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从雅典到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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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逊和他的同伴们
写下了伟大的《独立宣言》,
这份宣言蕴含着独立、自由、
平等、科学、民主、法治等种种精神,
而这些,正是美国的国家精神。
民主是个意外
战国前夕,当时叫做晋国现在叫做山西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世袭的晋国大夫赵桓子去世后,其子立即被族人集体谋杀。理由是赵桓子的继位,原本就不符合前任赵襄子的遗愿。因此,他儿子不但不能袭爵,还必须被杀掉。
也就在同一年,雅典街头有个卖香肠的却被撺掇着去当政治家,因为他被认为具有一切民主派人士的共同特点:出身卑贱,会做买卖,厚颜无耻,蛮不讲理,全家老小都是无赖。一位将军对他说:你以为什么人能当人民领袖?不是要有学问,也不是要有道德,而是既卑鄙又无知。
哈哈,太好玩了!
当然,雅典发生的事情,不是史实,而是剧情,是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讽刺喜剧《骑士》中的情节。这出戏就是在晋国那个倒霉鬼被杀的公元前424年公开上演的,还得了头奖,因此它又是历史,或可以看作历史。它至少说明,在当时的雅典,很有一些人对民主政治不以为然。
这就意味深长。
众所周知,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例,它在后世是被当作成功的典范而备受推崇的。然而谁能想到,当时竟会遭到如此嘲讽?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喜剧原本也是最具民主性的艺术样式。喜剧,尤其是讽刺喜剧,只有在民主的氛围中才会有立足之地。也只有在民主国家,喜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最充分的言论自由,不用惧怕因为刺痛了某些权势人物而受到政治迫害。可是,这种最民主的艺术却被用来嘲讽民主,这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然而只要转念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民主制度的优越所在。想想看吧,反对民主的人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反对,还能获得满堂喝彩,请问还有什么制度比这更不坏呢?
但这个“最不坏的制度”在当时却是异类,甚至意外。
看看左邻右舍就知道。
事实上,雅典试行和实行民主的那两个半世纪,世界格局绝非民主浪潮风起云涌,而是君主制度遍地开花。埃及,早在雅典民主改革两千五百年前,就建立了第一王朝,此刻正一会儿变成波斯人的王朝,一会儿变成埃及人的王朝。西亚,则从雅典实行民主制度的一千七百年前起,便走马灯似的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阿卡德、巴比伦、赫梯、以色列-犹太,然后是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跟雅典同时代的印度和中国,则都在走向中央集权——中国从春秋战国走向大秦帝国,印度从列国时代走向孔雀王朝。有人搞民主吗?没有。
就连希腊本土,也是三种政体并行不悖:雅典,民主政治;科林斯,寡头政治;斯巴达,贵族政治。在文明的起点上,希腊人也分道扬镳。[1]
民主的雅典,渺小而孤独。[2]
因此,当阿里斯托芬使用他的民主权利尽情嘲讽民主制度时,他当然不会想到,在雅典2550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的政治实践,连同它的成功与失败,经验和教训,都将成为种子,成为泉眼。千百年后,这种子会长成参天大树,这泉眼会变成滔滔江河,变成“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世界潮流。
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一种制度、一种精神和一种文明,只要符合人类的共同人性和共同价值,就总有一天会产生出来,哪怕当时只是意外。问题仅仅在于:意外是怎么发生的,特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例?
这得先让希腊人来回答。
山那边是海
柏拉图说,希腊人是“围着池塘的蚂蚁和青蛙”。
这个池塘叫爱琴海。
爱琴海是希腊人的母亲。她就像从海水的泡沫里创造阿芙洛狄忒(维纳斯)一样,把希腊人创造了出来。在欧洲,没有哪个地区会像希腊那样拥有如此漫长而曲折的海岸线,以及如此众多的岛屿。站在希腊任何一个山顶,你看到的都将是蓝天白云下那浩瀚的大海,一望无际。
这是一个海阔天空、无拘无束的自由世界。
如此开放的视野,是让人心胸开阔的。何况还有冬天和暖的阳光,夏天凉爽的信风,这至少保证了他们在露天广场召开公民会议,将不成问题。
只有一样东西神没给他们——肥沃的土壤。
的确,希腊的山坡是荒凉的,土壤是贫瘠的,许多地方寸草不生。适合生长的,主要是葡萄藤和橄榄树;适合生产的,则是葡萄酒和橄榄油,还有盛放它们的陶罐。这些产品很容易就能变成商品,贩运到埃及、波斯、马其顿等地,换取自己需要的粮食、木材和日用品。
于是希腊人说:好吧,我们航海去!
