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温暖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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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贤国推着摩托车走,王筝和郑水蓉跟在后面,回娘家的心情于郑水蓉而言自然是很开心,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在初二这天回来了,不由的眼角也染上了喜色。
王筝跑到前面院门推开,人还没进院,声音便进去了:“外婆,舅舅,舅妈,小妹,我来了。”很是兴奋,这个舅舅前辈子就很疼她,上辈子能上高中也因为舅舅一直劝自己老妈才能上的结果,可是到死,她也没回报过给舅舅一丝半毫,这辈子重生以来也一直没来过舅舅家,突然的一股自责与愧疚之心便溢满身心,眼底染上了一层水雾。
舅舅只有一个女儿郑娟,小丫头才刚四周岁,最是可爱的时候,现在独生子女很严,所以基本都只有一个小孩,偶尔也有超生的,托个关系走走人情也要花上好几千元的钱,所以手里没点钱的人,都老实本分地生一个孩子。
何氏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快步迎了出来:“快快,进来进来,屋里坐,堂屋里有热水,郑军啊,快出来,去泡茶。”王筝望着眼前的老人,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从小自己奶奶就讨厌自己是个赔钱货,可是外婆却一直很疼爱自己。
“外婆!”王筝冲到何氏怀里,撒娇似的叫着。
何氏哈哈大笑:“你这丫头,多久了?也不来看看外婆,我以为你把我这老婆子给忘记了呢!”揉着王筝头发,怜爱而地说着责怪的话,可一点儿不见有不愉快的表情露出,眼底一遍慈爱,欢喜地打趣着自己怀里的小丫头。
“外婆,我把我自己忘记了,也不能忘了你啊!你可不能这么怪人家。”王筝脱线地撒娇了,请原谅几十岁的人撒娇吧,实在想念以及渴望如此亲情!还配合地红了脸。
“哈哈哈……好了好了,快进来坐,贤国也来了,水蓉快进来。”何氏十分的开心。
郑军听到声音,从后院跑了出来眉开眼笑地呵呵笑出声来,他和这个二姐最亲,大姐也亲,可关系没二姐好,二姐脑子一根筋,可是从来都对他一根筋的好,往年二姐可从来没有一家子在初二这天来过娘家啊!他都快习惯了,大姐嫁的好,也从来不初二回娘家,不是初三就是初五的,这二姐今天能回来,代表她重视自己这舅子和自己的母亲,还在意这个娘家啊,原本准备呆会儿去老丈人家的,暗自就想着推到第二天,今天可得好好陪陪二姐:“姐,姐夫,小筝也来了。”
“姐姐,姐姐”郑娟迈着小短腿哼叽地从里屋跑了出来,嘴巴里还不知道包着什么,弄得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笑眯眯对着王筝笑。
“哎!小妹啊,想不想姐姐啊?”王筝很喜欢这个小妹,不仅长得乖巧,也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玩,因为前辈子的自己不爱说话,倒是很喜欢带着郑娟到田地里四处走走,所以二人感情一直很要好,有个大点的姐姐带着,能四处跑,作为小屁孩子的郑娟自然是欢喜的,总比在家里圈着好多了,小孩子的喜欢就是那么的简单,能玩有吃就行!
郑娟抱着王筝大腿咯咯咯直笑,王筝手里拿着东西也不好抱她,便把东西往郑军面前一递:
“舅,拿着,这是咱家准备的腊肉,还有这鸡鸭可是我爸说要抓来孝敬我外婆的。”王筝挑着好听话说着,东西一递到郑军手里,王筝便蹲下抱起来小不点郑娟,伸手捏捏鼓鼓的腮帮子:“娟娟啊,这里怎么会鼓着呢?”
