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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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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没什么,反正现在很流行,尤其还不是自己一个人穿,有另外四个人跟他同病相怜,够了,他该满足了。没有凌波零没有初音又怎样?至少他还有同舟共济的友情──以上是楚乐发现自己回不去后说的话。当然,在他说这话时手不要掐住某个揪他一起去凶宅的青梅竹马,会更有说服力。

    不过再怎么悲愤还是要面对现实。五个人发现穿到莫名其妙的地方,什么五喜国,听都没听过,而掉落的地方听说之前是山贼住的山寨,叫什么恶马寨,被官兵围剿后就人去楼空,是个荒凉没人会来的地方,既然没人住,他们就很自然而然的把这山寨当成自己的地方。

    然后,重点来了。

    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没关系,人生地不熟无所谓,可是没钱没粮日子就难过了。

    这山寨鸟不生蛋的,就算要去打猎他们手上也没工具,可肚子饿得响正烦恼时,却看到一只土山鸡经过眼前。

    五个饿到极点的男人几乎是眼冒绿光的冲上去,抓鸡,杀鸡,然后──不会了。

    要拔毛,可怎么拔?而且也没锅子没水没调料,什么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们总算体会到了,看着那只死鸡,五人烦恼了。

    “要不做叫化鸡?”楚乐举手提议。武侠小说里常看到叫化鸡,里面写有多好吃多销魂,他想尝试很久了,不过平常懒,而且要吃什么打电话叫外卖就有,这尝试的念头也就淡了。而现在,在没有选择的余地之下,他终于想起传说中的叫化鸡。

    叫化鸡?听到这提议的几人沉默一下,也想到武侠小说里叫化鸡的做法──把鸡涂满泥巴放进火烤这能行吗?

    不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他们现在饿到只想吃鸡,管他什么法子,能吃到鸡就好。

    然后──尝试之下,原来金大师不是骗人的,这叫化鸡真能吃呀!

    剥开泥巴,鸡毛跟着泥巴一起脱落,浓郁的鸡香扑鼻,那肉质比小姑娘的手还嫩,咬下去,肉嫩多汁,又充满香味,吞下去时,美妙的味道彷佛还在舌间跳跃,噢──这简直就是初恋的滋味。

    以上,是楚乐咬下鸡**时的赞叹。

    尼玛的一个阿宅处男懂个毛初恋滋味呀──这是之前被掐住脖子的某青梅竹马的腹诽。

    不过这只鸡让他们看见了商机,决定来卖叫化鸡,把占住的恶马寨改名为山寨鸡。

    一卖之下生意强强滚,客人爆满,订单太多,为了不想累死自己,最重要的是物以稀为贵,鸡卖多就不值钱了,所以负责营销的鸡寨主拍案决定,山寨鸡一年只卖春节档,想买就请排队预定,卖完就请等明年。

    这决定让山寨鸡更夯更火,成为饕客口中的春节飘香山寨鸡,简称──春香山寨鸡。为了吃到这让人销魂如初恋的春香山寨鸡,一掷千金都不是问题。

    不过这些经营赚钱的俗事跟楚乐无关,身为一个脑中只有美少女的孤僻阿宅,没人指望他到外场去招呼客人,再说店里有个骚包的明星店小二就已经惹来一堆女债了,若再加上楚乐那张唇红齿白超适合被包养的小白脸他们是卖鸡,不是卖春。

    所以楚小白脸被鸡寨主大手一指,派去煮鸡汤,下令要研发出好喝到喷泪的鸡汤。

    楚乐倒无所谓,他除了动漫萝莉美少女的嗜好外,还是个研究狂──例如怎么让养成游戏里的美少女统统爱上他的攻略就是他最爱的研究。

    若是能让凌波零喝到他亲手煮的鸡汤,然后回眸对他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想到那画面,楚乐的心都激动得快被炸开了──至于穿越前没有凌波零,穿越后怎么可能会有的事实,完全被楚乐忽略了。

    人有了目标就会有冲劲,结果还真被楚乐误打误撞的煮出绝妙好鸡汤,不只不油腻,不只拥有浓郁好鸡香,喝下去时舌尖还留着老姜的辛辣及黑醋的酸味,酸辣的口感让人咂舌,唇齿间还留有胡椒的呛,让人喝了大呼过瘾,忍不住想再来一碗。

    不只如此,楚乐还研发出贵妃荔枝鸡汤和一夜七次郎鸡汤,前者让女人喝了养颜美容,天天喝绝对让您七十岁看起来像十七岁,后者让男人每晚嗄嗄叫,一夜七次刚刚好,十次不算少。

    这两种鸡汤让春香山寨鸡大赚一笔,在方圆百里造成轰动,春节档期间,每天只限量十碗,卖完就没啦!