航海是自由的旅行。在滑翔机和降落伞发明之前,航海无疑最能让人体会到什么是自由,也最能让人明白什么是责任和理性。在航海中,任何头脑发热的轻举妄动和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都可能导致葬身鱼腹的灭顶之灾。希腊文明中一直有着自由和理性的精神,请不要忘记航海的作用。
还有殖民和经商。
殖民和经商也是希腊人的拿手好戏。据统计,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参加殖民的城邦有四十多个,派生出来的城邦则有一百三十多个,跟爱琴海的岛屿一样繁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国寡民”,比如厄齐那城邦就只有一百平方公里。但这些“小不点”却不畏强权。公元前492年,波斯国王大流士(Darius)要求希腊各邦臣服,外交辞令叫“贡献水和土”。结果,帝国的使者在雅典被扔进了深渊,在斯巴达被扔进了水井。希腊人说:要水土,自己去取!
接下来,便是希腊人在马拉松和萨拉米以弱胜强,两次大败武装到牙齿的波斯军队。可爱的蓝精灵终于斗败了格格巫,这就再次证明,自由的精神一旦被自由的人民所掌握,将会转化成怎样的力量。
真正自由的,也一定是真正独立的。希腊城邦制度和殖民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独立”。不管这些大小城邦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兄弟,还是朋友,或者母子;也不管它们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民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或者贵族政治,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没有人能够凌驾于这些城邦之上,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希腊,是没有“周天子”的。
实际上,希腊人如此热衷于殖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独立。也就是说,一个部落或城邦的大家族如果人口过剩,那些地位相对较低、又不甘心被边缘化和底层化的“调皮捣蛋分子”,就会选择远走他乡,自立门户。他们的态度也很明朗:如果殖民成功,那就分庭抗礼;如果失败,则宁肯到“蛮邦”去当雇佣兵或打工仔,也不会回来做那“凤尾”。
独立自由,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这就是海的儿子希腊人。航海让他们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他们懂得了独立。那么,经商的意义又是什么?
学会平等。
一刀两断
平等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前提。[3]
人类为什么要有商业?因为需要交换。为什么能有商业?因为可以商量。因此,真正的商品经济,一定是公买公卖、平等互利的,也一定是成交自由、可以讲价的。这就必须独立。独立才平等,平等才自由。
谁必须独立?从哪里独立?
每个个人,都从氏族血缘组织中独立出来。
为什么要独立出来?氏族内部不平等吗?平等。但这种平等是靠不住的,因为每个成员都不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绝大多数原始民族或者有图腾,或者要文身,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安全地生活在族的羽翼之下。
这其实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当氏族从部落变成国家,族民就会从“对组织的依附”变成“对个人的依附”。起先是依附于酋长,然后是依附于国君,君主制就这样产生。
显然,必须跟所有的依附对象都一刀两断。
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氏族组织。
这是需要“刀子”的。
刀子就是契机。没有契机的其他古老民族,都走向了君主制。只有希腊人,还有后来的罗马人,是个例外。
跟中国农民的进城赶集不同,希腊人的商业贸易是专业化和远距离的,也是跨氏族、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他们很可能会跑到北非,跑到西西里,跑到小亚细亚,面对素不相识的异族讨价还价,把大批的物质倒来倒去。
这就有了三个前提,三个要求:一、产权明晰;二、独立自主;三、使用货币。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人,有权自作主张买卖商品、处分财产、敲定价格。事实上,在没有电报、电话和伊妹儿的时代,要求漂洋过海的商人每笔买卖都向氏族部落请示汇报,简直搞笑!
何况,他们还很可能在异邦娶妻生子安家落户再不回来。
那好,我们分家。
分家也不是“包产到户”。户是没有的,分到财产的是独立的个人。这是历史上最彻底的私有制——财产归每个个人所有,而且神圣不可侵犯。
希腊人,经济独立了。
经济独立的结果,是人格的独立;人格独立的结果,则是意志的自由。事实上,一个人只要不必依靠别人的施舍和恩赐过日子,他就不必看别人的眼色,听别人的摆布。同样,如果他能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也就能够自由地处分自己的一切,包括处分自己的身体、思想、言论、政治立场和社会态度。比方说,爱上谁就跟谁做ài,支持谁就投谁一票,喜欢谁就做谁的粉丝,反对谁就骂他个狗血喷头。
相反,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人都没有彻底的产权,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必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都不独立,谁都不自由。包括至高无上的天子,也得向皇天上帝俯首称臣。
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真是何其重要乃尔!
