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玩什么不要玩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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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钞车从甬港市回崖山的路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冯臻臻反而越来越平静,封海齐既没有杀自己也没有向众人捅破自己的秘密。难道说,他真是看在当初两人五散房共患难的分上,不想对自己赶尽杀绝?
这种侥幸心理,一直到冯臻臻在卫生院参与了王路的手术,送他去病房,遇上钱正昂说封海齐在外面等着自己时,才被彻底打破了。
封海齐是要避开别人,对自己暗中下手,才一直忍到现在吗?
不,这根本没有必要。
只不过,现在自己就是想逃,也没法逃了,就是能逃出卫生院,也逃不出镇子,逃不过封海齐的追杀。
也许,自己还有机会,封海齐没有见到自己第一面时就杀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个机会,虽然冯臻臻不知道原因为何,但这个机会,她一定要紧紧抓住。
冯臻臻深吸一口气,向大厅走去。
封海齐站在大厅入口处,两手空空,不过,他要想杀人或丧尸,即使没有武器,也多的是办法。
看到冯臻臻披着长发走过来,封海齐点了点头:“走走?”
冯臻臻道:“好。”
一老一少,一前一后,慢慢地出了卫生院,向崖山龙王庙走去。
封海齐走在前面,一路无话,冯臻臻也默不作声。两人一直来到龙王庙的平台上,封海齐捡了块大青石坐了下来,示意冯臻臻也坐下,他望着下面白带一样的鄞江,拉家常一样的道:“王路这个人啊,放在末世前,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扔在人堆里,你绝对找不出他来。”
“可就是这个普通人,在末世来临后。却做出了非常人能及的事。所谓的英雄,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只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被逼不得以走上了一条被称为英雄的道路。”
“不过,我老头子欣赏他,并不因为他是英雄。而是他至今仍然在心里坚持着人性。不过你别误会啊,你要真把王路他当大好人,那你绝对是错得离谱。这世上,所谓的好人根本不存在。但即使这个家伙有点虚伪,行事不着调,可他还是坚守着身为人的底线。”
“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喜欢,才见鬼了。”
“谢玲这丫头,就是因为这个,才一直守在他的身边吧。可怜这孩子,至今没名没分的,而且等王比安长大了,更懂世事,恐怕再也不会叫她声‘姐姐’,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这情之一字。当真是误人啊。”
冯臻臻半张着嘴,混不明白,封海齐为什么对自己说这番话,王路是英雄还是王八蛋,是好人还是孬种,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为什么要扯进谢玲啊。王比安又是怎么回事?
封海齐难得叹了口气:“不行啊,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别处的定居点,有三妻四妾也是常事,可问题是,你们对王路都是动了真感情的。说句难听的,玩什么不要玩感情,哪怕是一夜情,也比动真感情要好啊。这感情的事。真是麻烦,真是麻烦,陈薇那是不用说了,谢玲也是执迷不悟,难道连冯臻臻你,也要跳入这个圈子吗?”
