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结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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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子,讲的就是个面子,讲的就是个排场。这不但是张岳的婚礼,还是当地江湖中人的盛会,那天,全市大小混子头子基本全来了。20世纪90年代的张岳,由于讲义气,讲信誉,交际广,而且赵红兵、李四这样的闻人是他的铁杆朋友,绝对是全市妇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二十三、我看见了幸福

    在表哥跑路、李四赔钱、晓波毁容这三件烦心事过后,赵红兵等人终于迎来了一件开心事——张岳马上就要结婚了。

    李洋,那个痴情的女子,马上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当时特别流行的一首崔健的歌,歌名叫《一块红布》。

    那天是你用一块红布/蒙住我双眼也蒙住了天

    你问我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幸福

    自从李洋认识张岳那天起,张岳就用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也蒙住了天。认识八年了,李洋眼前什么都看不见,只能看见幸福。不管是张岳入狱、一次又一次的受伤,还是他每天的提心吊胆,李洋的眼前始终都是一片幸福。因为她知道,张岳这个看似豪放不羁的男人的心里,始终没有别的女人。这样的男人如果认准了一个女人,那就是,一辈子。

    张岳究竟用怎么样的一块红布蒙住了李洋的眼睛,谁也不知道。或许,李洋自己也不知道,但她一定知道什么是爱情。

    对,爱情就是这样,就是张岳对她这样,这就是爱情。

    前几天,二狗在不经意间听见有人的手机中传出一首熟悉的歌,当二狗听到“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不锈的铁衣,呼唤城门开,眼中含着泪”、“人说地安门里面,有位老妇人,犹在痴痴等,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这几句歌词时,竟潸然泪下。

    那是因为,二狗想起了传说中的多年前的一个镜头。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敲开了张岳的家门。“等着我,过几天我就回来。”张岳最后环视了一下李洋亲手布置的温馨的家,又仔细地端详了一下李洋和她怀中的孩子。

    “嗯!”李洋朝张岳微笑了一下。

    张岳再也没能回来。

    后来有人对李洋说,张岳出不来了,判了死刑。在张岳临刑前,大家都叫李洋去看看他,但李洋说什么都不去。“他不会死的,他那天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他会回来的。”无论别人怎么劝说,李洋都坚持不去看张岳最后一眼。直到张岳被执行了死刑,电视上也播了,李洋也交了五块钱的子弹费,她才相信,张岳再也回不来这个家了。“人早晚会死的,他只不过比我早去了几年。等我把孩子养大了,我就找他去。”据说,李洋没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奇怪的是,虽然李洋没有在人前掉过一滴眼泪,但是在张岳刚被执行死刑的那几天里,去探望李洋的人没有一个不落泪,包括赵红兵。事后赵红兵曾经在一次酒后说:“我见到李洋时,她的脸上,竟然还是幸福。”

    “看到她那坚定的眼神,我也真的以为张岳还能再回来。看到她那痴痴的表情,没有人能忍住不落泪。”赵红兵补充了一句。李洋曾经说过,只要能和张岳结婚一天,那么她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张岳结婚六年,她今生无悔且无憾。李洋至今仍然未再婚,全身心地教育儿子。张岳的这块红布,依然在蒙着她的眼睛。张岳结婚,是一向比较悠闲的赵红兵和小北京的头号大事,他俩忙里忙外,所有的事儿都给张岳张罗得妥妥当当。二狗至今仍然记得张岳的婚礼,那绝对是当地20世纪90年代最气派的一场婚礼,比市长儿子的婚礼还气派。酒宴,摆了上百桌。几十台花车没有一台是50万元以下的,也不知道小北京等人是怎么张罗来的。小北京和赵红兵的破林肯,张岳根本就不让加入到车队中去。但是据说黄老邪的破夏利在变道的时候一不小心混入那几十台花车中,而且,一进去还出不来了。也就是黄老邪脸皮厚点儿,换了别人的破夏利混在那几十台名车中,早就没脸活了。

    混子,讲的就是个面子,讲的就是个排场。这不但是张岳的婚礼,还是当地江湖中人的盛会,那天,全市大小混子头子基本全来了。20世纪90年代的张岳,由于讲义气,讲信誉,交际广,而且赵红兵、李四这样的闻人是他的铁杆朋友,绝对是全市妇孺皆知的江湖大哥。

    小北京是张岳的伴郎。本来赵红兵说死说活也要当伴郎,但是被张岳一句“必须是童男才能当伴郎”给否决了。赵红兵1987年就不是童男了,全市人民都知道。所以,赵红兵只好负责为张岳接待客人,也就是说,负责为每个客人安排座位等杂务。这也是赵红兵生平仅有的一次“伺候人”,没办法,为了朋友,咬牙干了。