希腊文明的内核和精髓,也就在这里了。难怪马克思要把希腊的这段历史,称之为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也难怪恩格斯在说到希腊人的革命时,使用了“炸毁”两个字。是的,由于航海、殖民和经商这三个炸药包,氏族血缘组织被炸得粉碎,人身依附关系被炸得粉碎,史前文明的所有优点和缺点也被炸得粉碎。希腊人,直接从族民变成了公民。[4]
再见了爹妈,咱们从此平起平坐,咱们从此各自保重。
走向平等
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希腊人获得了解放。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遇到了难题。
难题就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这在氏族社会是不成问题的。血缘,最天然、最真实、最温情也最和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不就是中国人一贯追求也曾经行之有效的主张吗?然而此刻的希腊人,却成了宙斯式的“弑君英雄”,俄狄浦斯式的“杀父罪人”,早已“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他们,又靠什么来组成社会,结为群体,不至于因各行其是而天下大乱?
契约。
用契约管理社会,在希腊人那里丝毫都不奇怪。作为商业民族,他们早就意识到处理事务和关系,物比人好。这个“物”就是货币和契约。货币干净利索,契约人我两便。只要大家都信守合同,照价付款,就相安无事。而且,由于它对签约各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因此是公正的,也是公平的。
第一种平等产生了——契约面前人人平等。
这样一种好东西,当然可以放之四海。比方说,用来制定研究问题讨论问题的方法和规则。这些方法和规则,比如逻辑,是人与自然的约法,也是人与人的约法。其中,不证自明的叫“公理”,推导的过程叫“推理”,推导出来的叫“定理”,最后的结论叫“真理”。某个结论是不是真理,不归张三说了算,也不归李四说了算,要看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和事先约定,谁都没有特权可以蛮不讲理。
科学诞生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契约既然可以用于自然,就更可以用于社会。社会的契约就是法律。只不过,它不像商业合同那样一对一地签,而是全体公民一起来。由于它是关于社会问题的,所以叫“社会契约”;由于它是全体公民签订的,所以叫“全民公约”。
所谓“全民公约”,其实就是每个人跟其他人都互为甲方和乙方,就像民主是“自己统治自己”。这样一种签约,当然更必须遵守,立法者和执法者也不能例外。作法自毙,不是立法者的悲哀,反倒是他的光荣和成功。
法治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这里面有问题。
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是没问题的。因为甲方和乙方人格平等,权利对等。谈不拢,可以不签;有情况,可以修改;执行不了,可以认赔毁约。总之,契约是可以商量的,而且只要甲乙双方商量就行。商量不通,还有仲裁机构。
法律也可以这样吗?
难。全体公民一起来立约,不可能条条款款都意见相同。如果左也谈不拢右也谈不拢又怎么办?就不要法律了?
当然不行。
也只能先做两个约定。
第一,法律的制定,只能寻找“最大公约数”,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或不能容忍的。比方说,不能杀人,不能放火,不能抢劫,不能盗窃,不能强奸,不能私入民宅。这些大家都同意,那就写进法律,成为共识,也成为约定。
这就是“法治原则”。
第二,如果连最大公约数也找不到,那么对不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约定为约定。
这就是“民主原则”。
显然,法治跟民主一定是孪生的。法律能管的,也一定只能是底线。更高的要求,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相濡以沫、助人为乐等等,法律就管不着了,只能靠道德。
这就导致了西方人的又一次签约,只不过这回是跟上帝签的。合同的内容是——人类承诺,做好人不做坏人,做好事不做坏事。上帝承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
宗教诞生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这次签约希腊人并不在场,也不可能在场。因为他们的那一页,已被历史翻了过去。完成新使命的,将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再见了,希腊!
奇怪!独立自由的希腊,科学民主的希腊,阳光灿烂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希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衰落与复兴
希腊衰落,是因为他们丢掉了自己的精神。
什么是希腊精神?独立与自由,科学与民主。但,正如希腊的民主不彻底,他们的独立、自由、平等也不完全。奴隶是不自由的,妇女是不独立的,男人和女人也是不平等的。民主时代的雅典甚至有这样的法律:与他人之妻通奸者将付出生命代价,强奸则只需要罚款了事。因为强奸只不过损害了妇女的权益,通奸则不但挑衅了男人的尊严,还可能导致其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比方说,蒙在鼓里的丈夫稀里糊涂把一个“野种”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请问,这又是什么混账逻辑?
