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阳关 (七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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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阳关(七上)
疯子,这人是个疯子!
听到王洵语无伦次的叫喊声,不仅阿于会,附近几乎所有河西兵卒都楞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队士卒中虽然以突厥人为主,但长时间在大唐旗下征战,他们其中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唐言。虽然对于“扒灰”“乱*伦”这些字眼理解起来还有点儿吃力,但“绿帽子”和“杀人灭口”各代表什么意思,大伙却清楚地知道。
大唐皇帝的老婆,跟他的儿子勾勾搭搭?长生天啊,我听到了什么?长生天作证,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
光凭着这几句话,手拎着链子锤的年青人就该被碎尸万段。大伙千辛万苦跑到沙漠中假扮鬼魂的目的终于水落石出了。不是为了那批原本拨给安西军的辎重。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只有知道秘密的人全部死掉,才能维护皇家尊严。
为了保全皇家颜面,哥舒翰将军不惜派遣心腹一路尾随,最后在荒无人烟处才突然动手。如今大伙也知道了同样的秘密,日后等在大伙的前路上的又会是什么?
没人敢说出答案!
两军交手,哪有功夫给人发呆?就在这一愣神的瞬间,疯子般的王洵又扫倒了两个拦路者,直接扑到了阿于会面前,抡锤便砸,“拿命来换。想杀我,拿命来换!”
“啊!嘿”阿于会如梦方醒,赶紧提起横刀格挡。单薄的横刀怎经得起如此重击,“当啷!”一声,碎做数段飞出,只给他留下了半截刀柄。“拿命来换!”王洵一锤用老,紧跟着又是一锤砸下。阿于会也算反应迅速,立刻丢掉刀柄,双手举起盾牌。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盾牌从中央裂开,下陷。盾牌后的阿于会口吐鲜血,倒着向后飞去。
“拿命来换!”王洵手舞链子锤,紧追不舍。阿于会的一名亲兵赶过来救主,横刀瞄着王洵后背画影。还没等他追上王洵的脚步,方子陵快步赶至,搂肩搭背就是一记斜劈,将此名亲兵上半截身子砍飞,下半截身体兀自前冲了数步,喷着血倒在沙漠中。
对来自背后的惨叫,王洵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倒于沙漠中的阿于会,大步迫近。一锤落空,又是一锤。可怜的阿于会,到了此时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对狼神不敬,所以今天居然会遇到王洵这个疯子。正常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疯子拼命,在沙地上打了个滚,他手脚并用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声疾呼,“救命,救我,快过来——啊!”
红色的血液带着深色的内脏碎块,从他的口中一并喷射而出。这一锤,王洵终于砸了个正着。锤头上的铁锥没能捅破阿于会的护背镜,巨大的冲击力,却直接将阿于会的脊柱和内脏砸得四分五裂。
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生存,可怜的阿于会被锤头的冲击力推着继续前冲数步,七窍出血,缓缓栽倒。见到此景,几名正赶过来护卫主将的河西老卒脚步登时一顿,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难以置信。要知道,阿于会能成为哥舒翰的心腹,也不完全是因为他跟哥舒翰是同族。此人的一身马上步下本事,在突厥族将士中也名列前茅。谁料到,如此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当场击杀,并且还是耻辱的从后背追上夺命。
“拿命来换!”大脚踩过阿于会的尸体,王洵迅速冲向下一个目标。那是一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河西壮汉,用一把临时抢来的陌刀,顶住了老周、老郑两个人的联手攻击,并且丝毫不落下风。看到王洵也赶过来帮忙,壮汉立刻刀上用力,先后将老周和老郑的兵器磕到旁边,再兜头一刀劈向了王洵。
六尺长的刀刃带起一道寒风,吹得人头顶直起鸡皮疙瘩。王洵手中的兵器不及对方手中的兵器长,却不肯躲避,加速向前冲了数步,链子锤突然脱手。
“呜——”笆斗大的锤头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壮汉的脸上,将其砸得哼都没哼,撒开兵器,直接向后倒飞。赶在陌刀落于自己头顶之前,王洵用空出来的双手握住了刀柄。巨大的惯性使得刀刃继续下降,砍开了王洵头上皮盔,带起一串血珠。下一个瞬间,他单手将破裂的头盔扯了下来,另外一只手拖着刀柄,大步向另外一名河西士卒扑去。
也不知道伤口究竟有多大,血顺着王洵的额前滚滚留下。他没有时间抹,也不想抹,披头散发,满脸鲜血,双手将陌刀挥出一片冷电。
被他盯上的那名河西士卒明显吓傻了,单手举着横刀,居然一招也发不出来。已经杀红了眼睛的王洵此刻心中哪里还有半点儿怜悯,手起刀落,将对方的身体劈成了两片。
“疯子!”
