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女人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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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 可怜曹大家
我原先颇为佩服汉代女儒学大家班昭。如她尚在世,我会登门求教,心甘情愿师事之的。然自从读了她的女戒之后,钦佩之心渐渐地消失了,觉得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可怜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可怜的女人!
班昭出身学问世家,其父班彪,其兄班固,均为历史上著名人物。班固汉书未竞,是她由她续完的,若非根底深厚,焉能成此大事!女人撰史,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几千年来,写史而留名的女人又有几人?我佩服的就是她的这个才能,还有,其夫曹世叔死后,汉和帝召她入宫,命皇后贵人师事之,号称曹大家。公卿大儒如马融之辈,都曾经向她问业求道得,问惑释疑,实在是一位了不得的女先生!我觉得,她这样子很好,在宫廷里衣食无虞,当皇后贵人们的老师,间或,与那些儒学大家讨论讨论学问,过着受人尊敬的日子。谁知,她却莫名其妙地写了一部书,名叫女戒,共七篇: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这七篇,篇篇如锁链,锁住了天下女人的一切。在她之前,刘向做过一部列女传,罗列一些所谓的列女的事实,供女人作标准之用,然他所罗列的事实其实是散漫而浮泛的,影响不甚广泛。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三从四德的典型等等思想,应该说是从女戒开始系统形成的。如若是男子写的女戒,我没话说。因了是我所尊敬曹大家亲笔,我忍不住对她抱怨几句。该书全文连同序言约1600字。字字有如链环,相生相扣,卷成一个圈,套在了每个女人的脖子上。满纸是三从之道,四德之仪,男尊而女卑。她说:“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这与古人“弄瓦弄璋”之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她还说:“阴阳殊性,男女异行。行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三从之道,以从夫为最要,其他曲从姑舅,和悦叔妹。都由从夫而发。”何以从夫为最重要呢?她以男人般的口气写道“夫有再娶之义,妇夫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行违神祗,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丈夫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女子要听从;即使不对,也还是要听众,曲不能争,直不能讼,必须在丈夫的“天”空下,任其阴晴雨雪。她怕女人们懂得不多,强调丈夫对于妻子的关系是一种“恩”只要有“恩”就是无爱也无妨。如果你认为这不是“恩”那么,有爱也没用。该理论令人哭笑不得。这种“有恩无爱论”实为班昭首创。
我常想弄明白曹大家写女戒时的动机或目的,可至今没有弄明白。不知道她写此书时的年龄,如果是在老年时代,则情有可原;如若是在中年时代,实属不该;倘若是在青年时代,那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了。我想:她的丈夫死后,她是打定了主意守节的。“妇无再适之文”她会说到做到。再说,象她这么一位有才华的女子,再嫁一个高过于她的男人恐怕也难。反过来说,哪个男人会娶她这样有学问的寡妇呢?女子无才便是德,娶一个无知无识却年轻美貌的女人,也比你曹大家要强得多!也许,几年下来,没人敢来爱她娶她。她自己也习惯了独身的生活。然看着别的女人生活得“没有章法”便冒出做女戒的念头,让她们象她一样规规矩矩,端端正正。我知道,她当时的想法是很高尚的,很纯洁的,是为天底下所有女人好的。而在实际效果上却远远地超过了她的想象。几千年来,女人们吃足了苦头,不能说她没有责任。只是许多女人们不知道她们的痛苦,是由一个叫曹大家的女人间接到制造出来的,再由男人们加工润色,使得她们卑贱无比。
看在曹大家自己也套着她自己制造的链子的份上,我们原谅她一回,可怜她一回,再尊敬她一回!
小脚可从“掌上看”
女人象男人一样走路,当然是不雅。所以,在古代的诗文里多有女子走路以舒缓优雅为美之描写。如诗经有言曰:“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曹植有“凌凌微步,罗袜生尘”之诗句;古诗十九首则曰:“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类似这样的描写不胜枚举,我觉得无可非议。女子行动舒迟,有阴柔之美,是好事。可为了达到这种舒迟优美之效果,居然让女人缠足,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我生活在必须缠足的年头,要命有一
条,双足不可缠!当然,这也是事后说说,毕竟,惜命,是人的天性。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呢!
