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老戏骨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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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克斯的全名叫作“马克斯-冯.西多”,1955年初次登舞便被大导演英格玛.柏格曼相中,此后十年他拍摄了十多部伯格曼的作品,其中多数已成为不朽经典。
马克斯擅长扮演压迫性的严厉人物,在1965年为好莱坞大制作《万王之王》中扮演耶稣。之后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影坛。在美国影片中常演那些固执己见、毫无幽默感的角色,是好莱坞一位重要的性格配角。有趣的是:老马克斯是惟一一位既演过“耶稣”又演过“魔鬼”的银幕演员。
不过话说回来,马克斯的走红与大导演伯格曼不无关系,正是伯格曼的慧眼识英才,才把马克斯逐步捧红。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导演伯格曼在好莱坞活跃了60多年,但他的事业在1976年却受到严重挫折。当时他被指控逃漏所得税,在一场拙劣的刑事侦查之后,他终止一系列待完成的制作,关闭他的工作室,并且自我放逐至德国八年。
在此期间,作为伯格曼御用演员的马克斯,也很倒霉地卷入了这场刑事诉讼中,虽然偶尔能够接拍一些电影,却只能充当一些无关紧要的配角。逐渐地,他接片的数量越来越少,从1987年到现在,几乎无戏可拍。为了生存,马克斯只好靠自己原先积累的手艺活儿,制造电影道具,租赁和销售电影器材来支撑生活。
听完马克斯的话以后,易飞扬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尤其这些做明星的。沉浮自知。
“不说那些了。来。我们干一杯。”马克斯打开一瓶珍藏的威士忌,给易飞扬倒了一杯,递给他。
易飞扬也不客气,尝了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很不错的麦芽威士忌。”
马克斯一笑,“能喝出是麦芽威士忌证明你是也行家,再来一杯。”
易飞扬忙摇手道:“不了,再喝的话我怕把你这瓶酒喝光。”
马克斯耸耸肩。“这算什么,当初我红的时候,这种好酒简直当水喝。不过现在是喝不起了……”说完拿着酒杯,咕嘟嘟,一口气将杯子中的威士忌喝完。
易飞扬当然理解他的心情,作为好莱坞当红的一线明星,他辉煌过,现在却落到了这步田地,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好莱坞没有什么人情,这里只有一样东西行得通。那就是钱!只要你能给制片厂带来滚滚的收益,那些制片人就被把你当作亲爹供着。可你一旦不能给他们挣钱的话,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
易飞扬看着马克斯,心里突然生出几分同情起来。
几缕缓缓下落的阳光透过杂乱无章的杂货铺照在他的脸上,沧桑,衰老,慈祥,只有那一双想要麻醉自己的眸子,却依旧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挑战上帝,蔑视世俗的睿智感。
看着这张属性怪异的脸,易飞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这不正是自己期待中的“竖锯”吗!?
在《电锯惊魂》这部戏的剧本设定中,“竖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并且身患绝症的中老年人,因为自己不顺利的婚姻生活和绝症,这个老爷子在自杀失败后决定自封为上帝,去挑选一些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来作为试炼的目标,试炼的过程是各种匪夷所思的陷阱和残酷的谜题,招招致命。如果通过试炼,就能继续活下去。
可以说本身没有战斗力的竖锯,却拥有和汉尼拔一样强大的心理素质,总是将局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将看起来比他强壮很多的测试目标玩弄于鼓掌之间,在陷阱设置和对局势的把控方面甚至高出汉尼拔一筹,所以尽管他没有汉尼拔的身体素质,但在综合杀伤力方面以及玩弄血浆的手段上要高于汉尼拔。
记得不错,前世的时候扮演“竖锯”这个角色的是老演员托宾.贝尔,此君经常出演罪犯、连环杀手之类角色,因此才把“竖锯”这个角色诠释的淋漓尽致。本来易飞扬有打算邀请这位老演员参演,不过现在……易飞扬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更合适的人选。
于是,面对这个看似落魄的老演员,这个看着弱不禁风,实则演技了得,还能像剧中“竖锯”一样打造一手好刑具的老头,易飞扬用非常诚恳的语气说:“马克斯先生,我代表梦幻影业公司,《电锯惊魂》剧组邀请你出演这部戏的男主角,您……愿意吗?!”
易飞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男人通过自己这部电影很有可能会东山再起,而这部《电锯惊魂》也会因为这个男人而一跑走红。
想想看,马克斯要形象有形象,要演技有演技,还是曾经的当红明星,仅此一点就可以引起那些报纸和观众的关注了,再加精彩的剧本,呵呵,绝配!