“这人是个疯子!”
河西兵卒的士气本来就已经很低,看不到自家的前途,又连续遭受阿于会身死,己方勇士陆续阵亡的打击,登时丧失了继续坚持的勇气。有几个胆小的家伙看到王洵向自己扑来,惨叫一声,丢下盾牌,拔腿就跑。剩下的立刻如风吹败絮,一瞬间,居然全体转身向后,溃不成军。
“拿命来换!”王洵嘴里含含糊糊地嚷嚷了一句,手举陌刀,紧追不舍。老周、老郑等人拦他不住,只好也举着陌刀追了上去。队正方子陵见状,也只好转身向全体幸存的飞龙禁卫下令,“追,贴上去,跟他们拼了!”
“拼了!”一众禁卫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把握战场节奏,见自己一方占据了上风,士气大涨。紧跟方子陵,在王洵背后跑出了一个锋矢型。
早在双方步卒短兵相接之时,鹰扬郎将古力图已经带领骑兵发起了攻击。怎奈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松软的沙子又严重迟滞了战马的速度。没等他和所部重骑兵冲入战团,前方的盾牌手们已经如同潮水般败了下来。
这一下,将战马前进的道路挡了个正着。冲在最前方的几个身穿明光铠的重甲骑兵来不及带住坐骑,直接趟入了溃兵队伍,将自家袍泽踩翻了十几个。而后续的重骑兵又陆续前撞,或者撞倒了自家溃退步卒,或者撞到了前方坐骑屁股上,一瞬间,人仰马翻。
“让路,让路!”古力图气得两眼冒火。没有车墙的擎肘,他和麾下这队重骑兵,光是踏,也能轻而易举地将敌军踏成肉饼。可纵马踩翻自家弟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将来战场上会不会被手下士卒背后放冷箭,即便能趟出一条血路来,待冲到了姓王的疯子面前,战马也没了任何速度。让身披明光铠的重骑兵原地对付陌刀手,谁胜谁负,想都不要想。
“杀,杀光他们!”溃兵的另外一侧,王洵兀自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刚刚走上战场的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驱溃破敌”,更不懂什么叫“倒卷珠帘”。此刻的他,神智其实已经非常模糊。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死亡,也不知道活着的滋味。唯一清晰的,只有恨,无边无际的恨,像火一样,焚烧着他的灵魂,焚烧着他的心脏和眼睛。
他恨,恨杨国忠弄权误国,为了自家富贵,居然准备将四百余名禁卫和民壮,像蝼蚁一样抹去。他很,恨哥舒翰利欲熏心,居然为了讨好杨国忠,不惜出动心腹,在沙漠中向同为大唐将士的飞龙禁卫举起钢刀。他恨,恨陈玄礼和高力士无情无义,居然一点儿也不念自己大半年来鞍前马后的功劳苦劳,为了保全皇家隐私,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推了出去。他恨,恨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居然于浮华颓废的表面下,流动着如此肮脏冷酷的现实。
也不怪他被现实逼得几乎发了疯。作为一个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纨绔子弟,在他记忆中,天下之事几乎无可不为。长安城内,除了皇帝老子之外自己谁也不忿。谁料突然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生命居然贱如沙砾。是个穿着官袍的家伙,就可以随随便便踩上一脚。就像自己曾经在东西两市欺负那些平头百姓一样,根本不会顾忌对方心中的感受。
这一脚,是如此之痛,直接踩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原来我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原来我跟所有人一样卑微。从云端到尘埃之间的巨大落差,令他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不去想为什么这样,不去想这样是否公平。只想找个机会痛痛快快发泄一番,砍翻所有试图伤害自己的人,然后在绝望中战死。
这世间,也许只剩下死亡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一样,或早或晚。手里挥舞着陌刀,少年王洵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沙漠都在眼前战栗。
以命换命。杀一个够本,杀俩个,赚一个。
第三章阳关(七上)
疯子,这人是个疯子!
