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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袁崇焕评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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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饷应当由户部(财政部)支付,那是公帑,崇祯年间,除了每年应收的钱粮赋税之外,还加派“辽饷”(指定用于对付满清的军费)、“练饷”(指定用于练兵),两项军费的加派在崇祯末年每年超过二千余万两。在崇祯初年,当会少一些,但也不至于对锦州、宁远的国防部队欠饷达四个月之久。锦宁前线是当时最重要吃紧的国防要地,别的地方可以欠饷,锦宁前线万万不能欠。公家库房没有钱,皇帝的私房钱(内帑)却多得很,紧急关头,向皇帝暂借私房钱,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但崇祯立刻不舍得而勃然大怒。据《明季北略·卷五》载,当李自成在山海关外打了败仗而匆匆逃离北京之时,发现皇家内库“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这样大笔银两,借出来发清欠饷,何乐而不为?士气大振之余,还可进而克复辽东,同时赈济灾民,减弱“流寇”的力量。把几千万、几万万银两积在内库之中,不知又有什么好处?宁远兵变索饷,后来以七万两银子解决,可见发清欠饷,并不需要一笔很大的款项。三千七百万锭银子,每锭五百两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锭只有十两,一共也有接近四亿两的巨款。
袁崇焕请发内帑,其实正是他不爱惜自己、不怕开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来,他只须申请发饷,至于钱从何处来,根本不是他的责任。国库无钱,自有别的大臣会提出请发内帑,崇祯憎恨的对象就会是那个请发内帑之人。以袁崇焕的才智,决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关键,但他爱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他会考虑:说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饷银就始终发不下来,那么就由我开口好了。
当袁崇焕罢官家居之时,皇太极见劲敌既去,立刻肆无忌惮,不再称汗而改称皇帝。
袁崇焕回任之后,宁远、锦州、蓟州都因欠饷而发生兵变,当时自然不能与清兵开仗,于是与皇太极又开始了和谈,用以拖延时间。皇太极对和谈向来极有兴趣,立即作出积极的反应。袁崇焕提出的先决条件,是要他先除去帝号,恢复称“汗”。皇太极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赐一颗印给他,表示正式承认他“汗”的地位。这是自居为明朝藩属,原是对明朝极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计形势,不研究双方力量的对比,坚持非消灭满清不可,当即拒绝了这个要求。[3]
皇太极一直千方百计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写信给明朝边界上的官员,又托朝鲜居间斡旋,要蒙古王公上书明朝提出劝告。每一个战役的基本目标,都是“以战求和”。[4]他清楚的认识到,满清决不是中国的敌手,中国政治只要稍上轨道,满清就非亡国灭种不可。满族的经济力量很薄弱,不产棉花,不会纺织,衣料不能自给,主要的收入是靠抢劫。[5]皇太极写给崇祯的信,其实谦卑到了极点。[6]
然而崇祯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启更厉害得多,对满清始终坚持“不承认政策”,不承认它有独立自主的资格,决不与它打任何交道。[7]天启是昏庸胡涂,崇祯却是昏庸傲狠。
为了与满清作战,万历末年已加重了对民间的搜括,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万历初年全国岁出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明末民变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负担不起这沉重的军费开支。[8]
敌人提出和平建议,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应当根据这样的原则来加以考虑:敌人的和议是不是一种阴谋手段,目的在整个灭亡我们?还是敌人因经济、政治、军事、或社会的原因而确有和平诚意?
必须假定缔结和约只是暂时休战,双方随时可以破坏和平而重启战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对我方比较有利?还是休战一段时期再打比较有利?
缔结和约或进行和平谈判,会削弱本国的士气民心、造成社会混乱、损害作战努力、破坏与军事同盟者的联盟关系、影响政府声誉?还是并无重大不良后果?
