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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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热的夏季,挥汗如雨的季节,湿漉漉的头发死粘着不断冒出汗水的颈项。烦躁一如闷热的天气予人的感觉,但楚侑安深深知道,这股烦躁不是由于天气的缘故,天气只不过加强了她的感觉。如果人有权可以“自动昏倒”至少她就感觉不到心里那股强大的不安,免除了被头顶那个大火轮炙烤的酷刑。

    虽然偶尔也会经过有行道树的地方,仍于事无补,因为行道树都自身难保。稀松的树荫根本遮挡不了毒辣的太阳,更何况侑安正行色匆匆,怎可能有多余的时间在微秃的树下乘凉。

    宽大的马路上只见楚侑安那娇小的身影

    正午,大家都尽可能在冷气房中避暑。谁像她,如苦行僧似的顶着个大火球赶路。她也想待在冷气房中睡她的午觉,养足精神,无奈她无福消受,因为人命关天。

    当然,指的不是她的命,而是唐莉蕾那条岌岌可危的性命--医生说她可能难产。

    唉!是谁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那些不知感恩的小兔崽子,父母千心万苦抚养他们长大,他们竟可以自命潇洒的为了“爱情”这两个空洞虚渺的字眼轻易放弃生命。

    在侑安的哲学里从来就否认爱情的存在,她才不相信爱情会有什么幸福之类的事情发生,有的只是悲剧。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

    这也不是什么奇言怪论,没有生命还谈什么爱情?享受到的自由,还有何意义?

    莉蕾何苦为了爱情而轻易尝试禁果?现在还弄得连自己姓名都难保。

    她一直无法理解爱情有什么魔力能使一个聪明的人,做一些说是一生无悔的蠢事,愚蠢的认为男人可以相信,可以依靠一生,更笨的跟他上了床、怀了孕,傻的在男人弃她于不顾后仍坚持生下孩子。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身边人潮往来,络绎不绝,偌大的机场大厅中,大家似乎像录影机快转放映一般,跑的跑,快步走的快步走,杂沓的脚步声,再加上嘈杂的谈话以及偶尔传来小孩嘻笑尖叫的声音,打散了沈毅云的专注。

    沈毅云,一个年约三十,神色内敛,有着浓密黑发的男人。浓眉黑如墨,却有着一对有如希腊天空般湛蓝的眼睛。挺直的鼻梁,配上有点薄却又不失性感的嘴唇,使整体看起来不至于极端严肃。

    他应该是悲伤的,但他并不。从他的眼神中所看到的,只有沉重的心情。他之所以心情沉重,不是因为他父亲的逝世,而是他父亲的遗嘱给他带来的压力。

    人心是难以预测的。当你年轻时,可以为了追求自己所需,抛弃爱你的人,一心一意只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管爱你的人是否心碎。直到老之将死,无人守成,才费尽心思,把亲人接回来送终,即使他不过是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

    克制住自己摇头叹息的冲动,他赶紧昂首阔步的迈向机场外等候多时的老王。

    在他逗留台湾短短三年里,照顾他、关心他的,只有老王。就算是沈尚坤对他的关注,也绝不会超过老王对他的千分之一。

    老王总是在他最需要帮助时,默默地伸出援手;在他最失意时,想尽办法使他振作起来。他比沈尚坤更像个父亲。

    迎上老王引颈期盼的眼神,看到他那原本就微秃,而今业已花白的发丝,令他不禁想抱住他痛哭,更想抱住他大笑,大叫“我回来了”!