坚持混账逻辑的结果,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希波战争之后,胜利了的雅典变得贪婪、自私、狂妄、不可一世和没有节制。也许,在雅典人看来,他们有资格这样。是的,波斯帝国的两次进攻都被打退了,许多岛屿纷纷参加了雅典为首的希腊同盟;而他们自己的城邦,则在伯里克利任首席将军的十五年间,风光无限达到鼎盛,号称“希腊人的学堂”。
于是雅典人认为,他们可以称霸。
称霸的结果是争霸,是同盟国的反抗,斯巴达的不满,以及长达二十七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然后,是马其顿的乘虚而入,诸城邦的名存实亡。再后,是整个希腊变成群雄逐鹿的战场,最后并入罗马国家的版图。
显然,希腊的衰落和灭亡,是从雅典谋求海上霸权之时开始的。在这天,他们恃强凌弱,自己背叛了自己。
希腊精神被希腊人弄没了,留下的只有精神遗产。
但,这又是多么宝贵的遗产啊!在古罗马的立法和司法,在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和国会,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在尼德兰的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在法国的《人权宣言》,我们都能看到它的闪光。
还必须说说欧洲封建时代的城市自治。
所谓“城市自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城市的市民“凑份子”,出钱向国王买一张“特许状”。有了这张特许状,市民就可以联合成社团,有权用社团的印章签订协议,并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和市外属地,自己管理自己的城市。
这样一种自治是完全彻底的,他们甚至可以不必理睬帝王的训令和国家的法律。最过分的时候,某些地区的自治城市还会组成联盟,发动反对皇帝或国王的战争。
说白了,城市自治,就是市民的“联合赎身”。
这可是我们中国人闻所未闻的事情,然而意义极其重大。它不但意味着市民已经成为一个阶级(市民阶级),而且意味着他们有了政治的诉求和执政的能力。市民阶级是资产阶级的前身,城市自治则是资本主义的前兆。当这样一种自由的力量足够强大时,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寿终正寝。
但,城市能够自治,又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古希腊,独立自主的城邦原本就是自治的,甚至可以有不同的政体。这个传统虽然断断续续,却一直延续了下来。二是从古罗马一直到后来,无论西方世界的国家体制和国家形式如何变化,契约和法治的精神都贯穿始终。就连欧洲各封建君主跟封臣的关系,也由契约来规定。有这两个前提,一种新型的国家和全新的建国方式,就迟早会诞生出来。
她的名字,就叫美利坚合众国。
费城对接雅典
美国,是希腊城邦的“转世灵童”。
同希腊人一样,美利坚人的建国史也跟航海、殖民和经商密不可分,她的前身则是13个英属殖民地。其中第一类是英国国王封的,叫“领主殖民地”,比如马里兰。第二类是国王颁发特许状,由商业公司建的,叫“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第三类是自由移民根据自己的契约建起来的,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
但无论哪种,都是自治的殖民地。英国国王虽号称享有主权,却其实是“主权王有,治权民有”。13个殖民地之间,既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统一体制。有靠盟誓或契约来管理的,有把所有程序都交给宪兵司令的,还有种什么庄稼都由官方说了算的。它们之间,不但风马牛不相及,有的还老死不相往来。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价值观——独立、自由、平等。
就说马萨诸塞。
1620年,荷兰的部分英国分离派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经过66天的海上漂泊,到达计划外的马萨诸塞(原计划是弗吉尼亚)。上岸时他们一共102人,但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58条生命。第二年春天,当五月花号再次来到这里时,船长却惊诧地发现,那些正在垂死挣扎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国。原因很简单:在这里能独立,在这里有自由。
这可真是“不自由,毋宁死”。
难怪这些苦难而勇敢的人们,会被美国人视为自己的精神先驱,尽管他们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事实上,马萨诸塞一直是独立运动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践行者。正是他们,制定出第一份体现了“主权在民”思想的文件——《五月花公约》;也正是他们,倡议召开了“反印花税法大会”,向英国政府的横征暴敛说“不”。他们把成吨的英国茶叶扔入海中,因为自由比便宜茶叶更重要。英国人封闭了他们的波士顿港之后,没有一个失业的工人应聘去修英国兵营,没有一个贫穷的农民卖粮食给英国军队,因为他们宁肯一无所有,也绝不出让自由。后来的独立战争首先在马萨诸塞打响,并不奇怪。
这种精神是马萨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坚人的。所以,他们会打破惯例坐到一起,两次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大陆会议。他们当然也会在战争胜利后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几年才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因为联合是为了独立,作战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在赶走英国国王以后,又造出一个“美国国王”?
因此,尽管他们后来还是制定了联邦宪法,建立了联邦政府,但他们的建国日却是通过《独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显然,在美国人看来,国家精神远比国家形式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是国家精神,其次是宪法,然后才轮到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
这就是“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希腊精神”。独立、自由、平等,科学、民主、法治,一以贯之,薪尽火传。
路漫漫其修远兮,从雅典到费城。
让我们重温一遍那不朽的宣言吧——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自己中间建立起政府……
为什么要有国家?现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应该昭然若揭。
杰弗逊和他的同伴们
写下了伟大的《独立宣言》,
这份宣言蕴含着独立、自由、
平等、科学、民主、法治等种种精神,
而这些,正是美国的国家精神。
民主是个意外
战国前夕,当时叫做晋国现在叫做山西的地方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世袭的晋国大夫赵桓子去世后,其子立即被族人集体谋杀。理由是赵桓子的继位,原本就不符合前任赵襄子的遗愿。因此,他儿子不但不能袭爵,还必须被杀掉。
也就在同一年,雅典街头有个卖香肠的却被撺掇着去当政治家,因为他被认为具有一切民主派人士的共同特点:出身卑贱,会做买卖,厚颜无耻,蛮不讲理,全家老小都是无赖。一位将军对他说:你以为什么人能当人民领袖?不是要有学问,也不是要有道德,而是既卑鄙又无知。
哈哈,太好玩了!