冯臻臻是智尸。没有感情,然而即使没有感情,听了封海齐这番话,冯臻臻也张口结舌呆在当场。
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脑海一片空白。
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的控制,她似乎成了一个旁观者,正站在一边,看着封海齐依然在向呆坐着的自己唠叨着。
“冯臻臻啊,不要管我老头子多事,实在是我不忍心你也卷入这个是非圈。你掩饰得很好,也很辛苦,平时里在公众场合遇上王路,看也不多看他一眼。可我老头子吃过的盐都比你吃过的饭多,走过的桥都比你走过的路多,你偶然看着王路背影的那种眼神,是怎么也骗不过我的。”
“你爱上王路了。”
“可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照你们年轻人的说法,都已经是末世了,轰轰烈烈爱一场又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我们毕竟活在现实之中,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盐油柴米这些俗事。谢玲说起来也算是你的好朋友,可她的处境你也看得清清楚楚,虽然和王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是没名没分,两个人都不敢公开表达感情,不仅如此,崖山的一些碎嘴婆子还在背后向谢玲这样的好姑娘泼脏水。原本的话,以谢玲的能力,照我老头子的意见,怎么也得在管理层给她安排一个职务,她可比大多数人能干。谢玲至今天不收地不管的乱晃,就是因为有些人将她和王路的关系看得龌龊不堪,以为她和王路也同那些只求性欲的混账一样。”
“冯臻臻啊,谢玲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啊。你要是再搅和进去,那可成什么样子了?到时候,受伤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还有王路、陈薇、谢玲,甚至还有王比安和陈琼两个孩子。”
“放弃吧。孩子。把这段感情放弃吧。趁着你现在还没有向王路表白,赶紧的收手。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你以后一定会遇上比王路更好的男人的。”
冯臻臻从来没想到过封海齐这样一个毅然决断的大老爷们,居然能碎嘴到这个地步,拉拉扯扯一大通话,炸得自己耳朵都快嗡嗡响了。她却不知道,封海齐这乡镇派出所长,最擅长的就是和村民们扯皮,就是面对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也是不惧,舌战群妇那是小菜一碟。
冯臻臻很想对封海齐说,你老人家吃过的盐不可能比我的饭多,我也压根儿没爱上王路。
笑话,智尸,哪里可能有爱。
爱情,那只是人类的一种内分泌失调而已。
然而,鬼使神差一般,冯臻臻低声说出的却是:“如果我不放手呢?”
这几个字,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冯臻臻嘴里说出来的,等话出口后,冯臻臻似乎才明白过来话中之意--我不放手。我绝不能放手。
是的。没错。我不能放手,因为王路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未来,我的希望。
我的,新生。
我需要他。我要他。我绝不能失去他。
陈薇也好,谢玲也好,她们都不可能像我一样从生命的最深处,渴望着王路。
失去他。那我就死了。
自从觉醒后,品尝过身为智尸的zi you和尊严,再让我变回丧尸那样的行尸走肉,那就是让我去死!
我不想死!
封海齐看着冯臻臻眼中越来越明亮的眼神。和眼神中的那份坚毅,长叹一口气,唉,情之弄人不过如此。
王路这个混蛋,你小子怎么就有这样的福气,让一个又一个好女娃子看上你,为你死心塌地的。
就在封海齐已经放弃进一步劝说冯臻臻时,冯臻臻突然道:“封伯伯,你放心。我、我只要在王路身边就够了,其他的,其他的我都不求。甚至,甚至他不知道有我这份情感在,我也愿意。”
嗯,这次应该感谢朱亚珍,如果不是因为她喜欢看言情剧。在有线电台里播放了那样多的老港台琼瑶剧,冯臻臻还真编不出这样几句话来。
封海齐再怎么精明,看出了冯臻臻对王路特殊的“感情”也想不到,冯臻臻只是需要王路的血肉,最近又多了一项“神交”而已。所以冯臻臻完全不需要公开接近王路,她只需要象一个痴情的少女一样,默默守在她的爱人身边。只要看到他的身影,就已经够了。
对冯臻臻来说,公开自己和王路的“感情”才是件愚蠢透顶的事,那只会引来陈薇和谢玲的警惕,令自己更难以得到王路的血肉。所以,她愿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痴呆文妇”和王路来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如此,还能博取封海齐对自己的好感。
封海齐果然大受感动,他没想到冯臻臻居然愿意这样委屈自己,默默地守护着对王路的爱情,不争不抢不表白。他以前也被老伴逼着看过非诚勿拢,现代女性对感情可是极直白的,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老娘想要的,争个头破血流也要弄到手。
象冯臻臻这样,连自行车后座也坐不上,却愿意站在旁边默默看着搂着别的女人春风得意的爱人的姑娘,实在是太罕见了。
这种姑娘,也只有在琼瑶式电视剧里和古话本上才能看到了。
好姑娘,真是好姑娘。
封海齐不知该说什么好,相比之下,自己刚才的那一大段唠叨,实在是俗。瞧瞧,人家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呢。
封海齐最后憋出了一句:“委屈你了,孩子。”他倒是真替冯臻臻心痛,这姑娘他心中是当半个女儿养的,这要是封诗琪对王路产生了这样的情感,封海齐非揍死王路不可--谁叫你勾搭我家闺女。
冯臻臻抿了抿唇:“我愿意。”
一般来说,当女人说出“我愿意”、“我乐意”这样的话时,基本代表着她们已经完全丧失理性了,任何想用说理来说服女人的男人们,都赶紧夹着尾巴败退吧,因为这时的男人和女人处在完全不同的两个时空中。
封海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站起身嘟囔了一句:“王路这个王八蛋。”
冯臻臻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低下了头,对不起了,王路,在这件事中,你是最无辜的,人家是没吃到羊肉却惹了一身骚,你却是连吃羊肉的心思都没动过,已经背了个老大的大黑锅。自打来崖山,一向是你被我占便宜,你却是半点好处都没得过。
咦,不对,等一等,那次在卫生院里侵入自己脑海莫名其妙的思绪,却不知道王路自己清不清楚,如果是他主动“想”的,那,那不成了自己被他占了大大的便宜嘛?
