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葱爆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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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以!”李掌柜没口子的说着,恨不得立刻就大量采购硝石,做出无穷无尽的冰块,不止能用来保存海产,还能进行贩卖,打捞一笔。
要知道现在的天下,老百姓是用不起冰的,这玩意太金贵,只有冬天从河里切割好了,放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才能拿出来用。
但是这冰窖,也是大有讲究,古人藏冰,典出“雪窖冰天”,是冰窖的雅称,为地下建筑,地面上只露出1米来高的四壁,无窗,窖顶是人字形的起脊双坡,覆盖琉璃筒瓦,内部为拱形,很像一个地下城门洞子,冰窖的墙体和拱券全部用砖砌筑而成,白灰勾缝,非常坚固。内部空间长25米,宽10米,高10米,窖门有1米多厚,密封隔热性能非常好;大约能盛2500立方米冰,6座冰窖大约能盛15000立方米冰。
别看这么多冰,说起来吓人,但是真正用起来,很难够一个夏天的用量,毕竟能藏冰的家族,都是世家豪门,不说这冰窖的费用,就说这冰窖的一些用料,都不是寻常百姓能买的起的,实实在在是奢侈品。
所以李掌柜当即就看到了这其中巨大的商机。
庆历二年的夏天来的有点早,有特别的炎热,几乎是数十年最热的一年,且不说如今能藏冰的家族那一点冰能用多久,就说很多藏冰不足的富户,那也是多大的财源,结结实实的能大赚一笔。
就连未洵这个对商贾之事只是稍稍了解一点的读书人,都看出了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两个人都惊呆了。
未央老神在在的样子,仿佛智珠在握一般,大宋虽然百业兴旺,不说别的,就说科技绝对是领先世界不知道多少档次,但是跟一个后世人比较知识储备,还真是不够资格,未央觉得自己随随便便拿出来一点东西,都能过的很舒服,之所以他需要李掌柜做代言人,实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不能白来,最起码也要向穿越前辈看齐不是?不搞点高科技,简直对不起自己。
硝石制冰不算什么高科技,只能算化学反应,但是架不住现在的科研人员还没有发现这一点,所以未央可以毫无顾忌的剽窃,据为己有。
未央笑吟吟的道:“区区硝石制冰就让你们把我当神仙了,若是我在弄出来别的东西,岂不是成了三清道祖那个级别的?”
未洵一把捂住未央的嘴巴,慌乱道:“小祖宗,三清道祖怎能毁谤?也不怕道祖显灵,降罪于你。”
未央被未洵捂的差点背过气去,好不容易扒开未洵的大手,他对李掌柜无语道:“掌柜的,没有什么神仙佛祖,不过是一些化学反应罢了,如果你想要,我还可以给你表演一下覆水重收的把戏,怎样?要不要看看。”
李掌柜赶忙爬了起来,没口子的道:“不用不用,如此神仙手段,怎是我等小民能觊觎的?小郎君还是好好藏好,不要让外人学了去。”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意思就是除了咱们,可不能给别人知道,否则就是自断财路。
不过看在李掌柜战战兢兢的样子,未央觉得可以原谅他。
“好了好了!”未央摆摆手,潇洒的道:“接下来我要传授于你大内珍馐,你可要找心腹之人前来学习,若是能学得两三成,足够让风雅阁重新崛起了。”
李掌柜狐疑的看了看未洵,未洵也是一脸的无辜,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家兄弟摔了一跤后,变得如此妖孽,不提蚊香,就说这硝石制冰之法,一旦传出去,也不知道会造福多少百姓,免于多少百姓夏日里热死的危险,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未洵是个纯粹的人,好悬没说出“献给国家吧“这种话,鉴于自家还需要这法子改善生活,所以未洵决定还是先自私一下,等自家丰衣足食之后,再献出去不迟。