    看出他眼中的激动,老王反而拘谨地朝他躬身行礼。

    “少爷。”刚刚急于看到他的眼神马上被冷静的面具所掩盖。

    老王的冷静提醒他,要表现他的思念也不必在众目睽睽之下,稍后有的是机会。但老王对他的称呼及态度令他颇不以为然,英挺的浓眉不自觉的微皱。

    “老王,很高兴再和你一起生活,但如果你能收起那可笑的称呼,我会更加高兴。”

    老王仅是笑而不答地为他打开黑色劳斯来斯的车门,比个“请进”的手势,为他关好车门,随后上了驾驶前座,并命司机老陈开车。

    毅云少爷张大了。他以赞赏的眼光从后照镜里打量毅云。

    是的,昔日被同伴取笑而与人打地浑身是伤,却也因此更加坚强的毅云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挂着两管鼻涕,跟前跟后的蓝眼小表。他壮硕挺健的体格,精练的眼神,成熟的举止,实实令他感到无限骄傲。

    沈尚坤,毅云的父亲。年轻时去意大利出差,在偶然的机缘下,结识当地美、意混血儿玛莉安,因而谱出一段对她而言是无悔的爱,对他来说却是好聚好散的恋曲。

    沈尚坤在意大利停留的期限已到,必须回台湾交差。玛莉安满怀希望欲于他一起回台,没想到他却要求分手。因为他和懂事长的千金--程煜瑛--已有婚约。

    他也不是全然对她没有感情,但感情与事业对男人而言,终究事业还是比较重要。娶一个有财有势的老婆,可以让一个穷了大半辈子的男人少奋斗三十年,名利地位触手可及。

    贪婪的人性使他放弃了爱他的女人,选择一份没有爱情的婚姻。

    玛莉安非但对他没有丝毫的怨恨,甚至还勇敢的生下他的孩子独立抚养。

    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为她伟大的爱情所感动。在毅云五岁那年,一场连环车祸夺走了她的性命。

    顿失依靠的毅云被住在旧金山的外婆收养。祖孙二人感情浓厚。

    直到沈尚坤再次到意大利分公司视察时,基于旧日情分,欲前去探视玛莉安的近况,才知道她以归于尘土多年,而她带有中国血统的儿子,被她母亲带走了。他知道玛莉安为他生了个儿子,心中对她更是愧疚万分。

    在回程途中他转往美国去看他未曾见面的儿子,也因此毅云得以见到他的亲生父亲,那时他以八岁。

    当时已是程氏企业总裁的沈尚坤并没有立即带毅云回台湾。一开始毅云不了解父亲为何不带他一起走,但由外婆指控的眼神中,他知道,一定不是很好的理由。

    又过了三年,沈尚坤在得知程煜英没有生育能力的情况后,他蓦然了解,多年汲汲营取的一切将后继无人。他很失望。失望之余,他才想到他和玛莉安的孩子--毅云。

    他请律师将毅云带回台湾。程煜英大怒,执意不肯收养毅云,但基于自己理亏,也只好让他住进煜园。

    在学校,毅云因为语言不通,只能以英语与老师沟通,引来同学对他的嫉妒,所以他没有朋友。这是他童年中一段最艰困的日子。

    沈尚坤一直很忙,忙得无暇照顾毅云;而美丽冷淡的程煜英,只会以不屑的眼神瞪视他。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这么惹人讨厌。他很孤单,比跟外婆在美国时更要寂寞。

    只有老王肯关心他。老王总是和蔼地对待他,默默地照顾他的需要。两人言语不通,常借着比手画脚及眼神来沟通,因此也常常误解对方的意思。

    当初就是老王的提醒,沈尚坤才想到毅云不懂中国话,在求学上会造成困扰,才赶紧替他找来一位家庭教师。

    毅云一直都很依赖老王,直到他外婆去世时,他才回到旧金山,从此独自在国外就读,长住旧金山。这些年来,他一直很想念老王,但这次如果不是沈尚坤的遗嘱,他也不会再回到台湾。

    律师宣读遗嘱。沈尚坤名下的所有产业全归毅云所有,只除了他现在所站的地方--煜园。

    它属于他父亲的原配夫人--程煜英的名下。

    说实在的,他一点也不眷恋煜园。正确的说,这里是他的噩梦来源。他忘不了冷冰冰的程煜英以及从没有时间照顾他的父亲。

    岁月催人老。再见到那已不复往昔美丽的女人时,岁月已毫不留情的在他脸上留下痕迹,连化妆品都掩饰不了。人老了,任凭科技的进步,也无法让她永驻青春,顶多只能减缓老化的速度罢了。只有她的眼神不变,仍是那么冰冷、无情。而今又多了更深的憎恨。