当然,雅典发生的事情,不是史实,而是剧情,是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讽刺喜剧《骑士》中的情节。这出戏就是在晋国那个倒霉鬼被杀的公元前424年公开上演的,还得了头奖,因此它又是历史,或可以看作历史。它至少说明,在当时的雅典,很有一些人对民主政治不以为然。
这就意味深长。
众所周知,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例,它在后世是被当作成功的典范而备受推崇的。然而谁能想到,当时竟会遭到如此嘲讽?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喜剧原本也是最具民主性的艺术样式。喜剧,尤其是讽刺喜剧,只有在民主的氛围中才会有立足之地。也只有在民主国家,喜剧家才能真正享受到最充分的言论自由,不用惧怕因为刺痛了某些权势人物而受到政治迫害。可是,这种最民主的艺术却被用来嘲讽民主,这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然而只要转念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民主制度的优越所在。想想看吧,反对民主的人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反对,还能获得满堂喝彩,请问还有什么制度比这更不坏呢?
但这个“最不坏的制度”在当时却是异类,甚至意外。
看看左邻右舍就知道。
事实上,雅典试行和实行民主的那两个半世纪,世界格局绝非民主浪潮风起云涌,而是君主制度遍地开花。埃及,早在雅典民主改革两千五百年前,就建立了第一王朝,此刻正一会儿变成波斯人的王朝,一会儿变成埃及人的王朝。西亚,则从雅典实行民主制度的一千七百年前起,便走马灯似的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王国:阿卡德、巴比伦、赫梯、以色列-犹太,然后是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跟雅典同时代的印度和中国,则都在走向中央集权——中国从春秋战国走向大秦帝国,印度从列国时代走向孔雀王朝。有人搞民主吗?没有。
就连希腊本土,也是三种政体并行不悖:雅典,民主政治;科林斯,寡头政治;斯巴达,贵族政治。在文明的起点上,希腊人也分道扬镳。[1]
民主的雅典,渺小而孤独。[2]
因此,当阿里斯托芬使用他的民主权利尽情嘲讽民主制度时,他当然不会想到,在雅典2550平方公里土地上进行的政治实践,连同它的成功与失败,经验和教训,都将成为种子,成为泉眼。千百年后,这种子会长成参天大树,这泉眼会变成滔滔江河,变成“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世界潮流。
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一种制度、一种精神和一种文明,只要符合人类的共同人性和共同价值,就总有一天会产生出来,哪怕当时只是意外。问题仅仅在于:意外是怎么发生的,特例又为什么会变成通例?
这得先让希腊人来回答。
山那边是海
柏拉图说,希腊人是“围着池塘的蚂蚁和青蛙”。
这个池塘叫爱琴海。
爱琴海是希腊人的母亲。她就像从海水的泡沫里创造阿芙洛狄忒(维纳斯)一样,把希腊人创造了出来。在欧洲,没有哪个地区会像希腊那样拥有如此漫长而曲折的海岸线,以及如此众多的岛屿。站在希腊任何一个山顶,你看到的都将是蓝天白云下那浩瀚的大海,一望无际。
这是一个海阔天空、无拘无束的自由世界。
如此开放的视野,是让人心胸开阔的。何况还有冬天和暖的阳光,夏天凉爽的信风,这至少保证了他们在露天广场召开公民会议,将不成问题。
只有一样东西神没给他们——肥沃的土壤。
的确,希腊的山坡是荒凉的,土壤是贫瘠的,许多地方寸草不生。适合生长的,主要是葡萄藤和橄榄树;适合生产的,则是葡萄酒和橄榄油,还有盛放它们的陶罐。这些产品很容易就能变成商品,贩运到埃及、波斯、马其顿等地,换取自己需要的粮食、木材和日用品。
于是希腊人说:好吧,我们航海去!