其实硝石制冰的法子,唐末的时候就被人研究出来了,只是经过五代十国战乱,到大宋的时候,早就失传了而已,如今未央能让这门技术重现世间,也是一件好事,不然又要耗费不知多少科研人员的脑细胞了。
未央在前雄赳赳的向着厨房走去,李掌柜跟在身后,如同一个随从,这会他是真正的相信,这个小小的少年,真的能为自己带来改变,而且是惊天般的变化,至于未央为何会宫廷秘制的炒菜绝迹,要知道这种炒菜的法子,也就皇宫大内有御厨会,其他只有开封的樊楼有一些,就着,就让客人趋之若鹜,一菜难求。
来到厨房,未央放眼一看,嚯!好家伙,食材还挺齐全,什么鸡鸭鱼肉、各色蔬菜,多不胜数。
李家虽然经营海产生意,又靠着登州这个天然的海港,但是海产实际上在大宋并不吃香,冰没有多少人喜欢吃海中的东西。
究其原因,是因为海产太腥,寻常人家贪图海产中的盐分,或许会买一些,但凡有些家财,都不会把海产作为菜品端上餐桌。
所以风雅阁的厨房,还是以寻常食物为主,但是海产也不少。
既然要做,就做别人没有的,就做别人不擅长的。
所以未央决定从海产下手。
来到墙角一看,嚯!好大的一缸海参,个头十足,卖相极佳,这玩意可是好东西,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痿,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而且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这可是不可多得的佳品,不做出来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未央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做法,他切了一块肥油,还是猪油,这玩意不知道被谁扔在案角,看样子是当作下水要扔掉的,也难怪,猪肉乃是贱肉,到了大宋虽然没有那么贱了,但是大户人家还是不屑的。
熬出猪油的同时,未央把海参切成宽片,煮透后控去水分,又抓起一把大葱,妥妥的大葱,足有婴儿小臂粗细,大葱在猪油里一炸,捞了出来,随即弄了一个陶罐,找来清汤,清汤加葱,姜,精盐,料酒,酱油,海参,烧开后微火煨大约两分钟后,未央捞起,在锅里大火猛炒,随即找了一个盘子,一盘子正宗的葱爆海参出炉了。
“可以可以!”李掌柜没口子的说着,恨不得立刻就大量采购硝石,做出无穷无尽的冰块,不止能用来保存海产,还能进行贩卖,打捞一笔。
要知道现在的天下,老百姓是用不起冰的,这玩意太金贵,只有冬天从河里切割好了,放在冰窖里存起来,夏天才能拿出来用。
但是这冰窖,也是大有讲究,古人藏冰,典出“雪窖冰天”,是冰窖的雅称,为地下建筑,地面上只露出1米来高的四壁,无窗,窖顶是人字形的起脊双坡,覆盖琉璃筒瓦,内部为拱形,很像一个地下城门洞子,冰窖的墙体和拱券全部用砖砌筑而成,白灰勾缝,非常坚固。内部空间长25米,宽10米,高10米,窖门有1米多厚,密封隔热性能非常好;大约能盛2500立方米冰,6座冰窖大约能盛15000立方米冰。
别看这么多冰,说起来吓人,但是真正用起来,很难够一个夏天的用量,毕竟能藏冰的家族,都是世家豪门,不说这冰窖的费用,就说这冰窖的一些用料,都不是寻常百姓能买的起的,实实在在是奢侈品。
所以李掌柜当即就看到了这其中巨大的商机。
庆历二年的夏天来的有点早,有特别的炎热,几乎是数十年最热的一年,且不说如今能藏冰的家族那一点冰能用多久,就说很多藏冰不足的富户,那也是多大的财源,结结实实的能大赚一笔。
就连未洵这个对商贾之事只是稍稍了解一点的读书人,都看出了这其中巨大的利益,两个人都惊呆了。
未央老神在在的样子,仿佛智珠在握一般,大宋虽然百业兴旺,不说别的,就说科技绝对是领先世界不知道多少档次,但是跟一个后世人比较知识储备,还真是不够资格,未央觉得自己随随便便拿出来一点东西,都能过的很舒服,之所以他需要李掌柜做代言人,实在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既然来了,那就不能白来,最起码也要向穿越前辈看齐不是?不搞点高科技,简直对不起自己。
硝石制冰不算什么高科技,只能算化学反应,但是架不住现在的科研人员还没有发现这一点,所以未央可以毫无顾忌的剽窃,据为己有。
未央笑吟吟的道:“区区硝石制冰就让你们把我当神仙了,若是我在弄出来别的东西,岂不是成了三清道祖那个级别的?”
