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历史转折点第二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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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华看着三人,但并无印象,以前从未见过。吴伟业此时也看到了三人,忙走过来说道:“三位怎么现在才来?我们可等了你们半天了。”接着向林清华说道:“我来为诸位引见一下,这位便是威毅侯林清华,字子华,这几位虽不是我复社中人,但对我复社一向很是关注,经常与我等切磋。这位是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别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我等均称其为‘梨洲先生’,是如今辅导太子功课的刘宗周老先生的得意门生。这位是王夫之,字而农,我等皆呼为‘船山先生’。这位是顾炎武,字宁人,号亭林,和我是半个同乡。”
这下轮到林清华惊讶了,这三个人可是后世鼎鼎有名的人啊,他们都是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思想启蒙运动的带头人。黄宗羲激烈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为此他写了明夷待访录一书,在书中他写到“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认为皇帝实乃天下害虫、人民公敌,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反对盲目的忠君思想,鼓励读书人应“为天下、为万民”而效劳,并且猛烈抨击封建王朝的法律,认为那不过是封建帝王统治人民的工具,是“恶法”他主张加强宰相的权利,以分散君权,还认为有效的舆论监督对制止君主的胡作非为很有用,更为难得的是他认识到工商业和农业一样“盖皆本也”主张立法保护工商业。
顾炎武与黄宗羲的政治思想相近,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他认为限制君主权利的同时还应扩大地方权力,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即皇帝同各级官吏共同掌握政权,而达到“天下治矣”的目的。林清华一直认为这是一种联邦制的构想,比美国的联邦制还要早一百多年。顾炎武还具有强烈的民族思想,他把“亡国”与“亡天下”区别开,认为“亡国”仅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是民族、文化的沦亡,是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的大问题。因此,他提出“保国”与“保天下”不同“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此即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的这个思想更对林清华的胃口。
相比之下,王夫之在政治上的建树就不如黄、顾二人了,但他却是一位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认为认为宇宙万物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他认为规律不能离开客观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他主张客观对象与主观认识不可分离,二者缺一不可,他主张用辩证法思想看待问题,他反对那种一代不如一代的倒退的历史观,他还批判了“去人欲,存天理”的理学,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主张满足人的物质要求。
林清华一边嘴上说着:“久仰,久仰。”一边寻思着:这几位大思想家看起来蛮年轻吗,大概他们的思想现在还未成熟吧,也许还在酝酿之中,我不如现在就提醒提醒他们,也好让他们早日完成这一旷古未有的民主思想吧。
想到不如做到,林清华说干就干,跟复社成员们告了个罪后,他便拉着三人聊了起来。
林清华与三人越谈越投机,三人跨越时代的思想让林清华佩服不已,虽然在他看来这些思想很平常,在后世的书本上随处可见,但要知道,这三人可是明朝末年的人,在这个忠君思想强烈的时代,能出现这么三个“叛逆”实属不易,他们的思想比之一百多年后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并不逊色,若非满清的入主中原打断了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并用文字狱扼杀了“新民本”思想的话,恐怕中国的大革命会比法国的大革命先爆发,中国也许会因此而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避免近代所遭受的耻辱。
林清华恨不得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在最短的时间告诉三人,他从古希腊的“贝壳放逐法”讲到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从君主立宪讲到民主共和,从三权分立讲到契约精神,把民主与自由的利与弊都详细的说了个大概,只听的三人面露惊讶之色,像小学生看老师那样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三人热烈的讨论着,丝毫也没注意到迎亲的花轿已经抬进了大院,震天的锣鼓也已经响了半天,直到冒襄来喊他们,他们才想起自己是来迎亲,而不是来讨论治国方略的。三人这才意犹未尽的涌到花轿旁,看着提身红衣的新郎侯方域将凤冠霞帔的新娘李香君从花轿中迎了出来,在众人的喧闹声和喝彩声中,二人由喜娘引导,走入正堂,正式行起了结婚大礼。
