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时节又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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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口袋里我藏着你的味道想见你,心太急,狂奔在拥挤的人群里,多希望下一秒就见到你。”我坐在行李包上,看着来来往往不知东西的人群,守侯着你,你说过要来接我不是吗?我说好呀,我玩笑说我还要一捧芙蓉花,你笑着说不,因为你不是我的男朋友,我笑着说那又不是爱情信物,那只是我的生日花呀,你还是说不,因为我不是你的女朋友。我就是爱逗你,就是喜欢看你摇头的样子,傻乎乎的,很可爱。
我们是一世的朋友,只是与爱情无关。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永远纠缠不清,不可能做绝对单纯的朋友,最终的结局不是做情人就是做敌人,我却不信。我和你是意外。“妾发初覆额”的年纪我们似乎青梅竹马,这是大人们说的。我经常欺负你。
那段儿时的往事至今埋藏在我的记忆中,虽不经常翻开,待翻开竟又可以使我发呆一个下午,在这个下午我发疯般地听想见你,然后我就和我的酒一起沉醉在地上,象一堆烂泥。落花成泥方是聚,我想变成泥。
知道你不会来了。落寞的站台只剩下我和我的背包。我再呆会行吗?就看看火车飞驰的样子。如果你来了,你一定会说快走,该回家了,小丫头。你总在接我的时候这么说。但是,这次我真的要迟些走,我怕我的样子吓坏了老爸老妈,我想忘记你。
(一)
小时候的我很爱闹,爱折腾人,象个土匪。上了小学,如很多女孩子一样,我开始慢慢变的羞涩,腼腆,不怎么人前大声说话了,只有在他面前我肆无忌惮地嚣张,大叫,保持着童稚的纯真。他曾经说我欺骗了很多人的眼睛,我说是呀,笨蛋才以为我很淑女呢。几年后,我知道自己的心理有问题,有点自闭症的倾向,他察觉到了,经常刺激我说话,逗我开心,带我到他的朋友面前,介绍他们给我认识。我有病,我不看医生,你别管我,我经常这样歇斯底里地冲他大喊。他沉默了,在烟雾缭绕中。
我病了,在1996年,我给自己判了死刑,这一点没有人看的出来除了他,我照例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文静的女孩,可是我对这个世界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幻想,我歧视吸毒,但我经常想尝试,我惧怕死亡,但我经常想自杀。不知道,这是不是继自闭症后我的另一场大劫难,我排斥医院和一切与治疗有关的字眼,而且我看起来很好,什么症状也没有。夜晚,我在痛苦中挣扎,不能入睡。我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黑是我的,白是他的,我打电话给他,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别扔下我。然后我就大量喝酒,他来了,不拦我,却用眼神关注我,他说我陪你看水塘吧,我懵懂着怔怔想了一会,记起了我们楼下的那个水塘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于是我抓着酒和他,在夏日的深夜去看那小小的水塘。
那个水塘很浅,却有鱼,一批批的鱼,来了,死了,死了,又来了。他常说那些鱼有魂魄,轮回不息,我说我只想念最初亲手喂过的那些鱼,现在的鱼不过是它们的影子,没有魂魄,只有躯体。
走到水塘边,我醉歪歪地说,我只想念最初我亲手喂过的那些鱼,它们死了,我也死了,现在的鱼只是它们的影子,没有魂魄,只有躯体,我也没有魂魄,只有躯体。他轻轻地拥着我说该有人疼你了。风吹过,水里的倒影在随风飘摇。
过了这个暑假,我真的恋爱了。那个人不是他。
