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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绝望要么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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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个年代,总是让理想很现实,或是粉碎于现实中。我无数次在感叹着自己的年轻、张扬、反叛、甚至有点颠覆。然而看到更年轻一代单纯得无欲无求的生活,我终于感叹自己的老去。我是软弱而极易妥协的。所有的高傲终于在深深的绝望中埋入心底,那是暗无天日的黑。于是,我学会了矫情。
其实我知道莎莎是喜欢我的。莎莎是个喜欢说“神经”的香港女孩,和拽得飞上了天的女孩不同的是,莎莎极度有骂脏话的欲望,却痛苦于维护自己的淑女形象。于是莎莎整天只能说“神经”或者改用粤语说黐线。这样一个特别的女孩总是容易引起我注意的,于是我认识了她。莎莎有着幼稚的年龄,却努力装扮成熟。她常常用可爱、单纯这些词语来描述我。不幸的是,我天生一副吃亏的面相。这种面相吃亏决计不在于它看起来比较温驯、善良。而在人们永远不会透过我的面相看到我骨子里的成熟与深刻。因此,没有一个师妹叫我师兄,没有一个孩子畏惧我,没有一个师姐把我当男人看待,充其量,我只是个长不大的男孩。莎莎总是喜欢热闹而害怕孤独,她总是容易感到生活无聊和世界沉闷。于是莎莎经常厮混于学校以外,大排档、小地摊、party、购物中心。衣饰三天两头的换,目不暇接。当然,折磨眼神的是,莎莎总会不可思议的修改发型,从最初的负离子到陶瓷烫,再到娃娃头。每一次,我总不得不端详上半天,才能重新为大脑植入新的莎莎印象。莎莎时不时会约我出去吃饭,她喜欢皱着眉头,咧着嘴巴傻傻地笑,然后在我毫无防卫的陶醉之下,对我一顿暴打,然后摸摸我的头,说:“黑黑,乖”我总是很听话的拿出钱包,一脸无辜地买单。我喜欢和莎莎在一起时那种亲切的感觉。莎莎偶尔会和一帮朋友出去泡酒吧,通宵达旦。然后就找个宾馆睡足一整天。我不止一次提醒莎莎深夜在外要格外小心。莎莎会唯唯诺诺应承下来,然后大叫一声:“人家不是小孩子啦,会注意的”莎莎并不是那种放纵的女生,只是个享乐主义的拥护者。在宽容的名义下,我纵容着这个叫莎莎的家伙。莎莎至少恋爱过两次,每次分手都格外干脆,在我企图安慰她的时候却丝毫看不见她眼里的悲伤。于是我欲言又止。莎莎半把个月会莫名其妙给我发短信,每次除了“我好无聊啊!”“好闷啊”的常规开头外,就是暧昧的撒娇“黑黑不爱我啦”“没有人疼我,莎莎好可怜”每次我只能处乱不惊的微微一笑,接着漫无边际的扯开话题,再被她拉去吃饭。我简直就是一个饭桶,整天吃个不停。对什么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我尤其喜欢m记和k记的垃圾食品,比如麦辣鸡翅那种鬼东西。然而莎莎并不喜欢吃,在莎莎出生的城市,m记是最便宜的快餐。莎莎寒暑假都会到m记打工,差不多一个月后回校,总能揣上三四千元港币,然后放肆的大笑。这个时候,嘿嘿!就是莎莎掏腰包请阿黑吃大餐了。阿黑总是吃得很畅快,但却在以后独自咀嚼麦辣鸡翅的时候想到了什么。
兰兰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子,而且四肢矫健。整天活蹦乱跳,爬墙跳窗熟络得令男孩子汗颜。最为过份的是,兰兰长得一副文静的样子,天呀!造物主真是弄人。兰兰经常写信给我,或者半夜三更忽然打电话给我。兰兰生活在一个离我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有雪花飘飘的牧场,漫天飞舞的黄沙,以及清香可口的哈密瓜。兰兰经常去戈壁滩,偶尔拍些照片寄过来。每次相片上的阳光总是很灿烂,沙丘总是很平滑、兰兰总是笑得很甜美。兰兰很喜欢跟我在网上聊天,我们乱七八糟的胡侃,从如何踩中狗屎到爱情与幻想,再到加州卷好吃还是春卷好吃,我们总会争论个不停。每次我们都聊得很畅快,忘乎所以的开怀大笑。这以致兰兰总是跟我抱怨,网吧旁边的人频频向她行以注目礼,命令我不准再逗她笑了。其实,我很冤枉,在周围人的眼中,我是个不懂情趣,思想呆板的家伙。兰兰笑,可能她觉得我很白痴吧。应该是的,我反复查看自己的聊天记录,从来没有发现什么出彩的地方。