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来敲门叩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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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眼中:
门铃响的时候,我正湿着头发蹲在浴室擦地,电脑轰隆隆的放着重金属音乐。肥大的男士衬衣——白色大方格子花样压在奶油色的纯棉布衬衣穿在我身上不伦不类,连我的牛仔短裤都盖住了。我开门看见门口的他愣了,笑容僵在脸上,手上还拎着一打啤酒。我一手撑住门框“嗨!请问有何指教。”他瞬间回神“咳,我是昨天新搬来的邻居,你可以叫我阿霖,我,嗯,不好意思,我以为我隔壁住的是个男人,你知道你门上的名字和传出来的重金属音乐。”看着他不自然的表情,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微笑接过他手上的啤酒,侧身“没事,我不介意,真的,进来吧。”我拎着啤酒进厨房,任长头发上的水和我一路滴进厨房。
抬头看看微波炉上的表,九点半,还不是太晚。将他带来的啤酒放进冰箱,从冰箱拿出冰镇的啤酒,起子,看见他还站在客厅里“坐啊,喏。”我起开瓶啤酒给他“噢,谢谢。”他拿酒坐在单人沙发上,我盘腿坐在地毯上,看他还有点愣愣的,我只好尽地主之意让他放松下来“阿霖,你可以叫我秦,我也刚在这住了两个月不到吧。这里住的人都还不错。”他微笑,嘴边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我很奇怪,他来是纯粹的发呆吗?“你自己一个人住吗?”他问。“是啊,门上写着呢。”我还是挂着招牌微笑。“你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他耳根红了。“嗬,问女人的年龄可是不礼貌的,况且我年龄本来就不大,你所致的年龄大小怎么算?我只知道当我十五岁那年我们楼上五岁的小孩都开始叫我小阿姨让我难过了好几天,十八岁那年的三八妇女节我妈妈竟然打电话祝我节日快乐。”我说话的时候,我发现他开始放松下来了,因为他面部肌肉不再紧绷绷的,笑意渐渐染进了眼里。“那你”我想我应该是健谈的,因为我们可以在认识的第一天聊到酒瓶慢慢变空而期间都没有谁“冷场”有一口没一口的喝完第一瓶啤酒,我们很有默契的作了结束语“都十点半了。”“不打扰你了。”“有空再聊,认识你很高兴。”“我也是。”“拜拜。”“再会。”
关上门,这栋新建在市郊的楼上满满的住进了很多人,我住的是楼顶,和他对门。因为地势很高,我站在窗刚好看得到城市亮丽的灯火闪烁,而我就像站在被时间遗忘的空间里。有多久没在见过他,什么时候开始向其它也不再落泪?遗忘,遗忘,是感情遗忘了我,还是我遗忘了感情?城市里寂寞的人到处都是
从冰箱里又拿出一瓶酒,我站在阳台上探出半个身子,潮湿的头发随风狂舞。直起身子,歪头看见他同样站在阳台上,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撑住阳台的栏杆,呆望着我。我大笑,高举酒瓶“为往事随风干杯。”他也开始大笑,莫名其妙的笑“为我们注定相遇而干杯。”他高举酒瓶。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极了酒鬼。深深沉沉的夜空中还遗留我们爽朗的笑声,掉入梦境的前一秒,我想我们会相处的很愉快,也许我们将来不只是朋友。
男人眼中:
当管理员带着我看房子的时候,我一眼就决定了十五层楼顶的那套房子,站在阳台上刚好能望见城市内的喧哗,视野很好。最重要的是不需要在重新装修。路过电梯的时候听见隔壁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希望是能合得来的邻居,门上贴着“15/a:白秦”随管理员下楼,在停车场找发动起车子时,看见一个女孩子撅着屁股拖着一大纸箱子东西往外走,长头发挡住侧面大部分的容颜,纤腰,屁股不算太大但是刚好达到“赏心悦目”的标准。紧身的背心勾画出完美的标准身材。看来那个箱子实在是不轻,因为大门还没出,她就直起腰来擦擦头上的汗,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看见一张极为清秀的脸,不漂亮,不出众,但是很耐看的那种含蓄的美,美的不张扬,像是野菊花,任性,坚强,独立而且有着不可思议的可爱。我打动方向盘离开。
一个月后办好手续,我搬进了十五层——15/b。上午妈妈来帮我收拾了收拾卫生,哎,老人都爱瞎操心,我又不是什么小孩子,她就是不放心,非要亲自在来看看摸摸。下午把妈妈送回家,又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品,拎了两打啤酒,今天晚上拜访邻居用的。