半年后的假期我和他见面,象往常,我告诉他我的一切,我笑着告诉他,我恋了,分了,现在又回归自由了。他说,你不是一个好人。我赞许地望着他,你很聪明。象我这样的丑丫头,脾气又坏,没有人可以忍受的了的。我心里很感激那个男孩,不计较我长的很惭愧,不计较我的怪脾气,并想和我呆一辈子。但是我怕了,我从不想做任何人的俘虏,我不想过早把自己折腾成老妈子,我怕自己会变的很世俗,我不想更加讨厌自己,从外蔓延到里的。于是,我们分手了。我把一切倾倒给他,告诉他我找到了一个世界,纯粹精神的乐园,很适合我。我上网了。
(二)
我上网了。
他说他喜欢畅游网络,却不象我那么喜欢网络聊天。我一惊,他居然猜准了我的嗜好。
笑吟吟地凝视着他的眼,邪恶地说是不是你泡不到mm呀,他回击,问我欺骗了几个可怜的dd。没有呀,我大声狡辩着,声称只认识了几个谈的来的纯粹网络朋友而已。
网络的一切与现实无关。
从此添加了e-mail的联系,见面并没有减少。我们相约爬华山,看烟波致爽,浮云飘渺;看突兀巨石,绝立山颠;看陡壁云梯,不寒而栗;看翠扰白岩,旷世傲然;看溪流攒动,荡涤石卵。他问我华山如何?我不屑的说本小姐看山一向自上而下,因此眼中的山小了,不过尔尔。
在我的视线里,山是放大的玩具,只有身边的他高大依然。
坐索道吧,省却那750米的攀援。他自然同意,很明白长路漫漫,任重道远。我们的目标是南峰,2160。不知道是一路旅途的颠簸还是骨子里的懒惰,爬了半小时后,我执意不肯走了。他笑骂我是天字第一号懒虫,我乜斜着汗水浸湿的眼,无力地摇头。半晌,在食物和水的滋润下,我拽着他的大背包移步亦趋,向前进军。
金琐关两边的链条上挂满了形形色色的锁,挂满了形形色色的心愿,我们也在一把锁上隽刻彼此的名字,恭祝幸福平安。因了近似透明的熟悉失却了爱情神秘的质感,我们无法祈祷爱情宣言。
永恒的只是那些锁,它们缔造了一个个传说,编纂了无数个神话,凝结成后来登山者眼里虔诚的祝福和幸运。片刻的沉默,之后是欢颜,我们都希望把这个属于我们的锁挂到东峰,凭日出日落,草长云飞,任晨钟暮鼓的典礼穿透嘶哑的薄雾,在风中疾呼。到达东峰时,我们将锁挂在最高处的链条上,那里原本空无一物。紧紧握着钥匙的手缓缓松开,在他的掌心里我看分明到了半个自己。钥匙倏忽间跳跃着荡入山谷,凝固也许是埋藏了一个没有未来的祈愿。
我的眼线碰到一块延伸在外的山石,趴到上边,我极力俯视万丈深崖。他失声地叫起来,疯了似地拖起了我,很愤怒。半天,喘息不停。我说我没事呀,不会寻死,根本没有什么动机嘛。他不理我,很久以后拥了我一下,很用力,全不似夏日池塘的夜。
下山的时候我们还是乘索道,耳朵很难受,嚼什么也没用。为了减轻痛苦,我不停地说话,细数大三一年的日子。我说我很胆大,刚才真的没有危险,我的心理素质很好,就象刚才爬云梯,我的速度不亚于你。他就那么听着。
我说我只有一件事情很胆小,我好象得了晕血症,那是大三上学期开始不久,我就很积极地鲜血了,看着它们汩汩流出体外,我很开心,可是没过多久,在我看到一个同学割破了手指,艳红的血滴在青白色的地面时,我的心开始哆嗦,我四肢软弱。
我开始惧怕红与白的交和。
以前我喜欢红与白的对立,喜欢红与白的融合,喜欢云中奶红的骄阳,喜欢雪地浮香的红梅。我把自己丢失在现在,往日的记忆逃隐,代替红与白的是血腥。
我告诉他,如果让我选择,今生远离红与白的罪恶。我突然想起了菜市口,那个人头点地的平民聚集地。木牢笼穿白衣示众过的囚徒在鬼头刀下溅摸了一地红。很多人指指点点,带着很多表情,很模糊。多年后我每看到指示牌就想起菜市口,那曾经冤魂生活过的地方。
这次到西安城,我见到指示牌时问他,这里有菜市口吗?他说没有,却仍少不了夜晚游荡的冤魂。是唐朝的冤魂多些吗,他们太多了,容纳不下,就到了东京,到了大都,到了没有冤魂的地方,然后制造辉煌,制造杀戮,制造另一批的冤魂。
他笑,说你怎么现在想这个,我说也许我就是前世的轮回。
(三)
我相信轮回。
西安之行充满了戏剧般的巧合。在临行的前一天下午,音乐台广播,今晚水晶宫队将在西安体育场与中国国家队进行一场比赛。他兴奋了。