当然,每一次聊天我都很认真,兰兰也很认真,彷佛我们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影响这个世界。兰兰的信总是写得有些淡淡的伤感,每一次信封里都满满装着一沓信纸。她喜欢用咖啡色的信纸,再配上浅绿的圆珠笔。她说她喜欢木棉花开的日子,喜欢无尽的思念弥漫整条街道,喜欢想着一个人整夜失眠,喜欢在课堂上偷偷摸摸把情绪写在桌面。兰兰说过新年的时候,我一定要送她一个纸环,于是我笨拙地折了一个纸环却忘了给她寄去。本来很不安很不安地在网上给她道歉,她却笑得极其嚣张,尔后,轻描淡写说没关系。后来,我画了一个纸环发到她的邮箱,她高兴得像收获了什么,拼命地给我打“笑脸”一遍又一遍,直到夜深人静我们齐齐下线。终于有一天凌晨,她又一个电话打我房间,含糊不清说,我喜欢你。那一刻,我无可救药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兰兰很激动地说为什么。我紧张得不知所措,搜肠刮肚重复了一遍庸俗的大道理。最后,像个弱智的侏儒,说,兰兰,不要说了。兰兰倔强地回答,不说你怎么会知道。然后泣不成声。在听到电话咯嗒挂断的那一刻,我恨不得把脑袋狠狠往墙撞去。
禾禾是个大事小事有事没事不断说个不停的女孩。在她的面前,我总是抿着嘴巴,聆听着她干脆利落的“时事”快报。禾禾比我大,然而她却保留比我更多的童真。她会带头领着我去偷芒瓜、偷木瓜,更可恶的是,在大庭广众之前,扯着我的衣袖闯红灯。晕菜,简直把当代青年的脸丢光了,她却好,一脸洋洋得意,说:“阿黑内疚了,阿黑躲在墙角羞羞脸罗”于是乎,我只能甘自沉沦,跟着她无恶不作。禾禾很可恨,羽毛球打不过网还赖皮我表情丑陋,影响发挥。于是我只能捂着脸输得一败涂地。她则幸灾乐祸地向栏杆、柱子挥手,一副骄傲的胜利者姿态,然后甩起头发仰天长笑让我叫她师姐。哼,一点都不顾及我男子汉源远流长的尊严。禾禾厨艺先天不足,后天修养不当,常常误入歧途。但却热情得像只发春的小猫,隔三差五端着一个铁饭盒给我开小灶。偶尔,还拉着我跑到很远很远的集市买包子,一次买14个,合着她煲的小米粥,她吃5个,我9个。每一次,我们都像个强取豪夺的强盗,端着外带食品私自征用食堂的酱油、辣椒。禾禾很大方很开朗,常常是我不好意思了,她还一脸无所谓。我真不明白,她怎么就读上了研究生,而我才只读到了本科。禾禾会因为丢了一个布娃娃而伤心上一个星期,但却不把丢银行卡身份证当一回事。她总是把我当免费苦力陪她逛超市。我们一起跑步减肥,一起骑着自行车在珠江边相互追逐,一起拉拉扯扯跑到某个不知名的大厦楼底躲雨。有时候,卖玫瑰花的小孩子总会很不知好歹的在我面前递上一支玫瑰花,禾禾这时候就会抢着说,走开,他是我哥。哈哈,这家伙,什么时候放下师姐的架子了。禾禾像个亢奋的领袖,跟着我没日没夜地处理图片、制作网页,小心翼翼地期望我们的网站悄然兴起。然后用两天的时间去完成一篇两万字的论文。有禾禾的存在我几乎忘了什么是生活,整天乐颠乐颠感受着快乐幸福。丁香花开的六月,禾禾终于如愿的踏上了西行的航班。禾禾说她想要面包了,而我的面包屋还没开张。
很多时候我都在努力回忆,为什么在每一段爱情还没开始之前,我总会变得矫柔造作,然后在不断克制的欲望之下变得麻木不已。或许,千百次的等待、相遇、守候,以及昏天暗地的绝望之后,一切,会来得更浓烈。
在我这个年代,总是让理想很现实,或是粉碎于现实中。我无数次在感叹着自己的年轻、张扬、反叛、甚至有点颠覆。然而看到更年轻一代单纯得无欲无求的生活,我终于感叹自己的老去。我是软弱而极易妥协的。所有的高傲终于在深深的绝望中埋入心底,那是暗无天日的黑。于是,我学会了矫情。
其实我知道莎莎是喜欢我的。莎莎是个喜欢说“神经”的香港女孩,和拽得飞上了天的女孩不同的是,莎莎极度有骂脏话的欲望,却痛苦于维护自己的淑女形象。于是莎莎整天只能说“神经”或者改用粤语说黐线。这样一个特别的女孩总是容易引起我注意的,于是我认识了她。莎莎有着幼稚的年龄,却努力装扮成熟。她常常用可爱、单纯这些词语来描述我。不幸的是,我天生一副吃亏的面相。这种面相吃亏决计不在于它看起来比较温驯、善良。而在人们永远不会透过我的面相看到我骨子里的成熟与深刻。因此,没有一个师妹叫我师兄,没有一个孩子畏惧我,没有一个师姐把我当男人看待,充其量,我只是个长不大的男孩。莎莎总是喜欢热闹而害怕孤独,她总是容易感到生活无聊和世界沉闷。于是莎莎经常厮混于学校以外,大排档、小地摊、party、购物中心。衣饰三天两头的换,目不暇接。当然,折磨眼神的是,莎莎总会不可思议的修改发型,从最初的负离子到陶瓷烫,再到娃娃头。