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 1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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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正群像个被戳破了低劣谎言的小丑,颓丧的坐在地上。良久, 他才抬起头, 通红着眼睛, 认命的一样的说:“是,人是我杀的。”

    他就这么瘫坐在地上,哑声讲起了二十多年的事情。

    “我跟阿琴是十多年的邻居。她跟奶奶住, 奶奶死了以后,就在市里去打工……”

    两人很早就认识了,真正熟起来,还要从他高中时父母过世说起。他父母车祸去世,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操办丧事,阿琴见他可怜, 下班回来就时不时来看看他,给他做一顿饭,或者把衣服洗了。后来他从双亲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 重新备战高考, 都是阿琴在鼓励他。

    都是少年人,这么一来二去的, 时间长了两人就有了感情, 等他考上大学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住到了一起。

    他是个穷学生,还是学的在那个时候费钱又没有前途的雕塑系。认识的人都劝他早点学门手艺,以后好娶媳妇,只有阿琴从来不会嫌他, 只让他安心学习。

    阿琴是个很是单纯善良的人,而他却在染缸里泡久了,不知不觉就变了。

    程若香是他大四时认识的,临近毕业,班上弄了个聚会,而程若香正好是聚会酒店的老板的女儿。程若香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就开始频繁的往他们学校跑,接着学习的名义经常来找他请教问题。

    孙正群那时候是有些厌烦她的,这些女生的把戏他早就看破,也早就说过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因此对于程若香的纠缠打心底里看不起。

    但是他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恶毒和心机。程若香身上凝聚了程家人所有人的恶毒和算计,表面看起来温温婉婉大家闺秀,实际上却是个心狠手辣不达目的是不罢休的主。

    他那时候找工作屡屡碰壁,明明不如他的人却一个个比他先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阵子似乎什么都不顺,就连一向温柔的阿琴也开始盘问他的行踪,疑神疑鬼的跟他吵架。

    正在他疲惫不堪的时候,程若香朝他递出了橄榄枝。程氏酒店的要招聘一名经理,待遇优渥,比他找过的所有工作都要好。迫于生计,他犹豫后还是答应了。

    之后程若香便常找机会约他吃饭,一开始他还会拒绝,但是家里阿琴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他厌烦了无休止的盘问,答应了程若香的邀约。

    他以为阿香的质疑都是无理取闹,但是等他陷进去后才发现,人的感情太脆弱了。程若香几个月的温柔小意,就让他跟阿琴近六年的感情分崩离析。

    他决定回去跟阿香说清楚,然后分手。却不料回家时正好撞上了程若香去找阿琴的场面。听着程若香高高在上的话语,他这才知道,程若香早就来过不止一次了。

    阿琴疑神疑鬼的源头,是程若香。

    他本来该出面阻止这荒唐的会面,但是他软弱了,他不敢出去面对自己的自私丑恶还有阿琴的质问。他选择了逃避。

    然后程若香就猝不及防的将一把匕首捅进了阿琴的胸口。

    程若香身后的两个男人,按住了想要拯救呼救的阿琴,直到她的挣扎弱了下来,才将人扔在地上。后面发生了什么他已经记不得了,他躲在外面,脑子一片混乱,后来程若香带着手下走了,他也没敢进去,只敢隔着窗户往里看。

    他没藏好,躺在地上的阿琴看见了他。他甚至听见了阿琴微弱的叫他的名字,但是他没进去。他想着程若香的温柔小意,想着程家的家世,想着自己的未来。

    最后选择了在窗外默默等着里面的人咽气。

    ……

    “我杀了阿琴,又怕被人发现,就把尸体肢解了,然后嵌在了墙里。”孙正群垮着肩膀,拖着低哑的声调供认自己的罪行。

    “不过我运气好,周围本来就没住几家人了,没人发现我做的事情。”

    记录的警察问:“作案工具是什么?”

    孙正群道:“镰刀,我去市里买的。用完了又洗干净送人了。”

    警察皱着眉又问了几个问题,根据他们调出来的档案,二十多年前确实有个叫徐丹琴的女生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成了挂着悬案。现在根据孙正群的交代,倒是正好能对上。

    孙正群俯首认罪,警察给他戴上手铐,带走收押。

    孙夫人似是不忍心再看,侧过脸偷偷拭泪。身边的律师的低声安慰着她,说孙先生是自首,他一定会尽量争取减刑。

    被押走的孙正群转过头,看着垂泪的妻子,忽然没什么表情的道:“阿琴回来了,这是我的报应……”最后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只是嘴唇无声张合:你的报应也不远了。