冯臻臻正在犯疑,封海齐突然转过身来:“对了,冯臻臻啊,我知道你不愿意向大家透露自己有异能的秘密,不过,异能这玩意儿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我所知无论是王路还是裘韦琴他们,因为使用异能,对身体多多少少有伤害。你今后能不用异能就不用异能吧。”
冯臻臻立刻明白过来,原来精明过人的封海齐,居然将自己指挥丧尸当成了异能!
自己担心封海齐识破智尸的身份,根本是一场乌龙。
异能,哈哈,异能。
其实,这倒是冯臻臻钻了牛角尖了,时至今日。封海齐见过不少异能者,指挥、干扰丧尸是种很常见的能力,像王路这样,能混在丧尸智尸堆里称兄道弟的。还更像一只智尸咧。
更重要的是,在封海齐眼里,智尸是魔是鬼是怪,它们生存的唯一理由就是吃人!吃人!吃人!即使王路曾对他说过王达这样不吃人的智尸,他也固执的认为那只是一种伪装,只是为了掩护智尸今后吃到更多的人。
而冯臻臻,和吃人两字完全不搭界。封海齐曾和冯臻臻两人生活了这样久时间,虽然初期还保持着一份天生的警觉,但时间一长。早就将冯臻臻当成了半个家人,冯臻臻如果是智尸,早就将他吃得渣都不剩下了。如果有人指着冯臻臻的鼻子说她是智尸,封海齐第一个反映就是一个大耳刮子扇过去。
此外,王路陈琼上次闹的乌龙,也彻底洗涮了冯臻臻是智尸的嫌疑。
封海齐见冯臻臻怔怔地不出声,还以为她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告。叹了口气道:“我晓得你对我的说不以为然,只不过,你现在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如果因为这异能种下什么病根,可是痛苦一辈子的事。唉,算了算了,就当我老头子啰嗦吧。王路这家伙,也一样不听我的劝啊。”封海齐摇着头,大步下了山。
冯臻臻落后半步跟在后面,突然追上了封海齐,挽住了他的胳膊,低声道:“谢谢伯伯。”
她是真心感谢。不是真正关心自己,封海齐不会特特意意找自己说这一番话。
封海齐没说什么,只是伸手拍了拍冯臻臻挽着自己的手背。
封海齐和冯臻臻回到了家,封诗琪和关新正在厨房烧菜,桌子上已经摆了好几盘封海齐和关新喜欢吃的菜肴,显然,封诗琪打算好好庆祝一下父婿以及两位女友胜利归来。
封海齐边换拖鞋边问:“茅丽呢?怎么还没回来?”
