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关于“魔王”的造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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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样就可以当魔王了?”
头发重新梳理过了,那紫色的发带依然我行我素地缠在上面,这件阿颖送他的礼物,羽化是绝对不会丢掉的。衣服换过了,是一件新买的水青色菱纹长衫,束了一条浅色的丝绦,脚上的粗布鞋抛了,替了一双菱纹的分水履,这一套行头看起来的确比昨天那身前卫到没人欣赏的乞丐服顺眼多了,至少很干净,可是,如果说这样就是“魔王”造型的话......
“哎,这位读书郎,你和这位小姐要吃点什么?小店的菜肴可是此地有名的好啊。”
......
听到店小二的问候,羽化立时便将恶毒的目光投向对面的书岑,而书岑立时便将自己优雅可人的侧脸展示给他,顺便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白云游弋的天空,那纯洁的四十五度仰视表现出对蓝天白云的无限向往。
就在刚才,这么一个晴朗的上午,一个经历了饥饿的少年和一个经历了血战的少女走进了宛州的白水城,这两人,一个灰尘满身,一个血迹犹在,一般的脏乱,行人为之侧目,到后来竟惹来了官差上前盘问,亏得书岑脑筋转得快,编造了一个“富商之女出外郊游路遇山贼劫财劫色,碰巧有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退山贼”的英勇故事,这才蒙混过关。等书岑和羽化一溜烟跑掉之后官差们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劫财劫色了,女的一身是血,男的一身是土呢?
甩掉盘问之后,书岑强拖了羽化冲进一家绸缎庄,咬牙花了十两银子重新添置衣物,顺便硬泡着掌柜娘子借了地方免费洗浴了一通。然后羽化的噩梦就开始了。
话说羽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陪女孩子逛街的经验,以前陪阿颖去玩,也就是漫山遍野地瞎跑,钓钓鱼、摘摘花、追追兔子,那时候他就以为这就是女孩子爱做的事情了,就算他看遍了刺客列传、骑士演义,也没看到过任何有关男主角陪女主角逛街买东西的记载。现在的书岑算是把他带进了恐怖的深渊了,他实在想不到,原来逛街买东西也可以这么痛苦的,他甚至开始觉得那个每天折磨他练功的燕双飞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一个不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陪伴那个女人一辈子?”
书岑如是说。貌似有点道理啊,羽化悄悄地想着,可转过念头来,又觉得不对劲,看着极度亢奋中的书岑很是郁闷,可我干嘛要陪你逛街啊?我又没打算陪你一辈子!
书岑没有理会他的郁闷,对于一个初到东陆的人来说,特别是对她这样一个正在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女孩子来说,绫罗绸缎是那么的可爱啊,精巧的工艺品是那么的可爱啊,等等等等,都是可爱的。她现在很希望自己能有分身术,可以同时光顾任何一个商铺、摊位,有时候她站在小桥上都能对着栏杆上的花纹乐上一阵子。
时近中午时分,精力有些衰退的书岑才把羽化带进了酒楼里,而羽化原本只想在路边随便找个摊子吃面条的。
“面条多好,杂粮有营养,《黄帝内经》里面说,‘五谷为养’,微量元素丰富,可以有效地缓解血糖、血压的升高,还可以......”
羽化越说越心虚,眼神飘忽着躲开了书岑狡猾的目光。书岑却是没有打算放过他,像狐狸一样笑起来,“老实招了吧,你没钱的吧?”
“......”
“得了,我请客我请客。”
于是,羽化很老实地跟了她到了这个酒楼里来。
“你别装傻啊?这就是你说的‘魔王装备’了?”羽化真想揪她过来舒舒服服地扁上一顿,好让受骗的心灵得到安慰。
书岑的头兀自朝着天空,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她嘴角流出的笑。
跑堂的伙计好脾气地建议,“读书郎消消气,小店的‘雪梨百合汤’可是上佳的清热汤品,还美容养颜哩,要不您先来一份尝尝?”
羽化恨恨地瞪着书岑那半张脸,嘴里憋出字来,“我、茶、饭、不、思。”
“那就来点‘双椒百灵菇’吧,开胃的。”
羽化偏过头来,看着伙计眨眨眼,“大哥,我茶饭不思啊......”
伙计有点尴尬,书岑把头偏了过来,“小二哥,你这有菜谱么?”