和约条款是片面对敌人有利?还是双方平等,或利害参半,甚至对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当然应当断然拒绝;若是后者,就可考虑接受,必要时甚至还须努力争取。在当时的局势下,成立和议显然于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论从政略、战略、财政、经济、人民生活那一方面来考虑,都应与满清议和。
拒绝和满清缔和,是崇祯一生最大的愚蠢。他初即位时清除魏忠贤逆党,处理得十分精明,于是臣下大捧他为“英主”。他从此就飘飘然了,真的以“英主”自居,认为“英主”决不能和叛逆的“建州卫”妥协。在明朝君臣的观念中,“建州卫”始终是中国皇帝属下一个小官的领地,皇帝决不能跟小官谈和。至于使得全国亿万人民活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皇帝的尊严不能有丝毫损害。
他可以和察哈尔蒙古人谈和,付给金银以换取和平。因为明朝的江山是从蒙古人手里夺来的,明朝承认蒙古是地位平等的敌国。
坚持政治原则,本来不错。然而政治原则是要以正确的策略来贯彻的。完全忽视具体的现实情况,把国家与人民的生死存亡置之不顾,和“英明”两字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更准确的形容词是“昏愦”。
袁崇焕和皇太极一番交涉,使得皇太极自动除去了帝号,本来是外交上的重大胜利。但崇祯却认为是和“叛徒”私自议和,有辱国体,心中极不满意,当时对袁崇焕倚赖很重,隐忍不发,后来却终于成为杀他的主要罪状。
[1]《明史·钱龙锡传》:“龙锡奏辩,言:‘崇焕陛见时,臣见其貌寝,退谓同官:此人恐不胜任。’”钱龙锡是宰相,他这话也是胡说八道,怎能见人家相貌难看,便说他不能担当大事?
[2]《烈皇小识》:“时天威震迅,忧形于色。大小臣工皆战惧不能仰对,而延儒由此荷圣眷矣。”
[3]关于这场交涉,因皇太极称帝之后再自动除去,又向明朝要求发印而不得,在满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书中都无记载,或有记载而后来都删去了。但清内阁档案中还留存皇太极天聪四年向中国人民颁示的一道木刊谕文,其中公开承认这件事:“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
[4]《明清史料》丙篇,皇太极谕诸将士:“尔诸将士临阵,各自奋勇前往,何必争取衣物?纵得些破坏衣物,尚不能资一年之用。尔将士如果奋勇直前,敌人力不能支,非与我国讲和,必是败于我们。那时穿吃自然长远,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岂不美哉?”
[5]《天聪实录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鲜国王信:“贵国断市,不过以我国无衣,因欲困我。我与贵国未市之前,岂曾赤身裸体耶?即飞禽走兽,亦自各有羽毛……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贵国固以自守为素。”
[6]《天聪实录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祯皇帝信:“满洲国汗谨奏大明国皇帝:小国起兵,原非自不知足,希图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边官作践太甚,小国恼恨,又不得上达……今欲将恼恨备悉上闻,又恐以为小国不解旧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详陈也。小国下情,皇上若欲垂听,差一好人来,俾小国尽为申奏。若谓业已讲和,何必又提恼恨,惟任皇帝之命而已。夫小国之人,和好告成时,得些财物,打猎放鹰,便是快乐处。谨奏。”最后这两句话甚是质朴动人。
[7]崇祯五年,宣府巡抚沈棨和清军立约互不侵犯,崇祯便把兵部尚书熊明遇革职查办,沈棨下狱。此后他更下旨给守边的官员,任何人不得与满清有片纸只字的交通。
[8]《明史·食货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乎?”