    张岳婚礼那天,有几个细节赵红兵终生难忘。这一天,改变了赵红兵的一生。

    第一个就是,他又看见了严春秋。据说,虽然李洋和严春秋在高中时是很好的朋友,但由于严春秋和张岳的关系,也恨死了严春秋,所以根本没邀请他。没想到,严春秋不请自到,而且还随了礼。

    站在门口接待客人的赵红兵看到了严春秋。连续一年多酗酒的赵红兵记忆力有些下降,已经想不起来眼前这个一身警服的人是谁,只是觉得有些眼熟而已。而严春秋看见赵红兵,居然点头笑了笑。

    “你最近没犯什么事儿吧?听说你现在挺老实?”严春秋居然微笑着说了这么难听的一句。

    “……呵呵……没有。”赵红兵还没想起来他是谁,以为是他在监狱时的管教之类的呢。

    “那就好,你老实点儿啊,现在又要严打了。”

    “哦?”赵红兵被严春秋莫名其妙地问出了一肚子火。但毕竟这天是张岳的婚礼,赵红兵也不好发作,含糊地答了一句就去接待别的客人了。

    “你最近也没犯什么事儿吧?”严春秋居然又向和赵红兵在一起接待客人的小纪问了同样的一句。

    “呵呵,你别以为你穿了身绿皮、戴了个大盖帽就谁都能管。你纪爷爷现在是良民,你们公安还能管天管地?连良民也抓?”小纪根本就没给严春秋任何面子,上来就开骂。小纪可记得严春秋是谁,当年小纪也暴打过他。那时候公安的警服还不像现在一身黑,是绿色的,所以小纪说他一身绿皮。

    “没惹事儿最好了,你继续当良民吧!”严春秋居然没回击小纪的挑衅。

    严春秋走远后,赵红兵问小纪:“他谁啊?”

    “严春秋。”

    “他来这里干吗?张岳看见他还不得出事儿?你想办法把他撵走。”

    “撵能撵得走?你看看他……”小纪指了指严春秋。

    严春秋的一身警服在人群中格外扎眼,只见他走到一桌,刚坐下,这一桌的人就全散了,十个人的桌子,只坐了严春秋孤零零的一个人。江湖中人聚会,来了个刑警队的,谁不烦?

    赵红兵见状赶紧走了过去:“呵呵,你和你的同学坐一桌吧。今天你们同学基本都来了,你去那边。”赵红兵指了指。

    “哦,我刚才没看见我的同学,我这就过去!”

    “嗯!”

    赵红兵安顿好严春秋,转头又走去门外迎接宾客。刚走到门口,赵红兵的身子就是一颤。因为他看见了高欢。穿着孕妇装、大腹便便的高欢正向他迎面走来,他想避也来不及了。“嗯……你也来了。”实在躲不过去了,赵红兵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朝思暮想的人赫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赵红兵竟无话可说。“嗯……”高欢也像是被电击一样,木然地站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赵红兵早就有在当天的婚礼上见到高欢的心理准备,他知道高欢一定会来。他一直琢磨着,见到高欢他就躲。这么大的婚礼现场,他随便躲哪儿都不会和高欢面对面地碰到。哪想到有严春秋这一捣乱,赵红兵忙乱之下,竟然和高欢走了个面对面。

    两个人傻傻地对视了五六秒钟,都觉得这样实在太尴尬。“我去随礼。”还是高欢先缓过神来。

    “……哦。”赵红兵还是有儿点手足无措。

    高欢随后进了门,在入口处,随了礼。随完礼后,高欢向前走了几步,忽然回头,回来后又跟写礼的马三要了支笔,扯过一张红纸,写下了几个字,然后离去,径直走向她同学那桌。

    不一会儿,赵红兵招待客人又走到了马三写礼的地方。

    “红兵大哥,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孕妇,在这里写了几个字。啧,啧,你看这字写得。”马三的表情,像是女人看见了一个限量版的LV的包一样。

    “呵呵,是吗?”赵红兵拿过那张被高欢写着字的纸。

    纸上写着: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红兵大哥,那个字念什么啊?”马三竖起兰花指,指着“蟾”字嗲嗲地说。

    赵红兵仿似没听见马三的问话,他的思绪回到了1987年那段他和高欢私奔的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最美好的时光。他记得有一天,他和高欢到了一个开满牡丹的地方。

    “红兵,我给你讲个故事,讲一个和牡丹相关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牡丹亭》。”

    “好,你说来听听。”