“哎,回小姐的话,咱们东方不比您的西方,菜谱都在柜台那边挂着呢。”
“呵呵,小二哥好眼力啊。”书岑顺了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柜台的上面一串串挂了许多的小木片,上面用正经楷书写了许多的菜名,她跟着就念叨起来,“来个‘小炒鹿脯’吧,还要‘冰镇酸梅’、‘蜜*汁鹅肝’、‘红烧狮子头’、‘如意瓜雕’、‘八宝银鱼’,再来个......”她只是捡了顺眼的来挑,浑不知这些菜到底好不好吃。
“打住打住!”羽化吓得满头是汗,“你吃的完么?”
“我听说你们东陆有这么一句话,‘吃不了兜着走’,是吧?”
“......”羽化泄气地挥了挥手,“小二哥,麻烦你了,先这么多吧。”
伙计笑着离开了,羽化又瞪着书岑问:“别装了,你答应我的,要帮我做‘魔王’的,现在你把我搞成这个秀才造型,意欲何为啊?这个样子像魔王?”
书岑瞟他一眼,把椅子拉到栏杆边上。这是酒楼的二层,隔栏可见白水城的热闹繁荣,新鲜感不断地从心底涌出来,书岑发觉东方的宛州的确不负“天下商贾之地”的美名,仅仅是这么一个小城市,依然有着南来北往无数的商家驻足。
悠悠然靠了栏杆托起腮,书岑不屑地撇起嘴角,“你知道什么啊?你以为魔王都是五大三粗的?我跟你讲啊,真正的魔王不是靠外表来唬人的,看上去越优雅,有时候就越恐怖,就是这样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微微阴暗了,羽化很意外她也会有这种表情,联想起那天晚上她的举动,隐约觉得她是背负了什么责任在身的。只是羽化终究是个闲散的性子,略略想了想也就没有在意了,毕竟是女孩子的心事,他再无聊也不会去打听,而且他能看的出书岑的这个表情里有了沉重。
酒楼临街,俯瞰下去尽是车水马龙的街道,推车的、担担的、牵马的、坐轿的、掏兜的、偷香的,比比皆是,书岑很快就被这集市的热闹给吸引了。
“哎,你看你看,那个玩杂技的好棒啊......”书岑看着那些古怪的杂耍,乐呵呵地回头招呼羽化,然后她的眼神就凌厉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正在狂吃海嚼的少年......
“住口!”
随了一声尖叫,撸胳膊挽袖子,书岑愤怒地加入抢夺食物的战争中去,那一往无前、汹涌澎湃的气势着实让男子也输了一筹。(未完待续)
“你确定这样就可以当魔王了?”
头发重新梳理过了,那紫色的发带依然我行我素地缠在上面,这件阿颖送他的礼物,羽化是绝对不会丢掉的。衣服换过了,是一件新买的水青色菱纹长衫,束了一条浅色的丝绦,脚上的粗布鞋抛了,替了一双菱纹的分水履,这一套行头看起来的确比昨天那身前卫到没人欣赏的乞丐服顺眼多了,至少很干净,可是,如果说这样就是“魔王”造型的话......
“哎,这位读书郎,你和这位小姐要吃点什么?小店的菜肴可是此地有名的好啊。”
......
听到店小二的问候,羽化立时便将恶毒的目光投向对面的书岑,而书岑立时便将自己优雅可人的侧脸展示给他,顺便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白云游弋的天空,那纯洁的四十五度仰视表现出对蓝天白云的无限向往。
就在刚才,这么一个晴朗的上午,一个经历了饥饿的少年和一个经历了血战的少女走进了宛州的白水城,这两人,一个灰尘满身,一个血迹犹在,一般的脏乱,行人为之侧目,到后来竟惹来了官差上前盘问,亏得书岑脑筋转得快,编造了一个“富商之女出外郊游路遇山贼劫财劫色,碰巧有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退山贼”的英勇故事,这才蒙混过关。等书岑和羽化一溜烟跑掉之后官差们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劫财劫色了,女的一身是血,男的一身是土呢?
甩掉盘问之后,书岑强拖了羽化冲进一家绸缎庄,咬牙花了十两银子重新添置衣物,顺便硬泡着掌柜娘子借了地方免费洗浴了一通。然后羽化的噩梦就开始了。
话说羽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陪女孩子逛街的经验,以前陪阿颖去玩,也就是漫山遍野地瞎跑,钓钓鱼、摘摘花、追追兔子,那时候他就以为这就是女孩子爱做的事情了,就算他看遍了刺客列传、骑士演义,也没看到过任何有关男主角陪女主角逛街买东西的记载。现在的书岑算是把他带进了恐怖的深渊了,他实在想不到,原来逛街买东西也可以这么痛苦的,他甚至开始觉得那个每天折磨他练功的燕双飞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一个不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陪伴那个女人一辈子?”
