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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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习笔的时候,记得读到鲁迅的一篇叫事实胜于雄辩的随笔,写的是自己到鞋店买鞋,想要和穿在脚上的一样的,结果销售员给他一双尖头的鞋子,并声称是“一样”的。先生无奈只好买来。鞋子是买了,但心里还是不舒坦,回到家了就提笔记下自己遇到的囧事。一读不懂,二读不明,先生为何要买和旧鞋子一样的鞋呢?先生为何非要与那小三计较呢?何不换一家?
现在再翻翻,就有所体悟了。事实胜于雄辩,两双新旧尖平不同的鞋子,怎么会是一样的呢?但鞋的功能是一样的,先生毫无辩解。对于浅薄的销售员也只有摇头为之。
说的是“事实”胜于雄辩,而不是“实事”胜于雄辩。“事实”说的是带有本质的特性,鲁迅在其花边文学?安贫乐道法说:“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实事呢?那就是上文所说的眼见之事。
常言道:“眼见为实,耳闻为虚”如果我们没有鲁迅先生的那种生活体验,我想是不会理解先生之窘的,更不会充分理解“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小时候穿凉鞋很少换一个新样式,我对先生之窘是有同感的。现在回想那个时侯,才发现鲁迅先生的理财智慧和我的父辈一样。一模一样的鞋子,两双鞋子就可以当成三双来用,物质的匮乏可能只有让我们的先生这样去理财的。其实,现在我们眼见的实事,也未必就是符合实际的真情。至于道听途说,与事实真相往往会更加谬以千里。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亊物“是”就是客观亊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也就成了我们处事的标准,事实为准也就成了我们处世的标准。
当实事遇到事实,实事多少就显的虚伪了,好比矗立于荒漠的古堡与钟鸣于深山中的古刹,好比万物对生存的诠释与人类对生活意义的探求,好比胁迫杀人成仁与自请舍身取义,多了一份凝重。
1884年,英国的一艘叫mignonette的远洋游艇在海上遇难,船长dudley、船员steven、水手brooks和一个17岁的船上侍从孤儿parker,他们靠着一个救生船暂时存活下来,船上只有两个大头菜,他们先吃了其中一个,中途他们逮到了一只海龟并宰杀了它,并把龟壳来收集淡水。再后来,因为parker忍不住喝了海水而生了病。此时parker还不知道他的同伴们已经谋划一个可怕的计划。即便parker还是在昏迷中,即便船长dudley提议抽签来决定谁先死以便来维持同伴们的生命遭到brooks拒绝,也没有使parker看到有生的希望,在“同甘共苦”的誓言的修饰下非命于自己同伴的小刀,船长dudley和船员steven决定杀死parker,没有参与这个决议的brooks和船长吃掉了尸体的大部分,靠着parker的肉体和血液,船员们撑到了下一拨的雨水。他们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死的是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幸存的奇迹?不过,他们幸运的是在海难的两个月零一天的时候被一艘路过的德国船只救起。活着的人面临的是法庭的审判。
这就是实事,人性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里表露无疑。通过决议来决定伙伴的生死至少在某些人眼中,那是人类社会文明行为的举止,上则故事的最终结局是什么呢?