我知道你喜欢足球,没有几个男孩不喜欢,正如没有几个女孩关注足球,我不喜欢。还记得以前半夜你呼我,提醒我看世界杯。闭着眼,我说知道了,其实只看了四强之战。至于中国足球,我不稀罕,它是骗子,骗我的感情和票票,很野蛮。这次一听到足球,你的眼神又开始不对了,那是你的老情人。
我拼命地摇头说我不看,你也别看。他怏怏地坐着,看上去有点凄惨。晚上要吃夜市的,我早就计划好了。如果不是同学的男朋友来看我们并许诺带我们进球场,今晚就可以吃到烤鱼和肉夹馍了。他张牙舞爪地,很快乐。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也无法拂却这番‘好意’。
平生第一次现场看球,多少有点好奇,尽管有点不情愿。他兴致很好,不停地讲解规则和球员的背景。我不是完全的球盲!苍白的反抗。哪里分的清谁是谁呀,二十几个人跑来跑去在抢一个球嘛。晕。看着绿草地和在它上边窜动的人群,我渐渐地感到很煽情。随着他,我逐渐地陷进足球的黑洞中,不能自拔。背后几个西安球迷操着醇厚憨直的方言,拼命地骂范志毅是叛徒,语速很慢却也不失抑扬顿挫。接下来的人浪翻滚挑逗着气氛,很沉醉。
他牵着我,随人声起伏,喧腾,脸上写着幸福。
从炽热的叫嚣中剥离出来,已是球终人散。我喋喋不休地回味中国队大获全胜的快乐,他歪笑说你变的挺快呀,现在俨然圣徒了呢,水晶宫不过是一只二级球队,不赢它岂不是颜面丧尽?我说是呀,是呀,我识实务嘛。他感叹中国多了个没用的球迷也算可喜可贺,突然开口,还吃烤鱼吗?好呀,胃忘我地狂热。
坊上回民做的肉串和烤鱼味道很好,还有酸梅汤,都也成了我的挚爱。只是没有肉夹馍,犯忌讳。他说你胃口真大,没人敢娶你,看着也吓死了。我顾不的多说,忙碌着半天挤出几个字,你嫁给我吧。他差点喷了,龇牙咧嘴地。横,怎么,配不上你呀?没有没有。第一次听说我是可以被娶的,他鬼笑着,学我左右开弓,手里抓满了食物。
(四)
深夜,我打开电脑,看那些属于我们的信件。那些信都很好,安静地躺着,全无声息。
从车站回到家时,已经是夜幕低垂,晚风依稀。他没有来,路上拉长的只有我的影子。
我们的信是放进信箱的,不必收发,它被我们共用。
“也许我不知道你哪最好,让我情牵忘也忘不了,也许我不知道,你真的那么好,我的思念你又明了多少。”
我要走了,删除掉所有的信笺,我向你告别。我要走了,喝掉最后一滴酒,我向你告别。我要走了,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从我的世界消失,你违背了一周前的誓言,从你的世界消失,我违背了我们的誓言。真的要走了,我从此做一个淑女,从里到外的,我要慢慢适应没有你的日子。
墙上绢做的那幅画我摘掉了,很多蝴蝶在飞舞,还有牡丹,你很喜欢不是吗。我讨厌它的虚伪,我讨厌,什么都是假的。你走了,义无返顾,很冷酷。
记得我说我不喜欢红与白的共和吗?你也不喜欢。
记得我几乎从不与你谈论你的工作吗?我并不喜欢它。你喜欢。
(五)
前几天我去看铮铮了。那个孩子长的好快,才三岁就有小小男子汉的坚毅和勇敢。你最喜欢他不是吗?你总说铮铮你长大了一定要象爸爸一样作个铮铮男儿,顶天立地。你一脸严肃,眼里氤氲,和这个繁华的都市很不合拍。
铮铮男儿不需要眼泪,却有比谁都适合流泪的理由。
还记的那个午夜兰姐抱着半岁的铮铮呆坐失语的样子吗?她的他悄悄走了,步履匆匆。
不是因为爱情。
他不情愿地只留给兰姐一桢镶黑边的相片和所谓的荣誉,他甚至没有时间挥挥手。去他妈的荣誉,兰姐没哭,她就那么坐着。我却哭了。
那段日子你没陪我喝酒。是我在陪你。
血流在地上的样子很美,红与白的交叠。
(六)
看海去。船的踟躇汲起层层涟漪。夏夜的海很撩人。醉后不知天接水,满船星盏压银河。陪我们的有天有星有水有酒。我知道你忘不了兰姐无啼的样子。
我还能做什么呢。你的表情仿佛触摸到天国。眼神很迷离。
(七)
午夜,我上网了,在聊天室,认识了一个朋友。我放曲子给他听,他说如果挂了的时候有这么好听的曲子就满足了。
挂了?多么熟悉的专用词,我一惊,你匆匆地走了,挂了,在一个都市匆忙的夜。
你不浪漫。你不懂红与白。
爱情故事里的红是心头上的一点朱砂痔,白是衬衣上的一颗大米粒。
你不浪漫。你把血弄了一地。
