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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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前脚从陈耀那里出来,后脚又被飞雄叫去,又问了一遍阿辉被杀和大圈帮扫场的事情。
“阿坤,我之前送你去认识忠信义的soso姐,本来是想和她合伙做生意的,天有不测风云,soso姐栽了,但是我还是承你这个情。
社团里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我说起来是洪兴旺角的堂主,那个陈耀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沙尘超更是仗着自己老爸的资历整天虾虾霸霸。
明明是陈耀贪图阿辉那个混蛋能打,才收他过档,结果差点捅出大篓子。你追上去摆平这件事,本来是有功的,也被陈耀那个混蛋轻飘飘一句‘包赔损失’给糊弄过去了。
这些我都会记得的,社团也会记得的。”
飞雄都这么说了,靓坤只好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我是洪兴仔,为社团做事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脸上笑眯眯,心里妈妈p。
飞雄和陈耀两个混蛋,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分明是拿自己当凯子。说的这么好听,没见你请我吃顿饭。
……
应付完两个老大,靓坤才有时间回到马栏。
如卢家耀所说,骨精强在事态平息之后就回来了,已经把马栏里被踢翻的柜台扶起,打碎的玻璃扫掉,割破的沙发绷上胶带,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正在到处掸灰尘,抬头看了一眼靓坤。
“阿坤,你回来了,刚才耀哥派这位花哥过来,不仅送了钱来弥补那些省港旗兵扫场造成的损失,还说以后这位花哥就留在这里,多一个人看场。”
骨精强口中的那位花哥一回头,吓得靓坤差点吐出来。
如花!
一个身穿蓝色T恤、满脸胡渣、不知道是男是女的猥琐家伙出现在靓坤面前。
“坤哥,你来了?”
“你……你哪位啊……”靓坤吓得双手交叉,比出一个咸蛋超人(奥特曼)的姿势,护住自己的前胸。
“我就是如花,耀哥让我过来帮你看场。”
“你有没有搞错?我这里是马栏,专门服务那些出来偷欢的痴男旷女的。看到你,,个个都想出家当大德高僧。你看场?看什么场?坟场吗?歌连臣角还是和合石(歌连臣角纪念花园Cape Collinson Garden of Remembrance ,和合石坟场Wo Hop Shek Cemetery,香港坟场名)啊?”
“我从来不带男的。”靓坤嫌恶地排掉如花伸过来的手,又往后退了一步。
“你别当我是男人就行了!反正女的也没见你带过啊!”
“旺角这么多行家,你干嘛要逼我呢?”靓坤坐在柜台前,拿了一瓶汽水,打开瓶盖,插上吸管,叼着吸管,开始嘬汽水。
“因为你人好。”如花也坐到柜台前,一边说,一边右手托腮——这个动作如果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就叫娇羞妩媚,出现在如花身上,看得靓坤只想呕吐。
“谁跟你说我是好人?你一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不是好人了。”靓坤转向如花,努力做出一个凶恶的表情。
“那就对了,试问在道上混的,有谁是好人呢?”如花还不死心。
“我不止不是好人,更是丧心病狂那一种,江湖上都叫我‘丧坤’,丧心病狂的丧啊!不妨跟你说,你要是跟我,那些老的牙都快没有的富婆就全部归你,全套服务,钱就一毛都没有,全部归我。”
“我无所谓,全套就全套啰!”如花说到“全套”的时候还露出兴奋的表情,看得靓坤都感觉到害怕。
“但是,这一行的辛酸事,很多都不足为外人道也。老实说,很多人,特别是那些又老又丑的富婆,你行吗?”
“那犀利不犀利呀?”
“当然犀利,犀利得你都不敢相信。”
“那就好,我就担心她们不够犀利,对不对?”如花十指交叉,露出向往的表情。
“你究竟是恶鬼的化身,还是上帝的废品?。”靓坤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快崩溃了。
“坤哥,帮帮手啦。”
“哎,你既然这么想做,我就替你想想办法吧,我知道有一个人,他一定有很多适合你的客人。”
“谁啊?”
“我们的老板骨精强啦!
如花露出害怕的表情,“不是吧?”
“你不信啊?不信的话,你自己问一问她。”
如花抿着嘴摇了摇头。
“不敢啦?这样吧,有机会我跟他聊天的时候,我替你问他好了。”
这时,一个声音插进来:“不用等机会,你现在问我就行了。”
骨精强倒提鸡毛掸子,一下打在靓坤头上。
如花急忙跑到骨精强身后,“老板,他说你坏话。”
靓坤捂着头,拿着汽水瓶,站起来,自言自语道,“啊,突然记起来还有一笔账没有收回来。”
不等靓坤逃走,骨精强就追上来,一把揪住靓坤的耳朵,“臭小子,到处跟人说我是变态。”
靓坤顺着骨精强的手弯着腰,“开玩笑嘛,别那么小气。你轻点,小心耳朵被你揪下来了。”
骨精强松开靓坤的耳朵,“开玩笑?!如花,晚饭少做一个人的。”
靓坤一边搓着耳朵,一边啧啧有声地说道,“你今天真漂亮,衣服很时髦,很有品味啊!我很喜欢啊,哪里买的,介绍我也去买一套行不行啊?”
“不用胡扯了,拍马屁也没用。”
“真的很漂亮,我真的很喜欢嘛!”
骨精强终于绷不住表情了,用手指钻着靓坤的太阳穴,“嘴巴像抹了蜜!”
