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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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进窗内,在零乱的被褥上撒下一个大光圈,但是床上的人影早已不在。
他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接着他吃了盘内的两个蛋,两个体无完肤破碎的蛋,他默认自己永远无法学会煎蛋的技巧。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打来催稿的。
“李大作,你的书再不出来,读者要受不了了。”电话里叫的是老编。
“写好了。”他告诉他,没有兴奋。
“我马上去拿!”电话中紧急的口吻。
他想了-下。
“我拿给你。”他突然决定。
他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亲自把稿子送过去,通常都是对方来拿的,换个口味吧!书换汤不换药,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吹着口哨,拿着厚厚的一迭计算机纸装进纸袋中,再换上一条干净的牛仔裤,顺便照了下镜子。
他多久没有看自己了?镜子里的男人头发有点长,还有两圈黑眼眶,这是长期熬夜的结果,大致看来还好。他对镜子做了几个开枪的动作,假装自己是个大盗。他摸摸下巴,左顾右瞧-番,倒还真有几分相像
下-部小说,可以安插一段警匪大战。
他步伐轻松地走出家门,一眼望见他心爱的红色跑车,这是几部畅销小说的成果,他有点得意,于是开车直往出版社驶去。
他把稿交给老编,完成今天的任务。
“还是用笔名?”老编问。
他非常重视这个权利,他喜欢读者把他幻想成三头六臂、千奇百怪的模样,绝不是现实中的样子。
“很多作者都登上照片了。”老编告诉他。
他觉得恶心,他不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他的小说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他会登上全身照。
“什么时候给钱?”他问。
“老规矩,你回去以后,户头里就有了。”老编可不敢得罪这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他的摇钱树。
李岳朋比了ok的手势。
他轻松地开着车,此刻的心情相当地好,不管是早起的太阳照着他,或是路旁的野狗对他笑,还是账户中又多了-笔钱,反正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买了份报纸和饮料。
回到车里翻阅报纸,找着电影介绍那一栏,想看场电影。
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进电影院了,好像在大学时代交女朋友时才有那份兴致,现在女朋友吹了,只好买一部录像机在家里看。
单身生活就是如此,很难一个人会突然兴起地走入人群里。
社会版有-张醒目的大照片吸引住他。能上头条新闻的大照片,不是极伟大的人就是极坏的人,这两种人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看着照片,两个眼睛一个鼻和一张嘴,可是他的目光却在照片上停留许久
好像哪里不对劲?
他抬头望着后视镜,然后笑了起来。照片上那个人的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真是意外。相像的两个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超级暴徒,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大作家,人生不是很可笑吗?
他再一次决定,在下部小说里要安插个警匪大战。
他收起报纸喝完饮料,然后发动引擎往前开去。
去哪里?
想看早场电影,不知时间来得及吗?他看着手上的表,表停了。
这只老表他从高中戴到现在,对它有感情了,几次面临退休时又被捡了回来。这次呢?随手一扔,就结束了它的-生。他还是怀念它的老和旧,修一修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心里叹气。
他停在一家钟表行门口。
下车后,才知道这家钟表店相当大,明净的玻璃透出里头高雅的陈列,这种破表值得走进去修?
值得!因为他已经到了,而且门前正好有停车的空位,何必多虑?他抬起头走了进去。
面前立刻迎来穿着红色制服的小女孩,她对他展开灿烂的微笑。
大慨有钱人还因昨夜的花酒末醒,以致早晨只有他一个客人光临,可惜他也不是有钱人,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恐怕要失望了。
“先生买表?我帮您介绍。”另一名店员的态度十分诚恳。
他被玻璃橱?金光闪闪的名表吸引住。
店员见他兴味十足,小心翼翼按了几个密码,再小心的取出一只表。
他看着这只缀满碎钻的表,光彩亮丽地闪在他面前,它已不单纯是时间的工具,同时附带了虚荣和富贵的价值。
他稍微看了一下价目表,暗自一惊。
心情好的早晨不该面对现实的负担,他应该取出老表交给小女孩,然后大大方方走出门,再去赶场电影,可是他却有股不想走的意愿,不是因为表
店门被打开了一声,他看到一个女孩走进来。
他放下表问店员。
“小姐,厕所在哪里?”可能是刚喝的汽水起化学反应了。
店员指了个方向,然后目标转向新进的顾客。
他离开她们,只注意到新来的客人穿了一件时髦的牛仔裤。
他走入干净的洗手间
“小姐,你带这只表一定好看。”店员对新来的顾客展开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女孩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随即,店员拿出一只闪亮的金表,吸引了女孩的目光,她低头看着表,再看着自己纤细无骨的手腕。
“你戴戴看!”店员拿起表,热情地帮她戴起来。
表的形状是菱形的,她看过各武各样的名表,但是这只表让她感觉舒服。它看起来像个精致的艺术品,她从不知艺术用粗俗的宝石点缀会怎样,可是商人成功了,表看起来不再单纯,宛如女人的配件一般优雅可人。
她考虑着是否只因为这一点的优稚和可人就决定买下它,虽然价钱昂贵得离谱,虽然她的目的不在此
有几秒钟的宁静,她想告诉店员她的决定
但是她什么都还未出口,轰然一声门被撞开了,三个持开山刀的大汉闯了进来,三名店员允是愣了一下,还未来得及张口大叫,随即巨大的玻璃破碎声压过了她们的尖叫,开山刀如乱剑一般扫落每个角落
三个红制服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凶狠暴徒的开山刀在她们软下的身子前晃着。
“打开铁柜!”
这一声轰然巨吼,站在柜子前的店员反射动作地立刻打开铁柜,用抖得不能再抖的小手,慌乱地把一只只耀眼的金表取出来。其中一名歹徒见了亮晃晃的东西伸手就要抢,没想到竟被另一位高头大马的歹徒拦住。
“笨蛋!这不是我们的目的”
“顺便嘛!”
啪地一声,大个立刻刮了对方一巴掌,痛得小个不敢再多言,然后他左顾右瞧,身上熟得冒汗
“人不见了!”
“这些都不是人吗?”
小个又挨了一巴掌,这次起码打掉了两颗牙。
买表的女孩不见了?
事实上,在他们冲进来一片混乱之际,她警觉地缩进店内,靠近化妆室的小洗手台下,那是钟表店为顾客配隐形眼镜的小地方,正好被几把高起的椅子挡住。
她身体抖得厉害,并且内心不断地祈祷,这个藏身地,是她看准的,不会错
化妆室内,李岳朋紧抵着门,门外的惊扰让李岳朋知道了一切,因为他是个作家,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次不是幻想的小说世界,而是血淋淋的现实社会他心想自己还算幸运,如果此刻他在厅堂,他们第一个要找的绝对是他的麻烦,因为在场的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
只要她们不轻举妄动,他们得到要的东西后就会离去
“狗仔呢?”