    这种销量让附近的客栈酒楼眼红极了,不是没想过窃取鸡汤秘方,再不然把这鸡汤大厨重金挖过来也行。

    可春香山寨鸡对鸡汤主厨极保护,目前为止都没人见过其卢山真面目,无论各方用尽手段派人查探,都无法得到一点消息。

    他们不知道,这鸡汤大厨的秘密基地在山寨后面的一处桃花林里,位置极偏僻。走过桃花林,会看到一条清澈的小河,走过河面上以青竹打造的桥,会看到一栋以青竹建造的房屋。

    竹屋四周种了柳树,以竹篱围成的小院辟了几块田,右边种蔬菜,左边则是花草,桃花飘落,小桥流水,杨柳小田,宁静的竹屋有如一处世外桃源。

    “小母鸡乖乖,把腿儿开开,让爷儿摸摸,不痛不痛。”然后好听的男声突然变尖,很娇羞地哼着“不开不开不能开,爷儿你好坏,不让你进来。”

    一名穿着粗蓝布衣的小伙子就站在竹屋左侧,听到从灶房里传来的猥琐歌谣,虽说早知道自家公子不着调的个性,可在这样仙境般的地方,却传出这种在青楼才会出现的歌谣,怎么看都不搭。

    “呃,公子。”小虎子敲门,然后开门探头。

    就见一人坐在竹桌前,桌上放着一只被拔毛的鸡,一双白皙干净的手拉开后鸡腿,将桌上摆放的几盘香料一一塞进鸡里头,一边塞,还一边用食指戳进鸡的小屁屁,然后哭泣的哼叫“嘤嘤嘤,好痛好痛,爷儿人家好痛。”

    “”虽然这画面已经看过不下百次了,可小虎子还是习惯不了──这真的不能怪他,任谁看到公子的长相,都会无法习惯这画面。

    知道自家公子此刻正入戏,绝对没发现他,小虎子不得不加大音量,打断愈来愈猥琐的歌谣。“公子!”

    楚乐脑中的想象图正要进入重点却被打断,没好气的转头瞪过去“干嘛!”他冷脸瞪眼,不过却完全吓不了人。

    这跟他的长相有关系,楚乐自小就长得白嫩嫩肥嘟嘟,那张圆润小脸蛋萌得让人看了就想捏一把;长大后,圆脸变尖了,个子拉长了,皮肤却仍然白泡泡幼绵绵,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过分秀气的五官遗传自母亲,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就算瞪人都是一副无辜样。

    小虎子觉得自己的心怦怦跳了两下,要不是看过公子的**,他真会以为公子是女的,长得比卖豆腐的杏儿姑娘还漂亮要知道那杏儿姑娘可是被五香镇的人称为镇上第一朵花呢。

    见小虎子又看着他发呆,楚乐皱眉“小虎子!”

    “哦,是。”小虎子赶忙应声。

    “别对我意yin,老子只对萝莉有兴趣。”正太之类的就滚吧。

    “公子,你能不能别用你这张脸说出这种话呀!”明明长得像神仙,说话却比上青楼的嫖客还直接。

    至于公子口中的萝莉,经过长期熏陶,小虎子也知道是指长得漂亮的小姑娘。“还总是对鸡唱粗俗的歌”小虎子嘀咕。

    “闭嘴!”楚乐可没耐性听小虎子碎念。没有美少女,他对只鸡脑补也不行吗?用下巴点点放在旁边用小火煨着的陶锅“鸡汤在那里,拿了快滚。”

    小虎子识相地闭上嘴巴,知道公子对男人是没耐性的,像鸡,公子也只碰母鸡。

    不过小虎子知道公子的心是很好的,他本来是个没爹没娘的小乞丐,偷吃不着,反而快被打死,是公子救了他,把他带回寨里,给他饭吃,还让他住下来。在小虎子心里,虽然公子个性很奇怪,穿的也总是不伦不类,不过在公子给他鸡汤喝时,他就决定要用一辈子报答公子。