十一
崇祯对袁崇焕的猜忌,从“请发内帑事件”开始。带兵的统帅追讨欠饷,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债户对于债主追讨欠款,不论债主的理由如何充足,债户自然而然的会对他十分恼恨,如果债主威名震于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几岁的少年债户除了痛恨之外还会恐惧。崇祯又不敢惩罚袁崇焕与皇太极谈和。这“不敢”两字之中,自然隐伏了“将来和你算帐”的心理因素。
该年闰四月,加袁崇焕太子太保的头衔,那是从一品,比兵部尚书又高了一级。到了下个月,便发生了杀毛文龙事件,这又增加了崇祯内心对他的不满和恐惧。
毛文龙是浙江杭州人。袁崇焕杀毛文龙是在崇祯二年(公元一六二九),那是己巳年。再早一百八十年(一四四九),同样是己巳年,我另一位同乡杭州人于谦为明朝立了安邦定国的大功。那一年发生土木堡之变,皇帝为蒙古人掳去,于谦击退外敌,安定了国家。于谦和袁崇焕都是兵部尚书,于做总督,袁做督师,地位相等。[1]两人后来都为皇帝处死,都是明朝出名的大忠臣。
杭州人在江南虽然有“杭铁头”之称,然而那是与性格柔和的苏州人“苏空头”相对而言,很少去当兵打仗的。明末浙江兵赫赫有名,但戚继光率领来平定倭寇、守御北边,后来在戚死后又去抗日援朝的浙江兵,都是浙东义乌一带的人。宋朝名将宗泽也是义乌人。杭州是在浙西,一般人比较文弱。
毛文龙所以投军,主要由于他有个舅舅在兵部做官。毛文龙喜欢下围棋,常通宵下棋,爱说:“杀得北斗归南。”捧他场的人,说他的棋友中有一个道人,从围棋中传授了他兵法。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毛文龙的棋力一定相当低,因为他的兵法实在并不高明。又有一个传说:他上京去投靠舅舅的前夕,睡在于庙(于谦的庙,在杭州与岳庙并称)里祈梦,梦到于谦写了十六个字给他:“欲效淮阴,老了一半。好个田横,无人作伴。”这十六个字后来果然“应验”了:韩信二十七岁为大将,毛文龙为大将时五十二岁;田横在岛上自杀时,有五百士自刎而殉,毛文龙在岛上被杀,死的只他一人。这当然是好事之徒事后捏造出来的。于谦见识何等超卓,又怎会将他这个无聊同乡去和韩信、田横相比?毛文龙到北京后,得他舅舅推荐,到辽东去投效总兵李成梁,后来在袁应泰、王化贞两人手下,升到了大约相当于团长的职位。他的功绩主要是造火药超额完成任务和练兵,可见此人是能干的后勤人员和训练主任,传统上,杭州人并不善于打仗,办事能力是很强的。辽东失陷后,他带了一批部队,在沿海各岛和辽东、朝鲜边区混来混去,打打游击。他的根据地是在朝鲜,招纳辽东溃散下来的中国败兵和难民,势力渐渐扩充,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带领了九十八人,渡鸭绿江袭击镇江城,[2]俘虏了清军守将。这是明军打败清兵的罕有事件,王化贞大为高兴,极力推荐,升他的官,驻在镇江城。不久清兵大军反攻,镇江城就失去了。毛文龙将根据地迁到朝鲜的皮岛,自己仍在辽东朝鲜边区打游击。
皮岛在鸭绿江口之东,与朝鲜本土只一水之隔,水面距离只不过相当于过一条长江而已,北岸便是朝鲜的宣川、铁山。[3]当时朝鲜的义州、安州、铁山一带,因为邻近中国,从辽东逃出来的汉人难民和败兵纷纷涌到,喧宾夺主,汉人占了居民十分之七,朝鲜人只十分之三。皮岛横约八十里,逃到岛上的汉人为数不少。毛文龙作为根据地后,再招纳汉人,声势渐盛。明朝特别为他设立一个军区,叫作东江镇,升毛文龙为总兵。
那时袁崇焕刚出山海关,还未建功。明朝唯一能与清兵打一下的,只有毛文龙一军,所以他名气相当大。当时董其昌曾上奏说:国家只要有两个毛文龙,努尔哈赤可擒,辽地可复。他这道奏章,当然只有书法上的价值,但由此也可见到一般朝臣对毛文龙的观感。毛文龙不断升官,升到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天启皇帝提到他时称为“毛帅”,不叫名字。