听到王洵语无伦次的叫喊声,不仅阿于会,附近几乎所有河西兵卒都楞住了。
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队士卒中虽然以突厥人为主,但长时间在大唐旗下征战,他们其中很多人已经学会了唐言。虽然对于“扒灰”“乱*伦”这些字眼理解起来还有点儿吃力,但“绿帽子”和“杀人灭口”各代表什么意思,大伙却清楚地知道。
大唐皇帝的老婆,跟他的儿子勾勾搭搭?长生天啊,我听到了什么?长生天作证,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
光凭着这几句话,手拎着链子锤的年青人就该被碎尸万段。大伙千辛万苦跑到沙漠中假扮鬼魂的目的终于水落石出了。不是为了那批原本拨给安西军的辎重。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只有知道秘密的人全部死掉,才能维护皇家尊严。
为了保全皇家颜面,哥舒翰将军不惜派遣心腹一路尾随,最后在荒无人烟处才突然动手。如今大伙也知道了同样的秘密,日后等在大伙的前路上的又会是什么?
没人敢说出答案!
两军交手,哪有功夫给人发呆?就在这一愣神的瞬间,疯子般的王洵又扫倒了两个拦路者,直接扑到了阿于会面前,抡锤便砸,“拿命来换。想杀我,拿命来换!”
“啊!嘿”阿于会如梦方醒,赶紧提起横刀格挡。单薄的横刀怎经得起如此重击,“当啷!”一声,碎做数段飞出,只给他留下了半截刀柄。“拿命来换!”王洵一锤用老,紧跟着又是一锤砸下。阿于会也算反应迅速,立刻丢掉刀柄,双手举起盾牌。只听“咚!”的一声巨响,盾牌从中央裂开,下陷。盾牌后的阿于会口吐鲜血,倒着向后飞去。
“拿命来换!”王洵手舞链子锤,紧追不舍。阿于会的一名亲兵赶过来救主,横刀瞄着王洵后背画影。还没等他追上王洵的脚步,方子陵快步赶至,搂肩搭背就是一记斜劈,将此名亲兵上半截身子砍飞,下半截身体兀自前冲了数步,喷着血倒在沙漠中。
对来自背后的惨叫,王洵充耳不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倒于沙漠中的阿于会,大步迫近。一锤落空,又是一锤。可怜的阿于会,到了此时连哭都哭不出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前些日子对狼神不敬,所以今天居然会遇到王洵这个疯子。正常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疯子拼命,在沙地上打了个滚,他手脚并用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声疾呼,“救命,救我,快过来——啊!”
红色的血液带着深色的内脏碎块,从他的口中一并喷射而出。这一锤,王洵终于砸了个正着。锤头上的铁锥没能捅破阿于会的护背镜,巨大的冲击力,却直接将阿于会的脊柱和内脏砸得四分五裂。
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生存,可怜的阿于会被锤头的冲击力推着继续前冲数步,七窍出血,缓缓栽倒。见到此景,几名正赶过来护卫主将的河西老卒脚步登时一顿,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难以置信。要知道,阿于会能成为哥舒翰的心腹,也不完全是因为他跟哥舒翰是同族。此人的一身马上步下本事,在突厥族将士中也名列前茅。谁料到,如此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少年当场击杀,并且还是耻辱的从后背追上夺命。
“拿命来换!”大脚踩过阿于会的尸体,王洵迅速冲向下一个目标。那是一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河西壮汉,用一把临时抢来的陌刀,顶住了老周、老郑两个人的联手攻击,并且丝毫不落下风。看到王洵也赶过来帮忙,壮汉立刻刀上用力,先后将老周和老郑的兵器磕到旁边,再兜头一刀劈向了王洵。
六尺长的刀刃带起一道寒风,吹得人头顶直起鸡皮疙瘩。王洵手中的兵器不及对方手中的兵器长,却不肯躲避,加速向前冲了数步,链子锤突然脱手。
“呜——”笆斗大的锤头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壮汉的脸上,将其砸得哼都没哼,撒开兵器,直接向后倒飞。赶在陌刀落于自己头顶之前,王洵用空出来的双手握住了刀柄。巨大的惯性使得刀刃继续下降,砍开了王洵头上皮盔,带起一串血珠。下一个瞬间,他单手将破裂的头盔扯了下来,另外一只手拖着刀柄,大步向另外一名河西士卒扑去。
也不知道伤口究竟有多大,血顺着王洵的额前滚滚留下。他没有时间抹,也不想抹,披头散发,满脸鲜血,双手将陌刀挥出一片冷电。
被他盯上的那名河西士卒明显吓傻了,单手举着横刀,居然一招也发不出来。已经杀红了眼睛的王洵此刻心中哪里还有半点儿怜悯,手起刀落,将对方的身体劈成了两片。
“疯子!”