    “宋代,有一个女子名叫杜丽娘,她是一个太守的女儿,温柔贤淑、美丽大方。有一日,她在梦中梦见了一个柳姓的公子。在梦中,她与他缠绵并私订终身。她梦醒后始终忘不了梦中的那位公子,不吃不喝,形销骨立,不久就因为过度相思而死去。她临终前,让她的妈妈把她埋在了花园的梅树下。而她梦中的这个柳姓的公子也总是梦见一个女子站在梅树下,他也对这个女子倾慕非常,而后,他改名为柳梦梅。三年后,柳梦梅赴京赶考,借宿在了梅花庵,拾到了杜丽娘的画像。他认定,画中的女子就是他梦中的那个姑娘。杜丽娘魂游故园,再次与柳梦梅幽会。随后,柳梦梅掘开了丽娘的坟墓,丽娘死而复生,两人随后结为夫妇,一起赴京赶考。结果,杜丽娘的老师发现了柳梦梅掘墓的事,告发了柳梦梅。柳梦梅应试后,去给丽娘的爸爸报喜,结果却被丽娘的爸爸当做盗墓贼囚禁。发榜后,柳梦梅高中状元,但丽娘的爸爸始终不同意这桩婚事,绝不相信丽娘死而复生的事实。后来,事情闹到了皇帝那里。经皇帝裁决,柳梦梅和杜丽娘终于走到了一起,白头偕老。”

    “虽然很凄婉,但是很像一个神话故事啊。”赵红兵说。

    “是,这个故事讲的就是: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生死。而且,里面的几首诗我也很喜欢。”高欢说。

    “说来听听。”

    “丽娘临死前写:近睹分明似俨然,远观自在若飞仙;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柳梦梅看了心想:无论是柳还是梅,都有我的份儿,因为我就叫柳梦梅,他就回了一首:丹青妙处欲天然,不是天仙即地仙;欲傍蟾宫人近远,恰似春在柳梅边。”

    “很好,我背下来了。”那时的赵红兵还没酗酒,记忆力不是一般的好。

    “真的?”

    “真的,因为很上口。”赵红兵随后就背了一遍。

    “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我们都是活着的时候就认识了。”

    “嗯,是。”

    赵红兵回忆到这里,回头看了看走路已经不怎么方便了的高欢,恍如隔世。

    多年前与高欢的私奔,恰如柳梦梅和杜丽娘的梦。或许,那仅仅是一梦而已,只能当做美梦留在自己的记忆里。

    高欢的妈妈又像是那个封建卫道士丽娘的爸爸,千方百计阻止二人走到一起。

    这时,赵红兵又想起了高欢那句“我们比他们幸福多了”。

    丽娘还可以还魂,但已经嫁作他人妇的高欢呢?爱情能战胜生死,但是能战胜婚姻吗?能战胜这个被伦理纲常束缚着的社会吗?“哎,你怎么来了,有人请你吗?”马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尖着嗓子惊叫了一声。马三看见了宋老板的二奶,用2008年流行的话说就是——小三。

    “没人请我我就不能来?”宋老板的小情妇笑吟吟地说。极少夸人的张岳曾经夸过她“真是个好娘们儿”,张岳绝没看错这个女人,这个女人真的不寻常。“你哪儿来那么多废话啊?”赵红兵很烦马三。

    “我……”马三话还没说完。

    “走吧,我帮你找个地方坐下吧!”赵红兵对宋老板的小情妇说。

    “你是张岳的好朋友吧?我认识你。”宋老板的小情妇对赵红兵说。

    “哦,你是张岳的朋友还是李洋的朋友?”赵红兵已经招待了上百位客人,麻木了,顺口问了一句。

    “这封信,你交给张岳,一定要记得给他!”宋老板的小情妇没回答赵红兵的问题,而是交给了赵红兵一封信。

    “你是张岳的朋友啊?”赵红兵收下信,塞进了口袋里。

    “嗯,算是吧!”

    “富贵,这姑娘坐你旁边吧。你照顾一下,她是张岳的朋友。”赵红兵对刚出院的富贵说。“嗯,红兵大哥,你放心吧!”宋老板的小情妇坐在了富贵旁边。后来在聊天中富贵知道了,宋老板这个漂亮的小情妇,才二十一岁,叫小梅。赵红兵刚安顿下小梅,走到门口,他就又看见了一个熟人——毛琴。“哎呀,红兵老弟,好久不见了,你还是那么帅。”毛琴当时已经30岁出头了,但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呵呵,来了!”赵红兵见到毛琴一次,肯定就会被毛琴调戏一次。

    “张老板结婚,我能不来吗?我还想跟张老板要口饭吃呢!再说,就算张老板不赏我口饭吃,为了能见到你,我也得来啊!”毛琴笑得很妩媚。毛琴说着,走到了马三写礼的地方。

    “两份,一份是我的,一份是我弟弟的。我弟弟的这个是存折,20万,密码就是今天的日子。”毛琴对马三说。

    “你等等!”赵红兵拉住了毛琴,“你替谁随礼?”

    “我弟弟呀!”

    “你弟弟是谁呀?”

    “赵山河。”

    “……这钱我们不能收。张岳没赵山河这个朋友。”

    “哎呀,红兵老弟,不就是那点儿过节吗?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帮姐去说个情不行吗?人们都知道,张岳就听你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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