靓坤指着门外说道:“不玩了,有客人来了
骨精强回头一看,马栏的玻璃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七八个精壮汉子。
靓坤前脚从陈耀那里出来,后脚又被飞雄叫去,又问了一遍阿辉被杀和大圈帮扫场的事情。
“阿坤,我之前送你去认识忠信义的soso姐,本来是想和她合伙做生意的,天有不测风云,soso姐栽了,但是我还是承你这个情。
社团里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我说起来是洪兴旺角的堂主,那个陈耀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沙尘超更是仗着自己老爸的资历整天虾虾霸霸。
明明是陈耀贪图阿辉那个混蛋能打,才收他过档,结果差点捅出大篓子。你追上去摆平这件事,本来是有功的,也被陈耀那个混蛋轻飘飘一句‘包赔损失’给糊弄过去了。
这些我都会记得的,社团也会记得的。”
飞雄都这么说了,靓坤只好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我是洪兴仔,为社团做事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脸上笑眯眯,心里妈妈p。
飞雄和陈耀两个混蛋,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分明是拿自己当凯子。说的这么好听,没见你请我吃顿饭。
……
应付完两个老大,靓坤才有时间回到马栏。
如卢家耀所说,骨精强在事态平息之后就回来了,已经把马栏里被踢翻的柜台扶起,打碎的玻璃扫掉,割破的沙发绷上胶带,手里拿着鸡毛掸子正在到处掸灰尘,抬头看了一眼靓坤。
“阿坤,你回来了,刚才耀哥派这位花哥过来,不仅送了钱来弥补那些省港旗兵扫场造成的损失,还说以后这位花哥就留在这里,多一个人看场。”
骨精强口中的那位花哥一回头,吓得靓坤差点吐出来。
如花!
一个身穿蓝色T恤、满脸胡渣、不知道是男是女的猥琐家伙出现在靓坤面前。
“坤哥,你来了?”
“你……你哪位啊……”靓坤吓得双手交叉,比出一个咸蛋超人(奥特曼)的姿势,护住自己的前胸。
“我就是如花,耀哥让我过来帮你看场。”
“你有没有搞错?我这里是马栏,专门服务那些出来偷欢的痴男旷女的。看到你,,个个都想出家当大德高僧。你看场?看什么场?坟场吗?歌连臣角还是和合石(歌连臣角纪念花园Cape Collinson Garden of Remembrance ,和合石坟场Wo Hop Shek Cemetery,香港坟场名)啊?”
“我从来不带男的。”靓坤嫌恶地排掉如花伸过来的手,又往后退了一步。
“你别当我是男人就行了!反正女的也没见你带过啊!”
“旺角这么多行家,你干嘛要逼我呢?”靓坤坐在柜台前,拿了一瓶汽水,打开瓶盖,插上吸管,叼着吸管,开始嘬汽水。
“因为你人好。”如花也坐到柜台前,一边说,一边右手托腮——这个动作如果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就叫娇羞妩媚,出现在如花身上,看得靓坤只想呕吐。
“谁跟你说我是好人?你一看我的样子,就知道我不是好人了。”靓坤转向如花,努力做出一个凶恶的表情。
“那就对了,试问在道上混的,有谁是好人呢?”如花还不死心。
“我不止不是好人,更是丧心病狂那一种,江湖上都叫我‘丧坤’,丧心病狂的丧啊!不妨跟你说,你要是跟我,那些老的牙都快没有的富婆就全部归你,全套服务,钱就一毛都没有,全部归我。”
“我无所谓,全套就全套啰!”如花说到“全套”的时候还露出兴奋的表情,看得靓坤都感觉到害怕。
“但是,这一行的辛酸事,很多都不足为外人道也。老实说,很多人,特别是那些又老又丑的富婆,你行吗?”
“那犀利不犀利呀?”
“当然犀利,犀利得你都不敢相信。”
“那就好,我就担心她们不够犀利,对不对?”如花十指交叉,露出向往的表情。
“你究竟是恶鬼的化身,还是上帝的废品?。”靓坤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快崩溃了。
“坤哥,帮帮手啦。”
“哎,你既然这么想做,我就替你想想办法吧,我知道有一个人,他一定有很多适合你的客人。”
“谁啊?”
“我们的老板骨精强啦!
如花露出害怕的表情,“不是吧?”
“你不信啊?不信的话,你自己问一问她。”
如花抿着嘴摇了摇头。
“不敢啦?这样吧,有机会我跟他聊天的时候,我替你问他好了。”
这时,一个声音插进来:“不用等机会,你现在问我就行了。”
骨精强倒提鸡毛掸子,一下打在靓坤头上。
如花急忙跑到骨精强身后,“老板,他说你坏话。”
靓坤捂着头,拿着汽水瓶,站起来,自言自语道,“啊,突然记起来还有一笔账没有收回来。”
不等靓坤逃走,骨精强就追上来,一把揪住靓坤的耳朵,“臭小子,到处跟人说我是变态。”
靓坤顺着骨精强的手弯着腰,“开玩笑嘛,别那么小气。你轻点,小心耳朵被你揪下来了。”
骨精强松开靓坤的耳朵,“开玩笑?!如花,晚饭少做一个人的。”
靓坤一边搓着耳朵,一边啧啧有声地说道,“你今天真漂亮,衣服很时髦,很有品味啊!我很喜欢啊,哪里买的,介绍我也去买一套行不行啊?”
“不用胡扯了,拍马屁也没用。”
“真的很漂亮,我真的很喜欢嘛!”
骨精强终于绷不住表情了,用手指钻着靓坤的太阳穴,“嘴巴像抹了蜜!”
靓坤指着门外说道:“不玩了,有客人来了
骨精强回头一看,马栏的玻璃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七八个精壮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