    应该的。她跟沈尚坤做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得不到他的爱,现在人死了,连原本属于她父亲程庭文的产业都落如外人手里。这一切的一切,全拜沈尚坤所赐。

    煜园,这个关了她一辈子的牢笼,在沈尚坤死后仍染继续囚禁着她。她恨命运的捉弄使她在煜园葬送了她的青春,恨当初自己执意下嫁沈尚坤,使得现在一切家产落入一个和她毫无干系的杂种手中。

    星期二早上,侑安打电话向公司告假三天。

    莉蕾的孩子必须在保温箱内待四、五天,幸好小孩子四肢完整,脑部发育健全。

    五天之内,她必须办好小孩子的收养手续、安排好莉蕾的后事,以及在短短几天之内学习育婴大全里的所有知识。

    侑安再度肯定了她对男人的看法。

    该死的雄性动物!

    带司的是那个对莉蕾始乱终弃的男人,不是莉蕾。

    她还是无法理解莉蕾对那个男人为什么不见一丝恨意,仿佛正在等那男人有一天回心转意。当她知道了有他的骨肉时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令侑安很是为她抱不平。

    莉蕾天性乐观,不顾侑安的劝告,决定保有这个小生命。

    每天看她带球工作,总是为她捏一把冷汗,她却甘之如饴;怕她太累,要求她放弃花店的工作,但她却说以后要多一小口,开销更大,况且等她生了小孩后,更有一两年没办法工作,到时候难道喝西北风?

    “放心吧!没事的。”她搂着矮小的侑安,亲昵的偎着她的头。

    仿佛才昨天的保证,而今却再也看不到莉蕾了。

    眨眨眼睛,侑安强抑住欲夺眶而出的泪水,更勉强压下心中的爱上,脑中忆起昨日的种种。

    “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如果早一点送来,也许还有希望。太晚了,血崩,失血过多她又坚持抢救孩子。”医生摇着那带着绿色帽子,蒙着口罩,只露了两个眼睛的怪异脑袋。“进去吧!也许还”不等他说完,侑安已急及冲入产房。

    只见莉蕾苍白而平静的脸庞,漾着满足的微笑。

    “侑安,你总算赶上了,仔仔交给你了”她孱弱地说。

    “别说了,你不会有事的。”他紧紧握住莉雷那和脸色同样苍白的手。“你不可以有事!不可以把孩子丢给我,自顾自地离去!不准!我不会照顾小孩,你听见没有?不准离开!”她猛摇着莉蕾的手,泪水不禁滑落。

    “嘘你会喜欢他的照顾他”

    莉蕾沉重的手言明了一切。她的沉寂突显出侑安愈发大声的啜泣。

    望着保温箱里,紧闭双眼,舞动紧握成拳的小手的孩子,似乎他也在抗议着这世界的荒唐。

    什么样的一个小孩,必须承受这种罪?他的动作仅仅扯动着侑安的心弦。莉蕾说对了,她会爱这个孩子。

    莉蕾啊莉蕾,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离去?你看,仔仔好可爱。你怎么忍心丢下已经没有父亲的他,让他成为孤儿?