他听到一个声音,细细地,乍听之下分不清是男还是女,难不成这宗抢案还有女抢匪不成?
狗仔
这世界真是无巧不成书,刚才他才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就是那张和他有几分像的照片,不到几分钟的时间,照片上的人就走下来了
有-阵子的寂静,他想知道他们是否走了?
他偷偷打开一丝缝隙往外瞧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看见门外又街进几个人,当场就和歹徒大打出手,不容置疑地,这是一场黑社会大火并,两帮人马各怀鬼胎地大厮杀
更令他不敢相信的是,一个女孩,居然不知死活跳了起来,脸上似乎一点害怕之色都没有
她是白痴!李岳朋心底骂道,她以为这是玩家家酒吗?随便一把刀扫过,就会将她斩成碎泥
这些仅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当李岳朋还没想完、骂够,一个大汉已经跃到女孩面前,女孩惊骇万分地张大了眼,李岳朋想都没想,整个人像弹簧般飞了出去,一脚踢开大汉数步,他正得意时,却接触列女孩更惊骇的眼睛
“你是狗仔”不知哪个人对李岳朋大叫起来,李岳朋的脸立刻比女孩更惊骇,他当然想解释这个可笑的误会,但是生死关头岂容得下他多言辩解,因为又一个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老大”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全郎的人往他冲来,他也分不清哪帮是哪帮的,只觉得一帮明显得势,而倒霉地,狗仔,不,是李岳朋正是弱势的一方,先来的抢匪几乎被后来的人打得落花流水了
狗仔,他是最近报上的风云人物,也是警方缉捕的枪击要犯,枪,只要另一方身上带了一把枪,他就完了,十五部连载小说到此结束
他必须赶快离开
他已经无法再想列其它了,忽然开,一眼瞥见不远处的那个女孩,他立刻当机立断,往女孩冲去,一把抱住她
“快丢手榴弹!”李岳朋对女孩恶狠狠的大叫,不过女孩已吓得呆若木鸡,全然不知身处何方了。
李岳朋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猜测,这个女孩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顾客,不会引起歹徒的关心,现在歹徒的目标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因为他会攻击他们,如果他让歹徒对她造成假象,有杀伤能力的假象,以为女孩和他是一伙的,这样注意力会散开来,也许叮以帮助他们逃离现场
而且他相信警察快要来了
果然,歹徒个个愣住,他们曾经过枪林弹雨的惊骇威力,一听到这个名词,自然产生三分畏惧
就趁歹徒这-丝畏惧之际,他一把举起女孩(他已经相信为何人在失火时,可以抬起一架钢琴了),用她的长腿往歹徒旋扫过去。女孩只觉得头昏脑涨,眼前一片昏暗,她穿着有根的凉鞋,像利器一样往歹徒门面直踢去
只听见惨叫数声,李岳朋负着女孩往门口街出,歹徒要追,却听到警车的鸣声李岳朋迅速将女孩塞进车内,女孩想发出尖叫,他立刻用身子压住她,躲在后座里。
警车像神话一般,急速停在钟表店门口。
李岳朋听到自己的狂烈心跳,女孩还要叫,他用力捂住女孩的嘴,只露出她黑白分明恐惧的大眼睛。
一阵沉寂,李岳朋偷偷抬眼往车窗外瞧。
钟表店一片混乱,当他看见警察抓住两名歹徒走出来,立刻俯下头来。
“狗仔跑了。”
他听见警察的声音,正想抬起头寻求援助,没想到他又听到其它令他胆战的言语。
“狗仔身上有武器,是预谋,绑票案。”
“挟持女人的那个是我们的老大,是他要我们抢劫,他身上还带着手榴弹!”
李岳朋吓住,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嫁祸!就这是样,卑鄙无耻下三滥的行为。
他们故意要这么做的,因为就是他阻碍了他们脱逃的机会,如果不是他这么多事,歹徒早就拿着掠夺品逃之夭夭了,所以歹徒嫁祸给他,一来可以转疑警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享受他被追缉,报复的快感
他必须要出面解释一切!他正要动作,警员的话又响起
“大家小心,他身上有手榴弹,逼不得已时不必留情!”
他的头又矮下,捂住女孩的手更加用力。
要命!不必留情的意思就是格杀不论,他没有任何解释的机会,也许他的头才露一点出来,无情的子弹就穿过脑门
这绝不是小说里刻意制造的紧张情节,而是血淋淋性命交关的时刻,他还未娶妻、还未生子,极可能就被歹徒的一声戏言就命丧九泉,想到这里他更是一动也不敢动了,只觉得冷汗直流,衬衫的背后一片湿漉
车外一场哄闹,他把头深深埋下,捂住女孩的嘴也尽是汗水,女孩只是眼也不眨地瞪着李岳朋。
外头好像静了点,他听到警车再度离开的鸣声,捂住女孩的手湿得难过,于是他想换另-只手。他的手才稍微放松了点力,女孩立刻扭过头大声尖叫起来,他相信这阵恐怖的尖叫必然响澈云霄了,于是他想都不想,挥拳击昏了女孩。
他立刻爬进前座位,果然刚走的警车掉过头来,没时间多做考虑,他发动引擎掉过头往前直冲过去
他踩足了油门,把他最佳的驾驶技术发挥到最高点。横冲直撞地绕着弯曲的小巷,幸好他开的是性能极好的跑车,把警车远远的抛到后头。他从未在一天内流下这多汗,但是在这一刻,他的衣服全浸在汗水里。他暗自祈祷不要遇到塞车,否则他就完了
警车紧跟在后,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见到这场追逐战,纷纷自动避开。
他听到几声惊爆声,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警察居然朝他的车猛射子弹。
他踩足油门往前街去
他不知道以下发生的事了,他好像撞到了一部汽车,对方冲转了几圈,他来不及向他道歉又朝前冲去,接着他躲过了一只狗,躲过一个行人的尖叫,又差点撞上消防栓,直街上高速公路
又一颗子弹打落了右边的后视镜,他匆匆往后-瞧,警车和他有一段距离。在一个大转弯后,他暂时脱离他们的视线。当他见到路上有个出门,立刻转遇方向盘直冲下去,下了高速公路,就看见不远处有片草丛,他连忙再冲了进去,想用这片草丛做掩护,先躲开警车的追踪再说
他没有开上平坦的道路,反而对着陡峭的山路直开上去
不知道开了多久,似乎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他进入了山区。
他继续不顾一切往前开去,可是越开进山腰,路越陡峭越难开上去,终于被阻止在一堆乱石中才停下来,他小心地往后看,确定警车没有跟上才松了一口气。
他靠在方向盘上喘了几一气,再抬起头来观看地形。
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四周部布满高耸的树林,车上有几只鸟飞过,眼前荒凉-片,他迷失了方向
现在怎么办?他从一个自得意满的年轻作家变成了面目可憎、全面通缉追捕的超级大暴徒,他的前途、他的生命、他的理想和抱负在一刻间变成岌岌可危
车后座里的人,慢慢地苏醒过来,她张开眼睛,感觉到全面的危机正等待着她。
她动也不敢动,还未从刚才的混乱和惊慌中清醒。
怎么会这样
一宗抢案,偏偏又冒出了个程咬金
冒险的生活,完全不在她预料之内!
