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3 凶兽横行的异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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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3凶兽横行的异域
浮出水面之后,江风打开另外的那件潜水服,从里面拿出了准备的充气高分子塑料船,用微型充气器充满了气,形成了一艘长七米名,宽三米,还有一个船篷的救生艇,跟着把潜水服放在艇上,翻身上船,脱掉了潜水服,仰天躺着,大口大口的吸着新鲜空气。
他带来的食物和水,大概够两个星期的量。再多,江风就无法带上来了。
不知道这是那里,江风还想着回去M国,把老人骨灰带回中国的。他在潜艇找到了不少值钱的玩意,例如黄金做的打火机、钻石首饰、玛瑙烟嘴,都是小而贵重的物品,是毒狼佣兵们收藏的好东西,现在便宜了江风。只要把这些东西出手了,就算在中国和M国间坐飞机来回一百回都够了。
至于那些武器,江风并不打算拿出来,毕竟这是个法制社会,没有背景的人,拿这些武器出来,很容易招惹麻烦的。
潜水服江风没有丢,虽然不准备出卖,但很难说他什么时候不会回来。他带了一个太阳能定位仪,可以探测智能电脑发出的信号,如果有潜水装备,再找到潜艇是很简单的事情。江风知道那些武器都十分值钱,白白浪费可不好。
他不知这里离岸边有多远,救生艇可没有动力装置,只有一个充气的船帆,顺风吹到那里就是那里,所以他也不费心,就这样躺着,顺便还拿出一盒子弹装上,免得再遇到什么奇怪凶猛的海兽鱼类。
两盒子弹一共有两百颗,加上另外一支上弹了没有开过的手枪,一共是两百二十颗,应该够用的了。
救生艇在茫茫大海漂流着,江风没有浪费时间,天天都在修炼那炼气术,现在体内的气团已经拳头大了,紫色的感觉越发明显,江风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看到气团的颜色了。浑身粘滞的经脉也疏通了不少,气流通过的时间缩短了很多,只有十分钟,气流就可以按照书上的移动轨迹运转一遍。
一连八天,江风都没有看到大陆的海岸,现在他已经开始控制进食,万幸的是没有遇到大型风暴,不然高分子的塑料救生艇绝对顶不住暴风雨的蹂躏的。
到了第十天,江风终于发现了一丛绿色,那是陆地的象征。
兴奋的江风一把扎到海里去,推着救生艇,快速的向陆地游了过去。
江风爆发力惊人,连耐力也远超常人,推着救生艇快速游了十几公里,居然只是感觉到有点累而已。
沙滩是细细的海沙,再上去是高高的长着红色叶子的树木,枝干不粗,却长得很高。
江风把救生艇放了气,又塞回了救生服里面,两把手枪也塞到里面去,只留着一把军用匕首在身上。当然,那些贵重的小玩意,是放在身上的。
放置好东西,他轻易的提起了两件潜水服,踏上了沙滩。
今天天气十分不错,阳光把离海远处的干沙子晒得滚烫,埋个鸡蛋下去,绝对可以烫熟,江风赤脚烫了一下,马上就连跳带窜的跑过了二十多米宽的沙滩干燥地段,进入了密密的红树林里面。
进入了树林,江风登时觉得凉快了很多,稍微休息了一下,就找了一块比较大的岩石,用匕首在岩石根部挖了一个坑。
这里的土质都是沙子多,很快就挖了一个近半米深的坑,江风把两件潜水服和都放在坑里,跟着铺上沙土,又在树林里找了几块石头,堆在上面,然后用匕首在岩石上做了标记,免得以后找不到。
正当江风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低沉的脚步声传来。脚步声整齐而沉重,应该是不少人一起发出的。
他抬头一看,居然发现远处跑来了一队全身穿着银白色铠甲,一手提着盾牌,一手握着闪亮利剑的士兵!