    每天出门前,她都要千交待万拜托的要莉蕾小心。早上她才对她的叮咛不耐烦,笑她像个唠叨的老太婆似的。中午就接到医院的通知。

    不到一天时间,她就告别尘世。人生无常,实难预料

    她真难以相信,再也看不到莉蕾那甜美的笑容,无忧的眼神。

    星期五,侑安销假上班。

    尚祥企业位于热闹的忠孝东路上。

    早上八点到十点台北交通尖峰的时段,路上行人川流不息,每个人都是匆匆忙忙的样子,好像不走快一点就会被踩死似的。侑安亦是行色匆匆。

    走到尚祥企业她一时香汗淋漓。在等电梯的同时,眼角不经意瞥见停在大楼外面的黑色宾士上走下一个黑色身影。

    这是电梯门刚好打开,侑安让里面的人群走出来才从容入内,顺手按下十二楼。

    突然一只手隔开即将合上的电梯门。一个高大的男子走进来,并按下关门键。

    对雄性动物侑安总是持着一定的态度,除非有必要,否则一概不予理会。但是高大的男人却吸引了她的目光。因为高大的男人对她娇小的身高而言是一种威胁,更何况在这不到二坪的小盒子里,侑安觉得有压迫感。匆匆一瞥中,侑安以外的发现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他全身上下除了眼睛之外,没有一个地方显示出他有外国血统。不可否认的,他高大的身材,深刻的无关,会是女性追逐的焦点。可惜侑安早就免疫了。

    两人站在狭小的空间里相对无言,感觉非常奇怪。侑安只好假装电梯内只有她一个人,若无其事的顶着电梯上方的楼层显示灯。无奈一阵阵淡淡的古龙水味却微微的搔着她小巧灵敏的鼻子,令她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毅云也打量着眼前这名女子。

    短而微卷的乌黑发丝,衬出灵秀白皙的蛋型脸:长而浓密的眼睫半掩忧伤的大眼,还有那秀气的鼻子,小巧丰满的红唇,简直是完美的组合,令人赞赏。

    “清新脱俗”指的大概是这样的女人吧?

    不及他肩膀的身高,毅云敢打赌,她绝对不会超过一六零。比起在国外的女孩子,她实在是娇小太多。

    意识到他打量的眼神,侑安也随着他眼光所到之处巡视了自己一遍,看看自己的穿着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蛋黄色的套装时她看起来成熟又不会显得老气,身前的扣子全数扣上,身后的拉链也未曾滑落。

    那他在看什么?

    她毫不客气的送他一个卫生眼。

    毅云只是对自己耸耸他宽大的肩膀,露出一个标准的国际语言--微笑。电梯直上十二楼,他仍紧跟着她,侑安心里有一丝怀疑。

    他迷路了吗?还是走错公司?十二楼是行政主管的办公室,不是外人可以随便进来的地方。

    是新来的吗?也不太可能。最近没看到调动的公告。

    那他--?

    毅云心中也有同样的疑问,不过他可没打算静观其变。

    “对不起,小姐--”在跟她走进办公室前的接待室时,毅云终于打破沉默。

    好个字正腔圆的国语。侑安微侧过身子看着他那略带笑意的眼神,心中怦然一动,她从没见过笑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他看起来至少也有三十好几了,怎么笑起来充满稚气的眼神熠熠生辉,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引着迷途的船只归航。

    发觉自己深陷进他的笑容中,她赶紧收回自己的凝视,整顿自己复杂的心绪,冷冷的说道“应征吗?人事部在二楼,找刘经理。”说完转身欲走。

    “谢谢,小姐芳名?”

    这年头,会说国语的外籍劳工实在少的可怜,可是只要是公狗,难免就会发情,见到女人就想看到骨头般,死咬着不放。想搭讪?门都没有。

    “姓女名人。”她冷冷的答道。

    “女人?”

    她不理会毅云的一脸哭笑不得,径自走入秘书群专属的办公室。

    对于这种存心搭讪的无聊男子,她原本就不屑一顾,何况她的后脑勺也没长眼睛,更别想看到毅云走入的办公室是哪一间。

    毅云走入现在属于她专用的董事长办公室,映入眼里的就是陪沈尚坤奋斗了一辈子大型红木桌,以及黑色的高背皮椅,全然办公室气象,高贵、冰冷、严肃,令人敬畏。

    来到尚祥已经两天,怎么没见方才那个高傲冷漠的女人?为何她会进入高级主管的办公室?难道他漏掉了什么?