早晨她兴致勃勃想着她的冒险生活,接着和林谦雯勾心斗角一番,然后她走进钟表店想买一只手表,跟着一群暴徒冲了进来,她还来不及适应,就被乱刀闪烁的光芒吓倒在地
然后,真的恶梦开始了。
一个歹徒对她冲了过来,拿着刀好像要对她砍下,她被吓昏了吧!一辈子从没想过当死神突然伫立在面前的感受,竟是
竟是像灵魂脱离了身躯一般可以在空中飞舞。
不是
又好像不是,她被歹徒抱了起来,她整个人旋转起来,已经无法分辨是歹徒抱着她转,还是她自己莫名其妙地旋转起来?反正后来她被歹徒当做人质绑架了,这一点她可以肯定!
天啊!这是怎样的一个恶梦,如果是恶梦就快快醒来。她重击的心跳几乎敲碎了她的理智,她真想借着不断地尖叫来发泄她的极度恐惧
她却紧紧闭住口。
她不敢尖叫,不久前的尖叫才使她的脑部受到的严重一击,而陷入一场昏迷中,如果她再大叫,可能就醒不来了。
想到这里,她的身体一阵抽搐,每根神经都强烈地紧绷
她偷偷在前座的夹缝中看绑架她的歹徒,他好像-直看着前方,没有发现地已经醒了过来
她又偷偷看着四周,既而又想痛苦的大叫起来。
她不知道被带到什么地方,只见四面树林,没有平坦或熟悉的道路让她脱逃。
她颓然转过头,正好瞧见座椅下摊开的报纸。她不经心地瞄了一眼,心脏差点跳出胸口,因为她看见报上那张照片中的歹徒,正坐在她前方的驾驶座。
她悲叹在心里。
有其它人的遭遇比她更悲惨的吗?
她正好被报上抨击的、杀人不见血的超级枪击要犯绑架,而且歹徒还上了报纸的头条新闻。他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枪靶口标,现在他正是要她当他避开枪弹的护身符,当他逃亡够久了,警方也厌倦了人质的重要性,她就会被他挡在身前,然后警察的乱弹就会不长眼睛地打在她的身上
她忍不住身体强烈的颤动,只好用力捏一把自己的大腿,以防止更剧烈颤抖会引起他的警觉。
现在怎么办?难道要她躺在这里等待死神的判决?
不!应该不会这么惨的,如果他要把她当作人质,她会死在警察的乱弹中,不会此在他的手上,最起码,她还有一点利用价值!
前座的人动了一下身子,她屏住气息。
他只是换了更舒服的姿势,还没有发觉她醒来了
现在,她需要一个武器,可以击昏他的武器,只要往他的后脑一击,她就可以逃离他的掌握!
她巡视车内一遍,好像找不到她可以利用的东西,她悄悄伸开手,往座椅下摸索着,希望有意外的东西发现。
她摸了许久,直到快要绝望时,忽然见到放在车门旁-根长长的铁棒,可能是用来修理汽车的器具,地轻轻把它举了出来
他又动了一下,她慌忙停住动作闭上眼睛,假装还在昏迷之中,却又偷偷打开一丝眼缝,从余光中探视他。
他好像在寻找什么
她的胸口又狂烈地跳了一下。
一定是枪!她几乎马上肯定。
冷汗从她脊背上流下来,他一定是在找杀她的凶器。她的动作再怎么快,在击昏他之前,可能早就被子弹射穿而一命呜呼了。
她看见他取出一样东西观看着
果然是一把枪,她吓得差点又晕了过去。
李岳朋望着手上酷似真枪的玩具笑着。他终于找到了这把玩具枪,没想到这把玩具枪现在派得上用场,原来只是老编放在他车上,要他做为参考,写一段枪战的场面,老编始终认为他的故事中需要这种暴力的情节,现在他见到真正的枪了,可以要人命的真枪,他再低头看看这把假枪,觉得一股寒沁的感觉突发上来。
他举起手枪,设想他是狗仔
她看着他举起手枪,全身的血液在迄一刻凝聚起来
他想象如果这是一把真枪,只要他一扣扳机,-个人的生命就此结束,不论他前一秒做了什么
她举起铁棒的动作又霎然停止,只能注视他手上的枪
“砰!”他大叫。
她闭紧眼睛,好像子弹已经穿过了她的身体。
一片宁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大笑起来
她发抖地认为他不仅是一名凶神恶煞的暴徒,更是一个疯子!