礼毕之后,二人被众人簇拥着步入洞房,房门一关,二人便是郎情妾意,唧唧我我,其中的感觉就只能用“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来形容了。
接下来众人能做的事便是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林清华很奇怪,这古代的人结婚居然不闹洞房,本来他是带了几根香蕉的,准备把香蕉栓在新郎腰上让新娘吃的,但看来没得玩了。此时的林清华正一手拿着根香蕉啃着,一手拿着剩下的香蕉向同桌的人递着,众人虽然谦让着,但一挂香蕉还是很快分光了。
饭桌上的林清华一点也没有侯爷的架子,一会儿拉着黄宗羲拼酒,一会儿拉着顾炎武划拳,诸位熟读四书五经的士子哪是他的对手,一个个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几杯酒下肚,便已天昏地暗,再也不知孔老夫子姓甚名谁,倒是那陈子龙经常去劳军,与军将喝惯了酒,颇有几分酒力,与林清华拼得不分高下。林清华今天很高兴,不免多喝了几杯,只喝得胆大如斗,欲与天公试比高,搂着同样醉醺醺的陈子龙的脖子,口中高唱:“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林清华被人抬回到府中,芳儿和萍儿自是又免不了一通忙活,直到半夜众人才睡下,这一下第二天一早林清华是无论如何也喊不醒了,二女无奈,只得派祁海去吏部替林清华告了假,这才安安稳稳睡到下午。
林清华抱着晕晕的头坐在饭桌旁,看着满桌的饭菜,一点儿食欲也没有,胃里仍在翻腾。萍儿劝道:“相公,吃点饭压一压,也许管用。”林清华摇摇头,芳儿则笑嘻嘻的斟了一被酒,送到林清华的嘴边,说道:“再喝一点儿,再喝一点儿就好了。”林清华一手捂住嘴,一手推开酒杯,口中呜呜嚷道:“不喝了!再也不喝了!”二女均是“噗呲”一笑,芳儿道:“好啦!快吃吧,现在都未时了,再不吃就该吃晚饭了。”
林清华站起来说道:“不吃了,实在吃不下,你们慢慢吃吧,我出去溜溜,醒醒酒。”
林清华骑上小德子牵来的马,吩咐道:“你不用跟来了,我认得路。”说完便拍马从后门出府。一出门,林清华直奔工部作坊而去,大概是酒还未全醒,一路上快马加鞭,耳旁风声“呜呜”不停,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来到作坊,林清华找来工匠头儿,问道:“弹簧做好了没?”工匠头儿立即拿出几个已做好的弹簧给林清华看,说道:“请大人过目,小人昨夜一夜未睡,带着几个徒弟干了一个通宵,终于做出来五十多个,不过火候不好掌握,有软有硬,小人打算继续摸索几天。”
林清华接过弹簧,挨个试了试,拿住那个最硬的,说道:“这个不错,弹力强,不变形,就照着这个来做。”说完看了看那工匠头儿,只见他眼睛通红,眼圈乌黑,果然是熬过夜的样子,于是鼓励道:“不错,你很用心,很认真,我不回亏待你的。”说完从腰间的钱袋里拿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和五两碎银,说道:“我没带多少银子,这些是一点小意思,就当是我请你喝酒,放了工后,你便把那几个徒弟请去喝几杯酒。”
那工匠头儿不可置信的望着林清华手里的银子,下意识的揉了揉眼睛。要知道,明朝时的工匠地位是很低的,他们被朝廷编如特别的户籍,称为匠户,身份世袭,不得脱籍。工匠有分为两种,一种称为轮班工匠,即轮流上京服役的工匠,明朝末年时一般是每四年一次,每次服役三个月,路费自理,除班期之外其余时间自由支配;另外一种是住坐工匠,即固定在京城工作,一般每月上工十日,其余时间自由支配,并且有禄米,一般每月支米三斗。
轮班工匠是没有报酬的,完全是为朝廷服劳役,而住坐工匠显然比轮班工匠的处境好一点,这工匠头儿就是住坐工匠。虽然如此,但他累死累活的干活所挣来的钱也仅仅够养家糊口的,别说是喝酒了,就是家里抄菜用的油也得精打细算省着用,为这事没少和老伴儿拌嘴,一年辛苦下来攒下的钱只够过年时打打牙祭,根本就没多的。现在他看着林清华手中的银子,心里嘀咕:我的天哪!这比我一年挣的都多,我不是在做梦吧?
林清华见他似乎被银子吓住了,自己也心知肚明,于是便把银子塞到他的手中,说道:“不要客气,尽管收下,这是你劳动应得的报酬,只要以后跟我好好的干,白花花的银子少不了你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工匠哆哆嗦嗦的拿着银子,连已想好的谦让和感谢的话都忘说了,听见林清华问他的名字,立即结结巴巴的说道:“小小人名叫王和。”
林清华说道:“原来是王师傅,王师傅,咱们现在”
王和听见林清华喊他师傅,惊的往地下一跪,说道:“大人折杀小人了,工部大人们和内官监的公公们都是直接呼小人名字的,大人也直呼小人的名字吧,‘师傅’二字小人万万不敢当。”
林清华微笑着扶起他,和蔼的说道:“王师傅不必惶恐,你身怀绝技,能我所不能,我称你一句‘师傅’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古时圣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林某今日方知此言不假矣!”
王和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也不那么害怕了,说道:“大人刚才想说什么?若有差遣,王和粉身碎骨也要为大人办成。”
林清华哈哈大笑,说道:“王师傅言重了,我只是想和王师傅切磋一下制枪技艺而已,既然这弹簧已经制出,那么不如咱们这就做他几支燧发枪如何?”