“哈,你说什么?我,男主角?!”正在喝着威士忌品尝苦大仇深的马克斯-冯.西多,听到易飞扬的话后,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咳咳,伙计,老兄……哦不,小伙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不要因为喝了我几杯不错的威士忌,就做出这么令人惊讶的邀请……”
“不,我不是因为您的威士忌……”
“那就是因为可怜我喽……这个我知道,谁听了我的故事都会心生怜悯,会在心里面说,看看这个可怜的老头儿,曾经风光过,现在却半死不活……”
“不,也不是因为可怜你。”易飞扬笃定地说,“我之所以邀请您出演这部戏,完全是因为你适合这里的角色!”
“角色?什么角色?难道说有一部戏的男主角会是糟老头子吗?哦上帝呀,别开玩笑了,”马克斯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神情。“虽然我现在不怎么拍电影。但我也知道。现在的电影男主角不是帅哥就是俊男,而那些故事更是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或者场面火爆火爆的动作片,再夸张一些,恐怕只有像莱斯利-尼尔森那白头佬才能那么大器晚成地走红,并且不断地做男主再做男主!”
如果不是易飞扬对“莱斯利-尼尔森”有所认识,还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白头佬”是谁。
莱斯利-尼尔森好莱坞无厘头电影的始祖,而且。香港影人早期在他的作品身上借鉴了很多桥段。此君入行极早,估计和马克斯差不多少,一开始定位于英雄人物形象,但二十几年始终默默无闻。到了80年代开始尝试喜剧路线,并且靠着《逢凶化吉满天飞》中的医生角色,和《白头神探》系列中笨手笨脚的侦探弗兰克.德宾一炮而红,算是初次尝到了做明星的滋味,甚至到了现在,他还不断地在戏中做主演搞笑,其喜剧风格已在当今影坛独树一帜。
“虽然我不知道莱斯利-尼尔森为什么能够大器晚成。但我却知道你面前就有一个重新走红的机会!是的,请相信我的真诚。我们所要拍摄的这部戏,正好需要像您这样的男主角,或者说老戏骨!”易飞扬无比真挚地说。
易飞扬这番热情洋溢的话,让本来以为在开玩笑的马克斯微微一愣,对于他来说,“男主角”这个曾经几乎和自己划等号的词语,现在已经完全陌生了,但是从他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马克斯抬起头看了易飞扬一眼,看着这么年轻的华人导演,原本眼睛里的狂热一下子悉数退去,重新流露出苍凉。
“好了,伙计,你不要再开玩笑了!我看你年纪也不大,是的,顶多二十来岁吧,竟然说出这么大的话来……拍电影可没有你想象那样简单,是需要经验和技巧的,不是随便看上哪个老头适合自己的角色,你就胡乱邀请他加盟……虽然我不是一般的老头!”
说完这些,马克斯再次苦笑一下,然后大口灌了一口酒,转脸望向墙壁上那些早已褪色的海报。自己曾经将大部分生命和青春奉献在了这些电影上面,可是自己得到了什么?一副快要老朽的骨头而已……
岁月不饶人,耀眼星光早已褪去光辉!
马克斯嘴巴上说得愤愤有力,可是在易飞扬看来,他越是这样激动,越能显现出他对电影的那份爱,那份刻骨铭心的爱,仅仅凭借这个,自己就有足够的理由说服他了。
如果老家伙能够和自己一样看到未来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这说了,试想,前世史泰龙,施瓦辛格,但丁-西顿德尼罗,这帮老戏骨,哪个不是五六十岁了还散发清楚,不断地做主角演戏?什么《敢死队》,《金蝉脱壳》,还有《旗鼓相当》等等,可以说,老演员在未来的好莱坞,越老越辣,根本就是宝贝级的人物。
不过很可惜,老马克斯根本看不到这些,因此易飞扬只能从其它方面来说服他。
于是就见易飞扬很轻松地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来,递给老头,“或许你说得很对,对于拍摄电影我是没有太多的经验,不过至少我还拍摄过几部不是吗?”
马克斯不明白易飞扬为什么要给他名片,随即看了一眼……“梦幻影业”,草,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老头绞尽脑汁想着。
易飞扬却让人很蛋疼地眯眯笑着。
须臾,老马克斯说:“你这家公司好像有点名气,fei~yangyi,这是你吗?”