    随手将公事包搁置在桌上,让自己滑陷在大而舒适的高背皮椅,按下对讲机找他的特别助理--程皓东。

    豪气十足的程皓东原是程煜英的堂弟,以前则是沈尚坤的私人助理。大家对他的未来颇为看好,所以对他是极尽巴结之能事。不料,他的想法竟也跟毅云一样,对接受一个现成的大企业没兴趣,只想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个属于自己的天下,程煜英拿他没办法,只好任由沈尚坤将一切都交给毅云。

    程皓东办事效率极高,决不拖泥带水,是毅云来到尚祥第一个交到的朋友,毅云心想他一定知道她是谁。

    随即,传来轻轻的扣门声。

    “进来。”

    应声而入的正是不拘小节的程皓东。

    “帮个忙吧,老兄。”

    “老大有令,小的当尽所能。”程皓东并拢脚跟,恭敬的回答,但眼中调皮的光芒破坏了整体画面。

    “您别折煞我了,严格说来我还得称您一声舅舅呢!”沈毅云好笑的看着他。

    “千万别来这套,我年纪与你相当,别把我给叫老了,免得害我讨不到老婆。”皓东调皮的说。

    “别玩了,”沈毅云面容一整“说正格的,你是不是把我手下某个职员给忽略了,忘了介绍她给我认识?”

    “什么人?不会吧?”皓东似是不明白他所指为何。“改见的你都见过了。工厂你也去过了,至于工厂里的作业人员你也没有必要认识啊。”

    “这么说吧,你是不是不小心漏掉了某个迷人的女性,而她刚巧有着天使的面孔,却像个冰冻过久的天使,寒气逼人?”

    “你说的女人,该不会是有着短短卷发,个儿不高的楚侑安吧?”

    前些日子董事长一病倒就把公司的事务都交给皓东处理,侑安的假条也是他批的。毅云一上任,他忙着帮助毅云适应新环境,陪他视察各个单位的工作情形并加以解说,也就把这档小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侑安?”听到皓东直呼其名,他颇不以为然。

    “楚侑安。黄总的日文秘书。”

    “太好了,我要她所有的资料。”

    “她到尚祥已经有三年了,一直是跟着黄总做事,认真负责。”他简略的报告。

    “就这样?”

    “不然你还想知道什么?”

    “她”他看着皓东揶揄的眼神,有点懊恼,但还是忍不住想知道她的一切。“你可知道她为什么冷若冰霜?”

    “知道。因为你是男人嘛。”

    “我当然知道我是男人,但这跟我是男人侑什么关系?”

    “她讨厌男人,而你刚好是男人。”

    讨厌男人?也包括他?

    他英俊多情,女人对他趋之若骛,男人对他敬畏三分。她讨厌别的男人没话说,怎么对他也冷淡?难道说他的魅力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

    “她结了婚,被老公虐待,所以讨厌男人?”毅云问道。

    “原因不明。不过就我所知,她迄今未婚。”他疑惑的看着毅云“你对她有兴趣?”

    “也不是啦,只是好奇而已。”毅云搪塞道。

    “劝你最好别太好奇,否则有苦头吃了。”

    “怎么说?”

    他看了毅云一眼才慢慢说道:“全公司的男人都试过了,包括在下我,全都无功而返。”他一副无奈的表情“大家早就对她不抱希望了。”

    ‘哦?难道她对黄总也不笑?“

    “是呀!有能力的人不怕被炒鱿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留她都来不及了,谁敢只因为她不苟言笑就开除她?“

    侑安更加专注的看着手中的企划书,耳边却又传来英文秘书苏菲亚那高八度的嗓音,其余的同时也是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人家说只要两个女人在一起就会变成一个菜市场,果然不错。办公室有些时候正像个人声鼎沸的菜市场。