最为可恶的是那个南唐后主李煜。这人纯粹做个文人,倒是不错的,不幸的是,他成了皇帝。这是国之不幸,民之不幸。他在位期间,整天沉缅于声色、诗词与歌舞之中,与大周后周宪与其妹小周后聊聊我我,花前月下,君王根本不早朝,政事荒废,朝廷黑暗。大周后死后,他册立小周后为皇后,构建小亭于万花丛中,以红罗围绕,并饰以名贵的玳瑁和象牙。亭内只容得下两人促膝而坐。除小周后之外,宫中另有一位嫔妃,名爱娘,极受李后主宠爱。这位嫔妃原为官宦人家之女,家道破败后,沦为金陵歌妓。爱娘生得苗条,善于歌舞。李后主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网带璎珞,饰以珍宝,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爱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于台中回旋起舞,大有凌云之态。看得这个皇帝看得心花怒放。爱娘为了博得皇帝的长久宠爱,不惜忍着剧痛,用白绫紧裹双足,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她的双足成为“红菱形”、“新月形”本来呢,为博皇上之宠,忍受皮肉之苦,这是她一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但宠她的男人是一国之君,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矣!从此,爱娘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千千万万女人的悲剧!这个悲剧,一直如河般流下来,我至今仍健在的老外婆还是一双真正的“三寸金莲”呢!
缠了足的女人,多为男人们所爱,尤其是文人。就连大文豪苏东坡亦难免此恶俗,居然作诗称赞女子之小足,其中有“纤妙似应难,须从掌上看”之语,读之如同吃了两只苍蝇。李笠翁说小脚之用处,是叫人白天“怜惜”夜里“抚摸”的,象上染上了“恋物癖”最好笑的,是有人成了研究小脚的专家,最到位的要算方绚了,专门写了一书,名之曰金莲品藻。也不知道他观看了多少女子的小脚,反正他以极为欣赏的态度,并据小脚大小形状之不同,把小脚分为十八种类型,如四照莲,并蒂莲,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千叶莲等等,并将它们的尺寸都都量好记了下来。让人叹为观止的同时,不得不对这个男人生出厌恶之感。更有甚者,自元代始,就有人妓鞋行酒令了。把妓鞋在座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三十的日子。执妓鞋的姿式,随时不同,或者口向下,或者口向上,或持其尖,或执其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或者放到桌面下不给别人看。总之,方法繁多。有人专门为此事写了一首诗:双日高擎只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据说,妓鞋行酒的目的在于“闻香”男人们愿意闻女人鞋子的香味,这有点“女尊男卑”的味道。而其实,这才是男人把女人当作玩物的一大事实。不说了,多说会恶心。
原先裹足是富户人家的事,因了千金小姐终日坐在闺房之内,不须多大走动的,凡事都有佣人代劳。如要外出,有车舟或骄子代步,双脚显得没有用处了,不如把它们裹掉,即好看又显得娇贵。后来,民间也流行开来,但凡女子,都要裹足,大脚板是嫁不到好人家的。有清一代,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足,不过效果不佳。
说来说去,男人裹女人的脚,最大的动机与目的是在行动上束缚她们。女儿经上说: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当然,男人中间也有极力反对女子缠足的。清乾嘉时的俞正燮、李汝珍两个人就是反对女子缠足的代表人物。袁枚喜欢年轻女子为他暖被窝的,然却反对女子缠足,他在牍外余言中说:习俗移人,始于薰染,久之遂根于天性。甚至饮食男女,亦雷同附和,而胸无独得之见,深可怪也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悲夫!
将自然美好的身体发肤变得不自然,如把头发染得蜡蜡黄或雪雪白等,跟古代女子被缠了足一样,同样是一件令人难受的事。但愿往后,违逆自然的现象不再发生,永远,永远!永永远远!
