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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林慕飞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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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飞掀开机器盖子,又让她拧开钥匙门,观看仪表,然后嘿嘿笑了,说道:“你这个司机不称职啊,没油了。”余梦雪脸上一热,解释道:“这车才开第二天,不熟悉。也是因为这几天心情特别坏,方寸大乱。”

    林慕飞不想过问人家私事,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给你买油。”余梦雪犹豫着说:“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吗?我怕再遇上坏人。”声音透着几分凄楚。

    林慕飞不忍拒绝,将自己东西锁进她的车里,在路边等车。二人并肩站着,林慕飞发现她的个头不低,至少一米六五。微风吹来,裙摆飘飘,别有风情。还有她的香气,是一种什么花的香,淡淡的,余味悠长。

    遗憾的是,她一直戴着墨镜。二人像朋友似的聊天。林慕飞才知道她还是大学生,在放暑假。车停之后,想打电话,不想这里没有信号,打不出去。不然的话,也不会被人围困这里,受这么大委屈。

    “要是电话能够打通,我会叫人把他们赶走的。”余梦雪仍是云淡风轻的样子。林慕飞不敢多看她,目光在路两头转着,说道:“有钱人的日子多好啊。天上的日子。”余梦雪幽幽地说:“我宁愿我们家穷一点好。”红唇瘪了瘪,像是苦笑的样子。

    终于等到车了,是林慕飞同村的一个老伯骑摩托回家。林慕飞借来摩托车,驮着余梦雪向县城跑去。开始,余梦雪是抓着座下的铁棍。维持身体的稳定性。

    不想有一段路较为崎岖,也许又是施工什么工程,使路坏了好长一段。车子像抽疯似的又抖又晃,林慕飞时而加油,时而踩刹车,害得余梦雪手抓不住。

    为了不飞出去,只好双手搂他的腰,二人的身体贴得没空隙。尤其那两座小山,在他的后背上又弹又跳,磨来磨去,令他大为享受的同时,又大感吃不消。真要命。

    又觉得惭愧,像占人便宜。他几度深呼吸,提醒自己冷静。暗说,一会儿就结束了。我是谁,我是林老虎,坐怀不乱。我不是没有定力的秦枫。买油回来,林慕飞给豪车加油。余梦雪在旁边看着,和他闲聊。

    一谈到感情方面的事儿,余梦雪象霜打的茄子──蔫了。“看来,我比你幸福。我打小喜欢她,十几年来没有变过。等她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林慕飞的语气中带着兴奋和得意。这是他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余梦雪叹息一声,脸朝着树林和林后的田地,说道:“你确实比我幸福。我那个未婚夫倒是挺优秀的,年纪轻轻,自己创业,有了自己的公司,事业一天比一天进步。可是他一心扑在工作上,眼里根本没我。我想见他一面都难。”说到此,声音微微哽咽。林慕飞听得心酸,建议道:“你可以想个办法解决嘛。比如换个环境,给他个惊喜,把他约出来,到大自然中去谈情说爱,你们肯定会对这些约会印象深刻。”

    “他一天很忙的,每次出来不久,又跑回公司搞业务,没那么多时间往山里去,水边走。”她的声音带着哭音。

    “那你们可以去跟前的公园啊,这个不占时间。你们在公园可以划船、钓鱼,可以玩个小游戏什么的,比如蒙上眼睛捉迷藏,以增加乐趣。”

    “哦,我会试一下的。要是再不行,我们只有分手一条路。”她哽咽着说,令人心碎。林慕飞抬头看她,不禁愣住了,原来她正摘下眼镜,在擦泪水。

    只看上一眼,林慕飞变傻了。这才叫美女,这才叫仙女啊。她的面孔清晰地印在脑海中,永世不忘。他突然明白为何秦枫不让自己见余梦雪了。对,是不该见她,不能见她。余梦雪一低头,说道:“油加完了。”