由于审判中缺乏证人,或者说是没有parker的亲人的指控、brooks因为没有参与表决杀人而被公认为证人,在英国女王亲自主持的判决下,公认证人无罪而免刑。女王认为船长dudley、船员steven有罪而判处死刑。
这也成了实事,因为船长动了杀人的念,因为船员执行的杀人,所以都是有罪的。谋杀就是谋杀“观点错了,不论你怎么辨证也会是对”不论是处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杀人,都是一样的结果,又何必去辩解呢?人已经遇害,我想船长通过日记本来忏悔也没有实在的意义,如果此事遇到国人,我想先死的可能就是年纪最大的那个,而不是年纪最小的或是牵挂相对少的那一个。
在这个法庭上,我认为更没有公平可言。水手brooks因为没有参与表决杀人而被公认为证人,可以理解,但他和船长吃掉了同伴的大部分尸体!判其无罪也说不过去,如果没有你的存在或是在海难中早逝,我想不会有的表决的机会,更何况你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生存压力。所以参与分享同僚成果的人也有罪,不能因为羞于道德碍于良心体验没有参与“捕猎”就脱离!我想说的是,我们生活的圈子和我们建立的规则、文明是一个像煮着八宝粥的大容器,容器里边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他只有的价值和存在权利。不论是何种生物群,不论是何种生活圈。对于任何一个判决,如果本身没有问题,那么最终的结果会更趋于公平,更趋于实事求是中的“是”更趋于事实。而通过判决来为牺牲者或是受害者做一个“交代”那只不过是在某些人心中的“宽慰”
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们来说,努力寻找的就是安宁,就是幸福。万物在生死存亡关键的时刻是选公德还是面包,面包毕竟是万物之首选,细品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所播放的物种生存法则中可言看出,在有爱和规则的群种中,他们共同协立的公德才是首选。但往往我们在对待与自己关系不大的生计大事的时候却失去理智。往往更容易接受实事,而不是事实。多些时候,眼前利益冲昏了我们大部分人的头脑
实事不是事实,实事只是事实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事实要告诉你的真知。鞋子不同就是不同,没有我要求的那双鞋子就不能说是一样;我认为当人类脱去外衣还不如鸡鸭鱼之类的。至少它们是赤裸裸的面对同类,即使是计谋也是建立大家所熟知的生存法则。
实事不是事实,实事只是事实的衣装外表。稍有市场经济常识的人们都会自己做出相对的判断,当房价突破万元甚至更多,你会发现谁是鲁迅笔下的鞋店销售员,谁是水手brooks或dudley船长;稍有农业气象学和农业生态学一点常识的你,对于在西南干旱这一事件,从上文的故事中也会找到实事的本质。面对干涸的青海湖,面对细流的黄果树瀑布,面对干裂的农田,面对千万亩的桉树林,这也是我不由得的想到巴菲特所说的一句话:“如果你在错误的路上,奔跑也没用。”
事实胜于雄辩,在民众心里一些飘渺的数据可能毫无实际意义,而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在国家日益富强的今天有个可以地方倾诉。希望大家不要再为那些苍白无力的行为结果辩解。也不希望自家祖祖辈辈留下的大豆种子贴上“海外”产的标签。
读书习笔的时候,记得读到鲁迅的一篇叫事实胜于雄辩的随笔,写的是自己到鞋店买鞋,想要和穿在脚上的一样的,结果销售员给他一双尖头的鞋子,并声称是“一样”的。先生无奈只好买来。鞋子是买了,但心里还是不舒坦,回到家了就提笔记下自己遇到的囧事。一读不懂,二读不明,先生为何要买和旧鞋子一样的鞋呢?先生为何非要与那小三计较呢?何不换一家?
现在再翻翻,就有所体悟了。事实胜于雄辩,两双新旧尖平不同的鞋子,怎么会是一样的呢?但鞋的功能是一样的,先生毫无辩解。对于浅薄的销售员也只有摇头为之。
说的是“事实”胜于雄辩,而不是“实事”胜于雄辩。“事实”说的是带有本质的特性,鲁迅在其花边文学?安贫乐道法说:“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实事呢?那就是上文所说的眼见之事。
常言道:“眼见为实,耳闻为虚”如果我们没有鲁迅先生的那种生活体验,我想是不会理解先生之窘的,更不会充分理解“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小时候穿凉鞋很少换一个新样式,我对先生之窘是有同感的。现在回想那个时侯,才发现鲁迅先生的理财智慧和我的父辈一样。一模一样的鞋子,两双鞋子就可以当成三双来用,物质的匮乏可能只有让我们的先生这样去理财的。其实,现在我们眼见的实事,也未必就是符合实际的真情。至于道听途说,与事实真相往往会更加谬以千里。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亊物“是”就是客观亊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也就成了我们处事的标准,事实为准也就成了我们处世的标准。
当实事遇到事实,实事多少就显的虚伪了,好比矗立于荒漠的古堡与钟鸣于深山中的古刹,好比万物对生存的诠释与人类对生活意义的探求,好比胁迫杀人成仁与自请舍身取义,多了一份凝重。
1884年,英国的一艘叫mignonette的远洋游艇在海上遇难,船长dudley、船员steven、水手brooks和一个17岁的船上侍从孤儿parker,他们靠着一个救生船暂时存活下来,船上只有两个大头菜,他们先吃了其中一个,中途他们逮到了一只海龟并宰杀了它,并把龟壳来收集淡水。再后来,因为parker忍不住喝了海水而生了病。此时parker还不知道他的同伴们已经谋划一个可怕的计划。即便parker还是在昏迷中,即便船长dudley提议抽签来决定谁先死以便来维持同伴们的生命遭到brooks拒绝,也没有使parker看到有生的希望,在“同甘共苦”的誓言的修饰下非命于自己同伴的小刀,船长dudley和船员steven决定杀死parker,没有参与这个决议的brooks和船长吃掉了尸体的大部分,靠着parker的肉体和血液,船员们撑到了下一拨的雨水。他们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死的是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幸存的奇迹?不过,他们幸运的是在海难的两个月零一天的时候被一艘路过的德国船只救起。活着的人面临的是法庭的审判。
这就是实事,人性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里表露无疑。通过决议来决定伙伴的生死至少在某些人眼中,那是人类社会文明行为的举止,上则故事的最终结局是什么呢?