“没错,是我,如假包换。”
“你就是那个华人导演,拍摄过《女巫》那个?”马克斯似乎想起了什么。
“不不,《女巫》是我买下了版权,我拍摄的是《鬼影实录》,还有《拯救女兵瑞秋》……”
“哦上帝呀,我想起来了!”马克斯一拍脑门。“是的,你那两部戏我都看过,尤其那部《拯救女兵瑞秋》,我足足看了三遍,当然,是冲女主角那尤物般的身段去的……”
“不说你不知道,当初我所拥有的简直让你想象不到,假如不是因为伯格曼导演那桩倒霉的偷税丑闻,或许现在的我还躺在浴盆里美滋滋地洗着热水澡,身边是四个大屁股的金发美女……哦上帝呀,那才是我真正应该拥有的生活……可是现在呢,我只能依靠那些该死的威士忌,在梦中幽会我那些可爱的金发尤物们!”
考,这还是个老色狼!
易飞扬莞尔。
“那么现在,你能不能把这部什么《电锯惊魂》的剧本给我看看?”再认清楚了易飞扬的实力以后,老马克斯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咬紧嘴唇,一字一顿地说道。
他在颤抖!这么多年来,他把自己和曾经深爱的电影人为地隔离开来,甚至是那些熟悉的术语,他活在酒精和昔日的辉煌里,曾几何时,他觉得自己就这样过完剩下的生命时光,可他没有料到眼前却又突然冒出一个机会来,让自己重新走上表演舞台,重新迎接掌声的机会!
是的,我要抓牢它!如果它值得期待的话!
“很对不起!”易飞扬耸耸肩说道,“我们今天本来是订制拍戏所用的道具,没想到会碰到你,所以,根本就没带剧本……”
“呵呵,可以理解,哪个导演会把剧本随时带在身上……”马克斯一副很遗憾的模样。
对于一名优秀的演员来说,斟酌剧本是最基本的功课,也是选择要不要接拍一部戏的关键所在。
剧本剧本,一剧之本!
可以说一部戏的精华,基本上都浓缩在这小小的剧本里。
眼看马克斯失望的表情,易飞扬笑了笑说:“不过你如果愿意,我可以把这部戏的故事详细地讲给你听……”
“讲故事?该死,我已经很久没有听睡前故事了……自从我那可怜的老爸死掉以后。”马克斯喝了一口酒,“那就来吧,我洗耳恭听。”
易飞扬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能不能打动眼前这个老戏骨,就看自己这舌战莲花的口才了。
他深吸一口气,整理好自己的思路,思忖着怎样才能把这个老头给勾搭进故事里面去。
哎,要不说做导演难呢,不仅要有一门很好的口技,还要会红袖飘香主动勾搭人……现在,他就开始“勾搭”了。(。。)
老马克斯的全名叫作“马克斯-冯.西多”,1955年初次登舞便被大导演英格玛.柏格曼相中,此后十年他拍摄了十多部伯格曼的作品,其中多数已成为不朽经典。
马克斯擅长扮演压迫性的严厉人物,在1965年为好莱坞大制作《万王之王》中扮演耶稣。之后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影坛。在美国影片中常演那些固执己见、毫无幽默感的角色,是好莱坞一位重要的性格配角。有趣的是:老马克斯是惟一一位既演过“耶稣”又演过“魔鬼”的银幕演员。
不过话说回来,马克斯的走红与大导演伯格曼不无关系,正是伯格曼的慧眼识英才,才把马克斯逐步捧红。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导演伯格曼在好莱坞活跃了60多年,但他的事业在1976年却受到严重挫折。当时他被指控逃漏所得税,在一场拙劣的刑事侦查之后,他终止一系列待完成的制作,关闭他的工作室,并且自我放逐至德国八年。
在此期间,作为伯格曼御用演员的马克斯,也很倒霉地卷入了这场刑事诉讼中,虽然偶尔能够接拍一些电影,却只能充当一些无关紧要的配角。逐渐地,他接片的数量越来越少,从1987年到现在,几乎无戏可拍。为了生存,马克斯只好靠自己原先积累的手艺活儿,制造电影道具,租赁和销售电影器材来支撑生活。
听完马克斯的话以后,易飞扬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尤其这些做明星的。沉浮自知。
“不说那些了。来。我们干一杯。”马克斯打开一瓶珍藏的威士忌,给易飞扬倒了一杯,递给他。
易飞扬也不客气,尝了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很不错的麦芽威士忌。”
马克斯一笑,“能喝出是麦芽威士忌证明你是也行家,再来一杯。”
易飞扬忙摇手道:“不了,再喝的话我怕把你这瓶酒喝光。”
马克斯耸耸肩。“这算什么,当初我红的时候,这种好酒简直当水喝。不过现在是喝不起了……”说完拿着酒杯,咕嘟嘟,一口气将杯子中的威士忌喝完。
易飞扬当然理解他的心情,作为好莱坞当红的一线明星,他辉煌过,现在却落到了这步田地,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好莱坞没有什么人情,这里只有一样东西行得通。那就是钱!只要你能给制片厂带来滚滚的收益,那些制片人就被把你当作亲爹供着。可你一旦不能给他们挣钱的话,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
易飞扬看着马克斯,心里突然生出几分同情起来。
几缕缓缓下落的阳光透过杂乱无章的杂货铺照在他的脸上,沧桑,衰老,慈祥,只有那一双想要麻醉自己的眸子,却依旧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挑战上帝,蔑视世俗的睿智感。
看着这张属性怪异的脸,易飞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这不正是自己期待中的“竖锯”吗!?