天启四年五月,毛文龙遣将沿鸭绿江、越长白山,攻入满清东部,为守将击败,全军覆没;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两次派兵袭击满清城寨,两次都丧师败归。毛文龙打仗是不行的,可是连年袭击满清腹地,不失为有牵制作用。那时候明军一见清兵就望风而遁,毛文龙胆敢主动出击,应当说勇气可嘉。
天启七年正月,清兵征朝鲜,因为毛文龙不断在后方骚扰,于是分兵去攻他所驻守的铁山。毛文龙大败,逃上了皮岛。
他在中朝边区打游击时,虽然屡战屡败,却也能屡败屡战。上了皮岛之后,有了大海的阻隔,而清军没有水师,毛的安全感大增,加之又上了年纪,很快就腐化起来。[4]
他开始发挥后勤才能,在皮岛大做生意,征收商船通行税,那便是海上买路钱,派人去辽东和朝鲜挖人参。一方面向朝廷要粮要饷,又向朝鲜要粮食,理由是帮朝鲜抵抗清兵,要收保护费。朝鲜也只得时时运粮给他。他升官发财之后,对打仗更加没有兴趣了。当时皮岛驻军有二万八千,战马三千余匹,皮岛之东的身弥岛驻兵千余,作为皮岛的外围,宁锦大战之时,毛文龙手拥重兵在旁,竟不发一兵一卒去支援,也不攻击清兵后方作牵制。袁崇焕当然极不满意,但因管他不着,无可奈何。
军饷应当由户部(财政部)支付,那是公帑,崇祯年间,除了每年应收的钱粮赋税之外,还加派“辽饷”(指定用于对付满清的军费)、“练饷”(指定用于练兵),两项军费的加派在崇祯末年每年超过二千余万两。在崇祯初年,当会少一些,但也不至于对锦州、宁远的国防部队欠饷达四个月之久。锦宁前线是当时最重要吃紧的国防要地,别的地方可以欠饷,锦宁前线万万不能欠。公家库房没有钱,皇帝的私房钱(内帑)却多得很,紧急关头,向皇帝暂借私房钱,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但崇祯立刻不舍得而勃然大怒。据《明季北略·卷五》载,当李自成在山海关外打了败仗而匆匆逃离北京之时,发现皇家内库“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这样大笔银两,借出来发清欠饷,何乐而不为?士气大振之余,还可进而克复辽东,同时赈济灾民,减弱“流寇”的力量。把几千万、几万万银两积在内库之中,不知又有什么好处?宁远兵变索饷,后来以七万两银子解决,可见发清欠饷,并不需要一笔很大的款项。三千七百万锭银子,每锭五百两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锭只有十两,一共也有接近四亿两的巨款。
袁崇焕请发内帑,其实正是他不爱惜自己、不怕开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来,他只须申请发饷,至于钱从何处来,根本不是他的责任。国库无钱,自有别的大臣会提出请发内帑,崇祯憎恨的对象就会是那个请发内帑之人。以袁崇焕的才智,决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关键,但他爱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他会考虑:说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饷银就始终发不下来,那么就由我开口好了。
当袁崇焕罢官家居之时,皇太极见劲敌既去,立刻肆无忌惮,不再称汗而改称皇帝。
袁崇焕回任之后,宁远、锦州、蓟州都因欠饷而发生兵变,当时自然不能与清兵开仗,于是与皇太极又开始了和谈,用以拖延时间。皇太极对和谈向来极有兴趣,立即作出积极的反应。袁崇焕提出的先决条件,是要他先除去帝号,恢复称“汗”。皇太极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赐一颗印给他,表示正式承认他“汗”的地位。这是自居为明朝藩属,原是对明朝极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计形势,不研究双方力量的对比,坚持非消灭满清不可,当即拒绝了这个要求。[3]