多刺激!他的内心在狂叫。这不是他一直想做的事,亲临实地冒险生活。他不是一直怨叹小说只是他幻想冒险的抒发?然而,这次他真的变成了小说中的男主角,因为一场错纵复杂的误会,使他变成人人怨恨的暴徒。他想起他计算机中的“大盗情人”还未洗掉,而终结之旅的冒险故事就开始进行了!并且由他来扮演主角。多么刺激的历险,足足可以让他写一部真人实事的小说
他兴奋得难以自持,如果故事已经开始进展,何不就让它自然发生,他可以变成狗仔而不再是小说作家李岳朋
她闭着眼想,不能再坐以待毙。为了生命和千千万万个明天,她要反击;做临死前最后一次反击
她偷偷举起铁棒
他正笑着得意,丝毫没有发觉后座的人已经醒来。他身后的人悄悄举起一枝吓人的大铁棒
有一点风自他耳后吹来,后视镜里突然多了个女人的怒容,并且手上还握着一枝大铁棒
如果他有一点迟疑,他已经昏死了,但是他迅速地回头
她从未击伤过任何人,甚至要踩死蚂蚁之前都要考虑许久,现在她高举着一枝大铁棒,好像可以轻而易举往前座击去。她无法动弹,凶器有如万斤般沉重,此刻,-个人的生死就操纵在她一念之闸。
她的手无法控制地强烈发苦抖,她就这样一直高举着她的武器,并一直看着前方。
猛一回头他以平生最大速度的潜能,用力压倒后椅背,身子一旋向后翻去。她大叫一声,直觉的把铁棒抵住胸口防御。她一动作,他立刻以手肘护住脑部,她被他吓到了,以为他凶性大发要报复她,于是她使尽力气拚命往后座挤。
她的肢体动作显示她的害怕远超过她的敌意,于是他肘部一伸,铁棒落入他的手心。
局势转换过来,现在是女人紧缩在车门边,男人持凶器凝视着她
风雨前的宁静,她应尖叫一场,却因恐惧过度而发不出声,睁着大眼瞪着他。他也被这场意外中的意外愣住了,也睁着眼回视她。
他们不知互瞪了多久,该有一个人先打破危机四伏的气氛,女人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她是受缚者无权生掌情势,一切该是由男人决定。问题是这个男人到底是谁?李岳朋,或暴徒狗仔
他的嘴角扯动了一下,原因是他想笑,但在她的眼里却是奸邪得势的冷笑,她下意识地抓紧前襟,藉此动作消除-点她越来越坏的打算
他的下一部小说多了个人,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人。这场意想不到的遭遇,需要有人完成他的想象,只有从她的眼中才能证明他是狗仔,他真实经历的冒险生活
他放下铁棒,他知道要怎么做了。
“下车!”他以为是凶狠地叫嚣,出声竟是干涩言语,他还不习惯变成大坏蛋。
她动了一下身体,他看见地发抖得厉害。
“下车!”他再叫一声,这次比较粗鲁了。
她不敢再思考,她知道她一点迟疑?寄芑嵋?瓷你奈眨你泵Υ蚩?得捧怎牡氐?顺鋈ァ?br />
他移到前座锁上车,他不能确定她会不会开车,如果会,她就极有可能把车偷开逃走,这是歹徒最基本的谨慎小心。他看了一下那把玩具手枪,这小东西会带给他莫大的帮助,于是他把他塞进腰间。他又自后车箱取出-个旅行袋,幸好他常旅行,这个旅行袋里有他求生的许多小东西。
她站在外头,脑巾几百个念头拚命运转。她原想拔腿就跑,但是她看见他手上的枪,她相信她的脚步再快也快不过子弹,而且此地荒凉无人烟,她的脚又已经瘫软无力,地只能站在原地无法动弹。
她像只受困的羔羊,-语不发地接受他冷眼的审判。她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惨白地惊人,而且衬衫皱成一团,头发披散纠结。她暗自希望自己再糟-点,最好糟到令他恶心的地步
“过来。”他背起旅行袋,对地发出命令。
她的目光立刻透出愤怒,他以为她是什么?一个他掠夺来的女奴?
不过她又看到他的手移向腰间,她想起了那把枪,她一辈子也想象不到的致命武器。于是她的少许愤怒义变成极度的恐惧,只要有-点迟疑她就要命丧九泉了。
她的脚步不听使唤地一步步移向他,直到在他面前停下。
他已经感受到侵略者的快感。
他抬起她的下巴,她的大眼睛迎着他的注视。
他从未对女人行过这样的动作,他一直是斯文和有礼的,在现实中不是女人怕他,而是他怕女人。现在却整个颠倒过来,他突然升起一股大男人主义的优越感。
她的眼睛像未受到尘世污染般地洁净,黑色的瞳孔奇异反映出他歪扭的形像,她的皮肤像未受烈日的摧残,白皙又带点透明的光泽。
她像极了他书中所描述的女人,柔弱纤细却有坚毅的目光。
“你”
他想说又停住,他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她不待他说话,反而清清喉咙吐出他想知道的事。
“我爸爸是政府要员,梁儒远你应该听过吧,我无法正确告诉你他会付你多少钱,但是我是他唯一的独身女,只要放我走,你就会得到你要的钱。”
她想她已经很清楚地说出她的身分,只差没有道出梁羽柔三个字而已。
她说得一点也没错,她老爸会付出所有,以换得她的安全,因为她是她老爸一生中唯一的希望,说不定老爸已经运用他的关系,正在全力布阵营救她了。
捍着下巴的手指又加了点力气,她咬了一下嘴唇,他在警告她吗?她丧气的想,现在命在他手上,如何再想到以后的事?
他的脸沉了下来,他想起她是谁了。难怪他觉得她有点眼熟,经她一说就勾起他的回忆,她是某议员的女儿,她老爸竞选时她曾是助选员之一,他在竞选期间曾看过她的样子,虽然只是远远-望,但时间并不久所以他还有印象,他记得他还投了一票给她老爸。
这下完了,他惹上了政府要员的女儿,说不定山下已经全国皆兵等待他自投罗网。
他没有表现出他内心的一丝紧张,反以更冷的姿态掩饰。
“你是谁?”他又重复了-次。
她看到他眼中的冷漠,觉得自己真笨!他当然知道她的身分,她相信他已经盯她很久了,他要以她做投资,自然对她调查得-清二楚,她不明白他想问她什么?