关新从厨房探出头,面色古怪的道:“那个,钱正昂医生来过,说茅丽有点累,就睡在卫生院了,他会照顾好她的。”说着,还挤眉弄眼。
封诗琪正端着一碗笋干汤从厨房里出来,见状用胳膊肘撞了关新一下:“你可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钱正昂一直守着他那丧尸老娘,根本没时间也没机会找个伴儿,难得他看上了茅丽,你不想办法帮忙,还在旁边看笑话。你也不想想,人家钱医生可是你的救命恩人,生生从手术台上将你救回来的呢。”
关新忙道:“是、是、是。”
封诗琪放下汤碗,白了关新一眼:“是什么是?你这傻瓜。你也看见了,钱正昂是真心喜欢茅丽,可一来他为人木讷,做事严正,对怎么哄女人喜欢自己这等事上,是十窍开了九窍--一窍不通,二来,茅丽可是大美女,崖山看上她的小伙子少说一个班,钱正昂的竞争对手可多着呢。对了!”封诗琪突然一拍手:“还有传言说,茅丽看上了王队长呢,前不久在田里劳动,听说和王队长打得火热。”
眼见封诗琪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封海齐不禁回头打量了冯臻臻一眼,莫非王路今年走桃花运?冯臻臻啊冯臻臻,这样一个花心男,真的值得你这样牺牲自己的情感吗?
冯臻臻脸上却不动声色。
她是真的无所谓,在她看来,茅丽想要王路就要去吧,自己和她对王路的需求可大不相同。
而且茅丽如果真的追求王路,事情闹得越大,自己对王路的窥视就越不引人注目。要不然,自己对王路的“感情”在被封海齐发现后,早晚也会被其他有心人注意到,反而不方便自己行事。如果那一天被人发现自己捧着一盘王路的带血纱布大嚼特嚼,那才叫真正露馅呢。
说到带血的纱布,今天被封海齐闹得思绪大乱,一心防备着自己身份暴露,王路身上做手术后留下的那些“好东西”都浪费了呢,十有仈jiu已经变成焚化炉里的一缕青烟了。可惜啊可惜。那分量可真是不少,其中还有些皮肉呢。
封海齐扭过头瞪了女儿和关新一眼:“背后莫嚼人舌头,关新,钱正昂对你有救命之恩,你们年龄也相近说得上话,你要是能帮他追上茅丽,倒也是桩好事。”
关新苦着脸,他其实也没多少追求女孩子的经验,说起来当初在市区营地,还是封诗琪倒追他呢,而茅丽,那可是熟女加御姐类型的,让自己帮钱正昂追女仔,可比偷袭基地还难,但这是丈人老头兼领导下的命令,他只得连连点头答应。
运钞车从甬港市回崖山的路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冯臻臻反而越来越平静,封海齐既没有杀自己也没有向众人捅破自己的秘密。难道说,他真是看在当初两人五散房共患难的分上,不想对自己赶尽杀绝?
这种侥幸心理,一直到冯臻臻在卫生院参与了王路的手术,送他去病房,遇上钱正昂说封海齐在外面等着自己时,才被彻底打破了。
封海齐是要避开别人,对自己暗中下手,才一直忍到现在吗?
不,这根本没有必要。
只不过,现在自己就是想逃,也没法逃了,就是能逃出卫生院,也逃不出镇子,逃不过封海齐的追杀。
也许,自己还有机会,封海齐没有见到自己第一面时就杀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个机会,虽然冯臻臻不知道原因为何,但这个机会,她一定要紧紧抓住。
冯臻臻深吸一口气,向大厅走去。
封海齐站在大厅入口处,两手空空,不过,他要想杀人或丧尸,即使没有武器,也多的是办法。
看到冯臻臻披着长发走过来,封海齐点了点头:“走走?”
冯臻臻道:“好。”
一老一少,一前一后,慢慢地出了卫生院,向崖山龙王庙走去。
封海齐走在前面,一路无话,冯臻臻也默不作声。两人一直来到龙王庙的平台上,封海齐捡了块大青石坐了下来,示意冯臻臻也坐下,他望着下面白带一样的鄞江,拉家常一样的道:“王路这个人啊,放在末世前,实在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扔在人堆里,你绝对找不出他来。”
“可就是这个普通人,在末世来临后。却做出了非常人能及的事。所谓的英雄,就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只是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被逼不得以走上了一条被称为英雄的道路。”
“不过,我老头子欣赏他,并不因为他是英雄。而是他至今仍然在心里坚持着人性。不过你别误会啊,你要真把王路他当大好人,那你绝对是错得离谱。这世上,所谓的好人根本不存在。但即使这个家伙有点虚伪,行事不着调,可他还是坚守着身为人的底线。”
“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喜欢,才见鬼了。”
“谢玲这丫头,就是因为这个,才一直守在他的身边吧。可怜这孩子,至今没名没分的,而且等王比安长大了,更懂世事,恐怕再也不会叫她声‘姐姐’,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这情之一字。当真是误人啊。”
冯臻臻半张着嘴,混不明白,封海齐为什么对自己说这番话,王路是英雄还是王八蛋,是好人还是孬种,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为什么要扯进谢玲啊。王比安又是怎么回事?