第一感觉,江风认为自己遇到拍戏的,但转念一想,拍戏的怎么没有人拿着拍摄工具跟着,所以他否定了这个想法。
跟着江风就意识到他可能回到了古代或者不知怎么的来到了异空间。十四岁的他,经常在垃圾堆捡到一些破书,里面就有不少关于回到古代或者去到异时空的小说,不过江风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也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想到海中见到的人鱼怪物和那些稀奇古怪的鱼类海兽,他越想越觉得可能。他不知道这里的人会怎么对待自己,趴到岩石后面,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更别说是呼喊对方了。
银色铠甲士兵并没有发现江风,这里平静时光过得太久,精锐的士兵也有点放松警惕了。
等他们过去后,江风连忙扒开刚刚埋好的洞,丛潜水服里面拿出了一把手枪和那盒剩下四十多颗子弹的盒子,跟着把手枪放进盒子,从裤子上面撕下布条,绑好背在肩上,才把剩下的东西埋好,一溜烟的朝着红树林深处跑去了。
出了红树林,放眼望去,是连绵的山丘。山丘间一条宽大的碎石道路,可惜设了关卡,上百银甲士兵在看守着。
江风看了自己一眼,如果这样子出现他们面前,不被捉去审问才怪。他年纪不大,阅历可不少,每天跟着老人到处去,心智比起一般的成人也不逞多让。他思量了一下,调转方向,就往右边跑了过去。
可惜红树林外都有士兵在守着,每隔一百米,就有十多个士兵站岗,有道路通过的地方,士兵更多。江风无法,最后寻了一处树林和山丘相隔较近的地方,系紧了背上放有子弹和手枪的盒子,跟着捡起一块大石头,朝着远处用力的丢了过去,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那几个士兵听到声响,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就在这时,江风双脚发力,整个人如同猎豹一般,留下一道灰色的影子,簌的钻进了山丘之中。
其实有一个士兵是看到有道影子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的。但这样的事情多了,很多海族为了更大的利益,不由两族开放的海岸通过,利用魔法,从这里走私的前往人类的城市做生意。这些士兵并不属于最精锐的御海军,是各地抽调来的,负责监视海族的大规模入侵,遇到这些小事情通常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捉到了海族走私者也只是没收他们的货物,赚点外快,便没有声张,由得江风去了。
江风进入山岭之后,暂时不敢离开,便捕捉一些小动物来下肚子,至于那些野果,他是不敢随便乱吃的。
山岭野兽不少,尤其是一种巨型野猪似的生物,是山岭的霸主,个头比水牛还大,成年的高达两米,足有千把斤重,性情凶猛无比,嘴部如鳄鱼一般,两排利牙轻易的可以将手腕粗的红树咬断,而且浑身都粘了一层黑糊糊的树脂状物质,形成了天然的护甲,若非江风有威力巨大的手枪辅助,恐怕也没有办法击穿那层厚厚的树脂护甲。
这天,江风就用手枪击杀了一头五百多斤重的巨型野猪,这头还不是成年的,树脂护甲不厚,江风两枪击中他的头部,跟着远远的离开重创发狂的野猪,远远的看着,足足过了半个小时,这野猪才彻底的断气。
江风看着趟在地上,快到他大腿高的野猪尸体,叹了口气,看不出这山岭中到处都是凶狠动物,手枪的子弹已经不多了,所以刚刚击杀野猪的时候,只是开了两枪,就再也不肯浪费了。
野猪虽然凶猛,但肉质鲜美,是上等佳肴,江风在M国吃惯了合成食物,罐头和一些廉价劣质食物,又在潜艇吃了那么久的干粮,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风味独特的野猪肉了。
野猪厚厚的树脂护甲不是那把军用匕首可以轻易刺穿的,江风轻车熟驾的从野猪中弹的弹孔插入,然后用匕首背部的锯齿,用力往下一拉,就剖开了一道极大的创口。
江风一直割到野猪的前肢,跟着用力一划,把那里的皮肤肌肉割断,然后一脚踩着野猪,双手握着野猪蹄子,用力往上一拉,啪的一声,就把野猪前肢粗大的骨头折断了。
他不贪,这么大块头的野猪,不是一两天可以吃完的,多了会发臭,要不是野猪主动攻击江风,江风不会浪费子弹去招惹这样的凶物。