于是在王和与另外几名工匠的协助下,林清华终于重操旧业,又干起了老本行——造枪。林清华先命木匠按图样加工手枪木柄,又命铜匠和铁匠按图样制作枪机、扳机和击锤,趁着这会儿工夫,他选了十根已加工完毕的枪管,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将其截短。当十根枪管均被截短后,已有几个枪机、扳机和击锤组件被做了出来,林清华指挥工匠将其与枪管打焊在一起,枪管的传火孔正好与枪机上的药池相通,在通红的炉火的映衬下,两个赤着上身的工匠你一锤我一榔头的将烧的通红的枪机与同样烧的通红的枪管敲打在一起,再也不可分离。当这件工作也完成后,木匠们早已完成了他们的任务,等候多时了,于是,又经过不多时的忙活,大明朝自制的第一支前装燧发短枪终于在林清华的手中问世了。
林清华喜滋滋的拿着枪,问工匠要了个火镰打火用的火石,将其牢牢的夹紧在击锤上,又从火药库拿出一些火药。待装好了火药与弹丸,林清华便走到专门试射鸟枪的空地上,先张开击锤,然后瞄准五丈外一个穿了皮甲的木头人,毫不犹豫的抠动了扳机。只听“砰”的一声轰响,枪口冒出一阵浓烟,弹丸带着呼啸声奔向木头人,从前胸钻进,又从后背飞出,随之带出几片木屑和皮甲的碎片。围观的众人齐声叫好,王和奔过来,拿着枪,不停的抚摸着枪身,说道:“小人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不用火绳就能发火的火铳呢。”
林清华领着众人回到屋里,吩咐道:“以后就照着这样造枪,不过这次我做的是短枪,以后你们要做长枪,没有特别的命令不要再造短枪,这枪的名字就叫‘燧发枪’。在长枪的前面还要能够装上刺刀,刺刀柄是一个空心圆筒,直径略大于枪管,柄上有一窄缝从后延伸到靠近前面的地方,然后向右拐一下,装到枪上后用手一拧,就卡住准心,就像这样。”林清华随后画了个草图。
待工匠照葫芦画瓢的将剩下的九支短枪造好后,林清华便把这十支短枪装到一个麻袋里,又顺便要了三十斤火药和十斤弹丸,把麻袋放到马背上之后,林清华便兴高采烈的回到府中。
林清华迫不及待的喊来洪熙官与方世玉,想让他们见识一下这新式火枪的威力。待洪、方二人照着林清华的样子在后院放了几枪之后,立即被震住了,以前的火绳枪发射之前要先点燃火绳,然后才可以发射,使用十分不便,但这燧发枪就不一样了,只要击锤上有火石,张开击锤便可以射击,比之火绳枪要方便多了,而且它的打火板在击锤张开时可以盖住引火池里的引火火药,能有效防止狂风将引火药吹走,因此能在大风天使用。见了如此威力强大的火器,众人哪里肯放过?方世玉立即不客气的要了两支,在旁边观看的莫不计也要了两支,洪熙官虽然也受到震撼,但他还是觉得没刀子方便,最后还是林清华硬塞给他两支。望着剩下的四支枪,林清华决定交给芳儿和萍儿保管,顺便也要教会她们打枪,至于自己嘛,东风转轮手枪的三十多颗子弹应该还是可以自保的。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林清华早上按时上朝,下午就带着洪熙官、方世玉和莫不计去“镇虏军”军营,一来让三人熟悉一下军旅生活,二来也是为了指导战士们训练,顺便加强一下自己对军队的控制,虽然这支军队是自己从江北带来的,但如果长时间不在军中露面的话,只怕大权旁落,再也不听自己的号令。因此他一方面深入基层,对中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嘘寒问暖,不断吩咐厨房改善伙食,注意军营的卫生,若有士兵病了,他还亲自喂药,直感动的众官兵热泪盈眶,就差喊他亲爹了;另一方面,他用民族主义思想武装士兵的头脑,确切的说是洗脑,拼命强调华夷之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他几乎每天都说,为了寓教于乐,他经常让莫不计上台大说英烈传,以激起众官兵的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同时他还特别强调忠诚的重要性,当然这个“忠诚”只是对他自己,他要求众官兵只听从自己的命令,为此他还特地举出了汉代名将周亚夫与细柳营的故事,要求众官兵要严守军纪,必要时连皇帝的面子都不能给,只有这样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在训练方面,林清华把自己知道的有限的军事知识与战斗技能传授给军官,把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阵法通通去掉,用火器时代的训练方式来训练部下。要求所有的士兵都要熟练的掌握火器射击要领,并且不断的训练他们轮番射击的技能,先是三排轮番射击,接着是五排轮番射击,最后是十排轮番射击,用这种射击方法来阻挡敌军士兵尤其是骑兵的冲击。
在武器方面,镇虏军现在仍然是冷兵器与火器混合部队,林清华想早点把这支部队变成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支纯火器部队,因此他三天两头的往工部跑,不断催促加紧制造新式火器。但事与愿违,不但新式燧发枪没发放到部队,甚至连老式的火绳枪也没见到一杆。林清华几番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主管内府内官监的太监在捣鬼,这内府内官监是明朝的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专司为皇家制造用具,是除工部之外管理住坐工匠的唯一衙门。这太监也姓高,比高起潜小不了几岁,但却拜了高起潜作干爹,这才被派来掌管这油水大的内官监,他借口影响了皇家用具的制造,故意拖延新式火器的生产,并且派人暗示林清华向自己行贿。林清华恼怒异常,当面骂了他几句,但他不仅不怕,还逢人便说林清华是吝啬鬼。终于有一天,在领教了林清华御赐金锏的强大威力之后,小高太监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仅对林清华的要求有求必应,而且还亲自将先期制出的五千支燧发枪和库存的五千支火绳枪送入镇虏军的军营,并答应加紧生产新式燧发枪。现在镇虏军已有近两万人,人多枪少,只好分成两批训练,一批练习刺杀,一批练习火枪射击,每过五天交换一下,一时之间,军营之中杀声震天,枪声不断,好一派热火朝天的练兵景象。
这天下午,林清华像往常一样在军营中呆了一下午,亲自指挥了一次小规模的军事对抗演习,他指挥的红军用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击败了由陈唯一指挥的蓝军,陈唯一输得心服口服,在一旁观摩演习的军中各级军官也是看得如痴如醉,心悦诚服。
林清华将莫不计端上来的一杯茶一饮而尽,对那些把自己围成一圈并用崇敬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各级军官说道:“这就是军事演习了,不要以为这是游戏,要把它当成一场真正的战争来看待。演习的目的是什么呢?演习不是为了好看,不是为了取悦长官,而是为了检验战斗力,为了检验自己部队的不足之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在上战场之前把自己可能犯的错误找出来,并解决它。这次大家看到的是战术级别的演习,我准备下个月来一次战役级别的演习,到时就不是这千把人了,而是三万人,大家也不用在旁边观看了,大家都有参加的机会,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认真的回忆一下我平时教你们的,要把它真正的运用到战争中去!好了,大家不要围着了,列队!”