封海齐难得叹了口气:“不行啊,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别处的定居点,有三妻四妾也是常事,可问题是,你们对王路都是动了真感情的。说句难听的,玩什么不要玩感情,哪怕是一夜情,也比动真感情要好啊。这感情的事。真是麻烦,真是麻烦,陈薇那是不用说了,谢玲也是执迷不悟,难道连冯臻臻你,也要跳入这个圈子吗?”
冯臻臻是智尸。没有感情,然而即使没有感情,听了封海齐这番话,冯臻臻也张口结舌呆在当场。
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脑海一片空白。
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的控制,她似乎成了一个旁观者,正站在一边,看着封海齐依然在向呆坐着的自己唠叨着。
“冯臻臻啊,不要管我老头子多事,实在是我不忍心你也卷入这个是非圈。你掩饰得很好,也很辛苦,平时里在公众场合遇上王路,看也不多看他一眼。可我老头子吃过的盐都比你吃过的饭多,走过的桥都比你走过的路多,你偶然看着王路背影的那种眼神,是怎么也骗不过我的。”
“你爱上王路了。”
“可这样子不行啊。我知道,照你们年轻人的说法,都已经是末世了,轰轰烈烈爱一场又有什么不可以?但是,我们毕竟活在现实之中,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盐油柴米这些俗事。谢玲说起来也算是你的好朋友,可她的处境你也看得清清楚楚,虽然和王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是没名没分,两个人都不敢公开表达感情,不仅如此,崖山的一些碎嘴婆子还在背后向谢玲这样的好姑娘泼脏水。原本的话,以谢玲的能力,照我老头子的意见,怎么也得在管理层给她安排一个职务,她可比大多数人能干。谢玲至今天不收地不管的乱晃,就是因为有些人将她和王路的关系看得龌龊不堪,以为她和王路也同那些只求性欲的混账一样。”
“冯臻臻啊,谢玲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啊。你要是再搅和进去,那可成什么样子了?到时候,受伤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还有王路、陈薇、谢玲,甚至还有王比安和陈琼两个孩子。”
“放弃吧。孩子。把这段感情放弃吧。趁着你现在还没有向王路表白,赶紧的收手。快刀斩乱麻,一刀两断。你以后一定会遇上比王路更好的男人的。”
冯臻臻从来没想到过封海齐这样一个毅然决断的大老爷们,居然能碎嘴到这个地步,拉拉扯扯一大通话,炸得自己耳朵都快嗡嗡响了。她却不知道,封海齐这乡镇派出所长,最擅长的就是和村民们扯皮,就是面对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也是不惧,舌战群妇那是小菜一碟。
冯臻臻很想对封海齐说,你老人家吃过的盐不可能比我的饭多,我也压根儿没爱上王路。
笑话,智尸,哪里可能有爱。
爱情,那只是人类的一种内分泌失调而已。
然而,鬼使神差一般,冯臻臻低声说出的却是:“如果我不放手呢?”
这几个字,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冯臻臻嘴里说出来的,等话出口后,冯臻臻似乎才明白过来话中之意--我不放手。我绝不能放手。
是的。没错。我不能放手,因为王路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未来,我的希望。
我的,新生。
我需要他。我要他。我绝不能失去他。
陈薇也好,谢玲也好,她们都不可能像我一样从生命的最深处,渴望着王路。
失去他。那我就死了。
自从觉醒后,品尝过身为智尸的zi you和尊严,再让我变回丧尸那样的行尸走肉,那就是让我去死!
我不想死!