割下了野猪的一只前肢,血腥味飘散开来,江风知道很快就会惹来一大群的肉食生物,便提着野猪脚,在树木丛中连跳几下,快速离开了这里了。
现在他的体能是越来越变态了,一跃就是三四米的距离,树丛中百米距离奔跑,用不了七秒钟,若是给那些体育高手见到了,又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回到山岭深处的一个小山洞前,江风把堵塞山洞的岩石挪开,弯身进入了山洞,放下野猪前肢后,又把岩石挪回来顶住山洞口,只留下一条小缝,射进来一缕光线,稍微照亮山洞,同时也方便观察外面的情况。
山洞里面的火堆火势已经很弱了,这是江风带来的黄金打火机的功劳,毕竟江风不是什么野人,不会钻木取火这样高深的技能。
他连忙添了几根干燥的树枝进入火堆,等火势旺了起来,他已经整理好了野猪腿,还割了几大块,用树枝穿好,放在火堆烤起来了。
江风正处于发育高峰期,而且运动量大,食量越来越大了,近四五斤的猪肉,给他一个人干掉了,仿佛猪肉进的不是肚子,而是一个无底洞。
吃完了猪肉,江风大大的喝了一口用放子弹的盒子装来的泉水,抚摸了一下肚皮,脸上露出惬意的神色,躺在一头花斑豹皮上,睡起觉来了。
章3凶兽横行的异域
浮出水面之后,江风打开另外的那件潜水服,从里面拿出了准备的充气高分子塑料船,用微型充气器充满了气,形成了一艘长七米名,宽三米,还有一个船篷的救生艇,跟着把潜水服放在艇上,翻身上船,脱掉了潜水服,仰天躺着,大口大口的吸着新鲜空气。
他带来的食物和水,大概够两个星期的量。再多,江风就无法带上来了。
不知道这是那里,江风还想着回去M国,把老人骨灰带回中国的。他在潜艇找到了不少值钱的玩意,例如黄金做的打火机、钻石首饰、玛瑙烟嘴,都是小而贵重的物品,是毒狼佣兵们收藏的好东西,现在便宜了江风。只要把这些东西出手了,就算在中国和M国间坐飞机来回一百回都够了。
至于那些武器,江风并不打算拿出来,毕竟这是个法制社会,没有背景的人,拿这些武器出来,很容易招惹麻烦的。
潜水服江风没有丢,虽然不准备出卖,但很难说他什么时候不会回来。他带了一个太阳能定位仪,可以探测智能电脑发出的信号,如果有潜水装备,再找到潜艇是很简单的事情。江风知道那些武器都十分值钱,白白浪费可不好。
他不知这里离岸边有多远,救生艇可没有动力装置,只有一个充气的船帆,顺风吹到那里就是那里,所以他也不费心,就这样躺着,顺便还拿出一盒子弹装上,免得再遇到什么奇怪凶猛的海兽鱼类。
两盒子弹一共有两百颗,加上另外一支上弹了没有开过的手枪,一共是两百二十颗,应该够用的了。
救生艇在茫茫大海漂流着,江风没有浪费时间,天天都在修炼那炼气术,现在体内的气团已经拳头大了,紫色的感觉越发明显,江风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看到气团的颜色了。浑身粘滞的经脉也疏通了不少,气流通过的时间缩短了很多,只有十分钟,气流就可以按照书上的移动轨迹运转一遍。
一连八天,江风都没有看到大陆的海岸,现在他已经开始控制进食,万幸的是没有遇到大型风暴,不然高分子的塑料救生艇绝对顶不住暴风雨的蹂躏的。
到了第十天,江风终于发现了一丛绿色,那是陆地的象征。
兴奋的江风一把扎到海里去,推着救生艇,快速的向陆地游了过去。
江风爆发力惊人,连耐力也远超常人,推着救生艇快速游了十几公里,居然只是感觉到有点累而已。
沙滩是细细的海沙,再上去是高高的长着红色叶子的树木,枝干不粗,却长得很高。
江风把救生艇放了气,又塞回了救生服里面,两把手枪也塞到里面去,只留着一把军用匕首在身上。当然,那些贵重的小玩意,是放在身上的。
放置好东西,他轻易的提起了两件潜水服,踏上了沙滩。
今天天气十分不错,阳光把离海远处的干沙子晒得滚烫,埋个鸡蛋下去,绝对可以烫熟,江风赤脚烫了一下,马上就连跳带窜的跑过了二十多米宽的沙滩干燥地段,进入了密密的红树林里面。
进入了树林,江风登时觉得凉快了很多,稍微休息了一下,就找了一块比较大的岩石,用匕首在岩石根部挖了一个坑。
这里的土质都是沙子多,很快就挖了一个近半米深的坑,江风把两件潜水服和都放在坑里,跟着铺上沙土,又在树林里找了几块石头,堆在上面,然后用匕首在岩石上做了标记,免得以后找不到。
正当江风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低沉的脚步声传来。脚步声整齐而沉重,应该是不少人一起发出的。
他抬头一看,居然发现远处跑来了一队全身穿着银白色铠甲,一手提着盾牌,一手握着闪亮利剑的士兵!