郑娟咯咯咯笑,抱着王筝脖子就闹道:“糖糖,外公买的糖糖,好甜好甜的。”王筝笑着捏了捏了粉嘟嘟的小脸,心下一遍柔软。
“娟娟在家乖不乖啊?”王筝哄着小孩子,想着前世自己肚子的孩子,更是对郑娟疼爱得不行,一边逗着,一边抱着,跟自己的宝贝一般。
听了王筝的话,郑军眼里一闪而过的异色,并没有表现得出来,可却没有逃过王筝的双眼,果然,王筝没看错,自己舅舅绝对是个精明的,要不怎么会以一个初中生的学历混到了厂里,还让领导对他十分的中意呢?舅舅比母亲整整小十岁,现在还年青着呢,以后有的是机会可以进步,王筝微挑嘴角,舅舅就是因为学历的原因一直没有多大的升职空间,后来厂里的效益不好,下了岗后自己做了生意,买了房子和车子,过得很是不错的,如果这辈子有机会,可一定要好好报答舅舅上辈子的恩情。
从院外地里摘菜回来的陆小兰也十分意外二姐一家的到来,但还是笑着去厨房准备中午要煮的饭菜。
陆小兰是个话不多的人,当初嫁给郑军时,全家都反对,觉得城里人嫁到乡下,简直就是没面子的事情,可是夫妻二人十分恩爱,郑军又是个有上进心的,工作做得很好,老丈人和丈母娘都讨得了欢心,这几年两家倒是走得勤,陆小兰父母倒是对这个女婿是越看越满意,见人就说自己女婿孝顺,时不时的送些新鲜菜过来,工作也做得好,可比好些城里男人强多了,最主要的是自己女儿也幸福,不像自己大女儿嫁的,三天两头吵完架就朝家里跑,不如嫁到乡下去的小女儿强。
陆小兰心里也是个拎得清的,知道自己丈夫与二姐郑水蓉关系十分要好,看到二姐一家子来了,笑脸相迎外,也热情地拿出了香肠腊肉来准备中午吃。
中午的饭菜很是丰盛,捉来的母鸡郑水蓉没让杀,让留着下蛋,这鸡正在下蛋的时候呢,杀了可惜,所以桌上腊肉腊肠,土豆红烧的鸭肉,还有冬天特有的大头青菜与碗豆苗回锅肉,一家子吃得很是融洽。
何氏不断的给郑水蓉和女婿夹着菜,王贤国那心里是一阵的高兴与满足,特别是丈母娘知道他和郑水蓉一起去批发菜卖的时候,更是对他和颜悦色,以前他做过的种种错事,就当没发生过一样,何氏现在对他,比对亲儿子还好。
“哟,外婆啊,有了女婿,连外孙女儿都不要了?啧啧啧,看来下回,还得再过久点儿再来啊,不然这都活得没地位了。”王筝酸不拉几地望着何氏夹菜的样子开口道。
“哈哈哈,你这丫头,跟你老子你也争,你老子有多久没到过我这里来了,啊?你也别争!来,这两大鸭腿,你和娟娟一人一只!”何氏很开心,知道二女儿过得不错,心里自然也踏实些,作为人母图的啥,不就图儿女能过得好么?大女儿嫁得好,不愁吃穿,小儿子工作稳定也没啥好愁的现下,就这二女儿让她操碎了心,这下子一家三口日子越过越好,她当然倍感安慰,不乐,才是怪事呢!
王筝扯开嘴角一笑,也不说话,大口地啃起鸭腿来,一边吃一边夹着另外一只腿送到郑娟碗里:“来,娟娟,吃这个,姐一只,你一只,吃饱点,快快长大,好好学习,知道吗?”
吃得满嘴油,眼睛亮晶晶,一笑就露出两酒窝的郑娟,笑眯了眼睛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好,听几几的,考鸡毛大学!”因前几天自己老爸一直跟她说,咱们国家最好的大学是清华大学,小郑娟便记住了,还想表现一番,可惜嘴里东西太多,便说成了鸡毛大学。
王筝嘴角一抽,鸡毛大学?眉头跳了几下,望了眼已经忍不住笑的舅妈妈,又再看快憋不住笑的舅舅:给个解释吧。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爸爸教的是清华大学,不是鸡毛大学啊……”郑军实在忍不住了。
“嗯嗯,巴巴说得对,鸡毛大学。”郑娟小鸡点头般认同自己爸爸的说词,只是嘴里东西太多,原谅她吧。
哈哈哈……
一顿感午饭,几人吃得十分开心,而色还个个还带着红润,给笑得!