    林慕飞一看,可不是嘛,手上借来临时加油的油桶已空。他收起油桶,再看余梦雪,墨镜又戴上,脸又遮了。他再次背上包,拎上水果,向她告辞。

    余梦雪面对他,说道:“今天多亏你帮忙,应该好好谢你。”林慕飞摆摆手,微笑道:“也没干什么。大家萍水相逢,你真想谢我,不如考虑一下秦枫吧。”说完大悔,觉得自己的嘴真贱,人家都已经有未婚夫了,自己还帮秦枫争取,这不是造孽吗?余梦雪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很认真地说:“秦芸挺好的,你好好珍惜吧。秦枫的为人,不适合我。”

    她还知道秦芸的名字,看来秦枫没少和她说事儿。她说自己苦命,倒让人不敢相信是真的。林慕飞点点头,算是表态。望着她白裙飘逸,几缕秀发在脸上飘荡,加上胸前伟大,嗓音好听,再想想刚才她的惊艳的脸,真有点心醉之感。

    余梦雪正色地说:“你刚才已经看到我的脸,我长得还行吗?”其实,她多余问这个。林慕飞诚恳地说:“幸好我有对象,要不然我会变成第二个秦枫。哦,该走了。”余梦雪这才笑了,又露出白牙。要是摘下墨镜,定然比桃花绽放美吧?

    离开前,林慕飞主动和她交换电话号码,又说自己家的住处,顺道讲了村子的地形、风景、人物,足足讲了十几分钟。讲完才后悔,觉得自己今天怎么这么噜嗦,这么失态。他平常不是这样人。

    余梦雪没表现出什么反感,安静地听着,也不插嘴,她像是路上的一道美景。林慕飞最后表示:“要是谁欺侮你,你给我打电话,在这一片我没怕过谁。”

    他觉得自己的口气很像个大英雄。余梦雪点点头,说道:“我周一早上回城里,你若回去,可以打电话给我,搭我的车。”

    语气照例淡得像水,但她能说出这话很难得。林慕飞咧嘴笑,没说什么,朝她摆摆手。余梦雪轻挥几下纤手。这个女孩子挥手都比别人优雅、受看。然后,她钻进车,飘然而去。

    望着余梦雪开车走了,消失,他竟有一种明显的失落感。林慕飞定定神,骑上借来的摩托回家去了。回想余梦雪的风采,她的容颜,像是一场美梦。

    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车开得慢慢的,看着熟悉的路,熟悉的景色,想到即将要见到心上人秦芸,他的心怦怦的跳得好厉害。这个小姑娘在他的生命里占着最重要的位置,他的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总是和她交集着。

    他忘不了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记得小时候,领她一起到河边玩水、捉鱼。她捉不到时,会呜哭鼻子,哭得眼泪鼻涕混在一起。他就把捉到的鱼送她,她破啼而笑,拎过装鱼筐,抱在怀里紧紧的,怕他夺回去。

    小林慕飞说,拿我的鱼,长大后要当我媳妇儿。小秦芸说这点鱼太少,怎么也得一大盆鱼才行。

    他还记得秦芸父亲落马后,秦妈去世,秦家惨到极点,秦芸连学费都交不起。秦芸急得直哭,连着到几个亲戚家借钱,没有借来。林慕飞把自己的有私房钱都掏出给她,感动得秦芸扑到他的怀里不出来。

    为了秦家,林家的经济一落千丈,可谓从将军到奴隶。那时候,秦叔刚从牢里出来,生存都是问题,交学费更是困难。往往是有了秦枫的,没有秦芸的。秦芸随时都要辍学回家,当乡村妇女,以后的命运可想而知。

    林慕飞不得辍学打工养家。他不只是养自己,还帮衬着秦芸,从自己的汗水钱之中,掏出一部分给她,她不要。她知道他的钱来之不易。他就硬塞给她,说你不是我的老婆吗,还客气啥。