由于审判中缺乏证人,或者说是没有parker的亲人的指控、brooks因为没有参与表决杀人而被公认为证人,在英国女王亲自主持的判决下,公认证人无罪而免刑。女王认为船长dudley、船员steven有罪而判处死刑。
这也成了实事,因为船长动了杀人的念,因为船员执行的杀人,所以都是有罪的。谋杀就是谋杀“观点错了,不论你怎么辨证也会是对”不论是处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杀人,都是一样的结果,又何必去辩解呢?人已经遇害,我想船长通过日记本来忏悔也没有实在的意义,如果此事遇到国人,我想先死的可能就是年纪最大的那个,而不是年纪最小的或是牵挂相对少的那一个。
在这个法庭上,我认为更没有公平可言。水手brooks因为没有参与表决杀人而被公认为证人,可以理解,但他和船长吃掉了同伴的大部分尸体!判其无罪也说不过去,如果没有你的存在或是在海难中早逝,我想不会有的表决的机会,更何况你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生存压力。所以参与分享同僚成果的人也有罪,不能因为羞于道德碍于良心体验没有参与“捕猎”就脱离!我想说的是,我们生活的圈子和我们建立的规则、文明是一个像煮着八宝粥的大容器,容器里边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他只有的价值和存在权利。不论是何种生物群,不论是何种生活圈。对于任何一个判决,如果本身没有问题,那么最终的结果会更趋于公平,更趋于实事求是中的“是”更趋于事实。而通过判决来为牺牲者或是受害者做一个“交代”那只不过是在某些人心中的“宽慰”
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们来说,努力寻找的就是安宁,就是幸福。万物在生死存亡关键的时刻是选公德还是面包,面包毕竟是万物之首选,细品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所播放的物种生存法则中可言看出,在有爱和规则的群种中,他们共同协立的公德才是首选。但往往我们在对待与自己关系不大的生计大事的时候却失去理智。往往更容易接受实事,而不是事实。多些时候,眼前利益冲昏了我们大部分人的头脑
实事不是事实,实事只是事实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事实要告诉你的真知。鞋子不同就是不同,没有我要求的那双鞋子就不能说是一样;我认为当人类脱去外衣还不如鸡鸭鱼之类的。至少它们是赤裸裸的面对同类,即使是计谋也是建立大家所熟知的生存法则。
实事不是事实,实事只是事实的衣装外表。稍有市场经济常识的人们都会自己做出相对的判断,当房价突破万元甚至更多,你会发现谁是鲁迅笔下的鞋店销售员,谁是水手brooks或dudley船长;稍有农业气象学和农业生态学一点常识的你,对于在西南干旱这一事件,从上文的故事中也会找到实事的本质。面对干涸的青海湖,面对细流的黄果树瀑布,面对干裂的农田,面对千万亩的桉树林,这也是我不由得的想到巴菲特所说的一句话:“如果你在错误的路上,奔跑也没用。”
事实胜于雄辩,在民众心里一些飘渺的数据可能毫无实际意义,而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在国家日益富强的今天有个可以地方倾诉。希望大家不要再为那些苍白无力的行为结果辩解。也不希望自家祖祖辈辈留下的大豆种子贴上“海外”产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