王贤国体会到了丈母娘和舅子一家的热情,心里有些发酸,自己的亲妈和几个姐妹从来没有这样对过自己,反而是自己老婆的家人,看到自己上进是打心眼的高兴与欣慰,王贤国心下酸楚,以后一定要再努力,不能让老婆孩子和丈母娘失望!
一家三口被郑军死活留到了晚上吃好晚饭才放走他们回家,这一天是王贤国这么多年来过得最愉快的一天,在自己父母身上没有体会到的亲情,今天体会了一次,那样温暖那样让人欢喜。
郑水蓉一整天脸上都挂着笑容,开心不言而喻,连入睡时都带着微笑,看着王贤国莫名的温暖又心酸,搂着自己的妻,深吸着她身上的温暖气息满足地入睡。
还有半学期就要中考了,其实也就只有四个多月,王筝躺在床上发呆思考着,要更努力了,为了将来,为了不重蹈覆辙,必须努力!拿起王志南给的原文小说开始翻看起来,一直到半夜,才关灯息下。(未完待续)
王贤国推着摩托车走,王筝和郑水蓉跟在后面,回娘家的心情于郑水蓉而言自然是很开心,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在初二这天回来了,不由的眼角也染上了喜色。
王筝跑到前面院门推开,人还没进院,声音便进去了:“外婆,舅舅,舅妈,小妹,我来了。”很是兴奋,这个舅舅前辈子就很疼她,上辈子能上高中也因为舅舅一直劝自己老妈才能上的结果,可是到死,她也没回报过给舅舅一丝半毫,这辈子重生以来也一直没来过舅舅家,突然的一股自责与愧疚之心便溢满身心,眼底染上了一层水雾。
舅舅只有一个女儿郑娟,小丫头才刚四周岁,最是可爱的时候,现在独生子女很严,所以基本都只有一个小孩,偶尔也有超生的,托个关系走走人情也要花上好几千元的钱,所以手里没点钱的人,都老实本分地生一个孩子。
何氏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惊喜,快步迎了出来:“快快,进来进来,屋里坐,堂屋里有热水,郑军啊,快出来,去泡茶。”王筝望着眼前的老人,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从小自己奶奶就讨厌自己是个赔钱货,可是外婆却一直很疼爱自己。
“外婆!”王筝冲到何氏怀里,撒娇似的叫着。
何氏哈哈大笑:“你这丫头,多久了?也不来看看外婆,我以为你把我这老婆子给忘记了呢!”揉着王筝头发,怜爱而地说着责怪的话,可一点儿不见有不愉快的表情露出,眼底一遍慈爱,欢喜地打趣着自己怀里的小丫头。
“外婆,我把我自己忘记了,也不能忘了你啊!你可不能这么怪人家。”王筝脱线地撒娇了,请原谅几十岁的人撒娇吧,实在想念以及渴望如此亲情!还配合地红了脸。
“哈哈哈……好了好了,快进来坐,贤国也来了,水蓉快进来。”何氏十分的开心。
郑军听到声音,从后院跑了出来眉开眼笑地呵呵笑出声来,他和这个二姐最亲,大姐也亲,可关系没二姐好,二姐脑子一根筋,可是从来都对他一根筋的好,往年二姐可从来没有一家子在初二这天来过娘家啊!他都快习惯了,大姐嫁的好,也从来不初二回娘家,不是初三就是初五的,这二姐今天能回来,代表她重视自己这舅子和自己的母亲,还在意这个娘家啊,原本准备呆会儿去老丈人家的,暗自就想着推到第二天,今天可得好好陪陪二姐:“姐,姐夫,小筝也来了。”
“姐姐,姐姐”郑娟迈着小短腿哼叽地从里屋跑了出来,嘴巴里还不知道包着什么,弄得腮帮子鼓鼓的,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笑眯眯对着王筝笑。
“哎!小妹啊,想不想姐姐啊?”王筝很喜欢这个小妹,不仅长得乖巧,也很喜欢和她在一起玩,因为前辈子的自己不爱说话,倒是很喜欢带着郑娟到田地里四处走走,所以二人感情一直很要好,有个大点的姐姐带着,能四处跑,作为小屁孩子的郑娟自然是欢喜的,总比在家里圈着好多了,小孩子的喜欢就是那么的简单,能玩有吃就行!