水塘里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流转韶华。
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
花落无啼。
我等待轮回。
“没有人知道口袋里我藏着你的味道想见你,心太急,狂奔在拥挤的人群里,多希望下一秒就见到你。”我坐在行李包上,看着来来往往不知东西的人群,守侯着你,你说过要来接我不是吗?我说好呀,我玩笑说我还要一捧芙蓉花,你笑着说不,因为你不是我的男朋友,我笑着说那又不是爱情信物,那只是我的生日花呀,你还是说不,因为我不是你的女朋友。我就是爱逗你,就是喜欢看你摇头的样子,傻乎乎的,很可爱。
我们是一世的朋友,只是与爱情无关。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永远纠缠不清,不可能做绝对单纯的朋友,最终的结局不是做情人就是做敌人,我却不信。我和你是意外。“妾发初覆额”的年纪我们似乎青梅竹马,这是大人们说的。我经常欺负你。
那段儿时的往事至今埋藏在我的记忆中,虽不经常翻开,待翻开竟又可以使我发呆一个下午,在这个下午我发疯般地听想见你,然后我就和我的酒一起沉醉在地上,象一堆烂泥。落花成泥方是聚,我想变成泥。
知道你不会来了。落寞的站台只剩下我和我的背包。我再呆会行吗?就看看火车飞驰的样子。如果你来了,你一定会说快走,该回家了,小丫头。你总在接我的时候这么说。但是,这次我真的要迟些走,我怕我的样子吓坏了老爸老妈,我想忘记你。
(一)
小时候的我很爱闹,爱折腾人,象个土匪。上了小学,如很多女孩子一样,我开始慢慢变的羞涩,腼腆,不怎么人前大声说话了,只有在他面前我肆无忌惮地嚣张,大叫,保持着童稚的纯真。他曾经说我欺骗了很多人的眼睛,我说是呀,笨蛋才以为我很淑女呢。几年后,我知道自己的心理有问题,有点自闭症的倾向,他察觉到了,经常刺激我说话,逗我开心,带我到他的朋友面前,介绍他们给我认识。我有病,我不看医生,你别管我,我经常这样歇斯底里地冲他大喊。他沉默了,在烟雾缭绕中。
我病了,在1996年,我给自己判了死刑,这一点没有人看的出来除了他,我照例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学眼里文静的女孩,可是我对这个世界失去了理想,失去了幻想,我歧视吸毒,但我经常想尝试,我惧怕死亡,但我经常想自杀。不知道,这是不是继自闭症后我的另一场大劫难,我排斥医院和一切与治疗有关的字眼,而且我看起来很好,什么症状也没有。夜晚,我在痛苦中挣扎,不能入睡。我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黑是我的,白是他的,我打电话给他,说你是我唯一的朋友,别扔下我。然后我就大量喝酒,他来了,不拦我,却用眼神关注我,他说我陪你看水塘吧,我懵懂着怔怔想了一会,记起了我们楼下的那个水塘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于是我抓着酒和他,在夏日的深夜去看那小小的水塘。
那个水塘很浅,却有鱼,一批批的鱼,来了,死了,死了,又来了。他常说那些鱼有魂魄,轮回不息,我说我只想念最初亲手喂过的那些鱼,现在的鱼不过是它们的影子,没有魂魄,只有躯体。
走到水塘边,我醉歪歪地说,我只想念最初我亲手喂过的那些鱼,它们死了,我也死了,现在的鱼只是它们的影子,没有魂魄,只有躯体,我也没有魂魄,只有躯体。他轻轻地拥着我说该有人疼你了。风吹过,水里的倒影在随风飘摇。
过了这个暑假,我真的恋爱了。那个人不是他。
半年后的假期我和他见面,象往常,我告诉他我的一切,我笑着告诉他,我恋了,分了,现在又回归自由了。他说,你不是一个好人。我赞许地望着他,你很聪明。象我这样的丑丫头,脾气又坏,没有人可以忍受的了的。我心里很感激那个男孩,不计较我长的很惭愧,不计较我的怪脾气,并想和我呆一辈子。但是我怕了,我从不想做任何人的俘虏,我不想过早把自己折腾成老妈子,我怕自己会变的很世俗,我不想更加讨厌自己,从外蔓延到里的。于是,我们分手了。我把一切倾倒给他,告诉他我找到了一个世界,纯粹精神的乐园,很适合我。我上网了。
