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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想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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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沉声诵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丁总的酒杯送到了嘴边,停了下来,歪过头来看着我。我坐下,坐在她身边,隔着一米的距离。酒杯在她的酒杯上轻轻一触,我出珠玉的脆响。

    忽然,我自顾把酒一饮而尽。酒液穿喉时冰冷,但旋自即从口腔到胃,象穿着一条绳子,燃烧起灼热的火焰。也许是这大洋上的夜太冷了,我才觉得这酒是如此的火热,虽然它冰镇过。看了看丁总,她手里的杯子,仍然一动不动地端在手上。

    “是不是喝不惯这样的洋酒。”我轻声问。丁总摇了摇头,忽然傻傻地笑了笑,说:“是的,不太习惯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人这样倍我喝酒了小丽她爹在世的时候”我打断了她的话,说:“中国人有句老话,叫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又说,人死了之后,喝了忘川之水。就会把前世的一切忘记,然后,重新投胎转世。”我慢慢地替自己又倒了一杯酒,再次举杯向她示意。

    丁总迟疑的举了举杯,稍稍喝了一点,我也喝了一小口,接着说:“若是人有灵魂,可以投胎转世。那么小丽父亲大人的英魂,一定早已转世重生了。

    我,小玲,也许在沉睡里的小丽,都不忍心看到你这样的孤寂,你明白了吗?”我看着大洋,兰色的天空,和一望无际的世界,看起来是这样,但我明白,其实,它有尽头!

    也许,前面我认为是永远也达不到的虚空,过几个小时,这艘般。就会驰过那片天地。转过头。我看着她。丁总正愣愣地看着手里的酒杯。“快乐也是一天,悲伤也是一天。真正爱你的人,没有人愿意你孤单,悲伤”我说,象是自言自语。

    然后,又更肯定地说:“也许,这一次也是个机会,我们一家人,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生活在一起,心会贴得更近,而且,我相信,在一年时间之内,小丽必然会清醒过来,就算好再任性,我们也能把她唤醒!”

    丁总若有所思,慢慢地抬起酒杯,啜饮着鲜红的酒液。白色的月光,红色的酒液,和她那樱色的嘴唇,象不真实的国画。告别是她那弯细长的眉头,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但成熟女人的风韵,仍然让人看着心悸。“开心起来哦!”我说。

    “要是明天就不存在了,也许谁知道”丁总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的月亮。我们就这样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说着各自的事情。我回去拿了六次酒,最后一次,抱了整整一箱到了集集箱地顶上。一边喝酒,一边漫无边际地说着话,等到太阳从大海里升起的时候,脚边的一大堆酒瓶,反射着黎明的晨光。

    “好天气啊!来为了这好天气,我们干杯!”丁总提议。我举起酒杯,和她手里的酒杯碰了一下,然后,我正欲举起酒杯喝掉最后一杯酒地时候,丁总手里地酒杯,滑落到了集装箱地板上,摔得粉碎。丁总,身子一歪,慢慢地倒了下去。我手一伸,扶住了她。她已经醉了。

    她不再是那个大人物,衣着光鲜,举止得体,和蔼可亲她已经醉了,醉得人事不醒甚至,还有一条晶亮的口水,正顺着她被朝霞映照着分外鲜艳的两片嘴唇边上,慢慢地流向她洁白的颈项

    我半抱半扶着她,又在这黎明的阳光下,静静地呆了十几分钟,觉得,浑身被这阳光,照得暖洋洋的。

    这才轻轻地把她抱在臂弯里,耸身跃下集装箱顶。在从集装箱顶跃下至舱底地那一段下落时间里,我有一种恍惚的感觉,似乎,分不清,谁是何田田,谁是丁总。

    这样的一夜长谈,无话不说她还是我的尊长吗?我怎么会有一种错觉得她是我的朋友?这是被她的上帝允许的吗?等到般接近新西兰的时候,一架直升机,降落到了这艘货船上,直接把我们从般上,载支了那个被红枪公命名为太极岛的小岛上。

    丁总仍然是被我抱上飞机的。她病了,从与我喝了一夜酒后的第二天中午,她开始发烧。真是巧合,这小岛竟然叫太极岛!岛在南半球上,但大概是新西兰最北的领土吧,孙猛说这里所有的物资都是从另外一个岛国运来的。

    但这时事实上与所有的城市都很遥远,简直是与世隔绝的荒岛。岛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南北长九公里,东西宽平均也近三公里,而且,岛中间还有一个不算小的湖泊。房子修建得很结实估计普通子弹也很难穿透。