    孙夫人的脸色微微沉下来,看着孙正群被带走,才跟律师一起离开。

    荣岁和荣富作为目击证人,还是例行做了笔录,才离开派出所。

    从派出所出来后,两人先去了东城荒地。

    除了这么大的事,还有好几个工人看见了现场,作为老板,荣富还得回去稳定军心。

    两人回了东城,堆着的碎石已经拉起警戒线围了起来,含有尸体的碎石块已经被挑拣出来带走,工地的小管事战战兢兢的带着工人,等着老板回来。

    荣富先是好好安抚了几个参与的工人,给他们发了奖金又放了假,之后又把情况大略讲了讲,重点是不关他们什么事,大家安心干活。

    工地上挖出死人骨头是常有的事情,听说影响不大后工人们就散了去领奖金。荣富跟荣岁则又去了那栋自建楼。

    荣岁总觉这事还没完,去派出所时看见的白衣女人,还有那多的诡异的蜜蜂,都让人不解。

    两人进了屋里,这房子被拆了大半面墙,碎石块落得到处都是,比之前看起来更加的破旧,不过因为豁口的原因,采光倒是比之前好了很多。

    屋里到处都飞着蜜蜂,屋顶上墙壁上,数不清的蜜蜂嗡嗡飞舞着,焦躁不安,连两人进去,都没有再躲开。

    荣岁小心的避开这些蜜蜂,四处观察着,荣富皮糙肉厚压根不怕,四处转了一圈之后,眼睛一眯,忽然转到角落的柜子里,伸手一抓,“抓到了!”

    柜子里发出一声尖叫,屋里的蜜蜂如同得到了什么信号,猛然汇聚然后乌泱泱的堆在了荣富身上。

    荣富不耐烦的一抖,收紧了手指,凶恶道:“少耍花样!”

    围在他身上的蜜蜂不情不愿的退开来,又重新停歇了屋顶上。

    “放开我!”被荣富抓在手里的是个一尺来长的小孩儿,小孩儿穿着破旧的衬衣背带裤,皮白肉嫩,却长着两个头。正挥舞着手脚挣扎,最后恶狠狠的啃在了荣富手上。

    荣富帅甩了甩手,不客气的扯着他的脑袋掰开嘴,改为抓着他的后脖颈,“骄虫?”

    骄虫恶狠狠的呸了他一口,“不许叫我的名字,你跟那个王八蛋是一伙的!”

    荣岁眉头一动,“王八蛋是谁?孙正群?’

    骄虫瞪他一眼,“你也是王八蛋。”

    荣岁被他骂的一愣,反映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当时在红玉酒店,他还帮过孙正群一把,“那些蜜蜂是你派过去的?”

    骄虫朝着荣岁张牙舞爪,“要不是你,那个王八蛋就被我蜇死了。”

    荣岁哭笑不得,仗着骄虫被老父亲抓着,伸手捏了他一把,“你跟孙正群有仇?”

    骄虫翻个白眼,“关你什么事?”

    荣岁最会哄小孩儿了,闻言便道:“你想知道孙正群的消息吗?他杀了人,已经被警察抓了。”

    挣扎的骄虫一愣,然后愤愤呸了一口,道:“活该!”

    荣岁眼珠一转,忽然问道:“你是在为阿琴报仇?”不然说不过去他为什么会这么恨孙正群。

    他这一问,倒真让骄虫沉默下来。

    “阿琴是个好人。”骄虫垂着两个脑袋,闷声闷气的说:“给我种花,给我吃饭,还给我做衣服。”

    “但是我没有保护好她。连仇都不能为她报。”

    骄虫是平逢山山神,身形似人,二首,是螫虫的首领。他从诞生伊始,就不怎么讨人喜欢。弱小无能,唯一能称得上的本领却被人嫌弃恶心。

    千百年来他都是一个人过,后来平逢山没了,同类没了,他四处飘荡,幸运的遇见了阿琴。

    阿琴是个很温柔的人类,除了第一次被他吓到,之后看见他从来不会嫌弃他。因为他喜欢牡丹花,就特意在后院给他种了很多牡丹当家。给他做好吃的豆花和豆浆。还有暖和好看的新衣服。

    可是他却因为贪玩跑远了一些,等再回来的时候,阿琴已经死了。他一开始不知道,四处找了好久,后来是蜜蜂在墙里闻到了阿琴的气味,他才知道,阿琴被人杀了,然后砌在了墙里。

    蜜蜂说是孙正群干的。骄虫又气又怒,他想去找孙正群报仇,可是他的力量太弱小了,根本没办法报复孙正群,只能让蜜蜂伺机跟着他蜇他,可是次数多了,孙正群不知道在哪里弄了药,蜜蜂都很怕那种药,得手的次数就少了。

    再后来孙正群好多次回来,想把阿琴带走,都是骄虫拼命叫蜜蜂蜇他,才保住了阿琴的尸体。

    “孙正群真是王八蛋!”骄虫想起往事,又恶狠狠的骂了一句,“等我修炼变强了,一定要杀了他替阿琴报仇!”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沉重我都没敢写小剧场~

    给小可爱发红吧叭,庆祝幼儿园又多了一个妖口。

    还是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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