细君公主
汉武帝即位后,国家的军事、经济实力空前雄厚,故放弃了对匈奴单方面退让的“和亲政策”向匈奴贵族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击战争。但匈奴是个有实力的国家,不是一打二击就可完蛋的。为了实现“断匈奴右臂”之战略计划,转而对乌孙国采取“和亲政策”乌孙国东邻匈奴,西接康居、大宛,南接城廓诸国,战略地位非常重要。自张骞通西域以后,乌孙与汉朝的关系密切起来。“匈奴闻汉通乌孙,怒,欲击之。”乌孙眼看匈奴要打它,便决定倒向汉朝一边。乌孙王派人到汉朝献马,并提出了愿娶汉朝公主为妻的要求。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把江都王建的女儿细君作为公主,嫁给了乌孙昆莫猎骄靡为妻。据史书记载:汉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往妻乌孙,赠送甚盛。”细君远嫁乌孙时“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
细君是个美丽的少女,原以为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异国郎君是个英俊少年,骤见之下,方知昆莫比自己祖父的年纪还大,差点昏了过去。就是这么老的一个男人,一年之中也见不到几次面的,再说,细君公主不懂乌孙国的语言,无法跟老昆莫交谈与沟通,时日一长,想家了,想得厉害,遂作黄鹄歌以抒情怀: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
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思土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乌孙国的习俗,兄弟可以娶寡嫂,儿子可以娶非亲生的寡母,甚至祖父尚在,孙子可以娶后祖母的,这似乎是原始社会血缘群婚之遗风。那个老昆莫想想自己已垂垂老矣,便把细君嫁给他的孙子岑陬军须靡。这对细君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祖父的老婆居然嫁给孙子!此等荒唐事岂能应允!她就上书给汉武帝,希望他能把自己救出苦海。谁知武帝命令她“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在皇帝的诏书面前,细君只得把头深深地埋下去,谢了旨,含悲忍辱从了命,做了老昆莫孙子的老婆,所谓“朝为继祖母,暮为长孙妇”是也。细君与这个孙子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不幸的是,细君因忧伤过度,到了乌孙国的第五年,便抛下年幼的女儿,撒手人寰。
史书上都说细君公主为汉王朝的睦邻安邦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我却为她痛哭。细君公主,你好命苦!男人们在那里搞政治,把你当作了枪子儿使。你这一生,爱没爱过,却带着满身的愁恨离开了人世。你的女儿尚小,也许还没有学会汉语,她用乌孙话对你讲:妈妈,你不要走!我要妈妈!可是,你听不到了,听不到她的唤娘声,看不到她挥动着的无助的小手。
但愿,你的下一辈子,身为凡常女人,嫁个凡常丈夫,生几个凡常儿女,过着你耕我织的甜蜜生活。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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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先颇为佩服汉代女儒学大家班昭。如她尚在世,我会登门求教,心甘情愿师事之的。然自从读了她的女戒之后,钦佩之心渐渐地消失了,觉得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可怜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可怜的女人!