(二)
我上网了。
他说他喜欢畅游网络,却不象我那么喜欢网络聊天。我一惊,他居然猜准了我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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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琐关两边的链条上挂满了形形色色的锁,挂满了形形色色的心愿,我们也在一把锁上隽刻彼此的名字,恭祝幸福平安。因了近似透明的熟悉失却了爱情神秘的质感,我们无法祈祷爱情宣言。
永恒的只是那些锁,它们缔造了一个个传说,编纂了无数个神话,凝结成后来登山者眼里虔诚的祝福和幸运。片刻的沉默,之后是欢颜,我们都希望把这个属于我们的锁挂到东峰,凭日出日落,草长云飞,任晨钟暮鼓的典礼穿透嘶哑的薄雾,在风中疾呼。到达东峰时,我们将锁挂在最高处的链条上,那里原本空无一物。紧紧握着钥匙的手缓缓松开,在他的掌心里我看分明到了半个自己。钥匙倏忽间跳跃着荡入山谷,凝固也许是埋藏了一个没有未来的祈愿。
我的眼线碰到一块延伸在外的山石,趴到上边,我极力俯视万丈深崖。他失声地叫起来,疯了似地拖起了我,很愤怒。半天,喘息不停。我说我没事呀,不会寻死,根本没有什么动机嘛。他不理我,很久以后拥了我一下,很用力,全不似夏日池塘的夜。
下山的时候我们还是乘索道,耳朵很难受,嚼什么也没用。为了减轻痛苦,我不停地说话,细数大三一年的日子。我说我很胆大,刚才真的没有危险,我的心理素质很好,就象刚才爬云梯,我的速度不亚于你。他就那么听着。
我说我只有一件事情很胆小,我好象得了晕血症,那是大三上学期开始不久,我就很积极地鲜血了,看着它们汩汩流出体外,我很开心,可是没过多久,在我看到一个同学割破了手指,艳红的血滴在青白色的地面时,我的心开始哆嗦,我四肢软弱。
我开始惧怕红与白的交和。
以前我喜欢红与白的对立,喜欢红与白的融合,喜欢云中奶红的骄阳,喜欢雪地浮香的红梅。我把自己丢失在现在,往日的记忆逃隐,代替红与白的是血腥。
我告诉他,如果让我选择,今生远离红与白的罪恶。我突然想起了菜市口,那个人头点地的平民聚集地。木牢笼穿白衣示众过的囚徒在鬼头刀下溅摸了一地红。很多人指指点点,带着很多表情,很模糊。多年后我每看到指示牌就想起菜市口,那曾经冤魂生活过的地方。
这次到西安城,我见到指示牌时问他,这里有菜市口吗?他说没有,却仍少不了夜晚游荡的冤魂。是唐朝的冤魂多些吗,他们太多了,容纳不下,就到了东京,到了大都,到了没有冤魂的地方,然后制造辉煌,制造杀戮,制造另一批的冤魂。
他笑,说你怎么现在想这个,我说也许我就是前世的轮回。
(三)
我相信轮回。
西安之行充满了戏剧般的巧合。在临行的前一天下午,音乐台广播,今晚水晶宫队将在西安体育场与中国国家队进行一场比赛。他兴奋了。
我知道你喜欢足球,没有几个男孩不喜欢,正如没有几个女孩关注足球,我不喜欢。还记得以前半夜你呼我,提醒我看世界杯。闭着眼,我说知道了,其实只看了四强之战。至于中国足球,我不稀罕,它是骗子,骗我的感情和票票,很野蛮。这次一听到足球,你的眼神又开始不对了,那是你的老情人。
我拼命地摇头说我不看,你也别看。他怏怏地坐着,看上去有点凄惨。晚上要吃夜市的,我早就计划好了。如果不是同学的男朋友来看我们并许诺带我们进球场,今晚就可以吃到烤鱼和肉夹馍了。他张牙舞爪地,很快乐。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却也无法拂却这番‘好意’。
平生第一次现场看球,多少有点好奇,尽管有点不情愿。他兴致很好,不停地讲解规则和球员的背景。我不是完全的球盲!苍白的反抗。哪里分的清谁是谁呀,二十几个人跑来跑去在抢一个球嘛。晕。看着绿草地和在它上边窜动的人群,我渐渐地感到很煽情。随着他,我逐渐地陷进足球的黑洞中,不能自拔。背后几个西安球迷操着醇厚憨直的方言,拼命地骂范志毅是叛徒,语速很慢却也不失抑扬顿挫。接下来的人浪翻滚挑逗着气氛,很沉醉。
