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8章 【纳投名状】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品小说 www.epshu.com,最快更新逐寇最新章节!
残存的狄兵们投降了。他们亲眼目睹刘枫掌煽多哈,接着又见他以试棒为名,把五名翻墙碰运气的志愿者砸成了肉酱,便乖乖跪地乞降了。没办法啊,后有夺命箭阵,前有疤脸煞神,不降?唯有死路一条!
至此,这一场不足千人规模的小范围斗殴就此尘埃落定。然而,善后工作是繁琐的。
章中奇率领的乙队和丙队首先进入战场,他们负责拔除饮马溪里的竹签,搬掉可能污染水源的死尸,这就花了他们整整一个时辰。第二批到达的是本队和甲队。他们躲在上游,在罗三叔和杨胜飞的率领下收集军械。
近三百人沉默而机械的干着自己的活儿,拉死尸的拉死尸,绑俘虏的绑俘虏,拔箭支的拔箭支,捡兵器的捡兵器,全场的气氛极为诡异,仿佛少了某一样最为关键的要素。
是了,没有胜利后的欢呼声,乍看之下还以为打了败仗的是他们。
造成眼前的这种现象,是因为上至李行云,下至姑娘们,也包括俘虏在内,全场三百多人至今还在犯迷糊,仿佛仍在梦里梦游一般,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困扰着他们: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也难怪他们会有此一问。事实上,此战刘家屯众兵士加四名军官,两名武学高手,全军共计二百四十六人,但真正与敌人短兵相接、近身肉搏的,仅有刘枫亲自率领的二十名“敢死队”成员而已。
其次是章中奇的百人箭队,但也仅仅只是放了六箭罢了。
要知道一名合格的弓箭手,在一场战斗中至少要开弓二十次以上,才算是达到了体能的极限。区区六箭,连热身都算不上,更何况还是在安全环境下毫无干扰地放箭。
至于罗三叔和杨胜飞那就更是不济了,他们的任务不过是听见下游喊杀声起,带人把木桩子推下溪流而已,平均下来每人推了两根不到,别的啥都没干。此刻回想起主公让他们不必参战的承诺,顿时陷入深深地思考中。
其实,心理落差最大的不是他们,而是李行云和不在场的李德禄。这二位武学大家,一位望风一位跑腿,二老自觉大跌身价,事后纷纷捶胸大呼:如此爆殓天物,但又人尽其用,也只有刘枫这混小子想得出来。
至于那些姑娘们,白岳原本是要把她们留在后方的,可她们不依,非要跟来,说是要照顾受伤的兵士。
可到了地头一看,刘枫双手一摊,“不好意思!没有伤员!劳您费心白跑一趟!实在不行,俘虏里倒还有些,要不各位将就一下?”把姑娘们气得直翻白眼,却又无话可说。
于是乎,当众人想明白后猛然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此战中表现平平,大有出工不出力之嫌,反而不及新加盟的白岳、贺雄等一干外援,他们倒也算是打到点擦边球,至少刀剑见过红了。
最后,众人悲哀地发现,就算和充当诱饵的姑娘们相比也有所不如,人家好歹与敌人照过面不是?
然而,与他们的出力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如此辉煌丰硕的战果。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场仗都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完胜!
两天前,全歼狄骑百人队那一战,己方动用了全部的隐藏实力,参战兵力达到八百五十人,再加上用计困住对方,这才全歼狄军,但即使是以八比一的绝对优势,己方还是付出二十五死,七十五伤的代价,便是这样,那一战仍然被认为是一场大胜。
可是这一仗,己方不伤一人,而令三倍之敌全军覆没,不是完胜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谓天差地远,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
于是,第一个困扰的问题有了肯定的答案,是的!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这场完胜为什么会来得如此轻松?轻松的仿佛是必然一般?
是因为事先准确的判断?是因为及时详细的情报?是因为环环相扣的计谋?还是因为一夜充足的准备?
不!真正的根源是一个人,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半大小子,曾经的邻家少年,现在的年轻主公!