“梁羽柔。”
她念着自己的名字觉得可笑,这是她仅能回答的问题。
似羽毛一般的柔弱
这是他要的答案,像她的人。
他放开她的手,并没有移开视线。地急忙闪开列-边,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这个角度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材,年轻女人的标准身材;高姚而纤细。
她并不畏惧他的目光,并且偷偷地打量他。
坦白说,他真不像个坏人;她一直以为坏蛋都是尖嘴猴腮、脸横肉的样子。他也不像会叼着烟、口吐槟榔汁,用色得不能再色的目光看着手中的猎物。这种观念大概是受电视剧的影响吧!但是眼前的这位头条新闻的歹徒,全然不是想象中该有的德性。
他有点黝黑,大概是亡命生活的写照。
他高而瘦削,类似球员的身材,可能是长时间逃命所训练出来的。
他的眉峰紧锁,嘴唇坚硬地抿着,好像为这次大投资绑架在烦恼
总之,他像坏蛋群的头头,运用智谋成就他的“事业”而不是东窜西奔的小混混。这种人更可怕,他不会用刀杀人或拳头打死人,他会先榨干猎物的鲜血然后曝尸野外,再把目标移向下一个猎物。
她又感觉自己脸部的肌肉紧绷起来,每一条神经都在备战中。
他看了四周的地形,猜测他可能来到中部的某一座小山内。
他抬头望向天际,山区的气候难测,不过此时晴朗多云,晚间可能会冷些,还不至于风雨大作,他必须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决定以后怎么做。
他看她一眼,她眼中露出恐惧。
他知道,如果这时候猎物不听话会是非常麻烦的事。
于是,他紧抿着嘴开了一丝缝。
“要我打昏你呢?还是乖乖跟我走。”
阳光透进窗内,在零乱的被褥上撒下一个大光圈,但是床上的人影早已不在。
他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接着他吃了盘内的两个蛋,两个体无完肤破碎的蛋,他默认自己永远无法学会煎蛋的技巧。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打来催稿的。
“李大作,你的书再不出来,读者要受不了了。”电话里叫的是老编。
“写好了。”他告诉他,没有兴奋。
“我马上去拿!”电话中紧急的口吻。
他想了-下。
“我拿给你。”他突然决定。
他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亲自把稿子送过去,通常都是对方来拿的,换个口味吧!书换汤不换药,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吹着口哨,拿着厚厚的一迭计算机纸装进纸袋中,再换上一条干净的牛仔裤,顺便照了下镜子。
他多久没有看自己了?镜子里的男人头发有点长,还有两圈黑眼眶,这是长期熬夜的结果,大致看来还好。他对镜子做了几个开枪的动作,假装自己是个大盗。他摸摸下巴,左顾右瞧-番,倒还真有几分相像
下-部小说,可以安插一段警匪大战。
他步伐轻松地走出家门,一眼望见他心爱的红色跑车,这是几部畅销小说的成果,他有点得意,于是开车直往出版社驶去。
他把稿交给老编,完成今天的任务。
“还是用笔名?”老编问。
他非常重视这个权利,他喜欢读者把他幻想成三头六臂、千奇百怪的模样,绝不是现实中的样子。
“很多作者都登上照片了。”老编告诉他。
他觉得恶心,他不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他的小说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他会登上全身照。
“什么时候给钱?”他问。
“老规矩,你回去以后,户头里就有了。”老编可不敢得罪这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他的摇钱树。
李岳朋比了ok的手势。
他轻松地开着车,此刻的心情相当地好,不管是早起的太阳照着他,或是路旁的野狗对他笑,还是账户中又多了-笔钱,反正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买了份报纸和饮料。
回到车里翻阅报纸,找着电影介绍那一栏,想看场电影。
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进电影院了,好像在大学时代交女朋友时才有那份兴致,现在女朋友吹了,只好买一部录像机在家里看。
单身生活就是如此,很难一个人会突然兴起地走入人群里。
社会版有-张醒目的大照片吸引住他。能上头条新闻的大照片,不是极伟大的人就是极坏的人,这两种人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看着照片,两个眼睛一个鼻和一张嘴,可是他的目光却在照片上停留许久
好像哪里不对劲?
他抬头望着后视镜,然后笑了起来。照片上那个人的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真是意外。相像的两个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超级暴徒,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大作家,人生不是很可笑吗?
他再一次决定,在下部小说里要安插个警匪大战。
他收起报纸喝完饮料,然后发动引擎往前开去。
去哪里?
想看早场电影,不知时间来得及吗?他看着手上的表,表停了。
这只老表他从高中戴到现在,对它有感情了,几次面临退休时又被捡了回来。这次呢?随手一扔,就结束了它的-生。他还是怀念它的老和旧,修一修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心里叹气。
他停在一家钟表行门口。
下车后,才知道这家钟表店相当大,明净的玻璃透出里头高雅的陈列,这种破表值得走进去修?
值得!因为他已经到了,而且门前正好有停车的空位,何必多虑?他抬起头走了进去。
面前立刻迎来穿着红色制服的小女孩,她对他展开灿烂的微笑。
大慨有钱人还因昨夜的花酒末醒,以致早晨只有他一个客人光临,可惜他也不是有钱人,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恐怕要失望了。
“先生买表?我帮您介绍。”另一名店员的态度十分诚恳。
他被玻璃橱?金光闪闪的名表吸引住。
店员见他兴味十足,小心翼翼按了几个密码,再小心的取出一只表。
他看着这只缀满碎钻的表,光彩亮丽地闪在他面前,它已不单纯是时间的工具,同时附带了虚荣和富贵的价值。
他稍微看了一下价目表,暗自一惊。
心情好的早晨不该面对现实的负担,他应该取出老表交给小女孩,然后大大方方走出门,再去赶场电影,可是他却有股不想走的意愿,不是因为表
店门被打开了一声,他看到一个女孩走进来。
他放下表问店员。
“小姐,厕所在哪里?”可能是刚喝的汽水起化学反应了。
店员指了个方向,然后目标转向新进的顾客。
他离开她们,只注意到新来的客人穿了一件时髦的牛仔裤。
他走入干净的洗手间
“小姐,你带这只表一定好看。”店员对新来的顾客展开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女孩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随即,店员拿出一只闪亮的金表,吸引了女孩的目光,她低头看着表,再看着自己纤细无骨的手腕。
“你戴戴看!”店员拿起表,热情地帮她戴起来。
表的形状是菱形的,她看过各武各样的名表,但是这只表让她感觉舒服。它看起来像个精致的艺术品,她从不知艺术用粗俗的宝石点缀会怎样,可是商人成功了,表看起来不再单纯,宛如女人的配件一般优雅可人。
她考虑着是否只因为这一点的优稚和可人就决定买下它,虽然价钱昂贵得离谱,虽然她的目的不在此
有几秒钟的宁静,她想告诉店员她的决定
但是她什么都还未出口,轰然一声门被撞开了,三个持开山刀的大汉闯了进来,三名店员允是愣了一下,还未来得及张口大叫,随即巨大的玻璃破碎声压过了她们的尖叫,开山刀如乱剑一般扫落每个角落
三个红制服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凶狠暴徒的开山刀在她们软下的身子前晃着。
“打开铁柜!”
这一声轰然巨吼,站在柜子前的店员反射动作地立刻打开铁柜,用抖得不能再抖的小手,慌乱地把一只只耀眼的金表取出来。其中一名歹徒见了亮晃晃的东西伸手就要抢,没想到竟被另一位高头大马的歹徒拦住。
“笨蛋!这不是我们的目的”
“顺便嘛!”
啪地一声,大个立刻刮了对方一巴掌,痛得小个不敢再多言,然后他左顾右瞧,身上熟得冒汗
“人不见了!”
“这些都不是人吗?”
小个又挨了一巴掌,这次起码打掉了两颗牙。
买表的女孩不见了?
事实上,在他们冲进来一片混乱之际,她警觉地缩进店内,靠近化妆室的小洗手台下,那是钟表店为顾客配隐形眼镜的小地方,正好被几把高起的椅子挡住。
她身体抖得厉害,并且内心不断地祈祷,这个藏身地,是她看准的,不会错
化妆室内,李岳朋紧抵着门,门外的惊扰让李岳朋知道了一切,因为他是个作家,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次不是幻想的小说世界,而是血淋淋的现实社会他心想自己还算幸运,如果此刻他在厅堂,他们第一个要找的绝对是他的麻烦,因为在场的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
只要她们不轻举妄动,他们得到要的东西后就会离去
“狗仔呢?”