皇太极一直千方百计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写信给明朝边界上的官员,又托朝鲜居间斡旋,要蒙古王公上书明朝提出劝告。每一个战役的基本目标,都是“以战求和”。[4]他清楚的认识到,满清决不是中国的敌手,中国政治只要稍上轨道,满清就非亡国灭种不可。满族的经济力量很薄弱,不产棉花,不会纺织,衣料不能自给,主要的收入是靠抢劫。[5]皇太极写给崇祯的信,其实谦卑到了极点。[6]
然而崇祯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启更厉害得多,对满清始终坚持“不承认政策”,不承认它有独立自主的资格,决不与它打任何交道。[7]天启是昏庸胡涂,崇祯却是昏庸傲狠。
为了与满清作战,万历末年已加重了对民间的搜括,天启时再加,到崇祯手里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万历初年全国岁出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在这压力下都已濒于崩溃。明末民变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负担不起这沉重的军费开支。[8]
敌人提出和平建议,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论。我以为应当根据这样的原则来加以考虑:敌人的和议是不是一种阴谋手段,目的在整个灭亡我们?还是敌人因经济、政治、军事、或社会的原因而确有和平诚意?
必须假定缔结和约只是暂时休战,双方随时可以破坏和平而重启战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对我方比较有利?还是休战一段时期再打比较有利?
缔结和约或进行和平谈判,会削弱本国的士气民心、造成社会混乱、损害作战努力、破坏与军事同盟者的联盟关系、影响政府声誉?还是并无重大不良后果?
和约条款是片面对敌人有利?还是双方平等,或利害参半,甚至对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当然应当断然拒绝;若是后者,就可考虑接受,必要时甚至还须努力争取。在当时的局势下,成立和议显然于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论从政略、战略、财政、经济、人民生活那一方面来考虑,都应与满清议和。
拒绝和满清缔和,是崇祯一生最大的愚蠢。他初即位时清除魏忠贤逆党,处理得十分精明,于是臣下大捧他为“英主”。他从此就飘飘然了,真的以“英主”自居,认为“英主”决不能和叛逆的“建州卫”妥协。在明朝君臣的观念中,“建州卫”始终是中国皇帝属下一个小官的领地,皇帝决不能跟小官谈和。至于使得全国亿万人民活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皇帝的尊严不能有丝毫损害。
他可以和察哈尔蒙古人谈和,付给金银以换取和平。因为明朝的江山是从蒙古人手里夺来的,明朝承认蒙古是地位平等的敌国。
坚持政治原则,本来不错。然而政治原则是要以正确的策略来贯彻的。完全忽视具体的现实情况,把国家与人民的生死存亡置之不顾,和“英明”两字可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更准确的形容词是“昏愦”。
袁崇焕和皇太极一番交涉,使得皇太极自动除去了帝号,本来是外交上的重大胜利。但崇祯却认为是和“叛徒”私自议和,有辱国体,心中极不满意,当时对袁崇焕倚赖很重,隐忍不发,后来却终于成为杀他的主要罪状。
[1]《明史·钱龙锡传》:“龙锡奏辩,言:‘崇焕陛见时,臣见其貌寝,退谓同官:此人恐不胜任。’”钱龙锡是宰相,他这话也是胡说八道,怎能见人家相貌难看,便说他不能担当大事?