    见小虎子闭嘴,楚乐哼了声,继续转头摸鸡,心里再次后悔,没事救个管家婆回来,他那时是在想什么呢哦,好像他那时刚研究出一种新口味的鸡汤,不过寨里没人敢当他的实验品──说到这,楚乐不由得感叹友情太淡薄,不过让他们上吐下泻个几天,没味觉个几天,在床上躺了几天,又没死过人,干嘛他问有没有人要喝鸡汤全部人就跑个没影,害他只好往外寻找,刚好就看到快死掉的小乞丐,顺手拎回家,谁知道就赶不走了。

    “小虎子,顺便把旁边的鸡汤喝掉。”楚乐没抬头,只伸手指了下放在桌上还冒着烟的鸡汤。

    “是。”小虎子看着又黄又白又稠的鸡汤,面不改色的端起,张嘴一口喝下,喝完后,还咂吧咂吧嘴巴。

    不好喝,这是小虎子的结论。不过当乞丐时为了不饿肚子,小虎子什么都吃过,肠胃非常坚强。

    “感觉如何?”楚乐抬眼看他。

    “又苦又辣又涩,太稠,喝起来像稀掉的泥巴。”小虎子努力形容。

    楚乐摸摸下巴“看来地瓜加太多了,放山葵似乎不行,难道要改成天椒吗”他一边思索一边嘀咕,手还一边摸母鸡的小屁屁。

    小虎子早习惯了,用袖子擦擦嘴巴,转身拿起厚布端起陶锅。“对了,公子,听说镇里的王老爷要娶七姨太了。”他知道公子对小镇的八卦很有兴趣,只要有新消息他都会跟公子说。

    不得不说,公子有时候真的很像镇里的三姑六婆。

    “那老头子都快八十了还娶,他下面行吗?”不是前几个月才娶个十七岁的六姨太吗?唔不要天椒好了,下次改放青椒试试。

    “公子你说话能不能”在楚乐瞟过来的目光下,小虎子默默把“含蓄点”三个字吞下,面无表情道:“行不行不知道,不过这七姨太听说才十五岁。”都可以当王老爷的曾孙女了。

    “啥?十五岁?靠,那老头子竟然啃得下去。”古代人真变态。楚乐啧啧摇头,然后看着手里的鸡,最后一个香料要放什么呢?看了看桌上,抓把肉桂塞进去,一边开口问:“再来哩,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有趣的?”

    小虎子想了下,又说了一个八卦“猪肉李又偷吃了,这次是上个月才守寡的陈寡妇,听说被当场抓在床,李家婆娘都拿杀猪刀上门了。”

    “那有砍掉猪肉李下面那块肉吗?”楚乐兴致勃勃的问,他对这种狗血戏码最有兴趣了。

    一边八卦,手里虔诚的捧着母鸡,放进正滚着的热水里,盖上锅盖,准备熬煮个两天两夜。

    然后舀水,拿起皂角,开始洗手。

    楚乐有洁癖,他爱干净又爱漂亮,像灶房,他也要求整齐纤尘不染,小强老鼠那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

    而对自己,他要求也很高,就算煮鸡汤也不许让自己身上沾上一点污垢,上身的青色锦衫干净得连面粉都没沾到,下身的牛仔裤连褪色的痕迹都没有──不得不说上万的名牌牛仔裤就是耐穿,这可是他穿越过来的唯一一条牛仔裤,破了就没了,他爱惜得很。更不用说脚上的nike鞋,古代可没这么好穿的鞋子啊!

    洗好手,拿起干净的布巾擦干,再对着挂在墙上的镜子拨头发,整理一?*牛醋啪抵心钦趴忝匀说牧常忠涣匙粤档卦谛睦锔刑荆约撼さ谜婧每础?br />

    小虎子对自家公子揽镜自照的模样早习惯了,他记得寨里的店小二说什么他家公子就是闷骚。经过长期相处,他不得不承认,长得不比公子差的店小二说得很对。

    小虎子一边在心里想着,嘴巴犹不忘满足自家公子的八卦欲“没砍掉那块肉,刀反被猪肉李抢过去,还说要娶陈寡妇进门,现在闹得正大呢。”

    哇哦,这都能赶上八点档剧情了。

    楚乐听得津津有味,小小一个镇,不到两百人人口,却天天都有新鲜事。这儿没计算机没电动,幸好还有八卦这东西可以满足他的耳朵。

    “不过最近最大的消息是火焰将军凯旋归来,带领大军回五喜城。”说到五喜城,小虎子就满脸向往。那可是首都呀!听人说有多繁华多热闹,而火焰将军就不用说了,那可是他们五喜国的大英雄呀!“听说火焰将军过些日子好像会经过五香镇”他真想亲眼膜拜火焰将军的神威呀!