未洵一把捂住未央的嘴巴,慌乱道:“小祖宗,三清道祖怎能毁谤?也不怕道祖显灵,降罪于你。”
未央被未洵捂的差点背过气去,好不容易扒开未洵的大手,他对李掌柜无语道:“掌柜的,没有什么神仙佛祖,不过是一些化学反应罢了,如果你想要,我还可以给你表演一下覆水重收的把戏,怎样?要不要看看。”
李掌柜赶忙爬了起来,没口子的道:“不用不用,如此神仙手段,怎是我等小民能觊觎的?小郎君还是好好藏好,不要让外人学了去。”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意思就是除了咱们,可不能给别人知道,否则就是自断财路。
不过看在李掌柜战战兢兢的样子,未央觉得可以原谅他。
“好了好了!”未央摆摆手,潇洒的道:“接下来我要传授于你大内珍馐,你可要找心腹之人前来学习,若是能学得两三成,足够让风雅阁重新崛起了。”
李掌柜狐疑的看了看未洵,未洵也是一脸的无辜,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家兄弟摔了一跤后,变得如此妖孽,不提蚊香,就说这硝石制冰之法,一旦传出去,也不知道会造福多少百姓,免于多少百姓夏日里热死的危险,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未洵是个纯粹的人,好悬没说出“献给国家吧“这种话,鉴于自家还需要这法子改善生活,所以未洵决定还是先自私一下,等自家丰衣足食之后,再献出去不迟。
其实硝石制冰的法子,唐末的时候就被人研究出来了,只是经过五代十国战乱,到大宋的时候,早就失传了而已,如今未央能让这门技术重现世间,也是一件好事,不然又要耗费不知多少科研人员的脑细胞了。
未央在前雄赳赳的向着厨房走去,李掌柜跟在身后,如同一个随从,这会他是真正的相信,这个小小的少年,真的能为自己带来改变,而且是惊天般的变化,至于未央为何会宫廷秘制的炒菜绝迹,要知道这种炒菜的法子,也就皇宫大内有御厨会,其他只有开封的樊楼有一些,就着,就让客人趋之若鹜,一菜难求。
来到厨房,未央放眼一看,嚯!好家伙,食材还挺齐全,什么鸡鸭鱼肉、各色蔬菜,多不胜数。
李家虽然经营海产生意,又靠着登州这个天然的海港,但是海产实际上在大宋并不吃香,冰没有多少人喜欢吃海中的东西。
究其原因,是因为海产太腥,寻常人家贪图海产中的盐分,或许会买一些,但凡有些家财,都不会把海产作为菜品端上餐桌。
所以风雅阁的厨房,还是以寻常食物为主,但是海产也不少。
既然要做,就做别人没有的,就做别人不擅长的。
所以未央决定从海产下手。
来到墙角一看,嚯!好大的一缸海参,个头十足,卖相极佳,这玩意可是好东西,补肾,益精髓,摄小便,壮阳疗痿,其性温补,足敌人参,故名海参。而且海参具有提高记忆力、延缓性腺衰老,防止动脉硬化以及抗肿瘤等作用。
这可是不可多得的佳品,不做出来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未央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做法,他切了一块肥油,还是猪油,这玩意不知道被谁扔在案角,看样子是当作下水要扔掉的,也难怪,猪肉乃是贱肉,到了大宋虽然没有那么贱了,但是大户人家还是不屑的。
熬出猪油的同时,未央把海参切成宽片,煮透后控去水分,又抓起一把大葱,妥妥的大葱,足有婴儿小臂粗细,大葱在猪油里一炸,捞了出来,随即弄了一个陶罐,找来清汤,清汤加葱,姜,精盐,料酒,酱油,海参,烧开后微火煨大约两分钟后,未央捞起,在锅里大火猛炒,随即找了一个盘子,一盘子正宗的葱爆海参出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