一个接着一个,越来越多的兵士们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早已站在短坡顶端,单手拄棒静静等候着。不知不觉间,众人渐渐聚拢在他的面前。
“乡亲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你们所做的一切,刘枫铭感于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诸位!请受刘枫一拜!”说着,刘枫一鞠到底。
一句乡亲们,勾起了众人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十多年的等待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人群默默无声,但却激动地颤抖。
刘枫虚扫狼牙棒,划过整个全场,说道:“今日一战,是刘枫送给各位的谢礼!更重要的是,这一战,是我刘枫,给各位纳的投名状!我要让你们看到刘枫的决心和能力,看到未来的方向与希望!”
他忽然闭上眼睛,深情说道:“乡亲们!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们!”眼睛睁开,目光如电:“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邻里乡亲!从这一刻起,我们是并肩而战的战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将狼牙棒高高举起,纵声呼喊:“刘枫今日指天起誓,你们的付出不会白费,刘枫有生之年必将继承先王遗志,带领你们完成前人未竟的大业!荡尽胡虏!收复河山!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我都要他灰飞烟灭!”
此时的李行云已是老泪纵横,十年磨剑一日成的辛酸与喜悦,充实着老人孤寂已久的内心,他猛地拔出长剑,剑锋直指苍穹,运起全身的内力倾情呐喊:“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近三百名热血男儿山呼响应,纷纷跟着怒吼起来,数百柄对天狂舞的利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声声呐喊,震破长空,英雄豪气,直冲云霄!
蹲在俘虏堆里的乌特尔闻声变色,区区几百人,竟敢喊出这句口号?简直是不自量力!
他想笑,可那如有实质的冲天豪气,却让他丝毫笑不出来。贼寇中竟有如此人物?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
各项收尾工作终于在日落之前全部完成,最后的统计结果让众人真正认识到“完胜”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斩首五百四十六级,俘虏五十四人,活捉胡将两员;缴获骑兵链甲六十二副,钢质弯刀五百七十把,堪用的骨灵骑弓五百五十张,狼牙箭两万两千余支,战马六百零二匹,以及挂在马鞍上的圆木骑盾六百零二面;搜出军资九百八十贯,随行干粮二百二十五石……”
兼职军需官章中奇朗声诵读战果统计,众人听着一阵激动,即便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难免为之动容。
缴获的钱粮倒也没什么,毕竟山阳镇的外快更为可观。
可关键是获得了这批军械,虽然制作工艺一般,尤其是胡人的骨灵骑弓,因为按照胡人的习俗,每一名胡人男子在成年时,都要用自己亲手猎取的大型动物的骨骼制作一把骑弓,作为自己的成年礼。
这种骑弓作为一件民俗工艺品,无疑是很不错、很有收藏价值的,可是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那就只能说是比较糟糕的了。原材料五花八门不说,工艺水平也是高低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在射程上相差将近四分之一,实在是算得上简陋。
但即便如此,这批军械的获得,对一穷二白的刘枫还是有着重大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打扫战场时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
为了误导敌人,刘枫利用百具胡人死尸,营造主力埋伏崖下的假象,为了务求逼真,他命令百人箭队脱下衣甲,披于死尸之上,问题是兵士们不知道这些衣甲会穿在死人身上,如今真相大白了,有些兵士便嫌晦气,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去,结果引发了一阵骚乱。
吴越戈闻讯大发雷霆,心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趴了一个时辰,又是拉尸又是放鸟的,沾了一身的鸟屎尸臭,尚且未曾发话,这帮兔崽子不过借盔甲给死人穿一回,有什么了不起?
两边闹将起来,俘虏们大为兴奋,以为对方分赃不匀发生了内讧。
眼看情况恶化,局势即将失控。这时,刘枫闻讯来到众人面前。
只见他伸出两根手指,沾了沾自己身上的淋漓血污,放到嘴边惬意的吮舔干净,一边露着意犹未尽的神情,一边随口吟了两句诗,便将这次潜在的哗变轻轻巧巧地镇压了。
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鞑酋血。”
如此壮怀激烈、豪气冲天的诗句,兵士们大为叹服,更感到深深地惭愧。
知耻而后勇!榜样的力量无穷大!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从死尸身上扒下衣甲,玩命似地往身上裹,急切间脱不下来,便有猛人悍然拔刀,剁断死尸的双臂,将那铁甲染得红红的,说是更见英雄气概、更显男儿本色。
这个结果让俘虏们大失所望,同时也让将士们第一次见识了主公大气磅礴、粗放豪迈的慷慨文采。
一时间,刘枫的个人形象迅速丰满了起来,其智勇双全、文武全才之名不禁而走。
残存的狄兵们投降了。他们亲眼目睹刘枫掌煽多哈,接着又见他以试棒为名,把五名翻墙碰运气的志愿者砸成了肉酱,便乖乖跪地乞降了。没办法啊,后有夺命箭阵,前有疤脸煞神,不降?唯有死路一条!