[2]《烈皇小识》:“时天威震迅,忧形于色。大小臣工皆战惧不能仰对,而延儒由此荷圣眷矣。”
[3]关于这场交涉,因皇太极称帝之后再自动除去,又向明朝要求发印而不得,在满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书中都无记载,或有记载而后来都删去了。但清内阁档案中还留存皇太极天聪四年向中国人民颁示的一道木刊谕文,其中公开承认这件事:“逮至朕躬,实欲罢兵戈,享太平,故屡屡差人讲说。无奈天启、崇祯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号),及禁用国宝。朕以为天与土地,何敢轻与?其帝号国宝,一一遵依,易汗请印,委曲至此,仍复不允。”
[4]《明清史料》丙篇,皇太极谕诸将士:“尔诸将士临阵,各自奋勇前往,何必争取衣物?纵得些破坏衣物,尚不能资一年之用。尔将士如果奋勇直前,敌人力不能支,非与我国讲和,必是败于我们。那时穿吃自然长远,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岂不美哉?”
[5]《天聪实录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鲜国王信:“贵国断市,不过以我国无衣,因欲困我。我与贵国未市之前,岂曾赤身裸体耶?即飞禽走兽,亦自各有羽毛……满洲、蒙古固以抢掠为生,贵国固以自守为素。”
[6]《天聪实录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祯皇帝信:“满洲国汗谨奏大明国皇帝:小国起兵,原非自不知足,希图大位,而起此念也。只因边官作践太甚,小国恼恨,又不得上达……今欲将恼恨备悉上闻,又恐以为小国不解旧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详陈也。小国下情,皇上若欲垂听,差一好人来,俾小国尽为申奏。若谓业已讲和,何必又提恼恨,惟任皇帝之命而已。夫小国之人,和好告成时,得些财物,打猎放鹰,便是快乐处。谨奏。”最后这两句话甚是质朴动人。
[7]崇祯五年,宣府巡抚沈棨和清军立约互不侵犯,崇祯便把兵部尚书熊明遇革职查办,沈棨下狱。此后他更下旨给守边的官员,任何人不得与满清有片纸只字的交通。
[8]《明史·食货志》:“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乎?”
十一
崇祯对袁崇焕的猜忌,从“请发内帑事件”开始。带兵的统帅追讨欠饷,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债户对于债主追讨欠款,不论债主的理由如何充足,债户自然而然的会对他十分恼恨,如果债主威名震于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几岁的少年债户除了痛恨之外还会恐惧。崇祯又不敢惩罚袁崇焕与皇太极谈和。这“不敢”两字之中,自然隐伏了“将来和你算帐”的心理因素。
该年闰四月,加袁崇焕太子太保的头衔,那是从一品,比兵部尚书又高了一级。到了下个月,便发生了杀毛文龙事件,这又增加了崇祯内心对他的不满和恐惧。
毛文龙是浙江杭州人。袁崇焕杀毛文龙是在崇祯二年(公元一六二九),那是己巳年。再早一百八十年(一四四九),同样是己巳年,我另一位同乡杭州人于谦为明朝立了安邦定国的大功。那一年发生土木堡之变,皇帝为蒙古人掳去,于谦击退外敌,安定了国家。于谦和袁崇焕都是兵部尚书,于做总督,袁做督师,地位相等。[1]两人后来都为皇帝处死,都是明朝出名的大忠臣。
杭州人在江南虽然有“杭铁头”之称,然而那是与性格柔和的苏州人“苏空头”相对而言,很少去当兵打仗的。明末浙江兵赫赫有名,但戚继光率领来平定倭寇、守御北边,后来在戚死后又去抗日援朝的浙江兵,都是浙东义乌一带的人。宋朝名将宗泽也是义乌人。杭州是在浙西,一般人比较文弱。
