鬼一样的鬼才弟子,就要死在自己手中,到时候众人是一幅什么样的表情,他笑得更开心了。

    这一击一定万无一失。

    然而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希望也远没有失望多。就在那刀子堪堪切到那黑衣少年颈侧之时,那个一直睡得像只死猪样的少年,却忽然动了,赵奇只觉得眼前黑影一动,仿佛一片衣袖滑过自己眼底,然后“砰”的一声,他就永远的沉睡了下去,撞翻五六张桌子,额头正中,一枝墨如点漆的棋子,触目惊心。死不暝目。他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万无一失的一刀,却忽然滑到了空处,而自己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在一枚小小的棋子之上。

    那红衣和尚看着那枚深深钉入鬼影赵奇额头的黑色棋子,再转头望向早已站立起来哪里还有一丝酒意的黑衣少年,嘿然冷笑道:“我就说嘛,堂堂‘魔鬼笔’薛临凡,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死在区区一个下九流的盗贼之手。看见他差点就要得手,我还正叹息呢,果然英雄出少年,不出我所料,这鬼影非要这样,自以为高明,我看他根本就是自己找死。”说到这里,话音一转,冷笑道“但天下也不是那么好猖狂的,你所经之处,得罪之人,数不胜数,自以为武功高强,但今天遇到我‘月亮和尚’,明年今日,可既是你的忌日了。”

    黑衣少年冷笑不语,那马老大却一脸不敢相信的傻站在那里,望着那清俊的黑衣少年,半天方才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你就是‘万家佛’薛临凡薛大侠?”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被他拉著按在桌子边,差点要翻脸的黑衣少年,居然就是他千里迢迢赶回来想要助拳的万家佛,他这时的心情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刚才还强逼著人家喝酒,现在看来,那么一个小兄弟,怎么会喝那种酒呀。

    黑衣少年点了点头,笑着露出一排好看雪白的牙齿,说道:“是呀,我就是薛临凡,不过不是什么‘万家佛’,大哥不是叫我小兄弟吗,还叫我小兄弟好了”

    “大哥?小兄弟?”那马老大一个头摇得拔浪鼓似的,刚才是不知道,现在哪里还敢这样叫,要是回去让那些家伙知道他曾经跟著“万家佛”薛大侠一起同桌喝过酒,还称兄道弟的,怕不要闹翻天。

    到现在为止,他还不敢相信,面前这个清清瘦瘦的黑衣少年,便是那个名震大江南北,让天下富贵之家闻之色变的“万家佛”薛大侠,但看那红衣和尚的凝重表情,以及刚才他那快得让他根本就没有看清楚的手法,就让鬼影赵奇一击毙命,又不像是有假。何况他没事骗自己干什么?

    鬼影赵奇在武林中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根本不入流,但在他们马帮的人耳中,却是一个恐怖的存在,这许多年不知暗害过多少的人物,在他想来,那就是传说中最恐怖的魔教的人了,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自称魔教弟子的薛大侠,居然能把鬼影赵奇一举击毙。这下江南道上就安宁得多了。

    他虽然不明白,但却只知道薛大伙是好人,赵奇是坏人,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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