他听到一个声音,细细地,乍听之下分不清是男还是女,难不成这宗抢案还有女抢匪不成?
狗仔
这世界真是无巧不成书,刚才他才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就是那张和他有几分像的照片,不到几分钟的时间,照片上的人就走下来了
有-阵子的寂静,他想知道他们是否走了?
他偷偷打开一丝缝隙往外瞧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看见门外又街进几个人,当场就和歹徒大打出手,不容置疑地,这是一场黑社会大火并,两帮人马各怀鬼胎地大厮杀
更令他不敢相信的是,一个女孩,居然不知死活跳了起来,脸上似乎一点害怕之色都没有
她是白痴!李岳朋心底骂道,她以为这是玩家家酒吗?随便一把刀扫过,就会将她斩成碎泥
这些仅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当李岳朋还没想完、骂够,一个大汉已经跃到女孩面前,女孩惊骇万分地张大了眼,李岳朋想都没想,整个人像弹簧般飞了出去,一脚踢开大汉数步,他正得意时,却接触列女孩更惊骇的眼睛
“你是狗仔”不知哪个人对李岳朋大叫起来,李岳朋的脸立刻比女孩更惊骇,他当然想解释这个可笑的误会,但是生死关头岂容得下他多言辩解,因为又一个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老大”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全郎的人往他冲来,他也分不清哪帮是哪帮的,只觉得一帮明显得势,而倒霉地,狗仔,不,是李岳朋正是弱势的一方,先来的抢匪几乎被后来的人打得落花流水了
狗仔,他是最近报上的风云人物,也是警方缉捕的枪击要犯,枪,只要另一方身上带了一把枪,他就完了,十五部连载小说到此结束
他必须赶快离开
他已经无法再想列其它了,忽然开,一眼瞥见不远处的那个女孩,他立刻当机立断,往女孩冲去,一把抱住她
“快丢手榴弹!”李岳朋对女孩恶狠狠的大叫,不过女孩已吓得呆若木鸡,全然不知身处何方了。
李岳朋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猜测,这个女孩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顾客,不会引起歹徒的关心,现在歹徒的目标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因为他会攻击他们,如果他让歹徒对她造成假象,有杀伤能力的假象,以为女孩和他是一伙的,这样注意力会散开来,也许叮以帮助他们逃离现场
而且他相信警察快要来了
果然,歹徒个个愣住,他们曾经过枪林弹雨的惊骇威力,一听到这个名词,自然产生三分畏惧
就趁歹徒这-丝畏惧之际,他一把举起女孩(他已经相信为何人在失火时,可以抬起一架钢琴了),用她的长腿往歹徒旋扫过去。女孩只觉得头昏脑涨,眼前一片昏暗,她穿着有根的凉鞋,像利器一样往歹徒门面直踢去
只听见惨叫数声,李岳朋负着女孩往门口街出,歹徒要追,却听到警车的鸣声李岳朋迅速将女孩塞进车内,女孩想发出尖叫,他立刻用身子压住她,躲在后座里。
警车像神话一般,急速停在钟表店门口。
李岳朋听到自己的狂烈心跳,女孩还要叫,他用力捂住女孩的嘴,只露出她黑白分明恐惧的大眼睛。
一阵沉寂,李岳朋偷偷抬眼往车窗外瞧。
钟表店一片混乱,当他看见警察抓住两名歹徒走出来,立刻俯下头来。
“狗仔跑了。”
他听见警察的声音,正想抬起头寻求援助,没想到他又听到其它令他胆战的言语。
“狗仔身上有武器,是预谋,绑票案。”
“挟持女人的那个是我们的老大,是他要我们抢劫,他身上还带着手榴弹!”
李岳朋吓住,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嫁祸!就这是样,卑鄙无耻下三滥的行为。
他们故意要这么做的,因为就是他阻碍了他们脱逃的机会,如果不是他这么多事,歹徒早就拿着掠夺品逃之夭夭了,所以歹徒嫁祸给他,一来可以转疑警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享受他被追缉,报复的快感
他必须要出面解释一切!他正要动作,警员的话又响起
“大家小心,他身上有手榴弹,逼不得已时不必留情!”
他的头又矮下,捂住女孩的手更加用力。
要命!不必留情的意思就是格杀不论,他没有任何解释的机会,也许他的头才露一点出来,无情的子弹就穿过脑门
这绝不是小说里刻意制造的紧张情节,而是血淋淋性命交关的时刻,他还未娶妻、还未生子,极可能就被歹徒的一声戏言就命丧九泉,想到这里他更是一动也不敢动了,只觉得冷汗直流,衬衫的背后一片湿漉
车外一场哄闹,他把头深深埋下,捂住女孩的嘴也尽是汗水,女孩只是眼也不眨地瞪着李岳朋。
外头好像静了点,他听到警车再度离开的鸣声,捂住女孩的手湿得难过,于是他想换另-只手。他的手才稍微放松了点力,女孩立刻扭过头大声尖叫起来,他相信这阵恐怖的尖叫必然响澈云霄了,于是他想都不想,挥拳击昏了女孩。
他立刻爬进前座位,果然刚走的警车掉过头来,没时间多做考虑,他发动引擎掉过头往前直冲过去
他踩足了油门,把他最佳的驾驶技术发挥到最高点。横冲直撞地绕着弯曲的小巷,幸好他开的是性能极好的跑车,把警车远远的抛到后头。他从未在一天内流下这多汗,但是在这一刻,他的衣服全浸在汗水里。他暗自祈祷不要遇到塞车,否则他就完了
警车紧跟在后,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见到这场追逐战,纷纷自动避开。
他听到几声惊爆声,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警察居然朝他的车猛射子弹。
他踩足油门往前街去
他不知道以下发生的事了,他好像撞到了一部汽车,对方冲转了几圈,他来不及向他道歉又朝前冲去,接着他躲过了一只狗,躲过一个行人的尖叫,又差点撞上消防栓,直街上高速公路
又一颗子弹打落了右边的后视镜,他匆匆往后-瞧,警车和他有一段距离。在一个大转弯后,他暂时脱离他们的视线。当他见到路上有个出门,立刻转遇方向盘直冲下去,下了高速公路,就看见不远处有片草丛,他连忙再冲了进去,想用这片草丛做掩护,先躲开警车的追踪再说
他没有开上平坦的道路,反而对着陡峭的山路直开上去
不知道开了多久,似乎经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他进入了山区。
他继续不顾一切往前开去,可是越开进山腰,路越陡峭越难开上去,终于被阻止在一堆乱石中才停下来,他小心地往后看,确定警车没有跟上才松了一口气。
他靠在方向盘上喘了几一气,再抬起头来观看地形。
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四周部布满高耸的树林,车上有几只鸟飞过,眼前荒凉-片,他迷失了方向
现在怎么办?他从一个自得意满的年轻作家变成了面目可憎、全面通缉追捕的超级大暴徒,他的前途、他的生命、他的理想和抱负在一刻间变成岌岌可危
车后座里的人,慢慢地苏醒过来,她张开眼睛,感觉到全面的危机正等待着她。
她动也不敢动,还未从刚才的混乱和惊慌中清醒。
怎么会这样
一宗抢案,偏偏又冒出了个程咬金
冒险的生活,完全不在她预料之内!