他牵着我,随人声起伏,喧腾,脸上写着幸福。
从炽热的叫嚣中剥离出来,已是球终人散。我喋喋不休地回味中国队大获全胜的快乐,他歪笑说你变的挺快呀,现在俨然圣徒了呢,水晶宫不过是一只二级球队,不赢它岂不是颜面丧尽?我说是呀,是呀,我识实务嘛。他感叹中国多了个没用的球迷也算可喜可贺,突然开口,还吃烤鱼吗?好呀,胃忘我地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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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深夜,我打开电脑,看那些属于我们的信件。那些信都很好,安静地躺着,全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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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信是放进信箱的,不必收发,它被我们共用。
“也许我不知道你哪最好,让我情牵忘也忘不了,也许我不知道,你真的那么好,我的思念你又明了多少。”
我要走了,删除掉所有的信笺,我向你告别。我要走了,喝掉最后一滴酒,我向你告别。我要走了,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从我的世界消失,你违背了一周前的誓言,从你的世界消失,我违背了我们的誓言。真的要走了,我从此做一个淑女,从里到外的,我要慢慢适应没有你的日子。
墙上绢做的那幅画我摘掉了,很多蝴蝶在飞舞,还有牡丹,你很喜欢不是吗。我讨厌它的虚伪,我讨厌,什么都是假的。你走了,义无返顾,很冷酷。
记得我说我不喜欢红与白的共和吗?你也不喜欢。
记得我几乎从不与你谈论你的工作吗?我并不喜欢它。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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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看铮铮了。那个孩子长的好快,才三岁就有小小男子汉的坚毅和勇敢。你最喜欢他不是吗?你总说铮铮你长大了一定要象爸爸一样作个铮铮男儿,顶天立地。你一脸严肃,眼里氤氲,和这个繁华的都市很不合拍。
铮铮男儿不需要眼泪,却有比谁都适合流泪的理由。
还记的那个午夜兰姐抱着半岁的铮铮呆坐失语的样子吗?她的他悄悄走了,步履匆匆。
不是因为爱情。
他不情愿地只留给兰姐一桢镶黑边的相片和所谓的荣誉,他甚至没有时间挥挥手。去他妈的荣誉,兰姐没哭,她就那么坐着。我却哭了。
那段日子你没陪我喝酒。是我在陪你。
血流在地上的样子很美,红与白的交叠。
(六)
看海去。船的踟躇汲起层层涟漪。夏夜的海很撩人。醉后不知天接水,满船星盏压银河。陪我们的有天有星有水有酒。我知道你忘不了兰姐无啼的样子。
我还能做什么呢。你的表情仿佛触摸到天国。眼神很迷离。
(七)
午夜,我上网了,在聊天室,认识了一个朋友。我放曲子给他听,他说如果挂了的时候有这么好听的曲子就满足了。
挂了?多么熟悉的专用词,我一惊,你匆匆地走了,挂了,在一个都市匆忙的夜。
你不浪漫。你不懂红与白。
爱情故事里的红是心头上的一点朱砂痔,白是衬衣上的一颗大米粒。
你不浪漫。你把血弄了一地。
水塘里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流转韶华。
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
花落无啼。
我等待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