至此,这一场不足千人规模的小范围斗殴就此尘埃落定。然而,善后工作是繁琐的。
章中奇率领的乙队和丙队首先进入战场,他们负责拔除饮马溪里的竹签,搬掉可能污染水源的死尸,这就花了他们整整一个时辰。第二批到达的是本队和甲队。他们躲在上游,在罗三叔和杨胜飞的率领下收集军械。
近三百人沉默而机械的干着自己的活儿,拉死尸的拉死尸,绑俘虏的绑俘虏,拔箭支的拔箭支,捡兵器的捡兵器,全场的气氛极为诡异,仿佛少了某一样最为关键的要素。
是了,没有胜利后的欢呼声,乍看之下还以为打了败仗的是他们。
造成眼前的这种现象,是因为上至李行云,下至姑娘们,也包括俘虏在内,全场三百多人至今还在犯迷糊,仿佛仍在梦里梦游一般,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困扰着他们: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也难怪他们会有此一问。事实上,此战刘家屯众兵士加四名军官,两名武学高手,全军共计二百四十六人,但真正与敌人短兵相接、近身肉搏的,仅有刘枫亲自率领的二十名“敢死队”成员而已。
其次是章中奇的百人箭队,但也仅仅只是放了六箭罢了。
要知道一名合格的弓箭手,在一场战斗中至少要开弓二十次以上,才算是达到了体能的极限。区区六箭,连热身都算不上,更何况还是在安全环境下毫无干扰地放箭。
至于罗三叔和杨胜飞那就更是不济了,他们的任务不过是听见下游喊杀声起,带人把木桩子推下溪流而已,平均下来每人推了两根不到,别的啥都没干。此刻回想起主公让他们不必参战的承诺,顿时陷入深深地思考中。
其实,心理落差最大的不是他们,而是李行云和不在场的李德禄。这二位武学大家,一位望风一位跑腿,二老自觉大跌身价,事后纷纷捶胸大呼:如此爆殓天物,但又人尽其用,也只有刘枫这混小子想得出来。
至于那些姑娘们,白岳原本是要把她们留在后方的,可她们不依,非要跟来,说是要照顾受伤的兵士。
可到了地头一看,刘枫双手一摊,“不好意思!没有伤员!劳您费心白跑一趟!实在不行,俘虏里倒还有些,要不各位将就一下?”把姑娘们气得直翻白眼,却又无话可说。
于是乎,当众人想明白后猛然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此战中表现平平,大有出工不出力之嫌,反而不及新加盟的白岳、贺雄等一干外援,他们倒也算是打到点擦边球,至少刀剑见过红了。
最后,众人悲哀地发现,就算和充当诱饵的姑娘们相比也有所不如,人家好歹与敌人照过面不是?
然而,与他们的出力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如此辉煌丰硕的战果。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场仗都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完胜!
两天前,全歼狄骑百人队那一战,己方动用了全部的隐藏实力,参战兵力达到八百五十人,再加上用计困住对方,这才全歼狄军,但即使是以八比一的绝对优势,己方还是付出二十五死,七十五伤的代价,便是这样,那一战仍然被认为是一场大胜。
可是这一仗,己方不伤一人,而令三倍之敌全军覆没,不是完胜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谓天差地远,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
于是,第一个困扰的问题有了肯定的答案,是的!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这场完胜为什么会来得如此轻松?轻松的仿佛是必然一般?
是因为事先准确的判断?是因为及时详细的情报?是因为环环相扣的计谋?还是因为一夜充足的准备?
不!真正的根源是一个人,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半大小子,曾经的邻家少年,现在的年轻主公!
一个接着一个,越来越多的兵士们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早已站在短坡顶端,单手拄棒静静等候着。不知不觉间,众人渐渐聚拢在他的面前。
“乡亲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你们所做的一切,刘枫铭感于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诸位!请受刘枫一拜!”说着,刘枫一鞠到底。
一句乡亲们,勾起了众人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十多年的等待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人群默默无声,但却激动地颤抖。
刘枫虚扫狼牙棒,划过整个全场,说道:“今日一战,是刘枫送给各位的谢礼!更重要的是,这一战,是我刘枫,给各位纳的投名状!我要让你们看到刘枫的决心和能力,看到未来的方向与希望!”