班昭出身学问世家,其父班彪,其兄班固,均为历史上著名人物。班固汉书未竞,是她由她续完的,若非根底深厚,焉能成此大事!女人撰史,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几千年来,写史而留名的女人又有几人?我佩服的就是她的这个才能,还有,其夫曹世叔死后,汉和帝召她入宫,命皇后贵人师事之,号称曹大家。公卿大儒如马融之辈,都曾经向她问业求道得,问惑释疑,实在是一位了不得的女先生!我觉得,她这样子很好,在宫廷里衣食无虞,当皇后贵人们的老师,间或,与那些儒学大家讨论讨论学问,过着受人尊敬的日子。谁知,她却莫名其妙地写了一部书,名叫女戒,共七篇: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这七篇,篇篇如锁链,锁住了天下女人的一切。在她之前,刘向做过一部列女传,罗列一些所谓的列女的事实,供女人作标准之用,然他所罗列的事实其实是散漫而浮泛的,影响不甚广泛。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三从四德的典型等等思想,应该说是从女戒开始系统形成的。如若是男子写的女戒,我没话说。因了是我所尊敬曹大家亲笔,我忍不住对她抱怨几句。该书全文连同序言约1600字。字字有如链环,相生相扣,卷成一个圈,套在了每个女人的脖子上。满纸是三从之道,四德之仪,男尊而女卑。她说:“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这与古人“弄瓦弄璋”之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她还说:“阴阳殊性,男女异行。行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三从之道,以从夫为最要,其他曲从姑舅,和悦叔妹。都由从夫而发。”何以从夫为最重要呢?她以男人般的口气写道“夫有再娶之义,妇夫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行违神祗,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丈夫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女子要听从;即使不对,也还是要听众,曲不能争,直不能讼,必须在丈夫的“天”空下,任其阴晴雨雪。她怕女人们懂得不多,强调丈夫对于妻子的关系是一种“恩”只要有“恩”就是无爱也无妨。如果你认为这不是“恩”那么,有爱也没用。该理论令人哭笑不得。这种“有恩无爱论”实为班昭首创。
我常想弄明白曹大家写女戒时的动机或目的,可至今没有弄明白。不知道她写此书时的年龄,如果是在老年时代,则情有可原;如若是在中年时代,实属不该;倘若是在青年时代,那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了。我想:她的丈夫死后,她是打定了主意守节的。“妇无再适之文”她会说到做到。再说,象她这么一位有才华的女子,再嫁一个高过于她的男人恐怕也难。反过来说,哪个男人会娶她这样有学问的寡妇呢?女子无才便是德,娶一个无知无识却年轻美貌的女人,也比你曹大家要强得多!也许,几年下来,没人敢来爱她娶她。她自己也习惯了独身的生活。然看着别的女人生活得“没有章法”便冒出做女戒的念头,让她们象她一样规规矩矩,端端正正。我知道,她当时的想法是很高尚的,很纯洁的,是为天底下所有女人好的。而在实际效果上却远远地超过了她的想象。几千年来,女人们吃足了苦头,不能说她没有责任。只是许多女人们不知道她们的痛苦,是由一个叫曹大家的女人间接到制造出来的,再由男人们加工润色,使得她们卑贱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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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象男人一样走路,当然是不雅。所以,在古代的诗文里多有女子走路以舒缓优雅为美之描写。如诗经有言曰:“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曹植有“凌凌微步,罗袜生尘”之诗句;古诗十九首则曰:“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类似这样的描写不胜枚举,我觉得无可非议。女子行动舒迟,有阴柔之美,是好事。可为了达到这种舒迟优美之效果,居然让女人缠足,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我生活在必须缠足的年头,要命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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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可恶的是那个南唐后主李煜。这人纯粹做个文人,倒是不错的,不幸的是,他成了皇帝。这是国之不幸,民之不幸。他在位期间,整天沉缅于声色、诗词与歌舞之中,与大周后周宪与其妹小周后聊聊我我,花前月下,君王根本不早朝,政事荒废,朝廷黑暗。大周后死后,他册立小周后为皇后,构建小亭于万花丛中,以红罗围绕,并饰以名贵的玳瑁和象牙。亭内只容得下两人促膝而坐。除小周后之外,宫中另有一位嫔妃,名爱娘,极受李后主宠爱。这位嫔妃原为官宦人家之女,家道破败后,沦为金陵歌妓。爱娘生得苗条,善于歌舞。李后主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网带璎珞,饰以珍宝,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爱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于台中回旋起舞,大有凌云之态。看得这个皇帝看得心花怒放。爱娘为了博得皇帝的长久宠爱,不惜忍着剧痛,用白绫紧裹双足,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她的双足成为“红菱形”、“新月形”本来呢,为博皇上之宠,忍受皮肉之苦,这是她一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但宠她的男人是一国之君,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矣!从此,爱娘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千千万万女人的悲剧!这个悲剧,一直如河般流下来,我至今仍健在的老外婆还是一双真正的“三寸金莲”呢!