每一次,我总不得不端详上半天,才能重新为大脑植入新的莎莎印象。莎莎时不时会约我出去吃饭,她喜欢皱着眉头,咧着嘴巴傻傻地笑,然后在我毫无防卫的陶醉之下,对我一顿暴打,然后摸摸我的头,说:“黑黑,乖”我总是很听话的拿出钱包,一脸无辜地买单。我喜欢和莎莎在一起时那种亲切的感觉。莎莎偶尔会和一帮朋友出去泡酒吧,通宵达旦。然后就找个宾馆睡足一整天。我不止一次提醒莎莎深夜在外要格外小心。莎莎会唯唯诺诺应承下来,然后大叫一声:“人家不是小孩子啦,会注意的”莎莎并不是那种放纵的女生,只是个享乐主义的拥护者。在宽容的名义下,我纵容着这个叫莎莎的家伙。莎莎至少恋爱过两次,每次分手都格外干脆,在我企图安慰她的时候却丝毫看不见她眼里的悲伤。于是我欲言又止。莎莎半把个月会莫名其妙给我发短信,每次除了“我好无聊啊!”“好闷啊”的常规开头外,就是暧昧的撒娇“黑黑不爱我啦”“没有人疼我,莎莎好可怜”每次我只能处乱不惊的微微一笑,接着漫无边际的扯开话题,再被她拉去吃饭。我简直就是一个饭桶,整天吃个不停。对什么东西都能吃得津津有味。我尤其喜欢m记和k记的垃圾食品,比如麦辣鸡翅那种鬼东西。然而莎莎并不喜欢吃,在莎莎出生的城市,m记是最便宜的快餐。莎莎寒暑假都会到m记打工,差不多一个月后回校,总能揣上三四千元港币,然后放肆的大笑。这个时候,嘿嘿!就是莎莎掏腰包请阿黑吃大餐了。阿黑总是吃得很畅快,但却在以后独自咀嚼麦辣鸡翅的时候想到了什么。
兰兰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子,而且四肢矫健。整天活蹦乱跳,爬墙跳窗熟络得令男孩子汗颜。最为过份的是,兰兰长得一副文静的样子,天呀!造物主真是弄人。兰兰经常写信给我,或者半夜三更忽然打电话给我。兰兰生活在一个离我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有雪花飘飘的牧场,漫天飞舞的黄沙,以及清香可口的哈密瓜。兰兰经常去戈壁滩,偶尔拍些照片寄过来。每次相片上的阳光总是很灿烂,沙丘总是很平滑、兰兰总是笑得很甜美。兰兰很喜欢跟我在网上聊天,我们乱七八糟的胡侃,从如何踩中狗屎到爱情与幻想,再到加州卷好吃还是春卷好吃,我们总会争论个不停。每次我们都聊得很畅快,忘乎所以的开怀大笑。这以致兰兰总是跟我抱怨,网吧旁边的人频频向她行以注目礼,命令我不准再逗她笑了。其实,我很冤枉,在周围人的眼中,我是个不懂情趣,思想呆板的家伙。兰兰笑,可能她觉得我很白痴吧。应该是的,我反复查看自己的聊天记录,从来没有发现什么出彩的地方。当然,每一次聊天我都很认真,兰兰也很认真,彷佛我们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影响这个世界。兰兰的信总是写得有些淡淡的伤感,每一次信封里都满满装着一沓信纸。她喜欢用咖啡色的信纸,再配上浅绿的圆珠笔。她说她喜欢木棉花开的日子,喜欢无尽的思念弥漫整条街道,喜欢想着一个人整夜失眠,喜欢在课堂上偷偷摸摸把情绪写在桌面。兰兰说过新年的时候,我一定要送她一个纸环,于是我笨拙地折了一个纸环却忘了给她寄去。本来很不安很不安地在网上给她道歉,她却笑得极其嚣张,尔后,轻描淡写说没关系。后来,我画了一个纸环发到她的邮箱,她高兴得像收获了什么,拼命地给我打“笑脸”一遍又一遍,直到夜深人静我们齐齐下线。终于有一天凌晨,她又一个电话打我房间,含糊不清说,我喜欢你。那一刻,我无可救药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兰兰很激动地说为什么。我紧张得不知所措,搜肠刮肚重复了一遍庸俗的大道理。最后,像个弱智的侏儒,说,兰兰,不要说了。兰兰倔强地回答,不说你怎么会知道。然后泣不成声。在听到电话咯嗒挂断的那一刻,我恨不得把脑袋狠狠往墙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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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都在努力回忆,为什么在每一段爱情还没开始之前,我总会变得矫柔造作,然后在不断克制的欲望之下变得麻木不已。或许,千百次的等待、相遇、守候,以及昏天暗地的绝望之后,一切,会来得更浓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