早晨她兴致勃勃想着她的冒险生活,接着和林谦雯勾心斗角一番,然后她走进钟表店想买一只手表,跟着一群暴徒冲了进来,她还来不及适应,就被乱刀闪烁的光芒吓倒在地
然后,真的恶梦开始了。
一个歹徒对她冲了过来,拿着刀好像要对她砍下,她被吓昏了吧!一辈子从没想过当死神突然伫立在面前的感受,竟是
竟是像灵魂脱离了身躯一般可以在空中飞舞。
不是
又好像不是,她被歹徒抱了起来,她整个人旋转起来,已经无法分辨是歹徒抱着她转,还是她自己莫名其妙地旋转起来?反正后来她被歹徒当做人质绑架了,这一点她可以肯定!
天啊!这是怎样的一个恶梦,如果是恶梦就快快醒来。她重击的心跳几乎敲碎了她的理智,她真想借着不断地尖叫来发泄她的极度恐惧
她却紧紧闭住口。
她不敢尖叫,不久前的尖叫才使她的脑部受到的严重一击,而陷入一场昏迷中,如果她再大叫,可能就醒不来了。
想到这里,她的身体一阵抽搐,每根神经都强烈地紧绷
她偷偷在前座的夹缝中看绑架她的歹徒,他好像-直看着前方,没有发现地已经醒了过来
她又偷偷看着四周,既而又想痛苦的大叫起来。
她不知道被带到什么地方,只见四面树林,没有平坦或熟悉的道路让她脱逃。
她颓然转过头,正好瞧见座椅下摊开的报纸。她不经心地瞄了一眼,心脏差点跳出胸口,因为她看见报上那张照片中的歹徒,正坐在她前方的驾驶座。
她悲叹在心里。
有其它人的遭遇比她更悲惨的吗?
她正好被报上抨击的、杀人不见血的超级枪击要犯绑架,而且歹徒还上了报纸的头条新闻。他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枪靶口标,现在他正是要她当他避开枪弹的护身符,当他逃亡够久了,警方也厌倦了人质的重要性,她就会被他挡在身前,然后警察的乱弹就会不长眼睛地打在她的身上
她忍不住身体强烈的颤动,只好用力捏一把自己的大腿,以防止更剧烈颤抖会引起他的警觉。
现在怎么办?难道要她躺在这里等待死神的判决?
不!应该不会这么惨的,如果他要把她当作人质,她会死在警察的乱弹中,不会此在他的手上,最起码,她还有一点利用价值!
前座的人动了一下身子,她屏住气息。
他只是换了更舒服的姿势,还没有发觉她醒来了
现在,她需要一个武器,可以击昏他的武器,只要往他的后脑一击,她就可以逃离他的掌握!
她巡视车内一遍,好像找不到她可以利用的东西,她悄悄伸开手,往座椅下摸索着,希望有意外的东西发现。
她摸了许久,直到快要绝望时,忽然见到放在车门旁-根长长的铁棒,可能是用来修理汽车的器具,地轻轻把它举了出来
他又动了一下,她慌忙停住动作闭上眼睛,假装还在昏迷之中,却又偷偷打开一丝眼缝,从余光中探视他。
他好像在寻找什么
她的胸口又狂烈地跳了一下。
一定是枪!她几乎马上肯定。
冷汗从她脊背上流下来,他一定是在找杀她的凶器。她的动作再怎么快,在击昏他之前,可能早就被子弹射穿而一命呜呼了。
她看见他取出一样东西观看着
果然是一把枪,她吓得差点又晕了过去。
李岳朋望着手上酷似真枪的玩具笑着。他终于找到了这把玩具枪,没想到这把玩具枪现在派得上用场,原来只是老编放在他车上,要他做为参考,写一段枪战的场面,老编始终认为他的故事中需要这种暴力的情节,现在他见到真正的枪了,可以要人命的真枪,他再低头看看这把假枪,觉得一股寒沁的感觉突发上来。
他举起手枪,设想他是狗仔
她看着他举起手枪,全身的血液在迄一刻凝聚起来
他想象如果这是一把真枪,只要他一扣扳机,-个人的生命就此结束,不论他前一秒做了什么
她举起铁棒的动作又霎然停止,只能注视他手上的枪
“砰!”他大叫。
她闭紧眼睛,好像子弹已经穿过了她的身体。
一片宁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大笑起来
她发抖地认为他不仅是一名凶神恶煞的暴徒,更是一个疯子!