    这把秦芸感动的吻住林慕飞不放,说自己是世上最有福气的人,遇上了最好的男人。那段时间,是林慕飞最苦的日子。为了多挣钱,他挑最累的。

    比如在砖厂时候吧,他可以选择往车上装砖,可他选择了用拉车拉砖,因为这活儿是全厂最挣钱的,当然也是最苦最累的。每天回来,他精疲力尽的,上炕都需要别人拽。肩膀被车的拉绳勒出一道浅沟,透着血点。

    可他从来不会告诉别人。一次,让秦芸看到了,大吃一惊,心疼得用毛巾给热敷,一点点眼泪掉在他的背上。

    她让他别辞工,他笑着说,这没事儿,对练武人来说,这是小意思。实际上他早有些坚持不住了,可是每次一想到秦芸,他的心里暖洋洋的,全身充满力量。他告诉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要秦芸高兴,自己也高兴。直到近几年,秦家还完亲戚们的欠债,林慕飞才不用接济秦芸。

    不知不觉,林慕飞来到自己家的胡同口。回到家,中午十二点。他家住在村子中部,去年已换成大砖房,生活比以前好过一些。

    他在门外遇上老爸,不到五十岁,满头花白,拄着拐棍走路还挺慢。一见他,老人乐了,眼睛却流出眼泪,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林慕飞心里不是滋味儿,赶紧扶着他回家。

    院子里除了花花草草,还养着一些鸡鸭鹅狗,看见他们进来,连走带叫的,喜气洋洋。一伙人走出来,是他的妈妈和弟弟妹妹。最后出来的竟是秦芸。她手里拎着个围裙。

    看来,刚从厨房出来,脸上是甜美的笑容,梨涡微现,楚楚动人。细一打量,她留起长头发,粉色t恤,穿着九分裤,脚踩凉鞋,打扮得清爽而靓丽。

    小巧的身子,极具女人韵味儿,该鼓的地方鼓,该瘦的地方瘦。两条露出外边的手臂圆白而细长,凉鞋里的双脚很秀气,十个脚趾甲染的是紫色,显得时尚、新潮。

    林慕飞向秦芸笑笑,先朝妈叫一声妈。他妈答应一声,满脸是笑,头上也有一些白了。弟弟子星,妹妹子君也上来叫大哥。林慕飞一一答应着。子星上初三,十六岁,中等个,眉目清秀,斯文、腼腆。

    子君上初二。别看十四岁,已是初具雏形的小美女。两条麻花辫子,齐刘海伏在明净的前额上。一张瓜子脸,配上杏眼樱唇,温柔的笑容,尽显清纯、甜美。她身着校服:白衬衫,蓝短裙,露出两条嫩如葱白的大腿,令人眼前一亮。

    哦,一朵乡村小花。林慕飞心说,子君越来越美,再过几年,跟秦芸有的一拼了。秦芸慢慢过来,俏脸微笑,轻声说:“路上挺好吧?”

    “挺好的。”林母招呼道:“快进屋吃饭吧,别在这儿呆着了。”一家人进屋吃饭,把一张桌子围得满满的,气氛很是热烈、和谐,充满家的温馨。

    林慕飞的目光掠过每一张脸,觉得心里热乎乎的。父亲的身体,比之前好了些,见了儿子回来,苍老的脸上露出笑容,一再耳提面命,林家忠义传家,叮咛儿子无论如何,不能行差踏错。

    “慕飞,爸爸对你有信心,外头世界很乱,你记得,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和那些流氓混在一起。”

    听见父亲叮咛,林慕飞想起酒吧里的冲突,想起龙哥那些流氓,还有回程时的这些混混,不觉好笑,自己不想招惹,可生活里总是被流氓和混混添赌。“爸,你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嗯,那吃饭吧!”桌上除了鱼肉,还有村里的特色菜,如土豆、地瓜、苞米、杀猪菜,每一样都令林慕飞大呼过瘾。在城里是吃不到这样有味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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