航海是自由的旅行。在滑翔机和降落伞发明之前,航海无疑最能让人体会到什么是自由,也最能让人明白什么是责任和理性。在航海中,任何头脑发热的轻举妄动和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都可能导致葬身鱼腹的灭顶之灾。希腊文明中一直有着自由和理性的精神,请不要忘记航海的作用。
还有殖民和经商。
殖民和经商也是希腊人的拿手好戏。据统计,公元前8世纪到前6世纪,参加殖民的城邦有四十多个,派生出来的城邦则有一百三十多个,跟爱琴海的岛屿一样繁多。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国寡民”,比如厄齐那城邦就只有一百平方公里。但这些“小不点”却不畏强权。公元前492年,波斯国王大流士(Darius)要求希腊各邦臣服,外交辞令叫“贡献水和土”。结果,帝国的使者在雅典被扔进了深渊,在斯巴达被扔进了水井。希腊人说:要水土,自己去取!
接下来,便是希腊人在马拉松和萨拉米以弱胜强,两次大败武装到牙齿的波斯军队。可爱的蓝精灵终于斗败了格格巫,这就再次证明,自由的精神一旦被自由的人民所掌握,将会转化成怎样的力量。
真正自由的,也一定是真正独立的。希腊城邦制度和殖民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独立”。不管这些大小城邦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兄弟,还是朋友,或者母子;也不管它们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民主政治,还是寡头政治,或者贵族政治,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没有人能够凌驾于这些城邦之上,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希腊,是没有“周天子”的。
实际上,希腊人如此热衷于殖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独立。也就是说,一个部落或城邦的大家族如果人口过剩,那些地位相对较低、又不甘心被边缘化和底层化的“调皮捣蛋分子”,就会选择远走他乡,自立门户。他们的态度也很明朗:如果殖民成功,那就分庭抗礼;如果失败,则宁肯到“蛮邦”去当雇佣兵或打工仔,也不会回来做那“凤尾”。
独立自由,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这就是海的儿子希腊人。航海让他们体会到自由,殖民让他们懂得了独立。那么,经商的意义又是什么?
学会平等。
一刀两断
平等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前提。[3]
人类为什么要有商业?因为需要交换。为什么能有商业?因为可以商量。因此,真正的商品经济,一定是公买公卖、平等互利的,也一定是成交自由、可以讲价的。这就必须独立。独立才平等,平等才自由。
谁必须独立?从哪里独立?
每个个人,都从氏族血缘组织中独立出来。
为什么要独立出来?氏族内部不平等吗?平等。但这种平等是靠不住的,因为每个成员都不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绝大多数原始民族或者有图腾,或者要文身,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安全地生活在族的羽翼之下。
这其实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当氏族从部落变成国家,族民就会从“对组织的依附”变成“对个人的依附”。起先是依附于酋长,然后是依附于国君,君主制就这样产生。
显然,必须跟所有的依附对象都一刀两断。
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氏族组织。
这是需要“刀子”的。
刀子就是契机。没有契机的其他古老民族,都走向了君主制。只有希腊人,还有后来的罗马人,是个例外。
跟中国农民的进城赶集不同,希腊人的商业贸易是专业化和远距离的,也是跨氏族、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他们很可能会跑到北非,跑到西西里,跑到小亚细亚,面对素不相识的异族讨价还价,把大批的物质倒来倒去。
这就有了三个前提,三个要求:一、产权明晰;二、独立自主;三、使用货币。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人,有权自作主张买卖商品、处分财产、敲定价格。事实上,在没有电报、电话和伊妹儿的时代,要求漂洋过海的商人每笔买卖都向氏族部落请示汇报,简直搞笑!
何况,他们还很可能在异邦娶妻生子安家落户再不回来。
那好,我们分家。
分家也不是“包产到户”。户是没有的,分到财产的是独立的个人。这是历史上最彻底的私有制——财产归每个个人所有,而且神圣不可侵犯。
希腊人,经济独立了。
经济独立的结果,是人格的独立;人格独立的结果,则是意志的自由。事实上,一个人只要不必依靠别人的施舍和恩赐过日子,他就不必看别人的眼色,听别人的摆布。同样,如果他能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也就能够自由地处分自己的一切,包括处分自己的身体、思想、言论、政治立场和社会态度。比方说,爱上谁就跟谁做ài,支持谁就投谁一票,喜欢谁就做谁的粉丝,反对谁就骂他个狗血喷头。
相反,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人都没有彻底的产权,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必定“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都不独立,谁都不自由。包括至高无上的天子,也得向皇天上帝俯首称臣。
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真是何其重要乃尔!