毛文龙所以投军,主要由于他有个舅舅在兵部做官。毛文龙喜欢下围棋,常通宵下棋,爱说:“杀得北斗归南。”捧他场的人,说他的棋友中有一个道人,从围棋中传授了他兵法。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毛文龙的棋力一定相当低,因为他的兵法实在并不高明。又有一个传说:他上京去投靠舅舅的前夕,睡在于庙(于谦的庙,在杭州与岳庙并称)里祈梦,梦到于谦写了十六个字给他:“欲效淮阴,老了一半。好个田横,无人作伴。”这十六个字后来果然“应验”了:韩信二十七岁为大将,毛文龙为大将时五十二岁;田横在岛上自杀时,有五百士自刎而殉,毛文龙在岛上被杀,死的只他一人。这当然是好事之徒事后捏造出来的。于谦见识何等超卓,又怎会将他这个无聊同乡去和韩信、田横相比?毛文龙到北京后,得他舅舅推荐,到辽东去投效总兵李成梁,后来在袁应泰、王化贞两人手下,升到了大约相当于团长的职位。他的功绩主要是造火药超额完成任务和练兵,可见此人是能干的后勤人员和训练主任,传统上,杭州人并不善于打仗,办事能力是很强的。辽东失陷后,他带了一批部队,在沿海各岛和辽东、朝鲜边区混来混去,打打游击。他的根据地是在朝鲜,招纳辽东溃散下来的中国败兵和难民,势力渐渐扩充,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带领了九十八人,渡鸭绿江袭击镇江城,[2]俘虏了清军守将。这是明军打败清兵的罕有事件,王化贞大为高兴,极力推荐,升他的官,驻在镇江城。不久清兵大军反攻,镇江城就失去了。毛文龙将根据地迁到朝鲜的皮岛,自己仍在辽东朝鲜边区打游击。
皮岛在鸭绿江口之东,与朝鲜本土只一水之隔,水面距离只不过相当于过一条长江而已,北岸便是朝鲜的宣川、铁山。[3]当时朝鲜的义州、安州、铁山一带,因为邻近中国,从辽东逃出来的汉人难民和败兵纷纷涌到,喧宾夺主,汉人占了居民十分之七,朝鲜人只十分之三。皮岛横约八十里,逃到岛上的汉人为数不少。毛文龙作为根据地后,再招纳汉人,声势渐盛。明朝特别为他设立一个军区,叫作东江镇,升毛文龙为总兵。
那时袁崇焕刚出山海关,还未建功。明朝唯一能与清兵打一下的,只有毛文龙一军,所以他名气相当大。当时董其昌曾上奏说:国家只要有两个毛文龙,努尔哈赤可擒,辽地可复。他这道奏章,当然只有书法上的价值,但由此也可见到一般朝臣对毛文龙的观感。毛文龙不断升官,升到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天启皇帝提到他时称为“毛帅”,不叫名字。
天启四年五月,毛文龙遣将沿鸭绿江、越长白山,攻入满清东部,为守将击败,全军覆没;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两次派兵袭击满清城寨,两次都丧师败归。毛文龙打仗是不行的,可是连年袭击满清腹地,不失为有牵制作用。那时候明军一见清兵就望风而遁,毛文龙胆敢主动出击,应当说勇气可嘉。
天启七年正月,清兵征朝鲜,因为毛文龙不断在后方骚扰,于是分兵去攻他所驻守的铁山。毛文龙大败,逃上了皮岛。
他在中朝边区打游击时,虽然屡战屡败,却也能屡败屡战。上了皮岛之后,有了大海的阻隔,而清军没有水师,毛的安全感大增,加之又上了年纪,很快就腐化起来。[4]
他开始发挥后勤才能,在皮岛大做生意,征收商船通行税,那便是海上买路钱,派人去辽东和朝鲜挖人参。一方面向朝廷要粮要饷,又向朝鲜要粮食,理由是帮朝鲜抵抗清兵,要收保护费。朝鲜也只得时时运粮给他。他升官发财之后,对打仗更加没有兴趣了。当时皮岛驻军有二万八千,战马三千余匹,皮岛之东的身弥岛驻兵千余,作为皮岛的外围,宁锦大战之时,毛文龙手拥重兵在旁,竟不发一兵一卒去支援,也不攻击清兵后方作牵制。袁崇焕当然极不满意,但因管他不着,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