随着陈唯一几个响亮的口令声,众军官迅速各就各位,列成了一个小小的方阵。林清华站在军官方阵前,两脚跟并拢,脚尖自然分开,以立正姿势向着军官们敬了个标准的古罗马军礼。陈唯一立即喊道:“立正!敬礼!”随着“啪啪”的一阵整齐划一的军靴的撞击声,众军官很快也向林清华回以同样标准的古罗马军礼。
林清华很满意部下的表现,他背着手在众人前看着他们脚下的军靴,脸上全是得意的笑容。这些军靴是他以每双五两银子的价钱向南京城里最大同时也是最好的皮革铺买来的,均以上等牛皮制作,样式仿照德式长筒马靴,由于价格昂贵,加上比较笨重,林清华只给军官每人两双,并嘱咐众人小心爱惜,因为每年只有两双发放,至于士兵,就先让他们穿布鞋好了。林清华一直认为一身笔挺且阳刚之气很浓的军装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很难想象一支穿的破破烂烂的军队能有什么士气,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革命战争时期的红军,但他们是由先进的革命思想支持的,自然不具可比性,不能照搬到这明朝军队身上。
现在镇虏军的士兵仍穿着明军的旧军服,这种军服并不符合热兵器时代的要求。大概是审美习惯不同的缘故,林清华觉得这种军服很难看,一点也显不出军人的阳刚之气,不论什么人,无论你多么有英雄气概,只要穿上这明军军服,就会显得极为猥琐,若不是脑袋上还顶着个铁盔,很难将士兵与地痞区别开。
林清华按照现代军服的式样,画了个军服草图,让芳儿与萍儿赶了两天做了套出来,试着穿了一下,感觉还可以,二女眼前也是一亮,就是上衣的那一排布扣有些碍眼,但也没办法,谁让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拉链呢?修改了几处小小的瑕疵后,林清华便将其拿到“城南布衣铺”去订做。那掌柜的听说来了大买卖,立即眉开眼笑,待见到衣服的样品,他才大吃一惊,但听说来人竟然要订十万套时,立马拍胸脯保证一定在一个月内拿出来交差。林清华很诧异,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打算分包出去,他的大生意均是用这种方法来做的。林清华心想:这不就是皮包公司嘛。心里打起了鼓,担心起军服的质量来。那掌柜似乎看出了林清华的担心,说道:“客官尽管放心,这货若是不奈穿,绝不要您的钱,不信我们可以立字据,白纸黑字,我也跑不了,再说这么大的生意我能不小心吗?整个南京城里除了我们也没有人能接这活,您放心好了。”林清华确实跑遍了全城,别人一听数量太大,就不敢接这活,这才跑到这里来。思虑再三,林清华终于与此店掌柜签了信约,声言一个半月内完不成,则衣服全部免费。
至于头盔,这些明军头盔只能挡一下流矢,当不住枪弹,也挡不住大刀。林清华本想按现代的军用钢盔来做的,但考虑到这需要冲压机,因而放弃了这一方案,改用皮铁混合盔。这种头盔是在皮盔的外面铆上铁片,然后在皮盔的里面再缝上一层皮革,边缘用铁箍箍上,再栓一个带子,用于栓住下巴,防止脱落。这个生意就交给了“王记铁匠铺”订购数量是五万顶,由于加工费时,林清华将交货日期定为半年后。
由于军服和头盔均未交货,因而这些镇虏军的军官还是穿着明军军服,但他们的脚下却穿着崭新锃亮的军靴,这就显得有些不仑不类,连林清华都觉得有些好笑。
林清华喊了声:“稍息!”军官们便放下手来,一个个站得笔直。林清华又向众人灌输了一番忠心报国的道理,要众人刻苦训练,奋勇杀敌,用千万个无名的岳武穆造就出一个名垂青史的、有名的岳武穆,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创造出一个崭新的中华。
看看天色已不早了,林清华吩咐军官们解散,便拉着莫不计去寻洪熙官和方世玉。洪、方二人今天来到军中后显了一下武艺,立刻被一群爱习武的士兵围住了,众人纷纷要他们再露几手,经不住众人的怂恿,两人便又拿出绝学互拆了几十招,这一发而不可收拾,众人围着他们定要拜师学艺。无奈之下,二人只好尽力指导,渐渐的二人的兴趣也被提起来了,与众士兵一来二去,拆打的不亦乐乎。林清华见二人沉迷其中,不忍打断他们,便与陈唯一打了个招呼就和莫不计先走了。
二人骑马缓步前行,一路顺着长江走,正逢战乱,江边一个人影也没有,江上也空荡荡的,只有几艘小渔船随着江涛起伏,偶尔传来几声打渔的号子声,更是凭添了几分荒凉。江边的芦苇也已枯黄,随着江风的吹抚,一会儿倒向右边,一会儿倒向左边。突然,芦苇丛中“扑啦啦”飞出几只水鸟,边飞边发出几声凄厉的叫声,林莫二人同时一惊,并辔走到一起,紧张的四下观望。就在二人以为是虚惊一场时,前方十几丈的芦苇丛中跳出二十几个彪形大汉,个个脸蒙黑布,手持大刀,为首一人大喝一声:“呔!哪里走!”