希腊文明的内核和精髓,也就在这里了。难怪马克思要把希腊的这段历史,称之为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也难怪恩格斯在说到希腊人的革命时,使用了“炸毁”两个字。是的,由于航海、殖民和经商这三个炸药包,氏族血缘组织被炸得粉碎,人身依附关系被炸得粉碎,史前文明的所有优点和缺点也被炸得粉碎。希腊人,直接从族民变成了公民。[4]
再见了爹妈,咱们从此平起平坐,咱们从此各自保重。
走向平等
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希腊人获得了解放。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遇到了难题。
难题就是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这在氏族社会是不成问题的。血缘,最天然、最真实、最温情也最和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不就是中国人一贯追求也曾经行之有效的主张吗?然而此刻的希腊人,却成了宙斯式的“弑君英雄”,俄狄浦斯式的“杀父罪人”,早已“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他们,又靠什么来组成社会,结为群体,不至于因各行其是而天下大乱?
契约。
用契约管理社会,在希腊人那里丝毫都不奇怪。作为商业民族,他们早就意识到处理事务和关系,物比人好。这个“物”就是货币和契约。货币干净利索,契约人我两便。只要大家都信守合同,照价付款,就相安无事。而且,由于它对签约各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因此是公正的,也是公平的。
第一种平等产生了——契约面前人人平等。
这样一种好东西,当然可以放之四海。比方说,用来制定研究问题讨论问题的方法和规则。这些方法和规则,比如逻辑,是人与自然的约法,也是人与人的约法。其中,不证自明的叫“公理”,推导的过程叫“推理”,推导出来的叫“定理”,最后的结论叫“真理”。某个结论是不是真理,不归张三说了算,也不归李四说了算,要看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和事先约定,谁都没有特权可以蛮不讲理。
科学诞生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契约既然可以用于自然,就更可以用于社会。社会的契约就是法律。只不过,它不像商业合同那样一对一地签,而是全体公民一起来。由于它是关于社会问题的,所以叫“社会契约”;由于它是全体公民签订的,所以叫“全民公约”。
所谓“全民公约”,其实就是每个人跟其他人都互为甲方和乙方,就像民主是“自己统治自己”。这样一种签约,当然更必须遵守,立法者和执法者也不能例外。作法自毙,不是立法者的悲哀,反倒是他的光荣和成功。
法治诞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这里面有问题。
契约面前人人平等,是没问题的。因为甲方和乙方人格平等,权利对等。谈不拢,可以不签;有情况,可以修改;执行不了,可以认赔毁约。总之,契约是可以商量的,而且只要甲乙双方商量就行。商量不通,还有仲裁机构。
法律也可以这样吗?
难。全体公民一起来立约,不可能条条款款都意见相同。如果左也谈不拢右也谈不拢又怎么办?就不要法律了?
当然不行。
也只能先做两个约定。
第一,法律的制定,只能寻找“最大公约数”,也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或不能容忍的。比方说,不能杀人,不能放火,不能抢劫,不能盗窃,不能强奸,不能私入民宅。这些大家都同意,那就写进法律,成为共识,也成为约定。
这就是“法治原则”。
第二,如果连最大公约数也找不到,那么对不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约定为约定。
这就是“民主原则”。
显然,法治跟民主一定是孪生的。法律能管的,也一定只能是底线。更高的要求,比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相濡以沫、助人为乐等等,法律就管不着了,只能靠道德。
这就导致了西方人的又一次签约,只不过这回是跟上帝签的。合同的内容是——人类承诺,做好人不做坏人,做好事不做坏事。上帝承诺: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
宗教诞生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这次签约希腊人并不在场,也不可能在场。因为他们的那一页,已被历史翻了过去。完成新使命的,将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九卷《两汉两罗马》)。
再见了,希腊!
奇怪!独立自由的希腊,科学民主的希腊,阳光灿烂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希腊,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衰落与复兴
希腊衰落,是因为他们丢掉了自己的精神。
什么是希腊精神?独立与自由,科学与民主。但,正如希腊的民主不彻底,他们的独立、自由、平等也不完全。奴隶是不自由的,妇女是不独立的,男人和女人也是不平等的。民主时代的雅典甚至有这样的法律:与他人之妻通奸者将付出生命代价,强奸则只需要罚款了事。因为强奸只不过损害了妇女的权益,通奸则不但挑衅了男人的尊严,还可能导致其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比方说,蒙在鼓里的丈夫稀里糊涂把一个“野种”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请问,这又是什么混账逻辑?