郑娟抱着王筝大腿咯咯咯直笑,王筝手里拿着东西也不好抱她,便把东西往郑军面前一递:
“舅,拿着,这是咱家准备的腊肉,还有这鸡鸭可是我爸说要抓来孝敬我外婆的。”王筝挑着好听话说着,东西一递到郑军手里,王筝便蹲下抱起来小不点郑娟,伸手捏捏鼓鼓的腮帮子:“娟娟啊,这里怎么会鼓着呢?”
郑娟咯咯咯笑,抱着王筝脖子就闹道:“糖糖,外公买的糖糖,好甜好甜的。”王筝笑着捏了捏了粉嘟嘟的小脸,心下一遍柔软。
“娟娟在家乖不乖啊?”王筝哄着小孩子,想着前世自己肚子的孩子,更是对郑娟疼爱得不行,一边逗着,一边抱着,跟自己的宝贝一般。
听了王筝的话,郑军眼里一闪而过的异色,并没有表现得出来,可却没有逃过王筝的双眼,果然,王筝没看错,自己舅舅绝对是个精明的,要不怎么会以一个初中生的学历混到了厂里,还让领导对他十分的中意呢?舅舅比母亲整整小十岁,现在还年青着呢,以后有的是机会可以进步,王筝微挑嘴角,舅舅就是因为学历的原因一直没有多大的升职空间,后来厂里的效益不好,下了岗后自己做了生意,买了房子和车子,过得很是不错的,如果这辈子有机会,可一定要好好报答舅舅上辈子的恩情。
从院外地里摘菜回来的陆小兰也十分意外二姐一家的到来,但还是笑着去厨房准备中午要煮的饭菜。
陆小兰是个话不多的人,当初嫁给郑军时,全家都反对,觉得城里人嫁到乡下,简直就是没面子的事情,可是夫妻二人十分恩爱,郑军又是个有上进心的,工作做得很好,老丈人和丈母娘都讨得了欢心,这几年两家倒是走得勤,陆小兰父母倒是对这个女婿是越看越满意,见人就说自己女婿孝顺,时不时的送些新鲜菜过来,工作也做得好,可比好些城里男人强多了,最主要的是自己女儿也幸福,不像自己大女儿嫁的,三天两头吵完架就朝家里跑,不如嫁到乡下去的小女儿强。
陆小兰心里也是个拎得清的,知道自己丈夫与二姐郑水蓉关系十分要好,看到二姐一家子来了,笑脸相迎外,也热情地拿出了香肠腊肉来准备中午吃。
中午的饭菜很是丰盛,捉来的母鸡郑水蓉没让杀,让留着下蛋,这鸡正在下蛋的时候呢,杀了可惜,所以桌上腊肉腊肠,土豆红烧的鸭肉,还有冬天特有的大头青菜与碗豆苗回锅肉,一家子吃得很是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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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得满嘴油,眼睛亮晶晶,一笑就露出两酒窝的郑娟,笑眯了眼睛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好,听几几的,考鸡毛大学!”因前几天自己老爸一直跟她说,咱们国家最好的大学是清华大学,小郑娟便记住了,还想表现一番,可惜嘴里东西太多,便说成了鸡毛大学。
王筝嘴角一抽,鸡毛大学?眉头跳了几下,望了眼已经忍不住笑的舅妈妈,又再看快憋不住笑的舅舅:给个解释吧。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爸爸教的是清华大学,不是鸡毛大学啊……”郑军实在忍不住了。
“嗯嗯,巴巴说得对,鸡毛大学。”郑娟小鸡点头般认同自己爸爸的说词,只是嘴里东西太多,原谅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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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贤国体会到了丈母娘和舅子一家的热情,心里有些发酸,自己的亲妈和几个姐妹从来没有这样对过自己,反而是自己老婆的家人,看到自己上进是打心眼的高兴与欣慰,王贤国心下酸楚,以后一定要再努力,不能让老婆孩子和丈母娘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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