    “是吗?”楚乐随口应声,对小虎子口中崇拜的什么将军完全不感兴趣,他喜欢听狗血的东西,对歌功颂德的伟大事件一点热血感都没有。

    “公子,你不知道这火焰将军多厉害”小虎子兴奋地准备对自家公子好好说说火焰将军的丰功伟业。

    不过楚乐完全不给他这个机会“闭嘴,老子要去补眠了,端好你的鸡汤快滚。”

    “哦。”小虎子乖乖闭上嘴巴,赶紧端着陶锅离开灶房。

    楚乐拿起桌上的青玉折扇,刷一声,打开折扇,玉树临风地踏出灶房,至于那什么火焰将军完全没进入他记忆里。

    嗤,将军就将军,还火焰哩,不得不说古代人就是很爱取这种“假掰”的称号啊!

    楚乐研究过这个世界,他知道目前待的这个国家叫五喜国,有个五喜山脉迤逦整个国家,高峰连绵不绝,有条五喜江横贯东西,五喜江下通出五大运河,发展出五喜国繁荣的经济。

    总而言之,这个国家满富庶的。

    而他们的春香山寨鸡位于东北,立足于恶马山上──不过现在通常被称为春香山──山下有个五香镇,虽说是小镇,不过倒是满热闹的,而且大概是东北游牧民族多,在镇上常常会看到高鼻深目的外族人以物易物。

    楚乐不常到镇上,走路至少要一小时,他觉得太累了。骑马?他的胯下太娇嫩,经不起磨。坐马车?不好意思,他晕车。

    所以除非必要,楚乐是不下山的,他大多窝在桃花林里,不然就是到春香山里采野菜或稀罕的草药、香料。

    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的世界,除了研发鸡汤外,楚乐还喜欢用原始的材料做出保养品和化妆品。

    楚乐一直觉得这两样东西是最好赚钱的,面子问题嘛,男人女人都爱顾,所以他做出来的保养品、化妆品卖得极好,而且他不接受预购,做好现货就让小虎子拿到镇上卖,不到半小时就销售一空,让他的私人小金库赚得满满的。

    背着竹篓,楚乐往山里走去。

    要做泥藻面膜的水草没了,这个水草要到山里的湖那里才采得到,而且有些草药也快空了,楚乐决定一次补完货。

    要进山,会经过春香道,从春香道往下走,就会到达五香镇。楚乐踏着他的nike鞋,照样下身穿着他的牛仔裤,上身穿着深色短襟,腰间系着浅色锦带,右腰侧则悬个青色香囊,香囊里是驱蚊虫的香料,奇怪的穿著却一点都无损他好看的模样,薄薄的阳光透过树叶筛落,在他身上映出淡淡光影。

    楚乐悠哉地往山上走,手上捧着志怪小说──若说这古代有什么让他感到惊艳的,那就是这描写恐怖鬼怪小说了。大概古人真的没什么娱乐,想象力反而可以无限发挥,该有的灵异、悬疑、可布统统都包含,完全满足他的想象欲。

    楚乐看得极入迷,口袋里放着mp4,耳朵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书,脚步还稳稳的走着。

    他没发现前方有样东西飞向他,在阳光下折射出锐利的光芒,直到一抹刺痛擦过他的脸颊,磨出凌厉的风,左耳的耳机掉了下来。

    楚乐停下脚步,觉得奇怪地摸下左脸,濡湿的液体沾上手指,他低头看,手上是血,瞳孔瞬间睁大,脑袋缓慢地往后转──一支利箭正好射进树干。

    “”瞪着插在树上的箭,楚乐觉得心头瞬间拔凉,左颊的伤口感觉好像更痛了。

    靠!这是什么情形?天外怎会飞来凶器,这要是歪一寸,就直接射进他的脑袋呀!