林清华看着三人,但并无印象,以前从未见过。吴伟业此时也看到了三人,忙走过来说道:“三位怎么现在才来?我们可等了你们半天了。”接着向林清华说道:“我来为诸位引见一下,这位便是威毅侯林清华,字子华,这几位虽不是我复社中人,但对我复社一向很是关注,经常与我等切磋。这位是黄宗羲,字太冲,号南雷别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我等均称其为‘梨洲先生’,是如今辅导太子功课的刘宗周老先生的得意门生。这位是王夫之,字而农,我等皆呼为‘船山先生’。这位是顾炎武,字宁人,号亭林,和我是半个同乡。”
这下轮到林清华惊讶了,这三个人可是后世鼎鼎有名的人啊,他们都是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思想启蒙运动的带头人。黄宗羲激烈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为此他写了明夷待访录一书,在书中他写到“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认为皇帝实乃天下害虫、人民公敌,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反对盲目的忠君思想,鼓励读书人应“为天下、为万民”而效劳,并且猛烈抨击封建王朝的法律,认为那不过是封建帝王统治人民的工具,是“恶法”他主张加强宰相的权利,以分散君权,还认为有效的舆论监督对制止君主的胡作非为很有用,更为难得的是他认识到工商业和农业一样“盖皆本也”主张立法保护工商业。
顾炎武与黄宗羲的政治思想相近,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他认为限制君主权利的同时还应扩大地方权力,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即皇帝同各级官吏共同掌握政权,而达到“天下治矣”的目的。林清华一直认为这是一种联邦制的构想,比美国的联邦制还要早一百多年。顾炎武还具有强烈的民族思想,他把“亡国”与“亡天下”区别开,认为“亡国”仅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是民族、文化的沦亡,是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的大问题。因此,他提出“保国”与“保天下”不同“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此即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的这个思想更对林清华的胃口。
相比之下,王夫之在政治上的建树就不如黄、顾二人了,但他却是一位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认为认为宇宙万物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他认为规律不能离开客观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他主张客观对象与主观认识不可分离,二者缺一不可,他主张用辩证法思想看待问题,他反对那种一代不如一代的倒退的历史观,他还批判了“去人欲,存天理”的理学,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主张满足人的物质要求。
林清华一边嘴上说着:“久仰,久仰。”一边寻思着:这几位大思想家看起来蛮年轻吗,大概他们的思想现在还未成熟吧,也许还在酝酿之中,我不如现在就提醒提醒他们,也好让他们早日完成这一旷古未有的民主思想吧。
想到不如做到,林清华说干就干,跟复社成员们告了个罪后,他便拉着三人聊了起来。
林清华与三人越谈越投机,三人跨越时代的思想让林清华佩服不已,虽然在他看来这些思想很平常,在后世的书本上随处可见,但要知道,这三人可是明朝末年的人,在这个忠君思想强烈的时代,能出现这么三个“叛逆”实属不易,他们的思想比之一百多年后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并不逊色,若非满清的入主中原打断了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并用文字狱扼杀了“新民本”思想的话,恐怕中国的大革命会比法国的大革命先爆发,中国也许会因此而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避免近代所遭受的耻辱。
林清华恨不得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在最短的时间告诉三人,他从古希腊的“贝壳放逐法”讲到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从君主立宪讲到民主共和,从三权分立讲到契约精神,把民主与自由的利与弊都详细的说了个大概,只听的三人面露惊讶之色,像小学生看老师那样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
三人热烈的讨论着,丝毫也没注意到迎亲的花轿已经抬进了大院,震天的锣鼓也已经响了半天,直到冒襄来喊他们,他们才想起自己是来迎亲,而不是来讨论治国方略的。三人这才意犹未尽的涌到花轿旁,看着提身红衣的新郎侯方域将凤冠霞帔的新娘李香君从花轿中迎了出来,在众人的喧闹声和喝彩声中,二人由喜娘引导,走入正堂,正式行起了结婚大礼。