他忽然闭上眼睛,深情说道:“乡亲们!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们!”眼睛睁开,目光如电:“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邻里乡亲!从这一刻起,我们是并肩而战的战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将狼牙棒高高举起,纵声呼喊:“刘枫今日指天起誓,你们的付出不会白费,刘枫有生之年必将继承先王遗志,带领你们完成前人未竟的大业!荡尽胡虏!收复河山!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我都要他灰飞烟灭!”
此时的李行云已是老泪纵横,十年磨剑一日成的辛酸与喜悦,充实着老人孤寂已久的内心,他猛地拔出长剑,剑锋直指苍穹,运起全身的内力倾情呐喊:“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近三百名热血男儿山呼响应,纷纷跟着怒吼起来,数百柄对天狂舞的利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声声呐喊,震破长空,英雄豪气,直冲云霄!
蹲在俘虏堆里的乌特尔闻声变色,区区几百人,竟敢喊出这句口号?简直是不自量力!
他想笑,可那如有实质的冲天豪气,却让他丝毫笑不出来。贼寇中竟有如此人物?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
各项收尾工作终于在日落之前全部完成,最后的统计结果让众人真正认识到“完胜”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斩首五百四十六级,俘虏五十四人,活捉胡将两员;缴获骑兵链甲六十二副,钢质弯刀五百七十把,堪用的骨灵骑弓五百五十张,狼牙箭两万两千余支,战马六百零二匹,以及挂在马鞍上的圆木骑盾六百零二面;搜出军资九百八十贯,随行干粮二百二十五石……”
兼职军需官章中奇朗声诵读战果统计,众人听着一阵激动,即便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难免为之动容。
缴获的钱粮倒也没什么,毕竟山阳镇的外快更为可观。
可关键是获得了这批军械,虽然制作工艺一般,尤其是胡人的骨灵骑弓,因为按照胡人的习俗,每一名胡人男子在成年时,都要用自己亲手猎取的大型动物的骨骼制作一把骑弓,作为自己的成年礼。
这种骑弓作为一件民俗工艺品,无疑是很不错、很有收藏价值的,可是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那就只能说是比较糟糕的了。原材料五花八门不说,工艺水平也是高低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在射程上相差将近四分之一,实在是算得上简陋。
但即便如此,这批军械的获得,对一穷二白的刘枫还是有着重大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打扫战场时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
为了误导敌人,刘枫利用百具胡人死尸,营造主力埋伏崖下的假象,为了务求逼真,他命令百人箭队脱下衣甲,披于死尸之上,问题是兵士们不知道这些衣甲会穿在死人身上,如今真相大白了,有些兵士便嫌晦气,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去,结果引发了一阵骚乱。
吴越戈闻讯大发雷霆,心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趴了一个时辰,又是拉尸又是放鸟的,沾了一身的鸟屎尸臭,尚且未曾发话,这帮兔崽子不过借盔甲给死人穿一回,有什么了不起?
两边闹将起来,俘虏们大为兴奋,以为对方分赃不匀发生了内讧。
眼看情况恶化,局势即将失控。这时,刘枫闻讯来到众人面前。
只见他伸出两根手指,沾了沾自己身上的淋漓血污,放到嘴边惬意的吮舔干净,一边露着意犹未尽的神情,一边随口吟了两句诗,便将这次潜在的哗变轻轻巧巧地镇压了。
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鞑酋血。”
如此壮怀激烈、豪气冲天的诗句,兵士们大为叹服,更感到深深地惭愧。
知耻而后勇!榜样的力量无穷大!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从死尸身上扒下衣甲,玩命似地往身上裹,急切间脱不下来,便有猛人悍然拔刀,剁断死尸的双臂,将那铁甲染得红红的,说是更见英雄气概、更显男儿本色。
这个结果让俘虏们大失所望,同时也让将士们第一次见识了主公大气磅礴、粗放豪迈的慷慨文采。
一时间,刘枫的个人形象迅速丰满了起来,其智勇双全、文武全才之名不禁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