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如朝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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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大学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闺蜜,只因名字中有一个“朝”字,常被我亲切的称为“朝姑娘”
说起朝姑娘,如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她,那莫过于——明媚。她总是阳光般灿烂明媚,给人一种活泼乐观的印象。那是大学刚分寝室的时候,她边洗衣服边唱着清脆的歌声,灵动而欢快。虽不熟悉,但她的歌声告诉我:这是一个快乐而美好的姑娘!
果然,随后的相处告诉我,她确实是一个善良而亲切的女孩!她生性活泼,性格开朗,又不喜计较,整天乐呵呵的,如同绽开在春天的海棠花,明媚鲜艳却不妖娆。那时,她常去武汉当地的姑姑家做客,带回一大包美味的菜肴或者新鲜水果,热情满怀地分给大家吃。也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抽空回家,亲自炒了花生,带来一大包,于是我们一寝室六个人便开起来花生宴。她常常乐呵呵地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她说这是她的志向,但她的笑容不让人觉得她志存高远,倒更像是嬉戏玩笑,每次都让我们大笑不止。
三年的时间是以看书和上课来装点的,而她始终不变的兴趣除了三毛、余秋雨、路遥之外,便是播音主持了。她常常窝在被窝里看三毛,一个人独我又忘我地大笑,也常常将余秋雨的文章深情并茂地朗诵出来;更有一段时间,她抱着平凡的世界沉默得一句话都不说;她也常常拿着报纸,学了李瑞英端庄典雅的播送新闻(对于白岩松、杨澜、李瑞英这些央视新闻人,她的兴趣也毫不逊色于三毛),不过,她的音色是极好的,洪亮清脆,朗诵起来也总能带给人美的享受。
当然,三年时间里也是跟玩儿分不开的。在暮春的下午我曾跟她一起去汤逊湖边的草地上抽回一大把青青的茅针;在初夏的黄昏我曾跟她一起遇见过收麦子的农人,她拿野豌豆做了小小的哨子,声音清脆而响亮,划破了黄昏的寂静;在微寒的深秋,我曾跟她去往教学楼后的花园中寻了火红的叶儿做书签;在白雪覆盖整个校园的时候,我曾跟她一起在皑皑雪地中闻过沁人的腊梅。而每一次做这些在别人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时,她都是哼着歌,快乐得忘乎所以的。
但是,时间并没有将这个明媚的姑娘定格在三年时间里,出学校之后,我们又机缘巧合地住到了一起。那时,我和柳姐姐住在长江日报旁边一个四层的小屋中,不到一个月朝姑娘也加入了。三个人的生活虽不富裕,倒也有趣。下班后我们常常抢着做饭,而朝姑娘几乎是位天才厨师,虽然从小都不曾做过菜,但炒出来的菜倒也十分别致可口。吃过晚饭,我们常常一起聊天、听音乐、看书,那时她读她的余秋雨,我看我的张晓风,偶有好句便彼此分享。也曾遇到过一些下雨的晚上,我们隔着窗,静静看书,看累了,便静静听雨。于雨声中,我们讨论先贤圣哲,吟诵古今诗句,说起某位作家,讲起某本书,那些时光却也在雨声中变得惬意而美好!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小屋里的三个主人分隔在了三处。曾经那样快乐的相处时间变少了,但她和我并没有因为短暂的距离而变生分。当一切快乐的、深沉的、心中洞然有所悟的时候,她总第一个告诉我。诸如她的杂志什么时候出刊了,她采访了怎样有趣的一位老人,她又做了哪些无厘头的事情,或者又遇到了哪些不开心的事情我们总一个星期相约几次散步,或者聊几次心事,有时她兴致来潮便做上一顿丰盛的菜肴让我去吃,或者我心情大好,煮了鸡汤让她去品尝。
我们曾一起穿过大街小巷,走过参天梧桐的街道去寻一片荷花,回来遇上一阵暴雨,淋得浑身滴水,却还在暴雨中高吟“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诗句;我们还在秋日的清晨,穿了好几条街,去江滩看芦苇,却于树林间偶遇遍地灿烂的野花。