多刺激!他的内心在狂叫。这不是他一直想做的事,亲临实地冒险生活。他不是一直怨叹小说只是他幻想冒险的抒发?然而,这次他真的变成了小说中的男主角,因为一场错纵复杂的误会,使他变成人人怨恨的暴徒。他想起他计算机中的“大盗情人”还未洗掉,而终结之旅的冒险故事就开始进行了!并且由他来扮演主角。多么刺激的历险,足足可以让他写一部真人实事的小说
他兴奋得难以自持,如果故事已经开始进展,何不就让它自然发生,他可以变成狗仔而不再是小说作家李岳朋
她闭着眼想,不能再坐以待毙。为了生命和千千万万个明天,她要反击;做临死前最后一次反击
她偷偷举起铁棒
他正笑着得意,丝毫没有发觉后座的人已经醒来。他身后的人悄悄举起一枝吓人的大铁棒
有一点风自他耳后吹来,后视镜里突然多了个女人的怒容,并且手上还握着一枝大铁棒
如果他有一点迟疑,他已经昏死了,但是他迅速地回头
她从未击伤过任何人,甚至要踩死蚂蚁之前都要考虑许久,现在她高举着一枝大铁棒,好像可以轻而易举往前座击去。她无法动弹,凶器有如万斤般沉重,此刻,-个人的生死就操纵在她一念之闸。
她的手无法控制地强烈发苦抖,她就这样一直高举着她的武器,并一直看着前方。
猛一回头他以平生最大速度的潜能,用力压倒后椅背,身子一旋向后翻去。她大叫一声,直觉的把铁棒抵住胸口防御。她一动作,他立刻以手肘护住脑部,她被他吓到了,以为他凶性大发要报复她,于是她使尽力气拚命往后座挤。
她的肢体动作显示她的害怕远超过她的敌意,于是他肘部一伸,铁棒落入他的手心。
局势转换过来,现在是女人紧缩在车门边,男人持凶器凝视着她
风雨前的宁静,她应尖叫一场,却因恐惧过度而发不出声,睁着大眼瞪着他。他也被这场意外中的意外愣住了,也睁着眼回视她。
他们不知互瞪了多久,该有一个人先打破危机四伏的气氛,女人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她是受缚者无权生掌情势,一切该是由男人决定。问题是这个男人到底是谁?李岳朋,或暴徒狗仔
他的嘴角扯动了一下,原因是他想笑,但在她的眼里却是奸邪得势的冷笑,她下意识地抓紧前襟,藉此动作消除-点她越来越坏的打算
他的下一部小说多了个人,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人。这场意想不到的遭遇,需要有人完成他的想象,只有从她的眼中才能证明他是狗仔,他真实经历的冒险生活
他放下铁棒,他知道要怎么做了。
“下车!”他以为是凶狠地叫嚣,出声竟是干涩言语,他还不习惯变成大坏蛋。
她动了一下身体,他看见地发抖得厉害。
“下车!”他再叫一声,这次比较粗鲁了。
她不敢再思考,她知道她一点迟疑?寄芑嵋?瓷你奈眨你泵Υ蚩?得捧怎牡氐?顺鋈ァ?br />
他移到前座锁上车,他不能确定她会不会开车,如果会,她就极有可能把车偷开逃走,这是歹徒最基本的谨慎小心。他看了一下那把玩具手枪,这小东西会带给他莫大的帮助,于是他把他塞进腰间。他又自后车箱取出-个旅行袋,幸好他常旅行,这个旅行袋里有他求生的许多小东西。
她站在外头,脑巾几百个念头拚命运转。她原想拔腿就跑,但是她看见他手上的枪,她相信她的脚步再快也快不过子弹,而且此地荒凉无人烟,她的脚又已经瘫软无力,地只能站在原地无法动弹。
她像只受困的羔羊,-语不发地接受他冷眼的审判。她相信自己现在一定惨白地惊人,而且衬衫皱成一团,头发披散纠结。她暗自希望自己再糟-点,最好糟到令他恶心的地步
“过来。”他背起旅行袋,对地发出命令。
她的目光立刻透出愤怒,他以为她是什么?一个他掠夺来的女奴?
不过她又看到他的手移向腰间,她想起了那把枪,她一辈子也想象不到的致命武器。于是她的少许愤怒义变成极度的恐惧,只要有-点迟疑她就要命丧九泉了。
她的脚步不听使唤地一步步移向他,直到在他面前停下。
他已经感受到侵略者的快感。
他抬起她的下巴,她的大眼睛迎着他的注视。
他从未对女人行过这样的动作,他一直是斯文和有礼的,在现实中不是女人怕他,而是他怕女人。现在却整个颠倒过来,他突然升起一股大男人主义的优越感。
她的眼睛像未受到尘世污染般地洁净,黑色的瞳孔奇异反映出他歪扭的形像,她的皮肤像未受烈日的摧残,白皙又带点透明的光泽。
她像极了他书中所描述的女人,柔弱纤细却有坚毅的目光。
“你”
他想说又停住,他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
她不待他说话,反而清清喉咙吐出他想知道的事。
“我爸爸是政府要员,梁儒远你应该听过吧,我无法正确告诉你他会付你多少钱,但是我是他唯一的独身女,只要放我走,你就会得到你要的钱。”
她想她已经很清楚地说出她的身分,只差没有道出梁羽柔三个字而已。
她说得一点也没错,她老爸会付出所有,以换得她的安全,因为她是她老爸一生中唯一的希望,说不定老爸已经运用他的关系,正在全力布阵营救她了。
捍着下巴的手指又加了点力气,她咬了一下嘴唇,他在警告她吗?她丧气的想,现在命在他手上,如何再想到以后的事?
他的脸沉了下来,他想起她是谁了。难怪他觉得她有点眼熟,经她一说就勾起他的回忆,她是某议员的女儿,她老爸竞选时她曾是助选员之一,他在竞选期间曾看过她的样子,虽然只是远远-望,但时间并不久所以他还有印象,他记得他还投了一票给她老爸。
这下完了,他惹上了政府要员的女儿,说不定山下已经全国皆兵等待他自投罗网。
他没有表现出他内心的一丝紧张,反以更冷的姿态掩饰。
“你是谁?”他又重复了-次。
她看到他眼中的冷漠,觉得自己真笨!他当然知道她的身分,她相信他已经盯她很久了,他要以她做投资,自然对她调查得-清二楚,她不明白他想问她什么?
“梁羽柔。”
她念着自己的名字觉得可笑,这是她仅能回答的问题。
似羽毛一般的柔弱
这是他要的答案,像她的人。
他放开她的手,并没有移开视线。地急忙闪开列-边,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这个角度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材,年轻女人的标准身材;高姚而纤细。
她并不畏惧他的目光,并且偷偷地打量他。
坦白说,他真不像个坏人;她一直以为坏蛋都是尖嘴猴腮、脸横肉的样子。他也不像会叼着烟、口吐槟榔汁,用色得不能再色的目光看着手中的猎物。这种观念大概是受电视剧的影响吧!但是眼前的这位头条新闻的歹徒,全然不是想象中该有的德性。
他有点黝黑,大概是亡命生活的写照。
他高而瘦削,类似球员的身材,可能是长时间逃命所训练出来的。
他的眉峰紧锁,嘴唇坚硬地抿着,好像为这次大投资绑架在烦恼
总之,他像坏蛋群的头头,运用智谋成就他的“事业”而不是东窜西奔的小混混。这种人更可怕,他不会用刀杀人或拳头打死人,他会先榨干猎物的鲜血然后曝尸野外,再把目标移向下一个猎物。
她又感觉自己脸部的肌肉紧绷起来,每一条神经都在备战中。
他看了四周的地形,猜测他可能来到中部的某一座小山内。
他抬头望向天际,山区的气候难测,不过此时晴朗多云,晚间可能会冷些,还不至于风雨大作,他必须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决定以后怎么做。
他看她一眼,她眼中露出恐惧。
他知道,如果这时候猎物不听话会是非常麻烦的事。
于是,他紧抿着嘴开了一丝缝。
“要我打昏你呢?还是乖乖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