缠了足的女人,多为男人们所爱,尤其是文人。就连大文豪苏东坡亦难免此恶俗,居然作诗称赞女子之小足,其中有“纤妙似应难,须从掌上看”之语,读之如同吃了两只苍蝇。李笠翁说小脚之用处,是叫人白天“怜惜”夜里“抚摸”的,象上染上了“恋物癖”最好笑的,是有人成了研究小脚的专家,最到位的要算方绚了,专门写了一书,名之曰金莲品藻。也不知道他观看了多少女子的小脚,反正他以极为欣赏的态度,并据小脚大小形状之不同,把小脚分为十八种类型,如四照莲,并蒂莲,编者按 值得品味的三篇小文!千叶莲等等,并将它们的尺寸都都量好记了下来。让人叹为观止的同时,不得不对这个男人生出厌恶之感。更有甚者,自元代始,就有人妓鞋行酒令了。把妓鞋在座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三十的日子。执妓鞋的姿式,随时不同,或者口向下,或者口向上,或持其尖,或执其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或者放到桌面下不给别人看。总之,方法繁多。有人专门为此事写了一首诗:双日高擎只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据说,妓鞋行酒的目的在于“闻香”男人们愿意闻女人鞋子的香味,这有点“女尊男卑”的味道。而其实,这才是男人把女人当作玩物的一大事实。不说了,多说会恶心。
原先裹足是富户人家的事,因了千金小姐终日坐在闺房之内,不须多大走动的,凡事都有佣人代劳。如要外出,有车舟或骄子代步,双脚显得没有用处了,不如把它们裹掉,即好看又显得娇贵。后来,民间也流行开来,但凡女子,都要裹足,大脚板是嫁不到好人家的。有清一代,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足,不过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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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君公主
汉武帝即位后,国家的军事、经济实力空前雄厚,故放弃了对匈奴单方面退让的“和亲政策”向匈奴贵族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击战争。但匈奴是个有实力的国家,不是一打二击就可完蛋的。为了实现“断匈奴右臂”之战略计划,转而对乌孙国采取“和亲政策”乌孙国东邻匈奴,西接康居、大宛,南接城廓诸国,战略地位非常重要。自张骞通西域以后,乌孙与汉朝的关系密切起来。“匈奴闻汉通乌孙,怒,欲击之。”乌孙眼看匈奴要打它,便决定倒向汉朝一边。乌孙王派人到汉朝献马,并提出了愿娶汉朝公主为妻的要求。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把江都王建的女儿细君作为公主,嫁给了乌孙昆莫猎骄靡为妻。据史书记载:汉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往妻乌孙,赠送甚盛。”细君远嫁乌孙时“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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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孙国的习俗,兄弟可以娶寡嫂,儿子可以娶非亲生的寡母,甚至祖父尚在,孙子可以娶后祖母的,这似乎是原始社会血缘群婚之遗风。那个老昆莫想想自己已垂垂老矣,便把细君嫁给他的孙子岑陬军须靡。这对细君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祖父的老婆居然嫁给孙子!此等荒唐事岂能应允!她就上书给汉武帝,希望他能把自己救出苦海。谁知武帝命令她“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在皇帝的诏书面前,细君只得把头深深地埋下去,谢了旨,含悲忍辱从了命,做了老昆莫孙子的老婆,所谓“朝为继祖母,暮为长孙妇”是也。细君与这个孙子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不幸的是,细君因忧伤过度,到了乌孙国的第五年,便抛下年幼的女儿,撒手人寰。
史书上都说细君公主为汉王朝的睦邻安邦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我却为她痛哭。细君公主,你好命苦!男人们在那里搞政治,把你当作了枪子儿使。你这一生,爱没爱过,却带着满身的愁恨离开了人世。你的女儿尚小,也许还没有学会汉语,她用乌孙话对你讲:妈妈,你不要走!我要妈妈!可是,你听不到了,听不到她的唤娘声,看不到她挥动着的无助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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