我也曾收到她极富创意的邀请函,请我去吃一餐饭还特地写一个正式的请柬,这种独到的事情怕是也只有她能想出来吧?那年冬天,刮着刺骨的风,冷得人不敢出门,她却约了我去玩。鉴于屋外风大,我们便在屋子里坐着聊起了天。到了吃饭时间,她便带着我去菜场买菜。那一天,我们两个人煮了好大一个火锅,热腾腾的饭菜驱逐了整个冬日的严寒。我边吃边夸她厨艺了得,她却笑呵呵地说:“我的厨艺是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于是,我们相对大笑。也还是那年冬天,她踏着还没完全融化的残雪来给我过生日。那样冷得天,她在潮湿的小巷中穿了好多次也没有找到我住的那条巷子,后来我去接她,她递给我两包茶叶,快乐地说:“不知道送你什么,买两包茶叶送你,想到以后你每喝一次就会想我一次,我真得意!”也仍是她那可爱的话语让原本漆黑阴冷的小巷变得温暖无比。
这年冬天之后便是第二年的春天了。不记得我们在一个春天去过多少次菱角湖公园,那不记得些时候我们闲庭漫步间都说了一些什么话题,现在记得的只是那些曾经让我们惊叹的垂柳和染红半边天空的夕阳。突然有一天,我买了栀子花,穿过小巷去看她,这才发现夏天已经很深了。也就是那个夏天,那个八月,她下定决心去深圳。当离别到来之际,在火车站送别的那一刻,我嘱咐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同时,声音哽噎,眼泪却也不自主地流了下来。而她也却也不能多说一句话,只拿着纸巾默默递给我,劝我别哭。
再一次见到朝姑娘已经是年底了,她还是那样灿烂,乐呵呵地跟我说笑。我们还是会开玩笑说:“我要是个男生,肯定追你!”然后,我俩便会笑得亲扑后仰。我送了她呼啸山庄当生日礼物,她说:“以后我们过生日就送彼此一套书吧!”我欣然同意。
现在的朝姑娘依旧是那样乐观开朗,她交了男朋友,认识了新朋友,却一点儿也没忘记我这位老朋友。今年春天,我们彼此写了长长的信件邮寄给彼此,分享各自城市里的春色;而夏天到来之时,她又给我写来了信件,告诉我说她要参加歌咏比赛,还给我寄来了有趣的沙漠玫瑰(可惜,被我给淹死)。
直到今天,我情绪低落,生活毫无激情,她却告诉我说自己在写小说,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一瞬间,我被这个乐观的女孩所震惊了。是的,我不也应该如她一般明媚地生活吗?
仅以此文献给可爱的朝姑娘,期待她的小说早些出炉,我愿当第一位读者!也希望我们之间的友谊不因时间、空间而隔断,自然如初!
她是我大学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闺蜜,只因名字中有一个“朝”字,常被我亲切的称为“朝姑娘”
说起朝姑娘,如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她,那莫过于——明媚。她总是阳光般灿烂明媚,给人一种活泼乐观的印象。那是大学刚分寝室的时候,她边洗衣服边唱着清脆的歌声,灵动而欢快。虽不熟悉,但她的歌声告诉我:这是一个快乐而美好的姑娘!
果然,随后的相处告诉我,她确实是一个善良而亲切的女孩!她生性活泼,性格开朗,又不喜计较,整天乐呵呵的,如同绽开在春天的海棠花,明媚鲜艳却不妖娆。那时,她常去武汉当地的姑姑家做客,带回一大包美味的菜肴或者新鲜水果,热情满怀地分给大家吃。也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抽空回家,亲自炒了花生,带来一大包,于是我们一寝室六个人便开起来花生宴。她常常乐呵呵地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她说这是她的志向,但她的笑容不让人觉得她志存高远,倒更像是嬉戏玩笑,每次都让我们大笑不止。
三年的时间是以看书和上课来装点的,而她始终不变的兴趣除了三毛、余秋雨、路遥之外,便是播音主持了。她常常窝在被窝里看三毛,一个人独我又忘我地大笑,也常常将余秋雨的文章深情并茂地朗诵出来;更有一段时间,她抱着平凡的世界沉默得一句话都不说;她也常常拿着报纸,学了李瑞英端庄典雅的播送新闻(对于白岩松、杨澜、李瑞英这些央视新闻人,她的兴趣也毫不逊色于三毛),不过,她的音色是极好的,洪亮清脆,朗诵起来也总能带给人美的享受。