封海齐看着冯臻臻眼中越来越明亮的眼神。和眼神中的那份坚毅,长叹一口气,唉,情之弄人不过如此。
王路这个混蛋,你小子怎么就有这样的福气,让一个又一个好女娃子看上你,为你死心塌地的。
就在封海齐已经放弃进一步劝说冯臻臻时,冯臻臻突然道:“封伯伯,你放心。我、我只要在王路身边就够了,其他的,其他的我都不求。甚至,甚至他不知道有我这份情感在,我也愿意。”
嗯,这次应该感谢朱亚珍,如果不是因为她喜欢看言情剧。在有线电台里播放了那样多的老港台琼瑶剧,冯臻臻还真编不出这样几句话来。
封海齐再怎么精明,看出了冯臻臻对王路特殊的“感情”也想不到,冯臻臻只是需要王路的血肉,最近又多了一项“神交”而已。所以冯臻臻完全不需要公开接近王路,她只需要象一个痴情的少女一样,默默守在她的爱人身边。只要看到他的身影,就已经够了。
对冯臻臻来说,公开自己和王路的“感情”才是件愚蠢透顶的事,那只会引来陈薇和谢玲的警惕,令自己更难以得到王路的血肉。所以,她愿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痴呆文妇”和王路来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如此,还能博取封海齐对自己的好感。
封海齐果然大受感动,他没想到冯臻臻居然愿意这样委屈自己,默默地守护着对王路的爱情,不争不抢不表白。他以前也被老伴逼着看过非诚勿拢,现代女性对感情可是极直白的,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老娘想要的,争个头破血流也要弄到手。
象冯臻臻这样,连自行车后座也坐不上,却愿意站在旁边默默看着搂着别的女人春风得意的爱人的姑娘,实在是太罕见了。
这种姑娘,也只有在琼瑶式电视剧里和古话本上才能看到了。
好姑娘,真是好姑娘。
封海齐不知该说什么好,相比之下,自己刚才的那一大段唠叨,实在是俗。瞧瞧,人家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呢。
封海齐最后憋出了一句:“委屈你了,孩子。”他倒是真替冯臻臻心痛,这姑娘他心中是当半个女儿养的,这要是封诗琪对王路产生了这样的情感,封海齐非揍死王路不可--谁叫你勾搭我家闺女。
冯臻臻抿了抿唇:“我愿意。”
一般来说,当女人说出“我愿意”、“我乐意”这样的话时,基本代表着她们已经完全丧失理性了,任何想用说理来说服女人的男人们,都赶紧夹着尾巴败退吧,因为这时的男人和女人处在完全不同的两个时空中。
封海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站起身嘟囔了一句:“王路这个王八蛋。”
冯臻臻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低下了头,对不起了,王路,在这件事中,你是最无辜的,人家是没吃到羊肉却惹了一身骚,你却是连吃羊肉的心思都没动过,已经背了个老大的大黑锅。自打来崖山,一向是你被我占便宜,你却是半点好处都没得过。
咦,不对,等一等,那次在卫生院里侵入自己脑海莫名其妙的思绪,却不知道王路自己清不清楚,如果是他主动“想”的,那,那不成了自己被他占了大大的便宜嘛?
冯臻臻正在犯疑,封海齐突然转过身来:“对了,冯臻臻啊,我知道你不愿意向大家透露自己有异能的秘密,不过,异能这玩意儿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我所知无论是王路还是裘韦琴他们,因为使用异能,对身体多多少少有伤害。你今后能不用异能就不用异能吧。”
冯臻臻立刻明白过来,原来精明过人的封海齐,居然将自己指挥丧尸当成了异能!