书岑如是说。貌似有点道理啊,羽化悄悄地想着,可转过念头来,又觉得不对劲,看着极度亢奋中的书岑很是郁闷,可我干嘛要陪你逛街啊?我又没打算陪你一辈子!
书岑没有理会他的郁闷,对于一个初到东陆的人来说,特别是对她这样一个正在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女孩子来说,绫罗绸缎是那么的可爱啊,精巧的工艺品是那么的可爱啊,等等等等,都是可爱的。她现在很希望自己能有分身术,可以同时光顾任何一个商铺、摊位,有时候她站在小桥上都能对着栏杆上的花纹乐上一阵子。
时近中午时分,精力有些衰退的书岑才把羽化带进了酒楼里,而羽化原本只想在路边随便找个摊子吃面条的。
“面条多好,杂粮有营养,《黄帝内经》里面说,‘五谷为养’,微量元素丰富,可以有效地缓解血糖、血压的升高,还可以......”
羽化越说越心虚,眼神飘忽着躲开了书岑狡猾的目光。书岑却是没有打算放过他,像狐狸一样笑起来,“老实招了吧,你没钱的吧?”
“......”
“得了,我请客我请客。”
于是,羽化很老实地跟了她到了这个酒楼里来。
“你别装傻啊?这就是你说的‘魔王装备’了?”羽化真想揪她过来舒舒服服地扁上一顿,好让受骗的心灵得到安慰。
书岑的头兀自朝着天空,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她嘴角流出的笑。
跑堂的伙计好脾气地建议,“读书郎消消气,小店的‘雪梨百合汤’可是上佳的清热汤品,还美容养颜哩,要不您先来一份尝尝?”
羽化恨恨地瞪着书岑那半张脸,嘴里憋出字来,“我、茶、饭、不、思。”
“那就来点‘双椒百灵菇’吧,开胃的。”
羽化偏过头来,看着伙计眨眨眼,“大哥,我茶饭不思啊......”
伙计有点尴尬,书岑把头偏了过来,“小二哥,你这有菜谱么?”
“哎,回小姐的话,咱们东方不比您的西方,菜谱都在柜台那边挂着呢。”
“呵呵,小二哥好眼力啊。”书岑顺了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柜台的上面一串串挂了许多的小木片,上面用正经楷书写了许多的菜名,她跟着就念叨起来,“来个‘小炒鹿脯’吧,还要‘冰镇酸梅’、‘蜜*汁鹅肝’、‘红烧狮子头’、‘如意瓜雕’、‘八宝银鱼’,再来个......”她只是捡了顺眼的来挑,浑不知这些菜到底好不好吃。
“打住打住!”羽化吓得满头是汗,“你吃的完么?”
“我听说你们东陆有这么一句话,‘吃不了兜着走’,是吧?”
“......”羽化泄气地挥了挥手,“小二哥,麻烦你了,先这么多吧。”
伙计笑着离开了,羽化又瞪着书岑问:“别装了,你答应我的,要帮我做‘魔王’的,现在你把我搞成这个秀才造型,意欲何为啊?这个样子像魔王?”
书岑瞟他一眼,把椅子拉到栏杆边上。这是酒楼的二层,隔栏可见白水城的热闹繁荣,新鲜感不断地从心底涌出来,书岑发觉东方的宛州的确不负“天下商贾之地”的美名,仅仅是这么一个小城市,依然有着南来北往无数的商家驻足。
悠悠然靠了栏杆托起腮,书岑不屑地撇起嘴角,“你知道什么啊?你以为魔王都是五大三粗的?我跟你讲啊,真正的魔王不是靠外表来唬人的,看上去越优雅,有时候就越恐怖,就是这样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微微阴暗了,羽化很意外她也会有这种表情,联想起那天晚上她的举动,隐约觉得她是背负了什么责任在身的。只是羽化终究是个闲散的性子,略略想了想也就没有在意了,毕竟是女孩子的心事,他再无聊也不会去打听,而且他能看的出书岑的这个表情里有了沉重。
酒楼临街,俯瞰下去尽是车水马龙的街道,推车的、担担的、牵马的、坐轿的、掏兜的、偷香的,比比皆是,书岑很快就被这集市的热闹给吸引了。
“哎,你看你看,那个玩杂技的好棒啊......”书岑看着那些古怪的杂耍,乐呵呵地回头招呼羽化,然后她的眼神就凌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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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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