第一感觉,江风认为自己遇到拍戏的,但转念一想,拍戏的怎么没有人拿着拍摄工具跟着,所以他否定了这个想法。
跟着江风就意识到他可能回到了古代或者不知怎么的来到了异空间。十四岁的他,经常在垃圾堆捡到一些破书,里面就有不少关于回到古代或者去到异时空的小说,不过江风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也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想到海中见到的人鱼怪物和那些稀奇古怪的鱼类海兽,他越想越觉得可能。他不知道这里的人会怎么对待自己,趴到岩石后面,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更别说是呼喊对方了。
银色铠甲士兵并没有发现江风,这里平静时光过得太久,精锐的士兵也有点放松警惕了。
等他们过去后,江风连忙扒开刚刚埋好的洞,丛潜水服里面拿出了一把手枪和那盒剩下四十多颗子弹的盒子,跟着把手枪放进盒子,从裤子上面撕下布条,绑好背在肩上,才把剩下的东西埋好,一溜烟的朝着红树林深处跑去了。
出了红树林,放眼望去,是连绵的山丘。山丘间一条宽大的碎石道路,可惜设了关卡,上百银甲士兵在看守着。
江风看了自己一眼,如果这样子出现他们面前,不被捉去审问才怪。他年纪不大,阅历可不少,每天跟着老人到处去,心智比起一般的成人也不逞多让。他思量了一下,调转方向,就往右边跑了过去。
可惜红树林外都有士兵在守着,每隔一百米,就有十多个士兵站岗,有道路通过的地方,士兵更多。江风无法,最后寻了一处树林和山丘相隔较近的地方,系紧了背上放有子弹和手枪的盒子,跟着捡起一块大石头,朝着远处用力的丢了过去,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那几个士兵听到声响,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就在这时,江风双脚发力,整个人如同猎豹一般,留下一道灰色的影子,簌的钻进了山丘之中。
其实有一个士兵是看到有道影子从树林里面钻了出来的。但这样的事情多了,很多海族为了更大的利益,不由两族开放的海岸通过,利用魔法,从这里走私的前往人类的城市做生意。这些士兵并不属于最精锐的御海军,是各地抽调来的,负责监视海族的大规模入侵,遇到这些小事情通常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捉到了海族走私者也只是没收他们的货物,赚点外快,便没有声张,由得江风去了。
江风进入山岭之后,暂时不敢离开,便捕捉一些小动物来下肚子,至于那些野果,他是不敢随便乱吃的。
山岭野兽不少,尤其是一种巨型野猪似的生物,是山岭的霸主,个头比水牛还大,成年的高达两米,足有千把斤重,性情凶猛无比,嘴部如鳄鱼一般,两排利牙轻易的可以将手腕粗的红树咬断,而且浑身都粘了一层黑糊糊的树脂状物质,形成了天然的护甲,若非江风有威力巨大的手枪辅助,恐怕也没有办法击穿那层厚厚的树脂护甲。
这天,江风就用手枪击杀了一头五百多斤重的巨型野猪,这头还不是成年的,树脂护甲不厚,江风两枪击中他的头部,跟着远远的离开重创发狂的野猪,远远的看着,足足过了半个小时,这野猪才彻底的断气。
江风看着趟在地上,快到他大腿高的野猪尸体,叹了口气,看不出这山岭中到处都是凶狠动物,手枪的子弹已经不多了,所以刚刚击杀野猪的时候,只是开了两枪,就再也不肯浪费了。
野猪虽然凶猛,但肉质鲜美,是上等佳肴,江风在M国吃惯了合成食物,罐头和一些廉价劣质食物,又在潜艇吃了那么久的干粮,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风味独特的野猪肉了。
野猪厚厚的树脂护甲不是那把军用匕首可以轻易刺穿的,江风轻车熟驾的从野猪中弹的弹孔插入,然后用匕首背部的锯齿,用力往下一拉,就剖开了一道极大的创口。
江风一直割到野猪的前肢,跟着用力一划,把那里的皮肤肌肉割断,然后一脚踩着野猪,双手握着野猪蹄子,用力往上一拉,啪的一声,就把野猪前肢粗大的骨头折断了。
他不贪,这么大块头的野猪,不是一两天可以吃完的,多了会发臭,要不是野猪主动攻击江风,江风不会浪费子弹去招惹这样的凶物。
割下了野猪的一只前肢,血腥味飘散开来,江风知道很快就会惹来一大群的肉食生物,便提着野猪脚,在树木丛中连跳几下,快速离开了这里了。
现在他的体能是越来越变态了,一跃就是三四米的距离,树丛中百米距离奔跑,用不了七秒钟,若是给那些体育高手见到了,又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回到山岭深处的一个小山洞前,江风把堵塞山洞的岩石挪开,弯身进入了山洞,放下野猪前肢后,又把岩石挪回来顶住山洞口,只留下一条小缝,射进来一缕光线,稍微照亮山洞,同时也方便观察外面的情况。
山洞里面的火堆火势已经很弱了,这是江风带来的黄金打火机的功劳,毕竟江风不是什么野人,不会钻木取火这样高深的技能。
他连忙添了几根干燥的树枝进入火堆,等火势旺了起来,他已经整理好了野猪腿,还割了几大块,用树枝穿好,放在火堆烤起来了。
江风正处于发育高峰期,而且运动量大,食量越来越大了,近四五斤的猪肉,给他一个人干掉了,仿佛猪肉进的不是肚子,而是一个无底洞。
吃完了猪肉,江风大大的喝了一口用放子弹的盒子装来的泉水,抚摸了一下肚皮,脸上露出惬意的神色,躺在一头花斑豹皮上,睡起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