“这人是个疯子!”
河西兵卒的士气本来就已经很低,看不到自家的前途,又连续遭受阿于会身死,己方勇士陆续阵亡的打击,登时丧失了继续坚持的勇气。有几个胆小的家伙看到王洵向自己扑来,惨叫一声,丢下盾牌,拔腿就跑。剩下的立刻如风吹败絮,一瞬间,居然全体转身向后,溃不成军。
“拿命来换!”王洵嘴里含含糊糊地嚷嚷了一句,手举陌刀,紧追不舍。老周、老郑等人拦他不住,只好也举着陌刀追了上去。队正方子陵见状,也只好转身向全体幸存的飞龙禁卫下令,“追,贴上去,跟他们拼了!”
“拼了!”一众禁卫本来就不懂得什么叫把握战场节奏,见自己一方占据了上风,士气大涨。紧跟方子陵,在王洵背后跑出了一个锋矢型。
早在双方步卒短兵相接之时,鹰扬郎将古力图已经带领骑兵发起了攻击。怎奈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松软的沙子又严重迟滞了战马的速度。没等他和所部重骑兵冲入战团,前方的盾牌手们已经如同潮水般败了下来。
这一下,将战马前进的道路挡了个正着。冲在最前方的几个身穿明光铠的重甲骑兵来不及带住坐骑,直接趟入了溃兵队伍,将自家袍泽踩翻了十几个。而后续的重骑兵又陆续前撞,或者撞倒了自家溃退步卒,或者撞到了前方坐骑屁股上,一瞬间,人仰马翻。
“让路,让路!”古力图气得两眼冒火。没有车墙的擎肘,他和麾下这队重骑兵,光是踏,也能轻而易举地将敌军踏成肉饼。可纵马踩翻自家弟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且不说将来战场上会不会被手下士卒背后放冷箭,即便能趟出一条血路来,待冲到了姓王的疯子面前,战马也没了任何速度。让身披明光铠的重骑兵原地对付陌刀手,谁胜谁负,想都不要想。
“杀,杀光他们!”溃兵的另外一侧,王洵兀自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刚刚走上战场的他,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驱溃破敌”,更不懂什么叫“倒卷珠帘”。此刻的他,神智其实已经非常模糊。不知道害怕,不知道死亡,也不知道活着的滋味。唯一清晰的,只有恨,无边无际的恨,像火一样,焚烧着他的灵魂,焚烧着他的心脏和眼睛。
他恨,恨杨国忠弄权误国,为了自家富贵,居然准备将四百余名禁卫和民壮,像蝼蚁一样抹去。他很,恨哥舒翰利欲熏心,居然为了讨好杨国忠,不惜出动心腹,在沙漠中向同为大唐将士的飞龙禁卫举起钢刀。他恨,恨陈玄礼和高力士无情无义,居然一点儿也不念自己大半年来鞍前马后的功劳苦劳,为了保全皇家隐私,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推了出去。他恨,恨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居然于浮华颓废的表面下,流动着如此肮脏冷酷的现实。
也不怪他被现实逼得几乎发了疯。作为一个没受过什么挫折的纨绔子弟,在他记忆中,天下之事几乎无可不为。长安城内,除了皇帝老子之外自己谁也不忿。谁料突然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生命居然贱如沙砾。是个穿着官袍的家伙,就可以随随便便踩上一脚。就像自己曾经在东西两市欺负那些平头百姓一样,根本不会顾忌对方心中的感受。
这一脚,是如此之痛,直接踩进了他的灵魂深处。原来我在人家眼里什么都不是。原来我跟所有人一样卑微。从云端到尘埃之间的巨大落差,令他本能地选择了逃避。不去想为什么这样,不去想这样是否公平。只想找个机会痛痛快快发泄一番,砍翻所有试图伤害自己的人,然后在绝望中战死。
这世间,也许只剩下死亡是最公平的,每个人都一样,或早或晚。手里挥舞着陌刀,少年王洵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沙漠都在眼前战栗。
以命换命。杀一个够本,杀俩个,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