礼毕之后,二人被众人簇拥着步入洞房,房门一关,二人便是郎情妾意,唧唧我我,其中的感觉就只能用“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来形容了。
接下来众人能做的事便是大吃大喝,一醉方休。林清华很奇怪,这古代的人结婚居然不闹洞房,本来他是带了几根香蕉的,准备把香蕉栓在新郎腰上让新娘吃的,但看来没得玩了。此时的林清华正一手拿着根香蕉啃着,一手拿着剩下的香蕉向同桌的人递着,众人虽然谦让着,但一挂香蕉还是很快分光了。
饭桌上的林清华一点也没有侯爷的架子,一会儿拉着黄宗羲拼酒,一会儿拉着顾炎武划拳,诸位熟读四书五经的士子哪是他的对手,一个个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几杯酒下肚,便已天昏地暗,再也不知孔老夫子姓甚名谁,倒是那陈子龙经常去劳军,与军将喝惯了酒,颇有几分酒力,与林清华拼得不分高下。林清华今天很高兴,不免多喝了几杯,只喝得胆大如斗,欲与天公试比高,搂着同样醉醺醺的陈子龙的脖子,口中高唱:“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
林清华被人抬回到府中,芳儿和萍儿自是又免不了一通忙活,直到半夜众人才睡下,这一下第二天一早林清华是无论如何也喊不醒了,二女无奈,只得派祁海去吏部替林清华告了假,这才安安稳稳睡到下午。
林清华抱着晕晕的头坐在饭桌旁,看着满桌的饭菜,一点儿食欲也没有,胃里仍在翻腾。萍儿劝道:“相公,吃点饭压一压,也许管用。”林清华摇摇头,芳儿则笑嘻嘻的斟了一被酒,送到林清华的嘴边,说道:“再喝一点儿,再喝一点儿就好了。”林清华一手捂住嘴,一手推开酒杯,口中呜呜嚷道:“不喝了!再也不喝了!”二女均是“噗呲”一笑,芳儿道:“好啦!快吃吧,现在都未时了,再不吃就该吃晚饭了。”
林清华站起来说道:“不吃了,实在吃不下,你们慢慢吃吧,我出去溜溜,醒醒酒。”
林清华骑上小德子牵来的马,吩咐道:“你不用跟来了,我认得路。”说完便拍马从后门出府。一出门,林清华直奔工部作坊而去,大概是酒还未全醒,一路上快马加鞭,耳旁风声“呜呜”不停,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来到作坊,林清华找来工匠头儿,问道:“弹簧做好了没?”工匠头儿立即拿出几个已做好的弹簧给林清华看,说道:“请大人过目,小人昨夜一夜未睡,带着几个徒弟干了一个通宵,终于做出来五十多个,不过火候不好掌握,有软有硬,小人打算继续摸索几天。”
林清华接过弹簧,挨个试了试,拿住那个最硬的,说道:“这个不错,弹力强,不变形,就照着这个来做。”说完看了看那工匠头儿,只见他眼睛通红,眼圈乌黑,果然是熬过夜的样子,于是鼓励道:“不错,你很用心,很认真,我不回亏待你的。”说完从腰间的钱袋里拿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和五两碎银,说道:“我没带多少银子,这些是一点小意思,就当是我请你喝酒,放了工后,你便把那几个徒弟请去喝几杯酒。”
那工匠头儿不可置信的望着林清华手里的银子,下意识的揉了揉眼睛。要知道,明朝时的工匠地位是很低的,他们被朝廷编如特别的户籍,称为匠户,身份世袭,不得脱籍。工匠有分为两种,一种称为轮班工匠,即轮流上京服役的工匠,明朝末年时一般是每四年一次,每次服役三个月,路费自理,除班期之外其余时间自由支配;另外一种是住坐工匠,即固定在京城工作,一般每月上工十日,其余时间自由支配,并且有禄米,一般每月支米三斗。
轮班工匠是没有报酬的,完全是为朝廷服劳役,而住坐工匠显然比轮班工匠的处境好一点,这工匠头儿就是住坐工匠。虽然如此,但他累死累活的干活所挣来的钱也仅仅够养家糊口的,别说是喝酒了,就是家里抄菜用的油也得精打细算省着用,为这事没少和老伴儿拌嘴,一年辛苦下来攒下的钱只够过年时打打牙祭,根本就没多的。现在他看着林清华手中的银子,心里嘀咕:我的天哪!这比我一年挣的都多,我不是在做梦吧?
林清华见他似乎被银子吓住了,自己也心知肚明,于是便把银子塞到他的手中,说道:“不要客气,尽管收下,这是你劳动应得的报酬,只要以后跟我好好的干,白花花的银子少不了你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工匠哆哆嗦嗦的拿着银子,连已想好的谦让和感谢的话都忘说了,听见林清华问他的名字,立即结结巴巴的说道:“小小人名叫王和。”
林清华说道:“原来是王师傅,王师傅,咱们现在”
王和听见林清华喊他师傅,惊的往地下一跪,说道:“大人折杀小人了,工部大人们和内官监的公公们都是直接呼小人名字的,大人也直呼小人的名字吧,‘师傅’二字小人万万不敢当。”
林清华微笑着扶起他,和蔼的说道:“王师傅不必惶恐,你身怀绝技,能我所不能,我称你一句‘师傅’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古时圣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林某今日方知此言不假矣!”
王和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也不那么害怕了,说道:“大人刚才想说什么?若有差遣,王和粉身碎骨也要为大人办成。”
林清华哈哈大笑,说道:“王师傅言重了,我只是想和王师傅切磋一下制枪技艺而已,既然这弹簧已经制出,那么不如咱们这就做他几支燧发枪如何?”