    侑安心想怎么今天像极了普天同庆的例假日,大家全放着手边要事不做,尽在那儿讨论着国家大事。

    “别让她听见了,否则咱们又没机会了。“苏菲亚那拔尖的声音突然压低,不过侑安还是清清楚楚的听见了。

    只见那一颗颗黑色的头颅都颇有同感似的,不断”嗯嗯嗯“的点个不停。

    侑安当然知道苏菲亚口中的”她“所指何人,她并不生气,只觉得她们都很可恶。要是她们知道她对男人真的是不屑一顾而非装腔作势,她们就不会对她防的那么辛苦了。

    可惜,她们都以为她是故作姿态,想要吸引成群的男人。

    她可不是花痴。

    下午要开会,而她必须把所有资料准备齐全,中午还得和黄总一起吃饭,讨论细节,哪来的闲工夫和她们周旋。

    桌上的对讲机响起,传出黄总老牛般的声音,说道:”侑安,中午没办法一起吃饭了,我和我老婆有约。我会早点回来,你可以在开会前来找我,ok?“

    “好的。“

    黄总取消中午的饭局,她便有时间逛逛书店,找一些育婴书籍,着实令她松了一口气。

    一阵午后雷阵雨纾解了闷热的天气,带来微微凉风,呼吸间仍可闻出台北空气中的肮脏分子。

    侑安饭后散步到书店,找寻自己指挥的来源,顺便买了基本育婴资料。刚走出书店就和某个似曾相识的人擦肩而过。

    “真巧。“毅云露出他如阳光般耀眼的笑容说道。

    其实这可一点也不巧。

    打从她走出办公室时,他就跟着她了。他也不晓得自己想干什么,只是很想和她交谈

    她有一股很神秘的气质,令人想一探究竟。她似乎专注于某些事情上,无暇他顾,甚至当他和她隔桌吃饭时,也只能看着她专心用膳,无法引起她的注意。有安早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毕竟尚祥不是每个人来应征就录用的收垃圾公司,原就把男人不当一回事的她,更不可能记得他。要不是这男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提醒她记忆,瞧他笑的那个样子,还真会被她误以为是那种看到女人就猛留口水的”哈“字辈动物。

    “侑安,早上真是多谢你的提点。不置可否有荣幸请你喝杯咖啡,聊表谢意?“

    他怎么知道她是谁?

    这终于引起她的注意,不过他直呼她名字的行为,令侑安心中老大不高兴,对他的企图更加防范。

    “心领了。想必你已得到那份工作,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你也不用客套。不过如果你能让我“安静的走开”我将会不胜感激。“侑安强调着那五个字。

    他告诉自己,他要是真的让她走开,那他才真是短路了。

    没听见他的回答,侑安还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他了,谁知才一转身,居然看到他还默默的跟在后头。

    无所谓,她可以视而不见,只要他不烦她,以她的功力,她还是有办法忽视他的存在。就当他只是众多行人中的一个,无妨!

    天不从人愿。这是突然开始飘起丝丝细雨,而且有转大的趋势。

    她正欲拔腿快跑,人却马上为一片阴影所笼罩。

    不用抬头也知道是把伞,而伞主,更不用说了,当然是身后那个跟屁虫。

    “既然你不接受喝咖啡的提议,那么请别在拒绝让我拯救你于水灾之中,可以吗?“

    他以为他是谁呀?故意制造浪漫,她才不吃着一套。

    “谢啦!随便跟个男人撑一把伞,我宁可淋成落汤鸡。我可不是那种期待伞下浪漫的十七八岁少女。“她不领情的走出伞下世界。

    毅云一把将她拉回来,把手中的伞塞给她。”好吧,如果我们之中,一定得有人淋雨不可,那就让我来吧?“他昂然的走入业已转大的雨中。

    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也是会痛的。

    自找的,怪不得她。能整整自大的男人,她当然不反对。更何况识时务者为俊杰,由伞撑,她当然不会选择淋雨。

    走回尚祥大楼时,他已经像她手中的那把伞一样,浑身不断的淌水。

    “谢谢。我们之间已经扯平了,以后别在跟着我。“递还他的伞,看着他狼狈的样子,侑安差点没笑出来。

    “是呀!妈妈的信仰--绅士风度嘛!“看出侑安眼角的笑意,他无奈的自我解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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