在《电锯惊魂》这部戏的剧本设定中,“竖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并且身患绝症的中老年人,因为自己不顺利的婚姻生活和绝症,这个老爷子在自杀失败后决定自封为上帝,去挑选一些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来作为试炼的目标,试炼的过程是各种匪夷所思的陷阱和残酷的谜题,招招致命。如果通过试炼,就能继续活下去。
可以说本身没有战斗力的竖锯,却拥有和汉尼拔一样强大的心理素质,总是将局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将看起来比他强壮很多的测试目标玩弄于鼓掌之间,在陷阱设置和对局势的把控方面甚至高出汉尼拔一筹,所以尽管他没有汉尼拔的身体素质,但在综合杀伤力方面以及玩弄血浆的手段上要高于汉尼拔。
记得不错,前世的时候扮演“竖锯”这个角色的是老演员托宾.贝尔,此君经常出演罪犯、连环杀手之类角色,因此才把“竖锯”这个角色诠释的淋漓尽致。本来易飞扬有打算邀请这位老演员参演,不过现在……易飞扬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更合适的人选。
于是,面对这个看似落魄的老演员,这个看着弱不禁风,实则演技了得,还能像剧中“竖锯”一样打造一手好刑具的老头,易飞扬用非常诚恳的语气说:“马克斯先生,我代表梦幻影业公司,《电锯惊魂》剧组邀请你出演这部戏的男主角,您……愿意吗?!”
易飞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男人通过自己这部电影很有可能会东山再起,而这部《电锯惊魂》也会因为这个男人而一跑走红。
想想看,马克斯要形象有形象,要演技有演技,还是曾经的当红明星,仅此一点就可以引起那些报纸和观众的关注了,再加精彩的剧本,呵呵,绝配!
“哈,你说什么?我,男主角?!”正在喝着威士忌品尝苦大仇深的马克斯-冯.西多,听到易飞扬的话后,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咳咳,伙计,老兄……哦不,小伙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不要因为喝了我几杯不错的威士忌,就做出这么令人惊讶的邀请……”
“不,我不是因为您的威士忌……”
“那就是因为可怜我喽……这个我知道,谁听了我的故事都会心生怜悯,会在心里面说,看看这个可怜的老头儿,曾经风光过,现在却半死不活……”
“不,也不是因为可怜你。”易飞扬笃定地说,“我之所以邀请您出演这部戏,完全是因为你适合这里的角色!”
“角色?什么角色?难道说有一部戏的男主角会是糟老头子吗?哦上帝呀,别开玩笑了,”马克斯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神情。“虽然我现在不怎么拍电影。但我也知道。现在的电影男主角不是帅哥就是俊男,而那些故事更是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或者场面火爆火爆的动作片,再夸张一些,恐怕只有像莱斯利-尼尔森那白头佬才能那么大器晚成地走红,并且不断地做男主再做男主!”