于是在王和与另外几名工匠的协助下,林清华终于重操旧业,又干起了老本行——造枪。林清华先命木匠按图样加工手枪木柄,又命铜匠和铁匠按图样制作枪机、扳机和击锤,趁着这会儿工夫,他选了十根已加工完毕的枪管,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将其截短。当十根枪管均被截短后,已有几个枪机、扳机和击锤组件被做了出来,林清华指挥工匠将其与枪管打焊在一起,枪管的传火孔正好与枪机上的药池相通,在通红的炉火的映衬下,两个赤着上身的工匠你一锤我一榔头的将烧的通红的枪机与同样烧的通红的枪管敲打在一起,再也不可分离。当这件工作也完成后,木匠们早已完成了他们的任务,等候多时了,于是,又经过不多时的忙活,大明朝自制的第一支前装燧发短枪终于在林清华的手中问世了。
林清华喜滋滋的拿着枪,问工匠要了个火镰打火用的火石,将其牢牢的夹紧在击锤上,又从火药库拿出一些火药。待装好了火药与弹丸,林清华便走到专门试射鸟枪的空地上,先张开击锤,然后瞄准五丈外一个穿了皮甲的木头人,毫不犹豫的抠动了扳机。只听“砰”的一声轰响,枪口冒出一阵浓烟,弹丸带着呼啸声奔向木头人,从前胸钻进,又从后背飞出,随之带出几片木屑和皮甲的碎片。围观的众人齐声叫好,王和奔过来,拿着枪,不停的抚摸着枪身,说道:“小人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不用火绳就能发火的火铳呢。”
林清华领着众人回到屋里,吩咐道:“以后就照着这样造枪,不过这次我做的是短枪,以后你们要做长枪,没有特别的命令不要再造短枪,这枪的名字就叫‘燧发枪’。在长枪的前面还要能够装上刺刀,刺刀柄是一个空心圆筒,直径略大于枪管,柄上有一窄缝从后延伸到靠近前面的地方,然后向右拐一下,装到枪上后用手一拧,就卡住准心,就像这样。”林清华随后画了个草图。
待工匠照葫芦画瓢的将剩下的九支短枪造好后,林清华便把这十支短枪装到一个麻袋里,又顺便要了三十斤火药和十斤弹丸,把麻袋放到马背上之后,林清华便兴高采烈的回到府中。
林清华迫不及待的喊来洪熙官与方世玉,想让他们见识一下这新式火枪的威力。待洪、方二人照着林清华的样子在后院放了几枪之后,立即被震住了,以前的火绳枪发射之前要先点燃火绳,然后才可以发射,使用十分不便,但这燧发枪就不一样了,只要击锤上有火石,张开击锤便可以射击,比之火绳枪要方便多了,而且它的打火板在击锤张开时可以盖住引火池里的引火火药,能有效防止狂风将引火药吹走,因此能在大风天使用。见了如此威力强大的火器,众人哪里肯放过?方世玉立即不客气的要了两支,在旁边观看的莫不计也要了两支,洪熙官虽然也受到震撼,但他还是觉得没刀子方便,最后还是林清华硬塞给他两支。望着剩下的四支枪,林清华决定交给芳儿和萍儿保管,顺便也要教会她们打枪,至于自己嘛,东风转轮手枪的三十多颗子弹应该还是可以自保的。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林清华早上按时上朝,下午就带着洪熙官、方世玉和莫不计去“镇虏军”军营,一来让三人熟悉一下军旅生活,二来也是为了指导战士们训练,顺便加强一下自己对军队的控制,虽然这支军队是自己从江北带来的,但如果长时间不在军中露面的话,只怕大权旁落,再也不听自己的号令。因此他一方面深入基层,对中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嘘寒问暖,不断吩咐厨房改善伙食,注意军营的卫生,若有士兵病了,他还亲自喂药,直感动的众官兵热泪盈眶,就差喊他亲爹了;另一方面,他用民族主义思想武装士兵的头脑,确切的说是洗脑,拼命强调华夷之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他几乎每天都说,为了寓教于乐,他经常让莫不计上台大说英烈传,以激起众官兵的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同时他还特别强调忠诚的重要性,当然这个“忠诚”只是对他自己,他要求众官兵只听从自己的命令,为此他还特地举出了汉代名将周亚夫与细柳营的故事,要求众官兵要严守军纪,必要时连皇帝的面子都不能给,只有这样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在训练方面,林清华把自己知道的有限的军事知识与战斗技能传授给军官,把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阵法通通去掉,用火器时代的训练方式来训练部下。要求所有的士兵都要熟练的掌握火器射击要领,并且不断的训练他们轮番射击的技能,先是三排轮番射击,接着是五排轮番射击,最后是十排轮番射击,用这种射击方法来阻挡敌军士兵尤其是骑兵的冲击。
在武器方面,镇虏军现在仍然是冷兵器与火器混合部队,林清华想早点把这支部队变成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支纯火器部队,因此他三天两头的往工部跑,不断催促加紧制造新式火器。但事与愿违,不但新式燧发枪没发放到部队,甚至连老式的火绳枪也没见到一杆。林清华几番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主管内府内官监的太监在捣鬼,这内府内官监是明朝的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专司为皇家制造用具,是除工部之外管理住坐工匠的唯一衙门。这太监也姓高,比高起潜小不了几岁,但却拜了高起潜作干爹,这才被派来掌管这油水大的内官监,他借口影响了皇家用具的制造,故意拖延新式火器的生产,并且派人暗示林清华向自己行贿。林清华恼怒异常,当面骂了他几句,但他不仅不怕,还逢人便说林清华是吝啬鬼。终于有一天,在领教了林清华御赐金锏的强大威力之后,小高太监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仅对林清华的要求有求必应,而且还亲自将先期制出的五千支燧发枪和库存的五千支火绳枪送入镇虏军的军营,并答应加紧生产新式燧发枪。现在镇虏军已有近两万人,人多枪少,只好分成两批训练,一批练习刺杀,一批练习火枪射击,每过五天交换一下,一时之间,军营之中杀声震天,枪声不断,好一派热火朝天的练兵景象。
这天下午,林清华像往常一样在军营中呆了一下午,亲自指挥了一次小规模的军事对抗演习,他指挥的红军用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击败了由陈唯一指挥的蓝军,陈唯一输得心服口服,在一旁观摩演习的军中各级军官也是看得如痴如醉,心悦诚服。
林清华将莫不计端上来的一杯茶一饮而尽,对那些把自己围成一圈并用崇敬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各级军官说道:“这就是军事演习了,不要以为这是游戏,要把它当成一场真正的战争来看待。演习的目的是什么呢?演习不是为了好看,不是为了取悦长官,而是为了检验战斗力,为了检验自己部队的不足之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在上战场之前把自己可能犯的错误找出来,并解决它。这次大家看到的是战术级别的演习,我准备下个月来一次战役级别的演习,到时就不是这千把人了,而是三万人,大家也不用在旁边观看了,大家都有参加的机会,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认真的回忆一下我平时教你们的,要把它真正的运用到战争中去!好了,大家不要围着了,列队!”