当然,三年时间里也是跟玩儿分不开的。在暮春的下午我曾跟她一起去汤逊湖边的草地上抽回一大把青青的茅针;在初夏的黄昏我曾跟她一起遇见过收麦子的农人,她拿野豌豆做了小小的哨子,声音清脆而响亮,划破了黄昏的寂静;在微寒的深秋,我曾跟她去往教学楼后的花园中寻了火红的叶儿做书签;在白雪覆盖整个校园的时候,我曾跟她一起在皑皑雪地中闻过沁人的腊梅。而每一次做这些在别人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时,她都是哼着歌,快乐得忘乎所以的。
但是,时间并没有将这个明媚的姑娘定格在三年时间里,出学校之后,我们又机缘巧合地住到了一起。那时,我和柳姐姐住在长江日报旁边一个四层的小屋中,不到一个月朝姑娘也加入了。三个人的生活虽不富裕,倒也有趣。下班后我们常常抢着做饭,而朝姑娘几乎是位天才厨师,虽然从小都不曾做过菜,但炒出来的菜倒也十分别致可口。吃过晚饭,我们常常一起聊天、听音乐、看书,那时她读她的余秋雨,我看我的张晓风,偶有好句便彼此分享。也曾遇到过一些下雨的晚上,我们隔着窗,静静看书,看累了,便静静听雨。于雨声中,我们讨论先贤圣哲,吟诵古今诗句,说起某位作家,讲起某本书,那些时光却也在雨声中变得惬意而美好!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小屋里的三个主人分隔在了三处。曾经那样快乐的相处时间变少了,但她和我并没有因为短暂的距离而变生分。当一切快乐的、深沉的、心中洞然有所悟的时候,她总第一个告诉我。诸如她的杂志什么时候出刊了,她采访了怎样有趣的一位老人,她又做了哪些无厘头的事情,或者又遇到了哪些不开心的事情我们总一个星期相约几次散步,或者聊几次心事,有时她兴致来潮便做上一顿丰盛的菜肴让我去吃,或者我心情大好,煮了鸡汤让她去品尝。
我们曾一起穿过大街小巷,走过参天梧桐的街道去寻一片荷花,回来遇上一阵暴雨,淋得浑身滴水,却还在暴雨中高吟“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诗句;我们还在秋日的清晨,穿了好几条街,去江滩看芦苇,却于树林间偶遇遍地灿烂的野花。
我也曾收到她极富创意的邀请函,请我去吃一餐饭还特地写一个正式的请柬,这种独到的事情怕是也只有她能想出来吧?那年冬天,刮着刺骨的风,冷得人不敢出门,她却约了我去玩。鉴于屋外风大,我们便在屋子里坐着聊起了天。到了吃饭时间,她便带着我去菜场买菜。那一天,我们两个人煮了好大一个火锅,热腾腾的饭菜驱逐了整个冬日的严寒。我边吃边夸她厨艺了得,她却笑呵呵地说:“我的厨艺是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于是,我们相对大笑。也还是那年冬天,她踏着还没完全融化的残雪来给我过生日。那样冷得天,她在潮湿的小巷中穿了好多次也没有找到我住的那条巷子,后来我去接她,她递给我两包茶叶,快乐地说:“不知道送你什么,买两包茶叶送你,想到以后你每喝一次就会想我一次,我真得意!”也仍是她那可爱的话语让原本漆黑阴冷的小巷变得温暖无比。
这年冬天之后便是第二年的春天了。不记得我们在一个春天去过多少次菱角湖公园,那不记得些时候我们闲庭漫步间都说了一些什么话题,现在记得的只是那些曾经让我们惊叹的垂柳和染红半边天空的夕阳。突然有一天,我买了栀子花,穿过小巷去看她,这才发现夏天已经很深了。也就是那个夏天,那个八月,她下定决心去深圳。当离别到来之际,在火车站送别的那一刻,我嘱咐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同时,声音哽噎,眼泪却也不自主地流了下来。而她也却也不能多说一句话,只拿着纸巾默默递给我,劝我别哭。
再一次见到朝姑娘已经是年底了,她还是那样灿烂,乐呵呵地跟我说笑。我们还是会开玩笑说:“我要是个男生,肯定追你!”然后,我俩便会笑得亲扑后仰。我送了她呼啸山庄当生日礼物,她说:“以后我们过生日就送彼此一套书吧!”我欣然同意。
现在的朝姑娘依旧是那样乐观开朗,她交了男朋友,认识了新朋友,却一点儿也没忘记我这位老朋友。今年春天,我们彼此写了长长的信件邮寄给彼此,分享各自城市里的春色;而夏天到来之时,她又给我写来了信件,告诉我说她要参加歌咏比赛,还给我寄来了有趣的沙漠玫瑰(可惜,被我给淹死)。
直到今天,我情绪低落,生活毫无激情,她却告诉我说自己在写小说,已经写了一万多字。一瞬间,我被这个乐观的女孩所震惊了。是的,我不也应该如她一般明媚地生活吗?
仅以此文献给可爱的朝姑娘,期待她的小说早些出炉,我愿当第一位读者!也希望我们之间的友谊不因时间、空间而隔断,自然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