坚持混账逻辑的结果,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希波战争之后,胜利了的雅典变得贪婪、自私、狂妄、不可一世和没有节制。也许,在雅典人看来,他们有资格这样。是的,波斯帝国的两次进攻都被打退了,许多岛屿纷纷参加了雅典为首的希腊同盟;而他们自己的城邦,则在伯里克利任首席将军的十五年间,风光无限达到鼎盛,号称“希腊人的学堂”。
于是雅典人认为,他们可以称霸。
称霸的结果是争霸,是同盟国的反抗,斯巴达的不满,以及长达二十七年之久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然后,是马其顿的乘虚而入,诸城邦的名存实亡。再后,是整个希腊变成群雄逐鹿的战场,最后并入罗马国家的版图。
显然,希腊的衰落和灭亡,是从雅典谋求海上霸权之时开始的。在这天,他们恃强凌弱,自己背叛了自己。
希腊精神被希腊人弄没了,留下的只有精神遗产。
但,这又是多么宝贵的遗产啊!在古罗马的立法和司法,在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和国会,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在尼德兰的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荷兰共和国),在法国的《人权宣言》,我们都能看到它的闪光。
还必须说说欧洲封建时代的城市自治。
所谓“城市自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城市的市民“凑份子”,出钱向国王买一张“特许状”。有了这张特许状,市民就可以联合成社团,有权用社团的印章签订协议,并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和市外属地,自己管理自己的城市。
这样一种自治是完全彻底的,他们甚至可以不必理睬帝王的训令和国家的法律。最过分的时候,某些地区的自治城市还会组成联盟,发动反对皇帝或国王的战争。
说白了,城市自治,就是市民的“联合赎身”。
这可是我们中国人闻所未闻的事情,然而意义极其重大。它不但意味着市民已经成为一个阶级(市民阶级),而且意味着他们有了政治的诉求和执政的能力。市民阶级是资产阶级的前身,城市自治则是资本主义的前兆。当这样一种自由的力量足够强大时,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寿终正寝。
但,城市能够自治,又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古希腊,独立自主的城邦原本就是自治的,甚至可以有不同的政体。这个传统虽然断断续续,却一直延续了下来。二是从古罗马一直到后来,无论西方世界的国家体制和国家形式如何变化,契约和法治的精神都贯穿始终。就连欧洲各封建君主跟封臣的关系,也由契约来规定。有这两个前提,一种新型的国家和全新的建国方式,就迟早会诞生出来。
她的名字,就叫美利坚合众国。
费城对接雅典
美国,是希腊城邦的“转世灵童”。
同希腊人一样,美利坚人的建国史也跟航海、殖民和经商密不可分,她的前身则是13个英属殖民地。其中第一类是英国国王封的,叫“领主殖民地”,比如马里兰。第二类是国王颁发特许状,由商业公司建的,叫“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第三类是自由移民根据自己的契约建起来的,叫“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
但无论哪种,都是自治的殖民地。英国国王虽号称享有主权,却其实是“主权王有,治权民有”。13个殖民地之间,既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统一体制。有靠盟誓或契约来管理的,有把所有程序都交给宪兵司令的,还有种什么庄稼都由官方说了算的。它们之间,不但风马牛不相及,有的还老死不相往来。
唯一的相同是核心价值观——独立、自由、平等。
就说马萨诸塞。
1620年,荷兰的部分英国分离派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轮船,经过66天的海上漂泊,到达计划外的马萨诸塞(原计划是弗吉尼亚)。上岸时他们一共102人,但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58条生命。第二年春天,当五月花号再次来到这里时,船长却惊诧地发现,那些正在垂死挣扎的人,居然没有一个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国。原因很简单:在这里能独立,在这里有自由。
这可真是“不自由,毋宁死”。
难怪这些苦难而勇敢的人们,会被美国人视为自己的精神先驱,尽管他们不是最早的北美移民。事实上,马萨诸塞一直是独立运动的策源地,自由精神的践行者。正是他们,制定出第一份体现了“主权在民”思想的文件——《五月花公约》;也正是他们,倡议召开了“反印花税法大会”,向英国政府的横征暴敛说“不”。他们把成吨的英国茶叶扔入海中,因为自由比便宜茶叶更重要。英国人封闭了他们的波士顿港之后,没有一个失业的工人应聘去修英国兵营,没有一个贫穷的农民卖粮食给英国军队,因为他们宁肯一无所有,也绝不出让自由。后来的独立战争首先在马萨诸塞打响,并不奇怪。
这种精神是马萨诸塞人的,也是所有美利坚人的。所以,他们会打破惯例坐到一起,两次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大陆会议。他们当然也会在战争胜利后就一哄而散,拖了好几年才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因为联合是为了独立,作战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在赶走英国国王以后,又造出一个“美国国王”?
因此,尽管他们后来还是制定了联邦宪法,建立了联邦政府,但他们的建国日却是通过《独立宣言》的1776年7月4日。显然,在美国人看来,国家精神远比国家形式重要。或者说,最重要的是国家精神,其次是宪法,然后才轮到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
这就是“美国精神”,同时也是“希腊精神”。独立、自由、平等,科学、民主、法治,一以贯之,薪尽火传。
路漫漫其修远兮,从雅典到费城。
让我们重温一遍那不朽的宣言吧——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自己中间建立起政府……
为什么要有国家?现在可以搞明白了吧!
文明的秘密,也应该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