随着陈唯一几个响亮的口令声,众军官迅速各就各位,列成了一个小小的方阵。林清华站在军官方阵前,两脚跟并拢,脚尖自然分开,以立正姿势向着军官们敬了个标准的古罗马军礼。陈唯一立即喊道:“立正!敬礼!”随着“啪啪”的一阵整齐划一的军靴的撞击声,众军官很快也向林清华回以同样标准的古罗马军礼。
林清华很满意部下的表现,他背着手在众人前看着他们脚下的军靴,脸上全是得意的笑容。这些军靴是他以每双五两银子的价钱向南京城里最大同时也是最好的皮革铺买来的,均以上等牛皮制作,样式仿照德式长筒马靴,由于价格昂贵,加上比较笨重,林清华只给军官每人两双,并嘱咐众人小心爱惜,因为每年只有两双发放,至于士兵,就先让他们穿布鞋好了。林清华一直认为一身笔挺且阳刚之气很浓的军装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很难想象一支穿的破破烂烂的军队能有什么士气,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说革命战争时期的红军,但他们是由先进的革命思想支持的,自然不具可比性,不能照搬到这明朝军队身上。
现在镇虏军的士兵仍穿着明军的旧军服,这种军服并不符合热兵器时代的要求。大概是审美习惯不同的缘故,林清华觉得这种军服很难看,一点也显不出军人的阳刚之气,不论什么人,无论你多么有英雄气概,只要穿上这明军军服,就会显得极为猥琐,若不是脑袋上还顶着个铁盔,很难将士兵与地痞区别开。
林清华按照现代军服的式样,画了个军服草图,让芳儿与萍儿赶了两天做了套出来,试着穿了一下,感觉还可以,二女眼前也是一亮,就是上衣的那一排布扣有些碍眼,但也没办法,谁让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拉链呢?修改了几处小小的瑕疵后,林清华便将其拿到“城南布衣铺”去订做。那掌柜的听说来了大买卖,立即眉开眼笑,待见到衣服的样品,他才大吃一惊,但听说来人竟然要订十万套时,立马拍胸脯保证一定在一个月内拿出来交差。林清华很诧异,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打算分包出去,他的大生意均是用这种方法来做的。林清华心想:这不就是皮包公司嘛。心里打起了鼓,担心起军服的质量来。那掌柜似乎看出了林清华的担心,说道:“客官尽管放心,这货若是不奈穿,绝不要您的钱,不信我们可以立字据,白纸黑字,我也跑不了,再说这么大的生意我能不小心吗?整个南京城里除了我们也没有人能接这活,您放心好了。”林清华确实跑遍了全城,别人一听数量太大,就不敢接这活,这才跑到这里来。思虑再三,林清华终于与此店掌柜签了信约,声言一个半月内完不成,则衣服全部免费。
至于头盔,这些明军头盔只能挡一下流矢,当不住枪弹,也挡不住大刀。林清华本想按现代的军用钢盔来做的,但考虑到这需要冲压机,因而放弃了这一方案,改用皮铁混合盔。这种头盔是在皮盔的外面铆上铁片,然后在皮盔的里面再缝上一层皮革,边缘用铁箍箍上,再栓一个带子,用于栓住下巴,防止脱落。这个生意就交给了“王记铁匠铺”订购数量是五万顶,由于加工费时,林清华将交货日期定为半年后。
由于军服和头盔均未交货,因而这些镇虏军的军官还是穿着明军军服,但他们的脚下却穿着崭新锃亮的军靴,这就显得有些不仑不类,连林清华都觉得有些好笑。
林清华喊了声:“稍息!”军官们便放下手来,一个个站得笔直。林清华又向众人灌输了一番忠心报国的道理,要众人刻苦训练,奋勇杀敌,用千万个无名的岳武穆造就出一个名垂青史的、有名的岳武穆,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创造出一个崭新的中华。
看看天色已不早了,林清华吩咐军官们解散,便拉着莫不计去寻洪熙官和方世玉。洪、方二人今天来到军中后显了一下武艺,立刻被一群爱习武的士兵围住了,众人纷纷要他们再露几手,经不住众人的怂恿,两人便又拿出绝学互拆了几十招,这一发而不可收拾,众人围着他们定要拜师学艺。无奈之下,二人只好尽力指导,渐渐的二人的兴趣也被提起来了,与众士兵一来二去,拆打的不亦乐乎。林清华见二人沉迷其中,不忍打断他们,便与陈唯一打了个招呼就和莫不计先走了。
二人骑马缓步前行,一路顺着长江走,正逢战乱,江边一个人影也没有,江上也空荡荡的,只有几艘小渔船随着江涛起伏,偶尔传来几声打渔的号子声,更是凭添了几分荒凉。江边的芦苇也已枯黄,随着江风的吹抚,一会儿倒向右边,一会儿倒向左边。突然,芦苇丛中“扑啦啦”飞出几只水鸟,边飞边发出几声凄厉的叫声,林莫二人同时一惊,并辔走到一起,紧张的四下观望。就在二人以为是虚惊一场时,前方十几丈的芦苇丛中跳出二十几个彪形大汉,个个脸蒙黑布,手持大刀,为首一人大喝一声:“呔!哪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