九点半,我按响邻居家的门铃。开门的速度很快,风——这个字突然钻进我的脑海。我挂上笑容,落入眼中的不是个大男人,而是个小女人,有点惊讶,她就是我第一天看房子老远望见到的那个女孩嘛!现在她长长的头发嘀嗒嘀嗒的裸着水珠,宽大的男士棉布衬衣掩住了玲珑有致的身材,盖到了半截大腿,她底下没穿什么了吗?衬衫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香浓可口的牛奶咖啡。
她眼中写着迷茫,我赶紧解释“不好意思,我以为我隔壁住的是个男人,你知道你门上的名字和传出来的重金属音乐。”她耸耸肩,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没事,我不介意,真的,进来吧。”不敢相信,她就这样让一个陌生男人进了她的家。等着她拎着啤酒晃入厨房,头发上的水还一路滴滴答答向我指引她的踪影。
她从厨房出来时关掉了令人窒息的音乐声,给了我瓶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啤酒,我找了张离我最近的沙发坐下,她盘腿坐在地毯上,我看见她衬衣底下穿的是条牛仔短裤。她是个健谈的开朗女孩,很好相处,也挺有意思的,我喜欢她。伴着嘻嘻哈哈的笑声,有一口没一口的喝光啤酒,虽说是觉得时间不太够,孤男寡女是不该同处一室。适可而止,点明离意,毕竟大家都是邻居还怕见不到面吗?微笑着说再见。当门合上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来,她应该有男朋友了吧!如果有那是有点可惜,有点失望。
回到家,起开瓶酒,趴在阳台的栏杆上遥望着闪闪发光的城市,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像宝石般耀眼。黯淡的星光,和女朋友分开多久了?为什么分开呢?好像都忘记了。没人爱,有人爱,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有不急着结婚,响应毛主席号召“晚婚晚育”“嗑”隔壁阳台的门开了,秦一手拎着啤酒,一手扶着阳台的栏杆,下一瞬间她将达半个身子探了出去,我倒抽一口气,她不会是想自杀吧。见她没再有什么动作我反而反应不过来,长发在风中飞,有点诡异,大概是受我肆无忌惮目光的影响,她直起身子来,转向我这边,她身后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她脸上盛开着落寞的笑容,她高举酒瓶大喊“为往事随风干杯。”失恋了吧。好一个奇特的女孩,我开怀的笑了“为我们的相遇干杯。”或者我们不只是朋友。
爱情往往就是如此简单,只要有缘份,有机会,天时地利具在,爱情的火花磨得也快——“哧”擦亮了我们两个人寂寞的心。
女人眼中:
门铃响的时候,我正湿着头发蹲在浴室擦地,电脑轰隆隆的放着重金属音乐。肥大的男士衬衣——白色大方格子花样压在奶油色的纯棉布衬衣穿在我身上不伦不类,连我的牛仔短裤都盖住了。我开门看见门口的他愣了,笑容僵在脸上,手上还拎着一打啤酒。我一手撑住门框“嗨!请问有何指教。”他瞬间回神“咳,我是昨天新搬来的邻居,你可以叫我阿霖,我,嗯,不好意思,我以为我隔壁住的是个男人,你知道你门上的名字和传出来的重金属音乐。”看着他不自然的表情,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微笑接过他手上的啤酒,侧身“没事,我不介意,真的,进来吧。”我拎着啤酒进厨房,任长头发上的水和我一路滴进厨房。
抬头看看微波炉上的表,九点半,还不是太晚。将他带来的啤酒放进冰箱,从冰箱拿出冰镇的啤酒,起子,看见他还站在客厅里“坐啊,喏。”我起开瓶啤酒给他“噢,谢谢。”他拿酒坐在单人沙发上,我盘腿坐在地毯上,看他还有点愣愣的,我只好尽地主之意让他放松下来“阿霖,你可以叫我秦,我也刚在这住了两个月不到吧。这里住的人都还不错。”他微笑,嘴边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我很奇怪,他来是纯粹的发呆吗?“你自己一个人住吗?”他问。“是啊,门上写着呢。”我还是挂着招牌微笑。“你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他耳根红了。“嗬,问女人的年龄可是不礼貌的,况且我年龄本来就不大,你所致的年龄大小怎么算?我只知道当我十五岁那年我们楼上五岁的小孩都开始叫我小阿姨让我难过了好几天,十八岁那年的三八妇女节我妈妈竟然打电话祝我节日快乐。”我说话的时候,我发现他开始放松下来了,因为他面部肌肉不再紧绷绷的,笑意渐渐染进了眼里。“那你”我想我应该是健谈的,因为我们可以在认识的第一天聊到酒瓶慢慢变空而期间都没有谁“冷场”有一口没一口的喝完第一瓶啤酒,我们很有默契的作了结束语“都十点半了。”“不打扰你了。”“有空再聊,认识你很高兴。”“我也是。”“拜拜。”“再会。”