    “尼玛的是哪个不长眼的──”楚乐炸毛地回头吼,可一看到前方的画面,他的怒咆瞬间卡在喉咙。

    无以数计的黑衣人从空中飞下,杀向前方的军队,刀光剑影,鲜血飞溅,这只在电影里才会看到的场面让楚乐瞬间傻眼。

    这要是在现代,他会觉得自己遇到拍电影的,可他穿了,还是穿到古代,所以当他转头看到从他后方也飞出可以让他灭顶的黑衣人时,楚乐觉得自己当下没腿软、还能迈腿往前跑,不由得万分佩服自己的反应能力。

    可是尼玛的他只是无辜的路人甲啊啊啊啊啊──

    “救命啊啊啊──”他的叫声完全淹没在刀剑声中,再说一个文弱医生的双腿怎能跑过武功高手,楚乐很有自知之明,他赶紧往旁边的树跑,拚命将身子缩小,不让人注意到他。

    大概也没人理他这小人物,黑衣杀手完全无视他的存在,全部冲向前方的军队。

    楚乐松口气,觉得自己的小命留住了,双腿就软了,滑坐在地上,全身犹冒着冷汗,小心肝怦怦怦的跳得飞快。

    他大口喘着气,耳朵听到前方吼着“保护将军!”

    将军?

    楚乐探头看了下,一堆黑衣人包围着中间,他什么都看不到,顶多就是看见飞出来的尸体或断手断脚。

    对这血腥的画面楚乐倒不怕,在医学院时他都不知解剖过多少尸体了,带他的指导教授还是个法医,缺人手时还会带他到命案现场当助手,他从一开始的吐到面色惨白,到后来可以边观察尸体边吃西红柿意大利面,让教授赞赏地拍他的肩,说他不当法医真是可惜。

    被袭击的是将军,看来是政治问题呀,搞不好是将军功高震主,皇帝就派人来暗杀?再不然就是同袍嫉妒,出钱找杀手,不过听说文臣和武将通常都不合

    楚乐一边脑补剧情一边从竹篓里拿出水壶,刚跑得太急,他嘴巴干死了。

    照这场面来看,至少还要杀一小时吧楚乐边喝水边观赏前方大战,他看得出黑衣人渐渐减少,没意外应该是被袭击的将军会胜利。

    果然,邪不胜──呃,楚乐眼睛突然睁大,他看到一个金色的身影飞起,阳光下,金色战袍威风凛凛,火红色的发飞扬,手上长鞭如光影,挥手一击,数十名黑衣人倒下。

    楚乐不由得看傻眼,遥远的距离下,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只是那气势有如战神,让人心口紧缩。

    突然,他看到前方树上有名黑衣人手执弓箭,拉弓射出,利隼直直射向金色身影。

    楚乐下意识吼“喂!穿金衣的!有箭!”他的吼声几乎被杀声盖住,可金袍战士却似乎听见了,侧身一转,本对着胸口的利箭射进右肩,楚乐彷佛听见箭穿过肉的噗嗤声,不由得抽气缩肩。

    妈呀!单看他都觉得痛了,可金袍战士的身影却像是没受到影响,长鞭卷住偷袭的黑衣人,凌厉反击,直接拧掉对方头颅。

    狠辣的手段让楚乐吞口口水,寒毛都竖起来了,而且他觉得那金袍战士刚刚好像有看向他的方向通常按照电影还是小说的剧情,楚乐觉得自己极有可能成为衰小的炮灰,搞不好会以为他是黑衣人的同伙,然后对他严刑逼供

    不行,要快点闪人。

    楚乐猫起身子,决定赶紧回山寨。他该相信黄历上写的,明明上面都告诉他有血光之灾,忌外出呀!

    楚乐动作快速地往后爬,没发现前方的杀声早已停,一匹战马靠近他,火红色的长靴一甩。

    “哇──”楚乐惊叫,他的右脚被卷住,然后一个用力,他整个往上飞,狼狈地被倒吊在树上。

    靠,他就知道自己会成炮灰!

    “你是谁?”略低的声音传进他耳中。

    楚乐微愣,这声音很好听,如空谷里的一弯清泉,淙淙悠然,又如玉石碰撞般,清脆迷人却也傲然,可傲然中却又有着一丝玩味。

    楚乐被这声音吸引了,不禁停下挣扎,抬起脖子,看向对方。

    火红色的长发有如火焰般耀眼,略长的丹凤眼,眼角往上扬,挑眉时有着说不出的勾人风情,左耳戴着金色凤凰镶红钻耳扣,金色的贴身战袍掩不住她的玲珑身段,俊美漂亮的五官,似男似女,却是同样的动人心魂,彷佛天地玄黄间,只有这人是唯一的色彩。

    “夏娜”楚乐不由得激动轻喃,完全移不开眼。

    神啊!虽然还没得到绫波零的回眸一笑,可是他却遇到夏娜对他抛媚眼了啊──而且不是萝莉美少女,是增强版的美艳女神啊啊啊!

    然后,楚乐想到黄历上似乎还写了一句红鸾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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