    设施也算全,太阳能电池什么的,都很全。甚至,还有一人油库,本来是红枪会的一个营地,太后来由于太偏僻,来这里成本过高,就基本许诺了。

    但在我们来之前,红枪会的货船。已经对这个小岛进行了补给,看起来,各种设施,也作了检修。我对这样的环境还是很满意地事实上,我一直都没有融入到城市的生活里,相反,对这样的环境,倒是非常的亲和。

    也许是小时候孤僻,上班后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野外的原因,或者流亡总之。象一只野兽一般,难以习惯城市里的喧嚣。所以安顿下小丽一家人之后,我迫不急待地想要绕着这小岛多转几圈,当然,是拉着小玲。这是我们的世界!我对小玲说。

    我们的世界。小玲点了点头。晚上在她们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打开了自己带来的那只箱子。一个人呆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把那枚恶魔护身符挂在了脖子上。在这之前,我已经是对这恶魔护身符有了一知半解

    它能让拥有并佩带它的人的能力得到快速的提升,并且得到意想不到的权力但是,这也会给佩带它的人。

    厄运似乎,这权力、厄运,似乎太难理解,便想一想这枚护身符是从哪能里来的,也许能对这一现象有一个简单的诠释

    它来自一个隐密的洞穴之中,拥有者死去,坐在一张镶嵌着无数宝石的象征着权力的宝座上,无数惨死地人,为他陪葬。

    他地脖子上挂着这枚色黑如漆的项链!而我在我最失意的时候,戴上了它,竟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差点儿爬上了权力的顶峰当然,后来落败以致流亡海外了,但它带来不仅是权力。

    而且,我现在身体里地超能力,有许多都是有它的一份功劳比如说,耳朵甚至能轻易地听到日常警用或者家用及至军用的无线电短波通讯并且直接理解通讯电波的含义

    但是天一道长见过这枚项链的第一句话是:不祥之物!秦天见到它,说的第一句虽然是:神奇!但第二句话,却和天一道长不谋而合,也是一句不祥之物!

    我问为什么,他们先后的解释也大同小异:他们嗅到了这枚项链的争夺与诅咒!诅咒!难道这是真的,可以“诅咒”?这样的疑问让他们不屑于回答。

    算了我需要这样的能力!我需要力量,需要自己的力量得到快速的提高,只有这样,我才能够杀回到洛城支,结果那个山本武志的性命,而不是让他打上门来!我知道他会的我不杀他,他肯定一样要杀我。

    他手下既然有可能指挥的巫师,那么,我藏在哪能里都没有用!只有越快杀了他,我们才能越早地在这太极岛上欢度余生。恶魔护身符的三根看似很钝的脚中的两支,一接触到我胸前的肌肤。

    顿时,凭着它那沉甸甸的重量的作用,便无可阻拦地刺破了我的皮肤。它喝到了我的血!它是有生命的!我一直知道这点,深深相信这点!

    当它与我血脉连通,它就会象我的身体的一个器官一样,消耗着我的血液里的营养,另外也向我输出无与伦比的力量与权力!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感觉全身的鲜血,都向那枚只有拇指大小的护身符左面的那只触角涌了过去。

    刹那之间,我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似乎,一下子,血,都被这样一枚不起眼的护身符吸走了一样,如有傍观者,或许能发现我的脸色和全身肌肤的颜色,霍然变得苍白霎那之间,血又从护身符的另外一个触角,涌了出来。

    带着让我莫名的东西,回到了我的身体里它就象我的另外一个心脏一般,我叹了一口气,一个词,在心灵里一闪而过:饮鸩止渴!咬了一咬嘴唇,尝了一股血腥的味道。

    我要杀了他!我愿意为了这个付出代价!手在箱子里翻了翻那几枚戒指,躺在最底下的一角落里。

    但放在一个软鹿皮包里。四枚!两枚是精灵交到我手上的。加外两枚,算是我地战利品吧。我把它们放在手心里慢慢地拭擦干净,分别戴到了两只手的中指和小手指上。

    这样戴法,只是经验,好象这样,能最佳地发挥它们的效果。要说理论,大概是因为中指和小手指,分别是手劂阴心经和手少阴心经的终点。心也许跟灵魂最近。

    而戒指有灵,所以,戴在这两只手指上比较能发挥它们的灵性一种至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既是欣喜,又是恐慌的感觉交织着。要是我的那枚天使护身符还在,就好了。

    会让我的心平静下来的,我想,但现在,却只靠这几枚戒指了,但是,一种无可渲泄的力量,依然源源不断地从恶魔护身符里涌向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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