如果不是易飞扬对“莱斯利-尼尔森”有所认识,还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白头佬”是谁。
莱斯利-尼尔森好莱坞无厘头电影的始祖,而且。香港影人早期在他的作品身上借鉴了很多桥段。此君入行极早,估计和马克斯差不多少,一开始定位于英雄人物形象,但二十几年始终默默无闻。到了80年代开始尝试喜剧路线,并且靠着《逢凶化吉满天飞》中的医生角色,和《白头神探》系列中笨手笨脚的侦探弗兰克.德宾一炮而红,算是初次尝到了做明星的滋味,甚至到了现在,他还不断地在戏中做主演搞笑,其喜剧风格已在当今影坛独树一帜。
“虽然我不知道莱斯利-尼尔森为什么能够大器晚成。但我却知道你面前就有一个重新走红的机会!是的,请相信我的真诚。我们所要拍摄的这部戏,正好需要像您这样的男主角,或者说老戏骨!”易飞扬无比真挚地说。
易飞扬这番热情洋溢的话,让本来以为在开玩笑的马克斯微微一愣,对于他来说,“男主角”这个曾经几乎和自己划等号的词语,现在已经完全陌生了,但是从他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马克斯抬起头看了易飞扬一眼,看着这么年轻的华人导演,原本眼睛里的狂热一下子悉数退去,重新流露出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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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嘴巴上说得愤愤有力,可是在易飞扬看来,他越是这样激动,越能显现出他对电影的那份爱,那份刻骨铭心的爱,仅仅凭借这个,自己就有足够的理由说服他了。
如果老家伙能够和自己一样看到未来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这说了,试想,前世史泰龙,施瓦辛格,但丁-西顿德尼罗,这帮老戏骨,哪个不是五六十岁了还散发清楚,不断地做主角演戏?什么《敢死队》,《金蝉脱壳》,还有《旗鼓相当》等等,可以说,老演员在未来的好莱坞,越老越辣,根本就是宝贝级的人物。
不过很可惜,老马克斯根本看不到这些,因此易飞扬只能从其它方面来说服他。
于是就见易飞扬很轻松地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来,递给老头,“或许你说得很对,对于拍摄电影我是没有太多的经验,不过至少我还拍摄过几部不是吗?”
马克斯不明白易飞扬为什么要给他名片,随即看了一眼……“梦幻影业”,草,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老头绞尽脑汁想着。
易飞扬却让人很蛋疼地眯眯笑着。
须臾,老马克斯说:“你这家公司好像有点名气,fei~yangyi,这是你吗?”
“没错,是我,如假包换。”
“你就是那个华人导演,拍摄过《女巫》那个?”马克斯似乎想起了什么。
“不不,《女巫》是我买下了版权,我拍摄的是《鬼影实录》,还有《拯救女兵瑞秋》……”
“哦上帝呀,我想起来了!”马克斯一拍脑门。“是的,你那两部戏我都看过,尤其那部《拯救女兵瑞秋》,我足足看了三遍,当然,是冲女主角那尤物般的身段去的……”
“不说你不知道,当初我所拥有的简直让你想象不到,假如不是因为伯格曼导演那桩倒霉的偷税丑闻,或许现在的我还躺在浴盆里美滋滋地洗着热水澡,身边是四个大屁股的金发美女……哦上帝呀,那才是我真正应该拥有的生活……可是现在呢,我只能依靠那些该死的威士忌,在梦中幽会我那些可爱的金发尤物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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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飞扬莞尔。
“那么现在,你能不能把这部什么《电锯惊魂》的剧本给我看看?”再认清楚了易飞扬的实力以后,老马克斯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咬紧嘴唇,一字一顿地说道。
他在颤抖!这么多年来,他把自己和曾经深爱的电影人为地隔离开来,甚至是那些熟悉的术语,他活在酒精和昔日的辉煌里,曾几何时,他觉得自己就这样过完剩下的生命时光,可他没有料到眼前却又突然冒出一个机会来,让自己重新走上表演舞台,重新迎接掌声的机会!
是的,我要抓牢它!如果它值得期待的话!
“很对不起!”易飞扬耸耸肩说道,“我们今天本来是订制拍戏所用的道具,没想到会碰到你,所以,根本就没带剧本……”
“呵呵,可以理解,哪个导演会把剧本随时带在身上……”马克斯一副很遗憾的模样。
对于一名优秀的演员来说,斟酌剧本是最基本的功课,也是选择要不要接拍一部戏的关键所在。
剧本剧本,一剧之本!
可以说一部戏的精华,基本上都浓缩在这小小的剧本里。
眼看马克斯失望的表情,易飞扬笑了笑说:“不过你如果愿意,我可以把这部戏的故事详细地讲给你听……”
“讲故事?该死,我已经很久没有听睡前故事了……自从我那可怜的老爸死掉以后。”马克斯喝了一口酒,“那就来吧,我洗耳恭听。”
易飞扬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能不能打动眼前这个老戏骨,就看自己这舌战莲花的口才了。
他深吸一口气,整理好自己的思路,思忖着怎样才能把这个老头给勾搭进故事里面去。
哎,要不说做导演难呢,不仅要有一门很好的口技,还要会红袖飘香主动勾搭人……现在,他就开始“勾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