关上门,这栋新建在市郊的楼上满满的住进了很多人,我住的是楼顶,和他对门。因为地势很高,我站在窗刚好看得到城市亮丽的灯火闪烁,而我就像站在被时间遗忘的空间里。有多久没在见过他,什么时候开始向其它也不再落泪?遗忘,遗忘,是感情遗忘了我,还是我遗忘了感情?城市里寂寞的人到处都是
从冰箱里又拿出一瓶酒,我站在阳台上探出半个身子,潮湿的头发随风狂舞。直起身子,歪头看见他同样站在阳台上,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撑住阳台的栏杆,呆望着我。我大笑,高举酒瓶“为往事随风干杯。”他也开始大笑,莫名其妙的笑“为我们注定相遇而干杯。”他高举酒瓶。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极了酒鬼。深深沉沉的夜空中还遗留我们爽朗的笑声,掉入梦境的前一秒,我想我们会相处的很愉快,也许我们将来不只是朋友。
男人眼中:
当管理员带着我看房子的时候,我一眼就决定了十五层楼顶的那套房子,站在阳台上刚好能望见城市内的喧哗,视野很好。最重要的是不需要在重新装修。路过电梯的时候听见隔壁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希望是能合得来的邻居,门上贴着“15/a:白秦”随管理员下楼,在停车场找发动起车子时,看见一个女孩子撅着屁股拖着一大纸箱子东西往外走,长头发挡住侧面大部分的容颜,纤腰,屁股不算太大但是刚好达到“赏心悦目”的标准。紧身的背心勾画出完美的标准身材。看来那个箱子实在是不轻,因为大门还没出,她就直起腰来擦擦头上的汗,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我看见一张极为清秀的脸,不漂亮,不出众,但是很耐看的那种含蓄的美,美的不张扬,像是野菊花,任性,坚强,独立而且有着不可思议的可爱。我打动方向盘离开。
一个月后办好手续,我搬进了十五层——15/b。上午妈妈来帮我收拾了收拾卫生,哎,老人都爱瞎操心,我又不是什么小孩子,她就是不放心,非要亲自在来看看摸摸。下午把妈妈送回家,又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品,拎了两打啤酒,今天晚上拜访邻居用的。
九点半,我按响邻居家的门铃。开门的速度很快,风——这个字突然钻进我的脑海。我挂上笑容,落入眼中的不是个大男人,而是个小女人,有点惊讶,她就是我第一天看房子老远望见到的那个女孩嘛!现在她长长的头发嘀嗒嘀嗒的裸着水珠,宽大的男士棉布衬衣掩住了玲珑有致的身材,盖到了半截大腿,她底下没穿什么了吗?衬衫的颜色看起来就像是香浓可口的牛奶咖啡。
她眼中写着迷茫,我赶紧解释“不好意思,我以为我隔壁住的是个男人,你知道你门上的名字和传出来的重金属音乐。”她耸耸肩,露出可爱的小虎牙。“没事,我不介意,真的,进来吧。”不敢相信,她就这样让一个陌生男人进了她的家。等着她拎着啤酒晃入厨房,头发上的水还一路滴滴答答向我指引她的踪影。
她从厨房出来时关掉了令人窒息的音乐声,给了我瓶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啤酒,我找了张离我最近的沙发坐下,她盘腿坐在地毯上,我看见她衬衣底下穿的是条牛仔短裤。她是个健谈的开朗女孩,很好相处,也挺有意思的,我喜欢她。伴着嘻嘻哈哈的笑声,有一口没一口的喝光啤酒,虽说是觉得时间不太够,孤男寡女是不该同处一室。适可而止,点明离意,毕竟大家都是邻居还怕见不到面吗?微笑着说再见。当门合上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来,她应该有男朋友了吧!如果有那是有点可惜,有点失望。
回到家,起开瓶酒,趴在阳台的栏杆上遥望着闪闪发光的城市,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像宝石般耀眼。黯淡的星光,和女朋友分开多久了?为什么分开呢?好像都忘记了。没人爱,有人爱,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有不急着结婚,响应毛主席号召“晚婚晚育”“嗑”隔壁阳台的门开了,秦一手拎着啤酒,一手扶着阳台的栏杆,下一瞬间她将达半个身子探了出去,我倒抽一口气,她不会是想自杀吧。见她没再有什么动作我反而反应不过来,长发在风中飞,有点诡异,大概是受我肆无忌惮目光的影响,她直起身子来,转向我这边,她身后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她脸上盛开着落寞的笑容,她高举酒瓶大喊“为往事随风干杯。”失恋了吧。好一个奇特的女孩,我开怀的笑了“为我们的相遇干杯。”或者我们不只是朋友。
爱情往往就是如此简单,只要有缘份,有机会,天时地利具在,爱情的火花磨得也快——“哧”擦亮了我们两个人寂寞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