自己担心封海齐识破智尸的身份,根本是一场乌龙。
异能,哈哈,异能。
其实,这倒是冯臻臻钻了牛角尖了,时至今日。封海齐见过不少异能者,指挥、干扰丧尸是种很常见的能力,像王路这样,能混在丧尸智尸堆里称兄道弟的。还更像一只智尸咧。
更重要的是,在封海齐眼里,智尸是魔是鬼是怪,它们生存的唯一理由就是吃人!吃人!吃人!即使王路曾对他说过王达这样不吃人的智尸,他也固执的认为那只是一种伪装,只是为了掩护智尸今后吃到更多的人。
而冯臻臻,和吃人两字完全不搭界。封海齐曾和冯臻臻两人生活了这样久时间,虽然初期还保持着一份天生的警觉,但时间一长。早就将冯臻臻当成了半个家人,冯臻臻如果是智尸,早就将他吃得渣都不剩下了。如果有人指着冯臻臻的鼻子说她是智尸,封海齐第一个反映就是一个大耳刮子扇过去。
此外,王路陈琼上次闹的乌龙,也彻底洗涮了冯臻臻是智尸的嫌疑。
封海齐见冯臻臻怔怔地不出声,还以为她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告。叹了口气道:“我晓得你对我的说不以为然,只不过,你现在还年轻,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如果因为这异能种下什么病根,可是痛苦一辈子的事。唉,算了算了,就当我老头子啰嗦吧。王路这家伙,也一样不听我的劝啊。”封海齐摇着头,大步下了山。
冯臻臻落后半步跟在后面,突然追上了封海齐,挽住了他的胳膊,低声道:“谢谢伯伯。”
她是真心感谢。不是真正关心自己,封海齐不会特特意意找自己说这一番话。
封海齐没说什么,只是伸手拍了拍冯臻臻挽着自己的手背。
封海齐和冯臻臻回到了家,封诗琪和关新正在厨房烧菜,桌子上已经摆了好几盘封海齐和关新喜欢吃的菜肴,显然,封诗琪打算好好庆祝一下父婿以及两位女友胜利归来。
封海齐边换拖鞋边问:“茅丽呢?怎么还没回来?”
关新从厨房探出头,面色古怪的道:“那个,钱正昂医生来过,说茅丽有点累,就睡在卫生院了,他会照顾好她的。”说着,还挤眉弄眼。
封诗琪正端着一碗笋干汤从厨房里出来,见状用胳膊肘撞了关新一下:“你可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钱正昂一直守着他那丧尸老娘,根本没时间也没机会找个伴儿,难得他看上了茅丽,你不想办法帮忙,还在旁边看笑话。你也不想想,人家钱医生可是你的救命恩人,生生从手术台上将你救回来的呢。”
关新忙道:“是、是、是。”
封诗琪放下汤碗,白了关新一眼:“是什么是?你这傻瓜。你也看见了,钱正昂是真心喜欢茅丽,可一来他为人木讷,做事严正,对怎么哄女人喜欢自己这等事上,是十窍开了九窍--一窍不通,二来,茅丽可是大美女,崖山看上她的小伙子少说一个班,钱正昂的竞争对手可多着呢。对了!”封诗琪突然一拍手:“还有传言说,茅丽看上了王队长呢,前不久在田里劳动,听说和王队长打得火热。”
眼见封诗琪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封海齐不禁回头打量了冯臻臻一眼,莫非王路今年走桃花运?冯臻臻啊冯臻臻,这样一个花心男,真的值得你这样牺牲自己的情感吗?
冯臻臻脸上却不动声色。
她是真的无所谓,在她看来,茅丽想要王路就要去吧,自己和她对王路的需求可大不相同。
而且茅丽如果真的追求王路,事情闹得越大,自己对王路的窥视就越不引人注目。要不然,自己对王路的“感情”在被封海齐发现后,早晚也会被其他有心人注意到,反而不方便自己行事。如果那一天被人发现自己捧着一盘王路的带血纱布大嚼特嚼,那才叫真正露馅呢。
说到带血的纱布,今天被封海齐闹得思绪大乱,一心防备着自己身份暴露,王路身上做手术后留下的那些“好东西”都浪费了呢,十有仈jiu已经变成焚化炉里的一缕青烟了。可惜啊可惜。那分量可真是不少,其中还有些皮肉呢。
封海齐扭过头瞪了女儿和关新一眼:“背后莫嚼人舌头,关新,钱正昂对你有救命之恩,你们年龄也相近说得上话,你要是能帮他追上茅丽,倒也是桩好事。”
关新苦着脸,他其实也没多少追求女孩子的经验,说起来当初在市区营地,还是封诗琪倒追他呢,而茅丽,那可是熟女加御姐类型的,让自己帮钱正昂追女仔,可比偷袭基地还难,但这是丈人老头兼领导下的命令,他只得连连点头答应。